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體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2-09 03: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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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體制

財政稅收體制監督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也在不斷地優化,隨之便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因此,為了更為科學、以及更為有效地提高其監督管理水平,因而本文將就此現象進行一定的分析與探討。進而,以期可以為其具體優化工作,而提供一定的幫助。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質;監督機制;優化

要想真正地實現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優化。那么,便應確保其稅收監督機制本身,擁有足夠完善、以及有效的管理策論。并且,除此之外,在財政稅收體制開展相應監督工作之時,還應確保其各方面的監督機制能夠全面、以及協調地結合在一起。進而,使其在一定的程度上,為其監督機制的形成,而提供一定的有利條件。與此同時,在其監督機制實際運行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還需依據其財政稅收的相關規定條例,而采取一定的綜合管理措施。繼而,為其相關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優化、以及創新,而建設和提供更好的發展基礎。

一、我國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現狀

(一)重形式,輕本質。就現階段情況而言,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普遍具有重形式,輕本質的問題現象。往往按照上級的要求開展相關的工作,沒有結合具體情況和實際制定有效的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和效果。對此,這一問題現象的產生,則主要是由于相關工作人員,并沒有完全地認識到其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又由于我國近幾年經濟的快速發展,因而使得該問題現象便呈現出了更為糟糕的情形。因此,為了更好地提高相關稅收工作人員對其的重視程度,則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相應規范的管理制度。從而,為其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具體優化,而提供更為全面、以及更為有力的保障作用。(二)監督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行使職能能力有待加強。轉換監督管理體系,是我國相關工作部門較為常見的一種工作方法。對此,這一方法雖然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與此同時,其往往還會對其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工作,造成許多的困擾。且除此之外,我國目前許多地區的財政稅收工作部門,也并沒有足夠的重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情況。因此,這便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其相關工作人員無法明確、清晰地認識到其自身工作的職責與任務。從而,這也就對其財政稅收工作的具體實施、以及開展造成了影響。整體上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職能行駛,才能更好地推動財政稅收工作有序開展。

二、國外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經驗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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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紀檢監督體制交流

黨的**以來,紀檢機關在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開展反腐敗斗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在加強自身建設,深化紀檢監督體制改革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首先改變了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不再由同級黨的委員會中產生,而與黨的委員會一樣,由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接著,對紀檢機關性質和任務作出了新的規定,它已不再是黨委一個執行紀律的部門,而是黨規黨法監督的專門機關。領導體制也作了調整,從完全由同級黨委領導改為受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共同領導的體制。還改變了紀檢和監察機關分頭辦公辦法,實行合署辦公,履行兩種職能。又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紀檢機關建立巡視制度,由派遣單位直接領導。先后頒布和實施了一批黨內監督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建立了黨規黨法專門機關的運行機制。這些改革,提高了紀檢機關的規格和地位,也為黨規黨法專門機關履行職責提供了條件。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開展,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紀檢機關黨規黨法監督工作越來越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

難以維護黨規黨法統一、正確的實施。維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一、正確的實施,是紀檢機關的神圣職責。但是,由于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者往往以黨組織或領導者面貌出現,以這樣或那樣理由為借口,干擾案件的查處,使黨規黨法監督機關難以完全聽命于中央,維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貫徹執行。

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監督難以真正到位。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秉h的**報告中強調,要“加強對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監督,防止濫用權力,嚴懲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然而,由于紀檢機關層層實行雙重領導體制,監督者受被監督者領導,執行的結果,恰恰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被置于監督之外,以致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斷發生。

紀檢機關和紀檢干部難以認真履行職責。鄧小平同志曾經要求黨的“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鄧小平文選》第二卷,332頁),但是由于紀檢機關人員編制、經費開支、辦公設施,以及個人升降去留、褒貶榮辱等等,均掌握在被監督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手中,他們在履行職責時不能不考慮這個現實,經常自覺或不自覺地為單位和個人留點“后路”,不能真正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因為實踐一再表明,“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即使有以身殉職的精神,也往往是不等以身殉職其職務已被以這樣或那樣理由免除了,他們無法克盡職責,秉公執法。

腐敗現象特別是權力腐敗現象越來越嚴重。腐敗現象的要害和核心是權力腐敗。對于這種權力異化現象,多年來我們黨和政府下了很大決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開展反腐敗斗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也確實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權力腐敗現象仍在蔓延滋長,“出生率大于死亡率”。當然,這與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健全,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盛行,腐敗現象處于高發期等因素有關,不過,監督機關對權力運行監督乏力、低效率,恐怕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

建立相對獨立的紀檢監督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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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監督體制論文

「摘要」本文對美國、德國和日本的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進行了比較研究,結果發現,美國公司的會計監督主要體現為股東對經營者的會計監督,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在會計監督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德國公司的會計監督則不僅注重股東利益的保護,而且特別注重對債權人和職工利益的保護,強有力的監事會在整個會計監督體系中發揮著核心作用。日本公司的會計監督則以監事會監督和主銀行監督為主。通過比較,得到三點啟示:(1)監督主體與決策主體的有效分離是各種會計監督體制遵循的基本原則;(2)公司治理理念是影響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的重要因素;(3)妥善處理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內部審計監督及注冊會計師審計之間的關系是構建有效會計監督體制的關鍵。

「關鍵詞」公司治理結構;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

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與公司治理結構密切相關。綜觀世界上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兩大派別,一是美、英等國為代表的股東利益導向模式,另一種是德、日等國為代表的利益相關者共同利益導向模式。在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也各有特色。我們選擇美國、德國、日本三個國家為樣板,對它們各自的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做一比較分析。通過比較各國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的優劣,從中汲取寶貴的經驗,為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提供借鑒。

一、美國公司的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體制

美國是一個非常重視股東權利保護的國家,盡管其公司治理經歷了幾個不同的發展階段,但以股東利益為導向卻總是貫徹始終。體現在公司治理結構上,美國公司遵循“股東至上”的邏輯,把內部治理結構抽象成股東和經營者的委托關系,公司治理結構的效率標準就是股東利益最大化。

盡管美國的公司治理采取以股東利益為導向的模式,但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股東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也在不斷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而在每一個階段中,利益相關者會計監督機構的設置和運行機制都有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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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體制監督策略分析

摘要:對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進行有效地改革和完善并加以控制,可以進一步使我國財政稅收在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為此,本文通過對我國當前監督機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結合現當代的市場經濟發展形勢,提出相應的改善建議,為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有效發展提供前進的參考意見。

關鍵詞:監督機制;模式優化;明確監管;內外監督

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是財政的監督機關為了保證我國整體的與財政相關的管理活動以及其他財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活動與財政法律規范相適應,對國家財政機關和部門、社會群體以及企事業單位的相關財政管理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檢查、監督、規范和改正。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財政稅收監督能夠完善財政稅收職能、加強財政稅收管理、優化財政稅收環境、矯正財政稅收行為以及提高財政收支資金的利用率。通過整體優化財政稅收的管理監督機制,可以將各個部門的監督機制結合起來,進而成功的推動我國財政稅收改革優化的發展步伐。但是目前,整個社會的市場經濟并不是十分完善,受這些外界因素影響,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還是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同時也不能完全與我國的國情相適應。因此,我國現在的重要問題是要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趨勢的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

一、我國當前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

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需要在實行的過程中進行不斷的優化完善,保證各項管理活動能夠適應當前監督模式的目標和要求,從而加強對財政稅收各方面活動的控制和管理,為財政稅收整體在經濟社會中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通過完善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實現對經濟活動的整體綜合的管理和控制,為促進財政和稅收體制的改革創新做出積極的影響。財政稅收的活動優化和檢查監督需要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機制,從而為規范財政稅收體制打下良好的基礎。在這管理監督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其中存在的錯誤行為進行規范和矯正,以保證整體的機制能夠完美的結合起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需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社會的需求,積極的提出創新和優化的建議,從而在整體上提高監督機制的效率。當前我國的財政監督體系包括自動監督和自主監督兩個方面,二者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這里既包括了中央對地方的監督,也包括了地方雖中央的監督,即形成了一個循環的監督機制,使監督者也是被監督者,使整個監督機制能夠在財政稅收體制中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二、我國財政稅收監督機制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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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憲法監督的雙重體制

本文作者:余從榮工作單位:五邑大學

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在依法治國及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而憲法的充分實施顯得尤為重要,而要保障憲法的充分實施,就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體制。對于法治國家來說,憲法監督是保障憲法實施、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憲法監督是憲政建設中一個重大而實際的問題,從我國民國到新中國建國后的憲政歷史看,始終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憲法監督制度,以至多次產生憲政的悲劇。因此,在現行憲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憲法監督制度,是我國目前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許多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就此進行了有益的探討,筆者不揣冒昧,提出一管之見,敬請教正。

一、我國憲法監督制度的現狀及缺陷

我國現行憲法監督屬于代表機關監督體制。憲法第6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憲法第6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憲法的實施。這便保證了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得以經常性地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根據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637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過程中發揮具體的作用。憲法第5條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相抵觸。憲法第99條又規定,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都必須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的實施。確立代表機關作為憲法監督的主體,是我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政權組織形式的必然結果,充分體現了我國政權屬于廣大人民的根本屬性,無疑應予充分肯定。這種制度在憲法監督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威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專業性以及專門委員會的準確性。三個層次有機結合,各司其職,優勢互補,具有一定的特色。但是,在看到現行憲法監督制度歷史進步性的同時,也應充分認識到,我國現行憲法監督制度在理論上、實踐上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陷,表現在:從理論上看,由立法機關自己監督自己不符合法治的基本原理和根本原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國的法律體系中,憲法處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位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這里的一切法律自然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在內,這說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也存在是否違憲的問題。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是否違憲,其本身很難自知。當人民認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違憲時,通過什么途徑獲得法律救助呢?我國現行憲法監督制度下,有權進行審查并做出決定的機關還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這就違背了一個基本的法律原則:任何人不能成為自己問題的法官。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構,然而這并不能否認它們自身也應該受到監督,尤其是它通過的法律可能違憲時更應該受到監督和審查。事實上,現代憲政國家的憲法監督制度,監督代議機關的規范性文件恰恰是憲法監督的重心所在。從實踐上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門行使憲法監督職權,在運作時很難落實。憲法監督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客觀上要求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負責這項工作。但我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全權性的國家機關,擔負著多種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職能,必須決議有關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一切重大事項,憲法規定的全國人大的職權有15項,其常委會的職權有21項。憲法監督只是這些職權中的一項。因此,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是我國憲法監督的專門機關,但又不是專任機關。專門機關要求它們主持憲法監督和全權處理違憲問題,而非專任機關又勢必使它們不能集中時間和精力專注于憲法的監督工作,這就難免使監督工作流于形式,很難保證憲法監督的效果。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會期制度也難以保證憲法監督的連續性和及時性。全國人大每年舉行一次例會,每次會期僅半月左右,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兩個月開一次會議,會期也不長,而完善有效的憲法監督制度就要求違憲問題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建立憲法監督的雙重運行體制

要彌補我國現行憲法監督制度所存在的理論上和實踐上的不足和缺陷,筆者認為,在確保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體的前提下,應借鑒西方國家憲法監督的成功經驗,改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憲法監督唯一主體的體制,增設憲法監督主體,建立憲法監督雙重運行體制。憲法監督雙重運行體制的基本模式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憲法監督的主動權;創設憲法法院作為憲法監督的另一主體,行使憲法監督的被動權;兩個主體之間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并相互監督,以保證我國憲法能夠全面貫徹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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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監督體制試析論文

一、憲法監督制度的含義

違憲審查制度,也稱憲法監督制度,是指根據憲法規定或依據憲法慣例,擁有憲法監督權和憲法解釋權的特定國家機關依照一定的程序,

審查和裁決一切法律、法規、政令和行為是否符合憲法,以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的制度。亞里士多德說:"法治應包含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一個法治社會中,公民當然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政令,然而,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政令,首先需要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政令本身是正義的,具體而言,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政令本身應當是合法的、合憲的。但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每一部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政令全都能做到這一點,任何人的理性都是有限的,而且,任何人都不可能沒有自己的好惡和利益。因此,法律、法規和政令是有可能出錯,有可能不公正的。一個健全的法律秩序,顯然應當設計一種自我糾錯機制,對于法律、法規和政令中的錯誤,當發現其與憲法有違背之處時,予以糾正,這就是違憲審查制度。[1]

二、違憲審查制度的幾大模式

作為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憲法監督制度已有兩三百年的歷史。由于各國的歷史背景、法律傳統、具體國情的差異,憲法監督權利具體由哪個機關來行使,在不同的國家有所區別,甚至有的國家還設立了專門的機關來行使憲法監督的權力。從目前世界各國的憲法監督制度來看,大致有如下三種立法模式。

1.立法機關監督制。又被稱為議會型或代表機關監督模式。是指權力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律、法規、行政命令等規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憲法的監督制度。這種模式起源于英國。在18世紀到19世紀最為流行。社會主義國家的第一部憲法--即1918年的蘇俄憲法就是遵循議行合一的原則,明確規定由最高權力機關來監督憲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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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研究

摘要:財政稅收監督管理工作機制模式是我國政府稅收的主要途徑之一,其也是政府稅收監督管理工作是否可以順利實施的主要制度,因為各項因素的影響,財政稅收工作還存在諸多不足,需要利用監督管理機制工作的效應,避免各項問題的產生。所以,在整個監督機制運用過程,有關工作者要依照我國相關稅收規范條例財務相應的管理。同時為我國財政稅收工作體制的監督工作進行創新和優化,并提升其科學的發展水平。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模式;優化措施

一、導言

現階段,在財政稅收進行創新改革的整個過程,我們要通過對于財政稅收工作體制中的監督機制進行優化,從而在財政稅收工作進行綜合的公共財政管理。同時為能夠創造更好的財政稅收創新改革的良好環境,需要把財政稅收工作與監督機制模式相互結合,共同運行,從而提升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效性的水平,創造更為優良的環境。此外,在進行相關稅收體制監督機制工作中,需要優化不良規范行為,對于優化過程中的影響因素進行相應的約束及規范,保證整個過程能夠更好的進行,從而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一定的幫助。

二、國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模式

現階段,國外的財政稅收工作體制中,其監督機制發展相對較早。通過多年發展與運作其管理體系比較健全和完善,可以借鑒的工作經驗也比較多,其主要成效較為顯著,因此,相關政府部門要積極主動推進相關稅收監督管理機制的發展與優化,還可借鑒國外先進的稅收工作機制。同時我們還可以采取相應的優化措施,在財政稅收體制中的監督機制工作中為其創造更好的發展平臺,及提升控制,使其能夠科學有效的促進我國稅收管理機制的整體發展。從而研究出更為科學的監督機制,推動我國財政稅收工作的正常運轉。國外相關部門,在其財政稅收工作中實施監督機制管理工作時,其主要從內部管理部門入手,保證其能夠全面化的實現管理工作。同時建立稅收監督管理機制,為其相應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據。此外,財政稅收工作體制中的監督機制控制途徑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將其與企業內部的管理工作相聯系。因此這就使得相關部門在其監督管理過程中能夠更好的優化和創新相關工作。我們需要從監督管理職能分析對于財政稅收工作體制全方面的監督工作,需要對其進行整體細致的研究和探討。因此,我們通過闡述財政稅收體制中監督機制工作的發展現狀,從而實現優化和發展的主要目標。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稅收相關監督機制的整體工作質量和效率。以上通過對財政稅收工作體制中監督機制的分析,可以從多個角度實現稅收監督機制模式的不斷創新,及提高稅收監督管理機制水平。同時在很大程度上將其能夠與各項監督機制工作有效結合。所以,使得稅收監督管理工作的環境和分為能夠更為全面和科學的進行發展。除此之外,我國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工作中,其包含公共會計、財政監督的管理模式和監督工作者等方便進行工作的開展。所以,這就促進了財政稅收各個部門的監督管理機制,能夠更為充分的實現了其整個工作的創新及優化目標。不但更為有效和規范性的推進了相應的監督機制工作的實施,還在很大程度上為財政稅收機制中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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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體制機制開展監督思考

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重點、難點

黨員權利包括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等一組具有內在緊密聯系的權利集合,它貫穿于執政黨的決策、執行、監督等諸項權力的運行過程中。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特別是正確行使黨員的監督權利,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也是衡量黨內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緊扣黨內權力運行,全面貫徹落實黨員監督權利,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推動黨員其它諸項權利的有效實現。

針對當前黨員監督普遍存在畏難情緒,監督盲點多、空當多,監督缺乏必要知情前提,缺乏必要的監督意識、監督責任和有效的機制保障,監督動力不足,因而使監督經常處于“弱監”、“虛監”、“空監”狀態等弊端,中國社科院重大國情調研組在對津粵江浙沿海四地發達地區的黨員同志進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從激發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內在主體動力、營造公開透明的監督環境、建立黨員監督的長效機制、瞄準重點對象構筑保障監督者權益的制度防線、搭建黨員監督的實現平臺等方面入手,積極營造條件,創新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員監督權利,讓黨員更好地行使自身的權利,并有效地開展監督。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員監督權利,黨員監督權利實現也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仍然存在影響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諸多矛盾、問題和障礙,制約著黨員監督權利發揮作用。

1.黨員監督是黨員權利的重要構成要素,是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之一。黨員監督權利是黨員權利體系構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員監督權利是黨員應當享有的一項重要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和選舉權最終都離不開監督權的實現。黨員監督權是黨內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體現了黨員直接作為監督主體,在黨內權力運行過程及執政管理活動中發揮的監督制約作用。

2.黨員監督的主要對象是監督決策權、監督執行權、監督監督權。黨員監督的主要對象是黨所擁有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等權力運用重點環節,重點監督那些最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和領導干部。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實質就是要加強對黨內權力運行中樞系統和權力資源密集崗位的監督。監督權利只有緊扣黨的權力運行過程才能有效實現,黨員監督權也由此可以具體分解為監督決策權、監督執行權、監督監督權。不論是黨代表會議的監督、黨代表的監督、黨的監督機構的監督,還是黨員個人的監督,都要依法依紀,按照黨的規章制度進行,而且監督的結果也要受到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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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體制機制監督思考

黨員權利包括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等一組具有內在緊密聯系的權利集合,它貫穿于執政黨的決策、執行、監督等諸項權力的運行過程中。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特別是正確行使黨員的監督權利,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也是衡量黨內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緊扣黨內權力運行,全面貫徹落實黨員監督權利,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推動黨員其它諸項權利的有效實現。

針對當前黨員監督普遍存在畏難情緒,監督盲點多、空當多,監督缺乏必要知情前提,缺乏必要的監督意識、監督責任和有效的機制保障,監督動力不足,因而使監督經常處于“弱監”、“虛監”、“空監”狀態等弊端,中國社科院重大國情調研組在對津粵江浙沿海四地發達地區的黨員同志進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提出了從激發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內在主體動力、營造公開透明的監督環境、建立黨員監督的長效機制、瞄準重點對象構筑保障監督者權益的制度防線、搭建黨員監督的實現平臺等方面入手,積極營造條件,創新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貫徹落實黨員監督權利,讓黨員更好地行使自身的權利,并有效地開展監督。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員監督權利,黨員監督權利實現也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不可否認的是,目前仍然存在影響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諸多矛盾、問題和障礙,制約著黨員監督權利發揮作用。

1.黨員監督是黨員權利的重要構成要素,是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之一。黨員監督權利是黨員權利體系構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員監督權利是黨員應當享有的一項重要民主權利,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和選舉權最終都離不開監督權的實現。黨員監督權是黨內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體現了黨員直接作為監督主體,在黨內權力運行過程及執政管理活動中發揮的監督制約作用。

2.黨員監督的主要對象是監督決策權、監督執行權、監督監督權。黨員監督的主要對象是黨所擁有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等權力運用重點環節,重點監督那些最容易出現問題的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和領導干部。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實質就是要加強對黨內權力運行中樞系統和權力資源密集崗位的監督。監督權利只有緊扣黨的權力運行過程才能有效實現,黨員監督權也由此可以具體分解為監督決策權、監督執行權、監督監督權。不論是黨代表會議的監督、黨代表的監督、黨的監督機構的監督,還是黨員個人的監督,都要依法依紀,按照黨的規章制度進行,而且監督的結果也要受到監督。

3.實現黨員監督權利的主要障礙。十六大以來,黨內民主實踐更加深入,黨員行使監督權的形式呈多樣化,出現交流式、評議式、提案式、研究式、舉報式等多種方式,但是,黨員監督權利的實現狀況還不夠理想,實現程度還遠遠不夠,還存在不愿監督、不能監督、無法監督等障礙,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對黨員監督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真正貫徹落實時遇到的阻力較大;二是權利和權力關系上的結構性失衡,致使黨員監督處于弱勢狀態;三是黨務工作神秘化,監督缺乏必要知情前提;四是監督缺乏安全機制保障,制約了黨員監督權利的實現。五是黨員缺乏監督意識和監督責任,黨員監督動力不足。妨礙黨員監督權利實現的根源可歸結為兩大類:一是由于不分權、不讓權、不放權,造成黨員得不到監督權;二是由于施行程序、機制不當,造成黨員監督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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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監督體制存在的問題

摘要:建立完善的財務會計監督體制,可以對財務會計的工作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目前我國的財務會計監督體制的具體實施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對財務會計的監督質量起到了不良的影響。本文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相關的完善策略。

關鍵詞:財務會計;監督體制;問題;完善策略

1引言

財務會計監督,指的是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的過程中,通過組織相關的機構或者是企業財務會計部門,利用記錄、檢查或者評價的方式,對企業經濟活動進行的監督,保證企業內部所有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合理。有效的財務會計監督,可以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約束,保證企業的財會人員遵守財務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開展。然而,我國的財務會計監督體制仍然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對發揮財務會計的監督作用形成了制約,需要對這些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以保證財務會計工作的順利執行。

2當前我國財務會計監督體制存在的問題

2.1財務會計監督制度建立不完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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