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規章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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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監察規章制度
年財政局紀檢監察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同志在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要求、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九屆市紀委三次全會和四屆區紀委四次全會的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2年工作規劃》和市委的《實施辦法》,堅持以人為本,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著力解決黨員干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區懲防體系建設任務,將紀檢監察工作與服務、保障、促進經濟發展相結合,為實現年度財政工作目標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一、堅定信念,不斷提高財政干部的反腐倡廉自覺性
將反腐倡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融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使黨員干部始終保持對馬克思主義、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定信念,打牢廣大干部廉潔從政的思想政治基礎。以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為核心,以領導干部為重點,面向廣大財政干部深入開展理想信念、黨風黨紀、廉潔從政和艱苦奮斗教育。
一是牢固樹立財政干部正確的價值觀。堅持“主動理財、科學理財、民主理財、依法理財、清正理財”的財政職業規范,把努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財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繼續在全局干部職工中開展主題教育活動,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所有財政干部教育培訓的必設內容,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結合起來,不斷豐富教育內容,改進教育方式。認真解剖違法違紀案例,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教育財政干部把好“關”、算好“賬”,不斷提高財政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覺性。三是加強財政文化、廉政文化的建設和融合。豐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利用各類教育基地、紀念館、展覽館開展教育活動,促進財政部門廉政文化建設。
二、一崗雙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
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完善反腐倡廉有關制度。將區委區府下達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要工作任務及時分解到有關科室,要和財政業務一起抓好落實。按照一把手負總責和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的要求,完善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及時總結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實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加強對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
財政獎勵規章制度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期間,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了《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對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包括: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區域熱電聯產工程;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能量系統優化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綠色照明工程;政府機構節能工程;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范圍內的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實行"以獎代補"新機制,按改造后實際取得的節能量給予獎勵,多節能,多獎勵。
政府主要是對節能結果進行考核和獎勵,以新的機制確保政策實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是建立節能報告、審計制度。凡是享受節能獎勵的企業都要將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能耗和預計取得的節能量向政府報告,由政府委托專門的節能量審核機構對企業節能報告進行審計,保證節能量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二是明確企業的節能責任。凡是享受獎勵的企業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節能目標。政府要對結果進行考核,對不能完成節能目標的企業,要采取扣回節能獎勵資金等經濟處罰措施。三是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責任。中央財政主要支持做好基礎性工作,并對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中的節能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項目改造后每形成1噸標煤節約能力,東部獎勵200元,中西部獎勵250元。對符合獎勵條件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為調動企業積極性,按企業報告節能量先預撥60%的獎勵資金,等項目完成后,再根據審計的節能量進行清算。
為保證《辦法》全面順利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還將制定《節能量確定和監測辦法》、《節能量審核指南》、《節能量審核機構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基礎性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節能新機制。據了解,今年中央財政將安排70億元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技術改造。
鄉鎮財政預算規章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預算編制
1、鄉鎮財政應按照全面推行綜合預算的要求編制年度財政預算。鄉鎮單位預算收入的編制:遵循所有經常性收入納入預算的原則。將各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其他預算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納入預算收入管理。
2、鄉鎮單位預算支出的編制:遵循以收定支,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的原則。按照個人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的順序安排支出預算,確保工資有保障。預算編制草案,報經鄉鎮政府審核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然后以政府名義行文下達執行。
二、預算執行
1、收入征管部門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的規定,及時、足額征收預算內外收入。任何部門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減征、免征、緩征或截留、占用、挪用應征收入。
財政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財政支出管理,規范財政支出行為,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財政資金分配和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以下簡稱績效評價),是指市財政部門和其他市直部門、單位(以下簡稱市直部門),運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設置、選擇合適的評價指標,按照統一的評價標準和原則,對財政支出運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三條績效評價的范圍為納入市政府財政管理的所有資金,包括財政一般預算資金、基金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其他財政性資金。
第四條績效評價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由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原則;
省財政監督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政監督,規范財政管理,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政監督,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被監督對象)涉及財政收支及其他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事項進行的審查、稽核、檢查、評價和處理等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財政監督工作。
本省駐外機構和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監督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和財務隸屬關系實施財政監督。
市財政局違諾違紀追究規章制度
為了進一步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年工作目標任務量化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學習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部署,努力實踐“三個代表”,時刻牢記“兩個務必”,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杜絕違諾違紀行為。
第二條違諾違紀內容
違反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制度,違反中央、省、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規定。違反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違反市財政局“五不”社會承諾和各單位制定的各項服務承諾規定等。
第三條追究辦法
財政局機關規章制度
目錄
財政干部職業道德行為準則……………………………………
財政局工作人員廉潔從政“五不準”…………………………
縣財政局工作規則………………………………
縣財政局有關辦事程序…………………………
機關財務管理辦法………………………………………………
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財政財務改革,規范財政專項資(基)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根據《預算法》、《會計法》等財政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財政專項資(基)金是指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的規定,由財政部門提請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規范設立,具有專門用途的財政資金。
第三條財政專項基金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確定用途的長期性財政資金;財政專項資金是指依照有關規定設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期限不確定的財政資金。
第四條財政專項資(基)金按照“納入預算、專項核算、先收后支、專款專用、直接支付、結余結轉”的原則管理和使用。
第五條財政部門是財政專項資(基)金的主管部門。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相關財政專項資(基)金使用的日常管理。
財政局預算支出考評規章制度
將績效考評的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布。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要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考評信息公開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增強預算布置的科學性、準確性、有效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強化財政支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與各級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撥款關系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以下簡稱“預算單位”
運用一定的量化指標及評價標準,第三條本方法所稱預算支出績效考評(以下簡稱“績效考評”指通過規范的考核方法。對預算單位的財政支出運行過程及其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衡量比較和綜合評判的管理行為。
第四條績效考評的對象為預算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布置的預算支出項目。
財政監督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政監督,規范財政管理,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的派出機構,依法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被監督主體)涉及的財政、會計等事項進行審核、監控、檢查、處理等,適用本條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實施財政監督,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堅持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相結合、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相協調。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財政監督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財政監督機制,支持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財政監督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配合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財政監督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