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5 09: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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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干部村民選 選好干部為村民

近年來,云縣縣委政府重視三農工作,選好人,用好人,切實加強鄉村基層組織建設,表彰優秀村官,把村干部選拔為鄉鎮領導,一大批象全國優秀村官羅春祥(云縣大埡口村委主任)、曉街村支書楊丙剛的優秀村官艱苦創業,為農村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6月12日,勝利完成第二屆村兩委換屆,受到地區驗收組好評,7月15日,云縣進行了總結經驗交流會。

筆者看來,主要是做好了三個環節的工作,換屆前的準備充分、具體的組織實施細致、后續工作建章立制獎勵有保障。

一、方案具體,操作性強。

云縣的換屆工作做到了早計劃、早部署、早準備,調研報告被地區轉發各縣。去年5月,縣委組織力量到各鄉鎮就首屆村兩委選舉及村民自治情況作了調研,分析了現狀和存在問題,拿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突出了難點和重點村,積極探索村支書和村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職等新方法和新途徑及增加婦女干部的措施,并發文安排部署了換屆前各村工作總結、財務清理、文書歸檔、村干部民主評議,結合調研實情制定了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意見、實施辦法、實施方案,縣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做到了層層有人抓、環環有人管,為選舉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組織實施嚴謹細致,抓培訓、嚴程序、指導細。

廣播電視、報刊標語、會議進村入戶,大張旗鼓宣傳憲法、黨章、村委會組織法、選舉辦法、黨的基層組織選舉條例等法律法規,召開各種相關會議3965場次,參會49.41萬人次,入戶宣傳8773戶65031人次,印發宣傳資料6107份、《農村工作干部必讀》小冊子2000多冊,標語3744條,宣傳面達95%以上,“村民干部村民選,選好干部為村民”的觀念深入人心。由于選舉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業務性很強,云縣狠抓縣到鄉、鄉到村的業務培訓,扎實業務功底,縣召開了動員培訓會,鄉四班子有關領導、組織員、民政助理、指導組成員參培,對操作規程、政策界限及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作重點講解,隨后,鄉又對村指導組長、工作隊員、選舉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培訓,全縣共進行鄉村干部培訓264期8712人次。在地區補助經費基礎上,縣財政又安排15萬元作為鄉鎮經費,18萬元作為縣村選辦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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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對村民選舉認知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村民自治民主選舉村務公開

【論文摘要】村民自治實行以來,給我國農村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增強了農民的民主意識,為推動整個國家的民主進程做出了貢獻。村民自治在貴州已經實行過六屆了,但是到第七屆選舉新一屆村委會成員的時候,村民對村委會的認知度還不夠,出現了一些認知偏差,盡管選舉前黨和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動員,然而仍然有一部分村民對于選舉的意義不理解,對于選舉活動比較冷漠。選舉后的村民自治狀況不是十分令人樂觀,這給筆者留下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問題。

村民自治,簡而言之就是廣大農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一項基本社會政治制度。它發端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發展于80年代,普遍推行于九十年代,伴隨著體制的解體而迅速普及,成為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和農村治理的一種有效方式。村民自治的主體是全體農村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階層或某一行業的成員;自治的區域是村,即與農村居民生活聯系十分緊密的社區;自治的內容為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即村務;自治的目的是使廣大農村居民在本村范圍內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處理好與村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事務,保證國家對農村基層社會的有效治理。(1)

1982年新修訂的憲法第111條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钡谝淮我試腋敬蠓ǖ男问矫鞔_規定了村(居)民委員會的性質、任務、地位和作用。依照憲法,1987年11月24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村民自治的原則,并對相應的組織形式做出了具體的規定。(2)

貴州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在1995年8月1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從1995年起,村委會選舉至今已經第七屆。第七屆選舉在2008年展開,同年12月結束。2009年二至三月間,筆者以邊緣人的角色走訪了自己生長的山村——向陽村,向陽村地處臺江縣,臺江縣位于貴州省黔東南中部,苗領主峰雷公山北麓,清水江中游南岸,東南與劍河縣交界,西南與雷山縣、凱里市接壤,北鄰施秉、黃平兩縣,史稱“苗疆腹地”。距州府駐地凱里30公里,320國道和65號高速公路穿境而過。筆者走訪的向陽村位于320國道旁邊,交通相對方便。向陽村境內地形地貌奇特,高山、盆地、河谷錯落有致,相輔相存,最高海拔1980米,最低海拔455米,平均海拔717.5米,山川秀麗,景色宜人,屬中亞熱帶溫和濕潤氣候區,雨量充沛,冬無嚴寒,夏無酷暑,年平均氣溫16.5℃,年平均降水量1801.7毫米,無霜期320天,宜農、宜林、宜畜、宜漁,農業發展條件十分優越,但是向陽村主要以種植業為主,主產量是稻谷,全村都是苗族同胞,向陽村人口大約有兩千人左右,是一個形式上的行政村(1),村里由四個村民小組組成,村里雖然已經具有行政村的外殼,但是在筆者眼中還是個十足的自然村落。向陽村的主要語言為苗語,很多60歲以上的老人都不會說漢話,村里的人在日常生活當中都是用苗語進行交流,會說漢話的青年人大都出去務工了。筆者考慮到語言不通和文化水平不高,加之是村里人,熟悉苗語,所以沒有設計調查問卷,而是選擇訪談的方法調研,通過選取不同年齡層次的村民進行走訪,了解他們對村治的了解程度,洞悉向陽村在村民自治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現實與理論的分析,提出一些具有建設性的對策和建議,筆者選取向陽村五十個(3)村民作為調查對象,主要以訪談的方式進行調查。誠然,對貴州黔東南臺江縣向陽村的個案研究,我們很難做出普適性的闡述,但從類型學的角度來看,它無疑也是少數民族地區的一個縮影。在這里我們看到,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的教育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可是從村民在政治參與中的動機來看并不令人樂觀,下面據此對貴州省臺江縣向陽村第七屆村委會選舉及其后村民自治制度的運作情況,從村民的認知視角作統計分析。

一、村民對村委會選舉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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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思考

村民委員會直接選舉,標志著村民自治正在向深層次推進。如何認識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的關系,如何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在村民自治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是村委會直選后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一、村民自治是黨領導農民群眾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偉大實踐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我們黨在長期的實踐中認識到,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村民自治是廣大農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一項基本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它的產生和發展決不是偶然的,與我們黨領導的波瀾壯闊的改革發展實踐密切相關,或者說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是黨領導億萬農民的偉大創造。

社會主義革命的一個重要成果是建立了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實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提供了根本基礎。在我國,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的基本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選舉自己的代表組成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人民的委托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即間接民主;二是實行基層直接民主,由群眾依法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務。這種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的結合,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擴大基層民主,使人民群眾直接參政議政,管理自己的事務,已成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必然趨勢。但是,民主政治的發展與創新離不開一定的經濟條件與政治環境。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我國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在農村實行以生產隊為組織形式的行政管理體制,這種體制雖然具備高效的動員機制,即可以迅速動員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政治生活,但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響,又會造成農村基層民主的低制度化,使農民群眾對民主權利的行使往往以階級斗爭、政治運動主體的形式表現出來。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農村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經濟體制的變革,理順了農村最基本的生產關系,使億萬農民獲得了充分的生產經營自主權,真切地感受到了生產資料所有權的存在,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經濟利益的具體化必然帶來自主意識、民主意識的增強。在生產隊實已解體的情況下,農民群眾如何參與村務管理,村干部如何產生,又如何監督村干部的行為,是農村生產關系調整以后,對農村政治上層建筑提出的新課題。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農民群眾創造了以村民委員會為組織依托、以村民自治為農村事務新的管理方式的基層民主制度。

我們黨高度重視這一新生事物,認為這是農民群眾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偉大創造,是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的農村政治體制的創新。****年公布的憲法第111條明確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住地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有關文件中,又對如何建立村民委員會、村委會的性質、任務和組織原則等,作了更為具體的規定。****年11月,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正式通過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確定了村民自治的原則及其框架。村委會組織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億萬農民從此走上了依法自治的道路,也標志著農村基層民主開始向法制化、制度化目標邁進。經過10年的實踐,1998年11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在總結村民自治經驗的基礎上,對村委會組織法進行了修改,使村民自治逐步走向規范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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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鄉村關系

內容提要:村民自治進程中鄉鎮政權與村委會的關系(鄉村關系)存在著“偏離”成文法律規范的現象,這種偏離嚴重制約著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和鄉鎮行政職能的有效履行。作者分析了鄉村關系偏離的主要表現及其成因,并提出了將村委會與鄉鎮人大銜接起來;改革鄉鎮政府政績考核指標制定制度,規范鄉鎮政府行為;明確鄉鎮政府與村委會各自的職責權限;進一步提高鄉村干部和農民群眾的素質等若干對策建議。

關鍵詞:村民自治鄉村關系偏離

隨著中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政社合一的體制的解體和村民自治的興起,傳統的行政命令─服從型的鄉村關系為新型的“鄉政村治”格局所取代,即在鄉鎮建立基層政權,對本鄉鎮事務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但不直接具體管理基層社會事務;鄉以下的村建立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對本村事務行使自治權。這樣,在基層農村管理體制中并存在著兩個處于不同層面且相對獨立的權力載體:一是代表國家自上而下行使行政管理權的鄉鎮政權,二是代表村民行使基層社區自治權的村民委員會①。

誠然,包括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村組法》)在內的一系列成文法律都已確認了村委會的自治性質,并規定了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的工作上的指導與被指導、協助與被協助的關系。這種關系的確認和維持無疑是村民自治正常、規范運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但現實中的鄉鎮政權與村委會的關系(簡稱鄉村關系)又常常與成文法律所規范的存在著種種“偏離”,嚴重制約著村民自治的健康發展和鄉鎮行政職能的有效履行。本文擬在對若干鄉村實地調查的基礎上,著重分析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關系偏離的主要表現及其成因,并提出若干對策建議。

一、鄉村關系偏離的主要表現

鄉村關系的偏離,最經常、也最突出地表現在許多鄉鎮仍然把村委會當作自己的行政下級或派出機構,仍然習慣于傳統的命令指揮式的管理方式,對村委會從產生到日常工作進行行政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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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現狀思考

一、**鄉基本概況

**鄉位于廣西來賓市興賓區東南面,政府所在地距城區48公里,全鄉總面積176平方公里,共有10個村委38個自然村,總人口35000人,壯族占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全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面積是丘陵地,甘蔗、優質谷、林業、畜牧業是全鄉的支柱產業,是個較為落后的少數民族鄉鎮,于**年被原柳州地區行署確認為解放戰爭時期游擊區。在來賓市興賓區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鄉**年人均收入為2406元,甘蔗種植面積達到近5萬畝,進廠料蔗達到25萬噸,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工作都能順利展開。

二、**鄉村民自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在黨的正確領導下,**鄉村民自治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也存在下面的主要幾個問題。

1、村委兩委關系糾纏不清。跟全國一樣,由于黨在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各領域處于核心領導地位,黨政關系成為中國社會最基本、重要的政治關系。這種關系必然極大地影響著村民自治機構的設置,以及職能的行使。在計劃經濟時代兩委都是基層黨政的執行機構,加之黨政不分矛盾不大。但在村民自治中,兩委的沖突就凸現出來了。一方面,村支書認為村民自治是在黨領導下的自治,黨領導一切,村上的其他組織,包括村委會在內,都要接受村支部的領導。村支書認為在村民自治機構里,支書是一把手,村委主任都得聽他的。因而對村民代表會、村委會的決定、甚至日常事務的處理任意干涉。而村委會主任則認為,根據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是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合法的自治機構,因而村委會對職權內的事務有決定權。在我們**鄉的部分村委存在這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鄉里面布置給村委的任務,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主任由于職權劃分不明確,把工作一個推給一個,(有時鄉里面通知開會,有些村支部書記和村委主任都關機)致使工作很難完成,特別是涉及到利益方面的事情,個別村委還存在拉幫結派的問題,產生尖銳的矛盾。

2、利用存在不同,產生兩級分化。村民自治是由原來的“——生產大隊——生產小隊”控制的模式轉化而來的。在大隊,支書不僅是支部的一把手,也是大隊的一把手,長期控制著大隊的政治、經濟大權。特別是村的集體經濟,包括村辦企業、林場、養殖場等大都是在支部的領導下發展起來的。經過本人的基層工作經驗,目前我**鄉十個村委由于集體經濟發展不同,集體的經濟利益也不同,加上部分村委干部思想上金錢主義的影響,出現部分村民自治向兩級化發展。如我們**村委由于人多地少,又是本鄉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人員來往復雜,所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比較多,導致了許多村委干部不愿意當的現象,他們在村民代表大會上以種種理由拒絕當上村委干部,實現“無官一身輕”的想法。而古辣村委、六五村委、讀村村委等村委由于集體林場多,經濟效益好,每次村民換屆選舉特別是支部書記換屆選舉時,就出現拉票或是暗箱操作的現象,給人民群眾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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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實行村民自治,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促進本村兩個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村委會在村黨總支領導下,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范圍內實施村務管理,并充分體現“四個民主”的原則,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第三條本章程在廣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見的基礎上由村民代表會議通過,由村委會組織實施,村民代表會議監督執行。

第二章村級重大事項聽證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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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管理思考

一、村民代表產生的背景及加強其管理的重要意義

(一)加強村民代表管理的背景?!洞迕裎瘑T會組織法》是建設農村政治文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實行村民自治的根本大法。按其規定依法召開村民大會,由村民直接選舉村干部,充分體現了廣大村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但是,由于村民大會規模大、參加人數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召開往往比較困難。因此,需要一種切實可行的組織形式,既能在村民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保證村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又能適應新的形勢和農村實際情況,便于會議靈活召開,對村務大事及時決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便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

(二)加強村民代表管理的重要意義。一是農村基層民主進程的現實需要。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群眾文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識越來越強,更加關注自己的政治權益,對自身權益的保障變得更為敏感,對實現民主的要求更為迫切,群眾要求了解和參與村務大事決策的熱情和呼聲越來越高;同時,客觀上村一級面臨的村務大事越來越面廣量大,如農業結構調整、低保、醫保、農田水利建設和各項社會公益事業等,單憑村支部、村委會還不能掌握方方面面的具體情況,不利于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只有建立健全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建立一支植根于廣大村民之中的村民代表隊伍,并加強村民代表的管理,才能夠確保村級事務自治管理的順利實施,才能使農村各項工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二是村級民主自治自我管理的需要。村級決策的成敗,直接關系到全體村民的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村級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村民代表會議設立前,按照《村委會組織法》的規定,村里重大事情要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因村民人數多難以議事,有的地方只好先由村委會提出意見,再交村委會和黨員隊組長會議表決。村民代表會議設立后,改變了以往的做法,村“兩委”在決策前,通過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充分發揮村民代表的監督功能和參政功能,集中廣大村民的智慧,真正做到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真正發揚民主,堅持群眾路線,克服現階段民主的形式化和決策的簡單化,從而保證村級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減少決策的失誤,促進村內各項事業的發展。因此,加強村民代表的管理也就變得尤為重要。

二、村民代表發揮的積極作用

1、增強了村民參政議政的政治意識。長期以來,農民由于受行政命令的影響,又加上過去沒有為村民創造參政議政的條件和民主決策村務的機會,村民的民主建村意識比較薄弱。村民代表制度的施行,為村民參政議政開辟了一條新路,村中的重大事項都要由村民代表討論決定。村民通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實踐,增強了當家作主的責任感,參政議政的意識日益增強。通過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真正體現了村民代表代表村民的本質,有力地保障了廣大村民的民主政治權利,進一步充實了基層民主的內涵。

2、加強了對村“兩委”工作的監督管理。村民代表會議建立后,村民代表們可隨時對村內的重大事務和村干部的工作實行民主監督,及時糾正決策上的偏差和工作上的失誤;在發現村委會成員有不稱職的行為后,可以向村民會議提出撤換和補選的建議,促使村干部克服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主觀獨斷等不良風氣,發揚民主、正派、廉潔的優良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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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監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擴大村民民主監督職權,確保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和管理權,鞏固村委會與群眾的良好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監事會的組成

由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員、農村“五老”(老干部、老黨員、老勞模、老教師、老軍人)、人大代表和有較高威信的村民5-7人組成,成員必須經全體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推薦產生。但不能是村黨政班子成員及其直系親屬。

二、村民監事會職責

1、審查村務公開的各項內容;

2、審議批準村委會的年度工作報告、財務收支賬目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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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分析論文

[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農村和諧秩序的一種嘗試,是中國“三農”問題的焦點之一,它將把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逐漸引入佳境。因此,筆者試對村民自治的必然性及如何全面推進村民自治的進程進行分析和探討,以饗讀者。

[關鍵詞]村民自治必然性

全面推進

村民自治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農村和諧秩序的一種嘗試,是中國“三農”問題的焦點之一,它將把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逐漸引入佳境。

一、實行村民自治的必然性

1998年11月4日,《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頒布實施,該法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符合我國的國情,得到了億萬農民群眾的擁護。它對于我國農村社會經濟全面發展、對于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乃至于中國整個社會的民主政治建設都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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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成效與完善

2003年10月,我們《農村政治文明與法治建設研究》課題組對安徽省的五河、泗縣、繁昌、銅陵四個縣的村民自治情況進行了調研,另外還對肥東、肥西、長豐、太湖、界首、天長等縣(市)的數十個自然村的100個農戶進行了隨機抽樣的入戶調查?,F根據調查結果進行一些分析,看看村民自治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其在安徽省農村的實際成效究竟如何;普通農民是如何看待村民自治的;村民自治還有哪些需要發展完善的地方。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一)、農民對村民自治及其成效趨于肯定

目前我國農村的政治文明建設是以"三個自我"、"四個民主"為主要內容的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既是政治文明建設,又是法治建設。"三個自我"是在農村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四個民主"是村民對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自治作為中國農村改革的新生事物,是當代中國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法制建設的全新概念,自治權既是權力,又是職權,更是權利。村民自治,既是自治理念,又是基層制度;既是治理模式,又是活動方式。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則是民主、自治、法制和黨的領導。農民對村民自治的態度是趨于肯定的。之所以說"趨于肯定"而不是"絕對肯定",是因為這種"肯定"體現了一種方向和趨勢,是大部分人的肯定??隙ㄕ邔?肯定"本身也是包含著某種期待和希望。

自1987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以來,村民自治在安徽省得到了較好的落實,全省絕大多數的行政村按照法律的要求選舉出了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治的初衷,是把解散以后處于分散狀態下的農民重新納入國家力量的范疇,通過村民自治重建農村基層政權的合法性基礎。村民自治的首要條件是民主選舉。民主選舉使權力的來源由上授轉為下授。修改后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把這種民主選舉規定為直接選舉。主要包括如下內容:一是由村民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推選產生選舉委員會,主持選舉;二是由有選舉權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會成員候選人,也可選民自薦、村民小組提名、黨組織提名、村民代表會議提名;三是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而不是先選出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再從中選出主任,更不是由村委員會成員選出主任、副主任。直接選舉意味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換村委員會組成人員。四是雙過半當選,即必須有過半數有選舉權的村民的過半數投票,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四是選舉方式法律也做了規定,即差額選舉、秘密寫票、無計名投票、公開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以這種方式選舉出來的村干部基本上是得到群眾的擁護的。我們在調研中也發現,有79%的農民認為"當選村干部的首要條件"是"群眾擁護"。有82%的農民對"村干部選舉"表示了"非常關心"、"關心"和"比較關心"的態度。一件事情能否受到人們的關心和關注,取決于這件事情對人們的切身利益的影響。占82%的農民關心"村干選舉",這件事本身說明了民主選舉村干部對農民利益的關聯程度,說服"三個自我"、"四個民主"是符合農民利益的事情。

(二)、農民的民主、權利、程序意識趨于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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