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2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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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

農民合作社調研報告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開始正式施行,對于促進農業經濟實現標準化生產、專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從稅收角度探討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會發展的現狀及對政策需求。

一、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會發展現狀

據統計,目前,我省已有1200多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到工商部門進行了注冊登記,成員總數達12409個,出資總額為50510.43萬元,主要集中在蘇北和蘇中地區,蘇南較少。蘇北地區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678家,占總數的56.5%;蘇中地區396家,占總數的33%;蘇南地區126家,占總數的10.5%。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只占了總戶數的10.8%;成員總數在50人以上的只有31家,占已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的2.6%。合作社的成員大多采取了貨幣出資的方式,貨幣出資占出資總額的比例高達81.8%。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絕大多數是從事農業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銷售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而從事農產品加工的有20家,為成員運輸農產品的有6家,提供農產品貯藏服務的有17家。

以上數據表明目前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的層次還局限在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技術指導和產品銷售等領域,在加工、儲存、運輸上的合作還沒有全面展開,只局限于做初級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還沒有能力拉長產業鏈,走深加工增值的道路。這需要從政策、資金等各方面包括出臺稅收政策扶持我省合作社不斷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解決農民進入市場難的問題等方面的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稅收管理情況分析

東??h作為農業大縣,目前共有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協會)62個,吸納社員(會員)2萬多人,其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基本上代表了我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水平。我們通過深入調研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從政策等方面加以扶持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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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實踐與探索

摘要:農民合作社將農民群體帶入到當前市場中,并使其成為市場的發展主體之一,切實地推動了農村集體經濟的飛速發展。政府也積極地給予農民合作社支持,提升其發展速度,進而幫助農民增加收入。進入到新時期,農民合作社也受到一些新的阻礙因素的影響。本文針對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問題展開全面分析,包括其現有發展情況、列舉案例進行說明、確定影響發展的問題,最后提出適合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建議。

關鍵詞:香格里拉市;農民合作社;實踐;探索

香格里拉市下轄11個鄉鎮,62個行政村,669個村民小組,2018年底有農戶28852戶,農業人口123820人,農民人均純收入8681元。截至2019年6月,全市工商注冊農民合作社數有1256個,逐級上報審核通過被評為國家級示范社3個,農業部評為加工示范社1個,省級示范社12個,州、縣級示范社16個。涉及種植、養殖、農機服務、運輸等一二三產業,合作社的發展為農民帶來切實利益,增加了農民收入,帶動了香格里拉市農村經濟的發展

1典型類型

在合作社的實踐中,涌現出了一批典型的合作社,歸納起來大致有4種。1.1龍頭企業帶動型。龍頭企業帶動型以龍頭企業作為依托主體形成基地,農民通過會員的身份加入基地,企業將銷售服務、信息與技術提供給會員,而農民會員負責供給高質量原材料,兩者之間的關系是產銷合作。例如:香格里拉市大球蓋菇羊肚菌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即是以”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模式運作。合作社引進了大球蓋菇桑田間套作種植技術,切實地為種桑養蠶農戶找到了一條桑田間套作大球蓋菇經濟增收的路子,使之成為了上江鄉良美村產業結構調整中頗具成效的一朵奇葩。截至2019年,種植桑園68.67hm2,新增19.07hm2;食用菌大棚3000m2,生產食用菌金耳菌袋30萬袋,種植大球蓋菇0.53hm2,金耳產出12t,收入60萬元,大球蓋菇產出23t,收入34.5萬元;銷售蠶絲被1800床,收入380萬元;開展實用技術指導133戶,實用技術培訓484人次,帶動153戶(其中精準戶36戶)。先后被評為“云南省省級示范社”和“農業部加工示范社”稱號,有力形成了當地的特色名優。1.2聯合帶動型。聯合帶動型是資本聯合、土地聯合和勞動聯合充分融合,并按股分紅與按勞分配聯合農戶。例如:香格里拉市忠浩野生中藥材種植專業合作社,合作社實行“公司+合作社+農戶”的形式,以600元/667m2轉租農民土地,雇傭合作社成員勞動力還可以帶動一部分當地農民種植。種植環節中統一農機服務、提供種苗、化肥、技術等服務,公司對中藥材統一回收,進行初加工和銷售。合作社發展高寒藏區中藥材經濟,進行種植野生麻花秦艽、重樓、云木香、金鐵鎖、附子等中藥材試驗示范工作。2019年完成推廣種植面積達120hm2,涉及農戶達680戶,其中社員戶268戶。合作社在區域內帶動農戶數達690戶,3450人,輻射建檔立卡戶30戶、138人,非建檔立卡戶660戶、3312人。合作社固定職工25人(含2人精準扶貧戶,每人每月發放工資2500元,人均年收入30000元),為周邊農戶提供1萬個季度性用工機會,每個工100元,可為周邊農戶增加收入達100萬元。由于合作社的帶動作用大、輻射面廣,2015年獲得“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稱號。1.3專業技術型合作社。從事專項農產品加工、銷售與生產的農民在自愿互利的基本原則之下,借助技術與產品形成合作社。例如:香格里拉縣洛吉鄉綠生干果種植專業合作社,是洛吉鄉目前唯一一家集生產統籌管理、科技培訓服務培訓,產品收購加工、銷售為一體的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經營經濟作物種植、加工、銷售等。合作社成立以來實行“合作社+基地+農戶”模式運作。2019年合作社實現核桃初加工90t,50t銷往廣州、40t銷往自貢,實現凈收入20多萬元。有效增加合作社成員的收入,并帶動周邊農戶增收。2011年,合作社獲得香格里拉縣“十一五”期間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先進集體稱號;2015年獲得“農民專業合作社國家級示范社”稱號。1.4能人帶動型合作社。在某地區中有專門從事某一類農產品的經營能人或者專業大戶借助自身具有的購銷、經營與生產等方面優勢建設合作社。例如:東旺銫曲種養殖農民合作社,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貧困戶”的經營模式,通過社員搞經營、合作社搞服務、企業做市場的現代農業綜合體,引導農民致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發揮基地在當地農戶的示范帶頭作用。企業與農戶共同發展,積極為東旺鄉30多個精準扶貧戶免費提供雞苗,為農戶低價提供雞苗并免費提供養殖和防疫技術及原生態東旺藏雞專用小雞料,并與農戶簽訂回收合同,目前新聯村實現了全覆蓋飼養。合作社生產的“銫曲莊園”牌石磨糌粑、黑麥面粉、全麥面粉,養殖的“東旺蔵雞”牌藏雞和藏雞蛋集綠色、有機、無公害于一身。2019年全年實現營業額480萬元,凈收入達110萬元。合作社先后被評為“云南省省級示范社”和“國家級示范社”稱號。

2存在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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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度

我國農村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獲得了生產經營自主權,成為獨立的財產主體和市場主體,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弱點也逐漸顯現。如何提高家庭經營抗御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能力,是我國加快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廣大農民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創辦了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內的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據統計,截至*年年底,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總數超過十五萬個,它提高了農業生產經營和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組織載體。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困難,迫切需要國家采取法律和政策措施加以解決。

黨的**指出:支持農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則,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也明確提出,要“積極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加快立法進程”。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法列入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負責起草。經過常委會會議三次審議,*年10月31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將于*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調整范圍

法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定義作了界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服務內容是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這個定義,考慮了近年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業產業化過程中發展的現實情況,強調以農產品或者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為紐帶,同時借鑒了國際上關于合作社定義和基本原則的論述。具體內容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由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民組成。本法規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區別于傳統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完全不同于50年代的。它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農民自發組織起來的新型合作社。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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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發展現狀思考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全鎮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特點;當前我鎮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截止2009年4月底,全鎮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共5家,比去年新增1家,入社農戶348戶,帶動農戶2190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我鎮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已邁出實質性的步伐,但是與先進地區相比,與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廣大農民群眾的要求相比,我鎮還存在較大差距、為了進一步引導和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快速發展,下一階段應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具體工作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近年來,××縣××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培育和發展,將其作為創新農村經營體制、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推進新農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載體和抓手。特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自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引導和促進了全鎮農民專業合作社步入發展的快車道。

一、全鎮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特點

截止2009年4月底,全鎮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共5家,比去年新增1家,入社農戶348戶,帶動農戶2190戶。

(1)分布:官渡辦事處1家、楠木辦事處3家、碾坪辦事處1家。

(2)按行業和產業分布:柑桔類(包括蜜桔、椪柑、臍橙、桃葉橙、甜柚)合作社共1家,畜禽養殖類合作社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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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農民合作社的政策選擇綜述

摘要:農民專業合作社僅憑自身力量進入市場進行平等競爭是很困難的,它需要政府的扶持。從我國現階段的實際出發,政府應從財政、信貸、稅收、保險、教育、立法、防范干預等方面著手,做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工作。

關鍵詞: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制約因素扶持

一、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面臨的制約

自18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確認“羅虛代爾原則”以來,國際合作社運動經歷了162年發展并已經走向突破性轉型,在北美、歐洲業已出現了與普通股份制企業更為接近的“新一代合作社”。我國現處于合作社發展初級階段,同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社相比,在服務功能、組織規范、經濟實力、社會地位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面對這一差距,與世界先進的農業合作社處在同一世界貿易體系之中,沒有政府的支持很難有力地參與世界競爭,而且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實發展仍面臨較多的約束。

(一)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外部制約因素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外部制約有:①專項法律缺位,配套法律建設需要跟進。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剛剛,在完成合作社的綜合立法基礎上構建合作社法群,對不同的合作社、不同的運行模式與環節分別立法規制,以及完成民法、商法內容中關于合作社內容的附屬法律條款,對合作社運行中的銷售、貸款、審計監督、賦稅等問題的具體規范,還有許多問題需要探索。②政府扶持不利。有的政府服務意識淡漠,坐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而不引導、不規范;有的政府著重于在形式上組織合作社,不能幫助合作社解決資金、人才、技術、項目等實際問題;有的政府急于改變農民境遇,工作中情緒激進、干預過多;導致了政府扶持的虛位、錯位、越位。③合作的文化基礎薄弱。由于缺少合作的文化傳統,特別是我國農民長期承受不公平的文化資源配置,使農民整體文化素質偏低而目前的合作教育培訓還不能普及。④農業風險保護滯后。我國農村面積廣大,災害損失每年都有發生,農業保險薄弱,至今還沒有開設鮮活農產品保險品種,導致合作社無法從外界獲得幫助來規避風險,也因為獨立承擔風險而阻礙了投資力度和規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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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發展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意義

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創新農村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實現小生產與大市場的有效對接,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保護農民利益;有利于農村資源和生產要素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整體素質;有利于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進一步強化“統”功能,解決一家一戶想辦而辦不了辦不好的事情,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有利于推進農業產業化、標準化和國際化進程,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近幾年來,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較快,但從總體情況來看,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目前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這與發展現代農業,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戰略要求不相適應,因此,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農業農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明確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民自愿為前提,以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為依托,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強化政策扶持,優化配套服務,完善運行機制,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得動搖農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不得改變農民財產的所有權。二是堅持“民辦、民管、民收益”以農民為主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實行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三是堅持以增加農民收入為宗旨。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種經濟組織,其主要任務是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并在實現全體成員利益的基礎上逐步發展壯大。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多層次發展。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從實際出發,立足主導產業,發揮資源優勢,突出地方特色。五是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扶持相結合。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既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又要積極給予正確引導和政策扶持,做到推動不強迫、扶持不干預、參與不包辦。

(三)總體目標。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市農村特色優勢產業和大宗農產品生產基地普遍建立起具有一定服務功能和帶動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每個縣(市、區)優勢產業至少有一個合作社聯社,從事優勢產業生產的專業大戶基本上加入合作社,30%左右的農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60%左右的主要農產品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工和銷售,使農民組織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農產品標準化和農業產業化得到有效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不斷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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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調研報告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它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為基本原則,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負盈虧為運行機制,充分保障成員的合法權益,是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載體,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重要組織基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第一部規范合作社發展的法律,填補了我國市場主體立法的一項空白。它的實施,必將有力地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和農村經濟的全面繁榮。

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出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農民提供信息、技術、銷售、供應、加工等方面的服務,為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制度創新,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在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并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有必要深入認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性質和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是對我國農村經營體制的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農村逐步確立了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是黨和國家根據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作出的重大政策調整,符合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客觀要求。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的確立,激發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業的專業化、商品化、規?;讲粩嗵岣摺_m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經營體制,成為我們面臨的重大課題。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提出,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要長期穩定并不斷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正是在“長期穩定”基礎上“不斷完善”的產物。

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和農產品商品率的提高,農民與市場的關系更加緊密,農民對生產資料、實用技術、市場信息等方面的需求不斷增加,市場機制對農民的資金實力、文化素質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家庭經營規模小、資金實力弱等問題,嚴重制約了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因此,擴大農業生產和經營規模,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農戶與市場的連接,就成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當務之急。擴大生產和經營規模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是通過增加土地面積實現生產規模的擴大;二是通過廣大農戶的聯合與合作實現經營規模的擴大。我國人多地少的國情,使增加土地面積十分困難,更現實、更有效的辦法就是走合作生產經營的道路。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開展生產經營合作的重要組織形式。

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農戶的獨立經營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長期穩定。現階段,絕大多數參加專業合作社的農民在生產環節仍然以戶為單位,在流通、加工等環節進行合作,將農民生產的農產品和所需要的服務集聚起來,以規?;姆绞竭M入市場,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地位。農民群眾總結的“生產在家,服務在社”,形象地說明了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實踐表明,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很好地解決家庭經營與市場經濟的銜接問題,有效地解決政府“統”不了、部門“包”不了、單家獨戶“干”不了的難題,是對農村經營體制的豐富、發展、完善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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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摘要: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互助性經濟組織,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提升農業經濟發展水平、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鄉村振興具有重要作用。其順應市場經濟發展趨勢,能夠提高農業競爭力,是解決小農經濟發展短板的重要方式。隨著我國農業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業發展不斷向集約化、產業化轉變,越來越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起來,但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質量。本文主要分析了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發展建議,以期為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更好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優勢;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生產經營者為了壯大發展規模、降低交易成本,由生產經營同類農產品的個體或農戶,自發聯合而成立的一種互助性經濟組織,其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戶收益、降低市場風險具有重要作用[1]。近年來,在我國政府和農業部門的不斷推動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種類不斷增多。截至2021年,全國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超過226萬家,發展領域已從種植業、養殖業拓展到加工運輸業、農機服務業等方面[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動效應也越來越明顯。國內大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與發展,為解決小農經營發展困難等問題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盡管如此,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發展質量不高、管理不規范、發展資金缺乏、品牌效應不足等。本文簡要概述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狀況,同時就農民專業合作社現階段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并提出了規范發展的建議。

1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狀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一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農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當前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及加快鄉村振興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3]。改革開放以后,我國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民的種養殖專業知識不斷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程度不斷提高,此時農業分散經營的模式導致農戶組織化程度低,使其與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不斷加深,因此亟需采取組織化程度高的模式聯合農戶,壯大發展主體,提升經營的綜合效益,由此農民專業合作社逐漸在我國發展起來。進入21世紀,我國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采取了更多政策措施促進農業增產增收,同時進一步加快了對農業經濟組織的支持。2004年以來,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尤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進一步規范了合作社發展,更好保護了合作社組織成員的各項權益,為農業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4]。截至目前,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超過226萬家,為提高農業經濟水平、促進“三農”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5]。

2當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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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論文

摘要:在當今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模式中,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方式與形式,對整個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本文就以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分析探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要融資形式,發現其中的優勢與弊端,促進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進一步的發展與提升。

關鍵詞:融資;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

一、融資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概述

(一)融資。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采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通過提供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來實現成員互助目的的組織,從成立開始就具有經濟互助性。擁有一定組織架構,成員享有一定權利,同時負有一定責任。

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主要模式

(一)金融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金融機構進行合作的方式主要是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銀行中進行貸款申請從而獲得一部分的運作資金。這種融資模式也是目前最為普遍的融資方式,其在運行中產生的風險性也較小。在這種模式中銀行對于合作社的要求較高,需要合作社的各方面都達到要求之后才可以進行一定的資金支持,在得到資金之后合作社可以進行基本生產資料的購買,再將購買到的生產資料分發給農戶。完成整體的生產之后,合作社將最終成果進行貨幣的轉化,由此將銀行貸款進行清還,在整體的預估評算中這是最為保險的融資方式。(二)金融機構+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在此種融資模式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擔保。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國農村地區的房屋、土地等資產不能作為抵押物,因此在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時就需要一個中間的擔保以確保整個融資過程能夠得到保障。其中主要有三種擔保的途徑:第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能根據自身的發展狀況選擇較為合適的方式進行擔保,比如合作社+社員聯保形式、互助保證金+社員聯保形式、信用擔保模式等;第二,龍頭企業投保。專業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的主要經濟模式與領域,尋找該領域中較為專業的龍頭企業進行擔保,該模式不僅能夠獲得資金上的支持還可以獲得技術與管理上的部分支持;第三,擔保公司擔保。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尋找專業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在整個融資過程中可以獲得更為專業的幫助與支持。(三)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模式。我國各地的農村經濟發展存在巨大的差異,由此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過程中必然需要政府得支持與幫扶。而一些發展基礎較差的地區在進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過程中便可以選擇政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模式。政府在進行資助的過程中主要有兩種主要的方式,一是政策性貸款。即政府設定一定的劃分標準,對于經濟發展基礎較為落后的地區給予政策上的支持,降低部分的審核標準;二是政府扶貧基金及扶持項目,通過基金的形式給予部分合作社項目進行資金的注入幫助其進行更好的發展或者是通過項目扶植的方式為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紐帶支撐。(四)多方合作組建農村金融服務平臺。我國的農村地區眾多,且形成了眾多不同類型或者同類型的合作社,在此基礎上其便可以組建多方合作的農村金融服務平臺進行融資。比如組建資金互助組織,在各個合作社的內部成立該組織,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機制,彼此共同實現相互之間的資金可持續流轉,這種融資模式在運作方面存在較大的風險,需要考慮到參與成員每一個的信用問題與發展問題,一旦有一方在資金上出現問題,那么整個合作金融服務平臺中的成員都將受到一定的牽連;除此之外,還可以與地方的村鎮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采取村鎮銀行吸收農民專業合作社入股的方式實現融資,從而保證企業的正常良好發展,也可以給鄉鎮銀行或者農村信用社帶來一定的業務提升,快速的解決信用社經營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降低了整個融資貸款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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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考察報告

一、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了迅猛發展。至2009年8月,已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764家,經農業局備案的有473家,注冊資金50479多萬元,入社農戶59000多戶,帶動農戶181700多戶。專業合作社已涉及種植、養殖、加工、服務等領域,其中蔬菜類176家,畜禽類170家,水果類83家,水稻種植類84家,水產養殖類175家,農業服務類18家,其他品種種植58家。合作社生產經營已基本覆蓋了全縣蘑菇、四季柚、紫菜、席草、蔬菜、畜禽、楊梅、西紅柿、食用菌等10多個主導特色產業和產品。經考核達到省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的6家、市級示范性專業合作社的17家(含省級4家)、縣級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13家(含省級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有效解決了農民單家獨戶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實現了生產與市場的對接,擴大了農業經營規模,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二、存在問題

視察中我們也發現,合作社經營運轉與農民的愿望,與市場的要求,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還有許多因素不同程度地制約著合作社的健康發展。主要有:

1、思想認識不到位。一是部分群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政策法規還不了解,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位作用認識不清,創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少數農民創辦合作社的目的就是為了套取政府補助資金,成立后并沒有按合作社的章程進行運作,也沒有組織成員開展農業生產的經營服務活動,合而不作,出現了不少“空殼合作社”。二是一些部門、鄉鎮干部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地位認識不深,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氛圍不濃。

2、工作機制不完善。目前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業局,農村經營管理總站是具體指導服務機構。而縣農辦、林業、漁業、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各自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具有一定的職責,由于缺乏溝通協調機制,合力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工作格局還未形成。工商部門只負責專業合作社的登記注冊,農辦負責市級以上的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建設,林業、漁業、農業、供銷社只扶持各自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而農業局農經總站則根本無法發揮綜合協調作用,部門各自為政,部門鄉鎮工作脫節,各類政府資金得不到有效整合,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步伐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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