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原則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8 09: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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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原則

民主集中制原則教學誤區

【摘要】民主集中制是《政治生活》第五課的教學難點。在以往的教學中,部分教師容易陷入一個誤區,即將民主集中制分解為民主制與集中制兩個部分來理解。筆者在本文中嘗試引入政治學界對民主集中制原則溯源的一些經典成果來糾正這個誤區。

【關鍵詞】民主集中制;教學;人民代表大會;政治生活

一、問題的提出:關于“三層兩面式”剖析法的疑惑

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和活動原則。作為必修2•政治生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一課的教學難點,多數教師習慣于在講解時將課本列舉的三層表現分解為民主和集中兩個方面:在人民與人大的關系上,人民民主選舉、代表民主決策體現民主;人大統一行使權力體現集中。在人大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選舉其他國家機關組成人員和其他國家機關各司其職體現民主;權力機關集中行使國家權力體現集中。在中央和地方關系上,地方充分發揮積極性體現民主,遵循中央的統一領導體現集中。然而,筆者認為,這樣的講解方式存在誤區:將民主集中制分為“民主”和“集中”兩個方面,似有將二者人為割裂之嫌,有悖于民主集中制原則的真諦。

二、問題的解決:社會主義民主的豐富形式

黨史專家、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先生曾在《民主集中制正誤》一文中指出:“長期以來在對民主集中制的解釋上,往往把它解釋成是‘民主(制)’和‘集中(制)’兩個實體構成的,然后再說它們是對立統一的或辯證統一的。這就有想當然地貼辯證法標簽之嫌?!卑凑胀踬F秀先生的考證,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與“集中”是“屬性”與“實體”的關系?!啊裰鞯摹@種屬性是內在地規定‘集中(制)’這一實體的性質的。具有了‘民主的’這種屬性、性質或規定性,‘集中(制)’就成為‘民主的集中制’;不具有或失去了‘民主的’這種屬性、性質或規定性,‘集中(制)’就不是或不再是‘民主的集中制’,而成為‘非民主的或專制的、官僚的集中(制)’”。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基礎的集中制?!盵1]不難看出,這個定義更強調集中制的民主屬性,也更符合人民代表大會的根本原則: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沒有民主的過程,就不可能有集中的意志。因此,在引導學生正確認識民主集中制時,可把民主集中制具體化為兩個過程,即在民主基礎上最后達到人民意志集中的過程和在業已形成的集中意志指導下進一步推進民主的過程:1.從人民與人大的關系看,直接的民主形式是選舉民主。這層關系的重點是強調國家權力機關的產生基礎,也即只有經過法定民主程序選舉產生的國家權力機關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也正是因為經由民主選舉產生,國家權力機關才必須堅持民主議事的方式,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離開了民主選舉這一過程,國家權力機關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所以,這層關系體現的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已故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劍先生特別指出:“民主的本意就是多數人的統治,少數人要服從多數人的意志,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的表現形式,而不是集中的表現形式”。[2]2.從人大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系看,直接的民主形式也是選舉民主。這層關系的重點是強調其他國家機關的產生基礎。其他國家機關由人大代表民主選舉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這體現了民主基礎上的集中;而“一府兩院”必須在全國人大制定的憲法法律框架內活動,其權力不能“越雷池一步”,則體現了在法律這一人民集中意志指導下的民主。3.從中央國家機構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看,直接的民主形式是分權民主。這層關系的重點是強調地方國家機關的活動基礎是遵循中央的統一領導,強調的是中央集權型的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比如上下級人大之間的關系是工作指導關系,地方人大的民主活動必須在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規指導下進行。因此這層關系主要體現了一種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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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民主集中制原則地位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馬克思恩格斯從未倡導過民主集中制原則。馬克思充分肯定的巴黎公社實行的,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議行合一。議行合一與民主集中制不是同一概念。列寧是在反對黨內小組主義和戰爭背景下強調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不能涵蓋憲法的全部內容,人民主權、基本人權、法治等憲法基本原則所決定,是憲法的具體原則。

「關鍵詞」民主集中制原則,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巴黎公社,議行合一,基本原則

長期以來,我國憲法學界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諸多錯誤認識。其一是誤把民主集中制原則當成憲法的基本原則;其二是誤認為馬克思恩格斯倡導民主集中制原則;其三是混淆議行合一制與民主集中制。這些錯誤認識不僅滯礙了憲法學,甚至也影響到憲法的權威。[①]因此,正確認識民主集中制原則,歸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憲法中的應有之位,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民主集中制”的由來

(一)“民主集中制”首先是作為列寧主義政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而出現的。

首先正式將民主集中制原則作為無產階級政黨組織與活動原則的是列寧領導的第三國際。共產國際章程第5條明確規定:“共產國際及其支部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來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1、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無論基層機關或最高機關都由選舉產生(由全體黨員大會、代表會議、代表大會和國際代表大會選舉);2、黨的機關定期向自己的選舉人報告工作;3、上級黨機關的決議,下級必須服從,保持嚴格的黨的紀律,共產國際及其機關以及黨的中央機關的決議必須立即執行”。[②]第3條的規定,明顯有別于第一國際章程,集中色彩較濃。這反映了列寧的黨建思想。早在1905年,列寧為了克服黨內的小組習氣,統一社會民主工黨的意志,就主張在社會民主工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們在自己的刊物上一面堅持黨內民主,但是,我們也從未反對黨內集中,我們主張民主集中制”。[③]在《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一文中,列寧提出了加入共產國際的19項條件,其中第13項要求:“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象軍事紀律那樣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一個有權威的機構。只有這樣,黨才能履行自己的義務。”[④]因此,列寧將民主集中制原則作為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主要基于兩個原因:一是為了克服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內的小組習氣,統一黨的意志。1904年,列寧在《進一步,退兩步》一文中說:“為了保證黨內團結,為了保證黨的工作的集中化,還需要有組織上的統一,而這種統一在一個多少超出了家庭式的小組范圍的黨里面,如果沒有正式規定的黨章,沒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沒有部分服從整體的原則,那簡直是不可想象的”。[⑤]二是共產國際建立之初,蘇俄處于內戰狀態,黨的中心任務是贏得戰爭,鞏固新生的蘇維埃政權。1919年7月,列寧在代表俄共(布)中央委員會致黨組織的信中號召:“首先而且主要是全體共產黨員、全體同情分子、全體正直的工農、全體蘇維埃工作人員,應按戰時要求緊張起來,把自己的工作、努力和關心盡量用來解決直接的戰爭任務,……。所有機關的全部工作都要適應于戰爭,按戰時要求加以改造”。[⑥]戰爭需要高度集中統一領導。所以列寧所提出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后布爾什維克)和共產國際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是特殊條件下的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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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憲法中地位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馬克思恩格斯從未倡導過民主集中制原則。馬克思充分肯定的巴黎公社實行的,不是民主集中制,而是議行合一。議行合一與民主集中制不是同一概念。列寧是在反對黨內小組主義和戰爭背景下強調民主集中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不能涵蓋憲法的全部內容,人民主權、基本人權、法治等憲法基本原則所決定,是憲法的具體原則。

「關鍵詞」民主集中制原則,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巴黎公社,議行合一,基本原則

長期以來,我國憲法學界對民主集中制原則有諸多錯誤認識。其一是誤把民主集中制原則當成憲法的基本原則;其二是誤認為馬克思恩格斯倡導民主集中制原則;其三是混淆議行合一制與民主集中制。這些錯誤認識不僅滯礙了憲法學,甚至也影響到憲法的權威。[①]因此,正確認識民主集中制原則,歸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憲法中的應有之位,就顯得十分重要。

一、“民主集中制”的由來

(一)“民主集中制”首先是作為列寧主義政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而出現的。

首先正式將民主集中制原則作為無產階級政黨組織與活動原則的是列寧領導的第三國際。共產國際章程第5條明確規定:“共產國際及其支部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來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1、黨的各級領導機關,無論基層機關或最高機關都由選舉產生(由全體黨員大會、代表會議、代表大會和國際代表大會選舉);2、黨的機關定期向自己的選舉人報告工作;3、上級黨機關的決議,下級必須服從,保持嚴格的黨的紀律,共產國際及其機關以及黨的中央機關的決議必須立即執行”。[②]第3條的規定,明顯有別于第一國際章程,集中色彩較濃。這反映了列寧的黨建思想。早在1905年,列寧為了克服黨內的小組習氣,統一社會民主工黨的意志,就主張在社會民主工黨內實行民主集中制?!拔覀冊谧约旱目锷弦幻鎴猿贮h內民主,但是,我們也從未反對黨內集中,我們主張民主集中制”。[③]在《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一文中,列寧提出了加入共產國際的19項條件,其中第13項要求:“加入共產國際的黨,應該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在目前激烈的國內戰爭時代,共產黨必須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組織起來,在黨內實行象軍事紀律那樣鐵的紀律,黨的中央機關必須擁有廣泛的權力,得到全體黨員的普遍信任,成為一個有權威的機構。只有這樣,黨才能履行自己的義務?!盵④]因此,列寧將民主集中制原則作為無產階級政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主要基于兩個原因:一是為了克服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內的小組習氣,統一黨的意志。1904年,列寧在《進一步,退兩步》一文中說:“為了保證黨內團結,為了保證黨的工作的集中化,還需要有組織上的統一,而這種統一在一個多少超出了家庭式的小組范圍的黨里面,如果沒有正式規定的黨章,沒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沒有部分服從整體的原則,那簡直是不可想象的”。[⑤]二是共產國際建立之初,蘇俄處于內戰狀態,黨的中心任務是贏得戰爭,鞏固新生的蘇維埃政權。1919年7月,列寧在代表俄共(布)中央委員會致黨組織的信中號召:“首先而且主要是全體共產黨員、全體同情分子、全體正直的工農、全體蘇維埃工作人員,應按戰時要求緊張起來,把自己的工作、努力和關心盡量用來解決直接的戰爭任務,……。所有機關的全部工作都要適應于戰爭,按戰時要求加以改造”。[⑥]戰爭需要高度集中統一領導。所以列寧所提出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后布爾什維克)和共產國際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是特殊條件下的黨的組織與活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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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模范遵守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組織生活中的運用和體現。這個制度正確規范了個人與組織、下級與上級、領導與群眾、紀律與自由、權力與監督的關系,有利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發生了失誤也能得到有效地糾正。黨的建設實踐證明,民主集中制是最科學、最合理、最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黨內生活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證。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進一步推進和擴大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途徑,也是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關鍵措施。

歷史經驗證明,什么時候比較好地堅持了民主集中制,黨的事業就興旺、就發展,就會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什么時候違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事業就遭受挫折、受到損害。程維高、李真等是我們黨內少數公然踐踏民主集中制的反面典型,他們的所作所為給我們提供了非常有說服力的反面教材。在一段時間里,程維高、李真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既破壞了黨內民主,又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突出表現在: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搞一言堂、家長制;以人劃線,搞小圈子,排斥打擊異己;不顧大局,無視紀律,自由主義嚴重。這些問題影響和危害極大,損害了黨的集體領導,削弱了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敗壞了干部隊伍的風氣,助長了消極腐敗現象,一些人的權力得不到監督和制約,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對出現的這些問題和造成的嚴重后果,我們必須給予高度的警惕。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切實增強民主集中制的觀念,高度重視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自覺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來規范自己的言行,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上級與下級、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防止個人專斷和各自為政,反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只有這樣才能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使黨充滿生機和活力。具體來說,我認為黨員領導干部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的關系,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力。必須堅持個人服從組織,自覺地把自己置于組織之中,在黨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必須擺正個人與組織的位置。每個領導干部都要自覺接受組織的監督、管理,按照組織原則辦事,不能搞特殊化、特權化,或凌駕于組織之上,或游離于組織之外。要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特別是要正確看待手中的權力,決不能“一朝權在手,便把利來謀”。要不斷加強黨性鍛煉,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決不能因為職位高、資歷老,就放松政治理論學習和世界觀改造。要模范地遵守廉潔自律的規定,不僅嚴格要求自己,而且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人員,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決不能放任和縱容。

(二)必須堅決服從組織決定。組織的決定既包括對單位重大問題所作的決議、決定,也包括對具體工作、具體問題所做出的決議、指示和規定。在組織決定或決策過程中,作為班子成員,可以各抒己見,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但決定一旦由黨組做出之后,必須保留自己的意見,無條件服從并貫徹落實。不能計較個人利害得失,或憑個人好惡有所取舍。

(三)正確對待個人工作成績和進步。個人的進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績離不開組織的培養、支持和幫助。沒有組織的支持、班子其他成員的配合以及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個人是不可能取得良好成績的。因此,要清醒的認識到個人進步的根源,不能居功自傲,把成績作為資本跟組織討價還價,拒絕組織的監督、管理。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決不能把自己置于監督之外,逃避監督、濫用權力。應作到成績越大,越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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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要從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抓起

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要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和增強團結為重點,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堅強集體”要實現這一目標和任務,就要從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一個關鍵問題,即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抓起。同志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曾指出“一個領導班子的狀況如何,同是否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有直接關系。有些領導班子存在不團結現象,原因很多,但帶共性的一條就是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搞少數人或個人說了算,把集體領導當陪襯,把集中討論當形式,或者遇事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同志這段論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說明了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本人通過學習十六大精神,并結合我們司法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具體實踐和個人感受,就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要從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抓起這個問題,談幾點粗淺的認識。

一、充分認識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極端重要性

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在民主基礎上集中和集中指導與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要求。在這個制度中,民主就是黨員和黨組織的意愿,主張的充分表達和積極性,創造性的充分發揮;集中就是全黨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動的一致。兩者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整體,民主是集中的基礎,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發展的必然要求,沒有集中,也實現不了真正的民主。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它有利于維護和鞏固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凝聚廣大黨員和群眾的智慧,充分發揮領導和群眾兩方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委(黨組)決策的正確執行,一旦工作中發生失誤也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糾正。只有堅持民主集中制,正確處理好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才能造成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我們黨只所以有力量始終保持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的一致,領導社會主義革命和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取得勝利,一條基本經驗就是在組織上堅持民主集中制。

鄧小平同志曾告誡全黨:民主集中制執行的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國家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是可以變質的。干部可以變質,個人也可以變質,從一些社會主義執政黨的命運看,這的確不是危言聳聽。因此近十幾年來,黨中央在不斷總結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建設的經驗時,始終把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黨的十六大再次強調“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并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近年來,我們司法行政系統黨組、各級黨委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情況總體是好的,是取得明顯成效的。各級領導的思想認識在逐步提高,有關制度在不斷健全,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不斷加強。但也存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結合上處理不很好,集體領導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有時對哪些該講民主、哪些該講集中兩者有機統一把握的不準,調查研究不深,民主集中制相關的制度還不細,上級對下級組織貫徹民主集中制情況的檢查、指導、監督還需加強等。因此,我們必須要從十六大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要求出發,從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發,不斷進行民主集中制的再學習,再教育,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著力解決好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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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民主比民主集中制更根本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根本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而黨的十六大報告曾明確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這一重要論斷,黨的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那么,應如何認識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之間的關系呢?由于重民主集中制而輕黨內民主的傾向在我們黨內長期存在,這就導致在二者關系上的一些認識誤區:

把民主集中制等同于黨內民主、甚至認為高于黨內民主的有之;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來沖淡甚至代替發展黨內民主的亦有之;而最具代表性的則是把“黨內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混為一談、進而把黨內民主簡單歸結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分。這種觀點認為:所謂民主集中制,就是先民主、后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領導干部和群眾的關系上,強調先群眾民主,后領導集中;二是在黨委會內部的關系上,強調先委員民主,后書記集中。這就把“民主”和“集中”的關系看成是一前一后兩個階段的關系,把民主集中制變成了“群眾民主,領導集中”、“委員民主,書記集中”一前一后兩個過程的機械相加,從而使領導者和書記個人成了“集中”的主體,其個人意志成為統一意志。

正因為如此,“實行民主是為了集中,集中是目的,民主只是手段”、“既是手段,就表明民主的從屬地位,就表明集中高于民主;為了集中,就可以拋開甚至犧牲民主”等模糊和錯誤認識就出現了。這些認識割裂了民主集中制中“民主”與“集中”內在有機的聯系,并且由于把領導者個人和書記個人看成是“集中”的主體而極易導致民主集中制扭曲變形為個人集權制。同時,這些認識又把“民主集中制的民主”等同于“黨內民主”,進而把“黨內民主”看作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部分,也就是說,民主集中制的一半是民主,而另一半是集中。這種看法相當普遍。這就帶來了不適當地夸大民主集中制的作用,相應地貶低黨內民主的作用的問題,導致了民主集中制功能的泛化,使得民主集中制的地位高于黨內民主了。

事實上,黨內民主與民主集中制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個概念。

首先,從二者的區別來看:第一,二者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范疇。黨內民主是政治原則,屬于政治范疇,它與黨的性質緊密相連。十六大報告提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就是從政治上說的,它表明我們黨是一個民主性質的政黨。而民主集中制從建黨開始就一直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屬于組織范疇。第二,二者由于屬于不同的范疇,因而在黨內生活中處于不同的層次,占有不同的地位。黨內民主作為政治原則,它表明全體黨員是黨的主人,也表明黨員之間是平等的同志式的關系,而這些歸根到底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是建黨的根本原則,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和改變。而作為組織原則的民主集中制,歸根到底由政治原則決定并為其服務。它的主要功能是:在黨內民主的基礎上,通過民主與集中的有機結合,來建構黨的組織體系和權力體系,來規范黨的組織活動和權力運作。因此,黨內民主這一政治原則要比民主集中制這一組織原則更根本,處于更高層次和更高地位。

其次,從二者的聯系來看,第一,黨內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前提。任何政黨組織,只有它在政治上是民主的,它在組織上才需要也才可能實行民主集中制。我們黨在組織原則上必須也只能選擇民主集中制,而絕不允許搞專制集中制,歸根到底在于黨的民主性質的內在要求;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會扭曲變形,歸根到底也在于黨內民主原則遭到破壞。第二,民主集中制是黨內民主在組織原則上的體現和保證。把民主集中制凌駕于黨內民主之上,或把兩者完全對立起來,或把黨內民主簡單歸結為民主集中制的一部分,都是不符合兩者的真實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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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建設思考

民主集中制是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的重要原則。中國共產黨一開始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組織起來并進行活動的。在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中,中國共產黨人以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為指導,不斷豐富和發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論。在這方面,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把繼承、堅持同發展、創新辯證地統一起來,對在改革開放條件下如何加強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設進行了新的思考和實踐,作出了特殊的貢獻。

一、明確提出了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思想

列寧是明確提出"民主集中制"的第一人。1906年3月20日,列寧在為社會民主工黨擬定的一份策略綱領中提出:"黨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是現在一致公認的原則"。中國共產黨把民主集中制作為一種組織制度是從1927年6月政治局會議開始的。這次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案》第12條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遵義會議后,以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對民主集中制建設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理論探討,初步論述了民主和集中的關系,提出了"四個服從"的組織紀律,在民主集中制建設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晚年的逐步偏離了民主集中制建設的正確軌道,特別是在""中,這一原則遭到了極大破壞。

鑒于黨的歷史上民主集中制遭到嚴重破壞給黨和國家造成巨大災難的沉痛教訓,也鑒于改革開放的新情況、新問題,鄧小平指出能否堅持民主集中制,關系到黨的事業的興衰成敗和前途命運,并反復要求全黨要恢復、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在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就指出"解放思想,開動腦筋,一個十分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真正實行無產階級的民主集中制。我們需要統一的領導,但是必須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確的集中。"(《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44頁)在對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認識上,鄧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黨是可以變質的,國家也是可以變質的,社會主義也是可以變質的,干部也是可以變質的,個人也是可以變質的。"(《鄧小平文選》第1卷,第303頁),把民主集中制能否得到貫徹執行提到有關黨和國家前途和命運的高度來認識。在闡述民主集中制的地位和作用時,鄧小平強調民主集中制是社會主義制度一個不可分的組成部分,不能丟掉我們制度的優越性,從而揭示了民主集中制對社會主義制度所具有的根本意義。當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時,鄧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10頁)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國際風云變幻,要不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問題尖銳地提到中國共產黨面前。對此,鄧小平堅定地回答"民主集中制是黨和國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們傳統的制度。堅持這個傳統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來,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關系我們黨和國家命運的事情。凡是違反這個制度的,都要糾正過來。"鄧小平同志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和黨內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了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基本要求,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

二、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學內涵

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開展活動的,但是在建黨的最初年代里,黨對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不夠,對民主集中制的理論知之不多,執行起來也不自覺。在黨的歷史上,陳獨秀和王明把集中推向極端,壓制黨內民主,實行"一言堂"和"家長制",致使黨的事業遭受了重大挫折。"左傾"錯誤結束后,黨內民主集中制有了較大發展,黨對民主集中制的科學內涵的理解也日益深入。同志指出"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否定另一個側面。"(《著作選讀》下冊第762頁)1945年七大通過的黨章,把民主集中制概括為"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領導下的民主",標志著我們黨對民主集中制科學內涵的認識有了突破。然而從1957年底至結束,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逐漸不正常,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等現象不斷滋長,黨的民主集制原則偏離了正確的軌道。對此,鄧小平深刻地指出:"在過去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民主集中制沒有真正實行,離開民主講集中,民主太少。"(《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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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落實三個代表要求

認真落實三個代表要求,堅持和貫徹好民主集中制◎石常君黨委在處級領導班子中集中開展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活動,這是繼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活動之后進一步拓深集中學習教育范圍,健全黨內政治生活,提高處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的一項重大舉措。我們基層黨員干部表示衷心擁護。按照黨委部署,我們認真學習了黨章、黨內有關規章制度和十六大精神,學習了、鄧小平、關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論述和總書記在河北考察工作時的重要講話,學習了省委六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等,進一步提高了在新形勢下對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為查擺問題做好了思想準備。通過聯系思想、工作實際,我們對近幾年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認真進行了回顧總結,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通過自己找、同志幫,特別是經過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切實解決了認識上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達到了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共同提高的目的。

一、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組織生活中的運用和體現。黨的建設實踐證明,民主集中制是最科學、最合理、最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黨內生活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證。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進一步推進和擴大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途徑,也是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關鍵措施。歷史經驗證明,什么時候比較好地堅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事業就興旺、就發展,就會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什么時候違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事業就遭受挫折、受到損害。當前,從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現狀看,的確存在不少問題,有的甚至還很尖銳。比如有的單位在執行民主集中制過程中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單位對學院黨委和上級決策執行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單位民主集中制制度籠統,操作性不強,程序倒錯,運行機制紊亂;有的單位把集體討論當形式、作陪襯,或遇事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有的單位處理黨內事務中尊重黨員意志不夠,基層一般黨員、教師、干部、職工對黨的領導機關、領導干部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有的單位領導班子內部,重大問題決策和工作人員的人事安排,雖然程序表面上完整無缺,但并不都能真正體現集體領導,家長制現象和個人說了算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這種狀況,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同黨內日益增長的民主要求是不相適應的。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堅決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只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才能統一認識,統一步調。上述問題的存在,歸結起來就是黨內民主意識還不濃,機制還不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優越性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必須切實增強民主集中制的觀念,高度重視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特別是加強黨內民主機制的建設,才能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使黨充滿生機和活力。

二、從程維高、李真等反面典型看堅持和貫徹好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義

河北在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嚴重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案例,程維高、李真等是我們黨內少數公然踐踏民主集中制的反面典型,他們的所作所為給我們提供了非常有說服力的反面教材。在一段時間里,程維高、李真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既破壞了黨內民主,又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突出表現在: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搞一言堂、家長制;以人劃線,搞小圈子,排斥打擊異己;不顧大局,無視紀律,自由主義嚴重。這些問題影響和危害極大,損害了黨的集體領導,削弱了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敗壞了干部隊伍的風氣,助長了消極腐敗現象,一些人的權力得不到監督和制約,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對出現的這些問題和造成的嚴重后果,我們必須給予高度的警惕。民主集中制在黨的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我們黨根本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實現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和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我們不斷提高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提高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這對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無論是河北貫徹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歷史教訓,還是面臨的現實問題,都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省委關于“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的要求,就是針對我省歷史上民主集中制一度遭到破壞的沉痛教訓提出的,就是為了更好地完成我們所肩負的新的任務提出的。黨的十六大規劃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省委六屆三次全會提出了“三步走、翻兩番”的奮斗目標。我們要開創河北工作新局面,繪就河北發展新一頁,必須始終高揚“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的主旋律。風氣正不正、團結好不好、發展快不快,關鍵在領導班子,關鍵在能不能把民主集中制貫徹好。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我們務必從程維高所犯錯誤中認真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做到警鐘長鳴。要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特別是要正確看待手中的權力,決不能把它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要不斷加強黨性鍛煉,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決不能因為職位高、資歷老,就放松政治理論學習和世界觀改造。要模范地遵守廉潔自律的規定,不僅嚴格要求自己,而且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人員,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決不能放任和縱容。要始終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堅持黨的集體領導,對重要決策和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決定,決不能自以為是、獨斷專行、搞一言堂。他強調,每一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決不能把自己置于監督之外,逃避監督、濫用權力。程維高曾擔任河北省省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重要領導職務,本應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放松了思想改造,個人主義惡性膨脹,自恃位高權重,目無黨紀,獨斷專行,最終走上了嚴重違紀的道路,辜負了黨組織和河北人民的期望,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害,教訓十分深刻。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應該從程維高所犯嚴重錯誤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公務員之家:

三、立足本職工作,搞好民主集中制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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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代表堅持做好民主集中制

黨委在處級領導班子中集中開展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活動,這是繼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活動之后進一步拓深集中學習教育范圍,健全黨內政治生活,提高處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的一項重大舉措。我們基層黨員干部表示衷心擁護。按照黨委部署,我們認真學習了黨章、黨內有關規章制度和十六大精神,學習了、鄧小平、關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論述和總書記在考察工作時的重要講話,學習了省委六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等,進一步提高了在新形勢下對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為查擺問題做好了思想準備。通過聯系思想、工作實際,我們對近幾年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認真進行了回顧總結,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通過自己找、同志幫,特別是經過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切實解決了認識上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達到了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共同提高的目的。

一、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組織生活中的運用和體現。黨的建設實踐證明,民主集中制是最科學、最合理、最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黨內生活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證。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進一步推進和擴大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根本途徑,也是按照"三個代表"要求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關鍵措施。歷史經驗證明,什么時候比較好地堅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事業就興旺、就發展,就會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什么時候違背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黨的事業就遭受挫折、受到損害。

當前,從堅持民主集中制的現狀看,的確存在不少問題,有的甚至還很尖銳。比如有的單位在執行民主集中制過程中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單位對學院黨委和上級決策執行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單位民主集中制制度籠統,操作性不強,程序倒錯,運行機制紊亂;有的單位把集體討論當形式、作陪襯,或遇事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有的單位處理黨內事務中尊重黨員意志不夠,基層一般黨員、教師、干部、職工對黨的領導機關、領導干部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督;有的單位領導班子內部,重大問題決策和工作人員的人事安排,雖然程序表面上完整無缺,但并不都能真正體現集體領導,家長制現象和個人說了算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這種狀況,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同黨內日益增長的民主要求是不相適應的。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堅決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只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才能統一認識,統一步調。上述問題的存在,歸結起來就是黨內民主意識還不濃,機制還不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優越性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因此,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必須切實增強民主集中制的觀念,高度重視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擴大黨內民主,特別是加強黨內民主機制的建設,才能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使黨充滿生機和活力。

二、從程維高、李真等反面典型看堅持和貫徹好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義

在歷史上曾經出現過嚴重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案例,等是我們黨內少數公然踐踏民主集中制的反面典型,他們的所作所為給我們提供了非常有說服力的反面教材。在一段時間里,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既破壞了黨內民主,又破壞了黨的集中統一,突出表現在: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搞一言堂、家長制;以人劃線,搞小圈子,排斥打擊異己;不顧大局,無視紀律,自由主義嚴重。這些問題影響和危害極大,損害了黨的集體領導,削弱了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敗壞了干部隊伍的風氣,助長了消極腐敗現象,一些人的權力得不到監督和制約,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對出現的這些問題和造成的嚴重后果,我們必須給予高度的警惕。民主集中制在黨的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我們黨根本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也是實現黨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和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我們不斷提高執政水平和領導水平,提高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這對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無論是河北貫徹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歷史教訓,還是面臨的現實問題,都要求我們必須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省委關于“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的要求,就是針對我省歷史上民主集中制一度遭到破壞的沉痛教訓提出的,就是為了更好地完成我們所肩負的新的任務提出的。黨的十六大規劃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藍圖,省委六屆三次全會提出了“三步走、翻兩番”的奮斗目標。我們要開創河北工作新局面,繪就河北發展新一頁,必須始終高揚“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的主旋律。風氣正不正、團結好不好、發展快不快,關鍵在領導班子,關鍵在能不能把民主集中制貫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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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省直機關黨的民主集中制建設的報告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總書記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強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民主集中制不僅不能削弱,而且必須完善和發展。”在新形勢下,完善和發展民主集中制,對于加強海南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與時俱進,建設和諧海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義及其歷史發展

所謂民主集中制,就是指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是黨的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在黨的組織原則和政治制度上的集中體現。民主集中制既是我們黨的基本組織原則和制度,也是我們黨的基本的政治原則和制度,我們黨就是按照這一原則和制度實施領導和開展工作的,也是按照這一原則和制度組織和發展壯大起來的。

民主集中制,并不是自古以來就有的,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經歷了從自由解放發展到民主自由,再從民主自由到高度民主集中的歷史進程。在原始社會,沒有剝削,沒有壓迫,人們彼此之間過著平等的生活,人與人的關系貧乏而又單調,人們過著近似于動物式的生活,人的自由受到自然力嚴重束縛,實質上是極不自由的表現。奴隸社會代替原始社會,人類從此進入階級社會,這是歷史的一大進步,人從自然力中爭得了一定的自由,而且表現在人們在很大程度上擺脫了野蠻狀態。但是奴隸主對奴隸的剝削壓迫是殘酷的,奴隸連最起碼的人身自由都沒有,可以被奴隸主當牲口一樣地買賣。封建社會代替奴隸社會,使歷史發展進程又獲得重大進步。這種進步不僅表現在生產力的發展上,而且表現在人們的社會關系中。農民同“會說話的工具”的奴隸相比總算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但是封建社會的農民對地主仍然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關系,受著經濟的和超經濟的殘酷剝削,終日被束縛在土地上辛勤耕耘但所得無幾,他們的這種自由和解放是極其有限的。資本主義社會代替封建社會,使人類的解放和自由獲得了全面發展,它不僅使人們對自然力爭得了更大的自由,而且也加速了人從社會關系中解放出來的進程。人的權利得到了一定的尊重,無產者出賣勞動力和資本家購買勞動力是雙方自愿的平等交易,在這點上雙方是自由的。盡管這種平等和自由,是建立在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殘酷剝削工人基礎之上,但它說明了社會更替使人類獲得了更多的自由。

在整個人類解放的過程中,從自然力控制下獲得解放是人解放的基礎,思想解放是人解放的前提,從社會關系的壓迫下解放才是人解放的根本。自然和社會對人的壓迫與束縛,必然伴隨著反映在思想上的禁錮與奴役。種種陳舊思想觀念猶如精神枷鎖,統治著人們的頭腦。隨著人們從自然和社會中的解放,特別是隨著各個歷史時代人類精神文明的發展,科學日益戰勝愚昧、偏見,人們的精神世界得到不斷豐富和發展。人類征服自然的斗爭總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進行的,社會關系制約著人們征服自然的程度和效果。人們只有成為自己社會關系的主人,才能成為自然界的主人,從而實現思想上的徹底解放,獲得對于社會關系和自然關系的意志自由,成為精神上自由的人。有了自由才能有民主,沒有自由就沒有實現民主的可能。人從社會關系中解放出來獲得了自由,并不意味著就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它總是伴隨著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而存在發展的。從民主自由到民主集中,都是通過人的價值來實現的。人的價值就整個人類來講,就是人類對世界的改造及其成果能滿足人類自身需要的程度和狀況;就個人來講,則是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以及個人對集體、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以同志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運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結合中國革命的實際,在抗日戰爭時期,首先在黨內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并迅速在各抗日根據地推廣。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從戰爭年代打敗日本軍國主義,打敗蔣家王朝,推翻三座大山,到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再從“一窮二白”的新中國到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一條最基本的歷史經驗,就是不但充分發揚了民主,而且建立和實行了民主集中制。

二、省直機關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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