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市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15: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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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構建和諧城市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戰略高度和全局角度,面對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所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標。這對全國各地深入推進法治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最終為人民服務,這才符合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市是實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有效途徑。伴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國中的作用越來越大,全面推進城市的民主法制建設,嚴格依法來管理城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事務和社會生活等各項公共事務,最終實現社會活動的法治化,它必將對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維持社會有機體的和諧生存與良性發展,從而推進社會法治文明建設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東莞處于改革開放的前沿,依托毗鄰港澳臺地緣優勢,憑借廉價的土地資源和勞動力,迅速由一個香飄四季的農業縣崛起成為全國綜合實力排名第十二、生活質量排名第二的城市,國際制造業名城。經濟社會發展迅速,但依法治市方面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較滯后于經濟城市發展步伐,需要下大力氣地推進法治化進程,才能更好地建設富強和諧新東莞。具體來講,要在五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理論探索上下功夫
理論成熟是政治成熟的重要標志。有了理論上的堅定,才可能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也才可能有依法治市實踐活動中的清醒和堅定。東莞處于改革開放的前沿,大量豐富的經濟社會實踐為依法治市理論研究探索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應在依法治市理論研究探索上多出成果,也能更好地指導依法治市的實踐活動。因此,要廣泛發揮各社科團體、市委黨校、理工學院等積極作用,圍繞東莞在依法治市的熱點、難點問題,組成若干理論研究團隊,開展專題調研,為東莞推進法治化探索理論成果,指導東莞依法治市的實踐。同時,也要學會“借腦”和充分調動社會民間的力量,主動邀請國內著名專家把脈、建言獻策,通過積極開展征文活動,城市論壇、法治論壇等形式挖掘民智開展理論的探索和創新。
二、要在普法宣傳上下功夫
區創法治城市工作方法
為認真貫徹黨的大、屆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建設進程,根據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普法辦發〔〕7號)、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法治縣區和法治城市創建活動的意見》(廣委〔〕4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法治區和法治城市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委發〔〕10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為進一步推進法治區和法治城市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大、屆中、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行政,深化體制改革,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為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民主法治建設在推進改革開放、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堅持以人為本,依靠人民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創建活動中的主體作用;堅持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有重點、有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堅持創新實踐,不斷研究新情況,推出新舉措,總結新經驗,以持續不斷的創新實踐推進法治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法治城市創建調查匯報
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們黨和國家既定的發展戰略。城市,作為人類文明的結晶和傳承文化的載體,在法治建設中無疑承擔著首要的責任。2008年4月,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在國家層面正式提出了創建法治城市的號召。本文擬針對當前法治城市創建中存在的問題,談一下個人淺顯的看法。
一、當前法治城市創建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的最初產生,即與城市、商品交換有著不解之緣,可以說,法在城市之中孕育產生。經過數千年的發展,法已經滲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市民社會自發的演變進化,法治社會或許也會自然生成;而通過有意識的開展創建活動,法治城市的形成則會更加快捷。當前,各地創建活動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一)創建活動開展不平衡。隨著區域競爭的日趨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傳,注重通過創建活動,獲取國家衛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環保城市等各種榮譽稱號,以增強城市的核心競爭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這一頗具含金量的稱號并沒有得到城市執政者的廣泛關注。除了江蘇、廣東、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之外,在全國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創建活動往往悄無聲息,相關職能部門也無所作為。在一個地區內部,由于執政者法律意識的不同,對法治城市創建活動的重視程度也存在差別。創建活動沒能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展開,也尚沒有形成各地相互競爭加壓的態勢。
(二)創建活動考評機制不健全。法治建設更多的屬于軟件建設,屬于城市競爭力中的軟實力,本身在考評方面就面臨著量化的難題。加上法治城市創建涉及面廣,涉及部門多,由此很難形成真正系統完善的考評細則。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其他創建活動,相關主管機構都已經出臺了明確的考評標準和細則,各地在創建過程中操作起來比較方便。法治城市創建,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除江蘇、深圳等地出臺了地方性的法治縣標準、法治政府標準外,尚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出臺,全國普法辦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則性的指導意見。這種狀況,客觀上亦給創建活動的開展制造了難題。
(三)創建活動協調聯動力度不夠。法治城市創建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需要強有力的協調機關。政法、司法、公安、檢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眾多執法機關在創建活動中都要發揮應有的作用。這些機關隸屬不同、性質不同、業務不同,如何整合資源,形成創建合力,對協調聯動機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協調聯動模式不同,較多的是由縣、市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協調職能。這種模式面臨著缺少權威、缺少制約手段等弊端,難以發揮有效作用,造成眾多相關職能部門沒有把創建活動當做一項必需的任務來抓,創建往往流于口號和形式。
法治城市改革問題調查匯報
作為人類文明的結晶和傳承文化的載體,在法治建設中無疑承擔著首要的責任。年月,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在國家層面正式提出了創建法治城市的號召。本文擬針對當前法治城市創建中存在的問題,談一下個人淺顯的看法。
一、當前法治城市創建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的最初產生,即與城市、商品交換有著不解之緣,可以說,法在城市之中孕育產生。經過數千年的發展,法已經滲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過市民社會自發的演變進化,法治社會或許也會自然生成;而通過有意識的開展創建活動,法治城市的形成則會更加快捷。當前,各地創建活動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一)創建活動開展不平衡。隨著區域競爭的日趨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傳,注重通過創建活動,獲取國家衛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環保城市等各種榮譽稱號,以增強城市的核心競爭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這一頗具含金量的稱號并沒有得到城市執政者的廣泛關注。除了江蘇、廣東、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之外,在全國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創建活動往往悄無聲息,相關職能部門也無所作為。在一個地區內部,由于執政者法律意識的不同,對法治城市創建活動的重視程度也存在差別。創建活動沒能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展開,也尚沒有形成各地相互競爭加壓的態勢。
(二)創建活動考評機制不健全。法治建設更多的屬于軟件建設,屬于城市競爭力中的軟實力,本身在考評方面就面臨著量化的難題。加上法治城市創建涉及面廣,涉及部門多,由此很難形成真正系統完善的考評細則。國家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其他創建活動,相關主管機構都已經出臺了明確的考評標準和細則,各地在創建過程中操作起來比較方便。法治城市創建,目前尚處于探索階段,除江蘇、等地出臺了地方性的法治縣標準、法治政府標準外,尚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出臺,全國普法辦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則性的指導意見。這種狀況,客觀上亦給創建活動的開展制造了難題。
(三)創建活動協調聯動力度不夠。法治城市創建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需要強有力的協調機關。政法、司法、公安、檢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眾多執法機關在創建活動中都要發揮應有的作用。這些機關隸屬不同、性質不同、業務不同,如何整合資源,形成創建合力,對協調聯動機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協調聯動模式不同,較多的是由縣、市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協調職能。這種模式面臨著缺少權威、缺少制約手段等弊端,難以發揮有效作用,造成眾多相關職能部門沒有把創建活動當做一項必需的任務來抓,創建往往流于口號和形式。
法治化評價城市建設論文
一、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的特有屬性
(一)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的核心要義為建設過程
城市建設法治化實施往往顯現于系列城市法治建設規劃、規劃的實施以及城市政府執行結果相關監督措施的達成過程中。相關評價更多地作為一種績效考核方式,通過確立相關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指標并基于此展開具體評價工作,進而從評價組織、評價技術、評價內容3個方面來實現對城市法治建設過程的廣覆蓋、全流程考核。這種考核更多地關注相關制度建設的實然成效以及從應然轉進為實然的“要求-評價之主客體互動過程”①,其核心要義在于城市法治建設過程考核。相關城市法治建設評價指標編制工作,應作為城市政府針對所在城市法治建設具體舉措而主導推動的一項專門工作,其更強調就法治建設具體工作本身展開評價,而非就所在城市的法治水平予以衡量。故而相關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指標既應是法治建設評價的具體標準,也應成為城市法治建設的具體任務方向與達致建設目標的基本手段。
(二)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的終極目的為全面法治化
構建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體系的終極目的在于推動城市法治建設進程而實現城市治理全面法治化。城市建設法治化考核評價應圍繞涉及城市政治、經濟、文化、生態文明等各個領域之法治化相關制度建設和實際工作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具體問題這2個方面展開,并“要以創建法治城市活動為主導,完善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有效預防、減少和消除社會矛盾的體制機制”②??己嗽u價的內容既應指向城市法治建設的具體工作層面,還應關涉指引具體工作之法治思維的價值取向層面。故而設計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體系時既要確保評價體系本身設計在建設目標、基本要素、考核指標權重等方面的科學性;還要強調考核評價結果的應用性,將城市法治建設評價結果具體適用于所在城市各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績效考核,讓全面法治化的實現程度與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業績衡量直接關聯。
二、城市建設法治化評價體系的基本原則
法治城市建設宏觀思考
在改革開放以來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中,南京的法治建設工作一直得益于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的關心支持和指導幫助,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縱觀我市法治建設工作,與整個國家的法治建設進程相適應、相協調,循序漸進,與時俱進,逐步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以不斷推進普法和依法治理為內容的依法治市階段。主要是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法制宣傳教育規劃所確定的普法依法治理目標任務,不斷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促進經濟文化社會各項事業的依法管理。二是以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為導向的法治南京建設階段。主要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從南京實際出發,逐步推進城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的依法規范、管理和運行。三是以科學發展觀為引領的社會主義法治城市建設起步階段。在多年推進城市法治化建設積淀的基礎上,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實現法治建設與現代化城市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同步協調發展。簡要回顧南京城市法治的實踐,旨在試圖從實證方面探討研究法治城市建設問題,并對全國普法辦部署開展的法治城市創建活動作出回應。誠然,即使進行法治與城市的實證研究,也同樣要關涉從理論到實際、從抽象到具體、從宏觀到微觀等各方面,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鑒于此,筆者選擇法治城市建設的宏觀視角,力求把法治與城市之間的復雜事實關系轉換成一種較為簡單的總體把握,在關于法治城市的系統化、理性化、現代化思考三個方面提供一個粗淺的思路。
一、運用系統觀念準確認識法治城市
從系統論角度看,法治城市是從屬于法治國家這個大系統的子系統,是法治國家的組成部分,但它是法治國家整體的縮影和先進部位,推進城市的法治化是一個國家法治建設的先期任務并產生先導作用。因此,建設什么樣的以及如何建設法治城市,應當是一種全方位的系統思考。
(一)著眼服從服務于國家發展大局引領宏觀思考。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對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位一體”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報告指出,要以增強綜合承載力為重點,以特大城市為依托,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城市群日益成為中心城市提升區域地位的引擎和載體。在東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開發、東北振興的國家區域政策總體布局中,發展城市群、建設都市圈,已經成為普遍性的區域發展模式和標志性的中心城市提升模式。城市群帶動戰略的提出,為城市發展建設提供了難得機遇和更大舞臺,也對城市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長三角城市群是被世界公認為繼紐約、多倫多與芝加哥、東京、巴黎與阿姆斯特丹、倫敦與曼徹斯特等城市為核心的五大城市群之后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從江蘇的實際看,上世紀90年代初,經濟全球化浪潮催生了全省開放型經濟的大發展,成為繼鄉鎮企業崛起后的又一次重大發展機遇,重塑了江蘇經濟格局。經過10多年的開放歷程,位于蘇南的開放先行地區尤其是南京、蘇州、無錫等城市已經走出初期開放的發展階段,開始進入更高層面的開放期。特別是在長三角一體化上升為國家戰略、一體化發展規劃付諸實施新的環境背景下,長三角城市既將面臨新一輪發展機遇,也將面對原有優勢分布格局重新調整的新形勢。南京作為長三角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一,如何把握機遇,進一步以法治推動和保障城市綜合競爭力在科學發展軌道上取得新躍升,從而進一步提升在城市群的地位,更好地向國際性城市目標邁進,就成為我們思考法治城市建設必須應對的全局性重大課題。
(二)立足法治與經濟社會協調共進展開全面思考。我們建設的法治城市,絕不可能僅僅是法治本身的運行和發展,城市法治制約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且必須與城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相適應并協調發展,因而不能把當代法治城市建設簡單化理解為純粹的法制發展。由于我國屬于后起的現代化國家,不得不同時面對西方國家在幾百年時間里所遇到的問題,不得不以極大的實踐智慧處理好轉型與穩定、自由與秩序、公平與效率、民主與權威等一系列價值之間的目標沖突問題,這使得法治與社會協調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所以,我們在這樣的社會大背景下建設法治城市,絕不是某種在書本里設計出來的、理想化的、孤立封閉的“法律帝國”,而必然是一個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法治城市,一個人人享有平等人權的法治城市,一個公民平等參與國家管理的、民主的法治城市,一個公平正義、和諧文明的法治城市。為此,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支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促進法治與經濟協調發展;要始終堅持與完善黨的領導,保證法治與政治協調發展;在堅持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的前提下,以促進制度同價值觀念的和諧為導向將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有機統一;要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促進法治與社會的協調發展。也就是把開展法治城市建設作為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程中的一種整體性的社會實踐,通過國家機關和人民群眾的合力整體推進,在努力實現法治內部的立法、普法、執法、司法、守法、督法等各要素及其機制有機統一,并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外在協調一致的奮斗目標的進程中,既追求法治自身的內在價值,更注重體現法治在保障和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過程中綜合性、整體性的社會效果,從而促使城市法治邁入新境界。
(三)運用法學及其他相關學科知識進行綜合思考。建設法治城市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社會實踐,它的發生發展離不開理論的指導,因此需要依賴于法學以及所有與之相關聯學科、特別是各城市學科的理論支撐。因為,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是在迅猛的城市化進程背景下展開的,既在制度層面上受到歐美等西方法治示范的強烈影響,又在績效層面上受到以城市化為代表的急劇社會變化的牽擾。然而,由于現階段我國法學研究中的“西學導向”依然比較盛行,看待法治與城市化問題,如時常受到廣泛關注的農民工權益保障、行政圈地、流動人口犯罪等,往往局限于傳統法學的內在視角,而不是從跨學科視角來討論。所以,有學者評價說:“如此做法的后果之一,是人們對這些問題的認識依然停留在規范——價值的傳統認識層面上,而未能在實證規律層面上獲得學科知識的拓展”。當前,我們的法治城市建設正處于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期,城市化事實無疑對城市法治提出了許多具有重大實踐意義和理論價值的課題,且必將對于現階段的法治城市建設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借鑒城市學、城市經濟學、城市社會學及城市規劃學、城市管理學、城市環境生態學等外部學科的基礎知識,結合日益深化的法學知識,針對城市化進程所提出的法律問題及對城市法治的挑戰進行跨學科研究思考,顯得非常必要和緊迫。這樣,才能夠為探尋法治城市建設的規律并有效指導實踐奠定理論基礎。
建設法治城市工作意見
2009年是進一步實施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的關鍵一年,也是我市正式實施*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的第二年。為深入貫徹落實“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城市法律品質,不斷強化市民的法治理念,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設的年度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平安*”的創建工作,特提出2009年全市法治城市建設工作意見。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提醒您:請根據實際修改)和十六屆(提醒您:請根據實際修改)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市“法治城市”建設的目標,積極組織實施《*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和《*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市第四個五年規劃(2009~2009)》,堅持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全民普法教育為基礎,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為重點,繼續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不斷推進地方、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三大工程,進一步提高法律服務工作質量,完善各項監督制度,為建設法治城市、創建“平安*”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一步夯實基礎。二、總體思路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我市實際,今年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繼續實施“一二三四工程”。即瞄準一個目標:法治城市建設目標;落實兩個規劃:《*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市第四個五年規劃(2009~2010)》;抓好三項治理:地方依法治理、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依法治理;實現四個深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不斷深化,公務員學法用法不斷深化,青少年學法用法不斷深化,外來人員學法用法不斷深化。三、主要任務(一)繼續深化全民法制教育,為法治城市建設創造良好的思想基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是法治城市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按照《江蘇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的要求,繼續抓好全社會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質。具體抓好八個方面的教育活動:一是繼續抓好領導干部的學法用法教育活動。要
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黨委中心組學法、自學、法制講座和法律培訓四項學法制度,確保副局、副鎮級以上領導干部年內基本完成《“五五”普法干部讀本》的學習任務。積極推行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擬提請人大任命的人員,在提請任命前,由任命機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相關法律知識的考試。年底前,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將會同市委組織部、宣傳部等有關部門組織領導干部學法考試,并將考試成績列入黨政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二是繼續抓好公務員(含行政執法人員)的學法用法教育活動。市公務免費公文網版權所有員管理部門要以《公務員依法行政讀本》為基本教材,繼續實施公務員學法總體規劃,為公務員學法創設條件。要把公務員學法用法納入正規培訓考試考核渠道,并作為任用和晉升的條件之一。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經法律知識考試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執法資格。各鎮、各部門要按照公務員的學法計劃,采取扎實措施,抓學習進度,落實好學法任務,確保公務員年內基本學完《公務員依法行政讀本》和《“五五”普法干部讀本》。三是繼續抓好青少年的學法用法教育活動。教育行政部門要注重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積極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確保師生有一個和諧、安全、健康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要注意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加強對法制副校長的培訓,提高法制副校長的法律素質。法制副校長全年上課或組織法制教育活動不得少于2次。要以青少年法制維權崗為抓手,加強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設;要以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為陣地,抓好課外和節假日期間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大力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定的學習環境。四是繼續抓好外來務工人員的學法用法教育活動。要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推行外來務工人員上崗前法制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力爭年內外來務工人員持證上崗率再獲突破。五是抓好外商和外商企業的學法用法教育活動。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工商、稅務、經貿等有關職能部門要結合當前外商企業的實際,通過舉辦短期培訓、法制講座、編發資料、設法律顧問、開展法律咨詢、開座談會等形式,在外商及外商企業中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意識。六是開展部門法、專業法的宣傳教育活動。今年要繼續抓好與市民生活、生產密切相關的《勞動法》、
《工會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環境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消防法》等的宣傳教育,讓市民具有必備的法律知識,強化必需的法制意識,懂得必要的依法維權途徑。七是繼續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在去年抓點的基礎上,今年要在面上推開。重點落實好“四個一”:即每季舉行一次法制講座,每季組織一次法律咨詢,每季編發一份法制宣傳資料,每季出好一期法制宣傳板報。同時,繼續建好臺帳,強化考核,確?!胺蛇M社區”工作正常、規范、有效開展。八是繼續開展“12?4”法制宣傳日活動。要通過法律咨詢、法制講座、“法律早市”、“送法下鄉”等貼近群眾、貼近社會、貼近生活、市民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形式,切實抓好“12?4”法制宣傳日活動。要充分發揮法制文藝專兼職隊伍的作用,創作一批高質量的法制文藝節目,運用法制文藝的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今年12月4日前后,將組織首屆法制文藝節目評比活動,并在評比的基礎上,舉辦首屆法制文藝會演。(二)抓好地方、行業依法治理,提高政府機關依法行政水平1、進一步做好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要在規范性文件已經完成清理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修訂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抓緊制定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修訂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2、進一步依法規范行政行為。按照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授權,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范圍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行使行政權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錯位更不缺位。要按照我市去年出臺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程》,進一步規范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促進政府更好地依法決策、依法行政,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3、進一步完善科學的行政決策制度。要堅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一切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的決策機制。對涉及全局、影響重大以及與市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通過集體民主討論決定,實現公開、公平、公正。4、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四項制度”。即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評議考核制、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和行政執法公示制,促進政府機關和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5、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要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持證上崗制度和繼續教育、培訓制度,開展行
政執法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教育,不斷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6、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單位的評議督查。今年,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將組織市人大、市紀委、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辦等單位對全市執法單位的執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三)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基層依法治理是法治城市建設在基層的具體體現,也是法治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民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擴大基層民主,完善村民自治,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推進農村依法治理,提高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1、鞏固提高村民自治成果。要在鞏固全國村民自治模范市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村民選舉程序,健全村級民主選舉制度;進一步完善民主議事制度,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公開辦事程序,健全村級民主監督制度。2、加強社區居委會的建設及居委會工作。要在不斷完善城區社區居委會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鄉鎮社區居委會的建設,實現城鄉社區的同步發展。與此同時,要不斷深化社區居委會體制改革,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社區居委會為居民服務的意識和質量,開創社區工作新局面。3、加強農村法治工作。要結合文化、科技、衛生“三入戶”活動的開展,為村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當好群眾的法律顧問,解決群眾的法律問題,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要積極做好人民調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維護農村的社會穩定。(四)深化司法改革,切實維護司法公正1、人民法院要按照五條線和五個一流”的要求,以爭創全國滿意法院為目標,在深化審判方式、審判管理等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訴訟程序,堅持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全面強化各項審判職能,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別是要強化調解職能,把調解貫穿于辦案的全過程,堅持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的有機結合,積極化解矛盾糾紛,調判并舉,提高案件在審理階段的當場履行率,減輕執行工作的壓力,使執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2、人民檢察院要繼續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規范監督程序,提高訴訟監督水平,增強監督實效。同時,切實加強職務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工作。3、全方位推進司法公開,落實辦案責任制、案件復查制、錯案責任追究制
法治化城市建設
近幾年來,xx市的民主法制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各項事業逐步納入了法制化、規范化軌道。但我們要清醒地看到,與建設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隨著我國加入WTO,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等諸方面都將發生更加深刻的變化,其中最大的變化是經濟運行法治環境的變化,最大的風險是對游戲規則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戰是法治建設的挑戰。尤其是xx市處于上海和蘇南經濟板塊之間,城市法治化建設尤其重要。
圍繞法治xx建設目標,筆者認為:
——注重理論研究,下力氣夯實建設法治化城市的基礎。研究如何把xx市建設成現代化城市所需的法制環境,應具備哪些基本要素;研究法治化城市的基本原則、制度設計、總體構架和目標,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城市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研究和總結這些年來xx市在法治化建設中取得的成績及經驗教訓。
——實現四個結合,正確處理和理順建設法治化城市中的各類關系。一是法治與德治結合。法治不是萬能的,法律無法規范的行為應當通過德治來規范。二是治市與治黨結合。把從嚴治黨與依法治市的具體任務結合起來,把黨委從具體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加強黨委的檢查與監督功能。三是民主與法制結合。讓人民群眾通過參與立法、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形式,來反映自己的愿望,接受法制教育,規范各種行為;正確處理好法治與自治的關系,特別是處理好基層依法治理與村民自治等基層民主形式之間的關系,使二者形成合力。四是立法與法制宣傳、法律實施相結合。增加立法透明度,給人民群眾知情權。如涉及市民民生等重大問題進行立法時,應舉辦聽證會制度等。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力求創新突破,為建設法治化城市提供源動力。一是實現地方立法工作的創新和突破,學會自覺運用經濟的、法律的手段來調控社會關系、管理社會事務,充分運用法律、法規來調整、規范、引導、教育的功能。xx是享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對于xx的城市化建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二是法制宣傳教育的機制、制度建設上的創新與突破。在推進“四五”普法的進程中,要重點在機制、制度建設上下功夫。進一步建立全社會廣泛參與、各級各部門分工負責、依法治市領導機構定期監督、考核的良性運作機制;完善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規范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推行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建立健全公務員學法培訓考試登記制度,使學法、用法成績成為干部晉升、公務員錄用以及司法、行政執法人員素質考核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鞏固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進一步積極探索企業法人、經營管理人員以及外來工人員的學法、用法機制建設,努力將法制宣傳教育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三是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度和廣度上的新突破。加快推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城市進程,關鍵在依法治理,重點、難點也在依法治理。要以開展“法律進社區”以及總結推廣民主法治示范村試點工作為抓手,大力推進城鄉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以依法行政和建設“法治化政府”為目標,大力深化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四是政府法制建設在制度上的創新。政府要轉變觀念和職能,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中介組織和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盡可能減少行政權力的直接調控;按照精干高效、降低成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逐步建立規范性文件、行政決定說明理由、當事人被告知、檔案資料查閱、行政決定聽證等各項制度,抓住政府上網工程的契機,加緊建立公共信息公開系統。
法治城市建設工作意見
2007年是進一步實施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的關鍵一年,也是我市正式實施*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的第二年。為深入貫徹落實“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城市法律品質,不斷強化市民的法治理念,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城市建設的年度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平安*”的創建工作,特提出2007年全市法治城市建設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市“法治城市”建設的目標,積極組織實施《*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和《*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市第四個五年規劃(2007~2007)》,堅持以服務經濟建設為中心,以全民普法教育為基礎,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為重點,繼續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不斷推進地方、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三大工程,進一步提高法律服務工作質量,完善各項監督制度,為建設法治城市、創建“平安*”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一步夯實基礎。
二、總體思路
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我市實際,今年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繼續實施“一二三四工程”。即瞄準一個目標:法治城市建設目標;落實兩個規劃:《*市法治城市建設規劃》、《*市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市第四個五年規劃(2006~2010)》;抓好三項治理:地方依法治理、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依法治理;實現四個深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不斷深化,公務員學法用法不斷深化,青少年學法用法不斷深化,外來人員學法用法不斷深化。
三、主要任務
創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法治城市創建活動的意見》的要求,為推進平安*、法治*、和諧*建設,結合財貿(金融)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法治城市創建要求,進一步組織動員機關干部,以普法依法治理為抓手,以強化責任制為龍頭,以落實創建措施為重點,深化法制宣傳,弘揚法治精神,完善民主法制,維護公平正義,為加快災后重建美好新家園,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創建法治城市,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現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規章制度制定進一步規范,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入。維穩治安工作有力。平安創建措施全面落實,信訪和維穩工作扎實開展,突發事件及時有效處置,機關和諧穩定,治安秩序良好。干部職工法律素質進一步提高,依法辦事能力明顯增強,無重大違法犯罪行為,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