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平正義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5 02:30:00

導語:社會公平正義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社會公平正義研究論文

摘要: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哲學的指導,即要把握和利用事物的普遍聯系、堅持矛盾分析法、遵循客觀規律,并堅持用發展的觀點看待公平正義的問題。使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受益,才能取得不同利益的社會群體的廣泛支持,才能有效地整合社會各種資源和力量,實現全社會的團結與合作,為實現國家整體目標而努力奮斗。

關鍵詞:公平正義社會;哲學思考;普遍聯系;矛盾分析法;科學發展觀

中共中央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六大特征,其中公平正義是基礎。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從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角度加以充分認識和深刻理解。本文試從哲學的角度對社會公平與正義進行闡釋。

一、把握和利用事物的普遍聯系以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

1.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廣泛和諧的社會關系

實現公平正義是全社會的責任,但主要責任在政府。如果說市場行為是實現效率的主要手段,那么政府行為則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主要手段。我認為,在維護公平正義方面,政府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政府提供的社會公共品(公共政策、公共服務、公共設施)數量相對較少,不少公共品的質量不高;“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合法化”的現象比較嚴重,權力“尋租”居高不下;政出多門的現象時有發生;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程度有待提高,決策失誤過多。所有這些都嚴重損害政府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也嚴重影響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公信力。

2.追求公平與效率的統一,維護各方面的合理利益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行市場經濟,就必須有競爭,要講究效率,不講究效率的市場經濟不是好的市場經濟。市場要講究效率,但政府要強調公平,前者可以有效地創造財富,后者可以更好地實現穩定,這就要求我們要把公平與效率有機地結合起來。雖然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一定的收入差距不可避免,但我們必須對包括收入差距在內的社會不平等加以必要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實現全體社會成員之間的公平。

3.健全社會機制,促進社會和諧

機制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完善的體制機制是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隨著市場經濟理念和運行規則深入人心,經由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取得的高收入和擴大的收入差距,已為廣大群眾所理解和接受,引發公憤的是體制外的灰色收入、法制外的黑色收入以及體制內由法律不健全、政策不完善造成的非規范收入。這首先要求通過合理的分配制度,把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適的范圍內。

然而,社會公平的內容不只是合理的財富分配,要全面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除了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機制,使人民群眾享受基本的經濟公平之外,還必須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醫療制度,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同時,還必須建立順暢的社會流動機制,使不同階層的社會成員能夠通過辛勤勞動、艱苦奮斗和誠信經營獲得向上流動的機會,從而有效地化解階層間的沖突。

4.大膽創新,實現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

事物是不斷地運動、變化和發展的,往往沒有現成的解決方法,這就要求我們在解決問題時要大膽創新。深圳市針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問題,在國內首先出臺免費辦理居住證制度,一方面弱化了“戶籍”概念,另一方面又繼承了傳統戶籍制度的合理內涵,內存的信息除包含原暫住證所有信息外,還有持證人的社保、教育、醫院甚至計生等個人資料信息。按照規定,持證人員在深圳市能夠在某些方面享受和深圳戶籍人口一樣的待遇,包括就醫、社保、計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出入境、租房等一系列優惠待遇和全方位社會服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城鄉差別、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探索出一條現階段在城市的本地居民和外來人口之間更好地實現公平正義的路子。

二、社會公平正義需要堅持矛盾分析法

1.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能回避矛盾

唯物史觀認為,社會的矛盾運動是社會發展的基本動力。黨的十七屆一次會議報告中指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并不是沒有矛盾的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存在各種矛盾是客觀的事實,也是合乎規律的現象。從一定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包含的利益關系,不在于人們之間有沒有利益矛盾或沖突,而在于如何認識、容納和化解這些矛盾。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原有的社會利益格局必然會受到觸動,社會不同利益主體隨之出現,不同社會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也大量出現。因此,要特別注重理順收入與分配的矛盾關系,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關心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站在統攬全局的戰略高度,從群眾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引導和處理各種矛盾。

2.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解決好主要矛盾

經過近30年的改革開放,我們創造了經濟發展的奇跡,極大地增加物質財富,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大家切實地享受到改革開放的甜蜜果實。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社會利益急劇分化,已經到了一個關節點,如果不采取果斷有效的措施,努力推進公平正義,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難群體和貧困地區傾斜,就會背離共同富裕的長遠目標。

為此,黨和政府十分重視解決這一矛盾,努力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不但在指導思想上確立了公平正義的發展原則,而且采取各種重大的有力措施去維護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我們高興地看到:為了實現教育的公平,現在已全部免除了農村中小學的學雜費,并對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提供資金幫助;為了實現醫療的公平,2007年出臺一系列重大舉措,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范圍擴大到全國80%以上的縣(市、區)”、“加快建設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為了實現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國家在規范高收入群體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同時,采取了適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制度等多項提高困難群體生活質量的措施;為了消除城鄉之間的不公平,國家正在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并著手解決戶口和農民工待遇。

三、建設公平正義社會要遵循客觀規律

1.公平正義是有條件的、相對的

公平正義的制度和公平正義感分別屬于上層建筑和社會意識,受到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任何公平都不是無條件的。在中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還不發達的現實情況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從現階段的實際出發來提要求,防止脫離具體的歷史條件去追求公平,搞超越階段的急于求成。

公平正義是相對的,它總是相對于某種規則和某種不公平狀況而言的,它不否認差別。在人們對自己利益追求的過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利益占有的多少是不同的,也是正常的。問題在于,人們對利益的占有與自己在社會財富創造中的貢獻是不是對應的。即使利益分配的結果存在很大差異,但如果這種差異是基于公正的制度和程序而造成的結果,那么這種差異也符合公理、道義。

2.建設公平正義的社會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

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公平實現的方式、手段和程度都不同?,F在我們要盡力做的是使“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具體來講,就是要盡力做到:一是城鄉、區域發展二元結構擴大的勢頭不斷收斂,高收入和低收入者比重較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斷擴大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確保這個格局的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社會主義分配制度進一步規范,機會和過程公平的分配秩序使分配結果趨于合理,社會全體成員的人均收入水平普遍提高,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取得新進展。二是通過經濟結構調整和體制創新實現充分就業,促進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在提高城市社會保障水平和統籌層次的基礎上,基本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群眾的基本生活。三是政府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進一步完善,各級政府的事權和財權更加合理,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務,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的質量顯著提高,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政府職能轉變有較大進展,政府的宏觀管理、市場調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堅持用發展的觀點看待公平正義問題

建設一個公平和正義的社會,是一個需要全社會長期努力的工程。需要提高全體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素質,使他們有渴求公平正義的意識、參與公平正義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義的行為。而滿足公民對社會公平的要求,必須具備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好的物質條件。因此,在新世紀新階段,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的根本途徑,仍然是努力發展社會經濟,最大限度地提高社會物質生活水平,為實現更高水準的社會公平正義奠定必要的物質基礎。另外,公平與正義還涉及社會的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它需要形成是非標準,扶持社會正氣,譴責歪風邪氣,打擊邪惡勢力,還需要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制度保障體系。可見,公平與正義建設工程十分浩大,各個方面很難同時進行。且由于公平與效率在局部問題上,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公平與效率的暫時性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有時為了追求效率甚至不得不犧牲一點公平,但為追求效率而犧牲一點公平,正是為了在現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達到公平與效率的最佳偶合。公平正義建設雖然面臨許多困難,但作為新事物,它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遠大前途,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有黨中央政府的正確領導,有符合客觀實際的各種方針政策和政策。所以,只要全國人民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公平正義的社會就會逐步實現。

參考文獻:

[1]黃志強.新農村建設的哲學解讀[J].世紀橋,2007,(12).

[2]田心銘.矛盾分析的方法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J].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5,(7).

[3]寇詠梅,袁鋒.公平正義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J].烏蒙論壇,2007,(1).

[4]劉瓊華.公平正義和諧社會的核心價值理念[J].山東社會科學,2007,(8).

[5]劉國光.進一步重視社會公平問題[N].經濟參考報,200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