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3 13:48:20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解禁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化學解禁事件教學啟示
1“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的化學原理及其安全性分析
1.1“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的化學原理及其循環利用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石油化工的下游產品。石油化工企業首先以苯和乙烯為原料發生烷基化反應制得乙苯,然后再由乙苯催化脫氫得到苯乙烯。泡沫塑料餐具企業接著以石化行業生產的苯乙烯為原料開始生產,或者直接由下步的聚苯乙烯為原料開始生產。原料苯乙烯單體在引發劑作用下發生自由基聚合反應制得聚苯乙烯(PS)顆粒,經過脫水、洗滌和干燥后,加入發泡劑制得可發性聚苯乙烯(EPS),最后經過圓熟、成型和熟化等成型加工技術生產出“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其主要生產流程見圖1[5~7]。使用過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如果隨意丟棄,“白色污染”的慘劇將重演。而如果建立起有效的回收體制,強制回收,則可以實現廢棄餐具的循環利用,符合資源節約方向(見圖1)?!耙淮涡园l泡塑料餐具”主要有下列循環利用途徑[5,8~10]:①再生造粒:經分揀和清洗后,重新熔融法或溶劑法造粒,得到的聚苯乙烯再生料可以用于生產建材、保溫板、文具等產品;②直接利用:廢棄餐具經粉碎,摻入其他物料中制成輕質混凝土、仿木料、涂料、水包油乳液等;③改性利用:通過化學改性、共混改性或增強改性等制成離子交換樹脂、高抗沖擊聚苯乙烯(HIPS)材料等;④裂解回收:在無氧條件和高于330℃下裂解,可回收得到苯乙烯、苯、烷基苯等化工產品。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所有跟食品接觸的塑料制品必須使用“新料”,“再生料”不得再用于生產食品級的材料,所以要嚴控回收得到的聚苯乙烯再生料流向“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環節。
1.2“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性質、特點及安全性分析
因為缺乏對生產化學原理的了解,人們普遍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性質、特點一知半解,對其毒性問題憂心忡忡,誤解重重。下面,我們結合其生產原理(見圖1)分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2.1從合成原料分析
限售股解禁行為分析論文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相關理論綜述;重要股東二級市場減持與市場擴容;限售股股東減持的因素分析等進行講述,包括了股票內在價值理論、行為金融理論、限售股股東持股成本、限售股成本中包含有許多歷史成本因素、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成本是按照股票發行價計算、減持規模與解禁規模的相關性分析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限售股解禁股東減持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權分置改革的不斷深入,其所產生的問題和矛盾也伴隨著2008年股市的大幅下跌而被市場各界所關注,尤其是限售股解禁所帶來的大規模擴容被認為是市場運行的重要壓力。文章在對一段時期的限售股減持情況進行分析后,從持股成本的角度研究影響限售股股東減持的因素,將減持規模與解禁規模以及減持事件與指數收益等做了相關性分析,從而深入揭示限售股股東減持的內在原因。
一、引言
隨著2005年9月4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股權分置改革全面展開,并開始進入全流通時代。但同時股權分置改革所產生的問題和矛盾也伴隨著股市的大幅下跌而被市場各界所關注,尤其是限售股解禁所帶來的大規模擴容被認為是市場運行的重要壓力。限售股解禁后僅僅是擁有了流通權,形成了對市場的潛在供給,而真正對市場造成沖擊的則是限售股解禁后的減持行為。因此,有必要對限售股解禁后的減持狀況以及減持原因進行客觀的分析。
二、相關理論綜述
存款償付制度解禁及啟示論文
摘要:存款償付制度是日本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它的解禁是存款保險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金融體系結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實施體現了利益與風險的有機結合,促進一直處于制度性保護之下的金融事業進入以市場機制為先導的公平化、自由化和國際化的軌道。日本存款保險制度方面的演進與改革進展,對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具有深刻的啟發和借鑒意義。
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監管體系中的一項重要措施。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于1971年,它在建立金融安全體系以及銀行危機監管和處理銀行危機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2年日本在存款保險制度方面進行了重大的政策性調整,即處于凍結中的存款償付制度被解禁,以實施其“存款限額保護”政策。但是,原定于2003年4月起開始實施的定期存款以外的活期存款等流動性存款的解禁被推遲2年,改為2005年4月開始實施。揭示日本存款償付制度解禁的作用與效果以及全面解禁延期的決策因素,有助于準確地把握和理解日本的存款保險制度變革脈絡和趨勢,對我國今后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有著重要的參考和借鑒意義。
一、日本的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機構以及存款償付制度
日本存款保險制度是1971年依照《存款保險法》制定的。其運作主體是由政府、日本銀行、民間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的存款保險機構。日本存款保險制度的具體職責可概括為以下四點:一是建立金融安全體系,特別是銀行面臨破產時實施資金支援以及保險金賠付。二是充當金融整理財務經管人,經管破產銀行的管理業務和善后處理。三是指導和支援機構子公司及整理回收機構(RCC),使其完成從破產銀行接手的不良債權的回收、整理以及負責經辦原經營者的責任追究等事務。四是對健全銀行實施資金支援以及不良債權的收購和處理。
存款償付制度是存款保險制度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具體做法是銀行破產時由存款保險以支付保險金的形式限額償還存款。自1986年起存款償還保證最高金額為1000萬日元及其利息。泡沫經濟破裂后,金融機構破產頻出,金融業萎靡不振,金融危機蘊藏的潛在危險正在慢慢地呈現顯性表現,為維護金融秩序以至整個社會穩定,1996年6月至2002年3月凍結存款償還制度,實施存款全額保護。2002年4月開始分兩個階段實行解禁,恢復存款限額償還。第一階段: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對流動性存款以外存款實施限額賠付。第二階段:2003年4月起,除無息結算用存款外,全部執行限額賠付。由于種種原因。第二階段被推遲2年即2005年4月起執行。
二、日本存款償付制度解禁的目的和積極意義
小非解禁市場影響論文
今年,非流通股上市、配股再融資……一系列的消息沖擊著中國股市,使得這一段時間以來股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今年大小非解禁有兩個高峰時段:一個是2008年3月,已經解禁3000多億元。一個是2008年8月。大小非解禁后會掀起一陣拋售熱潮,市場資金壓力巨大。
根據中國證監會2005年9月4日頒布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規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這意味著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實施后12個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東所持股份,這就是“小非”的由來。有人講這稱為“后股改時代的到來”。但是小非解禁后到底會對市場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一、“小非”解禁后之利好
“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推進,使中國股市最艱難的日子過去了,最大的制度性障礙即將清除?!敝袊C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出席國際金融論壇時曾發出過這樣的感慨。全流通之后,市場走向利好是必然的。
股改的意義就在于,它解決了中國股市多年來糾纏不休的死結——國有股非流通的股權機制。充分的市場流動性使金融資產的市場定價和風險定價日趨合理化,有利于資源配置的有效發揮。股價由市場來決定,只有股本的增長與業績的增長同步的企業,才能得到市場的認可和考驗。
同時,多元化的投資渠道也將為國內外的投資者敞開,特別是股權分置改革后,外資可以借由資本市場自由進出,這會使中國股票市場一片生機盎然。QFII看準中國市場,爭相到境內投資,而投資者的多元化,使中國市場的投資者結構日趨合理,機構投資者日益成為市場的主體,有利于避免因小散戶的盲目跟風的不理性投資行為而帶來的市場劇烈波動,有利于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的運行。
行政許可體制價值
一行政許可的涵義
理論界關于行政許可的涵義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賦權說”——也稱“授益說”,指“行政機關根據個人、組織的申請,依法準許個人、組織從事某種活動的行政行為,通常是通過授予書面證書形式賦予個人、組織以某種權利能力,或確認具有某種資格?!?/p>
2、“解禁說”——指“行政機關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準許其從事為法律所一般禁止的某種活動而作出的書面、或口頭的行政處理決定?!奔础捌毡榻?,部分解禁”。
3、“確認說”——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其具有某種行為能力的活動。其性質是對相對人特殊主體資格的確認;其結果是使法律賦予相對人的權利得以實現?!?/p>
上述觀點都不完全正確。就“賦權說”而言,其概念本身的模糊性令人懷疑賦權的主體究竟是法律還是行政機關。但是從文字邏輯看應該是后者。行政機關賦予公民、法人權利,當然也能夠變更、剝奪之。這將產生危險的后果。換句話說,即使這里指的是法律授權,但行政權仍功不可沒,強大、積極、主動的行政權總會給人以施恩者的假象;另一方面,法律的滯后性和概括性將會給行政機關預設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如果缺乏監督和制約,將會最終導致行政的專橫。
深究行政許可的制度價值
行政許可制度作為公共行政管理手段之一已被現代國家廣泛使用。作為公共權力的運作方式之一,與行政命令、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相比,行政許可制度弱化了權力色彩,縮短了行政機關與相對人之間的距離,加強了彼此的相互溝通。近年來我國行政法學界積極地研究行政許可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行政許可法》即將出臺。本文擬就行政許可的涵義、性質、價值等方面作膚淺地探討。
一、行政許可的涵義
理論界關于行政許可的涵義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賦權說”——也稱“授益說”,指“行政機關根據個人、組織的申請,依法準許個人、組織從事某種活動的行政行為,通常是通過授予書面證書形式賦予個人、組織以某種權利能力,或確認具有某種資格?!?/p>
2、“解禁說”——指“行政機關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準許其從事為法律所一般禁止的某種活動而作出的書面、或口頭的行政處理決定。”即“普遍禁止,部分解禁”。
3、“確認說”——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其具有某種行為能力的活動。其性質是對相對人特殊主體資格的確認;其結果是使法律賦予相對人的權利得以實現?!?/p>
解除三角兼并對日本產生的影響和對策
摘要:在全球并購浪潮的席卷下,日本政府終于在2007年的5月1日解除了其沿用多年的三角并購禁令。此舉雖然突顯了日本政府想要引進外資、調整國內企業產能過剩問題的決心,但也反映了日本其他經濟團體對其產生效果的懷疑。在此,針對三角并購解禁對日本的影響以及對策進行詳細的分析。
關鍵詞:日本三角并購解禁
一、日本三角并購解禁的原因分析
所謂三角并購,通常是指某外國收購企業首先在東道國設立、組建一家全資子公司,然后通過這家全資子公司以母公司股票置換的方式并購東道國的目標企業,最終成為被收購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由于在其交易過程中涉及到三方,故被稱之為三角并購。此前,日本外資收購法并不允許外國企業直接收購日本國內企業,然而,自1997年5月1日起,經過日本政府的長期努力終于解除了旨在防止外國企業通過“三角并購”的形式對日本企業實施并購的禁令。解禁的因:相關數據表明,在日本只有11%的收購是來自外資公司并購本土公司的,而這一比例與亞太地區其他國家相比是最低的。高盛集團(GoldmanSachsGroup)策略師KathyMatsui在近期的一份并購報告中也指出:“現今應當加強日本企業的行業集中度,加快促進日本國內行業的整合,使建筑、化工、零售和餐飲等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得到緩解,提高公司的定價能力,擴大企業的盈利空間。”長久以來,歐美經濟界尤其是那些希望能夠以靈活的方式來實現支付收購的公司,一直強烈要求日本政府對三角并購實施解禁。因為這樣一來:外國公司可以免于使用大量的現金,被節省下來的現金既可以用來研發工作,又可以從事生產性活動;收購公司可以避免企業由于收購資金不足而向其他機構貸款所支付的高額利息;通過股票支付收購的方式還可以使那些股價與權益比高的外國公司從自己較高的股票價格上獲益。
二、三角并購解禁對日本的影響
(一)三角并購解禁對日本的積極影響
存款保險中存款償付制度研究論文
摘要:存款償付制度是日本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它的解禁是存款保險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金融體系結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實施體現了利益與風險的有機結合,促進一直處于制度性保護之下的金融事業進入以市場機制為先導的公平化、自由化和國際化的軌道。日本存款保險制度方面的演進與改革進展,對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具有深刻的啟發和借鑒意義。
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監管體系中的一項重要措施。日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于1971年,它在建立金融安全體系以及銀行危機監管和處理銀行危機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2002年日本在存款保險制度方面進行了重大的政策性調整,即處于凍結中的存款償付制度被解禁,以實施其“存款限額保護”政策。但是,原定于2003年4月起開始實施的定期存款以外的活期存款等流動性存款的解禁被推遲2年,改為2005年4月開始實施。揭示日本存款償付制度解禁的作用與效果以及全面解禁延期的決策因素,有助于準確地把握和理解日本的存款保險制度變革脈絡和趨勢,對我國今后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有著重要的參考和借鑒意義。
一、日本的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機構以及存款償付制度
日本存款保險制度是1971年依照《存款保險法》制定的。其運作主體是由政府、日本銀行、民間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的存款保險機構。日本存款保險制度的具體職責可概括為以下四點:一是建立金融安全體系,特別是銀行面臨破產時實施資金支援以及保險金賠付。二是充當金融整理財務經管人,經管破產銀行的管理業務和善后處理。三是指導和支援機構子公司及整理回收機構(RCC),使其完成從破產銀行接手的不良債權的回收、整理以及負責經辦原經營者的責任追究等事務。四是對健全銀行實施資金支援以及不良債權的收購和處理。
存款償付制度是存款保險制度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具體做法是銀行破產時由存款保險以支付保險金的形式限額償還存款。自1986年起存款償還保證最高金額為1000萬日元及其利息。泡沫經濟破裂后,金融機構破產頻出,金融業萎靡不振,金融危機蘊藏的潛在危險正在慢慢地呈現顯性表現,為維護金融秩序以至整個社會穩定,1996年6月至2002年3月凍結存款償還制度,實施存款全額保護。2002年4月開始分兩個階段實行解禁,恢復存款限額償還。第一階段: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對流動性存款以外存款實施限額賠付。第二階段:2003年4月起,除無息結算用存款外,全部執行限額賠付。由于種種原因。第二階段被推遲2年即2005年4月起執行。
二、日本存款償付制度解禁的目的和積極意義
股票市場矛盾化解論文
一、我國股票市場的主要矛盾
(一)市場化與政策市的矛盾
股市是市場經濟中最市場化的一個部分,按道理講,股市的發展方向應當是市場化,但在我國“政策市”這個概念自我國股市誕生以來就沒有下過歷史的舞臺?!罢呤小笔侵咐谜邅碛绊懝芍傅臐q跌,政策的操作和影響對象很明確,那就是股票指數。政策市在本質上是對現代市場經濟原則的違背。我國股市過去長期歷盡磨難,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行政權力對市場運行與發展的過分干預和控制。由于是“政策市”,在我國投資者往往熱衷于揣摩政策意圖甚至某個官員的講話,在股市低迷時更是將希望寄托在政府“救市”上,不僅造成政府壓力很大甚至難免顧此失彼,而且也扭曲了股票市場本身的運行軌跡和運行規律。
(二)大、小非解禁與穩定市場的矛盾
流通性是股票的基本特征之一,因此國外成熟股票市場都是全流通市場,但在我國,由于歷史的原因,卻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并存且同股不同權的現象。為了解決這一股權割裂的狀況,我國從2005年開始進行股改,非流通股股東(大、小非)通過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的對價換取幾年后股票進入二級市場流通的權利,即所謂的“限售股解禁”。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限售股解禁進入二級市場,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因為非流通股股東基本上是以一元面值購得股票,甚至其投資成本每股尚不足一元,而流通股東卻是以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溢價購得。如果非流通股一下子涌入二級市場,那股價一定會暴跌,非流通股股東套現獲得暴利,流通股持有人卻損失嚴重。
從去年10月份到今年6月,短短8個月的時間里我國股市暴跌了50%多,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來勢洶洶的大、小非解禁潮超出了市場的承受能力。大、小非過多參與二級市場,將會大大加劇股市的動蕩。因為大、小非關心的是以前1元錢甚至不到1元錢買的東西,現在增值為10元甚至更多,拋售就可以兌現巨額利潤,而不會去考慮自己行為的外部效應,不會去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會傷害到市場,傷害到市場上的其他投資者。[論*文*網LunWenNet*Com]
股票市場現狀分析論文
摘要:當前股票市場的持續走低,從年初的5000點一路下行到目前2200附近徘徊,認為是由于一系列的宏觀原因和微觀原因造成的,主要就是由股權分置改革造成的大小非解禁,石油價格上漲,通貨膨脹以及中國股市自身的弱點造成的。
關鍵詞:股權分置改革;石油價格;通貨膨脹
盡管影響中國股市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就目前來看越來越明顯的受到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
(1)股權分置改革,造成股票的供給大于需求。筆者把這個原因放在首位。股權分置是指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區分為非流通股(國有股和法人股)和流通股(社會公眾股)兩部分,導致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和同股不同利的這樣一種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股權分置是由諸多歷史原因造成的,是在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形成的特殊問題。20世紀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我國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了在證券市場籌集資金同時又不失去國有經濟的控股權,采取了增量發行股票的方式,即在原有的存量國有企業資產基礎上,再溢價增發一些股票,原有股票則變成非流通股,不能在證券交易所流通。這一制度在其后的新股發行與上市實踐中被固定下來,形成了我國股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并存的獨特格局。股權分置在證券市場成立之初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便利了企業在證券市場籌集巨額資金,有利于經濟增長,推動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由于大部分的股票為非流通股,企業可以以較高的溢價在一級市場發行股票,股票市場為上市公司提供了遞增的資金支持。從1991年的5億元到2005年的1883億元,15年共籌資9000億元,年均籌資600億元,其中通過一級市場發行籌資額占55%。正是這種強有力的資金支持,造就了一批像中石化、青島海爾、中興通訊這些業績突出、擴張迅速的行業巨人和科技精英,使之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中堅力量。但是股權分置也造成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利的弊端,影響制約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首先,股權分置造成了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東利益追求目標的差異。我國股市上有三分之二左右的股權不能流通,我國的證券市場流通股僅占全部股份的大約1/3的比例。大部分股票不能流通股權分置造成了流通股股東與非流通股東利益追求目標的差異。如在對股利政策的偏好上,兩者存在明顯的差異。截至2006年底,滬深兩市已完成或者進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301家,占應改革上市公司的97%,對應市值占比98%,未進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僅40家。股權分置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大小非拋賣壓力巨大。
從去年10月16日的6124.04點到今年4月17日的3180.20點,大盤下跌了47%。其原因有受外部經濟的影響,也有受市場本身供求因素的影響,其中大小非解禁上市流通成為股市動蕩的主要推動力,也成為市場最大的“空軍”。于是一些市場人士呼吁完善大小非解禁規則,甚至認為在“大小非”解禁規則沒有完善前,即使政府出臺救市政策,只會加速其減持步伐,使大盤雪上加霜。
自2005年開始啟動股權分置改革以來,有些限售期一般為股改之日起12個月之內不能減持的小非,從2006年下半年就開始減持了。不過那時候減持的小非數量少,加之當時市場行情不錯,一直到2007年上半年,解禁股對市場影響都不是很明顯。據統計數據顯示,從2006年至2007年4月1日,共有412家公司公告了減持行為。其中,減持股東原始股占公司總股本30%以上的有83家,10%-30%之間的有217家,在5%-10%之間的有215家。但到了今年,大小非解禁開始進入高峰期,據統計2008、2009、2010年將分別有1181.27億股、6637.42億股和1213.21億股非流通股解禁。這么大數量的非流通股解禁流通對市場的沖擊可想而知,市場對這些解禁的大小非有很大的承接壓力,隨著這些大小非大量的套現,有專家提醒要提高對此現象的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