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2 17: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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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級別期刊容易投稿
我們當前經常所說的期刊級別主要為:核心類、SCI、EI、國家級、省級類等這些級別,不同的級別對于論文的投稿要求自然是不同的。大家要按照相應的格式要求和征收事項來進行論文的投稿發表。不同的級別中都有收錄較快的期刊,所以對于期刊的選擇上要注意的有以下這些問題:
1、注意期刊的正規,對于這一點可以通過中國知網來進行查閱,當然了有關套刊、假刊、電子版期刊來說也需要注意相關的事項,避免自己選擇了不正規的刊物。作者朋友也可以通過掌握期刊的郵發代號、國際刊號和國內刊號來進行期刊的判斷等。
2、注意期刊的征收范圍,每本期刊的征收范圍都是有一定限制的,若是你的投稿不在范圍之內則論文是不被收錄的,為此大家一定要注意期刊征收范圍的相關信息與要求。
3、注意投稿期刊的時間,投稿時間一定要在期刊所征收的時間段內,不然論文是不被收錄的,要等到下一期才可進行此刊的投稿等。
當論文投稿與時一定要符合期刊的征收時間段,這樣論文在第一時間才能被編輯看到。
在初審時要檢測的主要是:論文的規范格式要求和對于論文幾率的要求,這些方面也就成為論文在投稿前的檢測事項,所以投稿人員務必要進行這些相關的檢測。
如何確認學術期刊級別
如何確認學術期刊級別?學術期刊級別的高低是對于職稱晉升評審中加分不等的一個方面,同時期刊的影響力度也是對于你后職稱晉升的主要關鍵方面。為此選擇一本等級高的影響力度大的刊物是對于職稱評審晉升比較好的方面。
期刊的等級在當前可以劃分為:SCI、SSCI、EI、中文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國家級、省級等等不同級別的刊物。對于選擇期刊的等級選擇來說自然是要根據職稱的評審了,一般的來說副高級及高級的職稱都會選擇核心類的刊物進行發表,而對于其他等級沒有什么特定需求的直接發表普刊類的刊物就可以了。
學術期刊(academicjournal)是一種經過同行評審的期刊,發表在學術期刊上的文章通常涉及特定的學科。學術期刊展示了研究領域的成果,并起到了公示的作用,其內容主要以原創研究、綜述文章、書評等形式的文章為主。其他為輔。學術期刊的等級,從一定意義上說,是所發論文學術水平的標志,也是論文者在學術界影響和地位的一種象征。
我國的學術期刊進行分級管理,在標準和依據的把握上,不能片面化,而是應當全方位地進行綜合考察。確定學術期刊分級的依據是做好學術期刊分級工作的基礎。我們認為學術期刊的分級依據應主要從學術期刊自身的主客觀條件兩個方面來掌握和考察,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學術期刊主辦單位在國際國內的學術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主辦的學術期刊水平和檔次因為學術期刊主要是反映其所屬會員、所屬研究人員科研成果的機關刊物。
主辦單位學術水平的高低是由其所屬成員的學術平均水平決定的,當然,其主辦的學術期刊的學術水平與主辦單位所屬研究人員的學術水平直接有關。有一種情況,就是學術期刊在以吸收本單位論文為主的情況之下,應適當吸收一些外稿,嚴格說來,外稿的比重不能太大。所以它對學術期刊的質量影響不會很大,決定學術期刊質量的決定性因素主要取決于主辦者自身的學術水平,以及由此決定的學術地位。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它聚集了一大批國內甚至國際一流的專家、學者,因此決定了它在國內社會科學的大部分領域里的研究深度和廣度均居一流水平。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刊——《中國社會科學》主要是反映主辦單位內部學者學術水平的,它成為一流刊物在這一方面很具備條件。中國社會科學院所屬各主要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同樣也大都是國內外同行科學研究的一流人才,他們所主辦的專業學術期刊也應該是代表國家水平的,例如《經濟研究》、《哲學研究》等就是如此。還有,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等國家級專業研究機構主辦的《教育研究》、《出版發行研究》以及國內一流重點高校所主辦的學報等均應是代表國家在這些領域里科研水平的最高學術期刊。
期刊投稿方法及級別確認
期刊投稿論文方法有:郵寄、郵箱、在線投稿這些方法。對于現在選擇投稿方式居多的主要是郵箱投稿和在線投稿了。
對于在線投稿是投稿最多的方面,主要體現他的優勢是其他方面不可比擬的。
在先投稿方式的主要優勢有以下這些方面:
時間上的優勢之處為:郵寄方式投遞的時間、反饋的時間自然也就會過長,并且在這其中避免會有一些投遞錯誤以及中途遺失的風險,既不安全又耗費時間。而對于在電子郵件投稿同樣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例如投稿者的郵箱容量的局限性、編輯部的郵箱承載量的局限性等等。這些都是在線投稿時可以避免的一些問題,為此在投稿時間上來說在線投稿占有一定的優勢。
修改優勢之處為:郵寄方式和郵箱投稿時在審核時所出現的一些問題要修改時,還需要聯系作者朋友,這就會大家耽誤了一定的時間和效率,有可能會在溝通上出現一些細節上的出入,為此論文的修改不能及時做到。而對于在線投稿來說可以很直觀的了解到自己論文中的那些不足,對于修改上的事項來說也可以得知如何進行修改能使的論文被收錄發表也是一個十分關鍵的方面。
怎么確認學術期刊級別?學術期刊級別的高低是對于職稱晉升評審中加分不等的一個方面,同時期刊的影響力度也是對于你后職稱晉升的主要關鍵方面。為此選擇一本等級高的影響力度大的刊物是對于職稱評審晉升比較好的方面。
深究國際法效力級別問題
眾所周知,從權力的結構及其運作角度來看,國際社會和國內社會是存在根本區別的,這導致國際法體系和國內法體系具有不同的特點。國內法體系是一個呈現為金字塔型的結構,憲法居于塔尖,其下的法律規范分為不同層級,下級規范的效力來自于上級規范,憲法具有最高效力,是該體系內一切規范效力的最終源頭。而國際法則呈現為一個扁平的結構,沒有憲法性規范,其內部的法律規范也沒有層級關系,一般不存在效力優劣問題。二戰后,國際法規范數量日益龐大,各個領域的規范逐漸發生沖突,這引起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注意,開始研究這一被稱為“國際法碎片化”(Fragmentation)的現象①。一些學者提出,對于國際法體系應像國內法體系一樣形成一定的等級結構,以解決規范沖突和碎片化,但這一主張及其有關學說仍面臨著理論及實踐的許多困難。
一、國際法效力等級問題源起探究
國際法效力等級問題的源頭,必須從國際法的相對規范性(Relativenormativity)談起。1983年,法國學者普羅斯佩·維爾(ProsperWeil)在《美國國際法雜志》上發表了《國際法走向相對規范性?》一文,就相對規范性以及國際法規范等級問題進行了系統闡述。此后近30年中,他所提出的問題和觀點引起了國際法學者的極大興趣,不斷有相關文章發表,對其觀點或贊同或反對。法律規則在確認兩個因素之間聯系時依照規范性,即,如果A這樣,則B就“應當”(Ought)這樣。規范性是法律規則據以描述對象的原則,也是法律規則區別于自然法則的重要特性[1]49-50。在傳統國際法體系內,各個規范在規范性上是平等的,不存在強弱問題,即在兩個“應當”之間沒有先后之分。維爾指出,國際法的晚近發展出現了相對規范性的趨向,這主要是由于強行法(Juscogens)理論、對國際社會整體義務(Obligationergaomnes)理論的出現,以及對國際罪行(Internationalcrime)和國際不法行為加以區分,這使得國際法規范之間開始產生等級,其規范性相對化[2]。維爾認為,國際法在結構和概念上都存在缺陷,其規范性的門檻不明確,在是否構成規范以及合法與非法之間沒有清晰的界限。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推進國際法規范性的相對化,一些強勢國家將借國際社會整體的名義將符合自己價值和利益的規則升格為層級較高的法律,將導致國際法原有的多元性和中立性46被破壞,其調整國際關系的功能無法發揮[2]。維爾對國際法相對規范性以及等級化的反對意見引發了眾多爭論,有學者表示支持,但更多是反對。反對維爾觀點的學者一般認為,國際法的相對規范性不可避免,甚至認為這是解決國際法體系目前沖突狀況的根本途徑。傳統觀點認為,國際法中所有規范在效力等級上都是一樣的。
隨著國際法在二戰后的迅猛發展,國際法的各個分支領域都獲得了空前的豐富和完善,這些領域是以國際法調整對象的不同來劃分的,如國際環境法、海洋法、空間法、人權法、戰爭法等。由于一個具體的事件可能涉及多個領域的規范,而這些規范在制定時的價值取向、目標、功能都有不同,甚至抵觸,因此,國際法規范之間的沖突越來越多。當國家同時承擔兩個相互沖突的義務時,就會發生應優先履行哪一個義務的問題。在許多國際案件中存在規范競合,需要法官或仲裁員決定應優先適用哪一個規范。例如,在WTO爭端解決中,就出現了國際貿易法和其他國際法競合的現象,對于爭端解決機構能否適用WTO規則之外的國際法(例如人權法、環境法等),對于締約方能否以其他國際法規范為理由豁免履行義務,學者們意見不一。
在發生這種規范競合與沖突時,能否不考慮規范效力強弱、優劣,而適用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后法優于前法的一般規則呢?事實證明,這是很難解決問題的。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如WTO案件,無法判斷規范屬于特別法還是普通法,往往這些規范都是特別法。由于規范性質、領域不同,也無法判定后法就應當推翻前法。法律應具備確定性、可預期性特點,目前國際法體系內所出現的這種沖突和混亂將極大地妨礙國際法功能的實現。從國際法主體角度來看,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后果將無法進行判斷,導致無所適從,不考慮國際法的單邊主義做法可能上升。從國際爭端解決機構角度來看,他們也將無法秉持一致的評判標準,再加上此類國際機構的分散性,國際司法和仲裁裁決將會更加不統一。因此,為了國際法律體系的穩定、統一,實現其應有功能,對國際法規范的效力等級進行一定范圍內的劃分是有必要的。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也指出,“雖然等級有時會導致體系混亂,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可以用于確保國際法律體系統一。”
期刊級別選擇及外文期刊投稿介紹
每一本刊物都有自己的要求,期刊的影響因子也不同,對于期刊的征收內容也會有所不同,就比如說天下沒有完全一樣的人這是一個道理。對于你所選擇的刊物則就要按照期刊的征收標準來進行,期刊的率、期刊的征收時間段、期刊征收論文的范圍、期刊對于論文的格式規范上的要求等等,這些都是約束的一個狀況。
對于期刊選擇來說一定要選擇與你職稱評審文件要求相同的刊物,這樣對于今后的職稱晉升也才有幫助。以下就是有關刊物選擇上的一些簡單介紹。
1、期刊所屬學科領域是否與你的文章相匹配,期刊的主題和研究方向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需要有針對性地根據你的稿件來挑選適合的期刊。對于這些可以到常用的文獻搜索引擎中進行檢索,看看最近幾年都有什么期刊發表過包含這幾個關鍵詞的文章,這些期刊最有可能符合你的研究方向。你可以通過增加或者減少關鍵詞來調整搜索到的文獻的數量。
2、不要忽略期刊出版論文類型的細節問題。還要注意的是綜述論文,很多期刊雖然發表這類文章,但是都是通過期刊編輯約稿,而不接收作者主動投稿。
3、期刊的“審稿速度”和“出版時間”,對于某些領域的期刊審稿周期長達半年以上也是比較常見的,而又有一些期刊盡管接收速度較快,但或許過了將近一年才會收到校稿通知并見刊。
4、期刊的評價體系有很多種,只是國內將SCI影響因子和SCI分區看作是衡量期刊聲譽的一個常見指標,但并不總是最重要的。你同時也應該考慮在你的目標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和作者的影響力,以及你的研究是否具有類似的水平。也就是說,當你在閱讀文獻的過程中,就應該慢慢了解到一個期刊的學術水平以及所發表文章的質量。而一些與你的研究論文方法類似、水平相近的文章所發表的期刊可能會非常適合你,請重點關注。
學術期刊級別如何確定
我國的學術期刊進行分級管理,在標準和依據的把握上,不能片面化,而是應當全方位地進行綜合考察。上述有的論者強調僅僅用一項指標來確定期刊級別的做法顯然有失公允,例如“核心期刊”論,最近有人用事實提出了強烈的質疑:“北京大學的學者王建喜在《語文建設》上發表了《中國現當代作家的筆名》一文,被眾學者指為‘通篇謬誤不只一端’,‘可謂滿紙荒唐言’。眾所周知,北大是我國一流學府,《語文建設》則在漢語言文字類核心期刊中高居榜首,夠權威的了吧!但這樣的文章權威何在?”確定學術期刊分級的依據是做好學術期刊分級工作的基礎。我們認為學術期刊的分級依據應主要從學術期刊自身的主客觀條件兩個方面來掌握和考察,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學術期刊主辦單位在國際國內的學術地位,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主辦的學術期刊水平和檔次因為學術期刊主要是反映其所屬會員、所屬研究人員科研成果的機關刊物。主辦單位學術水平的高低是由其所屬成員的學術平均水平決定的,當然,其主辦的學術期刊的學術水平與主辦單位所屬研究人員的學術水平直接有關。有一種情況,就是學術期刊在以吸收本單位論文為主的情況之下,應適當吸收一些外稿,嚴格說來,外稿的比重不能太大。所以它對學術期刊的質量影響不會很大,決定學術期刊質量的決定性因素主要取決于主辦者自身的學術水平,以及由此決定的學術地位。例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它聚集了一大批國內甚至國際一流的專家、學者,因此決定了它在國內社會科學的大部分領域里的研究深度和廣度均居一流水平。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刊——《中國社會科學》主要是反映主辦單位內部學者學術水平的,它成為一流刊物在這一方面很具備條件。中國社會科學院所屬各主要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同樣也大都是國內外同行科學研究的一流人才,他們所主辦的專業學術期刊也應該是代表國家水平的,例如《經濟研究》、《哲學研究》等就是如此。還有,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等國家級專業研究機構主辦的《教育研究》、《出版發行研究》以及國內一流重點高校所主辦的學報等均應是代表國家在這些領域里科研水平的最高學術期刊。
2.學術期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高低,也是確立學術期刊學術水平和級別的客觀依據學術期刊辦得好與壞的主要標志在于兩個效益情況的好壞上。但是,這里的經濟效益絕非指期刊本身的創收能力,而是指科學、文化、技術通過期刊這座橋梁的媒介作用,轉化為生產力的多少。所以說這里的經濟效益是指社會的、宏觀的經濟效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學術期刊為國家經濟建設、物質文明建設服務這個辦刊宗旨之一實現的程度。一般說來,經濟效益大小主要是用來考察應用技術和管理技術學術期刊的,因為它們與社會生產力的關系更為緊密、直接,這也是由應用科學的特點所決定的。同時,對這類學術期刊的考察也不能忽視社會效益的好壞,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宏觀的社會經濟效益等同于社會效益;另一方面,由于一種應用技術學術期刊發表、推廣了一項新技術成果,這項成果雖然給某一系統的產業部門或企業帶來了很大的經濟效益,但由于同時是以更大程度的生態破壞為代價的,這種代價及其治理所花費的經濟支出若超出了企業的經濟效益,那么從宏觀上說就沒有社會效益,甚至有負效益。所以說社會效益指標也是衡量這類學術期刊的一項指標。社會科學和基礎自然科學學術期刊主要應用其社會效益的好壞來考察。先進的社會科學學術成果能夠為國家的長治久安獻計獻策,為社會文化、道德的進步提供食糧,為社會生產方式的合理、高效運行提供依據和方案;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成果能為應用科學的進步提供理論基礎。它們最終都能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反映和登載這方面社會科學和基礎自然科學學術成果的多少,也是考察這類學術期刊級別的一條重要標準??疾旌笳?、即社會科學和基礎自然科學學術期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看其二次文獻轉載率的高低。從一定意義上說這類學術期刊的效益往往是潛在的、滯后的,對其二次文獻轉載率高低的考察可以彌補上述不足。
3.培養人才的情況有水平、有威望的學術期刊常常被人們贊之為“良師益友”,培養人才是學術期刊的一大職能,這一職能發揮得如何也是考察期刊級別的依據。我們認為,學術期刊培養人才的職能可以從讀者、編者和作者三個方面來認識。從讀者角度講,學術水平高的期刊,讀者從中汲取的營養就多、受益就深,因為科學工作者知識的補充和更新很大程度上是通過閱讀學術期刊實現的。直觀地看,高水平的學術期刊登載的論文被學者在研究中應用、引用得就多(即“影響因子”就多);反之,就少或沒有,甚至有的謬種流傳,誤人子弟。從編者方面看,學術期刊都擁有自己的編輯隊伍,這支隊伍學術水平的高低、編輯能力的強弱,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編輯部的工作是否高效。一個有凝聚力、有活力、有事業心的編輯部一定能培養出自己的精壯隊伍來。河南大學學報編輯部在這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表率作用,它不但使自身的素質得到很大提高,出了眾多的科研成果,還為全國培養了數以百計的編輯學高層次人才。從作者角度來考察,學術期刊編輯部不應僅是一個工藝加工廠,它應積極參與學術研究,引導和培養自己的科學研究隊伍,這支隊伍壯大與否、水平的提高多大比重得益于編輯部的培養,這也是考察學術期刊的一項指標??傊?,培養人才情況的好壞應當是確定學術期刊級別的一項指標。
4.學術期刊訂數的多少,也是確立學術期刊級別的一項指標這里所說的訂數,既包括國內的,也包括國外的。在計算國外訂數時可以另加一個百分數(如100%或200%等),因為國外訂戶比國內訂戶更難征訂到。一般說來,除了極個別涉及特別偏僻學科的專業學術期刊之外,期刊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往往能通過訂數的多少體現出來,特別是同類型的學術期刊,這種比較更能說明問題。一個幾乎無人問津的學術期刊,很難說它有多高的學術價值,它的存在必要性難說,它的級別就更成問題了。
另外,學術期刊與“消費類”期刊不能簡單地按數字進行比較。就是發行量最大的《北京大學學報》也僅有1800份,學術期刊,尤其是大學學報,在經濟上無一例外全由國家賠本倒貼。需要指出的是,學術期刊的占有方式與通俗期刊的占有方式是不相同的,通俗期刊主要是訂閱,而學術期刊,尤其是學報,主要是借閱,即通過查找文獻索引檢索出所需資料的期刊,然后到圖書館或資料室借閱來完成的。還有一種情況是借閱學報的二次文獻、三次文獻,來完成閱讀。這就是說,學報的訂數遠遠小于其讀者人數,用訂數來評定它的效益是不公正的。
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
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系如下: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文廣局防汛抗旱預警級別工作細則
一、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各股室、下屬單位和文旅市場的汛期防范工作,預防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充分認識到汛期防汛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切實加強對汛期災害防范工作的組織領導,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汛期預警機制。
二、防汛領導小組
成立市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游局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局領導班子擔任,成員由局機關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由李冬同志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局應急工作小組的職責是決策和部署區文體廣旅的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局應急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援助有關事宜、疏散安置、災害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工作情況。
三、預警及預警機制
國家級別管轄制度現狀論文
「摘要」級別管轄制度是從縱向確定不同級別法院之間一審民事案件管轄權限的制度。由于現有的不完善,級別管轄無序的現象凸顯于司法實踐之中。級別管轄制度的最核心是劃分標準的確定性問題,解決此問題需以“爭議標的額為首要標準”代替傳統的案件性質、繁簡程度和范圍相結合的“三結合標準”,同時還要完善一些相關制度。
「關鍵詞」管轄;級別管轄;劃分標準
級別管轄制度的特點就是從人民法院系統的縱向方面來確定上下級法院之間對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它不涉及人民法院系統內部的橫向管轄權限與分工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通過第18、19、20、21條的規定確立了我國級別管轄的原則:民事一審案件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為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為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認為應當由其審理的案件。另外關于級別管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也進行了規定。但我國很多地方的法院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違反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關于級別管轄的規定而受理案件的現象,這造成了司法實踐中管轄上的無序和混亂,對司法公正的實現和當事人權利的維護產生了負面影響,并滋生了地方保護主義等現象。導致級別管轄無序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復雜的,但其中關于級別管轄的法律規定不完善即是其主要原因。下面將對我國級別管轄制度的現狀作如下,并提出完善該制度的建議。
一、我國級別管轄制度的現狀
級別管轄制度的最核心問題即為級別管轄權的劃分標準的確定性問題。我國并未以世界通行的爭議標的額作為確定級別管轄的標準,而是順應我國的傳統作法,實行的是案件性質、繁簡程度和影響范圍三結合的“三結合標準”。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司法實踐的,該標準在實施的過程中暴露出了諸多問題。
第一,我國各級別法院都享有民事案件的一審審判權,確定級別管轄的標準不確定。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四級兩審終審制,四級法院均享有一審案件的管轄權,而在大多數國家,對雙方當事人爭議的金額或者價額在一定限度以下,訴訟主體無特殊性,屬于一般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糾紛,原則上均由級別較低的法院管轄,如英國、德國、日本等,反之,分別由較高級法院管轄。〔1〕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如果“認為”某個案件“有重大影響”,就可行使一審管轄權。這種“認為有重大影響”,又應該有個“標準”,而作為標準應該是確定的,而不應當出現標準本身也需要以一定標準來加以確定,否則就沒有止境了,標準不成之為標準了。正是因為三結合標準的不確定,一些地方的法院隨意抬高一審案件審理級別,從而給較高級別的法院帶來了較重的審判任務,尤其是高級人民法院一審案件的增多,導致最高人民法院二審負擔較重。這與最高法院作為最高審判機關“指導監督、統一司法”的主要任務是不協調的。針對高級法院一審案件過多的現象,最高法院了[1999]11號《關于各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糾紛案件問題的通知》,通知對各高級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有了定額的要求,超過定額需要受理的,受理前須報最高法院批準,為此各省高級法院就規定了一審民事案件受理的數量限制,如:海南省高院每年的總數不得超過8件;青海、甘肅和內蒙古高院每年的總數不得超過5件。這種限制反過來也說明了“三結合標準”本身的不確定性,因為在一個高級法院管轄區域內不可能正好只有限定數額的“復雜、影響大”的案件,由于該標準的不確定和它的主觀隨意性,最高法院不堪重負,而不得不加以定額限制。另外,盡管立法規定最高法院享有民事案件的一審管轄權,但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行使過。
對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研究
內容提要:我國已發現未定級別的不可移動文物占文物總數的百分之八十。連云港市不可移動文物是我市優秀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我市社會生產力發展和社會生活狀況第一手資料,也是直接反映當時社會各方面的發展情況的具體體現。但由于數量較多,缺乏相應的保護措施,在當前城市建設中,各種破壞時有發生。因此,加強對我市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認真貫徹《文物保護法》的“十六”字方針及完成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現階段工作,是我市文物工作者的主要任務。
關鍵詞:文物調查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
我國已發現不可移動文物40余萬處,其中公布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近7萬處,未定級別的不可移動文物占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①由于未定級別的不可移動文物數量較多,缺乏相應的保護措施,在當前城市建設中,各種破壞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加強對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成為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認真貫徹《文物保護法》及推動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本文擬以連云港市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現狀為例,提出對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一些想法,敬請方家指正。
一、連云港市歷年發現的有代表性的未定級別不可移動文物的基本情況
城后土城遺址
城后土城遺址位于東??h白塔埠鎮城后村南首約一公里,四周為農田,呈正方形,面積約40000平方米。城墻高約4米,上窄下寬,呈梯形,上寬約2.5米,下寬約10米。南北正中各有5米寬的城門。據當地居民介紹城外原有壕溝,現已被填平,城址內東北部原有廟基,現不復存在,城址外西北100米處有一古墓墩。城后土城遺址自被發現以來,國家歷史博物館信立祥先生、南京博物館鄒厚本先生、浙江省紹興市文理學院考古與文物保護技術研究所所長張志立先生、紹興市博物館館長彭云先生多次考察城后土城遺址,并且在此采集到漢代陶器殘片、瓦片等遺物,據專家們初步判斷,認為城后土城遺址為一處漢代古城址。專家們認為,城后土城遺址雖然城廓不大,但輪廓之清楚,保存之完整,在目前連云港地區乃至蘇北魯南一帶所僅見。目前,由于城址內被城后村辟為村公共墓地,城墻外側又種上楊樹以防止水土流失,因此該城址城墻無人為破壞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