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平臺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9 06: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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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平臺貸款的壓力詮釋
一、開展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的必要性
首先,壓力測試作為一種新的風險管理方法,是VaR風險衡量方法的有效補充.由于所有市場對極端的價格波動(金融資產收益分布的后尾)都是十分脆弱的,而VaR型風險衡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標準"的市場條件下量化潛在的損失.一般而言,增加置信水平能夠解釋出日益巨大的但卻不太可能出現的損失,但基于最近歷史資料所作的VaR測量,往往不能識別那些可能引起巨大虧損的情形.壓力測試則可以通過測算銀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極端不利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損失,分析這些損失對銀行盈利能力和資本金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對銀行的脆弱性作出評估和判斷,并采取必要措施.
其次,是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要求.在當前國內外經濟走勢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壓力測試可以增進銀行對自身風險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的了解,增強銀行積極應對外部挑戰的能力,為管理層制訂或選擇適當策略提供重要依據.且可用于評估經濟資本需求,從而部分抵消經濟衰退時期資本要求提高的影響.
再次,應對外部監管的需要.作為能夠令人滿意的運用內部模型的7個條件之一,壓力測試是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進行分析的方法之一,同樣也為衍生工具政策集團和國際30人集團所認可.我國自從2007年銀監會出臺《商業銀行壓力測試指引》后,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壓力測試的工作要求不斷嚴格.2008年下半年,銀監會連續要求商業銀行進行3次壓力測試.2009年上半年,銀監會就巴塞爾委員會的《穩健的壓力測試實踐和監管原則》在全國征求意見.2009年10月出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中,要求商業銀行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2009年11月,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對6大產能過剩行業及房地產、融資平臺進行壓力測試.2010年4月20日,銀監會召開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大中型銀行按季度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工作.壓力測試已逐漸成為外部監管部門衡量一家銀行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
最后,通過壓力測試分析可以較準確地認識融資平臺貸款風險.政府融資平臺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可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末,1988年,國務院《關于投資管理體制的近期改革方案》,基本建設項目實行"撥改貸",國家成立6大專業投資公司,各省也相繼組建建設投資公司,這是地方融資平臺的雛形.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在國家擴大投資拉動內需的背景下,開行大力推進開發性金融實踐,推動各地加強融資平臺的制度建設、信用建設和現金流建設,并以地方財政未來增收、土地收益和其他經營性收益為還款來源,向融資平臺發放貸款用于項目建設,這對應對危機、增加就業、拉動投資和擴大消費發揮了重大作用,有力支持了城鎮化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有力支持了鐵路、公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國際金融危機特別是2009年以來,根據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92號),各家銀行大舉進入地方融資平臺領域,為應對金融危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另一方面,融資平臺負債增速迅猛,2009年一年平臺負債增加4萬~5萬億元,增幅超過100%,其中,銀行貸款占平臺新增負債的80%以上.然而,隨著融資平臺的過度發展,目前出現了部分平臺管理不規范、資本金不足、過度負債和過度競爭等問題,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因此,通過對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可以較準確的區分出不同平臺貸款的風險水平差異,對于化解過量的融資平臺貸款具有重要意義.
二、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的方法選擇
GIE融資平臺系統架構設計研究
摘要:GIE融資平臺,是一種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建立的一種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手段,整合現有平臺資源搭建的,專注服務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其自身發展瓶頸的一種創新型互聯網金融平臺。本文基于該平臺理念,對平臺架構進行了初步設計。
關鍵詞:GIE;融資平臺;互聯網金融;系統架構
互聯網金融具有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傳播廣的優勢,雖然起步較晚,但由于寬松的發展環境,近年來發展迅速,截至目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平臺已累計達到5萬余家,形成了第三方支付、P2P、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大數據金融、互聯網金融門戶六大模式[1],由于缺乏統一的共享機制,平臺間彼此孤立,缺乏合作,未能做到互聯互通。這就要求創新一種新型互聯網金融模式,對現有平臺資源整合,將線上、線下資源對接,建立一種基于合作共贏基礎上的互金平臺。GIE(Government+Investors+Enterprises)融資平臺,就是基于這一理念設計的一種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建立的一種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手段,整合現有平臺資源搭建的,專注服務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其自身發展瓶頸的創新型互聯網金融模式。
1平臺設計思路
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是互聯網金融信任危機的主要根源,也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如何讓金融機構或投資者敢貸、愿意貸、主動貸是互聯網金融平臺創新的關鍵。1.1整合現有平臺,做到資源、信息共享。從技術層面,信息共享容易實現。政府部門、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都搭建了自己的信息共享平臺,小范圍內實現了“政銀企”對接,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的經營困境,但是,由于參與部門少,對企業授信評價指標單一,不能最大限度的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一個政府部門要對接多家金融機構,由于平臺間缺乏共享機制,彼此孤立,信息資源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互聯互通。這就需要統一平臺接口標準,實現平臺間的無縫對接,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信息共享,如圖1、圖2所示。1.2平臺實行資格準入制度,確保信息真實、安全、有效。信息的真實、安全、有效是降低企業違約、消除投資者顧慮一條有效途徑。信息要從源頭進行把控,平臺采用資格準入制度,經認定的河北省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域內合規的金融機構可申請入駐平臺。平臺對企業提交、政府審核后的資料信息及企業平臺活動記錄,形成動態企業征信報告,為金融機構、投資者對企業信用評估做參考。利用大數據、AI技術,自動篩選、甄別風險信息,為政府監管、決策提供依據。1.3利用區塊鏈技術,確保資金的可追溯。融資平臺的初衷,是讓金融借助互聯網工具,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近幾年,以P2P為代表的互金平臺“跑路”頻發,部分平臺演變成龐氏騙局,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一個主要原因是平臺資金的不可溯,資金流向,許多平臺資金并未真正流入實體,反而推升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加大了企業的融資難度。平臺采用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可以解決資金可追溯問題。1.4項目認定管理,實時動態跟蹤。企業融資項目通過平臺向政府進行申請認定,平臺通過審查系統,對企業申請項目及企業信譽、資質進行綜合評估認定,通過認定的項目,平臺融資信息。金融機構、投資者在平臺開放融資渠道,建立企業、金融機構及投資者的雙向選擇機制。1.5針對性重點扶持、引入政策性擔保。針對處于成立初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由于這類企業剛剛起步,創收能力弱,信用水平低,風險系數高,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支持。這類企業,可以通過平臺向政府提出項目融資申請,根據平臺系統綜合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由政府聯同金融機構和企業按比例平攤風險。通過平臺審核,銀行再評價,政銀企風險共擔機制,一方面可以為確有發展潛力的企業解決資金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消除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顧慮,解決不愿貸、不敢貸的問題。
2GIE平臺業務架構初步設計
構建良好融資平臺調研報告
我縣國資公司作為縣政府的融資平臺雖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截止2012年6月底,我縣國有資產運營公司累計融資36350萬元,融資余額為33400萬元,為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供應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隨著國家微觀調控政策和不斷收縮信貸政策的轉變,今后融資平臺的融資難度將越來越大,但我縣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卻有增無減。如何順應國家微觀調控政策和信貸政策的轉變,增強融資平臺建設,做實、做大、做強融資平臺,在國家信貸政策答應的范圍內戰取更多融資額度,為縣域經濟發展供應資金保證,直接關系到我縣“十二五”規劃戰略目的的完成。
一、我縣融資平臺建設的近況
(一)國資公司設立狀況
我縣對外融資平臺公司—國資公司成立于1996年,在行政上從屬遠安縣人民縣政府,并由遠安縣縣政府托付遠安縣人民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治理局對其進行治理,與縣國資局執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國資局局長由縣縣政府錄用,國資公司董事長和總司理也辨別由縣縣政府錄用。2008年12月,為進一步做大做強融資平臺,經縣編辦同意(〔2008〕21號),遠安縣金交融作辦公室正式成立,與國資公司合署辦公。金交融作辦職責為項目申報、財政報賬、會計核算、信息反應、材料搜集、檔案治理、關系協調、信息溝通等與縣政府融資有關的各項日常工作。截止2012年6月,公司注冊成本20000萬元,共有工作人員7人,其中董事長1人、總司理1人、其他工作人員5人。
(二)國資公司資產及融資狀況
截止2012年6月,國資公司累計融資額度已達36350萬元,融資余額為33400萬元,為我縣的城市建設和工業園區建設供應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詳細明細如下:
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風險控制探索
摘要: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是國民經濟組成中的重要成分,其在市場中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能夠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市場繁榮。但是,國有資本投融資公司在進行融資過程中往往會面對較多的風險,一旦處理不好,就會陷入困境之中,使公司的運營成本增加,損害公司的利益,進而減小公司的融資規模,很多公司的資金在此過程遭到大幅度的壓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經營的困難程度。本文將針對浙江省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進行融資的情況進行風險分析,并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進一步探索融資風險控制體系的建設方案。
關鍵詞: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風險;風險控制方案
一、我國大部分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的現狀
目前來說,我國大部分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進行融資的渠道,主要是由外部吸引資金和內部積累資金兩個方面組成,在這其中,外部吸引資金是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進行融資的主要方式,它是要求企業要向銀行進行貸款和境內外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例如,在我國南方的大部分地區,一些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進行融資的過程中,大部分都會以外源性的資金吸引為主,其一般會占到該公司資產的65%以上。這是因為在這些地方,金融機構有著非常充足的資金資源,他們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資金,這就使得大部分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更加注重外部資金的引用。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大部分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已經不滿足于用自身的資金資源來維持企業自身的發展,需要利用資本經營手段和財務杠桿,來實現公司自身規模的進一步擴張,但是因為融資方面的阻礙,他們又很難實現自身的發展目標,這就是這些公司面對的主要矛盾。然而,按照我國現在經濟資金的流通狀況來看,以上的公司資金問題并不能夠得到良好的解決方案,主要還是因為我國的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的進行融資手段和渠道非常有限,得不到足夠的資金保障,使得近九成的公司都會面對著資金不足的發展問題。
二、當代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面臨的主要挑戰
(一)國有資本投融資平臺公司面對著人力資源短缺的挑戰
融資平臺貸款的壓力測試探索
[摘要]壓力測試作為一種風險管理方法,是VaR的有效補充,被監管部門廣泛認可,已逐漸成為衡量一家銀行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文章在簡述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開展壓力測試必要性的基礎上,從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方法的選擇、三大風險因素、假設情景的選擇、開展壓力測試的步驟及結果的應用等幾方面分析了壓力測試在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防范中的應用.
[關鍵詞]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
一、開展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的必要性
首先,壓力測試作為一種新的風險管理方法,是VaR風險衡量方法的有效補充.由于所有市場對極端的價格波動(金融資產收益分布的后尾)都是十分脆弱的,而VaR型風險衡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標準的市場條件下量化潛在的損失.一般而言,增加置信水平能夠解釋出日益巨大的但卻不太可能出現的損失,但基于最近歷史資料所作的VaR測量,往往不能識別那些可能引起巨大虧損的情形.壓力測試則可以通過測算銀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極端不利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損失,分析這些損失對銀行盈利能力和資本金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對銀行的脆弱性作出評估和判斷,并采取必要措施.
其次,是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要求.在當前國內外經濟走勢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壓力測試可以增進銀行對自身風險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的了解,增強銀行積極應對外部挑戰的能力,為管理層制訂或選擇適當策略提供重要依據.且可用于評估經濟資本需求,從而部分抵消經濟衰退時期資本要求提高的影響.
再次,應對外部監管的需要.作為能夠令人滿意的運用內部模型的7個條件之一,壓力測試是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進行分析的方法之一,同樣也為衍生工具政策集團和國際30人集團所認可.我國自從2007年銀監會出臺《商業銀行壓力測試指引》后,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壓力測試的工作要求不斷嚴格.2008年下半年,銀監會連續要求商業銀行進行3次壓力測試.2009年上半年,銀監會就巴塞爾委員會的《穩健的壓力測試實踐和監管原則》在全國征求意見.2009年10月出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中,要求商業銀行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2009年11月,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對6大產能過剩行業及房地產、融資平臺進行壓力測試.2010年4月20日,銀監會召開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大中型銀行按季度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工作.壓力測試已逐漸成為外部監管部門衡量一家銀行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
公路融資平臺信貸融資問題及意見
為解決廣西地方財力不足和加快交通建設發展的矛盾,打破單純依靠政府財政發展公路交通的體制機制束縛,較好地緩解公路建設資金嚴重短缺的局面,有效吸引社會資金和外資進入公路建設領域,形成“國家投資、地方集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的公路建設投融資模式,加快廣西公路建設和發展步伐,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還貸公路,可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的“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有利政策,從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廣西公路交通部門采用統借統還的方式向金融機構大力籌措信貸資金,專項投入自治區政府統籌推進的普通公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和政府還貸收費公路維修養護,公路交通狀況取得了長足發展,在基本解決廣西交通落后、長期阻礙人們出行難問題的同時,為廣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隨著公路建設債務的日益增加,貸款修路政策帶來的舉債措施單一及本息償還來源不足等問題逐漸暴露出來。由于國家實行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以及緊縮信貸政策的影響,項目再融資問題已經相當突出,亟待解決。本文在著重分析現階段自治區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統借統還信貸融資面臨的現實問題的基礎上,就如何解決“十二五”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融資困境,提出相關建議和思路。
一、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信貸融資的做法及成效
公路基本建設項目按項目類型劃分,分為各級地方政府實施的非經營性公路項目和以企業運作實施的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政府實施非經營性項目又分為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和地方政府負責實施其他路網項目。其中,在建設里程和投資規模上,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在廣西普通公路項目中占的比重最大。雖然目前公路項目融資已呈現政府投資、銀行貸款、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引入民間資本等多元化方式,但普通公路項目有別于高速公路和經營性公路項目,由于其固有的公益性和直接經濟效益低的特點,政府投資和銀行貸款一直是重要的融資方式。2009年5月,國務院調整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將公路項目資本金比例由原來的35%下調至25%,即政府每投入2.5億元,通過向銀行貸款,可拉動l0億元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可見信貸融資方式又是普通公路項目融資的重中之重。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廣西為了推進縣縣通二級公路及西部地區縣際公路建設,以省級公路交通部門來建立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政府融資平臺(以下簡稱“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根據中央和自治區政府有關政策以及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通運輸廳下達的年度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政府收費還貸公路維修計劃,在爭取財政按一定比例投入項目資本金的情況下,采用收費權質押和信用擔保方式向銀行籌措貸款資金。至2010年12月31日止,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共建成自治區本級二級收費公路4476.61公里,在建二級公路2172.54公里,貸款本金余額達到147.94億元。通過實施縣縣通二級公路和西部地區縣際公路建設,已理初步形成以南寧為中心呈放射狀的公路主骨架,路網結構日趨合理,公路運輸能力持續增強?!笆晃濉甭肪W工程累計完成投資185億元,為“十五”的1.41倍??h縣通二級公路工程,與周邊國家及各省的主要通道建成二級以上公路的目標基本實現?!笆濉笔菑V西公路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和“黃金發展期”。目前廣西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仍處于加快建設、加速成網階段,保持交通運輸大建設、大改革、大發展的良好勢頭仍是“十二五”的主題。廣西初步規劃“十二五”期間,自治區本級普通公路項目建設總規模為4559公里,其中二級公路4510公里,三級公路49公里。建設總投資為215.6億元,計劃申請國家補助l6.26億元,自治區投人44.47億元,銀行貸款資金154.9億元。若能按計劃實施,“十二五”期未,自治區本級貸款余額將增加到約350億元(含息)。但由于廣西經濟落后,車輛保有量不高,公路車流量小,車輛通行費征收標準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偏低,使得車輛通行費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收費公路運營和維修成本后,真正可用于還本付息的通行費凈收入非常有限,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為維持較高的單位信用評級,償債不足部分只能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解決,從而又形成了新增貸款本金。目前公路建設債務還本付息的巨大壓力和國家相關信貸政策對“十二五”項目再融資影響很大。
二、自治區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信貸融
資在新的政策環境下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近年來,普通公路政府融資平臺一直面臨著還本付息與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雙重壓力。受國家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國家壓縮信貸規模及提高貸款利率、國家清理政府融資平臺、中國銀監會出臺實施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以下簡稱“三辦法一指引”)等因素的影響,項目籌融資形勢變得十分嚴峻。
(一)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影響
融資平臺的由來與風險規避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在的主要風險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作過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風險。(一)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當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最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蘊含的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問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本質上只是地方政府為規避《預算法》對地方財政預算的約束,達到財政預算“軟約束”的目的,在市場上為地方財政支出的資金缺口進行融資的工具,并以此來解決由于1994年分稅制改革造成的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問題。平臺企業的創建、運行、融資、投資等過程均由地方政府一手操控,而作為債權人的銀行與市場上的投資者卻對此知之甚少。平臺企業雖然以企業法人的身份在市場上進行融資,但其所融得的資金并不像一般企業那樣用于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而是投向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文教衛生等公共事業條件等方面。這使得對于地方政府的融資平臺類企業所融得資金的流向、真實用途等難以進行有效監測。同時,由于同級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企業同時受控于當地地方政府,許多融資平臺企業之間相互擔保、多頭舉債,更令銀行對平臺企業的真實負債規模、實際償還能力等關鍵信息難以了解,在授貸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政府(融資平臺企業)占據著信息優勢,易于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進行多頭舉債、超規模負債。平臺類企業的創建、運作門檻很低,但這些企業直接或間接有地方政府或地方財政的擔保,其在市場上的融資規模卻很大。許多銀行從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出于占據市場份額、抓住快速發展的機遇,或為了維持與地方政府的聯系以期望將來能夠獲得更多發展的便利與機會等目的,在2008年國家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出臺后,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進行了大量授信,使得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臺超規模負債問題日益嚴重。在此期間,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在2008年初僅為1萬億元左右,到了2009年末激增到了5萬多億元,2010年上半年結束,更是達到了7.66萬億元。2010年6月底,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企業的數量超過了8000家,短短半年之內增加了一倍多。平臺企業在市場上融資獲得的資金主要來源形式為銀行的中長期貸款,貸款期限多超過當屆政府的任期。這就容易出現現任政府過度舉債、盲目舉債。(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成立、運作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嚴格說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在的本身是不合法的。我國《預算法》明確規定:地方財政不得進行赤字預算,地方政府不得發售債券?!顿J款通則》中也明確規定政府不能夠作為貸款的借貸主體。地方政府雖然成立了名義上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平臺企業來規避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但這種做法在實際上已經透支當地政府在未來的財力,造成當年財政預算的隱性赤字,本質上仍然是有違《預算法》的。同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能夠在市場上獲得大量融資的一個關鍵性因素是以經地方人大同意的支持性文件、地方政府承諾函、“B-T”(建設-移交)模式下的回購協議等形式為融資平臺企業提供隱性擔保。但我國《擔保法》已經明文規定:國家機關不得作為擔保人,不得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在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宏觀調控整頓和規范各類打捆貸款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和政府機構對《擔保法》規定之外的任何擔保責任無效。地方政府對融資平臺企業提供的各種形式的擔保實際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平臺企業的創建與運作實際上是建立在一個不合法或徘徊在法律邊緣的基礎之上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企業所獲得的融資主要為銀行的中長期貸款,貸款期限多超過當屆政府的任期,許多地方政府大肆舉債。同時,平臺企業所獲資金的投向主要為收益不高的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甚至是既無任何實際社會效益也無任何經濟收益的“形象工程”。因此,一旦平臺企業出現違約或拒絕償還貸款的行為,商業銀行即便訴諸法律,也難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創建、運作過程中還存在使用同一筆資金為多家平臺企業的注冊資金或項目資本金,挪用關聯的平臺企業貸款,以及在資產轉移、過戶等過程中存在違反《公司法》及有關規定的情形。(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推高了房價,使宏觀經濟結構調整困難、國家經濟政策可操作空間下降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后,在伴隨國家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的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地方政府融資熱潮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主要采用“融資平臺+土地財政+打捆貸款”的運作模式。地方政府以財政資金劃撥、土地劃歸、規費注入等形式投入注冊資金創建平臺企業,在市場上對平臺企業輔以各種形式的政府擔保獲得打捆貸款,然后將獲得的資金用于該片土地的開發建設,以后期土地的升值收益來還本付息。土地在這一運作過程中扮演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平臺企業的注冊資本、基礎建設項目啟動的資本金、平臺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抵押品等多個角色。土地的保值增值成為該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運作模式的關鍵因素。只有維持土地價格在高位運行,平臺企業才能夠獲得穩定的現金流,這一融資模式才可以順利運轉。為了維持該融資運作模式,地方政府有助推地價、進而抬高房價的傾向。財政部200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當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達1.4萬億元人民幣,占全國GDP的比重達4.6%,占當年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更是高達43.7%。根據土地交易中心的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土地交易價格漲幅達106%,從2008年的933元/平方米上漲到1923元/平方米。土地價格的上漲進一步助推了高房價,使得購房支出或為購房進行的儲蓄大量擠占了人們的其他消費支出,加劇了我國宏觀經濟結構中投資與消費比例失衡的問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運作模式使得國家試圖擴大內需、調整宏觀經濟結構,將消費培植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的政策方針實施困難。此外,平臺企業所獲得的融資來源主要為銀行的中長期貸款,資金投向的項目主要為期限久、資金回流慢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等,在項目完成前需要銀行系統持續的資金注入以避免“半拉子”工程的出現。因此,又可以說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綁架”了商業銀行的貸款。同時,這還會造成國家貨幣政策可操作空間下降,持續的信貸注入還有可能會引致通貨膨脹。(四)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在管理混亂、責任主體模糊等問題盡管平臺類企業在市場上以獨立法人的身份、以國有資產獨資公司的形式進行運作,但是,不論是公司的人事任免還是日常管理、融資、項目選擇、投資等均由地方政府實際控制。許多平臺企業的管理人員就是由當地政府官員兼任的。加之平臺企業的成立與運作存在不規范的地方,如使用同一筆資金作為多家平臺企業的注冊資金與項目啟動資金、挪用關聯企業的貸款、將諸如政府辦公大樓等沒有實際經濟收益的政府財產來充當平臺企業的注冊資金等,更使得平臺企業的管理混亂。加之平臺企業的話語權較弱、責任主體不清,更使得不同的平臺企業在市場上所獲得的融資難以匯總統計,難以進行統一的規范管理,以致地方政府都不了解融資平臺企業的真實負債規模與償付能力。
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蘊含風險的對策
針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出現的問題,2010年6月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隨后的11月,銀監會針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存在的整借整還、風險延期暴露等問題,要求各金融機構切實防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信貸風險,落實分期還款要求,并做到每半年還本付息一次,利隨本清。但這些規定與措施遠不能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蘊含的風險。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產生和發展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為了解決1994年國家財稅改革后“事權下移、財權上移”所造成的地方政府財政預算資金缺口,同時規避《預算法》對地方政府不能進行債務融資和赤字預算的約束。因此要想從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問題思路有二:一是改革現有的財稅分配制度,讓地方政府事權與財權相匹配;二是修改《預算法》,允許地方政府進行赤字預算,同時允許地方政府在市場上發行地方建設債券進行融資。由于我國是單一制度的國家,如果允許地方政府在市場上進行債務融資,中央政府將自然扮演最終還款人的角色,這又會引發如地方政府過度舉債等一系列新的問題。同時,中央政府擔心如果允許地方政府進行赤字預算,地方政府的沖動投資、盲目投資等將會激增,引發新的財政問題。因此,盡管解決體制障礙,允許地方政府進行債務融資與赤字預算,可以方便規范和管理現在的各地方政府的隱性赤字預算問題。但是,由于改革現有的法律與體制牽涉的面太廣,這種方法在短期內難以實現,只是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的一個長期構想。近期關于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方法的一個熱點討論是將銀行對融資平臺的中長期貸款證券化。[8][9]資產證券化有助于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產生的風險過度向銀行系統集中的問題,并能解決由于向平臺企業投入的中長期貸款過多引起的銀行系統流動性不足問題,還有助于增加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但是,資產證券化也會引發一些新的問題,甚至可能會引發比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更嚴重的金融風險。銀行將信貸資產證券化,雖然有助于銀行系統分散風險,增強自身的流動性,但是并未減少該信貸資產原有的風險,只是將風險轉移給證券投資者;并且銀行新增的流動性很可能再次流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如此往復循環,金融杠桿成倍放大,一旦證券化資產的現金流斷裂,很可能引起整個金融系統進而整個經濟的崩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所得資金的投向一般為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社會效益遠大于經濟效益的項目,大多數項目本身盈利能力就有限,盲目的資產證券化不但解決不了現有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還會引發更大的風險。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數量與融資規模的激增,源于應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不利沖擊。在國內不完善的現行金融體制與法律條件下,在現在國內外學者都對資產證券化持審慎態度時,使用一個引發此次需要解決的問題的方法來解決出現的問題,不論是從理論還是現實上來看,都需要謹慎對待。針對政府融資平臺數量與負債規模激增的狀況,現階段最可行的方法是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盡快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設立、運作、融資、投資流程,建立起一個統一管理、統一統計、統一公布平臺負債與資金流向的機制,讓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信息公開化、透明化。同時,地方政府還應在地方財政預算中,從財政資金中撥出專項資金用作融資平臺的還款風險準備金,以應對可能出現的違約風險。對地方政府來說,應詳細了解自身融資平臺的負債規模、償付能力、所融資金流向以及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對于有著較強盈利能力的項目,如機場、開發區建設等,可以成立與政府相分離的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而無需政府繼續為其融資、投資等進行全程管理;對于有一定盈利能力,但盈利能力比較差的項目,地方政府可以特許經營權、財政補貼等形式,保證項目正常的市場盈利空間,成立一個政府主導的企業來進行全面的運作,但是對該企業除了必要的財政與政策支持外,不再干涉其日常運營情況;對于一些盈利性極差甚至根本無盈利的項目,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將其納入地方的年度財政預算或向上級政府申請財政資金,不再以融資平臺的形式對其進行融資。對于銀行系統來說,政府融資平臺一般所需貸款額度較大、期限較長,如果僅一家銀行對其授信,不僅自身的流動性受到一定限制,而且自身對平臺企業以及地方政府的真實負債規模與償付能力難以全面了解、風險過度集中。因此,當地的各家銀行可以聯合起來建立一個信貸平臺,以銀團貸款的形式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進行授信,這樣既可以避免風險過度向某一家銀行集中,又可以實現信息共享,更容易規范銀行系統的資金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流入,易于實現對融資平臺的信貸授信的監管??偟恼f來,針對政府融資平臺數量與負債規模的急劇擴張,應采取“疏堵結合”的方法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成立、運作、融資與投資進行疏導與整治,盡快將其納入合理的管理體制下。地方政府應該對其融資平臺按負債規模、還款能力、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等進行劃分,將有較強盈利能力的平臺企業與政府分離、推向市場,將盈利較差的項目與企業納入政策扶持與財政補貼計劃下,并完善地方財政預算。同時,地方政府還應該在其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作融資平臺企業的償債風險準備金,以應對可能出現的融資平臺企業的償債違約風險。同時,銀行系統可以采用銀團貸款的方式對投資平臺企業進行授信,并控制總體的信貸授信規模,以克服在對融資平臺進行授信時由于信息不對稱而造成過度授信和風險過度向某一家銀行集中。
結論與政策建議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出現的根本原因是由于1994年財稅改制后造成“財權上移、事權下移”,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為規避《預算法》不允許地方政府進行債務融資、不能進行赤字預算的規定,地方政府組織一批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平臺類企業在市場進行融資,以解決地方財政支出的資金缺口,達到隱性赤字預算的目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當地的文教衛生條件、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作出了較大貢獻。尤其是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更是為配合國家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的實施,扭轉經濟下滑趨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隨著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數量與負債規模的激增,其所蘊含的各種風險與問題也逐漸顯露,規范平臺的成立、運作、融資、投資已經勢在必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就必須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相匹配,這需要改革現行財稅分配制度;或者允許地方政府進行赤字預算和債務融資,這又需要修改現行的《預算法》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兩方面牽涉面都很廣,短期內均很難實現,可以視為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的一個長期趨勢或導向?,F階段比較可行的方法是:從地方政府與銀行系統兩方面入手,規范融資平臺運作的各個環節,從融資平臺的融資規模、資金流向、還款備付等方面,規范與管理融資平臺的運作。從政府方面來說,地方政府應盡快核實自身融資平臺的負債規模、融資來源、資金投向、還款準備等,將同級的融資平臺納入統一的管理之下,統一統計、統一公布信息,并在地方財政預算中,從財政資金中撥出專項資金用作融資平臺的還款風險準備金。同時,地方政府還應對所投資的項目按盈利能力等方面進行分類,將盈利能力比較強的項目與政府分離,直接組建獨立的國有企業進行市場化運營;將盈利能力比較差或根本無盈利的項目盡快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下。對于銀行系統來說,當地銀行可以組建一個貸款平臺,以銀團貸款的形式對融資平臺進行授信。這樣,參團的銀行之間就可實現信息共享,并分散一部分風險,同時也便于控制銀行系統對融資平臺的整體授信規模。在相關環境成熟時,銀行系統可將部分中長期貸款進行資產證券化,以轉移、分散銀行系統的風險,并充實銀行系統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與流動性。
融資平臺內部審計質量研究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是一類特殊的國有企業,其依托政府的資源和信用,主要承擔由政府主導的基礎設施建設,是地方政府經濟建設的重要抓手和融資工具。從2015年起,新《預算法》和43號文構建起了新時代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的框架。一方面允許地方政府發債融資及引入PPP模式,另一方面剝離融資平臺的融資功能。監管層還在2017年首開違規舉債處罰的先河,地方債監管空前嚴厲。黨的報告也提出要健全黨和國家“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因此提高和完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治理水平,需要運行有效的內部控制,而內部控制的運行離不開內部審計。企業的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的一種獨立的專業性的監督手段,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一環,越來越受重視。特別是在審計署頒布11號令《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重新定義了內部審計及其權責,使內部審計機構組織方式在加強,領導地位在提升,工作領域得到拓展,增值服務意識在增強,審計問題整改工作得到深化。
一、內部審計的重要意義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實施內部控制的重要保證,是推動整個內部控制體系成為閉環的重要手段。其完善程度決定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內部控制能力的高低,職能主要是“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實施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建議,以促進單位完善治理、實現目標的活動?!弊饔弥饕w現在防范企業經營風險,評價企業經營效果,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內部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工作的綜合反映和集中表現,體現了整個審計工作的規范性和結果的公允性,以及最終能否有效實現審計目地。
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內部審計質量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審計環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定位決定了其會承擔政府重大專項任務或者實現特定功能,以實現政府在調節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戰略意圖。這類業務很難以簡單的經濟收益指標來衡量得失,長期運作此類非市場化業務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在組織架構和人力資源的配置存在一些天然的弱勢,特別是現在一些政府對融資平臺集團總部人員編制進行了限制,要實現“大企業小總部”的規劃,因此部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內部審計的職能是依附于財務部、風險控制、內部控制等部門,地位不高,人員不足,獨立性弱。另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管理層對內部審計沒有足夠重視,通常更關注的是企業經營效益,在對審計人員進行績效考核時,指標設置不合理,例如采用被審計對象的民主投票等。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缺乏獨立性和自主性,審計質量無法保障。(二)內部審計人員。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內部審計質量及效率受內部審計人員的隊伍建設,特別是人員綜合素質的影響。主要存在下列問題:一是入行缺乏統一的嚴格審核標準,后續缺乏強制性的繼續教育,致使業務能力整體偏低,中高端人才數量較少。二是如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都在嘗試轉型升級,提升造血功能,嘗試多元化、集團化的發展;集團內部各個職能及板塊間的專業分工,也需要進行專項監督和管理。然而大多數內部審計人員是財務出生,在涉及不同行業領域,不同專業領域的專項審計時,專業勝任能力不足。三是國有企業內部大多存在著錯綜復雜的人際關系和部門關系鏈,部分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不足,在發現問題時,因為利益相關而包庇被審計者,大大降低了內部審計的質量。(三)審計方法及信息化水平。隨著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的飛速發展,內部審計的內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審計署頒布了11號令,對新時代的審計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擴大的內部審計的職責范圍。內部審計不再只是審查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情況等,還增加了對國家重大政策落實的情況、戰略及經營管理決策的執行情況等的審查力度。內部審計的職責越來越多,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在信息化時代下,傳統落后的審計方法,會降低信息處理能力。目前,我國信息化輔助審計系統遠遠落后于審計對象的信息管理系統的發展程度和普及度,且未能建立符合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理論的軟件。內部審計信息化水平的落后阻礙了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加大了風險。(四)監督控制。目前,大多數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還不完善,缺少對各環節審計工作的質量控制,突出表現在缺乏審計質量好壞的衡量標準和責任事故大小的追究尺度。在實際的成因,找出根源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或者方案不落地,領導不能接受,只注重合規性而忽略實際操作性;有的審計報告的質量考核跟不上,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或是查而不罰,或者處罰力度不夠。這些原因都將嚴重影響后續的整改效果,影響內部審計的質量。
三、提升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的措施
小議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壓力測試
摘要]壓力測試作為一種風險管理方法,是VaR的有效補充,被監管部門廣泛認可,已逐漸成為衡量一家銀行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文章在簡述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開展壓力測試必要性的基礎上,從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方法的選擇、三大風險因素、假設情景的選擇、開展壓力測試的步驟及結果的應用等幾方面分析了壓力測試在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風險防范中的應用.
[關鍵詞]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
一、開展融資平臺貸款壓力測試的必要性
首先,壓力測試作為一種新的風險管理方法,是VaR風險衡量方法的有效補充.由于所有市場對極端的價格波動(金融資產收益分布的后尾)都是十分脆弱的,而VaR型風險衡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標準的市場條件下量化潛在的損失.一般而言,增加置信水平能夠解釋出日益巨大的但卻不太可能出現的損失,但基于最近歷史資料所作的VaR測量,往往不能識別那些可能引起巨大虧損的情形.壓力測試則可以通過測算銀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極端不利情況下可能發生的損失,分析這些損失對銀行盈利能力和資本金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而對銀行的脆弱性作出評估和判斷,并采取必要措施.
其次,是銀行內部風險管理的要求.在當前國內外經濟走勢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背景下,壓力測試可以增進銀行對自身風險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的了解,增強銀行積極應對外部挑戰的能力,為管理層制訂或選擇適當策略提供重要依據.且可用于評估經濟資本需求,從而部分抵消經濟衰退時期資本要求提高的影響.
再次,應對外部監管的需要.作為能夠令人滿意的運用內部模型的7個條件之一,壓力測試是巴塞爾委員會要求進行分析的方法之一,同樣也為衍生工具政策集團和國際30人集團所認可.我國自從2007年銀監會出臺《商業銀行壓力測試指引》后,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壓力測試的工作要求不斷嚴格.2008年下半年,銀監會連續要求商業銀行進行3次壓力測試.2009年上半年,銀監會就巴塞爾委員會的《穩健的壓力測試實踐和監管原則》在全國征求意見.2009年10月出臺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中,要求商業銀行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2009年11月,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對6大產能過剩行業及房地產、融資平臺進行壓力測試.2010年4月20日,銀監會召開2010年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通報(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大中型銀行按季度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工作.壓力測試已逐漸成為外部監管部門衡量一家銀行貸款風險的重要手段.
企業網絡金融融資平臺風險探析
網絡金融融資平臺,作為網絡信息技術與傳統金融相結合的創新金融業態,在開放、平等、分享的信息技術環境下,提供了全新的融資平臺,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有力地推動了金融行業創新與變革,增添了市場經濟發展活力。但網絡金融體系和平臺資金管理機制有待完善,各類風險問題顯著存在,網絡金融融資平臺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網絡融資平臺加強貸前審核,優化平臺準入制度,引入保險增信機制,強化信貸資金保障,通過風險防范措施,不斷完善互聯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資金運營風險控制,從而更好地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途徑,為釋放市場經濟增長活力發揮積極作用。
一、企業網絡金融融資平臺風險影響因素分析
(一)網絡融資平臺技術與信用風險并存。網絡金融投資平臺,主要分為大數據金融、眾籌平臺融資等多種融資模式,大數據金融通過大數據信用評級,向電商平臺各個商戶提供貸款。眾籌平臺融資模式,是利用互聯網籌融資平臺,向社會公眾發起融資的一種途徑。企業自身的商業項目具體計劃,經過眾籌平臺審核通過,可在一定的時間內獲取融資金額。但無論是哪一種企業網絡金融融資模式,都面臨著著共同的信用和技術風險問題。網絡信貸業務主要面向的群體為中、小、微企業和工薪階層個人。由于資金需求者分布地域廣泛,人群素質參差不齊,一些人未得到貸款金額,會提供虛假信息,同時由于網絡信息技術本身具有相應的虛擬性,貸款用戶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性難以保證,而且金融網絡融資平臺虛擬性特質,如果平臺的操作存在安全漏洞或技術問題,易遭受技術層面攻擊,導致網絡平臺安全性受損,可見網絡金融融資平臺信用風險與技術風險長期存在。(二)網絡融資平臺法律與市場風險問題。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與民間金融機構一樣,均會面臨市場風險和法律問題,市場風險主要包括經濟周期、同業競爭風險,因為行業壁壘低,競爭程度激烈,風控能力較差的平臺將被淘汰出市場。法律問題,主要因為網絡金融融資交易具有一定的虛擬性,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等相關問題無法明確,合同法律效力會受到一定影響。(三)網絡金融行業監管職責形式不明確?;ヂ摼W融資平臺與傳統融資渠道相比,融資效率高,成本低,融資渠道更加廣泛,但網絡金融行業監管還有待完,尚沒有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對其起到規范制約的作用。而且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良莠不齊的狀況,加大了管制的難度,一些中介機構有可能,會出現挪用資金,非法吸收資金等問題。
二、企業網絡金融融資平臺風險管控優化措施
(一)完善征信機制,加強技術保障。網絡金融融資機構身份不明確,接入以中央銀行為主導的征信系,依然存在政策法規障礙,因此,需要明確界定互聯網金融機構地位,允許具備資質的企業網絡金融公司平臺,在經過授權的情況下,獲取數據化的個人信用報告。同時,網絡金融機構要與商業征信機構加強合作,雙方以合作制的形式進行數據信息共享。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與商業征信機構合作,可提高差異化的信息覆蓋度。因為商業征信報告對小貸公司、擔保公司,等民間金融機構具有更好的覆蓋率,可以為網絡金融融資平臺,提供更完善的征信數據。因為當前網絡金融融資平臺面臨的客戶群體愈加廣泛,迫切需要反映申請人真實、完整債務水平的參考決策信息。網絡金融融資平臺借貸主體中小企業主,多為小額無擔保信用貸款,平臺獲取借款人的第三方征信數據,可以大幅度提升線上評估的可靠性。網絡金融交易具有開放性特點,大量數據信息需要通過網絡傳輸。因此,為了保護網絡金融融資平臺用戶隱私數據,平臺要加強信息安全應用建設,保障平臺金融交易信息完整性和保密性。同時,計算機病毒是威脅網絡金融安全,增加平臺運營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平臺運營需要全面加強,互聯網金融系統安全防護,提升網絡融資平臺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對于網絡交易層面,我國從法律上確定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同時也詳細對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性要求。融資平臺要通過技術的完善,嚴格的身份識別認證機制,平臺還可運用智能實時防控技術,大數據技術配合人工核查,對中、小企業貸款商戶的債務情況進行挖掘和分析,提高風險防控效率。此外,為了保護用戶安全隱私,平臺還要建立信息隱私權防護機制,用以促進隱私權保護,打造網絡金融良性的信息生態,推動整個網絡金融融資平臺的發展。(二)實施融資監管,保障資金安全。網絡金融融資平臺涉及擔保人、投資人、借款人、融資平臺等多方主體。因此,為了保證網絡金融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需明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業務的監管部門職,建設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管體系。例如,網絡金融融資平臺在經營的過程中,必須在合同中標明籌集資金的具體用途,并在發放貸款前明確貸款方違約責任,籌集資金不得擅自挪用他用,確保資金從事合同中規定的活動。融資平臺還可以明確條則要求貸款者得到款項后,提供營業執照、報稅單、買賣合同等證明材料,說明資金流向,通過這種方式保障資金的安全性。在具體操作層面上,網絡金融融資平臺需要回歸中介本質,因為,作為債權類眾籌平臺,只需為融資雙方提供點對點服務,不得承諾回報,不得為平臺本身募集資金。而作為股權類眾籌平臺,需要明確融資、投資條款,加強投資者與融資者產品信息、公司信息、股東信息等方面的嚴格審查,并在項目融資的過程中,詳細告知投資人需要面臨的投資風險。作為獎勵類眾籌平臺,應嚴格審查項目信息,避免虛假信息,要對募集資金嚴格監管,保證項目??顚S谩榉婪毒W絡融資平臺模式的法律風險。我國監督主管部門,應當從融資便利角度出加強監管,盡快出臺規范眾籌的規則,嚴格控制防止眾籌平臺非法集資情況出現。網絡金融公司由于門檻低,融資對象主要是中小微企業初創項目,為降低普通投資人的風險,相應監管需要建立眾籌推廣認證投資人制度,企業項目得到機構投資人認可后,個人投資者方可跟投。眾籌平臺在項目發起人和投資者必須保持中立,有義務對項目發起人進行調查,并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同時要求獨立、接受監管的第三方機構負責出資、轉賬,在預先撥付部分資金后,需要待項目發起人兌現承諾,再繼續撥付其余金額。(三)強化運營控制,建立評估體系。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自身,要持續強化運營控制,建立評估體系,引入保險增信機制轉移風險,增強信貸資金保障。例如,融資平臺向保險公司投保,待融資企業通過審核和風險評估后獲得承保,若被承保企業出現違約,損失可保險公司承擔,利用保險手段規避貸款信用風險。與此同時,融資平臺要全方位、多層次的深入完善中介平臺評估體系。例如,平臺自身運用信用甄別技術,對貸款者提供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通過完善的制度,結合人工審貸手段,提高平臺信用鑒別能力,減少壞賬率。網絡融資平臺會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風險準備金、服務費,平臺作為企業應加強資金運營風險控制,建立相應的會計制度,對服務費、運營開支、業務擴展等各項費用的進行公開披露,嚴禁收取高額的費用,利用平臺進行高利貸行為的出現一旦發現這些問題要進行嚴肅處理。企業網絡融資平臺,是提供貸款服務的中介平臺,自身需要要加強運營建設,具備資金托管、信用評級等完善的服務鏈,制度是風險管理的基礎。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要建立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做好貸前審核工作,在貸款流程中,平臺要對貸款用戶的各種信息進行嚴格的評估,網絡融資的興起,是金融多元化與網絡信息技術相對成熟新時代產物,網絡金融融資作為金融服務的一種模式存在,需要穩步發展從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等多方入手加強風險管理,加強資金運營風險控制。網絡金融融資平臺要構建風險監測與預警系統,隨時在線監測貸款業務中,各種風險評價指標,對借款者貸款用途進行確認,了解借款是否用來投資高風險行業,對借款人真實情況進行了解審核,保證貸款的安全性,從源頭上消除潛在的風險。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