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收入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1 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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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收入

流動人口婦女工資收入分析論文

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門,被大規模地吸納進藍領職業以及服務性行業,其中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農村流動婦女。工業經濟時代的農村女性由于參加社會生產活動,從事有償報酬,在經濟上不再像以前一樣依賴于男性。通過在家庭以外自己賺錢得到應有的地位為途徑,她們獲得了一定權力,有助于在家庭里擺脫受壓迫的地位。據新近的女性主義分析,這是公共父權制削弱了私人父權制對婦女生活的控制,是工業化的經濟動力與現存與家庭和國家中的父權制體系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現代中國,流動婦女從私人父權制的堅固堡壘——農村家庭中走向國家和經濟生活領域的公共父權制,會面臨怎樣的境地?流動人口中,就業的性別隔離狀況如何?萊斯金(Reskin,1988)認為,不論是婦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樣的勝利成果,男性精英都會重塑資源分配的規則,使婦女相對來說總是處于失利的一方。[1](P325)流動人口的性別收入差異如何?是否如萊斯金所說,整體上流動婦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補償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對廈門市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影響因素進行多元回歸研究。研究的結果顯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農村流動人口工資差異可以用性別、原工資收入、受教育年數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數等因素來解釋,年齡、婚姻狀況和從事非農工作年數對其工資沒有顯著影響。分析表明,決定農村流動人口收入的顯著因素是性別和原工資收入狀況。

二、樣本特征簡介

樣本來自近幾年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的流動人口系列抽樣調查(2002年廈門市流動兒童健康和教育狀況抽樣調查和2003年廈門市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抽樣調查)。前一次調查采取分層隨機等距的抽樣方法,對被抽取的樣本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也采取入戶問卷調查形式,調查范圍包括廈門市私營企業、學校、工地、飯店等各行各業的外來人口,總共有491個樣本,有效問卷為487份。廈門市位于福建省東部沿海城市,經濟較發達,大體可以反映我國東部沿海城市的流動人口狀況。

本文分析利用的是那些擁有工資收入的人,兩次調查中,總共有1130個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樣本。其中流動婦女有效樣本個數為672個,占59.5%;流動男性人口樣本個數為458個,占40.5%。表1給出了這些農村流動人口總體樣本的基本特征,下面我們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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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工資收入與人力投資差距

一、引言

農村人力資本就是農村勞動力身上凝結的知識、技能以及健康等能夠對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因素,它主要通過農村教育投資(農村基礎教育、農村職業教育、農村技術培訓)、“干中學”(經驗積累)、農村健康投資、農村勞動力遷移流動等積累而成的。1960年,西奧多•舒爾茨首次提出了“人力資本投資”的概念。舒爾茨指出,人力資本是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因素。人力資本包括人的知識和人的技能的形成,只有通過一定方式的投資、掌握了知識和技能的人力資源才是一切生產資源中最重要的資源,人力資本也是資本的一種形態。人的知識和能力需要通過投資才能形成。舒爾茨的人力資本觀點包括:保健和服務的各種開支;在職訓練;正規的初、中、高等教育支出;用于勞動力國內流動的支出;用于移民入境的支出;提高企業能力方面的投資等。在人力資本投資中,舒爾茨又特別強調教育投資在人力資本形成中的作用。加里•貝克爾1964年出版的《人力資本》從家庭生產和個人資源(尤其是時間)分配的角度,系統地闡述了人力資本與人力資本投資的問題,為人力資本的性質、人力資本的投資行為提供了具有說服力的理論解釋[1][2]。學者們繼而展開了大量的調查和實證分析,并將這種研究深入到了發展中國家。Barrett,C等(2001),Coppard(2001),Takashi(2001),Gregorio和Lee(2002)等的研究均證實,不同發展中國家的教育水平與工資性收入之間存在顯著正向關系[3][4]。國內學者對農村人力資本投資與農民收入水平的關系做了大量研究。董海軍、風笑天認為我國農村家庭人力資本投資少的原因主要是農民收入低、家庭子女多、投資環境差及粗放型農業和升學式教育[5]。張冬平、白菊紅認為素質低下的農村勞動力嚴重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民收入的提高,因此改善農村教育水平是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的重要途徑。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和農村私人教育投資的差異是農村教育水平差異的直接原因[6]。閏淑敏、張生太認為我國農村家庭教育投資嚴重不足,除了加大政府的農村教育投入外,還應拓寬農村教育投資渠道[7]。趙耀輝認為農村勞動力流動能提高其收入,教育對勞動力從農村到城市永久遷移的作用很顯著,對勞動力從農村的農業流動到非農產業的作用也很顯著[8]。白菊紅、袁飛等研究農民收入與農村人力資本關系時發現,勞動力受教育水平越高,勞均收入的抗干擾力和抗波動力越強;接受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的勞動力勞均收入高于未接受者,家庭中接受培訓的勞動力數量越多,家庭勞均收入越高;高教育水平勞動力的教育投資收入彈性大于低教育水平者[9]。馮飛、姬雄華研究發現,我國居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消費支出水平與人力資本投資之間呈現比較強的正相關關系,城鎮居民家庭人力資本投資傾向高于農村居民家庭[10]。

二、中國東部、中部、西部農村居民純收入和工資性收入變化狀況

(一)農村居民純收入和工資性收入變化趨勢

中國農村居民純收入和工資收入穩步增加。2010年,東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高的是上海,達13977.96元,工資性收入是9605.73元;其次是北京,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3262.29元,工資性收入是8229.19元;再其次是浙江和天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1302.55元和10074.86元,工資性收入分別是5822.48元和5261.97元。其他省(除海南外)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都在5950-10000元之間,人均工資性收入也都在2650-5000元之間。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低的是海南,只有5275.37元,工資性收入是1261.86元,也是東部地區最低的(見圖1)。2010年,中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高的是吉林,達6237.44元,工資性收入是1072.14元,其中農村人均純收入不足上海的一半;其次是黑龍江,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6210.72元,工資性收入是1241.59元;再其次是湖北和江西,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5832.27元和5788.56元,工資性收入分別是2186.11元和2394.62元。除山西外,其他省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都在5000元以上,人均工資性收入也都在2000元左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低的是山西,只有4736.25元,工資性收入最低的是吉林,只有1072.14元。工資性收入最高的是湖南,為2655.59元(見圖2)。2010年,西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高的是內蒙古,達5529.59元,工資性收入是1036.78元;其次是重慶,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276.66元,工資性收入是2335.23元;再其次是四川和寧夏,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5086.89元和4674.89元,工資性收入分別是2248.18元和1788.28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低的是甘肅,只有3424.65元,工資性收入最低的是新疆,只有556.26元。工資性收入最高的四川達2248.18元(見圖3)。西部的四川和中部的湖南的高工資性收入主要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務工收入。

(二)中國東部、中部、西部農村居民工資性收入占農村居民純收入比重的變化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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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合理的國企收入分配體制

在中國國有企業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研究討論國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問題,對于建立工資收入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我國國有企業改革,具有積極的作用。

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圍繞市場取向,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了傳統的高度集中的工資管理體制,初步建立了適應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特點的工資制度。企業普遍實行了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辦法,擴大了企業內部分配自主權,實行了以勞動評價為基礎的基本工資制度和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1979年至1998年,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年均遞增4.7%,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均遞增8.3%。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調動了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隨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目標的確立,我國積極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健全宏觀調控體系。與此同時,進一步深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一是進一步改革企業工資決定辦法,在繼續實行工效掛鉤等辦法的同時,對少數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試行依據“兩低于”(即: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原則,自主決定工資總額的辦法。二是改革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辦法,在少數國有企業試行了經營者年薪制。年薪一般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按企業經營規模大小、經營責任輕重由政府有關部門確定,效益年薪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利潤多少等指標掛鉤,按一定比例提取。三是結合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探索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具體途徑和辦法,在少數大中型國有企業內部引入職工持股,在部分小型國有企業,通過職工全體持股,形成了勞動聯合基礎上的資本聯合,創造出獨具特色的股份合作制企業組織形式。目前,浙江、廣東、深圳、上海、山東、江蘇等省、市試行職工持股辦法的企業相對較多,一般采取職工個人持股或職工集體持股、成立職工持股會兩種形式。四是改革政府調控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方式方法,逐步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方式轉變。

在北京、天津、河北等二十個省、市試行了工資指導線制度,引導企業工資水平合理增長;在上海、重慶、大連等十八個大中城市建立了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引導企業依據市場工資率信號合理調節內部工資關系;在南昌、鄭州等六個城市研究試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引導企業加強人工成本管理,合理確定人工成本水平。此外,普遍(除西藏自治區外)實行了最低工資制度。以上改革探索,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總體目標的要求,有利于在工資分配中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有利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多元化產權結構并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有利于建立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有利于新型工資收入宏觀調控體系的形成。從試點企業情況看,效果是好的,調動了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和國有企業深化改革。

但是,也要看到,我國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還處于探索試驗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市場機制的作用尚未全面引入企業工資收入分配,企業還未完全成為分配主體;分配方式比較單一,不適應所有制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需要;工資收入分配激勵與約束機制沒有__普遍形成,企業內部分配的平均主義傾向還比較嚴重;少數壟斷行業個人收入偏高,國家宏觀調控還缺乏應有的手段和力度,等等。此外,一些改革舉措還不到位,比如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問題,在理論上雖然有了重大突破,但還缺乏可操作的分配政策,使得企業在實際工作中不好把握;又比如,經營者和職工持股分配問題,還存在認識不一致、政策不配套、運作不規范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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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費辦法意見

共產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增強黨的組織觀念、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內容。根據工資制度改革后的工資收入情況,現將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重新規定如下: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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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工資收差異調查論文

一、前言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門,被大規模地吸納進藍領職業以及服務性行業,其中有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農村流動婦女。工業經濟時代的農村女性由于參加社會生產活動,從事有償報酬,在經濟上不再像以前一樣依賴于男性。通過在家庭以外自己賺錢得到應有的地位為途徑,她們獲得了一定權力,有助于在家庭里擺脫受壓迫的地位。據新近的女性主義分析,這是公共父權制削弱了私人父權制對婦女生活的控制,是工業化的經濟動力與現存與家庭和國家中的父權制體系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現代中國,流動婦女從私人父權制的堅固堡壘——農村家庭中走向國家和經濟生活領域的公共父權制,會面臨怎樣的境地?流動人口中,就業的性別隔離狀況如何?萊斯金(Reskin,1988)認為,不論是婦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樣的勝利成果,男性精英都會重塑資源分配的規則,使婦女相對來說總是處于失利的一方。[1](P325)流動人口的性別收入差異如何?是否如萊斯金所說,整體上流動婦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補償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對廈門市流動人口工資收入影響因素進行多元回歸研究。研究的結果顯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農村流動人口工資差異可以用性別、原工資收入、受教育年數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數等因素來解釋,年齡、婚姻狀況和從事非農工作年數對其工資沒有顯著影響。分析表明,決定農村流動人口收入的顯著因素是性別和原工資收入狀況。

二、樣本特征簡介

樣本來自近幾年在福建省廈門市舉行的流動人口系列抽樣調查(2002年廈門市流動兒童健康和教育狀況抽樣調查和2003年廈門市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抽樣調查)。前一次調查采取分層隨機等距的抽樣方法,對被抽取的樣本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問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動人口婚姻家庭狀況也采取入戶問卷調查形式,調查范圍包括廈門市私營企業、學校、工地、飯店等各行各業的外來人口,總共有491個樣本,有效問卷為487份。廈門市位于福建省東部沿海城市,經濟較發達,大體可以反映我國東部沿海城市的流動人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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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交納黨費規定

共產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增強黨的組織觀念、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內容。根據工資制度改革后的工資收入情況,現將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重新規定如下: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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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費辦法規定

共產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增強黨的組織觀念、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內容。根據工資制度改革后的工資收入情況,現將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重新規定如下: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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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使用制度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人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企業人員工資收人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度性津貼、地區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放的獎金。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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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資待遇長效保障機制工作意見

為推進全縣義務教育高質量發展,依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合法權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政辦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建立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切實保障教師待遇。

全縣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與全縣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同步預算、同步調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實,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把改善與提高教師待遇作為教育財政投入的重點予以保障,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解決教師有關待遇所需經費支出,切實維護教師權益,依法依規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待遇落實,不斷提高教師地位。

二、堅持財政統籌預算管理,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落實。

義務教育教師工資、農村學校鄉鎮工作補貼和500元/月的班主任津貼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由縣財政統一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單位按照相關文件進行考核,每期發放一次;鄉鎮工作補貼由單位按文件規定的補助標準,報縣人社部門審批后,縣財政據實將資金撥付至各單位后發放;教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全額列入財政預算;義務教育階段“特崗”教師入編后享受在編在崗教師同等待遇,其工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按月予以發放。

三、建立健全全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監測機制和全縣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水平隨當地公務員收入水平動態調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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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資待遇長效保障機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各項決策部署,明確義務教育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工資的比較口徑,依法依規切實保障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工資水平。

二、實施范圍和保障目標

(一)實施范圍。全縣在編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教師。

(二)保障目標。對公務員普遍發放獎勵性補貼時,一并統籌考慮義務教育教師,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三、統計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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