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體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7 2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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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體制監督研究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的不斷發展與進步,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也在不斷地優化,隨之便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因此,為了更為科學、以及更為有效地提高其監督管理水平,因而本文將就此現象進行一定的分析與探討。進而,以期可以為其具體優化工作,而提供一定的幫助。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質;監督機制;優化
要想真正地實現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優化。那么,便應確保其稅收監督機制本身,擁有足夠完善、以及有效的管理策論。并且,除此之外,在財政稅收體制開展相應監督工作之時,還應確保其各方面的監督機制能夠全面、以及協調地結合在一起。進而,使其在一定的程度上,為其監督機制的形成,而提供一定的有利條件。與此同時,在其監督機制實際運行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還需依據其財政稅收的相關規定條例,而采取一定的綜合管理措施。繼而,為其相關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優化、以及創新,而建設和提供更好的發展基礎。
一、我國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現狀
(一)重形式,輕本質。就現階段情況而言,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普遍具有重形式,輕本質的問題現象。往往按照上級的要求開展相關的工作,沒有結合具體情況和實際制定有效的財政稅收監督管理機制,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和效果。對此,這一問題現象的產生,則主要是由于相關工作人員,并沒有完全地認識到其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與此同時,又由于我國近幾年經濟的快速發展,因而使得該問題現象便呈現出了更為糟糕的情形。因此,為了更好地提高相關稅收工作人員對其的重視程度,則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相應規范的管理制度。從而,為其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具體優化,而提供更為全面、以及更為有力的保障作用。(二)監督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行使職能能力有待加強。轉換監督管理體系,是我國相關工作部門較為常見的一種工作方法。對此,這一方法雖然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但與此同時,其往往還會對其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工作,造成許多的困擾。且除此之外,我國目前許多地區的財政稅收工作部門,也并沒有足夠的重視財政稅收監督管理的情況。因此,這便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其相關工作人員無法明確、清晰地認識到其自身工作的職責與任務。從而,這也就對其財政稅收工作的具體實施、以及開展造成了影響。整體上看,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加強職能行駛,才能更好地推動財政稅收工作有序開展。
二、國外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的經驗與啟示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思考
摘要:財政管理中的重要環節之一是稅收,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與近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相對應,財政稅收體系也應當進行相應調整以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財政稅收體系的存在能夠有效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對于收支進行有效平衡,但是運行過程中依然存在著很多問題,本文對此進行了有效分析。
關鍵詞:財政稅收;財政稅收體制;體制改革;思考
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必然會存在不平衡的問題,為了充分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應當對社會中存在的資源進行有效分配,為此需要建立并執行有效的財政稅收體制以充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概述
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也面臨著重要的改革發展方向,其中的重要環節之一就是財政稅收體制,能夠對于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進行有效深化,促進小康社會的構建。財政稅收體制的有效建立能夠對于社會資源進行有效地優化配置,促進經濟發展模式從傳統粗放的發展向著集約化的發展方向轉變。通過對于財政稅收體制的完善能夠有效保證政府的財政收入,平衡財政收支,充分發揮政府財政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作用。從而最終促進我國社會的持續發展與全面發展,因此應當根據目前經濟社會中出現的經濟發展新形態進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目前我國財政稅收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試議財政稅收體制變革
一、當前財政稅收體制的現狀和缺陷
(一)財政稅收體制存在局限性。一是稅收體系不健全,一些有利于社會穩定、推進技術創新進步以及促進社會分配調節的稅種沒有納入到稅收體系中來,這些應該加入稅收體系而又缺漏的稅種,導致財政收入的流失,不利于財政收入的預算和支出,使國家對人民的貢獻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缺少資金流轉。由于增值稅和所得稅在某些方面設置的不太合理,不利于社會的長期穩定和國民經濟的長治久安。二是由于財政收入分配呈現過度向上集中的態勢,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劃分不均衡,分稅制度無法得到有效落實,間接影響了中央宏觀調控的力度。既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也不利于生產要素的優化分配。分稅制改革不徹底。只在中央與省之間建立比較規范的分稅制體制,而省以下卻沒有一個行之有效的規范體制,這一點需要進一步的探索。(二)預算管理體制存在缺陷。預算管理體制是財政稅收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在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預算管理體制覆蓋范圍相對狹窄是一個有目共睹的事實。從整體上看,地方政府的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具有相當程度的滯后性。由于有效監督機制和管理制度的缺失,內部約束和制衡無法落到實處,導致資金挪用現象嚴重,而缺乏中長期預算或周期預算的年度預算,財政預算管理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管,使得預算審核與審批失去本身應有的意義。(三)轉移支付缺乏規范性。分稅制包含轉移支付的功能,由集中程度較高的中央財政通過財政支出來改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現象?,F階段轉移支付過程中主要有資金轉移流程不規范、資金轉移周期長、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官員腐敗嚴重等不規范現象。造成轉移支付規范性欠缺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對轉移支付工作進行監管,另一方面是轉移支付類型構成的不合理,無形中加大了不同區域之間的經濟收益差距,使得財政支出均等化原則的失效,公共服務也無法實現均等化發展的戰略目標。(四)地方各級政府職能與支出責任不適應,財政管理存在問題。地方財政本身存在著不平衡的現象,因為財政部門職能劃分不明確,在處理財政稅收問題時不能對癥下藥隨機應變,使問題越來越復雜,導致國家宏觀調控效率的降低。處于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期間,部分專業的財政稅收管理機構和相關人員被合并或精簡,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鉆空子撈取利益,使得財政稅收部門的管理有些混亂,這就不利于財政稅收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一切阻礙發展腳步的制約因素都需要刨根究底,根據財政稅收的重要性和性質,在選拔人才時更要注意,避免出現人民的害蟲。
二、深化財政稅收體制的對策建議
(一)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的需要,建立統籌中央與地方關系,平衡合理的分級分權財政體系。各級政府的職能與支出責任不適應,地方政府財政問題突出,地區間的財力不均衡狀態比較嚴重。各級地方政府職能劃分過于僵硬,無法應付復雜多變的財政事物,經常出現政府財力與職能不相匹配的情況。一是要合理劃分并明確規定支出責任,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級政府,地方往往存在財政收入緊張的財政狀況,中央應利用自身的優勢,適當分擔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在合理提高中央政府收入比例的基礎上,加大中央和省級政府的直接支出責任,減少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從整體上掌控全局。二是要進一步完善分稅制,賦予地方合法的財政權力,規范地方稅收立法和減免的流程。同時要將資源稅、增值稅、所得稅、環境稅等重要稅種加入到財政稅收中來,一方面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縮小貧富差距,有利于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二)建立健全科學的稅負稅收制度。主要表現為稅負水平適中,稅負結構公平合理,主體稅種設計科學,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茖W的稅收制度要減輕納稅人的稅外負擔,不亂定稅收標準,不重復收稅。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大多數人都只是小康水平,在保證政府財政收入的同時,要規范政府性收入、取消體制外收入,適當提高宏觀稅負水平。傳統的財政稅收體制不適應經濟快速發展時代,因此,向間接稅、直接稅并重的“雙主體”的稅收體系和稅收結構轉換,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有效手段。(三)建立健全支付方式科學合理搭配、資金來源可靠穩定的支付體系。一要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規定適當的專項轉移支付,合理適中的支付比例能對各支付方式起配合作用。二是要改革稅收返還和增值稅分享制度,資金轉移有一個風險問題,穩定轉移支付資金來源。三要綜合考慮區域人口、土地面積、人均財政收支狀況、公共服務成本和社會事業發展水平等多重因素,調整轉移支付的分配方法,提高中央對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數額和轉移支付水平。(四)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制。預算是財政支出前的重要步驟,預算編制和執行相分離、國家中長期預算與中長期發展規劃相協調的新型復式國家預算體系有利于預算針對各時期的情況進行調整,稅收取之于民,財政支出覆蓋的領域較廣,財政預算應將財政收入使用在合適的地方,加大對農村的投入,建設新型的城鎮化國家。
三、深化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意義
過去推進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成就表明,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建設和諧社會、民生民建的推動,財政稅收體制的轉型,對財政稅收的管理體制上有里程碑的意義。合理的稅收政策有利于調整人民收入的落差,雖然不能徹底解決貧富差距的問題,但是在某種程度上有遏制的功效,完整的稅收政策可以保障財政收入,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維持社會秩序,使之與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經濟方式相適應。財政政策包含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合理的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的經濟支柱,財政收入有利于發揮國家的功能,實現政府的宏觀調控,而財政支出是財政收入反哺給人民的一種形式,有利于建設公共實施,完善醫療保健制度,有利于國家的長治久安,是促進社會健康發展的手段。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考究
一、我國現行財政稅收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稅收體制不夠健全我國現階段的財政稅收體制存在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財政收入分配呈現過度向上集中的態勢,這使得分稅制度無法有效落實,加之地方財政收支劃分的不合理,間接影響了中央宏觀調控的力度。其次,以資源與環境稅為代表的重要稅種沒有納入稅負征收范圍,導致稅收調節社會分配能力的功能失效。最后,以國有資產收入、資源為代表的非稅收收入,長期游離在政府財政收入管理體系之外。(二)財政稅收管理難以控制在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下,管理人員由于業務、行政雙重管理體制的影響,不可避免地產生了許多弊端。主要表現為對有關財政稅收管理難以有效控制,甚至有時會出現不能堅持原則的情況,不把法律法規放在心上。加上現行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三)財政監管不到位由于我國機構改革的推進,一些地區的財政稅收管理力量被削弱,不少財政稅收管理機構和人員被撤并,導致了財政稅收管理人員隊伍不穩定、工作積極主動性不高,管理滯后等問題。(四)轉移支付缺乏規范性轉移支付建立在分稅制的基礎之上,由集中程度較高的中央財政通過財政支出來改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現象?,F階段造成我國轉移支付規范性欠缺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制度對轉移支付工作進行監管,導致中央財政在向地方政府支出的過程中出現難以查證的糊涂賬。另一方面,因為轉移支付類型構成的不合理,維護地方利益的體制補助和稅收返還占據的比例居高不下,使得財政支出均等化原則的失效。(五)亂收費現象屢禁不止我國自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工作開展以來,曾多次進行大規模的清費活動,還對農業稅等不合理的稅費予以取消,但是由于行政體制改革無法與稅收體制改革相匹配,導致部分地方政府機構臃腫,并出現亂收費的現象。這樣不僅不利于地方企業的經濟發展,還破壞了地方政府的公眾形象,使地方政府陷入財政稅收日漸難以為繼的惡性循環。
二、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思考
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對于我國來說,進行財政稅收體制的不斷改革與創新也就顯得及其重要。那么究竟在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中應該如何做好管理體制呢?主要包括下面幾個方面:(一)建立分級、分權的健全財政體制分級分權財政體制的建立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能夠實現我國財政支出和收入的持續穩定。具體來說,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努力:首先,中央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財政實權,促進地方政府在地方稅種范圍內自主行使稅收減免權和稅收立法權等財政權力。其次,在保障中央財政收入穩步上升的前提下,促使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合理劃分。最后,中央或省級政府要在合理劃分財政支出比例的基礎上,對財政支出直接負責,緩解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減少支出責任。(二)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在我國的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中,管理人員是整個財政稅收管理能夠順利進行的關鍵。所以對于管理人員來說,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質,使知識以及能力能夠適應整個財政稅收的管理工作是其需要關注的重點。而對于財政稅收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從而提升整個管理的效率。當然除了人員素質的提高之外,還需要加強財政稅收管理的法制化。構建完整的財政稅收法制體系,加強監管力度,建立起良好的財政稅收管理秩序,讓整個財政稅收管理在和諧、民主、科學的范圍內進行,從而提高財政稅收管理的水平。(三)建立高效的財政管理體制財政稅收政策也是一項經濟政策,所以在其制度創新的過程中應該按照市場、優化、高效、服務的原則進行合理的規定,確定其管理的范圍。建立高效的財政管理體制,應做到以下幾方面:首先要實現省級和市級政府對縣級財政的有效管理,建立從上至下的財政稅收一體化管理。其次,要對地方政府的歷史債務問題進行分類處理,建立地方公共債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執行辦法,允許地方政府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自主融資,緩解地方財政的壓力。最后,財政稅收部門應該在管理中逐漸的將稅收的管理納入到國家預算的體系,對其管理狀況進行充分的調節,并且還應該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讓整個管理都在一個有序科學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整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創新中還需要不斷的提高財稅資金的使用效益,在改革完善創新的基礎上加強財政稅收的管理職能,按照科學、合理的原則進行財政稅收的管理,讓整個財政稅收管理在一種科學、民主、高效的狀態下運行,提高我財政稅收管理體制的總體效率。(四)建立科學合理的轉移支付體系轉移支付建立在分稅制的基礎之上,由集中程度較高的中央財政通過財政支出來改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現象?,F階段我國的轉移支付主要包括專項轉移支付、財力性轉移支付和稅收返還與體制補助三大類。造成轉移支付規范性欠缺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制度對轉移支付工作進行監管,導致中央財政在向地方政府支出的過程中出現諸如截留漏損、支出模糊等難以查證的糊涂賬。另一方面是因為轉移支付類型構成的不合理,維護地方利益的體制補助和稅收返還占據的比例居高不下,而一般性轉移支付所占比例遠遠低于前者,無形中加大了不同區域之間的經濟收益差距,使得財政支出均等化原則的失效,公共服務也無法實現均等化發展的戰略目標。(五)制定結構合理的稅負征收標準合理的稅收要滿足主體稅種設計科學、稅負水平適宜、稅負結構合理等基本原則。首先,要對宏觀經濟的發展水平進行深入的分析,同時取消體制外收入,加大對政府性收入的規范力度,減輕納稅人的稅外負擔。其次,要設立環境保護稅種,從稅收政策上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約束,促使企業加強環保意識,推廣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最后,要加快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將低收入群體的征稅起點進行調整,實行分類扣除和綜合申報并行的所得稅制度,以減輕個體稅收壓力。
三、結論
總之,財政稅收管理體制創新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做好財政稅收管理工作,對于充分調動財政稅收管理部門和人員的積極性,促進財政稅收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證國家財政稅收收入任務的完成具有重要的意義與作用。因此,相關政府部門必須立足于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明晰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加快新一輪財政稅收改革的步伐,建立起科學規范的社會主義財政稅收體系,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大局服務。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探討
一、財政稅收體制的概念
財政稅收是我國主要的國家財政來源,其在我們的國家發展和社會進步中起到了關鍵作用,財政稅收屬于一種國家職能。從字面意思來分析,財政稅收可以分為財政和稅收兩個部分。財政是一個國家的重要基礎,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方式方法很多,例如稅收、收費、罰沒、發行貨幣國債等,而最重要的收入來源莫過于稅收收入。因此,完善一國的財政稅收制度顯得十分必要。
二、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現存問題
我國的財政稅收制度總的來說,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隨著時代的進步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為了不斷貼合我們的世情國情,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也在不斷的改革完善。然而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依然不夠健全,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和管理不足。這些缺陷和不足在實際操作上影響著財政稅收工作職能的發揮。
(一)財政稅收預算不夠健全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一個完善的國家財政稅收制度理應從科學的預算機制開始,好的預算,可以對國家的年度財政稅收進行科學指導,使得財政稅收工作更有目的性,保障好稅收工作順利進行。但是,我國財政稅收預算機制并不完善,相關的長期財政稅收預算規劃尚未得到足夠重視,年度的財政稅收預算則因為覆蓋范圍較小,權威性較差,以致于經常出現預算資金被挪用,年度預算無法得到很好貫徹執行。
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探析
摘要:財政稅收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在當下的運行過程當中,財政稅收體制仍然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期待解決。首先闡述了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意義,然后在分析財政稅收體制現存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優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效果的措施。
關鍵詞: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問題分析;策略探究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意義
第一,財政稅收是我國財政收入的重要構成,在國民經濟體系中持有重要地位,是民生發展的根本保障。故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是基于我國國情開展的,和廣大人民利益密切相關。人民為國家的主體,做好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工作,是對我國國民負責的表現形式,為我國社會持久、安穩發展提供支撐。第二,在體制改革期間會存在諸多問題,可能會對我國社會穩定性形成一定負面影響,這就要求國家以合理的財稅體制為支撐,為各行業發展運營提供保障,同時也促進全社會全面發展進程,使人民大眾享受到更優質的公共服務。第三,滿足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國情需求,確保財政稅收體制科學合理,為社會各界工作推進提供良好的經濟支撐[1]。第四,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為國情所需、民生所求。有效的改革有益于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也能強化我國財政收支的平衡性,促進各社會各方面平衡發展。
二、我國財政稅收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制結構不合理,稅負偏高。當下,我國的稅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流轉稅被定義為生產、貿易企業生產與流通過程所形成的稅收,以上兩個環節是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所以,政府機關通常會在生產與流通環節中投入加大人力資源,以上做法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促進經濟與產業的不協調、不均衡發展進而。再者,流轉稅在實施過程中,企業承擔著較繁重的所得稅重負,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持續上升,但財產稅并沒有將調配收入的功能發揮出來,貧富差距加大依然是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稅源結構上,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及契稅等一次性收入占財政總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對下表進行分析,不難看出財政收入內一次性收入所占比重偏大,并且會過度依賴土地稅收等有限資源收入,收入可持續性有逐年跌落趨向[2]。2015-2017年一次性稅收的完成情況統計表(二)財政預算體制不健全。近些年,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推進期間,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工作在落實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預算財政支出和收入相關內容不全面是預算體制落實期間的常見問題之一,至今尚未探尋到相關應對方法。地方與中央政府在實施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方面缺乏同步性,地方政府機關對財政預算執行力度不夠。國內政府機關在預算監督與制約機制構建層面上,投入的人力資源不足,以致部分監督與約束體制流于形式化。例如,當下部分地方政府機關財政預算管理尚不透明,政府內部財政資金浪費及私自挪用財政資金情況難以得到有效遏制。(三)地方財權與事權匹配性偏低。從我國進行分稅制改革以來,中央政府的財政控制權力有所強化。但伴隨社會經濟的發展進步,分稅制在實施期間也暴露出諸多不足,央地財事權與財權錯配是最明顯的問題之一,以致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長期處于緊缺狀態,引起地方政府出現亂收稅的現象。對其成因進行分析,主要是因為地方政府財政不能適應不斷攀升的公共產品和經濟建設需求,事權、財權兩者缺乏匹配性。在這樣的形勢下,地方政府很可能為獲得稅收來源而出現銷售土地或征收“過頭稅”的行為,或對國家減免稅費政策實施“折扣”,取巧創設名目增設新的收費項目,以上情況會造成當地財稅負擔與債務風險持續增加,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宏觀調控措施的有效實施。
財政稅收體制監督策略分析
摘要:對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進行有效地改革和完善并加以控制,可以進一步使我國財政稅收在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為此,本文通過對我國當前監督機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結合現當代的市場經濟發展形勢,提出相應的改善建議,為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有效發展提供前進的參考意見。
關鍵詞:監督機制;模式優化;明確監管;內外監督
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是財政的監督機關為了保證我國整體的與財政相關的管理活動以及其他財政收入支出和分配活動與財政法律規范相適應,對國家財政機關和部門、社會群體以及企事業單位的相關財政管理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檢查、監督、規范和改正。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財政稅收監督能夠完善財政稅收職能、加強財政稅收管理、優化財政稅收環境、矯正財政稅收行為以及提高財政收支資金的利用率。通過整體優化財政稅收的管理監督機制,可以將各個部門的監督機制結合起來,進而成功的推動我國財政稅收改革優化的發展步伐。但是目前,整個社會的市場經濟并不是十分完善,受這些外界因素影響,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還是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同時也不能完全與我國的國情相適應。因此,我國現在的重要問題是要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趨勢的財政稅收體制監督機制。
一、我國當前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
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需要在實行的過程中進行不斷的優化完善,保證各項管理活動能夠適應當前監督模式的目標和要求,從而加強對財政稅收各方面活動的控制和管理,為財政稅收整體在經濟社會中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通過完善財政稅收體制的監督機制,實現對經濟活動的整體綜合的管理和控制,為促進財政和稅收體制的改革創新做出積極的影響。財政稅收的活動優化和檢查監督需要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機制,從而為規范財政稅收體制打下良好的基礎。在這管理監督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對其中存在的錯誤行為進行規范和矯正,以保證整體的機制能夠完美的結合起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需要根據不同時期的經濟社會的需求,積極的提出創新和優化的建議,從而在整體上提高監督機制的效率。當前我國的財政監督體系包括自動監督和自主監督兩個方面,二者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這里既包括了中央對地方的監督,也包括了地方雖中央的監督,即形成了一個循環的監督機制,使監督者也是被監督者,使整個監督機制能夠在財政稅收體制中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二、我國財政稅收監督機制存在的問題
剖析鄉鎮財政稅收體制
隨著農業稅的減免,本來就不寬裕的鄉鎮財政就更加捉襟見肘,地方財政出現缺口,鄉鎮財政壓力過大。要使鄉鎮財政走向良性運轉軌道,就必須完善地方財政管理體制,完善財務管理機制,加大力度培植鄉鎮稅源,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建立合理的公共管理體制。
一、當前鄉鎮財政運行的困境
1.鄉鎮債務包袱沉重,財政風險加大
鄉鎮的負債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以前多年積累以及償債能力明顯降低造成的負債。盡管許多債務是在農村稅費改革之前就已發生,并非農村稅費改革造成的,但是由于農村稅費改革形成的鄉鎮財政政策性缺口、收支結構及其預算管理規范化的剛性約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這些改革前留下的鄉鎮債務問題解決的難度。稅費改革堵死了三提五統和各類非法集資、收費的渠道償還債務,除個別省份鄉鎮企業較成規模外,絕大多數鄉鎮的企業稅收都不能滿足償還債務的需求。在此情況下,債務成為鄉鎮政府的一個長期包袱,而固定的利息支出進一步加大了鄉鎮財政的困難,這樣的支出比人員支出和法定支出具有更為強烈的剛性。隨著債務規模的膨脹,債務風險也在不斷增加。
2.收支矛盾突出,機構運轉困難
從收入方面看,除了少數富裕地區外,中國大部分鄉鎮的經濟基礎薄弱,農村產業結構單一,商品化農業規模小。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失去了原來的主要收入來源,只能依靠分稅制改革后留給地方的一些小稅種。這些小稅種稅源零散,結構復雜,征管成本高,難度大,增長潛力有限。而且,隨著稅費改革的深入,取消了鄉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了屠宰稅,隨之而來的問題是鄉鎮財力嚴重不足。從支出方面看,農業稅改革后,鄉鎮財力的有限性與事權的無限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保工資、保運轉面臨著很大的困難。
詮釋稅收管理轉型和稅收體制
論文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論文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F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梢?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國內綠色稅收體制更進
跟著上世紀五、六十年月情形問題的日益惡化,一些具有環保特點的經濟概念,諸如綠色國平易近出產總值、綠色會計、綠色營銷、綠色稅收等接踵呈現。這些“綠色”概念,不僅反映了人們對環保的正視水平,而且更主要的是將情形資本的耗損與抵償納入經濟規模,從而有利于情形問題的解決。其中綠色稅收的概念最早主若是基于20世紀20年月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提出的“政府操作宏不美觀稅收調節情形污染行為”的情形稅收思惟,即對導致情形污染的經濟主體征收出格稅種,使外部成本內在化,以實現對情形、資本的有用操作。在經由半個多世紀的拓展和深化后,綠色稅收概念被賦予更新、更寬敞寬年夜曠達的內在。
從廣義上說,綠色稅收是稅收系統中與生態情形、自然資本操作和呵護有關的各類稅種和稅目的總稱。從狹義上看它搜羅以下一個或幾個方面的內容:按照排放量和對情形的損害水平來抉擇稅率以計較排放稅;對出產出來能風險情形的商品或使用這種商品的消費者征稅(如xej-~油征收的消費稅);在其他稅收上提取與情形相關的備抵;對于能夠節約能源或削減污染的設備和出產體例給以可以采用加速折舊備抵法或降低稅率的優惠。
我國是一個成長中國家,更始開放20多年來,國內經濟獲得了快速成長,可是生態情形卻遭到嚴重破損。今朝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世界銀行與情形經濟專家在《關于中國情形污染的查詢拜訪陳述》中指出,中國年夜城市的情形污染狀況是世界上最嚴重的,全球空氣污染最嚴重的20個城市有10個在中國。情形的惡化不單直接影響著我國人平易近的保留質量,而且制約著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成長。情形問題是一個高度綜合、高度復雜的問題,涉及到污染的防治和生態的恢復,而且和人類的出產體例、糊口體例、價值不美觀念、打點系統體例、政策法令互相關注。若何應對當前的情形問題與經濟成長的關系,走可持續成長道路,解決遏止人類成長的“瓶頸”問題,受到世界列國的普遍關注。歐美一些國家經由過程更始調整現行稅制,開征情形稅(搜羅廢氣稅、水污染稅、固液體廢料稅、噪音稅),實施xej-情形改善的稅收優惠政策等,使稅收對改善情形做出了較年夜的進獻。面臨日趨嚴重的情外形況,借鑒國外的經驗,在我國成立“綠色稅收”軌制,更好地運用稅收手段呵護情形和資本是十分需要的。
一、我國綠色稅收軌制現狀
早在20世紀70年月,我國的原工商稅和工商所得稅中就曾劃定對工業企業以廢渣、廢液、廢氣等“三廢”和其他廢舊物資為首要原料出產產物所取得的發賣收入和利潤給以按期免稅賜顧幫襯。此后,我國的稅收軌制雖然歷經多次更始、調整,但也始終將呵護情形作為稅制培植的一項主要內容。我國現行稅制中的情形呵護法子首要搜羅:對“三廢”企業的稅收減免;對節能、治污等環保手藝和環保投資的稅收優惠;限制污染產物和污染項目的稅收法子;促進自然資本有用操作的稅收優惠等。此外,我國現行的資本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稅種也對呵護情形不受污染、提高資本的使用效率、實現可持續成長有積極的浸染。理當必定,上述稅收法子采納“獎限連系”的法子,形成了鼓舞激勵呵護情形、限制污染的光鮮政策導向,與政府的其他有關法子相配合,在減輕或消弭污染,增強情形呵護方面闡揚了積極的浸染。但面臨日趨嚴重的情外形況,相對于社會經濟可持續成長計謀方針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長的客不美觀要求,上述稅收法子所闡揚的浸染還遠遠不夠。首要表此刻:
1.現有涉及環保的稅種中,有關環保的劃定不健全,對情形呵護的調節力度不夠。好比就資本稅而言,稅率過低,稅檔之間的差距過小,對資本的合理操作起不到較著的調節浸染,征稅規模狹小,根基上只屬于礦藏資本占用稅。這與我國資本欠缺,操作率不高,華侈現象嚴重的情形極不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