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場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0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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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場安全生產制度
第一條為預防和減少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點與最低點的垂直距離(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業單位(以下統稱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
開采型材的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小型露天采石場(以下統稱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所轄區域內有采石場的鄉(鎮)應有與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作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采石場安全生產規定
第一條為預防和減少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點與最低點的垂直距離(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業單位(以下統稱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
開采型材的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小型露天采石場(以下統稱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所轄區域內有采石場的鄉(鎮)應有與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作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加強采石場生產監管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市礦山安全管理形勢總體良好,但隨著移民內安工作及一批建設項目的啟動,建筑石料需求大幅增加,部分地方出現了非法采石場,嚴重破壞生態環境,且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杜絕采石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各鄉鎮辦要提高對采石場生產監管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分析研究采石場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治理等問題,督促石料開采企業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二、明確職責,加強采石場安全生產監管
(一)各鄉鎮辦及市國土、安監等部門要組建專班對各采石場進行清理清查和登記,要加強對南水北調移民安置點建房開采建筑用石料場安全生產管理,合理布局石料場。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國道(?。┑馈⑺畮焖畨?、輸變電線路上不得設置石料場。移民內安建設需設置石料場的,必須由有關鄉鎮辦認可并限定開采時間,明確監管責任后,到市國土部門備案。對于非法開采石料的,一律予以關停封閉。
采石場復綠財務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市采石場整治和復綠工程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會計法》以及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市采石場整治和復綠工程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依法、合理、及時籌集、使用建設資金;做好建設資金的核算和監督工作,嚴格控制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
第三條東莞市采石場整治和復綠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采石場整治和復綠工程的領導和組織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包括編制整治復綠方案、復綠計劃、復綠設計、施工圖紙審核、工程預算、工程質量監督、驗收等工作。市林業局負責對采石場復綠工程實施過程進行技術指導。市財政局、鎮街財政分局負責復綠資金落實到位。
第四條復綠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屬地原則,由各鎮街按招投標有關規定確定工程施工單位。全市采石場整治和復綠工程由各鎮街財政分局負責設立工程專戶,集中支付,集中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
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預防和減少小型露天采石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點與最低點的垂直距離(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業單位(以下統稱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
開采型材的作業單位的安全生產,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小型露天采石場(以下統稱采石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所轄區域內有采石場的鄉(鎮)應有與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作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區域采石場整頓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改善生態環境,市政府確定將市區采石場治理作為環境整治的重點?,F就市區采石場環境治理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治理范圍、目標和原則
(一)治理范圍。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和環灣可視范圍內面積較大、裸露較嚴重、景觀性較差的88處采石場(崖體)。
(二)治理目標。到2011年,基本完成環灣可視范圍內影響觀瞻的31個采石場(崖體)的環境治理任務;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和環灣可視范圍內的57個采石場(崖體)的環境治理任務。
(三)治理原則。規劃先行、分類指導;多元設計、生態和諧;資源開發、景觀重塑;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
二、治理內容
露天采石場整頓關閉工作方案
近年來,我區對小型露天采石場采取了關停并轉等方式進行了綜合整治,淘汰了10萬噸以下的小采石場,通過整頓全區小型露天采石場數量由整治前的25家減少到現在的10家,其中生產礦山9家,基建礦山1家。同時根據市政府的統一布置在區屬范圍內設立限采區和可采區,限采區內有5家企業,與市經發委簽訂了五年協議。但是,我區的非煤礦山安全基礎工作較薄弱,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素質較低,開采工藝不規范,安全管理粗放。
為有效遏制安全管理工作滑坡勢頭,杜絕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規范我區小采石場規范布局更加科學,安全條件更加完善,環境污染明顯改觀,積極配合做好銅陵生態山水銅都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安全監管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小型露天采石場建設關閉工作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50號)文件精神和市政府辦公室《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安監局等部門關于開展露天采石場整頓關閉工作方案的通知》(銅政辦[20**]96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開展全區小采石場整頓關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年末,力爭使已取得相關證明,但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產條件下降,被責令停產整頓,經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按程序關閉;中深孔爆破技術應用率達到100%,機械化開展達到100%,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使小采石場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
二、整頓重點和關閉對象
(一)對以下類型小采石場實施停產整頓:
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治理工作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通安辦發《縣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進我鎮露天采石場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鎮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四中”“五中”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縣2015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切實把集中專項整改的過程變成依法規范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的行為,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發展,樹立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監管職責,細化整治措施,繼續深入開展露天采礦場專項整治工作,推動全鎮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用一個月時間整合各方力量,集中開展露天采石場生產專項整治,堅決淘汰、關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采石場,整頓和規范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秩序;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投入,提高露天采石場企業生產安全水平;完善采石場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治理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推動我鎮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狀況的穩步好轉,完成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各項指標。
三、工作任務和要求
安全監督露天采石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興寧“8·7”礦難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根據國家、省關于加強對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成市、鎮兩級執法督查組,對全市露天采石場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檢查及隱患整治,并將有關情況向市作了專題報告。佟星書記為此專門作出批示:“到期的要關閉。不利于環境整治的也要借此機會停下來,我市要逐步淘汰采石場,即使暫不能停的,必須嚴格安全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暫不關閉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在采石行業切實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現對進一步加強全市露天采石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鎮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認真吸取興寧“8·7”礦難的沉痛教訓,在所屬轄區內認真傳達、貫徹省安監局下發的《關于撤消不合條件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緊急通知》(粵安監明電〔2005〕23號)精神,要求所有采石場對前一階段市、鎮開展安全檢查所指出的隱患制定措施落實整改,重、特大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堅決遏制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各采石場的注冊安全主任在每天開工前,必須對員工所配置的安全防護用具及石場現狀、機械設備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要求后員工才能入場。同時,做好每天的工作記錄,并如實填寫市安監局統一印發的《東莞市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工作記錄本》和《東莞市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表》,工作記錄應包括:員工是否按要求配備了各類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的安全設施及場內機動車剎車系統是否完好、石口采掘面的安全狀況、破碎機及潛控鉆周圍是否采取灑水防塵措施、爆破作業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安監部門檢查發現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等方面內容。要求采石場的電工、焊工、爆破工、挖掘機操作員、場內機動車駕駛員等所有特種工必須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三、對《采礦許可證》即將到期的采石場,要嚴格按設計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分臺階、坡面角小于75度的原則開采,確保安全,絕不允許因趕時間而超量、超負荷開采的現象發生。對市國土資源局要求限期關閉的石場,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繼續加強監管,嚴防停止爆破后在碎石和復綠整治期內發生事故;上述石場如發現強行爆破等違法現象,市安監、國土、公安、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堅決采取強制手段立即予以取締,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老板的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縣中小石場整治工作方案
為了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開采行為,確保我縣非煤礦山安全,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小采石場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強化管理,落實責任,嚴格標準,統一要求,依法集中開展小采石場專項整治。通過整治,取締非法開采和非法生產的小采石場,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采石場,規范火工品的管理,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確保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小采石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小采石場專項整治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分別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
三、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