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本科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04: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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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

法學本科中商法學教材設計

一、商法的地位與《商法學》課程

商法是調整商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伴隨著商事交易關系的產生而建立、發展起來的獨立的法律部門。

英美法系商法繼續了其實證主義的立法理念,強調商法的靈活、便捷、安全,強調商人的自治、自律、自裁,通過對商法的修訂補充,使其本國商法繼續保持著適時性,極大的促進了貿易的發展。而在大陸法系國家中,商法出現了“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之爭。無論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商法學作為一門獨立的法學學科,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無論是實行民商合一還是奉行民商分立,也無論是否編纂有商法典,當代世界發達國家,都設有商法學這一獨立的法學學科。1998年7月6日,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將商法確定為14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作為開辦法學專業的最低要求,在教育部法律教育指導委員會領導下,制訂了對全國法律院校適用的商法學教學大綱,出版了全國高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商法》,首次確立了商法在中國法律教學體系中的地位。

二、《商法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課時的安排

參考其他法律院校對《商法學》課程的設計,課時計劃不盡相同,有的安排是54學時,有的學校安排72學時,但無論是54學時,還是72學時,都無法滿足《商法學》課程內容的設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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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化法學本科論文

一、國際模擬法庭競賽的角色定位

目前,許多高校都設定了建設國際知名大學的目標,并為此致力于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對于法學本科生的培養也不例外。為實現這一目標,各大高校普遍以對外交流項目的方式,來提升法學本科生的國際視野,完善法學本科生的國際化知識結構。這些項目包括但不限于聯合培養(包括授予學位與不授予學位兩種模式)、中短期的出國交流(3個月到1年)、暑期學校(一般不超過1個月)等,部分高校還借鑒國外經驗,在暑期開設了國際小學期。作為培養模式或手段,它們確實極大地提升了法學本科生培養的國際化水平,成為高等院校法學本科生培養國際化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必須承認的是,這些項目中專屬于法學本科生的項目比例并不高,而且它們不僅依賴于學校資源的大量投入和穩定的校際合作關系,而且大多數仍處于“開學生之眼界”的初級階段,在提升法學本科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形成國際化的知識結構方面,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與之形成對照的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國際化培養方法,即國際模擬法庭競賽,卻沒有獲得應有的地位與認可。事實上,這正是也應該是法學本科生培養國際化的重要手段和模式之一。

1.它有利于提升學生的綜合能力。

國際模擬法庭競賽不單純是專業知識結構和儲備的比拼,更多的是思維創新能力、邏輯分析能力、表達感染能力、外文寫作能力等多種能力的綜合較量。這不僅有利于提升法學本科生的素質教育,同時也擴大了比賽的參與對象。事實上,這類競賽并不局限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參與,其他專業的學生也擁有同等的機會,從而使其比較容易在高校中普及。

2.它有利于學生學以致用。

國際模擬法庭競賽能讓學生有很強的參與感和代入感。盡管案件進程以模擬的方式進行,但技術層面的仿真程度并不亞于真實案件的處理,有助于磨練學生把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應用的能力,為未來的職業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礎。同時,它能讓學生真正在專業的環境中使用外語,而不只是進行一般的交流,這也是國際化培養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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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學本科生的法學論文寫作研究

本科畢業論文是系統全面檢驗高校本科生通過四年專業學習(某些進行試點改革和允許提前畢業的高校為三年)所獲得之各種學習成果、思維能力、綜合素質及獨立從事科研調查水準高低的主要依據。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由單一專才型向寬口徑復合通才型轉變,兼之“依法治國”、“法律至上”等觀念日漸深入人心,不但各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了數量龐大的法學畢業論文,許多非法學專業①的本科生也紛紛結合本專業實際,從個人興趣、教師引導以及就業需要②等方面出發選擇撰寫同本專業相關的法學畢業論文。譬如諸多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撰寫國際經濟法方面的畢業論文,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信息安全法類的畢業論文,哲學專業本科生選擇法哲學、法倫理學類的畢業論文……凡此種種,舉不勝舉。平心而論,這可謂一種令人欣喜的現象,它既反映了目前我國本科教育的寬口徑培養模式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彰顯,又折射出年輕一代法治理念質的飛躍。

不過有一點需著重指出的是,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畢竟與法學本科生有著較大差別。他們往往在四年本科學習中僅上過寥寥幾門和本專業相關的法律實務課程(如新聞學專業開設的《新聞傳媒法》等),個別興趣濃厚的學生充其量也不過課余翻閱了部分法學書籍,負責指導他們畢業論文撰寫的教師很多也僅為本專業而非法學課程教師。雖然在選題視野開拓度層面他們或許會寬于法學本科生,但在理論研究深度上,便著實難同法學本科生相提并論。③如此一來,我們就必須根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具體癥結,一一對癥下藥,從而保證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準的本科畢業論文。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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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背景下的法學本科論文

一、司法考試背景下高校法學本科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與司法考試之間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標。教育的培養目標定位,直接決定著人才的培養方向和培養模式。關于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進行過較激烈的爭論,有的認為是通識教育,有的認為是職業教育,還有的認為是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結合。但是,我國法學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集中體現在《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有關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研究報告》中規定,法學本科畢業生應具備下列知識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義觀念以及剛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3)具有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4)掌握法學的基本研究方法與技術;(5)了解法學理論的前沿和發展動態;(6)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7)具有運用法學理論與法律知識認識和處理問題的能力;(8)掌握現代文獻檢索和網上獲取信息的方法。從以上目標定位所涵蓋的知識和能力可看,中國的法學本科教育作為法學教育的基礎,屬于兼具通識教育特征的職業教育,具體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培養能夠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質、強能力的法律專業人才。從形式而言,我國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定位是非常明確和理想的,但是,從反映和體現教育目標的法學教學內容來看,現行的法學教育目標主要是追求素質教育。具體而言,在教學內容方面,強調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培養學生具有深厚的專業理論基礎、寬廣的專業知識面和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為學生奠定從事理論研究或法律實務的基礎。在這種法學教育中,法學教學過于理論化,教育不注重培養學生面對案例的實際操作能力,法學是僅作為一種人文知識而非一種職業的科學知識引入的,法學專業與法律職業相去甚遠。從法學教育觀念上來講,在法學教育人才的培養上,沒有把培養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實用人才作為培養的目標,而是要把學生們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長于進行理論研究,提高學生的學術素養,豐富學生的法學思想,夯實學生的理論功底。這一局面對我國的法學教育來說是一件幸事,這種教學目標對提升法學教育層次具有積極的作用。但與此同時,其使學生很少能夠在學習過程中接觸到法律應用的實際運作,無法形成法律應用思維和相關應用技巧與能力。簡言之,現行目標定位之下,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基本脫節、教育目標定位與司法考試價值去向之間產生矛盾。

(二)我國現行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試

眾所周知,法律科學作為一門獨特的學問,具有獨特的語言、思維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識體系,法律科學的這一特點決定了在法學教育中課堂講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從業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職業道德品德和法律職業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職業訓練基礎上。在法學教育中,理論教學對實踐具有指導意義,沒有系統的理論教學,實踐就失去了根基。但與此同時,作為一門具有極強專業色彩的職業,法律專業要求從業者應具備相應的實踐知識和技能。我國現行的法學本科課堂教學,是一種學科教學,也可稱為通識教育,多年來承繼重理論輕實務的傳統,所開設的課程偏向于法學理論,不重視法律知識的具體運用。首先,從教師在課堂上所講的內容來看,大多數教師認為在課堂上需講的是法學各學科的知識體系,法律實務問題只是個法律技能的操作問題,很容易掌握,無須在課堂上講授,基于這樣的觀念,他們在課堂上主要以解釋概念、注釋條文、闡述理論為主,教學概念化、教條化和形式化的色彩過于濃厚,學生在接觸法學教育時,往往是將法律當做一種科學知識來學習,就如同學習歷史、哲學和文學一樣,強調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的傳授和學習方法的掌握,對司法實務知之甚少。這種教學雖然使學生擁有比較扎實的法律知識,而且學生能夠在某個法學專題領域長篇大論,但卻使其很難運用所學專業知識來解決實踐中的一些簡單法律問題。這一情況充分,我國現在的法學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學理論知識為重,并且過于強調法律知識的傳授、法學人文修養和學術精神的培養等,而對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不太重視。這樣,法學教育局限在高等學校內部,有些學校認為法學教育純粹是自己的事,與法律職業界的聯系甚少。這種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將課堂講授這一環節凝固化,課堂上理論教學過多,過于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討論式教學、案例式教學、啟發式教學等其他教學方法運用過少,忽視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的培養、忽視分析及處理實際法律案件和糾紛的能力的培養。相反,司法考試,從其內容看,比較注重考察考生對與司法實務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或司法解釋的理解力,從考試的方式看,則比較多地考察考生對有關法條和司法解釋條款的記憶力和實際運用能力。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這種不合理性與滯后性是導致其與司法考試脫節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現行法學本科課程設計與司法考試科目之間存在一定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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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生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

摘要:絕大多數的西方法學院校對法科學生的要求是須“像律師一樣思考”。它是鑒定法科學生能否畢業的標準之一,此謂寬進嚴出??梢?,法學本科生接受法學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具備法律思維能力,即學生能在腦海里形成清晰的法律體系以及獲得靈活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調研發現,中國法學本科生的法律思維能力的整體現狀并不樂觀,法學教育的改革應該以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為重心。本文通過比較分析國內外有代表性的法學院校的法律思維培養方式,創新性地建構了國內的法學本科生的理論性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模式和實踐性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模式。

關鍵詞:法學本科生;法學教育;法律思維能力;模式建構

一、國內法學本科生法律思維能力的整體現狀分析

第一,法學本科生法律思維能力的整體現狀及其原因。筆者曾在2013年12月末做了一項調研。調查的對象是,在隨機挑選的幾所法學院校中隨機選出數十位在校本科生和剛畢業不久的本科生。調查的內容是,讓這些學生(老生)思考筆者現場提供的關于法律方面問題的生活案例。調查結果顯示,大概有70%的學生只是生搬硬套現有的法律條文;大概有10%的學生以這問題太難或是課堂上沒學過為由拒絕回答;只有少部分人可以從不同角度(主要是結合理論和實踐),采用邏輯思辨的方式為案例提供解決方案。這份調研報告所顯示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學院校本科生法律思維能力的整體現狀,即欠缺應有的法律思維能力。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有:其一,本科生自身的問題。即不正確地求學法學知識,所謂的方法論錯誤。他們常以“死記硬背”的方式學習,純屬機械性記憶、理解和運用。法學實踐就是到律師事務所或是相關司法部門打小雜。其二,教師教學的問題。暫且拋開學生培養法律思維的自覺性和自主性,剛開始求學的學生難不了對法學求學方法論的認識存在誤差,這就需要教師在教學中逐漸引導。但是,在實際教學實踐中,教師常常忽略對他們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其三,法學教育的問題。無論是本科生自身的問題,還是教師教學的問題,在當前中國高校法學教育模式下,應該主要歸根于法學教育問題。首先,當前的法學教育過于重視行政式教學,其次,當前的法學教育以“工匠式教育”為主要模式,即以職業培訓教育為模式。把學生類比成工匠,教育的目的是讓這些“工匠”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技術”。第二,培養本科生法律思維能力的重要性分析。法學教育是追求卓越人才的教育,它的中心任務應放在對法科學生如何運用法律原理的能力培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在《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時期,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應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但是在教高[2011]10號文件中也反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即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相對只是死板地輸入,無法很好地法律思維,形成自身的法學理論和實踐體系,因此“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成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改革發展最核心最緊迫的任務”?!按髮W之法學教育的首要任務,并不是只為了養成律師或法官,而是要培養法律人能夠認識、理解‘法’在社會應有之機能為何,使其在面對具體問題時,有予以分析、判斷之能力,這就是培養法律專家所共通的素養——法律思維能力?!迸c此同時,它是檢驗法學教育質量好壞的重要標準之一,對法學院校的教育來說具有重要的意義。筆者認為,本文提及的法律思維能力應該包括兩個方面:即法學本科生需同時具備理論性法律思維能力和實踐性法律思維能力:理論性的法律思維能力指學生具備了體系化、網絡化的靈活的法律知識框架,同時能不斷挖掘出是什么、為什么和怎么辦來擴大框架;實踐性的法律思維能力指學生能自信地將理論化的法律思維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具備邏輯分析能力,能靈活地分析問題,并提供明確的解決方案。二者是并重的關系,法學教育應該著重從這兩方面入手,并建構一定的培養模式,從而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

二、國內外法學院校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模式的比較

翻看了相關文獻和參考文書,國內外一些法學院校有著值得思忖以及學習和借鑒的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模式,筆者重點總結并比較分析了如下幾種模式。通過下文的比較分析,會發現它們的目標都是:意圖改變傳統的教學和求學模式,追求多樣的靈活的培養模式來培養和提高學生的理論性法律思維能力和實踐性法律思維能力。第一,讀書會的模式。西北政法大學在課堂之外設立了“終南山法學小組讀書會”,它是一種在院校領導、青年教師指導和廣泛邀請校外知名學者參加下,由學生和教師自發組成的以研討法學原著為主要內容,采用主題報告、評論或者自由討論的方式,讓學生自由發揮,進行思維碰撞和融合,以此培養學生分析法律問題能力、提升科研能力的重要形式。終南山法學小組的讀書會模式是有值得借鑒的地方:它很好地利用了課余的時間,在課時之外實現教師和學生間平等、自由的交流;在知名學者和教師的指導下,學生進行頭腦風暴、發散理論性思維、通過邏輯突破涵攝限制。當然,讀書會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模式也有它的局限性,即它只以理論性思維培養為目標且是精英式培養,會帶給學生很大的壓力。第二,導師輔導的模式。導師輔導模式指院校通過分散學生集體學習的方式,任命每個教師負責指導幾個學生,其中指導的內容是不受限制的。這種模式它一方面減輕教師的教學負擔(因為它是一個教師負責少數學生),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學生法律思維的能力。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采用“一對少數”的方式進行創新性因材施教,避開記憶性交流,采用靈活的自主的交流方式。但是,這種模式在實際運行中并非很理想,特別是在本科階段。主要原因是導師輔導主要集中在抽象理論的指導,總體上缺乏一定的生動性,并且這種模式留給學生的自由空間過大,這樣學生積極性、自覺性、重視性和主動性欠缺或是交流的重心偏移。第三,研討會的模式。研討會培養模式為德國法學教育最是常見,即學生在參加研討會之前需花費較長的時間精力準備某一論題并撰寫論文,研討會開始時學生需先宣講論文,然后評講自己的思路,再由學生和教授評論。研討會的最后,學生需要上交一份報告。這種模式的教育理念是讓學生通過舌槍論劍的方式進行循序漸進的思維,因此,德國以研討會及其他類似的培養模式培養出了一大批法律精英。由于這種模式以理論性研討為主,所以在法律思維能力培養方面局限性和讀書會模式相類似。因而在2013年,德國頒布并實施法學教育改革法,用于彌補理論性教學的不足。第四,法律診所的模式?!霸\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最早源于美國的教學改革,它的理念是重視實踐性教學,讓學生親自參與和診斷,從而“對癥下藥”?!?〕西北政法大學是中國法學院校中最早采用法律診所模式培養學生思維的,但大體都是針對本科3年級以上的學生。西北政法大學的診所培養模式的有很多優點,能根據學生的興趣設計診所類型,同時它重視實踐效果,具備現實可操作性,規定了相關管理制度(類似一個機構),讓學生真實投入現實中產生一份實實在在的責任感(類似在工作),即以律師或是法官、檢察官等身份來審視問題,以求形成自己的理論性和實踐性的邏輯思維。這是不同于只停留在虛擬層面上的模擬法庭培養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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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踐能力下的法學本科論文

一、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選題導向的轉換

第一法科論文的寫作價值目標從立法建議導向到司法適用導向。所謂立法建議導向指論文的論述結論是建議法律的立改廢。由于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法律體系基本完備,法律研究的主要問題已經從研究法律的立改廢進入研究法律的解釋適用規律應法建議導向的論文寫作,難有價值。第二法科論文的訓練能力目標從訓練學生的理論思辨能力到訓練學生的法律適用方法。從培養法律適用能力導向上看,司法適用中找法、解釋法律、事實辨認和法律說服能力等才是學生最為急缺進行系統訓練的能力。第三法科論文的成果形式從著書立說到案例研判。要求僅僅進行了四年法學初步訓練的法學本科生進行著書立說式的論文寫作不僅高估了學生的寫作能力更低估了法學研究的專業性和嚴肅性。要求學生進行案例研析式的寫作才更加符合法學本科畢業生的知識結構和培養目標。

二、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寫作步驟

本文主張的案例研析型學術論文寫作訓練,是大陸法系法科學生的傳統做法德國、日本、韓國的法學本科教育中教授將具體案例交給學生由學生根據該案例寫出分析報告報告要求學生找法準確、解釋合理、論證深入、符合司法習慣并且要考慮案件解決的其他社會影響因素。因此,論文寫作不僅要求學生翻閱查找大量法律法規、學術文獻,還要求學生根據本案調查法官和律師的司法心理和判決習慣。本文主張在我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訓練中引入這種培養方式并就該方式具體的運作流程設計如下。

1.第一個環節案例材料的選取。

案例材料應該盡量遵循實例原則在教師自己從業的判例中選取適例為佳,因為這種案例第一手材料最為豐富不僅能夠為學生提供案件的基本經過池能為學生提供案件的各種證據和訴訟文書肩利于訓練學生從最原始的材料中認定事實發現問題查找證據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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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教學中的法學本科論文

一、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積極作用與消極影響

相對于法治較為完善的西方發達國家,教學模式落后、師資整體素質不高、師資管理水平低、教學管理滯后,是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產生消極影響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充分認識法學實踐教學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探尋法學實踐教學得以強化的有效措施,以期消除這些消極影響。

1.積極作用

(1)法學理論創新和實踐能力必須以熟練掌握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為基礎。我國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無疑有助于法學理論和法學知識的傳承,處于法學理論創新人才和實用型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地位。

(2)適應傳統法學本科教學模式的許多教師都擅長理論研究,其中一些教師具有較高的學術創新能力,有助于理論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

2.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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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實踐課教學研究

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應用性學科,其基本含義有兩點。一是法學教學必須重視實踐課教學,在實踐中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專業應用能力和職業倫理;二是法學教學必須面向社會現實,隨著社會現實的變化而予以豐富,對其內容和形式不斷予以創新,從而順應當今社會對法學本科生的時代要求。不斷發展的社會現實也為法學本科實踐課教學提供豐富的內容和廣泛的契機,留守青少年問題便是其一。有數據顯示,當前我國留守青少年達2290萬之多。如何使得這群“留守青少年”與同齡的孩子一樣健康、活潑地成長?法學本科生的實踐課教學在這個特定而又緊迫的社會現實面前有何作為?我們是否可以把“留守青少年”問題作為法學本科生實踐課教學新領域加以探討呢?

一、法學本科生對“留守青少年”幫教基地的實踐教學模式設計

經過兩年多的實踐操作和理論論證,課題組建議建立法學本科生對“留守青少年”幫教基地,其具體模式設計如下:

(一)性質、職能和目標

“法學專業學生對‘留守青少年’幫教基地”是一個由法學教研室指導的、由法學專業本科學生組成的旨在通過法學本科生對“留守青少年”的幫教活動和對“留守青少年”連接、聯系的農民工等進行法律援助而幫助“留守青少年”健康成長、為農民工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社會服務品格和技能的教育、教學基地。其職能和目標是以實踐教學為依托,以“學以致用,服務社會,鍛煉自己”宗旨,著重能力訓練和思想品德培養,組織法學本科生對留守青少年幫教并開展法律服務、法制宣傳進社區、進校園等活動。通過這一實踐活動,使之成為法學本科生的長期、穩定的、與專業學習緊密相連的社會實踐模式,以培養法學專業本科生了解社會常識,理論聯系實踐,學以致用,并培養法律人意志品格。同時,增強了留守青少年自尊、自立、自律、自強的品格,預防留守青少年違法犯罪。

(二)選拔、培訓志愿者,確立幫教關系,建立組織與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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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本科生學習能力培養

一、法學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

具備扎實的法學專業基礎是成為卓越法律人才的前提和基礎,法學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要以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加強法律實務技能、提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為目標。法學院系應當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充分發揮校內外主體的優勢,以多種學習實踐活動為載體加強法學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建設,引導學生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

(一)法學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主體

任何平臺的運作都離不開一定的主體,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主體是學習能力實踐活動的發起者、組織者和參與者。各種學習小組、班級、黨支部、學生社團是學校內部能將學生整合起來的主體,且對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運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專業興趣學習小組。專業興趣學習小組是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偏好而自由結成的、自主進行學習和實踐活動的小組,是合作學習的重要方式。專業興趣學習小組避免了普通學習小組的學習內容不能滿足學生個體需求的弊端,通過組員按照自身學習需要選擇學習內容重點學習的方式促進學生自發學習、自主學習的熱情,促進專業學習能力的提高。二是班級。班級因其具有較為完備的機構組織而使其成為重要的主體:班級具有較為固定的班、團委組織,可做到隨時召集、商討;班級有固定的班主任和指導教師,可以更好地發揮班主任與指導教師的長處,適時給予學生切合實際的理論及實踐指導;班級是專業學習興趣小組組建的重要場域;“優良學風班”、“優秀班集體”等班級建設活動為你爭我趕的良好學習風氣的營造起了重要的作用。三是學生社團。實踐證明,如法律援助社、青年法學社、學生會學習部等學生組織在組織學術報告、模擬法庭競賽、法律知識競賽、法律辯論賽、演講賽、法律調研實踐等活動起到了重要的主體作用。四是學生黨支部。學生黨支部是優秀學生的聚合體,具有完備的領導體系和明確的組織紀律,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對黨員和普通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強大的號召力和引導力。學生黨支部可以充分發揮組織優勢,通過召開黨支部生活會、吸收優秀青年學生入黨、進行實踐調研等學習實踐活動對法學本科生進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律職業倫理教育、法律實踐學習等。五是校外專業實踐基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監獄等司法機關因兼具專業性和實踐性而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重要主體。除了專業畢業實習之外,實踐基地還可以作為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專業調研的重要場所。目前,筆者所在的法學院已經與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合作建立了50多個專業實踐基地,成為法學本科生的專業學習能力培養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主體。

(二)法學專業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載體

學習能力培養平臺的載體是多樣的學習實踐活動,法學院系要遵循學習規律,開展多樣的學習實踐活動。一是專業學術報告。學術報告是以專題形式對某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的學習交流形式,可以彌補課堂教學對個別專業問題難以深入探討的弊端。法學本科生可以通過聽取專業學術報告拓寬學習視野,把握學術前沿,加深對專業問題的深入理解,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效率,增強學習能力。二是科研課題??蒲姓n題是法學本科生根據自己的學習興趣而申報的,一項科研課題的完成需要進行大量的學習實踐活動,科研課題的選題、論證、課題調研、寫作是一個反復的搜集各種信息資料,匯總提煉信息、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對學生學習能力的提高有重要作用。三是專業研討活動。定期舉行的專業研討活動既是法學本科生學習成果展示的平臺,也是學生之間交流學習方法、交換學術思想,取長補短,自由爭辯,相互啟發,共同提高的重要平臺。研討活動可以采用座談、討論、演講、展示、實驗、發表成果等方式進行。對于激發學習興趣,加強深入學習有重要作用。四是法學專業辯論賽。較強的批判能力、思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是當今法學學子的必備技能,而在法學專業辯論賽中,在模棱兩可的辯題下,雙方辯手通過快速的思考、犀利的批判、嚴密的邏輯、良好的表達來獲得評委的認可,為法學本科生批判能力、思辨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平臺。五是法律實踐活動。法學本科生利用假期到專業實踐基地進行系統觀摩、學習,了解法律職業環節,將所學法律知識與法律實踐相對應,縮小理論與實踐的差距,促進專業學習能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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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研究

我國大陸地區對法學實踐教育的探索,興起于2000年9月由美國福特基金支持的“診所式”法學實踐教育,最初只有北大、清華、人大等七所重點院校加入該項基金,在法學院展開“診所式”法學實踐教育,沒有加入該項基金的院校也憑著自己對診所教育的理解開展實踐性教學。可以說,我國各法學院校對實踐教學具有濃厚的興趣,教學方式也呈現出多元化發展趨勢。雖然形勢如此,但從現實情況來看,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教育迫于各種原因,長期以來所采取的實踐教學環節仍然只有社會調查、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等,即傳統實踐教學模式。

一、當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課堂講授多,實務輔導少

課堂講授是一種注重課堂求證式的實踐教學模式,以傳授系統的法律知識為目的,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教學方法上注重書本和課堂理論教學,忽視課后聯系社會實際問題進行必要的互動探討環節。課堂講授中,教師要求學生根據社會現象總結出一種教材既定的結論,雖然可使學生在講解過程中結合社會現象獲得一些感性認識或體驗,但是課堂學習是有限的,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并不直接,學生缺少必要的實務輔導。

(二)理論教學多,實踐應用少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以通識教育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質教育,而專業理論教育和技能訓練則相對薄弱。法學教育以講授政策、法律的條文為根本,為制定出來的政策、法律作正當性注釋。講授法學理論從抽象的概念和原則出發,照本宣科,缺乏與現實生活問題的聯系。教學計劃雖然安排了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環節,但缺乏系統性的實踐教學方案。學生缺少綜合運用知識的實踐訓練,張口就是“門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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