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9 04: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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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

司法鑒定文書規范

第一條為了規范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提高司法鑒定文書的質量,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司法鑒定文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鑒別和判斷后出具的記錄和反映司法鑒定過程和司法鑒定意見的書面載體。

第三條司法鑒定文書分為司法鑒定意見書和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

司法鑒定意見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鑒別后出具的記錄司法鑒定人專業判斷意見的文書,一般包括標題、編號、基本情況、檢案摘要、檢驗過程、分析說明、鑒定意見、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內容。

司法鑒定檢驗報告書是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出具的客觀反映司法鑒定人的檢驗過程和檢驗結果的文書,一般包括標題、編號、基本情況、檢案摘要、檢驗過程、檢驗結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內容。

第四條司法鑒定文書應當由進行鑒定的司法鑒定人按照本規范的要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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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活動要點

2013年,全市司法鑒定工作總的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以提高和保障司法鑒定質量為核心,以推進司法鑒定機構認證認可工作為切入點,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強化質量管理,充分發揮司法鑒定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職能作用,努力實現司法鑒定行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積極推進認證認可和能力驗證,進一步提高司法鑒定能力和水平

1、組織全市司法鑒定機構參加認證認可試點工作。以省級資質認定為重點,爭取2013年年底前全市“三大類”鑒定業務65%通過認證認可。

2、支持設備先進、人才匯聚、技術領先的司法鑒定機構參加國家級實驗室認證認可。

3、積極參加省廳組織開展的司法鑒定機構能力驗證工作。

二、加強執業監管,進一步提高司法鑒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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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投訴查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司法鑒定投訴查處制度,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投訴人,是指司法鑒定委托部門、申請司法鑒定的當事人或其他公民、法人或組織。

第三條投訴人認為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司法部《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行為的,依照本辦法向市以上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投訴。

司法行政機關在日常管理中發現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有違法嫌疑的,依照本辦法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查處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違法案件,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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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管理計劃

各市司法局,省監獄局、勞教局:

根據全省司法局長監獄長勞教所長會議工作部署,確定**年度司法行政法制及司法鑒定管理工作要點如下。

一、法制工作

(一)推動、配合省政府有關辦事機構與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審查《安徽省人民調解工作條例(草案)》。

(二)按照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項制度。

(三)開展廳發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測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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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司法鑒定實務分析

摘要:我國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的數量逐年增長;在解決醫療糾紛的過程中醫療損害司法鑒定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本文簡要探討了醫療損害司法鑒定實踐中所反映出來的制度、規則上的缺陷,從委托鑒定的條件、鑒定材料的規范性、鑒定意見的形成、虛假醫療損害鑒定意見的救濟等幾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議。

關鍵詞:醫療損害司法鑒定;實務;缺陷;完善

一、在不同階段患者提起司法鑒定的必要性亦不同

醫療行為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醫療糾紛也因此長期以來成為令人頭疼的社會問題之一。據有關報告,62%的醫師經歷過不同程度的醫療糾紛,遭遇過醫患沖突的醫師則占到醫師總數的66%,其中51%的醫師所遭遇的是輕微語言暴力[1]。除了調解,訴訟是大量醫療糾紛的最終解決方式。每個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所必然要遇到的問題是舉證問題[2]??疾槲覈t療損害責任糾紛關于舉證責任的分配,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和三種模式;而在不同的階段,患者提起醫療損害司法鑒定的必要性是不一樣的。(一)2010年7月1日之前的舉證責任倒置模式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根據該規定第四條,醫療損害糾紛中,患者只需要對在醫療機構就醫和存在醫療損害事實舉證,而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則由醫療機構承擔舉證責任。2002年9月1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正式施行。在這個階段,對患者而言,提起醫療損害(司法)鑒定是不必要的。(二)2010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14日間修正的舉證責任倒置模式2010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實施。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章規定,僅有三種情況可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即醫療機構違反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的情況[3]。據此可以認為,此階段發生的大多數醫患糾紛,患者必須對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對患者來說,要完成該舉證責任,申請醫療損害司法鑒定無疑是不能避開的程序[4]。因此,這一階段可以看作是修正的舉證責任倒置模式。(三)2017年12月14日之后,分擔舉證責任模式。隨著《侵權責任法》的深入實踐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關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中因果關系和過錯要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這一規定的弊端的顯現[5],2017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3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審理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作《醫療損害解釋》),并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根據《醫療損害解釋》第四條規定,患者主張醫療機構承擔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的,應當提交其到該醫療機構就診、受到損害的證據,以及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診療活動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據;而醫療機構主張不承擔責任的,應當就抗辯事由承擔舉證責任。這樣,醫患雙方的舉證責任就較之前的規定更為明確了。但是,在很多情形下,患者的舉證責任明顯較之前加重了,因為大多數醫療損害訴訟糾紛中,患者是無法提交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據的;因此,患者申請司法鑒定就成為必然,否則,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例如,在“于某林與長春市九臺區中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中,法院準許了于的鑒定申請,但由于其中于某明確表態不要求做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一審和二審法院均以于所舉證據不能證明長春市九臺區中醫院的過錯行為與于的眼部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對其醫療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①。總之,在現階段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中,患者要主張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主動申請司法鑒定是必要的。而且要注意的是,患者不僅要就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是否有過錯申請鑒定,而且要對診療活動與損害結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申請司法鑒定。

二、醫療損害司法鑒定實踐中的幾個重要問題

(一)醫療損害司法鑒定的委托人根據《醫療損害解釋》的規定,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可以采取“當事人自行委托”的方式,也可以“當事人共同委托”。如果當事人沒有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中的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依職權委托鑒定。因此,醫療損害司法鑒定的委托人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可以是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是人民法院。但是,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司法部起草的《醫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第十四條卻規定:醫療損害鑒定機構可以接受醫患雙方當事人、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單位的委托,開展醫療損害鑒定。若此條將來不作修改便頒行,則醫療損害鑒定機構不得接受一方當事人的委托,這與“醫療損害解釋”的規定就形成了沖突。另外,筆者注意到,人民法院在具體的案件中是否依職權委托鑒定會,對案件的最終判決會產生重大影響?!夺t療損害解釋》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依職權委托鑒定。據此而論,人民法院啟動委托程序的前提是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鑒定”。很明顯,在于某與長春市九臺區中醫院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中,其未就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診療活動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申請鑒定,人民法院也認為不需要而就沒有依職權委托鑒定。實際上,人民法院一般不依職權委托鑒定,原因之一確實是案件本身沒有需要,但也存在因無法處理預交鑒定費問題而不啟動依職權委托鑒定程序的情形,究其原因,是法院依職權啟動鑒定程序時由法院墊付鑒定費缺乏法律依據。截至目前,也確實沒有司法解釋或相關文件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因此,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在將來的解決方案中,一是盡可能對“認為需要鑒定”的情形進行必要的限定,二是明確人民法院墊付鑒定費以及相關費用的最終承擔形式,以有利于在具體的案件中避免或減少個別當事人因交不起鑒定費而導致實體權益受損害的情形出現。(二)醫療損害司法鑒定的鑒定材料委托醫療損害鑒定時,當事人應當按照要求提交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而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安全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都屬于鑒定材料②;且依據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患者有權查閱、復制屬于病歷的全部資料。案例檢索表明,目前醫患雙方圍繞鑒定材料的爭議,主要在于因病歷書寫不規范而引起的真實性問題。而病歷書寫不具體、不規范不同于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如在再審申請人魏某與被申請人福建省漳州市醫院及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蘇某等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中,魏某等原告在原審期間以漳州市醫院提交送鑒的病程記錄、會診記錄單、醫囑單等病歷資料中的醫護人員的簽名無法辨識以及檢查報告單等病歷資料缺乏醫師簽名或印章為由,對送鑒病歷資料的真實性提出異議,在兩審未獲支持后魏某仍以此為由申請再審。但法院認為:“無法辨識病歷資料中的醫護人員簽名并不等同于病歷資料中沒有醫護人員簽名,也不表明無法查實確認醫護人員的身份,故在原審期間魏某等原告未就上述簽名申請筆跡鑒定之情形下,魏某僅以其無法辨識醫護人員簽名為由主張該部分病歷資料存在偽造而不真實,不能成立?!雹劭傊?,針對鑒定材料中的病歷等資料,為減少糾紛、減少資源浪費,醫護人員在書寫時應認真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的要求,而患者在面對書寫不規范的病歷時,應協同律師等專業人員全面分析,嚴格區分病歷書寫中不具體、不規范情形與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情形,針對具體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盡力避免因陷入錯誤認識而給維權帶來適得其反的效果。(三)醫療損害司法鑒定意見的形成醫療損害司法鑒定意見經質證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其應該具有科學性和法律性,而不僅僅只是一個醫學問題、技術問題。因此,醫療損害司法鑒定意見的形成無疑應該成為我們關注的重點之一。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應該怎么出、包括哪些內容,《醫療損害解釋》及之前的規章語焉不詳,實踐中很多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也極不規范。針對該弊端,《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醫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三十條對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應當載明并詳細論述的內容做出了規定?!夺t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指出:醫學會或者司法鑒定機構開展醫療損害鑒定,應當執行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醫療損害鑒定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司法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夺t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九條規定,醫療損害鑒定機構應當根據鑒定專家組合議意見制作鑒定意見書。但這些規定對于鑒定專家組怎么合議卻沒有作出程序方面的規定。筆者以為,“正義先于真實”“程序先于權利”,在醫療損害司法鑒定以及醫療損害維權中對程序問題應該予以重視。筆者建議,《醫療損害鑒定管理辦法》應對鑒定專家組的合議程序作出規定,至少應對合議程序主持人產生、具體鑒定事項的合議順序、一致或多數合議意見的歸納、合議筆錄的制作、紀律監督等作出較為明確、操作性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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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收費調研

為了做好《自治區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和《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工作,前不久,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與司法廳組成聯合調研組,對上海市(東部)、貴州省(西部)和湖南省、河南省(中部)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內地省市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的現狀

目前,很多?。ㄊ校┮殃懤m出臺了《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及《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標準》。

(一)上海市:經過司法行政機關核準登記鑒定機構共49家,司法鑒定人468人。1998年上海市司法鑒定工作委員會成立,對全市司法鑒定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指導和協調。上海市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涉及除三大類之外,還有專利知識產權、科技產品等。目前,上海市還未出臺統一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的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相關文件包括:1992年《上海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關于重新核定市司法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和1999年《司法部關于同意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批復》的有關規定。上述文件中所規定的收費標準基本上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收費標準,對于國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或者差額撥款單位而言,具有一定的可借鑒性。目前上海市司法鑒定機構基本上是執行協議收費或者合同收費。目前,上海市物價部門同上海市司法局,正積極對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調研,認為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必須要明確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的性質。

(二)貴州?。喝∷痉ㄨb定機構49家,司法鑒定人726名;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除三大類外,還涉及司法會計鑒定、產品質量鑒定等20項。目前主要審批依托醫療、科研單位申請設立的司法鑒定機構。截止目前,全省司法鑒定機構共辦理各類司法鑒定5700件,法醫物證類占案件總數的81%。司法鑒定收費始于1992年,當時價格部門對公安鑒定制定了收費標準;1993年,又針對檢察院系統制定了鑒定收費標準,這兩個標準均是針對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執行過程中的積極性不是很高。2001年,貴州省成立了司法鑒定管理工作委員會,副省長任主任,由13個部門組成委員會,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廳。

2001年,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省司法鑒定委員會提出規范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將訴訟活動中經常性的鑒定收費統一起來,2004年,經過調研,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調整了公安司法技術檢驗鑒定服務收費標準,規定收費標準試行2年。現文件已滿2年,省發展改革委與司法廳正積極調研,將對該收費標準進行調整。貴州省人大于2005年11月18日,審議通過了《貴州省司法鑒定條例》,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頒布實施后第一個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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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改革論文

摘要:“司法鑒定”應當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定義;狹義的司法鑒定應當在審判活動中由法庭啟動;偵查機關的刑事技術鑒定屬于偵查措施——只能從廣義上理解成司法鑒定。我國司法鑒定改革應當立足于中國國情,考慮當前的訴訟制度和社會經濟與文化背景,做到公正、高效、有利于維護法律秩序。建議通過立法理順體制、規范管理,并建立“三級鑒定”制和“存疑舉證”制。

關鍵詞:司法鑒定改革

2000年司法部頒布《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司法鑒定機構一律要到各地司法行政機構審查、登記,“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任何單位不得從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活動?!备鞯卦诶斫鈭绦兄校a生一些分歧,有的地方還行文把公安、檢察機關內設鑒定機構統一納入司法行政部門管理,引起了一些誤解和風波。由此引起社會對我國現行司法鑒定制度的更深入思考,使關于司法鑒定改革的討論更趨熱烈,這場討論延續至今尚無定論。筆者根據自己多年工作和學習體會,闡述自己的看法。

一、當前我國司法鑒定存在問題之歸納

關于我國現階段司法鑒定存在的問題,綜合各地討論所列舉,大致歸納有如下幾點:

1、司法鑒定機構多元化,沒有形成具有相對公信力的體系,既導致管理不統一,也造成案件多次重復鑒定,久拖不決,增加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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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投訴查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司法鑒定投訴查處制度,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投訴人,是指司法鑒定委托部門、申請司法鑒定的當事人或其他公民、法人或組織。

第三條投訴人認為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和司法部《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行為的,依照本辦法向市以上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投訴。

司法行政機關在日常管理中發現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有違法嫌疑的,依照本辦法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查處司法鑒定人和鑒定機構違法案件,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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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中的司法鑒定思考

司法技術鑒定是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意見屬于我國訴訟法律規定的七種法定證據之一,不僅其本身具有證據功能,而且有印證、判定其他證據的獨特功能,對于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保障訴訟活動依法、順利進行,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司法技術鑒定工作是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缺一不可。

北安市法院對司法技術鑒定工作高度重視,逐步發展和創新與審判制度改革相適應的以“審鑒分離、統一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為核心的司法鑒定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因審鑒不分,審判和執行人員直接委托司法鑒定而產生的執法不公,以及隨意委托、多頭鑒定、重復鑒定、訴訟成本增加、超審限和當事人累訴等現象。筆者從四個方面探析當前做好司法技術鑒定工作。

一、建立了規范的案件收辦結程序。為進一步規范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流程,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等有關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統一立案、統一編號、統一辦理的“三統一”的工作程序,對司法技術輔助工作從立案、辦理到歸檔的整個流程做出了詳細規定,實現了這項工作的規范化管理?,F在,該院凡涉及到審計、鑒定、評估、拍賣的案件,必須由辦案人持當事人申請、委托事項登記表及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所必需的有關材料到立案大廳辦理立案登記。立案庭在立案大廳設專人負責辦理立案審查登記,經審查,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并填寫立案登記表。審計、鑒定、評估、拍賣立案實行統一編號。技術室統一辦理審計、鑒定、評估、拍賣工作,對立案庭移交的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案件材料進行認真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簽收,材料不齊全的退回立案庭進行補充。技術室對簽收的案件,嚴格按照《意見》的規定,進行辦理。自實行“三統一”工作程序以來,該院從未出現過一起因為工作程序不當而導致當事人上訴、上訪案件的發生。

二、建立了順暢的信息交流機制。在審判執行人員、雙方當事人和中介機構之間建立順暢的信息交流平臺,既對法院審判或執行案件需要解決的問題及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向受委托中介機構作充分說明,又對中介機構委托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審判執行人員或當事人進行反饋,保證案件的正常審理或執行,特別是對受委托機構的鑒定期限、收費、現場勘驗等問題加強監督,實現案件當事人的合理訴求。建立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既確保審判、執行部門需要委托的案件及時委托,最大程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加大對委托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提高委托工作質量。同時針對目前需鑒定的案件數量大,法官普遍不具備司法鑒定專業知識的情況,該院與各個方面的司法鑒定專家面對面共同探討司法鑒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交流經驗,探索下一步工作的新思路,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

三、嚴謹細致地做好各項司法技術輔助工作。區法院在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工作中,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基本原則,在鑒定機構的選定、督辦、送達等工作中,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該院根據類別分別建立了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機構名冊,供當事人選擇。列入名冊的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機構必須是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把鑒定機構的資質狀況證明附在名冊后,以備當事人查詢。在確定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機構時,嚴格按照最高院的規定,首先由當事人從名冊中協商選擇,協商不成的,由技術室從名冊中隨機選擇。為提高工作效率,該院對審計、鑒定、評估、拍賣等活動分別限定了完成期限,要求技術室負責對司法鑒定機構的工作進行協調督辦,確保其限期完成,如果司法鑒定機構無故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技術室的相關工作人員要承擔責任。同時該院將對外委托司法技術鑒定材料單獨立卷并納入卷宗評查。司法鑒定工作是一項業務性和程序性很強的工作,必須要將相關材料及時裝訂入卷,由檔案室集中保存。為此,該院借鑒訴訟卷宗的裝訂方法,專門設計了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卷宗,并制定了相關卷宗裝訂規則。技術室對每起對外委托司法鑒定案件進行單獨立卷,每月將已結案件卷宗報審監庭評查,審監庭按照政研室通報的結案數和技術室報送的結案卷宗認真做好審計、鑒定、評估、拍賣案件的卷宗評查工作。案卷評查情況每月一通報。對外委托司法鑒定卷宗實行檔案化管理的做法,受到了上級法院領導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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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教育培訓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司法鑒定隊伍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保障司法鑒定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申請和已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的人員。

本規定所稱的司法鑒定教育培訓包括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三條司法鑒定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國家“先培訓后上崗”和終身教育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按需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

第四條司法鑒定人應當積極參加教育培訓,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執業能力和水平,加強職業道德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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