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5 19: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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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貸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做好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推動全民創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國務院《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號)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開辦的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支持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以下簡稱小額擔保貸款),是指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或城鄉信用社(以下簡稱經辦銀行)發放的,用于支持創業的一定額度的貸款。
第四條經辦銀行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本辦法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小額擔保貸款機構和經辦銀行共同組織實施。
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拉動住房消費,鼓勵和支持城鎮居民購買住房,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時,以所購住房作抵押而申請的政策性專項貸款。
第三條公積金貸款只限于購買個人住房,其資金來源于職工及其所在單位存儲的住房公積金,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管理發放。
第四條個人住房貸款的金融業務由公積金中心按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國有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承辦。公積金中心委托辦理公積金貸款,應當與受托銀行簽訂書面委托合同。
公積金中心按照委托合同約定,檢查監督公積金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受托銀行應定期向公積金中心提供有關業務資料。
銀行貸款管理小結材料
提高管理效果,合理規避資金風險,以便有效支持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實現信貸資金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農信社追求的目標。
貸款管理直接關系著資產質量高低和資金效益好壞。貸款是農信社的主要資產。
“五個”堅持清思路:
堅持正確投向,合理發放貸款。農信社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及宏觀調控政策,不斷調整和優化貸款投向,合理發放貸款,嚴禁向國家禁止、限制及目前投資過熱的行業和項目發放貸款,嚴禁向風險集中程度高、超出自身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的業務領域發放貸款。
堅持立足社區,支持縣域經濟。社區經濟是農信社生存的基礎,新農村建設是其發展的機遇,支持好社區經濟,服務好新農村建設,才能獲得穩固的儲源和優良的客戶。農信社應做到小額貸款不跨社區,其他貸款不跨縣(市、區),在支持好社區“三農”經濟的基礎上,支持縣域內具有優勢和特色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
堅持小額分散,擴大農戶貸款面,弱化風險、站穩農村市場。農信社應在鞏固現有市場和客戶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靈活多樣的特點,加大投放力度,增加投放密度,提高投放頻率,擴大農戶和社員貸款面,分散風險、站穩農村市場,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
糧食調控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保護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支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進行,規范糧食調控貸款操作,加強糧食調控貸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貸款風險,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有關精神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糧食調控業務,是指在國家糧食儲備業務以外,企業從事政府委托的糧食政策性購銷業務。
第三條糧食調控貸款是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簡稱農發行,下同)為支持企業開展糧食調控業務而發放的收購資金貸款。
第四條糧食調控貸款發放和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誰出政策、誰拿補貼、誰承擔貸款風險;
企業貸款貼息管理制度
為促進我市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加大技術改進投入,提高農業產業化生產水平,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不斷提高農民收入,進一步規范對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三資農業企業等)扶持行為,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扶持原則
(一)合法合規原則。扶持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應遵紀守法,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無不良記錄。
(二)輻射帶動原則。企業與農民建有穩定可靠的利益聯結機制,直接帶動當地農民增收。企業能夠吸收當地農民勞動力,解決農民就業。
(三)扶優扶強原則。對全市現代農業建設具有明顯示范帶動作用的項目優先扶持;對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項目優先扶持;對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中的成長型企業項目優先扶持;對出口企業項目優先扶持。
(四)公平公正原則。凡符合農業產業政策和支持條件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均可申報。
簡述銀行完善貸款風險管理
本文以農業發展銀行市縣分支行為對象,在闡述應用現代企業控制原理必要性的前提下,說明貸款風險控制的道理。事實上,貸款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通過主觀努力去控制它。然而,如何控制?必須應用現代企業控制原理。更新管理理念;必須強化控制流程;必須加強與貸款控制相關的細節管理,等等。唯其如是,才能實現貸款風險控制的目標,保護信貸資產和員工合法權益。
現代金融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現代化手段的運用和金融創新進程的加快,在支持服務經濟成為“現代金融百貨公司”并賺取巨額利潤的同時。已經逐步演變成為具有高度經營風險的企業。于是,拓展業務與防控風險已經成為現代金融業經營管理不可分割的兩個主要方面。農業發展銀行與諸多金融業一樣,在建立現代銀行的過程中,金融產品迅速增加、業務效益迅猛發展、金融服務手段越來越現代。與之相伴的是經營風險,主要是貸款風險逐步增多,有的甚至呈加重的趨勢。貸款風險事故和案件屢有發生,一些地方不良貸款前清后生。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企業信用缺失、市場變化、內部管理不善、制度執行不到位、決策偏差,等等。因此,必須遵循現代金融業經營管理的內在規律,切實注意發展業務與風險控制的均衡性,創新金融產品與創新貸款風險管理并重。
一、應用現代企業控制原理——農業發展銀行實現貸款風險控制目標的理想選擇
現代企業控制原理是企業管理理論創新發展的產物。它強調企業控制功能的主導地位,認為系統各要素的聯結構成具有控制特征的系統框架,顛倒了原有企業管理理論中以管理為系統。將控制與組織、計劃、協調等為手段的體系。在這種理論下,管理只是為實現控制要求所進行的調控活動,起輔助作用。這種原理已經為現代企業實踐所證明,有效地促進了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保障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安全性。它主要有三個基本特征:
(一)控制的主導地位
控制是系統構建和運行的主體目標,是系統存在的基本特征。企業系統的控制功能是通過系統要素有機聯結的程度、系統框架和系統“軟件”的科學性體現出來的,系統結構有機程度高,系統框架合理,控制功能就強。
貸款公司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貸款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貸款公司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貸款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制度
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工作,提高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是以服務“三農”和小企業為宗旨,從事小額放貸的新型地方金融組織。本辦法適用于小額貸款公司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及其合規經營情況開展的監督管理活動。
第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監管工作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以風險監管為核心,以自律承諾為基石,根據持續監管、分類監管、重點監管的要求,依法開展監管工作,鼓勵和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及高管人員履行自律承諾,依法合規經營。
第三條省金融辦、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財政廳、工商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組成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省級聯席會議。主要職能是:組織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相關的管理辦法;組織審定市、縣(市、區)申報的試點方案;溝通信息,指導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
第四條省金融辦是山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省級主管部門,在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指導和督促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和風險防范與處置工作。省級聯席會議其他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工作,及時識別、預警和防范風險。
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分析論文
一、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
1.認為政府角色定位和企業產權結構不合理是造成銀行不良貸款問題的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從發展地方經濟、保持社會穩定出發,在規范性融資來源無法滿足需要時,會傾向于千預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強制銀行給一些效益不好或瀕于破產的企業貸款。在權—利—資不對稱的情況下,政府對經濟決策失誤不承擔任何經濟貴任,由此給銀行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由于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還沒有建立起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在企業產權結構不合理、企業所有者缺位的情況下,銀行貸款被看成是國家對企業的財政撥款和無償援助,銀行對企業的貸款也就成了不良貸款。
2.認為銀行自身的治理結構和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
由于現有的國有商業銀行存在所有權缺位,決定了銀行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銀行企業缺乏有效的長期激勵和約束機制。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沒有形成一個健全的信貸資產管理體系,主要表現在缺乏一個健全的信貸預警系統,對短款長用防范不足;缺乏健全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體制,信貸責任劃分不清,信貸手續不規范;缺乏信貸風險動態監控機制,對貸款的企業經營現狀不了解;缺乏不良貸款的風險轉化機制和不良貸款的補償機制。更為主要的是銀行系統缺乏動態的競爭機制和系統的創新機制,不利于銀行積極主動創造性的去解決不良貸款間題。
3.經濟運行中的信用道德文化建設滯后,也是導致不良貸款發生的重要因素。
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調研報告
根據《關于對××*市農村信用社支農再貸款管理使用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銀發[200x]70號)內容,和支農再貸款自查中存在的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臺帳設置及使用不規范,未能明確反映借款人有關情況的整改情況
存在問題:檢查中發現,個別信用社沒有設置臺帳或臺帳與借據不符。
對支農再貸款臺帳登記、發放和歸還情況,只是逐戶登記金額和日期,未能真實反映出各個借款人的詳細使用狀況。
整改情況:要求各信用社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操作,利用每月1號會計例會時間,加強對再貸款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實現統一的帳務處理方法,明確反映借款人再貸款的使用及歸還情況,真實反映再貸款的使用進度,達到支農再貸款帳務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二、對再貸款使用投向不準,存在貸款用于非農業,貸戶身份為非農戶現象的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