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稅費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6 06: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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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稅費制度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探究論文

內容摘要:世界上大多數產油國都擁有專門針對油氣勘探與開發的石油稅費制度,本文對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財稅制度類型、油氣礦業主要稅費種類進行研究,并對國外的石油稅費的特點進行歸納,以期對我國石油稅費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鑒。

關鍵詞:石油稅費稅費制度稅費種類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

完全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國家石油工業對內對外完全開放,石油稅收對國內外各類石油公司都采用單一標準,一視同仁。政府所得主要來自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直接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其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主要是以現代租讓制為基礎的。同時,這些國家往往實現分稅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有權征稅。

大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石油工業對外開放程度很大,石油勘探活動主要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石油稅收對內對外實行兩套標準。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較早的發展中國家,其石油勘探活動主要是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的。雖然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但是國家有大量的來自產量分成和政府參股的非稅收入。因為這些國家一般都有國家石油公司,所以政府對其設置的稅收沒有實際意義。

小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對外開放的范圍小,其石油稅制結構簡單,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比較晚的幾個大的石油輸出國,特別是中東地區的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以及拉美地區的委內瑞拉和墨西哥。這些國家的石油工業主要靠國內的石油公司在支撐,稅收主體也主要是國內的石油企業。盡管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征收公司所得稅和油氣出口稅,但是這些稅額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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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稅費制度探究論文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

完全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國家石油工業對內對外完全開放,石油稅收對國內外各類石油公司都采用單一標準,一視同仁。政府所得主要來自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直接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其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主要是以現代租讓制為基礎的。同時,這些國家往往實現分稅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有權征稅。

大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石油工業對外開放程度很大,石油勘探活動主要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石油稅收對內對外實行兩套標準。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較早的發展中國家,其石油勘探活動主要是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的。雖然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但是國家有大量的來自產量分成和政府參股的非稅收入。因為這些國家一般都有國家石油公司,所以政府對其設置的稅收沒有實際意義。

小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對外開放的范圍小,其石油稅制結構簡單,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比較晚的幾個大的石油輸出國,特別是中東地區的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以及拉美地區的委內瑞拉和墨西哥。這些國家的石油工業主要靠國內的石油公司在支撐,稅收主體也主要是國內的石油企業。盡管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征收公司所得稅和油氣出口稅,但是這些稅額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

國外石油財稅制度類型

政府獲取石油稅費的方式主要體現于石油財稅制度。石油財稅制度是指一個國家的油氣稅收和合同安排,它囊括了構成資源國政府與外國石油公司關系的所有合同和財稅因素,其主要內容是與成本回收和利潤分配有關的財稅條款和規定。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產油國都擁有專門針對油氣勘探與開發的財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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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稅費制度探究論文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

完全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國家石油工業對內對外完全開放,石油稅收對國內外各類石油公司都采用單一標準,一視同仁。政府所得主要來自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直接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其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主要是以現代租讓制為基礎的。同時,這些國家往往實現分稅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有權征稅。

大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石油工業對外開放程度很大,石油勘探活動主要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石油稅收對內對外實行兩套標準。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較早的發展中國家,其石油勘探活動主要是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的。雖然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但是國家有大量的來自產量分成和政府參股的非稅收入。因為這些國家一般都有國家石油公司,所以政府對其設置的稅收沒有實際意義。

小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對外開放的范圍小,其石油稅制結構簡單,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比較晚的幾個大的石油輸出國,特別是中東地區的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以及拉美地區的委內瑞拉和墨西哥。這些國家的石油工業主要靠國內的石油公司在支撐,稅收主體也主要是國內的石油企業。盡管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征收公司所得稅和油氣出口稅,但是這些稅額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

國外石油財稅制度類型

政府獲取石油稅費的方式主要體現于石油財稅制度。石油財稅制度是指一個國家的油氣稅收和合同安排,它囊括了構成資源國政府與外國石油公司關系的所有合同和財稅因素,其主要內容是與成本回收和利潤分配有關的財稅條款和規定。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產油國都擁有專門針對油氣勘探與開發的財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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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石油稅費機制研究及借鑒詮釋

論文關鍵詞:石油稅費稅費制度稅費種類

論文摘要:世界上大多數產油國都擁有專門針對油氣勘探與開發的石油稅費制度,本文對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財稅制度類型、油氣礦業主要稅費種類進行研究,并對國外的石油稅費的特點進行歸納,以期對我國石油稅費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鑒。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

完全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國家石油工業對內對外完全開放,石油稅收對國內外各類石油公司都采用單一標準,一視同仁。政府所得主要來自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直接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其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主要是以現代租讓制為基礎的。

同時,這些國家往往實現分稅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有權征稅。

大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石油工業對外開放程度很大,石油勘探活動主要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石油稅收對內對外實行兩套標準。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較早的發展中國家,其石油勘探活動主要是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的。雖然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但是國家有大量的來自產量分成和政府參股的非稅收入。因為這些國家一般都有國家石油公司,所以政府對其設置的稅收沒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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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石油稅收管理研討及參考

內容摘要:世界上大多數產油國都擁有專門針對油氣勘探與開發的石油稅費制度,本文對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財稅制度類型、油氣礦業主要稅費種類進行研究,并對國外的石油稅費的特點進行歸納,以期對我國石油稅費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鑒。

關鍵詞:石油稅費稅費制度稅費種類

國外石油稅費制度模式

完全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國家石油工業對內對外完全開放,石油稅收對國內外各類石油公司都采用單一標準,一視同仁。政府所得主要來自以所得稅為中心的直接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發達國家,其石油勘探開發活動主要是以現代租讓制為基礎的。同時,這些國家往往實現分稅制,即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有權征稅。

大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石油工業對外開放程度很大,石油勘探活動主要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石油稅收對內對外實行兩套標準。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較早的發展中國家,其石油勘探活動主要是以產量分成合同或者租讓制為基礎的。雖然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和礦區使用費,但是國家有大量的來自產量分成和政府參股的非稅收入。因為這些國家一般都有國家石油公司,所以政府對其設置的稅收沒有實際意義。

小開放模式。其特征主要是對外開放的范圍小,其石油稅制結構簡單,主要征收公司所得稅。采用這類模式的國家主要是一些開放比較晚的幾個大的石油輸出國,特別是中東地區的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以及拉美地區的委內瑞拉和墨西哥。這些國家的石油工業主要靠國內的石油公司在支撐,稅收主體也主要是國內的石油企業。盡管國家對外國石油企業征收公司所得稅和油氣出口稅,但是這些稅額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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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稅收改革淺析

【論文關鍵詞】成品油稅費改革燃油稅環境保護稅

【論文摘要】2009年執行的我國成品油稅費改革形式上是增加成品油現有消費稅單位稅額,取消公路養路費等收費,實質上主要是實行燃油稅改革,同時征收環境保護稅。從征稅范圍、稅率和稅收用途來看,我國稅費改革沒有處理好公路用油與非路用油這個燃油稅的固有難題,將非路用油全部納入了征稅范圍,同時又將新增稅收收入主要用于公路支出,所以改革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2008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規定成品油稅費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主要內容有:(1)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2)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3)逐步取消二級公路收費。本文從稅費改革目的、征稅范圍、稅率和稅收用途等方面對我國成品油稅費改革進行剖析。

一、從稅費改革目的方面分析

成品油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除了征收一般商品稅外,還可單獨征收特殊商品稅,從稅收原理上講,主要有兩種:一是燃油稅。道路的修建和維護應該由道路使用者付費,一般認為,道路的使用與用油聯系緊密,所以可通過對汽車用油征稅的方式達到征收道路使用費的目的,這種稅符合稅收原則中的公平原則,即所謂的受益稅,多用路多交稅。根據燃油稅的征稅原理,要求區分開道路用油和非路用油,并對非路用油免稅。二是環境保護稅。油的消費會污染環境,根據外部性理論,此時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油的消費量超過了社會要求的最優消費量,解決方法之一是通過對用油征稅的方式,提高油的價格,減少其消費。這種稅符合稅收原則中的效率原則,有利于矯正負外部性。另外,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大量開采終有枯竭的一天,站在社會的角度,應該節約使用,并尋找新的替代品,這也要求對石油消費征稅,提高油品價格。

可見,對成品油征稅主要有兩種目的,即征收道路使用費和促進節能環保。征收燃油稅的目的是征收道路使用費,但也能部分實現節能環保,因為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油的價格提高了,車輛應少用油,采取的措施是購買更加節能的汽車或(和)減少用車,但燃油稅對非路用油沒有效果。征收環境保護稅的目的是節能環保,一是提高油的價格,減少油的消費;二是促進節能技術的開發和使用;三是促進替代環保新能源的開發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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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稅收改革思索

2008年12月18日,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規定成品油稅費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主要內容有:(1)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2)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3)逐步取消二級公路收費。本文從稅費改革目的、征稅范圍、稅率和稅收用途等方面對我國成品油稅費改革進行剖析。

一、從稅費改革目的方面分析

成品油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除了征收一般商品稅外,還可單獨征收特殊商品稅,從稅收原理上講,主要有兩種:一是燃油稅。道路的修建和維護應該由道路使用者付費,一般認為,道路的使用與用油聯系緊密,所以可通過對汽車用油征稅的方式達到征收道路使用費的目的,這種稅符合稅收原則中的公平原則,即所謂的受益稅,多用路多交稅。根據燃油稅的征稅原理,要求區分開道路用油和非路用油,并對非路用油免稅。二是環境保護稅。油的消費會污染環境,根據外部性理論,此時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油的消費量超過了社會要求的最優消費量,解決方法之一是通過對用油征稅的方式,提高油的價格,減少其消費。這種稅符合稅收原則中的效率原則,有利于矯正負外部性。另外,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大量開采終有枯竭的一天,站在社會的角度,應該節約使用,并尋找新的替代品,這也要求對石油消費征稅,提高油品價格。

可見,對成品油征稅主要有兩種目的,即征收道路使用費和促進節能環保。征收燃油稅的目的是征收道路使用費,但也能部分實現節能環保,因為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油的價格提高了,車輛應少用油,采取的措施是購買更加節能的汽車或(和)減少用車,但燃油稅對非路用油沒有效果。征收環境保護稅的目的是節能環保,一是提高油的價格,減少油的消費;二是促進節能技術的開發和使用;三是促進替代環保新能源的開發和使用。

我國本次稅費改革的目的有四個:建立規范的交通稅費制度;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公平負擔;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從我國當前成品油稅費改革目的來看,我國的改革主要是征收燃油稅,將公路養護和修建所需資金由收費變為稅收籌集。從規范性方面看,公路收費由地方政府批準,任意性較強,不如稅收規范,在實踐中屢禁不止的“公路三亂”就是最好例證。燃油稅作為一種特殊的受益稅,具備稅收的強制性、固定性特征,又能將納稅與受益較好地結合起來,所以征收燃油稅能實現“建立規范的交通稅費制度,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的目的。從公平性方面看,燃油稅在公平負擔方面也有所改善。我國公路收費采用兩種方式,一是按時間和車輛固定征收,這種方式不能體現多用路多付費原則,因此其公平性不如受益稅形式的燃油稅;二是在公路上設立收費站,這種方式將用路與付費直接對應起來,很好地體現了多用路多付費原則,從這點上講它甚至比燃油稅更加公平,但燃油稅除了體現多用路多付費原則外,還可通過轉移支付實現全國一盤棋意義上的公平,并且設立收費站的方式成本極高,收費方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來收費,付費方在本來暢通無阻的公路上停下來交費,其成本也不可低估;征收燃油稅也能提高成品油價格,部分實現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的目的。

我國當前成品油稅費改革將“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作為一個主要目的,表明我國的改革將不完全是征收燃油稅,還有可能征收環境保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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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石油稅制研究論文

一、國外石油稅制的構成和基本特點

(一)國外主要石油稅種的構成

石油稅收是政府對石油勘探、開采、儲備、加工、消費等一系列環節所課征的稅收的總稱,包括政府對石油生產與經營各個環節所征收的各種稅與費。從憲政思維的理念出發,石油稅收是公民社會與政治國家之間的平衡器,石油稅制體現著對自然公民和公民企業履行其經濟責任和道德責任的政府關懷。從公共產品理論出發,石油稅制被看作政府向作為市場主體的石油服務的提供者和受益者的課征,石油稅收應當是石油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和受益者為消費社會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而支付的“稅收價格”。政府通過包括石油課稅在內的所有稅收融資,為石油產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提供了安全保障,維護了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為石油從業者提供了基本的社會保障,這些帶有公共產品性質的服務完全可以看作是石油產品或服務的生產者和消費者繳納稅收的回報。目前,西方國家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石油稅制體系,歸納起來。國外石油稅制中的主要稅費有如下幾種:

1.石油開采稅。主要是為獲得對石油資源的勘探開采權而征收的稅費,包括現金定金、地租和礦區使用費等?,F金定金是石油公司在簽定合同、獲得商業性發現、投產及當產量達到一定水平時向政府繳納的現金費用?,F金定金對于石油公司來說是一種額外負擔。也是和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對政府而言,雖然現金定金在財政收入中微不足道,但畢竟是一筆既得的收人。在主要產油國中,大部分國家簽訂勘探開發協議都要付定金;有些國家取消了定金,如馬來西亞和泰國。地租是石油公司為取得勘探生產權向土地所有者按年度繳納的一種租金,也有的是指礦產地質勘探和采礦單位租用礦地預付的年租金。一般根據探礦和采礦許可證獲準的土地面積乘以每畝年租金計算,初級階段(前期勘查)收費較低,高級階段(采礦)收費較高。礦區使用費是政府(礦區所有者)把礦產資源出租給他人開采、使用而獲得的一種權益所得,也可以視作使用者因開采不可再生資源而向所有者支付的賠償金。礦區使用費保證了政府從生產中取得一定收入,而無需依賴對公司銷售或利潤的征稅。

2.石油所得稅。主要是為調節石油公司的利潤水平而征收的利潤稅,包括公司所得稅和資源租金稅等。公司所得稅(即公司稅)是對利潤征收的稅種,由每個公司實體支付。作為征收對象的應納稅所得是指扣除明確規定的生產成本和旨在提供優惠的補貼減讓之后的部分。但是在采用產量分成合同時,往往將所得稅包含在國家石油公司獲得的利潤油份額中,由國家石油公司代替訂約公司向政府繳納。所得稅的征收方法大體有兩種:一種是與一般企業所得稅征收方法相同;另一種則是按專門制定的石油法或石油稅法征收專門的石油所得稅。所得稅多為固定比率,各國稅率在24%一85%之間,多在38%以下;個別國家的所得稅率按收益率高低確定,如哈薩克斯坦。資源租金稅是對項目利潤高于一定水平的部分征收的累進稅。這種稅是針對項目的盈利水平制訂的,一般只有當項目盈利并達到一定水平時才能征收此稅種。目前只有澳大利亞等少數國家征收資源租金稅。這個稅種的開征有其積極的一面,即達到了公平稅負的目的,促使油田充分挖掘潛力,提高油田效益,鼓勵企業對風險項目的勘探。

3.石油流轉稅。主要是對石油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流轉額而征收的流轉稅。與石油生產有關的流轉稅主要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其中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和流通過程的價值增加額為課征對象的稅項。目前國際上主要實行消費型和生產型兩種類型的增值稅。經合組織(OECD)國家的石油行業主要采用消費型增值稅,稅率一般為20%左右。如瑞典的稅率為25%,芬蘭為22%。增值稅一般實行抵扣制度以確保在以后的流通環節不被重復課征。另外,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還對天然氣征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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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燃油稅對石化生產企業的影響和對策

1、征收燃油稅的背景

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可分為兩部分:稅收收入和政府稅外收費,據世界銀行統計,20世紀80年代各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大致為:低收入國家23%,中等收入國家29%,市場經濟工業化國家40%: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逐步提高。目前,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僅大大低于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平均水平,而且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199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83190億元,財政收入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約為11377億元,但僅占GDP的13.67%。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國存在巨額的政府稅外收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央對地方各級政府逐步放權讓利,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需要掌握一定的經濟調控手段,對市場進行彌補,這樣就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開支,從而造成了地方政府的以費代稅,以費擠稅的現象,致使國家預算內收入大量流失。1990~1996年期間,政府稅外收費總額占GDP的平均比重為12.7%,且以28.41%的平均增長率遞增,1992年首次出現了“費大于稅”的情況。各項收費除預算內的外,主要是比重較大的“預算外收費”和“制度外收費”。

稅外收費的比重過大,不僅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削弱中央政府對宏觀經濟的調控力度,而且助長了收費地方和部門的本位主義。收費增加,管理力度又不夠,不僅增加公民的負擔,還會滋生腐敗。我國有些行業的收費使老百姓不堪重負,民怨沸騰,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目前正在下大力推行費改稅的財政政策,對現行的各種稅外收費實行全面清理,把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逐步轉為稅收,規范收費管理,取締不合理的收費。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的《公路法》修正案,為車輛公路養路費改征燃油稅的改革鋪平了道路,國家計委于2000年元月出臺了當年的八項收費檢查措施。2000年2

月12日,朱溶基總理又簽發了《違反行政事業收費和罰款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這些都標志著,我國費改稅的工作和規范收費的管理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選擇燃油征稅作為推動費改稅工作的突破口,符合國際上對油品消費的通行作法。目前,一些國家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對汽柴油所征收的燃油稅已占其價格的70%,油品消費者支付的油費已達原油成本的6倍多[2]。在我國的各種收費項目中,對交通和車輛的收費比較突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交通和車輛收費約占全國各種收費總額的40%。如果征收燃油稅,根據我國2000年汽柴油產量和消費量預測,可增加稅收1300到1500億元。這對促進經濟發展和啟動消費汽車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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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燃油稅對石化生產企業影響論文

1、征收燃油稅的背景

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可分為兩部分:稅收收入和政府稅外收費,據世界銀行統計,20世紀80年代各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大致為:低收入國家23%,中等收入國家29%,市場經濟工業化國家40%: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逐步提高。目前,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僅大大低于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平均水平,而且低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199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83190億元,財政收入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約為11377億元,但僅占GDP的13.67%。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國存在巨額的政府稅外收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中央對地方各級政府逐步放權讓利,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需要掌握一定的經濟調控手段,對市場進行彌補,這樣就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財政開支,從而造成了地方政府的以費代稅,以費擠稅的現象,致使國家預算內收入大量流失。1990~1996年期間,政府稅外收費總額占GDP的平均比重為12.7%,且以28.41%的平均增長率遞增,1992年首次出現了“費大于稅”的情況。各項收費除預算內的外,主要是比重較大的“預算外收費”和“制度外收費”。

稅外收費的比重過大,不僅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的流失,削弱中央政府對宏觀經濟的調控力度,而且助長了收費地方和部門的本位主義。收費增加,管理力度又不夠,不僅增加公民的負擔,還會滋生腐敗。我國有些行業的收費使老百姓不堪重負,民怨沸騰,已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目前正在下大力推行費改稅的財政政策,對現行的各種稅外收費實行全面清理,把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逐步轉為稅收,規范收費管理,取締不合理的收費。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的《公路法》修正案,為車輛公路養路費改征燃油稅的改革鋪平了道路,國家計委于2000年元月出臺了當年的八項收費檢查措施。2000年2

月12日,朱溶基總理又簽發了《違反行政事業收費和罰款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這些都標志著,我國費改稅的工作和規范收費的管理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選擇燃油征稅作為推動費改稅工作的突破口,符合國際上對油品消費的通行作法。目前,一些國家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保護環境,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對汽柴油所征收的燃油稅已占其價格的70%,油品消費者支付的油費已達原油成本的6倍多[2]。在我國的各種收費項目中,對交通和車輛的收費比較突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交通和車輛收費約占全國各種收費總額的40%。如果征收燃油稅,根據我國2000年汽柴油產量和消費量預測,可增加稅收1300到1500億元。這對促進經濟發展和啟動消費汽車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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