金融法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6 18: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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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論文

篇1

法律的價值在于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就國際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維護國際金融秩序、保障國際金融安全、促進國際金融發展。簡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國際金融法的兩大基本價值。這兩個價值是相互促進和相互補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穩定是金融發展的基本前提,沒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穩定,也就無所謂金融發展;而金融發展又是金融秩序與金融穩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運行或停滯不前,都可能導致金融乃至整個經濟的混亂與動蕩。另一方面,它們之間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維護國際金融秩序和保障國際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對金融業加以嚴格的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阻礙國際金融的發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監管,可能導致金融業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導致金融危機的發生,反過來影響金融業的安全與穩定。這兩大價值的博弈直接影響到國際金融法功能實現的程度。我們知道,國際金融法作為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價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們的主觀認識而轉移,它必須順應時代的潮流并與經濟基礎的要求相一致。事實也是如此,國際金融法的價值取向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調整變化著。在國際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頓森林體系確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價值取向。各國都把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視為主要目標甚至是唯一目標。

世界經濟活動超越國界,通過對外貿易、資本流動、技術轉移、提供服務、相互依存、相互聯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圍的有機經濟整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7年5月發表的一份報告中指出,“經濟全球化是指跨國商品與服務貿易及資本流動規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術的廣泛迅速傳播使世界各國經濟的相互依賴性增強”。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認為,“經濟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種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經濟、市場、技術與通訊形式都越來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減少”。經濟全球化主要表現在貿易自由化、生產國際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對國際金融法的影響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現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金融主體所從事的金融活動在全球范圍內不斷擴展和深化,各國在金融業務、金融市場、金融政策與法律等方面跨越國界而相互依賴、相互影響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場在時間上相互接續、價格上相互聯動,幾秒鐘內就能實現上千萬億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匯市場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具流動性和全天候的市場。在這樣的經濟形勢下,國際金融關系朝著多方向發展。從貨幣體系的全球化到資本流動的全球化,從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到金融機構的全球化,從金融信息流動的全球化到金融風險傳遞的全球化,從金融政策協調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設以及金融交易規則和契約條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內容可謂豐富多樣、無所不及。例如,從國際貨幣體系看,伴隨歐洲貨幣聯盟的運轉和拉美、亞洲、非洲等區域貨幣合作的開展,美元、歐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貨幣格局正在形成;從國際資本流動看,近二十年來全球資本流動的規模、流速、沖擊力均超過以往任何時期,其中,私人資本已取代官方資本成為全球資本流動的主體,其逐利本性使資本流動表現出很強的波動性。金融市場作為開展金融活動的平臺,其全球化則構成了金融活動的全球基礎,表現為各國金融市場的貫通和連接,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等異類金融市場間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場的主要資產價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縮小,市場相關度顯著提高。貨幣、資本、金融市場等金融全球化的構成要素之間相互依賴、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資源在不同國家間和不同層次上轉移、劃撥、金融和

互動。從而促進金融資源的優化重組,促進金融效率的總體提高。

二、經濟全球化下國際金融法的價值取向

我們要看到,經濟全球化在為金融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的同時,又具有放大金融風險的效果??v觀金融危機接踵而至的經濟現實,我們不得不承認,經濟全球化帶來了金融風險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風險發生和傳導的全球化。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經濟體遭受國際投機資本沖擊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變為金融危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體化的市場為金融風險之跨國傳遞提供通道,“一榮具榮、一損具損”已成為當代國際金融生活的寫真。由此警示我們,在看到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高效率的同時,也不能忽視金融安全。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調整國際金融關系的國際金融法也要隨著經濟的變化而調整其價值取向。各國的立法者和監管者都面臨同樣的問題,經濟全球化加劇了金融競爭,而金融體系如果缺乏活力、運行低效,勢必無法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自然就談不上安全與穩健,更不必談發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場的開放力度,通過增加競爭以增加金融體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為確保金融穩定和公眾對金融體制的信任而維持審慎監管。因此,法律必須在開放金融市場與加強管制之間加以選擇。換言之,在促進金融效率與保障金融安全之間進行權衡,單一的注重安全優先或是單一的注重效率優先都已經不能適應當今的經濟發展趨勢了。正是對效率與安全觀的重新檢視,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經濟轉軌國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體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為基礎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風險與促進金融發展相協調,當然,在以效率為基本價值目標的同時,國際金融法在發展中也體現出對安全價值的兼顧。

以美國為例,在經歷了20世紀70-80年代的效率優先的放松管制時期后,盡管金融自由化給美國金融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生命與活力。但是給銀行業帶來的危機也逐年增加。據統計,1982-1992年間,美國共有1442家銀行倒閉。同時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展開,對于開放程度高的美國來說,強調效率優先而放松監管也加劇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危險。有人指出,20世紀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對廢法的廢止是不充分的。其結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銀行的競爭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無力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健。立法者和監管當局不得不重新審視放松管制的進程。在90年代里,美國立法開始體現出了對安全與效率的并重。這些法律從不同的角度,鼓勵金融機構的競爭,注重金融體系效率的提高,加強對金融活動的風險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資源、實行混業經營和功能監管,實施兼顧安全和效率的審慎監管。英國《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日本自1994年著手進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無不如此。如英國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提出了“有效監管”的六條原則,要求在實施監管時必須同時考慮,并將其作為新監管方式的指南。這六條原則是:使用監管資源的效率和經濟原則;被監管機構的管理者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衡監管的收益和可能帶來的成本;促進金融創新;保持本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對競爭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壞。

考查有關國際金融的國際條約,也能看出對效率和安全并重這種價值取向的認同。無論是WTO還是NAFTA都強調放松金融管制,加強金融監管,促進金融自由化。WTO倡導金融服務的多邊自由化,但同時也注重對安全的保護。WTO有關協議規定了有關金融服務貿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員方可以保持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并在出現嚴重的收支平衡和對外財政困難時,對已作具體承諾的服務貿易部門采取或維持有關限制措施;《金融服務附件》規定的“審慎例外”,允許成員方出于審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護投資者、存款人、保單持有人或金融服務提供者對其負有信托責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為保持金融體系的完整和穩定而采取措施。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協調了“效率與安全”的目標沖突。NAFTA推進金融服務的區域一體化,都要求成員方拆除各種貿易壁壘和限制,有條件的開放金融市場,在保證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領域的競爭,實現效率的最大化?;鸾M織和《基金協定》、世界銀行和《世界銀行協定》也都以新自由主義理論為指導,強調市場力量的自由運作,要求盡量排除政府的干擾。而市場機制主要是強調效率。這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這三大國際經濟組織都是推行也鼓勵成員國堅推行的金融體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為基本導向,注重對安全的兼顧。

晚近國際金融法價值取向上的這一變化,與金融全球化的國際環境有密切關系。因為金融全球化勢必加劇金融競爭,而金融體系如果缺乏活力、運行低效,勢必無法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自然就談不上安全與穩健,更不必談發展了。正是對效率與安全觀的重新檢視,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經濟轉軌國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體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為基礎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風險與促進金融發展相協調,當然,在以效率為基本價值目標的同時,國際金融法在發展中也體現出對安全價值的兼顧。

三、對我國的啟示

回顧我國的國際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標。為此,我國限制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范圍、控制金融產品的價格來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這種做法會導致金融市場得不到應有的發展,金融業競爭力低下,整個金融市場十分脆弱,這種做法實質上是以犧牲金融市場的發展為代價。在經濟全球化的沖擊下,也隨著我國加入WTO,金融市場已經大幅度的對外開放了,外資金融機構將利用其雄厚的資金實力、靈活的經營手段和先進的管理水平,與國內金融機構展開競爭。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還是通過強化監管,恐怕難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風險,保證金融安全。我國應該轉變這種模式,在立法上應以效率為基本導向,兼顧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過強化金融市場競爭,促進金融市場的發育與金融業的發展。這也是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應有之義。在管制逐漸放松的過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風險不斷暴露和釋放出來,在應對風險的過程中,金融機構的風險防范能力和監管機構的風險監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從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時這樣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領域的不確定性增加,因此,為了維護金融安全,防止過快放松管制可能引發的金融危機,必須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順序、路徑和節奏。

參考文獻:

[1]何焰.國際金融法晚近發展的若干特點.法學雜志,2005,(4).

[2]賀小勇.國際金融立法的新趨勢與中國金融法的完善.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2002,(4).

篇2

(一)構建綜合性的金融法律體系

針對國家在構建金融法律體系上的誤區,本文建議我國應該構建一套綜合性較強的金融法律體系。這套法律體系至少應該涵蓋以下幾點內容:1.理財業務的門檻設置。法律體系中要指明理財業務的門檻:一是理財公司的理財能力達到一定標準;二是理財公司的財務能力達到一定標準;三是公司內部的控制制度足夠完善;四是公司的資本達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規范。法律體系中要說明信息公布的規范:一是理財公司有義務公布理財收費、投資類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財公司有義務公布公司業績、管理能力和公司資質等信息;三是理財公司有義務公布支付方式、計費方法和計費標準等信息。

(二)培養綜合性的理財人員

在保險行業、證券行業及銀行行業中,理財人員幾乎都是對自身所在行業的情況了解較多,而對其他兩大金融行業的了解偏少。因此,當這些行業的理財人員在面對行業跨度較大的金融產品時,往往很難給出客戶較為準確的參考建議。于是,本文建議這三大金融業都要充分認識到理財人員的這種不良現狀,除了要求理財人員熟知本行業的知識,還必須要求理財人員多學習另外兩個相關金融行業的知識,從而打造出一批適應當前金融業發展的綜合性理財人員。

(三)大力拓展理財產品的新品種

本文建議三大金融業可以采取“守舊創新”的基本發展策略。所謂金融業的守舊是指:金融業拓展現有的宣傳渠道,尤其在新興媒體上多做廣告,讓更多居民熟悉行業所擁有的金融產品,從而吸引和拉攏更多居民來選購理財產品,保持行業的持久競爭力。所謂金融業的創新是指:各大金融業在堅持原有產品的基礎上,積極開拓一些新的理財服務或理財產品,讓這些新服務和新產品來進一步吸引客戶,從而讓行業的綜合競爭力能夠更上一層樓。

(四)提升理財投資者的理財投資水平

雖然,理財投資者在選購了理財產品、投資產品之后,理財公司都會給理財投資者配備一名專業水平較高的理財人員。但是,理財投資者不能依賴于理財人員的看法和建議,而是應該加強自身理財與投資水平的修養。本文建議理財投資者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修養:一是理財投資者一定要樹立理財、投資都有風險的意識,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財人員所說的毫無風險;二是理財投資者要盡量學習每款理財產品、投資產品的具體內容,通過自我分析來正確選擇合適的理財產品與投資產品;三是理財投資者要多向理財人員了解所選購產品的真實情況,時常關注選購產品的最新動態;四是假如理財投資者碰到了理財公司或下屬的理財人員侵權的情況后,要立刻向理財公司或下屬理財人員提出索賠的請求,假如對方拒不索賠,那么理財投資者最好跟監管部門反映真實的情況,請監管部門幫助自己維護權益。

二、結束語

篇3

[關鍵詞]金融全球化;國際金融法;影響

金融全球化的含義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國際經濟生活,其發展動向和顯著特征表現為經濟的全球化。在20世紀的最后20年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已明確無誤地展現在世人面前。作為全球化浪潮在經濟層面上的表現,經濟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務、技術和資金大規??缇沉鲃右约案鞣N生產要素的全球配置與重組為特征。經濟全球化是經濟市場化和國際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國經濟依存度的日益加深。從內容上看,經濟全球化可以分為生產全球化、貿易全球化、投資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經濟全球化的核心內容和高級發展階段。這是由晚近世界經濟發展的另一特點-經濟的金融化所決定的。所謂經濟的金融化,是指實物經濟被金融經濟所取代,社會資產的金融資產化程度不斷加深,國家間的經濟關系日益深入地表現為國際金融關系,如國際債權債務關系、國際股權股利關系、國際委托關系、國際風險保險關系等;金融因其更適合“數字化”和“終極市場”而成為經濟生活中一個核心性、主導性和戰略性的要素,對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各個層面的滲透和影響不斷增強。隨著經濟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經濟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現為金融的全球化。

所謂金融全球化,是指國家或地區在金融業務、金融市場、金融政策與法律等方面跨越國界而相互依賴、相互影響、逐步融合的趨勢,表現為貨幣體系、資本流動、金融市場、金融信息流動、金融機構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與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構成經濟全球化的應有之義,是生產全球化、貿易全球化和投資全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結果,并與生產全球化、貿易全球化和投資全球化之間交互作用、交互影響。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質和發展狀況而具有自身獨特的內容和運行規律。

首先,從金融全球化的歷史進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個一直處于進行之中的發展過程,是金融一體化在全球范圍內的不斷擴展與深化。這一過程不是均勻展開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時間上的階段性、空間上的地域性、結構上的非均衡性特點。金融全球化趨勢早在20世紀60、70年代就初見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進,90年代至今則因更加充分地展開了其多樣化的內容而進入階段。在空間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現為區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區域化推進和作用的結果。金融的區域化和全球化從先后繼起到同步運行,彼此間既融合又排異的互動發展,成為晚近世界金融發展的一道風景線。金融全球化發展的另一個顯著特點是涉及的主體范圍不斷擴大,由發達國家逐漸向發展中國家擴展。但這一進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參與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發展速度有快有慢。發達國家及其跨國金融機構在金融全球化進程中居于主導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規則制定者和主要獲益者。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在金融全球化進程中則經常處于被動的、受制約的地位,面臨著“邊緣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脅,一般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沖擊。

其次,從影響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國生產、貿易、投資和科技進步等實體經濟因素對金融全球化的推動外,跨國金融機構的全球擴展和全能化運作為金融全球化構造了微觀組織基礎,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競爭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續的技術支持和發展動力;自20世紀70年代起在世界范圍廣泛興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資本跨國流動的政策,使金融交易的市場空間進一步突破國家和地域的界限,為金融的全球化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

第三,從金融全球化的內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國家或地區在金融業務、金融市場、金融政策與法律等方面跨越國界而相互依賴、相互影響、逐步融合的趨勢。金融全球化的各種構成要素之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使得各國的金融資源可以在各個層次上以多種形式轉移、劃撥、融合和互動,金融創新日趨活躍,全球資金光速流動,金融領域的國際競爭異常激烈,可謂是21世紀國際經濟競爭的最主要領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劇了金融競爭,促進了金融效率、經濟發展和人類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負效應,它使金融風險明顯加大,金融波動通過一體化的市場得以迅速傳導,局部的金融災難動輒演化成為地區性、全球性金融危機甚至經濟危機。“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成為當代國際金融生活的寫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勢下,每個國家的金融均成為國際金融的有機組成部分,單個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明顯削弱,國際金融市場的失靈現象不時出現。

第四,從金融全球化的運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發展已經歷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資本金融三個階段,目前正在步入產業金融發展階段。從其產業地位看,金融不僅是第三產業中的獨立組成部分,而且日漸成為第三產業中的龍頭產業。與產業化相伴生和相適應,世界金融發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業化、網絡化等特點,對傳統的金融管理體制、金融經營理念等產生強大的沖擊。另一方面,這一時期的金融運行不再是簡單地從屬、外生、決定于實體經濟,而是在相融、適應、內生于實體經濟的同時,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獨立、超越、背離于實體經濟的特點,表現出強烈的符號性和虛擬性。據統計,目前在巨額的國際資本流動中,只有10%與實體經濟有關。而與實體經濟運動無關的國際資本流動大量屬于投機性資本流動,其全球游蕩和肆意攻擊成為威脅世界經濟金融穩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隨著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場間的相關度提高,經濟大國通過金融渠道對世界經濟施加影響更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貿易、投資等傳統渠道對世界經濟發生的影響。經濟發展落后的國家在經濟、金融發展方向和進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從于發達國家的戰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運行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顯示為個別金融霸權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對國際金融法的影響

顯然,當經濟全球化發展到金融全球化階段,其深度和廣度已然大大推進。實踐證明,晚近世界經濟發展所表現出來的上述趨勢是一個不可逆轉的自然歷史過程,并已對或正在對國際政治、經濟、法律和文化生活發生著廣泛的影響。國際金融法作為國際經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際經濟生活的調整器和控制機制,植根于國際經濟生活并靈敏地回應著國際經濟生活。全球經濟環境的上述變化對國際金融法勢必也會發生重大影響,簡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顯了國際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為經濟金融化的結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現代經濟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場資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國家經濟運行和宏觀調控中的樞紐地位和作用等,對于全球的法制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使國際金融法在當代社會經濟即金融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為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類之一,在國際經濟法中逐漸占據核心地位。反映在國際經濟法的研究上,表現為學者們研究重心的轉移。在20世紀70年代末,國際經濟法還是以研究國際直接投資的法律問題為中心,輻射國際貿易、國際貨幣等領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學者們的研究重心就開始轉向以研究國際金融的法律問題為中心,輻射國際投資、國際貿易等領域的法律問題。從國家層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對各國的國內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響: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漸凸顯,金融法發達與否已成為衡量現代各國經濟環境優劣的重要標志,以及國家法律、文化乃至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準。如果一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比較健全,金融法制比較完備,就可以推定該國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推定其經濟和社會環境相對安全和穩定,那么該國就可能成為人氣旺盛的“網站”,吸引大量國際資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業在國家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為各國法律體系中最富特色的一個組成部分。金融業所具有的顯著的系統性、宏觀調節性和時間信用性等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和改變著傳統的法律觀念和制度設計。相應地,現代金融法較之其他部門法,更加重視維護貨幣資金的使用權,更加重視鼓勵和保障金融資產的跨國流動,更加重視營建信用環境、契約環境、產權環境和會計環境等金融業發展之必要環境。此外,現代金融業的發展還呈現出機構國際化、體制混業化、資產證券化、業務創新化等特點,這些特點使金融法成為當前各國法律體系中發展最快、最活躍的法律部門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寬了國際金融法的范圍。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國銀行及各類金融機構迅速發展,國際信貸和國際證券融資規模持續擴大,國際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工具和國際金融服務方式不斷創新,發展中國家更多地參與國際金融活動,國際金融關系無論在主體范圍方面還是客體范圍方面都得到極大的擴展,并呈現出纏結交叉、異化衍生、變幻莫測的特點。國際金融關系的多樣化和復雜化,客觀上要求國際金融法擴大調整范圍、改進調整方法,隨著國際金融關系的發展而發展。例如,伴隨國際保付業務的興起,國際保理聯合會(FCI)的《國際保付通則》(1987年制訂、1997年最新修訂)與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的《國際保付公約》(1988年正式通過)相繼問世;隨著互換、期權、票據發行便利、遠期利率協議等金融工具的出現,巴塞爾委員會與國際證監會組織聯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風險管理指南》、1998年《關于銀行與證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監管信息框架》等建議案;隨著廣泛從事銀行、證券、保險業務的金融企業集團的出現,由巴塞爾委員會、國際證監會組織、國際保險業監管協會三方組成的“聯合論壇”(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業集團的監管》文件。晚近國際金融創新的層出不窮勢必要求國際金融法制度跟進創新,從而導致國際金融法的調整范圍不斷擴大,迄今已涵蓋國際銀行、國際證券、國際保險、國際信托等國際金融的各個領域,所管轄的金融市場由傳統市場擴大到歐洲債券市場、歐洲貨幣市場、期貨市場、期權市場等新興市場。由于全球化使得國際金融關系變得復雜多樣,促使國際金融法在調整方法上不斷嘗試、改進和發展。例如,各國金融監管立法和實踐越來越強調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體現在監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發生了如下變化:由全局性管制為主向日常性監督為主轉變,由質性金融控制機制向質性與量性相結合的金融控制機制轉變,由事后監管向涵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管轉變,由針對個案的被動型業務監管向系統性的主動型全面風險管理轉變,由東道國當局單一監管向東道國與母國當局合作監管轉變。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進了金融法的統一化和協調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帶來的金融業務的規?;c國際化、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和資本流動的自由化,必然要求沖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籬以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從而沖擊了國別金融制度壁壘,推動了各國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國際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著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風險擴大,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風險的發生和擴大,各國一方面加快本國的金融法治建設,另一方面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合作與交流,參與多邊金融談判和條約締結,在這一過程中不同程度地放棄或讓渡金融,由此促進了金融法的統一化。例如,各國金融服務業的規?;a業化發展及其對世界經濟的深層次影響,促使跨國金融服務立法納入法律統一化進程,最終導致WTO《服務貿易總協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務貿易協議》等條約和協議的問世。從此,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金融服務業的市場開放方面必須承擔相應的國際義務,必須對照WTO金融服務貿易法和其承諾對相關國內法進行“立改廢”。我國為履行入世承諾,于2001年底頒布對《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進行破舊立新,就是一個典型例證。面對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競爭,各國在金融實踐中還積極移植和引進他國先進立法,競相采行金融慣例規則,以重塑或改善本國的金融投資環境,促進金融交易安全與發展,并避免本國金融業遭受歧視性待遇而陷入籌資難、進駐難的被動境地。各國的自發行動不僅促進了金融統一慣例的形成和發展,而且也促進了各國金融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的趨同。研究表明,近20年來,國際金融慣例取得了長足發展,內容廣泛涉及國際貨幣兌換、國際商業貸款、國際證券交易、國際支付結算、國際融資擔保等各個領域,特別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監管的行業性慣例,如國際銀行業監管的巴塞爾原則和標準、國際證券業和保險業監管的原則和規則。各國金融監管當局在實踐中自覺貫徹和推行這些慣例和標準,其結果是各國金融監管制度表現出相當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重大國際經濟組織職能和作用的演變、相互間金融交流與合作的加強,以及各類區域性金融組織在推動區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躍表現,則為金融法的統一化和趨同化提供了組織基礎和制度條件。金融全球化呼喚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構建者和維護者,重大國際經濟和金融組織一方面注重加強自身的制度建設,如發展國際金融監管職能,加強對國際金融事務的領導能力,建立和完善多邊談判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為國際金融統一法的形成和實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強組織間的政策協調和信息溝通,例如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集團、國際清算組織在監控私人資本跨國流動方面的金融合作與交流,金融行業性組織在監管規則創制方面的國際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組織和區域性金融組織在金融危機預警和救助中的協調行動等,在合作中促進國際金融統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實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現行國際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動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雙刃劍:其一方面促進金融資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從而促進國際金融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風險的全球擴散變得更為容易和迅捷,從而破壞國際金融的穩定、阻礙國際金融的發展;一方面使人類休戚與共從而促進了人類的協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類面臨的全球性金融問題日益增多,從而給金融投機勢力興風作浪以及金融霸權國家轉嫁風險提供了可乘之機。20世紀最后十年頻繁發生的金融危機,便是各類國際金融問題的總爆發。慘痛的教訓為世人敲響了警鐘。分析這些問題的生成,它們固然暴露出某些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金融監管等方面的種種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們暴露出了現行國際金融法存在的調整真空與軟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勢下國際金融體制的落后與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長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國際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國際金融宏觀調控機制,則任何國家難以獨善其身。由此,改革國際金融體制、完善國際金融立法呼聲雀起,推動了國際金融法制度的變革。在國際層面上,基于貨幣金融領域的權威地位和職能與業務便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責無旁貸地擔負起改革使命。世紀之交,基金組織多次組織修訂《基金協定》,增加和調整資本份額、改革特別提款權制度、改善決策機制、整肅貨幣紀律;推動國際金融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驗,根據國際金融環境的變化調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貸制度,發展金融風險預警與金融危機救助職能。基金組織所領導的國際貨幣金融制度改革作為國際金融法對國際金融實踐的積極回應,目前仍在進行之中。

在國家層面,晚近,各國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躍。從執世界金融發展之牛耳的西方發達國家,到金融危機重災區的發展中國家,均采取積極態度,在強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這一方面是出于各國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應國際貨幣金融體制改革的結果。例如《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每一項修改,關涉世界184個國家的貨幣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發揮了領軍作用。這不僅表現在有關國際資本流動和國際金融市場的規范方面,相關的國際法規則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幾個發達國家國內法律和慣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現在對國內法的示范方面,發達國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導地位,其對國際金融環境的變化往往更為敏感,反應更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貼近市場,引領著金融立法現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過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國1999年通過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英國2000年通過的《金融服務和市場法》等,提出了功能監管、并表監管等金融監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嘗試和發展了金融企業集團監管、網絡銀行監管等新制度,對其他國家的涉外金融立法無疑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和示范效應,對金融法的統一化方向也具有潛在的影響。

篇4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當局對各種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市場經營流程和市場退出按照法律和貨幣政策實施嚴格管理,通過行政手段嚴格控制各金融機構設置和其資金運營的方式、方向、結構及空間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銀行等金融企業謹慎運作,控制經營風險,確保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清償力,能促進銀行體系的穩健發展和市場競爭機制良好運作,在銀行業的穩定和效率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當出現金融風波,甚至金融危機時,可盡可能以最小的代價保持銀行業等金融企業的穩定。

但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和國際金融電子化技術迅速發展和金融創新,金融抑制難度不斷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領域造成“非市場性風險”,其具體表現為:1、扭曲了金融資源的價格,造成虛假供求關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實際利率(存、貸款利率)被壓得過低,不能真實反映資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狀況。其表現為政府對公營部門強制性低息信貸以及外匯市場的外匯管制等。對銀行體系規定過高的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比率也是價格扭曲的一種形式2、導致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損傷市場對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為的力量替代市場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項管理費用,間接成本是阻斷市場力量的資源配置作用而產生的對銀行等金融企業效率的破壞,同時,金融業務易被少數國有金融機構所壟斷,缺乏競爭,金融效率低下。3、導致市場分割。市場分割首先表現為金融抑制經濟中金融體系的“二元”狀態:一方是遍布全國的國有銀行和擁有現代化管理與技術的外國銀行的分支網絡,組成了一個有限的,但卻是有組織的金融市場;另一方則是傳統的、落后的、小規模的非正式金融組織,如錢莊、地下金融市場等。其次表現為與“二元”體系相關或不相關的資金流向的“二元”狀態:有組織的金融機構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貸利率,將資金貸給公營部門及少數大企業,而大量小企業及住戶則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只能以較高的利率從非正式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貸款。另外,金融抑制還導致政府不適當的資金投向干預而累積大量的金融風險。

可見,金融抑制是“通過扭曲包括利率和匯率在內的金融資產的價格,再加上其他手段,這種戰略會縮小或壓低相對于非金融部門的金融體系的實際規?;驅嶋H增長率?!苯鹑谝种普咧鲝堃越鹑诠苤拼娼鹑谑袌鰴C制,其結果自然難免導致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滯后甚至喪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內在缺陷性

1973年美國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羅納德·麥金農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貿易與資本》一書,其同事愛德華·肖也于同年出版了《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深化》一書。兩人都以發展中國家的貨幣金融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對金融與經濟進行了開創性研究,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他們首次指出發展中國家經濟落后的癥結在于金融抑制,深刻地分析了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建立一個以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融體制,即實現金融深化,開創了金融深化理論的先河。金融深化理論主要針對當時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如對利率和信貸實行管制等提出批評,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戰略,以金融自由化為目標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開放金融市場,實現金融市場經營主體多元化以及貨幣價格(利率)市場化,使利率真實反映市場上資金的供求變化,由市場機制決定生產資金的供求變化和流向,刺激社會儲蓄總供給水平的提高,從而便利資本的籌集和流動,有效地解決資本的合理配置問題,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經濟發展。由此可見,金融深化理論為發展中國家促進資本形成,帶動經濟發展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和思路。它既彌補一般貨幣理論忽略發展中國家貨幣特征的缺陷,又克服了傳統發展理論忽略貨幣金融因素的不足,突出強調了金融體制和金融政策在經濟發展中的核心地位,進而為發展中國家制定貨幣金融政策,推行貨幣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論依據。這一理論及政策建議得到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積極支持和推廣,同時也得到了許多發展中國家的贊賞,對20世紀7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金融體制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透過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我們可以發現金融深化暗含這樣一個假設:金融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市場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開的,并存在一個競爭完全不受任何阻礙和干擾的市場結構,且市場中的主體是理性的。但現實經濟使得金融深化理論假設存在著缺陷,主要表現為:1、現實的金融市場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貴的信息搜尋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信息不完全問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面臨兩大約束,一是利率限制導致的利率約束,一是信息不完全導致的信息約束。金融深化理論只重視前者,而忽視后者。由于信息約束,放任金融市場自由化會造成多方面的市場失靈,導致金融體系動蕩。2、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對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約。金融市場的落后是政府過度管制的原因,而過度管制又導致金融市場的更加落后。忽視市場落后,取消政府管制,就會帶來市場混亂。金融深化理論主要研究和強調的是后者,忽視前者對放松政府管制,即金融深化過程的制約。超越或滯后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自由化都會給金融市場帶來混亂和不穩定。3、金融深化使得國際流動資本對開放資本項目國家貨幣的投機更加容易,使小國經濟或落后經濟容易出現經常性的波動,它不僅沒有起到穩定器的作用,相反任何促使經濟增長的努力都被非正常的波動所侵蝕,這些國家為了經濟的穩定,不得不采取適當的官職措施或非完全的金融深化措施。4、金融深化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很不適應。金融深化理論表面上研究的是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問題,提出的政策主張應該適用于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改革,但他們的研究對象是以私有制基礎的完善的市場經濟,實際上適用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深化理論的政策主張和目標對于小國或經濟落后國家而言并非是美好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就是明證。

三、金融約束及其政策取向

進入90年代,信息經濟學的成就被廣泛應用到各個領域,尤其是應用到政府行為的分析中。但很多經濟學家分析了在信息不完全的前提下金融領域的“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問題,托馬斯·赫爾曼、凱文·穆爾多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等人于1996年在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基礎上,提出了金融約束論,認為政府對金融部門選擇性地干預有助于而不是阻礙了金融深化,提出經濟落后、金融程度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應實行金融約束政策,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觀經濟穩定,通貨膨脹率低并且可以預測的,正的實際利率),通過對存貸款利率加以控制、對市場準入及競爭加以限制以及對資產替代加以限制等措施,來為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并提高金融體系運行的效率。本人認為它對我國制定金融政策同樣具有參考價值。

金融約束是一種選擇性政策干預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創造租金機會,刺激金融部門和生產部門的發展,并促進金融深化。金融約束是與金融抑制截然不同的政策。金融約束的前提條件是穩定的宏觀環境、較低的通貨膨脹率、正的實際利率。最關鍵的是金融抑制是政府從金融部門攫取租金,而“金融約束的本質是政府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間部門創造租金機會,而不是直接向民間部門提供補貼。”

租金創造并不一定要靠利率限制來達到,政府也可以采用金融準入政策、定向信貸和政府直接干預等創造租金,只要政府使銀行和企業獲得了超過競爭性市場所能得到的收益而政府并不瓜分利益,這就可以說政府為它們創造了租金。通過創造經濟租金,使銀行和企業股本增加,從而產生激勵作用,增加社會利益。

金融約束的政策取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政府應控制存貸款利率。即將存款利率控制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但要保證實際存款利率為正值),減低銀行成本,創造增加其“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減少銀行的道德風險,激勵其長期經營。只要存款利率控制適度,則金融約束是有好處的;如果控制力度過大,資源配置將受到扭曲,金融約束將會蛻變為金融抑制。只要干預程度較輕,金融約束就會與經濟增長正相關。

2、嚴格的市場準入限制政策。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并不等于禁止一切的進入,而是指新的進入者不能侵占市場先入者的租金機會,如果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政策,銀行數目的增加將使資金市場競爭加劇,租金下降,激烈的無序金融競爭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甚至還可以導致銀行倒閉,危及金融體系的穩定。為保護這種租金不至于消散,一個重要的保護手段就是限制進入者的進入,以維持一個暫時的壟斷性存款市場,對現有存款市場的少數進入者進行專屬保護。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可提高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對整個社會經濟具有重要的外部效應。

3、限制資產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將正式金融部門中的存款化為其他資產,如證券、國外資產、非銀行部門存款和實物資產等。金融約束論認為發展中國家證券市場尚不規范,非正式銀行部門的制度結構薄弱,存款若從正式銀行競爭流向非正式銀行部門會減低資金使用效率,也不利于正式銀行部門的發展。而資金若由居民部門移向國外,則會減少國內資金的供應,擴大國內資金的缺口,對國內經濟尤為不利。

金融約束是發展中國家從金融壓抑狀態走向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的一個過渡性政策,它針對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暢、金融監管不力的狀態,發揮政府在市場“失靈”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與金融深化完全對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四、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思考

目前,金融體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是金融體系的混合性,即政府限制行為與市場行為并存,管制價格與市場價格并存。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進程,政府管制逐漸放松,相對獨立的貨幣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成為影響中國經濟運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從上面對有關金融理論的初步分析,我們至少可以考慮:

1、確定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終極目標。

前面分析到,金融深化理論與實際金融有著明顯的差異,傳統的金融深化理論亦存在其內在缺陷性,但這并不構成金融深化的客觀需要,盡管自亞洲金融危機后,亞洲各國及歐美的一部分學者對金融深化產生了懷疑,認為全球金融體系的不完善和各國金融發展的明顯差異使得金融深化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金融混亂和不和諧。但我們應該認識到:(1)從自由化的進程來看,在政府對貿易和金融的管制放松后,世界經濟和各國的經濟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總體上保持了經濟的增長,金融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加大,表明自由化的收益是大于其所付出的代價。(2)東南亞金融危機重要原因是危機各國不可持續的宏觀經濟政策和不適當的金融深化措施導致的。實施金融深化的國家常常把放松金融管制等同于放松金融監管或放開不管,過分地追求金融深化是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而忽視了經濟可持續增長所必須的協調的金融因素,忽視完全金融深化所必須具備的內在制度剛性要求。比如,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就必須先有或者同步進行金融體系市場化或完善化,這是金融深化論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因而,我們應客觀的對待金融深化理論與實踐,絕不能因一些發展中國家在推行金融深化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就認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危機二者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系。實踐證明,有效、合理的金融深化實踐會提高經濟發展的績效,還可以提高一個國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一些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在金融深化的進程中發生了金融危機,其根本原因在于選擇了過于激進、超前的金融深化戰略。我國在實施金融體制改革時,不能把麥金農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論,簡單的理解為完全取消政府干預的金融自由化,應在放松管制的同時關注市場的落后對放松管制的制約作用,注重金融深化的漸進性、層次性和持續性,“金融深化是伴隨著整體經濟改革發展的一個漸進過程,金融深化的政策措施應根據經濟發展的成熟程度和經濟運行的內在邏輯做出合理的時序選擇和安排,分階段和有計劃地進行?!痹谕七M金融深化的過程中,要結合本國金融改革的現實條件和制度風險,加強對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相協調的金融體系。

2、金融約束成為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必要手段。

考慮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中累積了大量的金融風險,因此在改革進程中,我們應客觀的評價和估計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所可能帶來的長期性風險,本著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結合我國金融體系的實際情況,在經濟轉軌時期采取必要的金融管制與金融深化相結合的改革方略是顯示可行的。

除了解決政府需不需干預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問題,我國還需要解決如何把握干預力度,避免信息不對稱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的不當干預才是造成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本質原因:在危機中資產價值的猛跌使很多金融中介機構破產,從而暴露出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的破壞作用;而金融中介機構的借貸活動與資產價值之間存在著一種政治經濟動力關系,政府對金融中介機構或明或暗提供的債務擔保,是造成金融中介機構進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根本原因。金融約束論從信息和激勵的角度,抓住了解決經濟金融問題的兩個基本點,一方面政府應創造條件使決策者掌握信息,或讓有信息能力的行為人成為決策者;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自身掌握和擁有的信息能力,為金融中介機構創造持久有效經營的激勵機制。當然政府的職責不是直接提供擔保和保護,而是促進金融體系市場約束機制發揮作用,積極促進信息的傳播,增加市場上可供信息的公開化,并充分發揮掌握內部信息的金融機構和民間組織的優勢,而非越俎代庖,過多干預,避免金融約束政策蛻變為純粹的金融干預政策,嚴格的金融約束政策與金融抑制可能只相差須臾。“金融約束應該是一種動態的政策制度,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向更具競爭性的金融市場這一大方向的邁進而進行調整。它不是自由放任和政府干預之間靜態的政策權衡,與此相關的問題是金融市場發展的合理順序?!?/p>

在金融約束政策框架下,政府的作用既不是“親善市場論”強調的政府只能促進市場建設,不應干預金融經濟;也不是“國家推動發展論”所要求的政府為了彌補市場失靈,必須始終強力干預金融經濟;而應是“市場增進論”的觀點,即政府的職能是促進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發揮政府進行選擇性控制的補充,避免產生不利于社會大眾的道德危害,使我國在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穩步實現真正的金融深化。

另外,我國進行金融體系改革的過程中,也必須要協調貨幣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目前,我國“經濟貨幣化”趨勢有所增強,貨幣金融對經濟的支持強度與日增強,廣義貨幣(M2)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上升到130%左右,都充分說明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廣度和深度都有質的變化。貨幣金融在經濟中的地位和影響逐步加大。隨著我國開放程度的深化,外部的沖擊已經開始影響本國貨幣金融政策的有效性,影響本國經濟的內部均衡和外部均衡,這說明開放經濟中,貨幣金融政策一經濟發展有相當強的關聯。因此,在充分考慮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的基礎上,制定與我國經濟發展目標相協調的貨幣金融政策,避免金融業脫離經濟發展的需要而獨自繁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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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危機頻繁爆發:先是在1992年爆發了英鎊危機,然后是1994年12月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最為嚴重的是1997-1998年東亞金融危機。這次金融危機充滿了戲劇性:當1997年泰國政府動用外匯儲備保衛泰銖的艱難戰役失敗而不得不讓其貶值的時候,許多人甚至在地圖上找不到這個偏僻小國的位置,但是,風起于青萍之末,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沒有預測到,一場規模浩大的金融危機爆發了。金融危機如颶風一般席卷東南亞各國,然后順勢北上,在1998年波及剛剛加入OECD的韓國。這場金融危機的波及范圍甚至到了南非和俄國。

回顧動蕩的90年代,我們可以發現金融危機的一些新特征:首先,這些金融危機的爆發是在經濟全球化大踏步前進的過程中爆發的。整個20世紀80年代是經濟自由主義在各國獲得全面勝利的年代。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鼓吹下,經濟自由主義幾乎成為一種全球性的意識形態。1989年蘇聯解體和冷戰結束更使得資本主義國家彈冠相慶。從較為嚴格的意義上說,全球化只能從冷戰結束之后算起,因為在冷戰時期全球經濟格局仍然沒有擺脫斯大林所說的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平行市場”。東亞金融危機之后,全球化的步伐開始放慢,反對全球化的聲音越來越響亮,許多跡象表明全球化可能會進入低潮。同時,東亞金融危機也使得經濟學家不得不反思原有的許多經濟自由主義教條。比如,東亞金融危機之后,許多一流的經濟學家都對原來的“華盛頓共識”提出了批評;其次,這次金融危機的破壞程度非常深重,可以說是從貨幣危機肇始,并次第演化為金融危機、經濟危機甚至是政治危機。如果僅僅表現為貨幣危機,則其對實體經濟的沖擊是有限的,因為貨幣危機往往是由經常項目出現異常逆差而導致,但是貨幣貶值有助于提高本國產品的競爭力,這便改善了本國的國際收支。金融危機的范圍比貨幣危機更廣,金融危機包括發生在銀行業的擠兌危機,發生在股票市場的崩盤危機等等。金融危機和貨幣危機并不一定同時爆發,但是這次東亞金融危機卻表現出來“孿生危機”的形式,所以其危害為烈,遠遠超過單純的貨幣危機。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東亞金融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包括收入下降、貧困人口增加、公共服務業萎縮、教育和衛生條件惡化、犯罪率上升等。第三,除了個別例子之外,90年代爆發金融危機的國家大多是新興市場。所謂新興市場是指那些已經實現了對外開放,與國際資本市場有密切聯系的發展中國家。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由于發達國家的利率較低,導致大量資金轉向海外尋找新的投資機會,新興市場因為其收益高而倍受追捧。然而,進入90年代之后新興市場頻繁爆發金融危機,不由得引起人們的思考。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托賓教授曾經指出的,只要世界仍然被分割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金融自由化就不可能是通向繁榮和進步之路。為什么新興市場易于爆發金融危機?這可以從新興市場金融體系的內在脆弱性、新興市場之間的傳染效應,以及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無政府狀態這三個方面來討論。

按照傳統的貨幣危機理論,一國之所以會爆發貨幣危機,一定是因為其宏觀經濟的基本面出現了問題。以克魯格曼1979年的論文為代表的第一代貨幣危機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往往會過度揮霍而導致財政赤字,然后不得不用增發國債或增發貨幣的方式彌補其財政赤字,但在固定匯率制度下,這將給一國的貨幣帶來貶值的壓力。如果投資者預期該國貨幣早晚要貶值,他們不會等待該國貨幣循序漸進地慢慢貶值,而是將一起拋出該國貨幣,導致該國政府的外匯儲備幾乎在一夜之間耗盡,該國的貨幣突然大幅度貶值。由此可見,判斷一國是否將爆發貨幣危機的預警指標應該包括預算赤字、通貨膨脹率和國內儲蓄等。然而,第一代貨幣危機理論完全不能解釋新興市場的金融危機。比如說,在危機之前,東亞各經濟體的預算赤字并不高、公共債務有限、通貨膨脹率一直控制在一位數以內、國內儲蓄和國內投資都很高、經濟增長率較高。最近的金融危機理論指出,新興市場的金融體系具有內在的脆弱性,這才是金融危機的真正根源。

發展經濟學家早就注意到,東亞各經濟體在發展戰略和經濟體制方面有許多相似之處。在這些經濟體中,政府往往有著強烈的發展經濟的愿望,并普遍實行了趕超戰略。為此,政府對生產活動和資源配置積極干預,保護國內產業,并對私人投資活動和銀行貸款進行隱含的擔保。關系貸款盛行。這些做法在特定的條件下強有力地刺激了本國的工業化,同時又在高速經濟增長時期維持了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潛在的弊端逐漸開始顯露:政企不分滋生了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銀企不分導致不良貸款如同滾雪球般越積越多。由于政府的隱含擔保,企業傾向于過度借債,導致東亞經濟中負債率非常之高。1996年韓國負債率高達355%,泰國是236%,菲律賓是128%。沒有受到金融危機肆虐的國家也存在這一問題,如中國的負債率高達155%,日本為221%。高度負債的結果是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極高。1999年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不良貸款比率分別為55%和52%,馬來西亞為25%,韓國為16%。解決銀行不良貸款的成本占GDP的比重在印度尼西亞為29%,韓國為17.5%,泰國為32%,馬來西亞為18%。當這些經濟體仍然實行資本管制,對外借債的規模較小的時候,這種發展模式中的潛在的問題是可以控制的。但是一旦它們開放了本國的金融體系,將其金融脆弱性暴露于國際資本市場面前,潘多拉的盒子就打開了。

事實上,在東亞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東亞地區的經濟增長前景就有了惡化的苗頭。進入20世紀90年代之后,日本經濟在經濟衰退的泥沼中越陷越深;1995年美元升值使得采用盯住美元匯率制度的東亞經濟出口競爭力受損;1996年日元貶值更使得與日本經濟唇齒相依的東亞經濟深受其害;中國的崛起也影響到東亞各經濟體的出口,加之,1994年爆發的墨西哥金融危機已經提醒了投資者新興市場的潛在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東亞各經濟體政府采用政府擔保的方式,試圖繼續挽留國際資本。由于有政府的承諾,流入東亞經濟的國際資本并沒有放緩,但是更加謹慎。國際資本更多地轉為以短期資本為主,一有風吹草動,馬上全身而退。危機前夕,泰國引入的外資中屬于直接投資的只占5.5%,商業銀行借款達51.5%,其中大部分是短期借款。韓國的外債中2/3屬于短期外債。這就帶來了“雙重錯配”的問題。首先,由于這些經濟體國內金融體系不發達,往往依賴國際資本為國內投資融資,因此借款人需要的是本幣,但只能夠借入外幣,這就帶來了“貨幣錯配”(currencymismatch)?!柏泿佩e配”使借款人增加了償還外幣時的外匯風險。但是,由于東亞各經濟體普遍實行固定匯率制度,政府承諾維持匯率穩定,所以這帶來了“敗德風險”,借外債的企業和銀行都不關心匯率風險,于是出現了過度借債的現象,并積累了大量未做對沖的外債。由于東亞各經濟體更多地依靠短期借債為長期投資項目融資,這便帶來了第二種錯配即“期限錯配”(maturitymismatch)。“期限錯配”使得東亞經濟更容易出現“流動性危機”(liquiditycrisis)。“流動性危機”和“資不抵債危機”(insolvencycrisis)是兩個值得區分的概念。比如說,一家銀行可能會因為經營不善而資不抵債,即從技術上講已經破產了,但是,只要暫時沒有發生儲戶擠兌,這家銀行仍然能夠維持正常運轉。另一方面,即使一家銀行經營狀況良好,但是架不住所有的儲戶同時來提錢,這家銀行一定會因為缺少流動性而關門倒閉。在東亞金融危機之前,短期國際資本大量流入東亞,金融危機之后,這些資本又大量流出。這使得許多經營狀況本來良好的企業資產負債表急劇惡化,紛紛破產。盡管墨西哥和阿根廷等國和東亞經濟的情況有所不同,但在國內金融體系不發達,易于出現“雙重錯配”這一點上是相似的。這就是為什么新興市場一旦爆發貨幣危機,很容易進一步轉化為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原因。

篇6

關鍵詞:金融衍生產品;發展;商業銀行

一、金融衍生產品概述

衍生產品是一種金融產品,它的價值是從其他的基礎證券和基礎變量的價值衍生而來的,因此成為衍生產品。國際上通常將金融衍生產品歸為一種金融合約或金融產品,其價值取決于一種或多種基礎資產或指數,合約的基本種類包括遠期、期貨、掉期和期權。金融衍生產品還包括具有遠期、期貨、掉期和期權中一種或多種特征的結構化金融產品。

金融衍生產品也叫衍生工具或衍生證券。國際互換和衍生協會在1994年對金融衍生產品作了具體的定義:衍生產品是有關互換現金流量和旨在為交易者轉移風險的雙邊合約。合約到期,交易者所欠對方的金額由基礎商品、證券或指數的價格決定。

在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實體經濟出現貨幣資產過剩,將直接推動虛擬經濟的發展和金融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在金融自由化過程中,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是具有核心內容的。金融衍生產品使得經濟主體可以用較低的交易成本對各類資產風險進行獨立管理并將風險進行分割和轉移,增強了金融體系的彈性與抗風險能力,有助于虛擬經濟保持平穩運行,吸納實體經濟過剩資源,也可以增加宏觀調控的靈活性。

二、金融衍生產品迅速發展的原因

20世紀70年代,在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崩潰、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創新浪潮的沖擊下,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得到迅速發展。1972年,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國際貨幣市場率先推出了英鎊等六種外匯期貨合約,開創了金融衍生產品的先河。此后金融期貨、期權、互換、衍生證券等多種金融衍生產品在國際市場上興起,金融衍生產品由于具有管理風險、杠桿效應等功能,有效地彌補了傳統金融市場上的不足,極大地促進了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

進入21世紀,我國金融進入飛速發展階段,國家對金融市場的重視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從我國企業內部因素看。(1)流動的需要。在經濟形勢變化加劇的時代,公司和個人更加關心資產的流動性,很多金融衍生產品就是針對這方面的問題設計的,其中,有的創新是為了容易獲得現金,有的則是為了把暫時不需要的先行使用出去。(2)降低成本的需要。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是現代公司的基本特征,為了降低公司的成本,金融市場創造出了股票期權等衍生工具。(3)防范風險的需要。金融創新的核心在于引入非常有效的紛繁管理工具和設計出非常精致的風險管理策略。

2.從外部環境看。金融衍生產品是金融自由化的產物,它的創新步伐遠遠快于金融市場的發育和金融監管水平的提升。金融衍生產品的結構日益復雜,各類金融工具類別的區分越來越困難。目前的金融會計制度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大多列入銀行表外業務,難以準確計量交易合同的當前價值和奉獻頭寸。當衍生產品在市場中的風險逐漸積累,投機因素無法得到充分消化,衍生產品價格就會在投機力量的帶動下背離基礎資產價格,在經濟出現過熱時加速泡沫的形成和資產價格上漲,在政府調控時有加速泡沫的破裂和資產價格的回落。

3.從環境因素看。(1)價格波動性增強。金融商品的價格(利率、匯率)波動頻繁,價格變動是多種因素綜合的結果,例如,通貨膨脹,傳統金融結構的衰落與國際協議的破裂,發展中國家迅速發展工業化等。(2)金融理論的推動。1973年,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FischerBlack和MyronScholes創立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式(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為各種新型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理定價奠定了基礎。(3)法規的變化和競爭的加劇。巴塞爾協議在銀行資本充足性方面達成了共識,而且逐漸演變成各國中央銀行的監管標準,各商業銀行為了拓展業務,規避資本充足性的約束,業務發展存在表內業務表外化的趨勢。(4)信息和交易成本降低。科技的進步不僅加快了全球經濟的市場的交易速度,而且交易的成本也降低了。

三、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現狀

國內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要是為了對公、對私提供以外匯衍生產品交易為主,尚沒有提供人民幣衍生交易。也就是說對衍生產品的交易結構而言,商業銀行提供的對公外匯衍生產品與對私衍生產品沒有本質區別,二者的區別僅僅在于由于對公客戶的個體交易金額較大,因而可以為對公客戶提供更具有個性化需求的產品;而對私客戶的資金量相對較小,往往需要通過聚合才能達到一定的規模。因而為對私客戶提供的衍生產品往往更加標準化,期限通常也比對公客戶的交易期限短。1.個人金融衍生產品的類型。2004年,國內對幾家商業銀行取得銀監會批準經營金融衍生產品的資格,國內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推廣個人金融衍生產品的力度,推出了多種外匯理財產品,并逐步形成了各家行的外匯理財品牌。我國各家商業銀行對私人客戶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與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和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基金基本上不會發生損失,收益相對穩定,適合普通的外匯持有者。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最大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銀行不會給客戶保本金的承諾,客戶可能在短期內獲得很高的收益,也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發生本金虧本。這類產品門檻相對較高,主要適合那些對外匯市場有很好判斷、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客戶,適合較為職業的投資者。與利率掛鉤的個人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有以下類型:(1)利率遞增可提前終止型;(2)目標收益固定、達標即止型;(3)固定利率可提前終止型;(4)“上浮封頂”型;(5)“滾雪球”型;(6)區間掛鉤逐日累積計息型;(7)客戶可提前終止型。與匯率掛鉤的衍生產品類型有:(1)“期權寶”產品;(2)“智匯寶”產品。

2.國內開展金融衍生產品存在的不足。(1)金融衍生產品同質性高,為客戶量身定做的產品有限。由于國內商業銀行還不能經營股票和商品交易,且國內企業和個人對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的認識有限,因此,開展衍生產品交易的基礎資產只能是利率和匯率,與國際商業銀行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結構比較來看,國內提供的金融衍生產品種類明顯偏少,各家商業銀行推出的金融衍生產品也具有高度的同質性。(2)國內商業銀行對金融衍生產品的定價能力嚴重不足。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尚不具備對金融衍生產品定價的能力,因此,國內商業銀行還不能成為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做市商,對于基本的衍生產品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國際大銀行進行對沖交易,主要以中間人的方式參與衍生產品交易,實際上是在規避風險的同時,將產品收益的絕大部分轉讓給國際大銀行。(3)國內商業銀行對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管理能力相對較弱。國內商業銀行開展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時間不長,對金融衍生產品風險的認識正逐步深化,管理手段也在逐步完善,但與國際大銀行相比仍有明顯的差距。

四、金融衍生產品的未來發展趨勢

金融衍生產品是一把雙刃劍。盡管近年來震動世界金融體系的危機和風波似乎都與金融衍生品有關,但金融衍生產品仍處于一個良好的發展態勢之中。

1.衍生產品的創新定價和套期保值。比如,新興的貨幣市場資金流動性差,市場也不穩定,如何開發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回避就是熱點之一。開發以多種資產為標的的衍生產品也日益受到關注。

2.信用分析和信用衍生產品的開發。在衍生產品被廣泛使用之前,信用分析大多是一個主觀過程,或者只簡單地進行財務指標分析及信用等級評定,但這些都不能對企業的信用等級進行精確描述,同時,隨著現代銀行越來越多地涉及衍生產品交易,這些傳統方法在很多領域都失效了。一個重大的創新就是信用衍生合約可以使用期權、遠期和互換的形式,但其損益都依賴于一個信用事件,比如,宣布信用等級降級或破產發生。隨著信用模型越來越復雜,一級企業對風險管理越來越集中,貨款的定價及管理將會從衍生產品研究中獲益匪淺。另外,經營風險管理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比如,遭到系統崩潰、政策調整和技術失敗時的風險管理。這些問題具有挑戰性,發生很少以至于很難通過歷史數據構造概率分布,但當這些問題發生時,損失非常大,所以,研究人員需要花費大量的實踐來對這些偶發事件的性質進行分析。

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國際化是大勢所趨,我國金融衍生品的發展不可急躁冒進而應循序漸進,必須先經歷以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為中心的國內經營階段,在此階段完善交易規則和監管體系,培育交易主體,積累經驗,然后才能逐步開放市場。隨著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后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的增多,我國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會更加豐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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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農村經濟發展;金融支持;金融需求;金融供給

Abstract:Intheprocessofourcountry’snewruralconstruction,ruraleconomicdevelopmenthasproducedstrongdesiresforthedevelopmentoftheruralfinance.However,therealityisoppositetowhatwedesire.So,thistextisbasedontherealitytoanalyzetherealconditionsofruralfinancialdemandandsupply,findouttheactualproblemsand,atthesametime,comeupwiththeprinciplesandthemeasurestodealwiththeproblems.throughtheseanalysis’s,wecanrealizehowtodeveloptheruraleconomicsandruralfinanceinharmony.

Keywords:Ruraleconomicdevelopment,Financesupport,Financedemand,Financesupply

一、問題提出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但是在發揮作用方面,這四家機構在農村發揮的作用并不明顯,農發行基本上變成了一個糧食銀行,或者說糧棉油的銀行,它不能深入到農民生活中的各個環節,特別是不能支撐其他多種經濟的發展。農業銀行是一個國有商業銀行,由于贏利動機存在,因此它的許多業務從農村基層撤出。郵政儲蓄只是一個儲蓄銀行沒有貸款業務,功能過分單一,實際上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任只能落在農村信用社的肩上,所有這些狀況決定了必須對現有農村金融體系進行變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村經濟問題是經濟發展是發展中國家普遍面臨的一個不可逾越的根本性問題。我國是一個處于“經濟轉型”階段并具有“二元經濟”的國家,在當前全國范圍內進行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研究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政策對發展農村經濟具有重大意義。

二、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狀況分析

農村金融發展也像其他商品市場一樣,其目的就是實現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的均衡,發揮農村金融對經濟的促作用,因此我們首先要來了解一下目前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的一些狀況。

(一)農村金融的需求狀況分析

目前農村金融需求主體由五個部分組成,即農戶、農業龍頭企業、個體工商戶、中小企業和農村政府,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金融需求在大部分地區是緊密聯系在一起,而農業龍頭企業在農村金融需求總量中的比重很小,所以農村金融需求可以簡單分為農戶金融需求、中小企業金融需求和農村政府的金融需求。對于農戶需求來說,發展程度不同的區域,農戶金融需求是不同的,根據經濟發達程度,我們把農戶金融需求分為三類,即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發展需求,中等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農業生產需求和生活需求并重,欠發達地區農戶的主要金融需求——生活需求。對于中小企業金融需求來說,由于我國的農村企業絕大多數為中小企業,我國農村企業總數于2004年達2931萬戶,為農村就業和經濟增長作出了巨大的貢獻。2004年全國農村企業吸納的勞動力人數為14733萬人,占當年農村勞動力總數的27.9%,2004年,農村中小企業創造增加值約為45621億元,比2003年增長13%左右。[①]對于農村政府的金融需求來說,由于農村基層政府包括鄉鎮政府和村集體,它們的金融需求不同于農戶和中小企業,它們的金融需求主要是為農村提供生產和生活用的公共產品。在一些財政困難的地區,政府還通過向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彌補稅費差額和發放職工工資。通過這些需求主體來看,農村對金融的需求潛力是巨大的。

(二)農村金融的供給分析

從正式金融安排的金融供給角度來看,每年國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對農村經濟剩余進行轉移,但是在量上十分不足。2004年,我國農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5%左右,但農業貸款僅占整個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不足6%。四大國有銀行每年以吸儲上存方式從農村流出的資金約有3000億元[②]。郵政儲蓄只吸儲不貸款,每年約有2000多億元的資金被抽離農村。農村和農業資金大量流出導致了農村正式金融供求缺口巨大。

然而,自1996年中國農業銀行開始與農村信用社行社分離,國有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以來,農村正式金融安排的農業貸款和鄉鎮企業貸款呈現萎縮態勢。與此同時,農村信用社成為農村信貸資金的壟斷供應者,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農村信用社過分看重業績的增長,以追求盈利為主要目標,偏離了為社員服務的合作原則。

從農村非正式金融市場供給角度看,主要包括私人自由借貸、私人錢莊、合會等。具有貸款數額小,希望手續簡便、靈活、及時的特點,并采用較少抵押甚至無抵押的貸款方式。從供給角度看,農村貧富差別加大為農村非正式金融提供了金融供給的空間。同時農村又缺乏國債等證券投資渠道,使得數量巨大的民間資本持有者受利益驅動而成為非正式金融的潛在供給者。

三、農村金融存在問題

(一)農村金融機構組織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

目前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者的職能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混淆和沖突,并由此產生了許多難以協調的矛盾。首先,農村政策金融功能不全,農業發展銀行難以承擔我國政策性金融的重任,農業發展銀行不但存在資金來源不穩定,資金運用效益低下等問題,而且業務范圍非常狹窄,功能退化,僅是在農產品收購方面發揮著政策性金融組織的作用。其次,農業銀行市場定位的變化使得原來農村金融的主導地位不復存在,實行商業化改革以后,農業銀行從農村大量撤出,留在農村的也僅從農村吸收存款,不再向農戶發放貸款,這使得其在農村金融的主導地位不復存在。再次,農村信用社不能完全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村信用社經營中商業化傾向,運作不規范,存在隱性的金融風險。

(二)民間金融不完善和不規范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一直受到打擊和排擠。但是,許多民間金融在擴大農村生產經營資金,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進農村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另外,農村民間金融一般具有規模小,隱匿分散的特點,容易失控,一旦失控,不僅可能導致其自身的系統崩潰,而且還可能波及到農村政治社會的整體穩定。因此,如何有效地規范和保護民間金融的健康有序發展是今后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一個重要任務。三)金融服務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經濟需求

各金融機構之間在農村市場缺乏有效競爭導致了農村的金融服務功能逐步弱化。農村的金融產品較少,金融服務種類單調,基本上只有傳統的存貸業務,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種類很少,而現在農村經濟由傳統的農業生產邁向產業化、規?;l展時期,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金融服務現狀難以滿足當前農村多元化經濟的需求。

四、構建支持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體系的措施

(一)完善農村金融機構組織產權和治理機制

目前農村基層金融組織產權不清導致了競爭沒有效率,因此,政府應著手建立既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同時又具有多元化產權結構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合作金融作為我國農村金融基本的組織形式,已在理論界和實業界達成共識,但目前以基層農村信用社作為唯一的一級法人合作金融組織形式,既不符合我國區域經濟、金融發展不平衡的國情,也不利于合作金融組織的競爭和發展,故今后應考慮建立多層次與多級法人治理結構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而對于作為商業銀行的中國農業銀行,則可考慮漸進式地推進從國有獨資公司制到實行縱向產權結構的有限責任公司制,再到實行橫向產權結構的股份有限公司制的產權改革方式。

(二)發展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一方面要對農村信用社進行合作金融改革,另外還應積極探索農村金融的其他發展模式,力求在農村建立起以合作金融為主體,多種金融形式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

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步伐,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按照農村金融需求多層次、多元化的特點,加快構建多元化、多層次、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要加快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對于農業發展銀行要進行職能定位,拓寬其政策性業務范圍,強化其政策性支農作用。要改革郵政儲蓄管理體制,建立郵政儲蓄銀行,拓展業務范圍,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發放小額農貸。采取有效措施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發揮民間借貸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和機構,增強農業防風險能力。

(三)鼓勵、支持和引導民間金融的發展

盡管我國對民間金融一味加以取締,但在正規金融不能滿足農村資金需求的情況下,民間金融活動有著頑強的生命力。據調查顯示,農戶借款數額中72.18%來自各種非正式渠道,其中農戶之間借款占非正式的93.12%,而來自正規渠道的只占27.12%。[③]因而,我們不能不顧客觀存在和實際需要,承襲舊規把民間金融活動視為亂集資,簡單、粗暴地取締民間金融組織及其活動。對于在市場經濟中自發產生的民間金融,政府應該給以承認、鼓勵、支持和引導。首先要提高對民間金融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在農村金融中地位作用的認識,廢除現有限制民間金融發展的政策和條條框框。其次給以民間金融在稅收上的優惠,減少在資金融通、利率市場化等方面的限制。還有要規范民間金融的組織形式,對民間金融活動實行監管。

結論

綜上所述,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支持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是科學發展觀在農村金融中的實現途徑。雖然我國農村金融改革正在從不同的層面展開,政府對農村金融供給萎縮及其導致的嚴重后果也給予了高度關注,但從總體上看,農村金融改革需要調整的利益關系仍十分復雜,因此構建農村金融必須要從農村的實際出發,以便利農民、滿足農民為著眼點,大力發展多種類型的金融組織。形成健康、高效、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切實提高金融服務于“三農”的水平,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落實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使“十一五”規劃中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運動”的目標早日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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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發展壯大離不開房地產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年來我國房地產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所下降。我們可以從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來源的形式和結構為參考。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債券、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1998年以來,國家預算內資金、債券和利用外資絕對值及占比均很低,且呈不斷回落態勢;房地產開發資金中約有60%左右來自于銀行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銀行信貸資金依賴程度很大。就商業性金融支持體系而言,自98年,我國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一直保持著兩位數的增長率,年均增長率為20.09%,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年均增長率(12.71%)7.38個百分點。2004年,房地產開發貸款和住房消費信貸增長率均呈下降態勢,與2003年相比,2004年房地產開發貸款增長率下降了32個百分點,住房消費信貸增長率下降了7.29個百分點。我國政策性住房信貸主要指對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截至2004年底,全國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人數為158萬人,僅占在崗職工總數的8.2%;累計向433萬人發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僅占建立住房公積金職工總數的7%,比例明顯過?。蝗珖》抗e金繳存總額中用于個人住房貸款和購買國債的資金僅為56.1%,沉淀資金閑置的比例為42.6%。積金大量處于閑置狀態,對中低收入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我國房地產金融存在的問題

1.風險過于集中于商業銀行體系。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間接金融在整個金融市場中還占絕對地位,而資本市場等直接金融發展卻相對落后,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本身改革還不到位,導致了我國房地產融資主要依靠商業銀行。通過住房消費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建筑企業流動性貸款和土地儲備貸款等各種形式的信貸資金集中,商業銀行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在承受了房地產市場運行中各個環節的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資本市場發展的相對落后,很難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其他渠道,而且也不能將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資產風險社會化,化解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

2.人住房信貸的發展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自我國實施住房市場化以來,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不良資產率不到0.5%,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不良資產率僅為0.24%,這對改善銀行資產質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業銀行普遍把個人購房貸款看成優良資產而大力發展,銀行應該重視個人住房尚未暴露出的風險。因此,在我國尚未建立起個人誠信系統,商業銀行也難以對貸款人的貸款行為和資信狀況進行充分的分析的條件下,大力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勢必給銀行造成不良資產。

3.房地產金融在創新中存在部分問題。我國相關部門經過20多年的探索,建立了以銀行信貸為主的房地產金融市場體系,為中國房地產業的快速成長提供了重要支持。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現有房地產融資方式也逐漸暴露了一些問題。房地產融資過分依賴銀行不利于金融業及房地產業的穩定,單一的銀行信貸融資方式難以適應中國房地產行業快速發展的趨勢,我國房地產金融產品種類單一,無法滿足市場投資者的需要??偟膩砜矗鹑跈C構的產品創新存在一定制約,面臨較大風險。

4.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在經營行為本身不理性、不科學、不規范等問題。自1998年以來,一方面我國連續8年降息;另一方面,隨著個人住房市場化以后,國家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加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支持力度,同時由于商業銀行普遍把房地產信貸作為一種“優良資產”因此在經營業務上容易產生急功近利的傾向。

三、對于目前所存在問題的解決方式

1.大力發展多層次、全方位的房地產金融市場體系。住房金融市場不僅要有間接融資的信貸市場,也應有直接融資的資本市場;不僅要有直接提供融資服務的一級市場,也要有分擔一級市場風險的二級市場,來解決住房貸款資金期限錯配和流動性問題。鼓勵扶持包括房產評估、房產中介、保險、擔保、貸款服務等金融市場支持服務體系。加快市場交易制度建設,促進市場交易環境不斷優化。

2.大力推進房地產金融產品創新,為房地產開發、收購、買賣、租賃、管理等各環節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要細分市場,開發服務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產品,如低收入家庭、剛工作的青年等人群的住房金融產品等。推動房地產金融產品多元化,形成包括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等在內的房地產金融產品。

3.大力發展房地產投資基金。房地產投資基金作為一種專業從事房地產投資的基金,在國外已經得到迅速的發展,然而在我國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一方面,盡快制定和實施《產業基金法》是國內和國際產業基金可以在,房地產投資中有法可依,健康、持續地運行下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產投資基金推出機制和風險規避機制,降低其所承受的風險程度,鼓勵房地產投資基金迅速發展起來。

4.加快房地產金融產品證券化速度。通過貸款證券化增加了信貸資產的流動性,同時有利于銀行進一步擴大信貸規模,從而形成良性擴張,還可以改善銀行資產負債結構,降低資本金要求。優先發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另一個原因是,近幾年隨著房地產信貸規模的迅速增長,住房抵押貸款,尤其是近年來個人購房按揭的逐年增加,這部分資產屬于各銀行的優質資產的組成部分。通過證券化可以將房地產金融的信用市場化,加速了間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轉化,使得房地產金融的資金來源更加多元化和社會化,從而不僅擴大房地產開發資金的來源,而且分散了投資資金的風險,促進房地產金融市場健康地發展。

5.加強政策性房地產金融服務,幫助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中低收入住房保障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在許多國家,政策性金融在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譬如新加坡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美國的“居者有其屋計劃”都是比較成功的例子。需要借鑒上述國家經驗,為中低收入家庭購房提供貸款貼息或信用擔保。同時,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6.加強對境外機構和個人進入境內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加大對境外機構和個人進入境內房地產市場的監控力度,進一步加強對跨境外匯資金流動的管理,完善境內外資開發、購房的統計、登記制度。加大對房地產項下違法違禁流出入的查處力度,抑制投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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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傳輝 單位:吉林大學學院 吉林省金融文化研究中心

美國金融危機與金融倫理缺失

在這場危機中首當其沖的投資銀行更是面臨著整個業務全面萎縮乃至消失的危局。受到金融業的影響,美國和歐洲的股市紛紛發生大幅度的下跌,各股指連續跌破歷史紀錄。金融機構與股市的糟糕表現對實體經濟也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從事汽車、建筑、房地產等行業的企業紛紛出現大規模的虧損與破產,其他各行業也都受到了程度不同的影響。如今,美國的次貸危機、歐洲的債務危機已經從單純的債券市場危機演變為席卷全球的金融風暴,很多國家因此受到波及和影響,經濟陷入衰退。各國開始聯合行動,試圖找到解決危機的辦法,但是到今日,這些行動和方法還是乏善可陳,沒有對危機的緩解起到決定性作用,金融機構的風險依然巨大,投資者的信心依然在冰點之下。是什么使得花樣繁多的歐美金融衍生品被不加限制地濫用?是什么讓無數金融界的精英敢于冒著巨大的風險去持續追求超乎想象的高額利潤?是什么使得本應該堅不可摧的法律與規則在這場危機面前變得脆弱不堪?答案也許有很多,但其中長久以來有一個被人們忽視的問題就是金融倫理的缺失。從金融倫理的視角分析美國金融危機的爆發,可以說在金融服務行業、金融創新與金融衍生品、政府機構監督與干預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金融倫理缺失問題。(一)金融服務行業的金融倫理問題作為金融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和金融市場委托——關系中的人,金融服務行業的金融倫理問題將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和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性。由于金融服務是以一種合同關系提供給客戶的,大多數的倫理難題都與公司對客人的義務有關。在這種客戶與服務提供者的關系中,有些做法與實踐顯然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則具有相當的爭議性,并且每種做法與時間都有一個灰色區域。在這個灰色區域內,可接受行為與不可接受行為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而正是這些模糊的灰色區域,成為金融市場中最危險的地帶,并成為誘發金融危機的原因。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服務行業可能出現的違反金融倫理的行為有很多,具體來說,有以下幾種:虛假與誤導性聲明;欺詐;隱瞞相關重要信息;炒單;不進行合適性推薦與風險公布。這幾種行為違背了金融市場對于金融服務行業基本金融倫理的要求。而在這次金融危機中,主要的金融機構都或多或少地出現了上述一種或多種違反金融倫理要求的行為,并最終導致了金融危機的爆發。[3]這次美國金融危機產生的導火索是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崩潰。次級抵押貸款是指一些貸款機構向信用程度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美國次級按揭客戶的償付保障不是建立在客戶本身的還款能力基礎上,而是建立在房價不斷上漲的假設之上。在房市火爆的時候,銀行可以借此獲得高額利息收入而不必擔心風險;但如果房市低迷,利率上升,客戶們的負擔將逐步加重。當這種負擔達到極限時,大量違約客戶出現,不再支付貸款,造成壞賬。此時,次級債危機就產生了。自2005年四季度以來,美國的住房市場出現低迷,新開工量、新建房和存量房的銷售量開始下降,房價也開始走低,住宅市場的周期波動不僅影響著美國經濟,也給銀行和金融業帶來不小的沖擊,其中,次級債危機成了引發美國及全球金融市場危機的導火索。[4]商業銀行作為次級抵押貸款的發放者,在貸款發放之時并沒有充分考慮到次級抵押貸款可能存在的風險,也沒有向自己的存款人及投資者說明這種風險的存在。商業銀行為了盡可能地提高利潤與收入,完全沒有按照委托——關系中的要求保護委托人的利益,而是將委托人的資產置于巨大的風險之下。這種風險在不久之后隨著以投資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的不斷進行,各種基于次級抵押貸款的新型債券的發放與銷售,使這種風險迅速傳至美國的信貸市場。近年來美國旺盛的信貸需求使金融機構的整體風險意識普遍淡化,為提高收益而忽視操作風險的傾向在業務擴張中亦不斷強化。違約事件集中暴露后,許多金融機構陷入了不良資產激增、抵押品贖回權喪失率上升和資金周轉緊張的困境,加之對美國經濟增長預期放緩,一些金融機構提前催收可疑貸款的措施進一步增加了違約事件的發生。信貸資產質量問題的暴露又很快傳導至資本市場。在上面整個過程中,包括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共同基金乃至保險公司的各個金融機構都對這次金融危機的爆發負有金融倫理層面的責任。這些金融機構違背了自己在委托——關系中的義務,在委托人并不了解的情況下將委托人的資產大規模地投入到具有高風險的次級抵押債券及其衍生品市場之中試圖賺取高額利潤,而當最終信用泡沫破裂時,委托人的資產均受到了巨大的損失。在這里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公司,作為為金融市場中可能存在的違約現象提供保障的金融機構,美國的保險公司為了獲得高額的利潤不顧投保人的利益,將大量的保險金投入到次級貸款及其衍生產品的市場,通過為這些產品提供擔保來獲取利潤。而當危機爆發,借款人無力償還時,巨額的保險賠償直接導致了大量保險公司的破產和投保人利益的損失。以美國最大的保險服務提供者美國國際集團(AIG)為例,據AIG2007年底的數據,在CDS產品上,AIG擔保的總金額高達5273億美元。也就是說,在最差的情況下,這是AIG要賠付的最高金額。除了AIG的金融產品部門“販賣保險”以外,AIG的人壽保險部門還同時購買了大量的MBS(房貸證券化)產品和CMBS(商業房產按揭貸款證券化)產品。據AIG2007年年底數據,整個2867億的投資包里,CMBS占4%,MBS占了27%。以此計算,AIG人壽保險在這兩塊資產上的風險敞口也達到近890億美元。如此巨大的風險敞口已經將曾經的保險業巨頭AIG一次又一次拖到了破產的邊緣。[5](二)金融創新與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倫理問題在這場由次級抵押貸款引發的金融危機中,金融創新以及由此產生的金融衍生品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由次級抵押貸款所衍生出來的各種債券的爆炸性的運用最終導致了資本泡沫的形成。所謂金融創新是指變革現有金融體制,增加金融工具,目標是獲取現在無法取得的高額利潤。金融創新一般要借助金融深化來實現,目的是為了提高金融運營效率,其手段是通過銀行運用貨幣乘數效應和金融市場效應,加大對實體經濟的貨幣供給,加快財富的積累速度。在這個過程中,宏觀上是金融組織、金融制度的創新,微觀上主要是金融工具的創新,根本目的是節約資本量的使用,加快資本的周轉,實現風險的緩釋、對沖和轉移。這個過程是通過使用金融杠桿、金融產品來實現金融市場間風險的轉移。但金融杠桿若被隨意、過快放大,且風險的轉移和傳遞得不到有效監管,就極易導致金融泛濫,這正是此次金融危機的導火索。金融機構在進行金融創新、創造新的金融衍生品的過程中,同樣要受到金融倫理的制約。首先,從委托——關系的角度來說,作為委托——關系中的人的金融機構在進行金融創新、創造新的金融衍生品時應當充分考慮到委托人的利益。一次金融創新帶來的金融衍生品是否可能為委托人帶來過高的風險,這種衍生產品的運作方式與風險情況能否被委托人所理解和掌握,委托人的利益是否會因這種衍生產品的廣泛運用而受到損害,這些都應當是金融服務行業所考慮的內容。而在這場金融危機中,這樣的考量顯然被金融機構所忽視了。具有較高風險的次級抵押貸款,以及由其衍生出的信用違約掉期合約(CDS)、住宅抵押貸款支持債券(MBS)及相應的保險服務等各種金融產品不斷地被設計出來并投放于市場之上。這樣的行為本身已經違反了金融倫理對人義務的要求。從另一個層面上來說,這種不負責任的過度金融創新與金融衍生產品的開發也導致了整個金融市場風險的增加和不穩定性的提高,對公共利益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金融衍生品既有分散風險功能也有放大風險作用,極具兩面性。華爾街投行對金融衍生品的過度創新,事實上是加大了金融市場的風險和波動。次級抵押貸款、CDS、MBS等一個又一個衍生產品以追求高利潤為目的被創造出來,這種過度的創新與形式上的復雜化,導致了金融衍生品與實體經濟嚴重脫離,使得整個金融市場結構變得脆弱不堪。盡管如此,把金融創新和金融衍生產品作為這次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未免太過苛責。真正應該為金融危機負責任的,是開發和買賣這些衍生產品的人,他們違背了金融市場中金融倫理對他們的要求,過度追求短期內的高額利潤,而忽略了這種行為可能對委托人和整個市場帶來的影響。因此,在加強對金融創新與金融衍生品監管的同時,也應當重視金融倫理在金融市場中所起到的作用。(三)政府機構監督與干預的金融倫理問題政府機構作為金融市場上法律與規則的制定者和監督者,在這場金融危機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政府機構在金融市場上的參與主要分兩個層面,其中政府監管是基本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它是政府借助一系列市場制度設置,引導市場發展方向,規范市場行為,實現市場健康發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政府矯正市場失靈與調控市場發展的重要渠道。除了政府監督外,政府干預是政府介入市場的特殊形式。它是金融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隱患或金融危機時,政府對政府監管失效或監管失敗進行的補救行為,即通過政府采用的特殊方式和手段,使金融市場由非常規運行回復到正常有序的發展狀態。作為金融市場的成員之一,政府機構同樣也受到金融倫理的制約,這種制約主要體現在危機爆發前的監管與危機爆發后的干預兩個方面。[6]在政府對金融市場進行監督的過程中所面臨的最重要的金融倫理問題就是效率與公平的取舍。效率與公平的取舍是金融市場上金融倫理的一個關鍵問題,也是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政府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如何平衡兩者的關系,找到最佳的公平效率均衡點,并依據此制定出相應的法律與法規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在這次金融危機中,正是美國政府以及相關的機構偏離了金融倫理的要求,過分偏重效率在金融市場上的作用而忽略了公平的重要性,才導致了衍生品市場上監管的缺失。政府監管的缺失導致了金融市場信息失真,市場參與者行為失范與市場運行失序,不同程度地破壞了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抑制與削弱了市場機制的活力和作用。這些都是這次金融危機爆發與深化的原因。在金融危機爆發后,美國政府立刻開始積極地介入金融市場,進行政府干預,所使用的主要干預手段有兩種,一是修正相關的法律與法規,重建金融市場的秩序;二是對在這場金融危機中受到嚴重打擊的金融機構給予救助。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機構依然面臨許多金融倫理問題,而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則是政府救助的公平性問題。由于此次金融危機的波及范圍非常廣,受到影響的行業除了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行業外,許多實體經濟行業如建筑業、房地產業和汽車業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盡管美國政府拿出數千億美元對金融機構進行救助,但是對于大量處于破產邊緣的金融機構來說仍然遠遠不夠。而每一家金融機構都代表了眾多投資人、存款人以及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在政府救助的過程中,難免會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這就是政府救助的公平性問題。事實上,在政府救助的過程中,更多考慮的是獲得救助的金融機構對于整個金融市場和國家經濟的作用,這也是為什么美國政府屢次斥巨資救助美國國際集團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在進行救助時不得不以公平性為代價,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來保持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從而使金融危機得到緩解。

美國金融危機的啟示

目前,對于這場金融危機爆發的分析大多集中在技術層面,如次級貸款的泛濫和貸款標準的惡意降低;衍生金融交易過度發展和缺乏監管;信用評級機構缺乏內在約束機制,將大量按揭貸款資產評為AAA級,誤導投資者;金融機構杠桿比例過高;金融機構資產和債務期嚴重錯配(以短期債務來發放長期貸款和購買長期資產);金融機構過度擴張;華爾街盈利模式存在問題等等。而這些技術層面的弊端,其實都是全球金融制度安排內在缺陷的結果。制度層面的原因主要有四個:(1)所謂“華盛頓共識”導致許多國家不顧本國需要和監管能力,實施金融開放和資本流動自由化,導致短期債務急劇增加和國際投機資金到處沖擊各國金融體系,這就是金融全球化的巨大弊端;(2)美國首創的股權激勵機制導致企業高管片面追求短期盈利和不惜一切手段推高股價;(3)美聯儲2002-2003年的錯誤貨幣政策(連續降息)直接導致信用泡沫和資產價格泡沫、埋下了禍根;(4)國際貨幣體系的美元本位制和浮動匯率體系導致全球流動性泛濫。其中的核心是美元本位體制和浮動匯率體系,這個霸權貨幣體系的本質是讓全世界為美國的錯誤買單。[7]金融倫理的缺失是這次美國金融危機爆發的一個重要原因。以華爾街為代表的金融服務行業人士對于委托——關系中人義務的違背、以追逐高利潤為目的的金融衍生產品的濫用對于金融市場公平性的破壞、金融市場上普遍的金融倫理問題導致信用鏈條的斷裂、政府監管過程中對于金融倫理的忽略成為金融危機出現和發展的原因。而從更深層的方面來看,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金融制度和國際貨幣體系所蘊含的金融倫理問題——不公平性,才是這次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盡管在較短的時間內,重建國際金融制度和貨幣體系并不是一個現實的選擇,但是對于金融倫理的忽略卻必須得到所有金融市場參與者的重視。無論是從整個市場層面,還是以金融服務行業作為整體,抑或是作為個體的金融人士來說,金融倫理都有著重要的意義。而對于金融市場的另一個重要參與者——政府及其相關機構來說,無論是政府監督還是政府干預,金融倫理都應當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內容。當前,美國金融危機未見緩解,歐債危機已經越過意大利大有蔓延到法國之勢,整個歐元區面臨著解體的考驗,而金融領域的危機已開始向實體經濟傳導,這場危機對中國的影響也是長久而深重的。中國金融業當務之急應重視并大力加強金融倫理建設,全面提升金融業核心競爭力。

篇10

(一)林業生態發展資金要素注入結構不平衡,財政資金需求差距較大

多年來,在生態林業的建設中,資金的投入仍然還是以來財政來源,外國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占較小的比例。另一方面,生態林業在建設過程中,難以符合金融信貸要求,面對融資困境,只能依靠建設者來積累再投資,但是單純依靠建設者自身資金的累積來促進生態林業建設發展是不現實的,要依靠社會投資發展。可是由于生態林業管理難和本身產業的特點,很難準確地計算投資回報率和判斷風險水平,也缺乏有效的投資收益保障,因此投資生態林業回收比較困難。而生態林業在我國的整個建設過程中,還沒有建立適應生態林業產業特點的、滿足生態林業建設的投融資機制,尚未形成完善的資金來源,它決定了在國內對生態林業建設來源的單一性即財政,不能很好的吸引社會資本流向生態林業建設,生態林業產業資本積累嚴重不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林業建設資金的缺乏,形成了生態林業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也造成了影響中國生態林業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嚴重瓶頸。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林農抵御風險能力弱,導致生態林業建設無法得到充分發展

林業的生產周期長,又受天氣和病蟲害等自然災害的影響很大,同時也有森林砍伐和其他人為的破壞,還有面臨著市場的不確定性,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也林業發展相適應的保險機制。在我國,對林業進行保險意識較弱發展很遲且發展速度不快;加上由于林民收入因素的制約,再加上對林業保險的認識不夠,種種原因導致保險推廣不開。此外,對于林業進行保險的險種非常少,又是一個高損耗率的險,加上在國內理賠頻繁風險加大影響了保險公司進入的積極性。在現在眾多的保險公司中,也僅僅剩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有在開展類似的業務,其他保險公司很少涉及,且這一業務目前還處于虧損狀態。

(三)林業信貸保障體系不健全,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在農村信貸運營中利率偏高影響了其成本因素。同時由于不確定性的風險如氣候、自然環境、市場和其他因素影響,使擔保、抵押貸款困難的問題更加突出。首先是對林業進行擔保抵押困難,林農可以用來抵押的資產很少,目前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下,難以轉讓土地使用權,因此很多小農戶的貸款需求通常難以得到金融部門的支持。其次,很多農村地區沒有信用擔保機構,也沒有完善的金融服務和評估中介機構運作,它就使得金融機構難以進入這一信貸發展領域。如今已退出了林業權的抵押金融服務、林業利息貸款和其他針對林業的金融產品,但是這遠遠不能滿足農林業融資發展需要,其申請的手續也很麻煩,這樣就使得財政對林業發展的支持大打折扣。

(四)林業融資信貸服務與林業產業化發展的情況不相適應

目前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現狀嚴重阻礙了生態林業建設的發展,主要原因是農村金融服務品種單一、金融服務措施不足。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把大部分網點業務主要集中在城市、大中型企業和優勢產業,逐步退出基層市場,網點覆蓋率的下降直接導致林業相關業務減少,嚴重影響了金融業對林業的服務支持。而且國有商業銀行實施嚴格的信用評級管理系統,農民很難獲得貸款支持。單一政策性金融服務機構的如現在的農村商業銀行,金融服務水平落后,整體競爭力還偏弱,導致其對生態林業的發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對加強林業金融財政扶持的構想及對策

(一)由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保護,支持生態林業建設

財政對于林業生態建設發展的補貼力度近兩年來不斷加大,2011年,中央財政全年安排林業投入1207億元,比2010年增長27.3%。2012年,中央財政逐步擴大造林補貼規模,不斷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2013年中央財政撥付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70087萬元用于林業項目建設。同時我國第一個生態文明示示范試驗區將落戶福建,財稅、金融改革和林業改革等諸多政策也將示范實驗。這一次對我省的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試驗區建設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大致包括由中央財政設提供的國家生態文明示范試驗專項基金、農村金融改革及森林管護體制改革、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林下經濟發展試點、森林經營示范區等。

(二)鼓勵林業建設利用外資,并制定適合的政策措施

生態林業建設,是一個回收投資過程長、且具有很多難以預測的因素存在的長期發展事業,因此要積極鼓勵引進外資建設生態林業。外資參與建設的生態林業項目要給予優惠的稅收政策,如實施稅收減免期延長,對專業林產品、林業機械和設備的進口應降低關稅和免除其他進口增值稅。其次,對外商投資林造林項目需要的土地也給予政策支持,例如從事林業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免征土地使用費。林業技術開發項目,可以給予土地租金優惠或者延長土地使用期,如果已經開發的土地,可以依法轉讓、租賃、抵押、繼承等等。

(三)以林業產業集團為載體,通過股份制上市募集資金

生態林業的主要功能,是為了最大限度的發揮生態效益,發揮森林的調節生態功能。生態林業主要是注重生態和社會價值,有時經濟效益會較差。因此我們應該建立和發展一些大中型林業企業集團,以這些大企業集團為主體吸引社會投資。據現有的林業政策,由一些大型林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地方、集體共同建設生態林業,共同開發林產品加工和貿易,開展林業科研研究,為生態林業建設提供強大的支持。

(四)充分發揮國內金融服務機構在生態林業建設中的作用,完善國內金融服務機制,激發林農創業積極性

商業金融應拓寬林業信貸擔保的范圍,提高林業企業貸款的能力。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放開林權抵押貸款、林業集團貸款業務等小額信用貸款。充分利用財政貼息政策,增加貼息貸款和對小額擔保貸款的政策補貼,對經過改良的茶林油林這些林木經濟類品種,金融機構要大力給予信貸資助。在此基礎上,積極介入資本市場,從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基金市場直接融資,通過市場實現金融資源的配置優化,把社會資本引入林業產業。在金融政策性方面,可以制定適宜的林業金融政策措施,由專業的信用擔保和融資機構,為客戶提供服務支持。并根據銀行現行金融政策,為林業債務融資擔保提供一些優惠貸款,做好服務中介,支持林業創業者吸納社會投資,幫助他們不斷拓寬融資渠道,解決資金緊缺的問題。

(五)開發新品種林業保險,為生態林業建設提供保障支持

設置“壽險型”森林保險,例如,參保后,如果有火災等災害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政府財政資金一起理賠,比如70%的財政資金補償,另外的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保險期內參保人沒有出險,則返回80%的森林的保費,也由財政資金扶持,以保障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雙方的利益??梢韵仍囍捎萌缯咝陨直kU,也是完善風險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