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限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13:22:53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發展限制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發展限制

農業經濟發展限制原因及策略

摘要:目前,中國存在著“三農”問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歸根到底在于縣域尤其是山區縣域經濟的發展問題,山區縣域可以說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包袱”、是中國民生問題的聚焦點和聚居區?!翱たh治,天下安”山區縣域經濟的發展關系到整個國家的安定大局,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目標的實現。重點攻克山區縣域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以農民增收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很多問題將迎刃而解,也必將帶來我國經濟的騰飛。

關鍵詞:山區縣域;經濟發展;制約因素;對策

我國縣域人口9.35億,占全國總人口數的73.3%。目前,我國存在著“三農”問題、城鄉發展差距過大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歸根到底在于縣域經濟尤其是山區縣域經濟的發展問題,山區縣域可以說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包袱”、是中國民生問題的聚焦點和聚居區?!翱たh治,天下安”,找出山區縣域農業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來重點攻克,關系到整個國家的安定大局。

一、山區縣域的特征

山區縣占我國全部縣數目的43%,丘陵縣占26%,平原縣占31%。全國592個貧困縣中有384個是山區縣,山區縣域的共同特征是:礦產資源、旅游資源、藥材資源、山林資源、特產資源等資源豐富,但是,在交通條件、信息技術的推廣、基礎設施、土地集中規?;?、推進農業現代化方面,與丘陵縣和平原縣相比處于劣勢。

二、制約山區縣域農業經濟發展的因素極其分析

查看全文

中內NGO小額信貸發展限制原因與策略

一、我國主要的NGO小額信貸機構

目前,我國NGO小額信貸機構主要包括:商務部交流中心管理的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資助的小額信貸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扶貧社,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小額信貸和四川省鄉村發展協會。這些NGO小額信貸機構很多項目區處于虧損狀態,操作可持續比率和財務可持續比率偏低,可持續性發展面臨很大挑戰。

二、我國NGO小額信貸發展的制約因素

1.缺乏合法地位

我國目前還缺乏界定小額信貸的合法地位的法律。我國目前主要的NGO小額信貸,有的注冊成社會團體,有的注冊成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NGO小額信貸面臨著其提供服務的合法性問題。這不僅制約了NGO小額信貸自身的發展,而且導致捐贈人和批發性委托貸款者減少資金支持。

2.治理結構不合理

查看全文

鄉村經濟發展限制要素及策略

多年來,中央關心西藏,全國支援西藏,西藏經濟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牧民的經濟生活也取得了長足的跨越式的發展。但是中央的投資與西藏的發展還是不成正比,投資效益達不到預期的目的。黨的十二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西藏的經濟總量穩步在提升,但是起步晚、底子薄、積累少、實力弱狀況依然沒有根本改變”?!拔鞑亟】滴拿鞯纳罘绞街鸩皆谛纬桑墙洕庾R和商品意識還很薄弱”。西藏獨特的文化背景、歷史淵源,高原脆弱的環境所形成的獨具“特色”的西藏經濟社會的文化思想環境,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牧民的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使得西藏農牧民喪失了很多適應不斷變化的機遇和發展能力。為此,本文認真分析當前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當中的諸多制約因素,找準推動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人力資源的關鍵因素,從而提出提高西藏人力資源如何轉化為資本的對策,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推動西藏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一、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分析

西藏農村經濟是屬于縣域經濟的范疇。眾所周知,所謂的縣域經濟是一種行政區劃型區域經濟,是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經濟。而研究西藏農村經濟發展制約因素,就是研究西藏縣域經濟發展的腹地即研究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

(一)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律,決定著農村經濟的發展

我國目前仍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正如中國共產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指出:“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而中國又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就是不發達的階段?!@樣的歷史進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時間。至于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那還需要更長得多的時間,需要幾代、十幾代,甚至幾十代人堅持不懈地努力奮斗?!碑斚挛鞑剞r村生產力發展水平遠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它基本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起始點上。在這個現實基礎上發展市場經濟并最終建立具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高效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難度之大,是全國其他省市(區)難以想象的。從西藏社會經濟發展的整體進程來看,它是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起始點上,較其他省市、自治區還有很大的差距;從商品經濟的發展歷程來看,西藏絕大部分的商品經濟發育水平還處于傳統的商品經濟向小商品經濟的過度階段。(而非現達商品經濟);從產業結果來看,具有明顯的不合理性。即不能充分反映出西藏農村的資源和區位優勢,特別是資源特點,不能反映當地及國內外的市場需求特點;從產品結構來看,初級產品、粗加工產品比列過高,既影響了生產經營單位的經濟效益,也影響了當地群眾生活消費的質量,過多的消耗了社會資源,而無力撐起西藏國民經濟的大廈。西藏經濟發展的進程,要遵循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現狀和規律,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所以,西藏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律,決定著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惡劣自然環境,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

查看全文

道德教育自主發展限制分析

一、消極取向道德教育的弊端:限制自主發展

教育是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社會活動,其宗旨在于使人成為適應社會發展要求的身心健康的人。因此,教育承擔著改造人性的三大使命:第一是糾正人的缺點,幫助有問題的人消除問題并使他們得到應有的發展;第二是使人更具有生產性和道德性,使原本是生物意義上的人具有一定的知識、能力和社會道德而成為社會人;第三是在對人進行鑒別的基礎上使天才得到充分的發展。[1]教育應全面擔負其使命。如果一種教育能很好地兼顧這三大使命,它至少在理論上是一種好的教育。但在實踐中,存在另一種教育,它把重心放在第一項使命上,把糾正缺點作為自己最重要的、唯一的任務。我們把這種教育稱之為消極取向教育。消極取向教育過分強調矯治功能,習慣于從學生的問題入手來開展工作。在消極取向教育實踐中,教師習慣的是學生的問題、擅長的是矯正學生的問題,家長眼里更多看到的是孩子的缺點、不足。相應地,教育者的教育理想和教育目標是如何幫助困境中的受教育者,使他們克服缺點、修正不足以適應社會,而不認為、不知道或者不懂如何發展受教育者已有的積極品質和潛在力量、能力?!斑@種單一的矯治技能導致教師只會用問題的眼光去審視他碰到的每一個學生,最好的學生在他眼里也可能被看到問題?!盵1]這種矯治型、修補式的教育在道德教育中體現得更為明顯。在消極取向道德教育作用下,教師、家長等教育者普遍關注受教育者身上存在的品德問題,而對他們身上的積極品質、發展潛能關注不夠,受教育者的優點得不到肯定,自我完善、自我激勵等自主發展能力受到限制,最終導致道德教育低效。

二、消極取向道德教育的成因:思維方式作怪

中國社會有著悠久的道德文化傳統。從國家政治的宏觀層面,到百姓生活的微觀層面,道德浸染無處不在。中國人習慣于用道德的眼光看問題,擅長對人對事進行道德評判,倫理道德已深深地根植于人們的思維方式之中。因此,受教育者的道德問題(或稱品德問題)很容易成為教育者關注的焦點,甚至一些與道德沒有關系或沒有直接關系的問題也容易被泛化為品德問題、道德問題因而導致“泛道德化”。[2]如課堂教學中某些學生嬉戲打鬧,不僅有可能被界定為注意力不集中或不遵守課堂紀律,而且很可能被提升到不尊重教師的高度;有些孩子在家中不服從父母的教育,進行爭辯反抗,有可能被界定為不孝敬父母、品德有很大問題。因此,當受教育者身上暴露出一些“品德問題”的苗頭時,教育者往往擔心不已,進而產生矯正和改造的迫切心理,希望能將他們身上的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而且要時時關注、處處小心,以免死灰復燃、卷土重來。另外,人們對“積極”和“消極”的看法存在一種思維定勢,即認為只有把消極因素消除了,才有積極因素產生的可能,因而把“積極”看作是消除“消極”之后的結果。這種思維定勢,體現在教育領域,就是教育者常常將視野局限在消極因素上,首先看到的是受教育者身上存在的不足,然后自然而然地、毅然決然地去消滅缺點、矯正缺陷、改正不足,以為這些問題、缺陷、不足減少了、消除了、滅絕了,受教育者就能回歸到正常、恢復到積極狀態。在這種思維主導下,人們會用挑剔的眼光、問題的視角去看待現實、對待他人,而忽視事物的積極因素,遺忘人類與個體已有的積極品質與發展潛能。體現在道德教育中,就是教育者更多采用挑剔、質疑、批評、指責、訓斥、懲罰等消極方式對待受教育者,這會降低教育者的威信和正面教育的影響力,妨礙受教育者良好品德的培養。消極取向道德教育亟待改變。

三、消極取向道德教育的超越:轉變思維方式,確立積極取向

“道德乃是人類探索、認識、肯定和發展自己的一種積極手段,而不是一種消極防范的力量?!盵3]道德教育作為人類道德精神和道德原則得以培育的重要手段,更應體現“重視人、滿足人、發展人、成就人”的這種積極取向,更應具備促進人“成為人”的積極手段與途徑、方式與方法。確立積極取向道德教育,需要轉變思維方式,在理念與策略上全面變革。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堅守對人性的積極看法與信念。人性之中蘊藏著巨大的德性發展空間和潛能,人的品德的實際發展與潛在可能之間存在巨大落差。人的本性是趨向于善的,如果能提供一個充滿信任、接納和關愛的健康的環境與氛圍,受教育者就會趨向于德性的良性生長、積極生成,原有的劣行和不良品質也會趨于減少、消失;相反,如果長期處于敵視、壓抑、傷害的惡劣的環境與氛圍中,受教育者向善的積極性就會受到打擊、壓抑,德性便無法積極健康地生長,甚至還有可能向惡的方向發展。向惡并不是道德發展的本來面目,而是向善、趨善的積極性和發展力量受到壓抑和打擊之后扭曲發展的結果。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將根本目標定位于培養人的美德,而不是消除人的惡習。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是一種以揚善為主、抑惡為輔的道德教育。所謂“揚善”,即發揚個體人性中的善的因素,促進個體良好品行的增長與發生,使其道德境界得到提升,道德人格得以完善;所謂“抑惡”,即消除個體人性中惡的存在及其可能,去除受教育者身上不良品行和惡習,使其不良品德日趨減少。積極取向道德教育首先關注、重點強調的應是受教育者已具備的良好品德,致力于激發受教育者的積極道德發展愿望與潛能,使受教育者在原有道德素養的基礎上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提升,并在形成美德的過程中預防與克服惡習。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將培養受教育者更多、更好的道德品質作為工作重心。積極取向道德教育不是對受教育者自身的消極品德視而不見,而是認為,對問題的過多關注和深入分析,雖然可能有助于形成對品德問題的深入思考,但對道德教育實踐本身、對受教育者而言,可能并無多大的幫助。道德教育者需要的不僅僅是理性思索,更是對道德教育本身的情感投入;受教育者需要的不僅僅是被分析與解釋,更是被激勵與促進。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將增進學生的積極情感體驗作為培養美德的主要途徑與手段。積極情感體驗能促進個體道德知識的掌握、道德動機的內化、道德意志的發揮和道德行為的自律,因而能促進個體良好品德的形成。積極情感體驗與人們的積極認知密切相關,積極認知是決定積極情感體驗的一個關鍵因素。因此,需要在激發積極情感體驗、形成積極思維的基礎上,培養個體積極的、自覺的道德行為,并使這種積極的道德行為經常化、習慣化,積淀為個體積極的道德品質,這樣才能最終形成美德。積極體驗、積極認知、積極行為等心理要素以及所形成的心理結構和運作方式,構成了美德培養的心理要素機制。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重視人的需要、動機和自我調節等心理動力因素及其相互關系。首先,道德需要是人的美德形成的源動力與根本原因。只有了解與滿足了受教育者的正當需要,才能提升受教育者的需要層次,使受教育者的道德需要從壓抑、潛在的狀態轉化為推動個體道德行為的顯性需求。其次,內在道德動機是人的美德形成的直接動力。只有在充滿信任、接納和關愛的充滿積極情緒的心理氛圍和教育環境中,受教育者“為善而善”的內在道德動機才能得以激發,并成為推動道德行為的主要動力。而自我調節發揮了需要與動機之間的中介作用。因此,道德需要、內在動機、自我調節以及相互之間的關系與運作方式,構成了美德培養的心理動力機制。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有對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關系的獨特的、積極的理解和詮釋。首先,教育者不僅要改善道德教育理念,提高道德教育能力,更要積極實現自身的德性成長,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素養和精神境界,給受教育者樹立一個良好的道德學習的榜樣。為此,教育者需要在德性成長上與受教育者形成一個發展的落差,這樣教育者才有可能對受教育者產生一定的教育、影響的力度。其次,道德教育中的受教育者是完整意義上“人”的存在,而不是“問題”的存在,是既具有外顯的積極道德品質,更具有內在的道德發展愿望和道德發展潛能的自主發展個體。受教育者特別是兒童身上存在的道德發展問題、不足與缺陷恰恰是教育者改善教育理念和方法的契機。最后,積極的教育關系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只有充滿尊重、真誠、理解、關愛、信任、公正等涉及道德意義和積極品質的教育關系,即受教育者被道德地對待的道德教育關系,才有可能激發受教育者的積極體驗,才有可能對受教育者的美德培養產生積極影響。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應采用以肯定、欣賞、鼓勵、強化等積極、正面為主的道德教育方法,激發受教育者的積極體驗。這些積極取向道德教育的方法主要體現在建立積極道德教育關系、促成教育者人格完善和促進受教育者美德形成三個方面。同時,在積極取向道德教育的語言應用以及對懲罰的理解與應用中,也應體現積極取向道德教育獨特的方法與藝術。這些積極取向道德教育方法,既有道德教育實踐中通行的一些基本教育方法,也有積極心理治療及其他心理咨詢與治療中使用的有效方法,同時還可借鑒中國傳統的道德修養方法,以及當今道德教育實踐領域中一些比較成功的教育經驗。

查看全文

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限制因子分析論文

摘要通過研究安徽生態經濟總體上是可持續發展的,而要在經濟穩定、快速、健康發展的基礎上,從目前層次的可持續發展實現超越,必須注意辯識各類限制因子。文章辯識了幾類限制因子,已供有關部門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對策參考。

關鍵詞生態經濟可持續發展限制因子安徽省

安徽作為華東六省市之一,是臨江近海的內陸省份,其氣候適宜、降雨充沛,地形多樣、土壤肥沃,自然資源、社會資源優質豐富,緊靠以上海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經濟區,具有獨特的區位優勢。生態省建設幾年以來,安徽省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在總體上是比較協調的。經研究分析,安徽生態經濟建設幾年來發展態勢良好,受個別年份影響(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1998年長江流域特大洪澇災害),呈現出輕微波動,但在總體上是可持續發展的。

根據《安徽省21世紀議程行動計劃》和《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及2010年遠景規劃》所確定的經濟發展目標,2005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4600億元(按2000年價格計算),年均遞增8.5%左右;2010年,全省國內生產總值在1995年基礎上實現翻兩番,年均增長11.5%,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趕超全國平均水平,綜合省力跨入全國先進行列。經分析,要在經濟穩定、快速、健康發展的基礎上,實現更高層次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注意辯識各類限制因子。

1自然資源限制因子

安徽耕地資源數量有限,全省人均耕地面積呈現大幅度的下降趨勢,已由1990年的0.077hm2[1]下降到2003年的0.064hm2[2],低于中國最低人均耕地警戒線0.067hm2的水平[3]。加之工業"三廢"污染和農用化學物的濫用,耕地的質量也不容樂觀。

查看全文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零售商的促銷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零售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促銷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促銷是指零售商為吸引消費者、擴大銷售而開展的營銷活動。

第四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備和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對開業、節慶、店慶等規模較大的促銷活動,零售商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保證良好的購物秩序,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查看全文

零售商促銷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零售商的促銷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零售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促銷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促銷是指零售商為吸引消費者、擴大銷售而開展的營銷活動。

第四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備和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對開業、節慶、店慶等規模較大的促銷活動,零售商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保證良好的購物秩序,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查看全文

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零售商的促銷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零售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促銷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促銷是指零售商為吸引消費者、擴大銷售而開展的營銷活動。

第四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備和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對開業、節慶、店慶等規模較大的促銷活動,零售商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保證良好的購物秩序,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查看全文

零售商促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零售商的促銷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零售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促銷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本辦法所稱促銷是指零售商為吸引消費者、擴大銷售而開展的營銷活動。

第四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備和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對開業、節慶、店慶等規模較大的促銷活動,零售商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保證良好的購物秩序,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查看全文

零售商促銷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零售商的促銷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零售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零售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的促銷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第四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信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得開展違反社會公德的促銷活動,不得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設備和管理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通道的暢通。對開業、節慶、店慶等規模較大的促銷活動,零售商應當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保證良好的購物秩序,防止因促銷活動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疾病傳播、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第六條零售商促銷活動的廣告和其他宣傳,其內容應當真實、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圖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