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0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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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正義研究論文
一、近代正義觀的歷史嬗變
在西方思想史上,正義最初作為宇宙論的一個理念,體現在公元前九世紀左右寫成的《伊利亞特》和《奧德塞》等文本中。公元前八世紀以后,隨著古希臘城邦的建立和立法活動的發展,正義與德性、正義與理性和正義與法的關系,逐步成為哲學家、思想家探討的重要問題。古希臘羅馬時期,正義被視為是善的顯現,因而是一種美德;它源自于人們的選擇,是理性對本能的抑制,故而是人性光輝的表征;依理性建立的國家和制定的法律,是正義的化身,故而應成為判斷行為是非和善意的標準,樹立社會秩序的基礎。這種正義觀在中世紀被神學家和經院哲學家們加以“神圣化”,原本是人世間的正義反而成了上帝賜給人類的福音。
文藝復興以后,為了適應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西方的正義觀發生了重大的轉變:在價值取向上,從對神的信仰轉到了對人的尊重;在內容上,從要求人們各守其位轉到了對自由、平等、博愛的追求;在形式上,從服從上帝的法律轉到了制訂人間的法律;在標準上。從《圣經》轉到了人的理性。
最初,近代西方思想家把自由、平等、博愛作為正義的首選價值。斯賓諾莎認為,由法律所確定的個人財產是正義與非正義的根源。在洛克看來,正義就在于服從建立在自然法基礎上的國家法律。盧梭把出白良心的正義德性與出自法律的正義規則看成是實現普遍正義的兩種手段或途徑??档聞t認為,正義是體現人與人之間的以平等自由為基礎的一種正義的關系和秩序。上述正義觀,把正義視為對自由,平等、博愛的追求,且與民主、法制聯系起來,為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武器。
隨著資產階級國家制度的確立,近代西方正義觀更加關注社會秩序問題。霍布斯把正義或公道歸結為遵守法律。為保證法律的充分實現,他主張主權者應該是至高無上、不受法律約束的。黑格爾認為,客觀精神的發展經歷三個階段,即抽象法、道德、倫理;其倫理的發展又經歷了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二個階段。在國家里,個人權利和國家權利達到了具體的統一,從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也達到了統一,他的正義觀由于強調個人自由要服從于國家權威而達到了對于秩序和權威的重視。
近代西方正義觀的第三種形態是功利主義的正義觀。休謨的“公共的效用是正義的唯一起源”這一著名論斷,可以看作是對功利主義正義觀的最早表述。功利主義者認為,人必須在互相交往中彼此促進利益。如果一個人行動的效用最有利于社會普遍的幸福,那么這個人就獲得最高尚和最持久的快樂,實現了最大的正義,因而成為最有道德的人。
當代社會的正義探討
論文關鍵詞:社會道德正義狀況正義形式正義觀選擇
論文摘要:本文首先從正義的前提、社會作用、判斷標準和具體形式著手,提出正義是社會的首要價值,正義判斷的標準是建立在義務論基礎上的基本道德。根據這些判斷與概念,作者指出了中國社會在正義的判斷標準上的不明確以及正義觀上的不足之處。認為當前應從馬克思主義的正義觀出發,以建立在傳統契約論基礎上的羅爾斯的正義理論作為借鑒,來探究和規范當前的社會正義觀和正義取向。
社會為什么需要正義?這是討論有關正義問題時首先需要說明的。社會之所以需要公平正義是基于“資源適度稀缺”和“人的自利性”這樣兩個前提。18世紀英國思想家休漠曾說:“大自然把所有外在的便利條件如此慷慨豐足地贈予了人類,以致沒有任何不確定的事件,也不需要我們的任何關懷和勤奮,每一單個人都發現不論他最貪婪的嗜欲能夠要求什么或最奢豪的想象力能夠希望或欲求什么都會得到充分的滿足。……在別人占有這個對象、我只需一伸手就可擁有價值相同的另一個時為什么稱這個對象為我的呢?在那種情況下,正義是完全無用的,它會成為一種虛設的禮儀,而決不可能出現在德性的目錄中。這里休漠概要地闡述了人類的自利本性與社會資源稀缺性間的關系。美國當代思想家羅爾斯在繼承休漠這一觀點的同時認為:“在許多領域都存在一種適度的匾乏。自然和其他的資源并不是非常豐富以至于使合作的計劃成為多余?!睂嶋H上,無論是自然資源還是社會地位、職位、收人、榮譽等社會資源都屬于適度匾乏的資源,都不可能足夠到使每個社會成員得以平等地分配。資源適度稀缺—既不是極度稀缺也不是足夠豐富,這就意味著如果資源極度稀缺以至于人類合作都不可能獲得足夠的基本生活用品,那么一切道德原則都將成為虛無的東西;如果資源足夠豐富到能夠滿足每個人的需要,那么正義原則也將成為多余。而現實社會中,正義既不是虛無的也不是多余的,正義原則恰恰應當成為實現社會公平的主要依據。
同樣,“人的自利性”也是社會需要正義的前提。人類社會的生產雖然是一種互利的合作事業,但它既有利益的一致性也有利益的沖突性特征。由于社會合作有可能使所有人都能過上一種比任何孤立奮斗的人更好的生活,于是就有了利益的一致性。然而人們為了追求自己的目標,每個人都想得到利益中的較大一份,而不是較小的一份,由于他們對如何分配他們合作所產生的較大利益不會漠不關心,于是就產生了利益的沖突。這就需要有一系列的原則,用來選擇決定利益分配的各種社會制度,保證達成某種關于恰當分配份額的協議。這些原則就是社會正義的原則,即它們規定了社會基本體制中分配權利和義務的方法,同時也規定了對社會合作的利益和負擔的恰當分配。正是由于“資源的適度稀缺”和“人的自利性”決定正義是不可或缺的,因為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制度安排需要維護每個社會成員的利益,無論是馬克思主義者還是自由主義者,維護和增進每個人的利益都是他們所追求的。
正義對社會的作用正如羅爾斯所說的那樣,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對一個組織良好的社會來說,就是社會成員普遍地認可了的社會正義原則,這是一個組織良好的人類聯合體的基本條件。正義在社會中的特定作用是分配特定的權利與義務,決定恰當的分配份額,因此,正義觀必然影響到社會的效率、合作與穩定。亞里士多德曾說每一種政體都體現不同的正義觀念。如果一個社會中,人們對社會的正義觀發生了根本分歧的話,社會就可能發生變革??梢哉f,正義對一個社會甚至更小的社會細胞(家庭、或者單位)是維持穩定與秩序的首要條件之一。沒有正義的認同,就沒有了社會的秩序和合作的基礎,最終也必然制約效率的發揮。就社會而言,是動蕩與沖突;對社會的組成單位而言,是內耗與矛盾。
然而,一個社會應有什么樣的正義觀本身也是一個最有爭議的議題。這其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對正義的道德衡量原則。關于正義的道德衡量原則基本上可以用兩個傳統來概括:契約論與功利主義。契約論傳統就是羅爾斯等人所倡導的那種建立在洛克式社會原始契約基礎上的正義,即用一種常識性的準則(或者說是“普遍道德”)和自然權利來衡量各種行為的正當性,強調正義保障的自然權利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和利益的權衡。這種以義務論為判斷標準的正義,認為善(各種定義的利益)的最大限度的增加不能作為行為正當性的解釋,或者說善的持有必須具有正當性。用中國一句古話能生動地概括契約論的道德原則,即“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契約論傳統強調社會合作的基礎是社會建立之初的一致認可的基本的道德原則,這些原則決定了什么樣的追求善的行為不能鼓勵和允許。功利主義的傳統是利益至上原則,強調結果至上,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善來解釋行為的正當性,而把先驗的常識性標準和自然權利置于結果之下。這是一種目的論的判斷原則。用一句我們時下常說名言就是:“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功利主義是把個人的理性選擇原則擴大到整個社會,社會的利益體系是個人利益訴求的合成,社會通過一定的組織(如市場)與有效管理來分配社會資源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個人的欲望,從而實現社會的合作與效率。
社會公平正義研究論文
摘要: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哲學的指導,即要把握和利用事物的普遍聯系、堅持矛盾分析法、遵循客觀規律,并堅持用發展的觀點看待公平正義的問題。使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受益,才能取得不同利益的社會群體的廣泛支持,才能有效地整合社會各種資源和力量,實現全社會的團結與合作,為實現國家整體目標而努力奮斗。
關鍵詞:公平正義社會;哲學思考;普遍聯系;矛盾分析法;科學發展觀
中共中央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六大特征,其中公平正義是基礎。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從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角度加以充分認識和深刻理解。本文試從哲學的角度對社會公平與正義進行闡釋。
一、把握和利用事物的普遍聯系以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
1.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廣泛和諧的社會關系
實現公平正義是全社會的責任,但主要責任在政府。如果說市場行為是實現效率的主要手段,那么政府行為則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手段。我認為,在維護公平正義方面,政府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政府提供的社會公共品(公共政策、公共服務、公共設施)數量相對較少,不少公共品的質量不高;“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合法化”的現象比較嚴重,權力“尋租”居高不下;政出多門的現象時有發生;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程度有待提高,決策失誤過多。所有這些都嚴重損害政府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也嚴重影響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公信力。
公平正義創造和諧社會
2007年2月26日,國務院總理發表題為《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的重要文章。首度定義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兩大任務是實現公平正義和發展生產力。在兩會的記者招待會上,溫總理再次重申了該文提出的重要觀點,并且明確指出,推進以市場化為目標的經濟體制改革和以發展民主政治為目標的政治體制改革,是我們的兩大改革任務。我認為,這一智慧凝練的新鮮提法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現代執政理念。
在對待貧富差距問題上只能遵循兩大原則
在對待貧富差距的問題上,只能遵循兩大原則。
其一是差別原則。
報酬的獲得不僅在于擁有生產資料等可以讓渡的資源,而且還有通過發揮個人的不可讓渡的天賦。雖然報酬是根據個人的天賦及其運氣來分配的,但是,所得的比重應當傾向于足以彌補受訓練、受教育以及利用天賦來幫助不幸的人所花費的代價。馬克思也強調過這一點,即“默認勞動者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
其二是機會原則。
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
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社會公平和正義,精義就在于給每個人以所應得。
從具體內容和規則上看,現代意義上的公正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第一,保證的規則,即切實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第二,機會平等的規則,即從總體上保證每個社會成員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發展機會;第三,按貢獻進行分配的規則,即根據每個社會成員的具體貢獻進行有差別的分配;第四,社會調劑的規則,即立足于社會的整體利益,對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社會成員不斷得到由發展所帶來的利益,進而使社會生活的質量不斷有所提高。從社會分層的角度說,公正的規則包括社會階層之間的相互開放和平等進入;各階層應當得到有所差別且恰如其分的回報;各階層之間應當保持一種互惠互利關系等。
確立保證的規則,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經濟社會的發展應當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應建立在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證的基礎之上;同時,應能保證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受益,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發展,避免只有少數人受益的“有增長無發展”的情形。只有切實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堅持使發展的成果惠及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才能真正提升社會發展的質量,保持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才能有效地擴大內需,為經濟發展提供持續的推動力;才能使人民群眾積極地認同改革、認同發展,使經濟社會的發展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事業。
確立機會平等和按照貢獻進行分配的規則,有利于真正、充分、持續地激發社會活力。一方面,在參與財富等社會資源分配之前,機會平等的規則要求摒棄先賦性的因素(如特權、身份等級)等不公正因素的影響,保證每一位社會成員能夠有一個平等競爭的條件,能夠得到公正的對待,從而拓展自由創造的空間,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在參與財富等社會資源分配時,遵循按照貢獻進行分配的原則,可以消除平均主義的影響,使社會成員得到自己所應得到的那一份。
確立社會調劑的規則,有利于實現社會的安全運行。我國正處在一個機遇與風險并存的關鍵時期。為了避免社會風險,有效地應對社會問題,實現社會的安全運行,就必須做好兩個方面的事情。其一,從相對宏觀的方面來看,必須建立一個合理、公正的社會分配結構,亦即以中等收入人群為主的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分配結構。因為中等收入人群的成員比較重視現有穩定的生活,而且其行為方式比較理性,其心理傾向相對來說也比較穩定;再者,中等收入人群是介于富裕群體和貧困群體之間的一種十分有效的緩沖力量,它有助于緩解種種可能出現的社會緊張和沖突。其二,從相對微觀的角度來看,為了實現一種井然有序的社會狀態,有必要建立健全社會利益的協調機制、各種暢通的民意表達機制并使之制度化、經?;皶r地實現政府職能的定位由經濟型向公共服務型的轉換等。
確立互惠互利的規則,有利于實現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群體之間的良性互動。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群體之間的互惠互利表現為:一個階層和群體的利益增進不能以損害另一個階層和群體的利益為前提條件;換言之,富裕群體的發展和困難群體的生活改善應當同步。為了做到這一點,就需要進行必要的社會調劑,建立起完整、有效的以稅收和社會保障制度為主的社會轉移支付體系,以消除或緩解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群體之間的不滿和抵觸,避免相互之間的惡性互動。
和諧社會呼喚公平正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中國古代對大同的理解,然而,青燈紅豆,一疊如山,歲月的黃沙遮住了大同的完滿,也讓我有些看不清楚你-和諧社會。
我突然想起了王賦余案,一個底層罪與罰的正義之辯。王賦余是弱勢群體的一個成員,受到社會的一種勢力不公正的凌辱,最后走投無路了,就采取了非常極端的手段,構成了嚴重的刑事犯罪,不錯,這與79年的蔣愛珍案十分相似,這種人命運的詳細性,一方面可以看到人性中弱者反抗的一致性,另一方面我感到很可悲,過了十幾年了,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不是孤立的個案,這是很值得我們思考的。我們的社會讓王賦余覺得在高墻內比打工還要好,因為“不受罵,不挨打,有人權?!比绻鮿菡邫嗬U蠙C智確實或者失敗,能不能把犯罪的責任全部推給王賦余?國家,社會,王賦余,如何分攤責任?當我們聽到他說到:“我就是想死。死了總沒有人欺負我了吧?!边@時,我不禁要問,他為什么會這么絕望,他代表的一部分農民工為什么會這么絕望?
其實道理很簡單,他的對手非常強大,甚至一個包工頭對他來說就好像一個專制君主一樣,說給錢就給錢說不給就不給。為什么沒有辦法,因為他太弱了。他弱,是因為沒有知識,沒有財產,沒有權利么?這都是次要的,關鍵是他沒有一個組織的表達,沒有一個制度性的表達途徑。比如王賦余去找法院,審理的時間將非常長;他去找勞動部門,勞動部門可能也幫不了他太大的忙。那他還能不能去找別人呢?沒有別人了,所以他只有自救,自救的途徑不一定很有效,而且容易犯罪。
什么叫弱勢群體?不是看群體人數的多少,而是看他能不能系統的表達他的聲音,是不是能讓他的聲音教快地被決策者聽到。是不是他的聲音能被決策者考慮。決策者不是非等到鬧出亂子了,釀成事件了,才注意到這些問題,這不是現代社會好的解決社會問題的機制。
最大的正義就是讓弱勢群體享有和其他公民同樣的權利。其實,享有權利僅僅是個形式,享有權利不等于什么都得到了,他們可能仍然一貧如洗,但要有恩的尊嚴,被當做人來看待,這是最大的正義。社會注意和諧社會必須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事實證明,一個嫌貧愛富,只說空話不做實事的政府,決不會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政府,一個人心浮躁情緒消極工作疲倦的政府,決不會是高效的政府,一個群眾有話無人聽,有冤無處訴有難無人撫的地方,決不會是和諧穩定的地方。
我并非批判我們的政府,相反,我對她充滿了信心,相信她必將建設成為一餓服務型,開放型,責任型,與法制型的政府,因為她一直努力,并且必須努力,唯有如此,才能讓任命覺得社會依舊年輕,依舊令人有所夢,有所愛,而不僅僅是有所贏,有所賺。而我們呢?作為21世紀建設祖國與社會的新鮮血液,我們更應該明白,肩上擔子的分量,而這決不是我們生命中不能承載之中,最后,我想以一句話與諸位共勉:美哉,我少年中國,與天不老,壯哉,我中國少年,與國無疆!
社會主義正義與市場經濟正義融合研究論文
摘要: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中,出現的精神領域與道德層面的問題折射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正義發展和完善問題。經濟與正義是關聯的,經濟決定正義,同時經濟發展又離不開正義價值的支撐。社會主義正義可以和市場經濟正義融合,從而形成新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正義。當下迫切需要以科學發展觀和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通過實現發展正義、制度正義、權利正義和分配正義,來建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義觀。
關鍵詞:社會主義正義;經濟正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義
一、問題的提出
目前,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程中,人們已經感受到了精神領域與倫理道德方面出現的一些問題,諸如一些貪污、瀆職、買官賣官現象;制假販假、走私販私、坑蒙拐騙、惡性競爭現象;人對人的某些陌生、冷漠、隔膜等等。其實,產生的這些道德問題所反映的決不僅僅是人們的"思想品質"變"好"了或變"壞"了的問題。從客觀方面來看,恐怕與舊制度的失效和新制度的缺位有關。而究其根源,這些道德層面的問題所折射的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正義發展和完善的問題。正義是道德的基礎,沒有正義就難以解決道德問題。
2007年2月26日,總理發表題為《關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任務和我國對外政策的幾個問題》的重要文章,首度定義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兩大任務是實現公平正義和發展生產力,并特別指出,“讓正義成為社會主義制度的首要價值?!笔裁词钦x?正義包含著正直、公平、公道等基本語義。從思想史上看,正義雖然對于不同的學者,在不同的語境里,從不同的角度觀察有著不同的涵義,但是,正義總是就特定社會關系而言的,"正義是一個表示關系的概念"①。正義是人們對某種社會關系所做出的價值評價。正義是表明著道德最初發源的觀念,其實質是對人生存方式及社會關系是非、善惡、美丑的追問。
對正義的追問具有歷史性,在不同的時代,正義問題的內容會發生深刻的變化:從個人正義到社會正義,從政治正義到經濟正義。當下經濟正義是社會正義的一個重要內容和形式,因為現時代,經濟關系成為支配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所謂經濟正義,就是把正義的價值理念導入到經濟領域,關注人類如何不以自身異化為代價發展經濟,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實現人自身的自由全面發展。經濟正義原則是經濟倫理原則之限度,它拷問著經濟倫理的正當性,它關注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規范性,對經濟行為進行正義價值評判和原則規定。
經濟法的社會正義觀分析論文
摘要:作為社會經濟和法學共同發展的產物,經濟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具有其特殊性,這決定了它所追求的價值理念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正義觀就不同于其他的部門法。經濟法追求社會正義的實現。社會正義以社會利益的整體提高為根本出發點,這主要是通過平等原則與差別原則在經濟法得以遵守來實現的。平等原則是在經濟法領域內實現社會正義的主要原則,而起矯正作用的差別原則是輔助性原則。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每一法律部門都同時追求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實現,實質正義不是經濟法所獨有的正義觀。
關鍵字:經濟法,正義觀,社會正義,實質正義
一、正義的終極目的是實現權利義務的合理分配。
正義是人類永恒的理想和追求,它值得我們用全部的思想和智慧去求索。雖然我們很難用一句話去界定正義是什么,但是它卻象空氣一樣時刻陪伴著我們。小到對某個行為,某個個體,大到對某一法律制度甚至于整個社會的基本制度的評價,都從某種程度上體現著我們用正義的觀念。正義深深地根植于人們的思想意識之中,它是人類道德、倫理規范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它又是檢驗其他道德、倫理規范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的重要尺度。正因為如此,正義成了哲學、社會學、倫理學和法學等學科所共同關注的命題。從古希臘的先哲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到近代哲學大師康德、卡爾?馬克思等,先后基于不同的維度對正義進行了探討,因此關于正義的界說也就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義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aProteanface),變幻無常,隨時可呈不同形狀并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盵1]從發展的觀點來看,正義觀是動態的,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與人們的認識能力的提高而變化的;正義又是歷史的,每一個時代有每一個時代的主流正義觀。[2]由此可見,我們很難得出正義的終極結論,只能基于我們的認識能力使我們的正義觀更接近于我們所處的社會生活的現實。
雖然對正義的界定和理解體現出多元化的特征,但自查士丁尼的《法學總論》在開篇給出了正義的經典定義——“正義乃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東西的永恒不變的意志”——以來,不管是把正義定義為意志、習慣,還是把正義界定為德行,亦不論把正義視作社會基本結構的衡量尺度,“給予每一個人以其應得的東西乃是正義概念的一個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組成部分。沒有這個要素,正義不可能在社會中興盛?!盵3]其實,“給予每個人以其應得的東西”終極說來就是利益的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在社會成員中進行分配。周旺生先生指出,“正義,尤其是整體意義上的正義,就其本質而言,也不過是一定物質生產方式所制約的社會關系以倫理規范的形式所作的表現?!盵4]特定的社會物質生產方式制約下的社會關系,從某個方面來說也就是各種社會利益(包括精神的和物質的利益)的分配結果。
在人們對正義的認識的發展進程中,曾經有形式正義、實質正義、分配正義、程序正義、校正正義、社會正義和個人正義等的提法,但從終極目的來看,各種正義所關注的無非是某一領域某種權利和義務在特定的社會范圍內成員間的分配。
社會正義對法治保障的作用透析
摘要:本文通過對于正義、實現正義的方式、法治理念以及社會正義對于法治保障的促進等四方面的分析,論述了實現社會主義對法治保障的作用,以期對相關理論的進一步深化有所助益。
關鍵詞:社會正義法治法治保障
一、正義的基本內容
(一)古代中國的傳統學說中的正義界定
有學者指出,在中國古代的眾多經史子集中,從未出現過正義這個名詞,從而該詞無論從中國哲學史還是倫理學史中都未獲得過某個定義式的范疇。但是筆者認為,由于中國古代社會無論從國家統治還是學術領域內都被儒家思想所占據,那么應該說有關正義的思想可以從仁與禮這組概念中獲取。
先秦儒家實行以仁和禮為基石的狹義正義觀念。因為從儒家的視角看來,君臣之間,父子之間,人與人之間都具有一定的身份上的差異化格式型倫理關系,也就是所謂的“貴賤有序,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p>
剖析法治保障與社會正義的關聯性
摘要:本文通過對于正義、實現正義的方式、法治理念以及社會正義對于法治保障的促進等四方面的分析,論述了實現社會主義對法治保障的作用,以期對相關理論的進一步深化有所助益。
關鍵詞:社會正義法治法治保障
一、正義的基本內容
(一)古代中國的傳統學說中的正義界定
有學者指出,在中國古代的眾多經史子集中,從未出現過正義這個名詞,從而該詞無論從中國哲學史還是倫理學史中都未獲得過某個定義式的范疇。但是筆者認為,由于中國古代社會無論從國家統治還是學術領域內都被儒家思想所占據,那么應該說有關正義的思想可以從仁與禮這組概念中獲取。
先秦儒家實行以仁和禮為基石的狹義正義觀念。因為從儒家的視角看來,君臣之間,父子之間,人與人之間都具有一定的身份上的差異化格式型倫理關系,也就是所謂的“貴賤有序,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