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9 17: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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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個人禮儀
在公共場所更要注意個人禮儀,下面就給大家介紹幾種常見公共場所要注意的個人禮儀小細節。
(一)特定公共場所個人禮儀
1、影劇院:觀眾應盡早入座。如果自己的座位在中間應當有禮貌的向已就座者示意,合其讓自己通過。通過讓座者時要與之正面想對,切勿讓自己的臀部正對著人家的臉,這是很失禮的。應注意衣著整潔,即使天氣炎熱,袒胸露腹,也是不雅觀的。在影劇院萬不可大呼小叫,笑語喧嘩,也鐵把影院當成小吃店大吃大喝。演出結束后觀眾應有秩序地離開,不要推搡。
2、圖書館、閱覽室:圖書館、閱覽室是公共的學習場所。
①要注意整潔,遵守規則。不能穿汗衫和拖拉鞋入內。就座甲,不要為別人預占位置,查閱目錄卡片時,不可把卡片翻亂或撕環,或用筆在卡片上涂抹劃線。
②要保持安靜和衛生。走動時腳步要輕,不要高聲談話,不要吃有聲或帶有果殼的食物,這些都是有悖于文明禮貌的。
刑法公共場所分析
摘要:法中典型的“公共場所”是指“不特定的多數人”存在的場所。不同罪名涉及的法益性質不同,對公共場所的人員數量和特定性要求也不同,不應將“特定的多數人”存在的場所完全排除在公共場所之外。公共場所的本質是場所中人際關系的親疏遠近,因此,人際關系可作為公共場所的補充判斷標準。
關鍵詞:公共場所;人際關系;特定性
“公共場所”在《刑法》中出現過多次并散見于分則不同章節中,是犯罪發生的時空條件之一,也作為某些犯罪的構成要件和加重情節而存在。從《刑法》條文規定來看,涉及“公共場所”的罪名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侵犯財產罪。但《刑法》中僅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中列舉了“車站、碼頭……”等典型的公共場所,相關規定中也缺乏針對“公共場所”的實際可行的認定標準。隨著社會變遷,“公共場所”的含義更加豐富,與“非公共場所”之間的界限更為模糊,實務中對非典型公共場所的認定存在較大爭議,需要對其進一步解釋。
一、刑事審判對“公共場所”的認定情況
判決書中對“公共場所”的判斷標準有以下幾種:公共場所是指供不特定的多數人出入、停留、使用的場所。①公共場所應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大眾的活動場所。②公共場所應具備三點要求:一是空間的開放性和共享性;二是人員的不特定和高流動性;三是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化。[1]總結以上觀點可以得出,“多數人”和“不特定性”是判斷“公共場所”的主要標準,僅有“特定人”存在的場所通常不能認定為“公共場所”。從應然角度看,在滿足人員數量的情況下,場所的“開放性”和“流動性”是公共場所的形式標準,人的“不特定性”是公共場所的實質標準,具備了“開放性”和“流動性”也就意味著有資格進入該場所的人的“不特定性”。然而,“特定的多數人”存在的場所是否應完全排除在“公共場所”之外?“不特定性”的具體標準應如何確定?為了解司法實踐中對“公共場所”的考量因素,本文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中篩選出對“公共場所”的認定存在較大爭議的案例并分類進行了比較和總結,以期得出不同罪名對“公共場所”的不同要求和更為可操作的判斷標準。(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眾的生命健康,法益內容的公共性和重大性決定了“公共場所”的判斷是區分此罪與彼罪的關鍵。判斷的難點依然在于“特定的多數人”存在的場所中“特定性”的標準。案例1:法院。被告人張某將灌滿汽油的礦泉水瓶非法攜帶至法院執行局樓下,將汽油潑灑到車內及自己身上,后因被及時制止而未發生嚴重后果。辯護人認為,去法院的人基本上是辦事打官司的即屬于特定人員。進入法院執行局須經過嚴格的檢查和登記。檢方認為,案發地是執行局的院區,而不是法院辦公樓內,進入法院第一道門并不需要檢查登記,只有進入法院辦公樓的人員須經過安檢登記。進入法院的人數眾多,屬于不特定的對象。[2]法院認為,執行局院內屬于可以讓不特定人群出入的場所,應當屬于相對開放的公共場所。事發時許多行人進入院內圍觀,這些人員為不特定對象,場所也具有相對的開放性,該場所應當認定為公共場所。張某構成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③從案例1可以看出,“不特定性”是判斷公共場所的重要標準,而對“不特定性”的判斷主要根據進出該場所是否受到一定限制或經過一定手續。法院的觀點是,不需經過安檢登記即可進入的場所屬于相對開放的公共場所,能夠進入的人員即為“不特定”人員。那么,如果對出入場所的人員進行了相當程度的登記和檢查,是否就能使他們失去了“不特定”的特性成為“特定”人員,并且能使得該場所失去“公共”特性,得出該場所不屬于公共場所的結論?要使進出場所的人員形成“特定性”,需滿足何種程度的限制條件和檢查手續,最終才能得到改變案件定性的后果?這些都有待進一步思考。案例2:學校。被告人蕭某甲手持槍支進入某小學教學樓二樓一正在上課的教室。法院認為,被告人非法攜帶槍支進入正在上課的學校,危及校園安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罪。④司法實踐中通常認為學校屬于“公共場所”,但問題在于如何判斷學校內人員的“特定性”。中小學校通常僅供老師和學生進入,具有人員組成的“特定性”,按傳統判斷標準應當排除在“公共場所”之外。但是,學校的門禁管理很難保證達到嚴格的程度,不同學校、不同時期的門禁嚴格程度也相差甚遠,存在有機會進入校園的“不特定人”。同時,學校人數眾多,組成人員構成較為復雜,有“公共場所”的部分特征,但不屬于典型的“公共場所”。案例3:住宅樓電梯間。被告人紀某某攜帶槍支在某小區住宅樓電梯間向吸毒人員田某販賣。法院認為被告人紀某某非法攜帶槍支進入公共場所,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行為構成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罪,與其所犯販賣罪數罪并罰。⑤在案例3中,法院將住宅樓的電梯間認定為“公共場所”,但并沒有考慮該住宅樓是否僅供“特定”人員使用。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電梯間滿足人員組成的“特定性”,是否能夠影響對“公共場所”性質的判斷?這些問題值得進一步思考。(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保護的法益是公共秩序,該類犯罪中涉及“公共場所”的罪名成立的關鍵在于該場所能否形成“公共秩序”和行為能否造成場所中“公共秩序”的混亂。案例4:學校。被告人張某某安排多人先后駕駛8臺小汽車封堵縣一中校門長達8小時,致使車輛無法出入。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致使工作和教學無法進行,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的堵門行為已經造成了公共場所秩序的嚴重混亂,但并未致使學校的教學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根據《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4項改判為尋釁滋事罪。⑥案例4中封堵校門的行為最終定性為尋釁滋事罪中“公共場所起哄鬧事”證明,堵塞校門的行為雖然僅能造成學校范圍內秩序的混亂和進出校門的“相對特定”人員利益受損,同樣可將其認定為起哄鬧事型尋釁滋事罪中的“公共場所”。案例5:政府辦公場所。被告人王某多次到政府綜合辦公大樓等辦公場所無故糾纏、謾罵辦公人員并將公安出勤人員毆打致輕微傷。法院認為,區公務大廈不但是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也是人民群眾辦理事務的場所,系社會公眾共同進行公共活動的場所,應認定為公共場所,被告人王某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⑦案例6:政府辦公場所。被告人彭某甲在區政府機關大院上訪,在辦公場所吵鬧、唱歌、裸奔。法院認為該行為擾亂了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但公共場所應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大眾的活動場所,政府機關大院是行政部門辦公場所,不宜認定為“公共場所”,并未支持公訴機關的該項指控。⑧案例5和案例6都發生在政府辦公場所這一場景中,但最終卻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原因在于案例5中的“公務大廈”面向公眾開放,案例6中的“機關大院”僅供機關內部人員辦公。案例7:咖啡店后廚。被告人萇某在其工作的咖啡店廚房內持菜刀將吳某砍傷,又在廚房通往外面的消防通道內將張某砍傷。法院認為,本案發生于萇某工作的咖啡店后廚,是相對封閉的場所,行為侵犯的客體不是社會公共秩序,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構成故意傷害罪。⑨案例7中,法院認為后廚不是“公共場所”的原因是后廚相對封閉。后廚與學校、政府內部辦公區域類似,同樣通常僅供工作人員即“特定多數人”使用,且存在一定的封閉性,因而通常認為其不屬于“公共場所”。但學校也屬于存在“特定多數人”的場所卻往往被認定為“公共場所”。該類場所中能夠被認定為“公共場所”的因素有必要進一步思考。(三)強奸、猥褻類犯罪?!霸诠矆鏊敱姟笔菑娂樽?、強制猥褻罪加重處罰的情節。實務中教室、宿舍等場所能否被認定為該類犯罪中的“公共場所”,仍存在較大爭議。案例8:教室。被告人齊某在擔任某小學班主任期間在學校辦公室、教室、洗澡堂、集體宿舍等處多次對多位被害女童實施奸淫、猥褻行為。最高檢指導性案例認為本案符合“公共場所”“當眾”:行為發生的集體宿舍供20人使用,具有相對涉眾性和公開性,是公共場所;床鋪缺少遮擋,行為能被他人感知,符合“當眾”要求。⑩案例9:宿舍。被告人王某某翻墻進入校園內女生宿舍猥褻多名女學生。法院認為,學生宿舍是供特定的人員即住在該宿舍的學生生活起居的固定場所,相對封閉、獨立,不屬公共場所。瑏瑡指導性案例將教室和集體宿舍等認定為強奸、猥褻犯罪中的“公共場所”。此類場所具有供“不特定”未成年人活動的“不特定性”,也有除師生外其他人不得隨意出入的“特定性”。但是,強奸、猥褻犯罪中有多人存在的教室被認定為“公共場所”已經成為共識,但同樣具有“相對封閉性”,供“特定”人員活動的場所,宿舍是否屬于“公共場所”仍存在爭議。判斷該類犯罪中“公共場所”的標準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四)侵犯財產罪中的盜竊罪。扒竊構成盜竊罪必須要求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但不同于上述罪名,“公共場所”與盜竊罪所侵犯法益的關系并不密切,實務中卻并未突出這一特點。案例10:學校。被告人李某某在某小學開學時進入該校教學樓二樓某教室內對被害人實施扒竊。法院認為,對公共場所的界定應隨著不同的時期、面向的群體和范圍加以改變。本案因系學校報名時間,學校允許其他相關人員進入學校,此時學校成為公共場所,故李某某的行為符合“在公共場所扒竊”的特征。瑏瑢案例10中法院認為是否構成“公共場所”的關鍵在于對該場所的進出管理是否嚴格。學校開學時期允許不特定人進入,因而成為“公共場所”,一般情況下并不構成“公共場所”。該觀點值得我們進一步分析。
二、從刑事審判中得出的結論和存在的問題
公共場所中的禮儀規范
交談:在公共場所男性在交談時要注意音量的控制,旁若無人地大聲談笑很不文雅,而且還要注意談到忘情時千萬不要口水飛濺,那樣就太失禮了。而交談的內容則要注意不要口無遮攔、隨意動怒和玩笑過度。
落座:男性在落座時要穩當坐下,順手提褲腿的小動作很不好看。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男性在等候車輛、乘坐出租車或者是長時間就餐時,為了圖舒服,會脫下鞋子,這種行為非常失禮。
抽煙:一般來說,在和女性或老人相處的公共場合,如果女性和長輩不抽煙,男性也不應該抽煙。即使抽煙,也應該離開,起碼應該事先請求對方允許并表示歉意。
公共場所中的禮儀規范
交談:在公共場所男性在交談時要注意音量的控制,旁若無人地大聲談笑很不文雅,而且還要注意談到忘情時千萬不要口水飛濺,那樣就太失禮了。而交談的內容則要注意不要口無遮攔、隨意動怒和玩笑過度。
落座:男性在落座時要穩當坐下,順手提褲腿的小動作很不好看。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男性在等候車輛、乘坐出租車或者是長時間就餐時,為了圖舒服,會脫下鞋子,這種行為非常失禮。
抽煙:一般來說,在和女性或老人相處的公共場合,如果女性和長輩不抽煙,男性也不應該抽煙。即使抽煙,也應該離開,起碼應該事先請求對方允許并表示歉意。
公共場所評估論文
量化分級管理為了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公共場所中的實施效果,探討高效衛生監督管理論文模式,我們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了《*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指南》和評分標準評價體系。于*年在不斷探討論證的基礎上,先后在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和石嘴山市旅店業、游泳等公共場所開展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及推廣工作。
1對象和方法1·1對象分別在經濟發達的自治區直管企業銀川市、中等發達地區吳忠市、石嘴山市和欠發達地區固原市,共選擇公共場所量化分級試點企業98家,其中旅店業47家、洗浴場所19家、美容美發店24家、游泳場所8家。1·2方法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旅店業衛生標準》GB9663-1996[1]等標準制定*旅店業、美容美發、桑拿洗浴、游泳場所量化評分調查表。通過基線調查、宣傳動員和培訓、準備階段、自查整改和現場指導、評估等階段完成調查評估。1·3評分標準得分為總分的90%以上者,評為A級;得分為總分的70%~89%者,評為B級;得分為總分的60%~69%者,評為C級;得分為低于60%以下者,評為D級。1·4資料處理匯總整理調查評分表評分結果,用SPSS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
2結果和成效分析2·1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評價情況本次共對自治區及吳忠、石嘴山、固原市98個公共場所(包括旅店業、游泳洗浴場所、美容美發)進行量化分級評分。其中信譽度A級31家,占31·62%;B級37家,占37·76%;C級23家,占23·47%;D級8家,占8·16%。其中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2·2比較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和實施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后各項指標得分均有所提高。各項衛生管理指標測評得分率經x2檢驗,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1)。(表1)表1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監督項目量化企業數①1*回族自治區衛生監督所(銀川750004)2*回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3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前后測評結果比較實施量化后各項指標評分均明顯高于量化測評前(P<0·01)。尤其在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專用消毒設施設備添置方面提高最為突出;而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衛生相對較弱,與更改建筑布局難度較大,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衛生日常工作量大,企業較難堅持有關。(表2)
3討論通過量化試點工作可以看出,旅店業、游泳場所信譽度A級所占比重較大(31·62%、25·34%),洗浴場所(7·15%)和美容美發業(6·07%)較少。經調查顯示,旅店業、游泳場所相對固定,短期內人員、設施變動較少,經理負責人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較為重視有關;而洗浴、理發美容業規模相對較小,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較快,對衛生設施的投入不足有一定關系。提示:要加大對洗浴和美容業的監管力度。從實施量化分級管理前后綜合衛生管理情況調查顯示:使用產品索證符合率、衛生管理檔案建立率、衛生組織管理制度健全率和衛生知識培訓知曉率提高最為明顯,與張向陽[2]等報道的結果相一致;而監測指標合格率、衛生操作規范率和衛生設施齊全率提高比例相對較少。衛生監測指標綜合反映了企業衛生質量的優劣,不是短期內能夠立竿見效,需要長期不懈的堅持;衛生設施齊全率則需要企業投入資金,增添衛生設施設備,必要時還需要企業更改建筑布局等硬件投入,常常難度較大;衛生操作規范率也需要企業在日常衛生工作中嚴格培訓員工,短期急訓收效不甚明顯;而產品索證、檔案建立等管理性軟件指標,在企業積極配合下收效明顯。從公共場所各類指標得分情況也可以看出,企業建筑和布局、公共用品用具配置及衛生量化前后得分率提高明顯低于產品索證、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這與部分老、舊公共場所建設初期未進行預防性衛生監督、硬件布局不合理,在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再進行整改,難于奏效。公共用品用具衛生是公共場所監管的難點和重點,短期內難以達到明顯成效。衛生設施和專用消毒設施是量化分級關鍵控制點和環節,經過量化管理,企業對衛生安全的重視程度提高,衛生設施設備更新改造資金投入增加。實施量化前,多數企業的衛生設施設備不同程度的存在問題,如多數樓層未配置消毒間或消毒間的數量、面積不夠,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一些企業基本衛生設施陳舊或配置不足,如電子消毒柜數量不夠或消毒柜容積太小,保潔柜容積小、不密閉等。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本次試點企業共改造或增設消毒間78間,更換添置28臺消毒柜、保潔柜,購置垃圾桶386件,投入補充、更換床上臥具、茶杯、口杯等公共用品用具11082件,投入資金278萬元,使得衛生硬件設施條件有了很大改觀,對改善公共場所衛生質量,確保衛生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其衛生監督管理模式規范、實用,避免了以往工作中的一些隨意性,從過去的定性管理、強制性、約束性工作方法向定量量化工作模式轉變,突出工作重點,從過去的高頻率、松散式的監督向風險度、誠信度低、衛生隱患較大的經營單位傾斜,提高了衛生監督水平,規范了衛生監督制度,為新時期衛生監督工作提供了較好的工作方法。從試點工作效果可以看出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是可行,取得的效果也較為明顯,建議衛生監督行政主管部門進一步總結推廣。
通過試點工作也發現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不足在于:量化分級評分工作對部分衛生設施的量化項目雖是必不可少,但對后期的監督整改效果卻不明顯。一些企業配套的基本衛生設施陳舊,配置不足,企業經濟效益差,拿不出資金進行投資改造,極大削弱了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標準評價體系還有待在實踐中進一步修改、充實和完善,量化評分賦值是否合理,代表性、量化評級后延續性、企業堅持量化工作的一貫性等方面都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建議衛生部盡快出臺國家統一的量化分級管理標準體系,統一各地不同的評價體系,使量化數據在全國范圍內能夠分析比較。
公共場所執法指導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對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專項執法工作,摸清全市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基本情況,推動全市集中空調的清洗消毒工作,探索建立切合本市實際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模式,督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使用單位加強自身管理;提高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質量,減少傳染病通過公共場所傳播的機會,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二、檢查范圍及內容
(一)檢查范圍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公共場所單位,重點是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賓館,建筑面積在5000m2以上的商場、超市、影劇院、音樂廳、舞廳、大型室內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共浴室等。
(二)檢查內容
試論公共場所的安全狀態及策略
摘要:公共場所是集聚有眾多公眾人員的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關系公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但是,近年來公共場所的火災形勢一直很嚴峻,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直接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本文對目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及法律原因進行分析,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改進消防立法、執法工作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公共場所;消防安全;法律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無論是對社會發展、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來說都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世界上的一切國家,為了維護本民族的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國家和人民的財產免遭火災危害,無一不重視消防管理事業的發展。而其中公共場所的消防管理尤為重要。目前我國公共場所的規模、數量和檔次,從整體上說與發達國家相差甚遠,必定有大的發展。因此,做好公共場所消防工作無論現在還是將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任務極其繁重。社會相關部門應提高認識,以積極端正的態度和主動有效的工作來適應和滿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全國許多地方屢屢發生公共場所重、特大惡性火災,不僅造成了慘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導致眾多人員傷亡,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本文擬從公共場所的含義及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等方面入手,探討公共場所中消防法律的立法、執行狀況及改進完善措施。
一、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
(一)公共場所的概念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的活動場所主要有私人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場所。其中公共場所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關于公共場所的概念,有一種表述為:公共場所是人類生活環境的組成部分,是在自然環境或人工環境的基礎上,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種服務功能的公共建筑設施,供流動人群從事生活活動或社會活動的臨時性生活環境。通過對其概念的表述,我們可以歸納出公共場所有開放性、共享性、秩序性等特點。我國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公共場所的范圍,具體包括7類:住宿與交際場所、洗浴與美容場所、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與休閑場所、文化交流場所、購物場所、就診與交通場所。無論何種公共場所首先應保證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以滿足人們豐富生活內容、提高生活質量的美好愿望。
公共場所實施禁煙的通告
煙草危害是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是人類健康所面臨的突出的但可預防的危害因素。目前全國約有3.5億吸煙者,每年死于吸煙相關疾病的人數近100萬。為履行煙草控制職責,積極鞏固國家衛生縣城創建成果,加大我縣煙草控制工作力度,努力開創控煙健康教育新局面,現就加強我縣公共場所控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場所控煙范圍
根據《省愛國衛生工作促進條例》和國家衛生縣城復審
工作的要求,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包括:
(一)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
(二)醫療衛生機構的候診室、診療室和病房;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方案
一、工作目標
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到90%以上,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到95%以上,五病調離率100%。加強各類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消毒間及消毒設施應專用并保持正常運轉,衛生設施、設備等應配備齊全。推行公共場所量化分級制度,將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模式向風險度管理轉變,到2016年底,住宿業量化分級率達到80%。
二、公共場所預防性審查及衛生許可準入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的規定及要求,嚴格程序,嚴把衛生許可準入關。對公共場所的選址不符合有關要求的不予受理;對沒有專用消毒間,消毒設施不完善,公共用具(用品)未按一定比例配備,無密閉的公用物品保潔柜,無機械通風設施或機械通風不能正常運轉,沒有禁煙標志等衛生設施達不到有關規定及要求的經營戶不予許可。
三、對公共場所重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
3—10月,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公共場所專項整治活動和量化分級管理。
實行公共場所衛生檢查活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號令),有效遏制群體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及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確保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按照國務院4月21日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體食堂、各類公共場所食品安全及公共衛生安全檢查活動。
檢查范圍
全市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食堂,餐飲包席經營業戶,重點是各級各類學校食堂。
住宿、洗浴、美容、美發等各類公共場所,重點是各餐飲單位。
檢查內容
食品安全檢查主要內容:食堂是否有有效餐飲服務許可;從業人員是否有有效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食品安全組織機構及各項衛生制度落實情況;采購食品原料是否索證及臺帳登記記錄情況;廚房內外環境是否整潔;食品加工、貯存過程中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以及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樣情況等。重點檢查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中是否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