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主體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3 14: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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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主體

國際傳播主體研究論文

[摘要]國際傳播主體是國際傳播信息內容的發出者,是對國際傳播過程產生直接影響的重要因素。由于傳播技術手段的限制,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里,國際傳播的主導者是國家,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職能的各國政府?;ヂ摼W的出現,使國際傳播中的傳受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只要具備上網條件,任何人都可以擺脫相對封閉的信息環境,走入開放的、無疆界的信息空間。網絡傳播帶來的傳受關系的變化,使國際傳播形態發生了相應變化,其結果是,國家(政府)不再作為主要的或唯一的傳播主體主導傳播過程,政府之外的其他機構與個人也擺脫了依附地位,成為了傳播主體。這就使國際傳播主體發生了質的變化,由一元走向多元。

[關鍵詞]國際傳播主體動態發展多元轉變

Abstract:themainbody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isthepublisherofinformationcontent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anditisalsoanimportantfactorwhichhasdirectlyinfluencetotheproces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Duetothelimitationofcommunicationtechnique,thedominantpublisher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arenationsandgovernmentswhichrepresentthenationstoexerttheobligationofmanagementinaquitlongperiod.Withtheappearanceofinternet,thepublishingandreceivingrelationship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hascharacteristicchange.AnyoneconnectedtoInternetcouldgetridoftherelevantcloseinformationenvironmentandcometoanopen,borderlessinformationspace.Thechangeofpublishingandreceivingrelationshipcausedbyinternethasalsochangedthestatu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Nations(governments)werenotthemainofonlycommunicationmainbodyanymorewhichcouldconducttheprocessofcommunication.Otherorganizationandsinglepersoncouldgetridoftheadheringpositionandbecomethemainbodyofcommunication.Thesehavecausedtheessence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changedfromsingletomultiplechoices.

Keywords:MainBody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DynamicDevelopment,MultipleTransformations

這里的國際傳播,主要是指傳播者通過大眾傳媒向外傳播的信息。而“國際傳播主體”研究涉及的主要是大眾傳媒的這一頭誰在傳、誰有可能傳的問題。

一、誰是國際傳播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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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主體與價值客體分析論文

一、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及其分類

所謂價值客體,就是人類作為主體的實踐活動、認識活動所涉及的客觀對象。廣義上講,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價值活動,活動所涉及的一切客體都是價值客體。在特定的價值活動中,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往往是多元的,對于主體來說,不同的價值客體具有不同的性質,處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屬于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屬于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則是手段性質與目的性質兼具的價值客體。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服從、服務于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受目的性的價值客體的支配和制約。在新聞傳播活動中,傳播者作為主體所涉及到的價值客體相當多,我們根據價值客體的不同性質、地位和特征,大體上可以把它們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所使用的勞動資料。它包括攝影、攝像、錄音、印刷、播放等設備,包括交通、通訊等工具,還應該包括新聞事實這一基本的物質條件。攝影攝像等設備以及交通通訊等工具,作為傳播主體實現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應該毫無爭議。但對新聞事實這一價值客體的認識,筆者與一些專家不同。筆者認為,新聞事實屬于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其基本理由是:

眾所周知,早在1943年陸定一就對新聞與事實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極為明確的闡述。他指出,事實是第一性的,新聞是第二性的,新聞源于事實,是對事實的反映。這一論斷得到了新聞界的普遍認可。與此同時,“新聞是信息”,②也已是業界的普遍共識。由此可見,新聞信息盡管是對新聞事實的反映,但“事實本身與對事實的認識是有實質區別的”。③事實與信息所指的客體不同,二者的區分是新聞傳播活動的邏輯起點,新聞價值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把二者混為一談,必然導致價值理論的混亂。

首先,新聞事實是社會主體價值活動的產物,對傳播主體來說,是先在的、既定的、自然的、不可控制的、不可改變的。這就決定了傳播主體只能把它作為價值創造活動的物質條件、前提、基礎和起點。其次,新聞事實本身不能儲存、不能壓縮、不能復制、不能共享、不能傳播,傳播主體既沒有權力改變事實本身,也沒有權力處置事實本身。但新聞信息不同,新聞信息可以加工、可以儲存、可以壓縮、可以復制、可以共享、可以傳播。④傳播主體的采訪權、報道權等權利,是采集、加工、處置、傳播新聞信息的權利,而不是處置新聞事實的權力。所以,以報道、版面、節目等各種新聞文本形式出現的新聞信息,才是傳播主體價值創造活動的產物,才是傳播主體創造的價值客體,即新聞價值客體。如果新聞事實是新聞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信息是新聞價值客體,傳播主體就喪失了存在的必要。最后一點理由是,新聞事實本身既不能直接滿足傳播者的需要,也不能直接滿足受眾的需要。以礦難為例,作為事實本身,無論是傳播者還是受眾,都沒有遭遇這種事實的需要。但是,有關礦難的信息,無論是傳播者還是受眾都會產生強烈的需要,傳播者需要有關信息(注意不是需要事實本身)進行傳播,受眾需要有關信息作為調整自己的行為、決策和認識的依據。因為礦難信息不僅有助于人們及時進行有效救援,而且能給人們提供前車之鑒,因而具有極高的價值。而礦難事實本身不僅沒有價值,而且毀壞價值。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報道災難性事件的重要意義,不在于事實本身有價值,而在于其信息有價值。由此可見,新聞事實的價值不等于新聞信息的價值(即新聞價值),傳播者和受眾需要新聞信息,可以獲得新聞信息,但不一定需要新聞事實本身,傳播者和受眾不是當事人,即使需要事實本身,也不可能實現。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新聞事實只能是傳播主體進行價值創造活動的物質前提、物質基礎、物質資料,作為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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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傳播主體管理論文

[摘要]國際傳播主體是國際傳播信息內容的發出者,是對國際傳播過程產生直接影響的重要因素。由于傳播技術手段的限制,在很長一段歷史時期里,國際傳播的主導者是國家,是代表國家行使管理職能的各國政府。互聯網的出現,使國際傳播中的傳受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只要具備上網條件,任何人都可以擺脫相對封閉的信息環境,走入開放的、無疆界的信息空間。網絡傳播帶來的傳受關系的變化,使國際傳播形態發生了相應變化,其結果是,國家(政府)不再作為主要的或唯一的傳播主體主導傳播過程,政府之外的其他機構與個人也擺脫了依附地位,成為了傳播主體。這就使國際傳播主體發生了質的變化,由一元走向多元。

[關鍵詞]國際傳播主體動態發展多元轉變

Abstract:themainbody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isthepublisherofinformationcontent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anditisalsoanimportantfactorwhichhasdirectlyinfluencetotheproces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Duetothelimitationofcommunicationtechnique,thedominantpublisher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arenationsandgovernmentswhichrepresentthenationstoexerttheobligationofmanagementinaquitlongperiod.Withtheappearanceofinternet,thepublishingandreceivingrelationship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hascharacteristicchange.AnyoneconnectedtoInternetcouldgetridoftherelevantcloseinformationenvironmentandcometoanopen,borderlessinformationspace.Thechangeofpublishingandreceivingrelationshipcausedbyinternethasalsochangedthestatus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Nations(governments)werenotthemainofonlycommunicationmainbodyanymorewhichcouldconducttheprocessofcommunication.Otherorganizationandsinglepersoncouldgetridoftheadheringpositionandbecomethemainbodyofcommunication.Thesehavecausedtheessence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changedfromsingletomultiplechoices.

Keywords:MainBodyofInternationalCommunication,DynamicDevelopment,MultipleTransformations

這里的國際傳播,主要是指傳播者通過大眾傳媒向外傳播的信息。而“國際傳播主體”研究涉及的主要是大眾傳媒的這一頭誰在傳、誰有可能傳的問題。

一、誰是國際傳播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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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語言傳播主體意識透析

一、播音主持的傳播主體意識概述

(一)主體意識

“主體意識”是指主體的自我意識,它是人對于自身的主體地位、主體能力和主體價值的一種自覺意識,是人之所以具有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根據。主體意識包括“自主意識”和“自由意識”兩方面的重要內容:自主意識是指人意識到自己是世界的主人,在同客觀世界的關系中人居于主導和主動方面,同時人意識到自己是自己命運的主人,有獨立自主的人格;自由意識是指主體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的就是要克服主客體的對立,實現主體的自由。主體意識是隨著社會實踐的發展而發展的。

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又反作用于存在?!爸黧w意識”是主體對實踐活動的反映,同時它又對實踐具有能動作用。“主體意識有主觀能動性,能夠能動地認識探究事物的本質和規律?!?/p>

(二)傳播主體意識

我們收縮“主體意識”的外延,歸結到大眾傳播學中來,結合自主意識和自由意識兩方面重要內容,得出與之對應的傳播主體意識也應包含的兩方面主要內容:一、傳播主體對自身所處環境的意識形態、體制的認知,以及對自身的地位、能力和價值的判斷;二、傳播主體在主體實踐的基礎上,產生的對客體的認知、審美感應及價值判斷,反過來它又能指導主體更好地改造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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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主體的客觀價值論文

摘要本文在深入細致地梳理分析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及其相應的價值關系的基礎上,提出了不同的認識。

關鍵詞傳播主體價值客體價值關系

在新聞價值理論研究中,有專家提出“統一主體說”和“共同客體說”,認為傳播者(傳播主體)與受眾(接受主體或受眾主體)構成新聞價值關系中的“統一主體”,而新聞事實、新聞文本、傳播效果等構成新聞價值關系中“共同客體”。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混淆了兩個主體所處的不同的價值關系,導致了兩個不同價值關系中價值主體及其價值客體的混亂。本文根據價值哲學的有關理論,專門探討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并通過對這些價值客體的梳理分析,揭示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所形成的價值關系,并說明這種價值關系與新聞價值關系的區別與聯系。

一、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及其分類

所謂價值客體,就是人類作為主體的實踐活動、認識活動所涉及的客觀對象。廣義上講,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價值活動,活動所涉及的一切客體都是價值客體。在特定的價值活動中,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往往是多元的,對于主體來說,不同的價值客體具有不同的性質,處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屬于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屬于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則是手段性質與目的性質兼具的價值客體。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服從、服務于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受目的性的價值客體的支配和制約。在新聞傳播活動中,傳播者作為主體所涉及到的價值客體相當多,我們根據價值客體的不同性質、地位和特征,大體上可以把它們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所使用的勞動資料。它包括攝影、攝像、錄音、印刷、播放等設備,包括交通、通訊等工具,還應該包括新聞事實這一基本的物質條件。攝影攝像等設備以及交通通訊等工具,作為傳播主體實現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應該毫無爭議。但對新聞事實這一價值客體的認識,筆者與一些專家不同。筆者認為,新聞事實屬于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其基本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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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傳播媒介對網絡文學接受主體影響論文

關鍵詞:網絡網絡文學社會心理文學接受者

前言

自1997年一部網絡小說《第一次親密接觸》風靡全國之后,人們才開始關注網絡上的文學;在“網易中國網絡文學獎”的評選之后,隨著網絡上的網絡、文學作品的大量出現,“網絡文學”這個范疇方始納入文學研究的視野之內。發展到今天,網絡已經成為文學的重要傳播媒介(一些經典的著作都在網上有著電子版本);當然也是網絡文學最主要的傳播媒介(一些優秀的網絡文學作品也有出版社出版發行,以書本形式傳播)。由于網絡文學本身尚處于發展階段,其自身的要素還有許多不成熟、不穩定有待于發展的地方,對網絡文學的諸多研究也處于探索階段,甚至于對“網絡文學”的概念還尚無定論。但是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網絡給傳統文學帶來了多方面、不同層次的影響。文學作為一種社會的現象,與社會中的人是分不開的。在以往傳統的文學研究中,對文學活動主體的研究往往是最重要的方向之一。那么,網絡文學一種新的文學傳播媒介,其對文學主體的影響又是怎樣的呢?這種影響對文學本身又有怎樣的意義呢?其是否改變了文學的本質?這些問題,各家從不同的方面入手,各有所說,尚無統一的定論。本文將借鑒社會心理學的一些觀點,主要探討網絡傳播媒介對文學接受主體的影響,并對此影響進行了初步的分析,認為網絡成為傳播媒介,使得網絡文學,本質中審美的要素下降,娛樂性的成分上升。在本文中,筆者在討論網絡主體的整體特征的基礎上,將網絡文學的接受者和傳統文學的接受者作簡單的比較,并運用社會心理學的相關理論分析網絡文學接受者特有的心理特征,重點探討網絡對網絡文學接受者造成的特殊影響。

一相關范疇問題

作為文學傳播媒介的網絡。從原始社會階段“詩樂舞”一體的文藝活動產生以來,文學活動系統中,傳播媒介總是處在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對文學活動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根據傳播媒介在文學互動上的特點來看,文學的傳播經歷了口頭傳播——紙張傳播——電子傳播——網絡傳播幾個階段。應該說,每一種主導的傳播媒介都是與當時的科學技術水平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在口頭傳播階段,文學主要是由人們面面相授傳播的。這樣,傳播者有很高的權威性。這種方式生動形象,互動性很強,而且幾乎所有的人都能創作、傳播自己的作品。但是這種傳播方式很受時空的影響。因此,遠古時代的大部分的文藝作品都不能保存下來。進入紙張傳播的階段后,由于文字的使用,限制了大部分人的創作權利和自由。同時出版的審查制度,也使傳播媒介成為權威機構的壟斷工具。但是這種傳播方式跨越了時空的限制,保存了大量古代的優秀的文學作品,使得讀者有機會欣賞前人的,甚至是千年前的作品,為文化的傳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書本的出現使得文學成為一種特殊的文化,書本文化至今深深影響著人們的文學活動。電子傳播一方面擴大了讀者的范圍,兼有字,音,畫,多媒體的多種形式,但是基本上也被權威機構所壟斷,在本質上與紙張傳播大致相同。網絡作為一種嶄新的傳播媒介,有著自身鮮明的特點:第一,沒有了以往紙張傳播、電子傳播的審查制度,沒有特殊的原因,創作者一般都可以在網絡上找到發表自己的作品的地方。第二,接受者的閱讀環境發生了變化。以前主要是書本閱讀,現在變成了對著電腦屏幕進行閱讀,不同的閱讀環境對接受者的心理和狀態等等要素都會產生影響;第三,網絡上創作者和接受者互動性交流活動增強。網絡的作品所在的頁面大多設有發表評論的地方,讀者可以直接發表自己閱讀后的感受,另外還可以通過QQ、E-mail、BBS等網絡工具與創作者進行交流。

網絡文學接受主體。這里我們談論的文學接受者,不光是上網為了學術研究、文學交流的,有一定審美基礎的讀者,也不僅僅指那些文藝理論批評家們。這里的文學接受主體更主要的是泛指所有上網瀏覽網絡上的文本的廣大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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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傳播學構建分析

摘要:中國對外文化交流與傳播的實踐為中國跨文化傳播學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契機,尤其為理論構建提供了實踐的基礎和現實的訴求。人是傳播關系的總和,人的存在體現了交往的本質,交往思想與跨文化傳播的契合性從學理上為跨文化傳播學的理論構建提供了依據,而構建以交往思想為核心的“交往話語權”范疇可以消解中國跨文化傳播實踐中存在的單向灌輸所產生的疑慮和緊張感問題。實現“交往話語權”的路徑包括傳播者和傳播對象的話語權,其所強調的雙主體地位有助于構建文化融合,提升跨文化傳播的有效性。

關鍵詞:交往思想;中國跨文化傳播學;交往話語權;范疇構建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西方跨文化傳播基于一系列與文化相關的范疇(如“文化”“文化與認知”“文化與傳播”等),構建了“一維時間觀”“多維時間觀”“高語境”“低語境”“跨文化適應”“跨文化沖突”等新范疇,奠定了該學科的發展基礎。20世紀70年代后期,跨文化傳播經歷了對自我的反思,重新定義了“跨文化傳播學”范疇,引入“道德倫理”范疇,旨在解決該學科的身份認定問題。隨著跨文化傳播學從民族志研究方法向民族主義中心傳統和公平問題的轉換,該學科又出現了諸如“他者”“濡化”“涵化”“公平”“平等”“認同管理”以及“本土文化”等范疇(羅雯,2006:141;張美倫,2012:163;戴曉東,2012:A06;安然,2013:55)。這些范疇試圖解決跨文化傳播實踐中文化帝國主義與民族國家之間的文化支配與公平問題,探索民族國家如何促進跨文化間非壟斷化市場和多元化新聞傳播空間的原則,從而使新聞傳媒成為文化傳播的論壇(羅雯,2006:142)。從全球的視角來看,跨文化傳播學長期以來一直堅持“歐美中心”的理論和方法。目前,國外學者提出了“非洲視野”和“亞洲視野”來挑戰“歐洲中心”。中國近年來的迅速崛起以及圍繞“中國模式”展開的爭議為中國學者參與這一挑戰提供了歷史機遇(施安斌,2011:41)。其中,中國學者對中國跨文化傳播的實踐進行了有益的探討。學界論述了“他信力”“在場”“交流力”等范疇(單波,2011:105;李建軍,2013:84),強調了跨文化傳播的交往性以及對話關系中他者對促進跨文化傳播的作用。這些研究將交往思想納入中國跨文化傳播研究中,抓住了跨文化傳播的本質,為進一步研究奠定基礎,這也符合當前中國跨文化傳播的實際需求。在“一帶一路”倡議的引導下,國家對軟實力建設的重視和投入不斷強化,中國對外文化傳播與交流呈現出新的內容和形式,也取得了矚目的成就,為跨文化傳播學的發展創造了最佳契機??缥幕瘋鞑パ芯砍蔀橹袊鴮W界關注的熱門話題(李永杰,2014:A02)。與此同時,中國對外文化傳播也存在一些問題,在傳播內容上較多關注傳播中國的傳統文化,較少注重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精神的融合;在傳播方式上,多強調文化輸出和單向宣傳,其強烈的傳播者主體性難免造成傳播對象的抵觸心理,甚至是疑慮和緊張感(李建軍,2013:81)。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中國學者急需做進一步的理論思考,尤其是如何實現從“作為材料的中國”到“作為方法論的中國”再到“作為主體間性的中國”的轉化(阿拉達日吐,2016)。本研究將立足于交往思想,指出問題的根本在于能否正確處理跨文化傳播實踐中傳播者及傳播對象的關系,并從傳播者與傳播對象雙主體出發,通過構建“交往話語權”范疇進一步豐富中國跨文化傳播學的理論探討,也借此闡述如何解決中國跨文化傳播中存在的問題。

1交往思想與跨文化傳播的契合性

1.1交往思想的歷史發展脈絡??v觀交往研究的歷史,我們發現,關于交往的討論不是西方獨有的,也不是近現代的專利。古今中外思想家們對交往的論述充分反映了交往是人類的一種存在模式。中國古代思想家們對交往的探索集中反映了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天人合一”的自然發展說。其中,儒家提倡的“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就是通過交往有序化制度,即禮制來規約人與人交往的行為規范,其中以禮治國的理念強調,如果每個人都具備了完美的社會理性,并依照交往規則行事,那么社會一定是和諧有序的。儒家交往思想從人的本體角度關注了實現人與人和諧交往的道德標準,倡導人與人之間的親情以及禮儀制度,對后代中國人的交往行為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丁大同,1997:56)。與中國古代交往思想相比較,西方關于交往的研究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將交往上升為概念和范疇,從本體論角度分析交往主客體的變化及其活動機制。這些研究成果大致分布在哲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人類學、倫理學等領域。在哲學史上,從洛克的認識論到休謨的情感論,從霍爾馬赫的功利主義交往觀到康德的辯證對立統一交往原則,從費爾巴哈的感性回歸到馬克思的交往社會實踐性本質,這些論述無不展現了早期西方哲學家對交往思想立體和深入的探索。現代交往思想則以同處于后工業化時代的雅思貝爾斯和哈貝馬斯的交往理論為代表,二者都超越了交往的客觀性和物質性,用主體間觀念代替主客體觀念,從精神、思想層面探索交往的意義。同樣對現代交往思想做出貢獻的是巴赫金,他的交往對話理論對個體獨立性和個體間交往對話關系的論述充分體現了“存在就意味著進行對話的交往”的思想(巴赫金,1998:340)。1.2現代交往思想的核心內涵。現代交往思想產生于人對自身的深切關懷,反映了人的主體性及主體間性的交往特點和交往的本質。首先,由于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它成為人的社會本性的體現,又確證和實現著人的本質。交往思想以人的主體性為出發點,以人的獨立、自由、平等為最終目標,對主體性的尊重體現了人對自我發展和自我實現的訴求,是對人的自由、解放和理性精神的張揚。正是出于對人的主體性的重視,哈貝馬斯(1989:35)力圖建構交往理性,以對抗舊的工具理性對人的主體意志的壓迫。與此同時,他賦予話語新的交往意義,認為話語作為交往的語言符號工具,具有協調人類交往和相互理解、達成行為一致和共識的功能,是一種交往資源。他進而主張,為了促進人的交往,解放人的主體性,人的交往應該在話語方式上實現從控制式和勸導式話語向對話式話語的轉變,在話語內容上貼近人的生活世界,在話語之中融入人的情感。哈貝馬斯作為一名從事社會批判理論的學者,他的交往行為理論立足于現實社會,從宏觀社會學視角探索人的生活世界,指出現代西方社會的基本特征就是制度與生活世界的嚴重脫節,技術、科學以及金錢、權力等中性媒介侵入和強占了人作為主體的生活世界,抵消了生活世界對于社會整合應起的作用(傅永軍,2003:9)。交往思想同時也強調主體間性的意義。主體間性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反映了自我與他人、個人與環境、個體與群體之間的交往關系。如果說主體性是人相對于自然和社會對人自身的理性思考,主體間性則突破了傳統主客二分的交往模式,實現了從主客模式向主主模式的轉化,為探索我與他者、我與環境的交往關系奠定了理論基石。巴赫金在論述交往對話語言觀時指出,形式主義語言學的缺陷在于隔絕了語言與人的關系,隔絕了說話人與受話人兩個主體之間的聯系,因而只是主體-客體的、靜態的、非交往動態的關系,而他的語言哲學觀則“超越了形式與內容這個僵死的二分法”,運用文化闡釋模式,將文化看作是由多重話語構成的、擁有各種獨立主體即“自我”和“他者”的東西,“從而開拓了一條融符號意識、話語理論和交往精神為一體的語言哲學道路”(托多羅夫,2001:173)。1.3交往思想與跨文化傳播的契合性。跨文化傳播是人類悠久的歷史中長期存在的交往方式,這是由文化的交往性所決定的。交往是文化的核心,文化的獨特發展規律只有通過交往互動才能被感知,由此決定了文化傳播的交往性(霍爾,1991:206)。同時,人作為傳播關系的總和,其地位是第一位的,人的交往本質自然也成為文化傳播的本質特征(單波,2011:108)??缥幕瘋鞑ナ莵碜圆煌幕纳鐣后w間的傳播,由此決定了人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因此,跨文化傳播研究必須以文化與人的交往為基礎,體現交往的本質。交往是人類社會自古以來的重要活動,交往促進了文明的流通,促進不同文化間的借鑒與吸收,在漫長的人類交往活動中形成了許許多多的交往智慧,這些智慧應當成為中國跨文化傳播學的重要思想資源。因此,交往思想既體現了人的本質特征,也反映了文化傳播的本質,二者的契合性決定了交往思想對跨文化傳播研究的學理意義。與此同時,中國跨文化交流與傳播的實踐成果也證明了交往思想與跨文化傳播的契合性。中國的“一帶一路”倡議本質上就是交往,這種交往既是國際的又是區域的,既是雙邊的又是多邊的,既是陸上的又是海上的,既是跨國的又是跨洲的,是跨文明跨文化的交往。“一帶一路”倡議正是遵循著交往思想,在共建共享中不斷加深經貿、基礎設施建設、國家安全和生態建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民間交往等各領域的廣泛交往和合作,合作共贏理念已經轉化為行動,愿景正在轉變為現實。這種美好的未來需要建立在交往互動、共同發展的基礎上,不僅是中國的項目和工程在沿線國家落地生根,沿線國家人民也有了越來越多的實際收益。上海洋山港借助“一帶一路”倡議的東風,正在實現“東方大港”的百年夢想,希臘比雷埃夫斯港作為地中海地區重要的集裝箱中轉港、海陸聯運橋頭堡、國際物流分撥中心,也在“一帶一路”倡議下重新煥發活力,成為希臘和中國在“一帶一路”框架內通力合作的結晶(新華網,2108)。作為全球發展合作的交往新平臺,“一帶一路”倡議不僅促進了中國走向世界、重構對外開放,而且在交往中與世界各國分享了中國的發展機遇,讓各方搭乘中國發展的“快車”和“便車”。

2構建“交往話語權”范疇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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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新媒體的傳受關系特點

在這樣結構復雜的網絡傳播中,每一個人都同時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可能前一分鐘還在作為受者閱讀信息,而后一分鐘就可能在信息。網絡中的匿名性特征滿足了人們發言的欲望,受眾的選擇性行為更加突出,受眾本位意識的崛起,主體意識不斷增強。受眾在接受海量信息同時,逐漸學會了思考,作為一個理性個體來判斷每條信息的真偽和價值的大小,從而確定自己的意見并之,而不再像傳統大眾傳播中的受眾那樣,做孤立無緣的、聽之任之的“靶子”。

1.傳受本位的新變遷當人類進入信息時代之后,新的傳播媒介,改變的不僅是新聞傳播媒介的傳統格局和新聞的采制方式、刊播方式和收受使用方式,更重要的是它正在改變著傳統的新聞傳播觀念,其集中體現就是傳播主體與接受主體關系的變化。人們期望打破傳播主體主導的傳播模式,沖決單向的新聞傳播模式,人們期望接受主體能與傳播主體共同駕馭作為社會公器的新聞傳播媒介。當新聞傳播媒介越來越依賴廣大收受者的選擇而求得生存和發展的時候,以傳播者為本位的觀念與實踐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傳受本位關系出現了新的變化。這種新變化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由“傳播者本位”為主導的傳播模式向“收受者本位”為主導的傳播模式變遷和轉化。

2.傳受互動的新追求互動的本質是人與人的互動、人與社會的互動。對于新聞傳播來說,傳播主體與收受主體的互動,互動的具體表現就是新聞傳播由單向的發送式向雙向的、多向的交流式轉變,“交互性是指傳播者和收受者之間的雙向互動傳播”。互動最突出的結果是強化了新聞收受者作為新聞活動主體的地位,使其與傳播主體有更多的機會展開交流和對話。但更為重要的是,互動使收受主體從相對被動的角色轉變成為相對主動的、與傳播主體相似的觀察者、分析者和發言者。在傳統的大眾傳播中,受眾總是被動地接受新聞媒體所傳播的信息,只能在大眾傳媒為其“設置”的有限“議程”中作出選擇,而無法同大眾傳媒進行平等交流。受眾只有接受信息的權利而沒有或較少利用大眾傳媒傳播信息的權利。在網絡傳播時代,由于網絡傳播的雙向性和交互性,傳受關系隨時變化,傳者與受眾的角色隨時轉換。傳統媒體的傳播方式是點對面的傳播,是一種直線性單向傳播模式。而網絡傳播卻是點對點的傳播,受眾可不受時空限制,與處于網絡另一端的人或媒體進行互動交流。信息接受者又是信息傳播者,這是一種高度循環性模式。受眾要求傳播權利的普及和平等參與。他們不但要共享傳播的資訊,而且要共享傳播資訊的權利。受眾不但要主動地選擇信息,與媒體交流對話,必要時還要直接參與信息的生產和傳播過程,成為真正的傳者。

3.傳受平等的新理想互動就是平等的交往。新的劃時代的傳播手段帶來了劃時代的交往方式,也就帶來了劃時代的交往主體之間的關系。美國學者尼葛洛龐帝毫不夸張地說:“在網絡上,每個人都可以是一個沒有營業執照的電視臺?!比毡疽晃粚W者指出:“當我們聽到新聞記者這個詞時,我們通常會想象出某個特殊的職業。但是在因特網時代,沒有信息傳送者和信息接收者之分。每個人都能夠參與新聞工作……每個人都有向他人傳播信息和知識的潛在能力?!痹谌藗兝硐氲男侣剛鞑リP系中,傳播主體與收受主體是共同的新聞主體,他們之間的關系是互相尊重、互為目的的平等主體間的關系。他們面對的共同客體是新聞時事、新聞傳播內容,而不是各自的對方。他們共同駕馭和運用新聞傳播工具,在主體間的和諧關系中,以統一新聞主體的方式共同完成新聞傳播,共同享有關于新聞事實的信息,以達到共同的完善和發展。新媒體傳播環境下的新聞傳播活動逐漸由“傳者中心”走向“受眾中心”,受眾地位強勢化趨勢日益明顯,盡管存在的負面影響不可被忽略,但我們更應肯定受眾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的正面作用。憑借著傳受平等新理念的產生,以及傳播平臺多元化的有利條件,傳受互動的新時代對傳媒業的發展貢獻不可小視。

本文作者:張蕊工作單位:衡水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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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主客體價值相互關系探討論文

摘要:本文在深入細致地梳理分析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及其相應的價值關系的基礎上,提出了不同的認識。

關鍵詞:傳播主體價值客體價值關系

在新聞價值理論研究中,有專家提出“統一主體說”和“共同客體說”,認為傳播者(傳播主體)與受眾(接受主體或受眾主體)構成新聞價值關系中的“統一主體”,而新聞事實、新聞文本、傳播效果等構成新聞價值關系中“共同客體”。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混淆了兩個主體所處的不同的價值關系,導致了兩個不同價值關系中價值主體及其價值客體的混亂。本文根據價值哲學的有關理論,專門探討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并通過對這些價值客體的梳理分析,揭示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所形成的價值關系,并說明這種價值關系與新聞價值關系的區別與聯系。

一、傳播主體的價值客體及其分類

所謂價值客體,就是人類作為主體的實踐活動、認識活動所涉及的客觀對象。廣義上講,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價值活動,活動所涉及的一切客體都是價值客體。在特定的價值活動中,主體所涉及的價值客體往往是多元的,對于主體來說,不同的價值客體具有不同的性質,處于不同的地位。有些屬于手段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屬于目的性質的價值客體,有些則是手段性質與目的性質兼具的價值客體。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服從、服務于目的性的價值客體,受目的性的價值客體的支配和制約。在新聞傳播活動中,傳播者作為主體所涉及到的價值客體相當多,我們根據價值客體的不同性質、地位和特征,大體上可以把它們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傳播者作為價值主體在新聞傳播活動中所使用的勞動資料。它包括攝影、攝像、錄音、印刷、播放等設備,包括交通、通訊等工具,還應該包括新聞事實這一基本的物質條件。攝影攝像等設備以及交通通訊等工具,作為傳播主體實現價值目標、價值追求的工具性、手段性的價值客體,應該毫無爭議。但對新聞事實這一價值客體的認識,筆者與一些專家不同。筆者認為,新聞事實屬于傳播主體手段性、工具性的價值客體,而不是新聞價值客體,其基本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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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對象特點精準式文化傳播策略

摘要: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對外文化交流與傳播受到廣泛關注,中國文化“走出去”成為中國文化對外開放的新要求。文章以積極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為背景,提出要充分考慮文化交流與傳播接受對象特點的精準式文化傳播,探討了精準文化傳播的模式與要素,提出了依據傳播主體與傳播客體精準確定傳播內容、依據傳播客體與傳播內容精準確定傳播渠道的精準式文化傳播策略。

關鍵詞:對外交流;精準式文化傳播;大眾傳播

1精準式文化傳播的模式

精準式文化傳播是指針對文化傳播對象的不同特點,選取合適傳播內容,運用科學有效傳播渠道進行的文化傳播。與精準文化傳播相對應的是粗放式文化傳播。長期以來,我們對海外受眾認知特點和規律的研究不夠重視,實證性研究也較少,對外文化交流傳播往往不分對象采取“一視同仁”的方式,交流傳播效果不太顯著。如果不對文化交流傳播對象的歷史、傳統、信仰、習俗等加以研究,不加區別地以相同標準、內容與形式進行文化交流傳播,就很容易造成文化傳播的壁壘性障礙,無法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個別情況下甚至可能引起文化交流接受對象的排斥[2]。因此,要變“以我為主”的對外傳播模式為精準式文化傳播,構建一種“你我結合”的對外傳播模式。我們所提倡的文化傳播不是一種文化對另一種文化的單向輸出,不是要求對方無條件認可、接受、內化中國文化,而是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基礎上進行的文化交流,是國家間民族間的互通有無、信息交換、相互借鑒,通過交流互鑒互學共同促進和豐富世界文化的發展?!耙晕覟橹鳌钡奈幕瘋鞑ツJ街校瑐鞑フ叩闹饔^想法決定了雙方文化交流的內容與形式:傳播內容選取的是傳播者想要交流的文化素材,傳播形式選取的是傳播者擅長與熟悉的方式方法。這種以傳播者為中心的方式過度關注傳播者的主觀態度而忽略被傳播者的需求與特點。文化傳播受眾是獨立存在的人,他們來自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生存背景和生活習俗,他們興趣愛好不同,思想不同,行為不同,所以這種傳播模式對于那些對中國文化感興趣、有相關文化背景的海外受眾來說會有較好的傳播效果,但是對于那些不了解中國文化、對中國文化不感興趣,甚至是文化價值觀與中國文化不盡相同的受眾來說則很難引起共鳴,傳播效果也會大打折扣。當然,對外文化交流傳播也不能采取一味迎合對方、受受眾支配的傳播模式。一味迎合受眾者需求,很容易在只選取符合對方價值體系的文化內容進行交流的過程中迷失自己。正確的文化傳播模式是“你我結合”的模式,即既關注受眾的需求,又不失自己的觀點與態度,將傳播者的聲音巧妙地傳達給文化受眾,達到“潤物細無聲”的交流與傳播效果。

2精準文化傳播的要素

一般來說,傳播有5大要素,分別是傳播主體(傳播者)、傳播客體(受傳者或受眾)、傳播內容、傳播渠道(媒介)、傳播效果(反饋)。茲擇其要者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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