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2 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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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主體地位研究論文
引言國務院于近日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職責和運作,但未明確規定其法律地位。然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等業主管理團體的法律地位如何,關系到其行為后果的歸屬以及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對業主管理團體法律地位的不同回答,將直接導致不同的法律關系的產生和不同的法律后果,在實踐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文擬從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視角出發,分析業主管理團體的民事主體地位和訴訟主體地位,并對業主管理團體的立法規制及物業管理糾紛若干疑難問題的審判對策提出筆者的初步建議。
一、司法實踐中關于業主管理團體的困惑近年來,各種物業管理糾紛頻頻發生,一度成為媒體關注的熱點。法院受理的糾紛也逐年增多,并且呈現出類型多樣化、群體性明顯、敏感程度高、處理難度大等諸多特點。
從類型上看,可以依據主體標準將物業管理糾紛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業主個體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第二類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1前者主要是指涉及單個業主權益的糾紛,如因裝修物業引發的糾紛、因拒交物業服務費引發的糾紛等。后者主要是指涉及業主集體權益的糾紛,主要有以下幾種:(1)因物業管理權引發的糾紛,如業主委員會因服務質量、物業管理費等原因起訴要求解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2(2)因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管理引發的糾紛,如業主委員會起訴要求返還住宅小區維修基金;3(3)因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引發的糾紛;(4)因物業管理企業拒絕承擔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引發的糾紛;(5)因業主委員會監督檢查物業管理企業財務引發的糾紛;(6)因業主委員會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
法院在受理此類糾紛時,首先遇到的一個疑難問題便是,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也就是說,業主委員會能否以法人或者《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他組織”的身份參加訴訟。如果可以,那么業主委員會可以在哪些糾紛中參加訴訟,法院是否可以判決業主委員會承擔責任。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兩方面:第一、《民法通則》和《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沒有對業主管理團體的主體地位做出規定;4第二,學術界對業主管理團體的主體地位頗有爭議,而爭議的焦點在于:(1)業主管理團體是不是一類獨立的民事主體,是否具有權利能力;(2)在業主管理團體中,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的關系是什么。因此,本文擬從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視角出發,分析業主管理團體的形成和法律性質,并對上述問題作一初步的研討。
二、業主管理團體的法理分析(一)業主管理團體的形成隨著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房屋的所有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越來越多的居民通過購買公房或商品房實現了住房的自有化。同時,出現了大量的多層建筑-即所謂城市異產毗鄰房屋。也就是說,在數人乃至數百人購買樓房的時候,一棟建筑物的產權主體已經多元化。而多層建筑與物業管理區域的出現,催生了一種新的不動產權利形態-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一詞的表述,各國立法不盡相同。在德國稱為“住宅所有權”,美國稱為“公寓所有權”,瑞士稱為“樓層所有權”。目前,我國學術界采用的名稱是日本及我國臺灣法律所采用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稱謂。關于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概念,各國民法學者有幾種學說,分別有“一元論說”、“二元論說”、“三元論說”等。5一元論說又分為“專有權說”和“共有權說”,前者認為區分所有權專指由區分建筑物專有部分構成的所有權,后者將區分所有建筑物整體視為由全體區分所有人所共有。“二元論說”的主要觀點認為: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根據使用功能,將一棟建筑物在結構上區分為由各個所有人獨自使用的專有部分和由多個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同部分時,每一個所有人所享有的對其專用部分的專有權與對共用部分的共有權的結合?!叭撜f”的主要觀點是: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指多個所有人,甚至上百個所有人共同擁有一棟高層建筑物時,各個所有人對其在構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獨立性的建筑物部分(專有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權和對供全體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權以及基于對建筑物的管理、維護和修繕等共同事務而產生的成員權的總稱。簡言之,它是指建筑物區分所有人的專有權、共有權和成員權的結合。
團體訴訟研究論文
一、團體訴訟的制度邊界
團體訴訟中的團體(以下簡稱“訴訟團體”),是從實體法領域轉換而來的程序性團體,程序性是訴訟團體的首要特征。訴訟團體這個概念是訴訟當事人制度中的有機內容,訴訟團體的導入,擴大了訴訟當事人的固有范圍,增加了訴訟當事人的種類,豐富了當事人制度。[1]可見,主體性和制度性是訴訟團體的又一個特征。
(一)團體訴訟的概念辨證
在團體訴訟的理論框架中,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便是對團體訴訟下定義。團體訴訟作為一項當事人制度能否獨立實存,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乃至是決定性的因素,便是團體訴訟的定義或概念界定中,是否包含著一定量的特殊因素,這些特殊因素的存在,使它區別于其他多數當事人訴訟形態并由此而獲得獨立存在的制度性價值;否則,團體訴訟便只能消化在復數當事人制度的解說之中。相對于集團訴訟乃至選定當事人制度而言,人們對團體訴訟的定義性認識似乎并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而且在制度的考證上也有人云亦云的明顯痕跡。從目前見到的典型的團體訴訟的定義,可以看出諸定義之間既有共性,也有相異之點。
主要而論,諸定義的共性在于:
(1)團體具有獨立的當事人名義。在團體訴訟中,團體本身就是當事人,它既不是像集團訴訟那樣,是一個虛擬的組織,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組織,它有名稱、人員、經費、組織、機構、章程、場所等等,本質上它就是一個法人實體;又不像非法人團體或其他組織那樣,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享有當然的單一型訴權,而是具有復合性質的組織——它可以提起訴訟,但也可以不提起訴訟;在它不提起訴訟之時,其成員可以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團體訴訟中的團體,其所享有的訴權,與其成員所享有的訴權,實際上是重疊的。團體享有的訴權屬性,并不排斥其成員的享有。尤其是,在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中,其訴權的獲得尚需通過成員的特別授權。
保險合同(團體人壽)
團體人壽保險合同
1.團體人壽保險投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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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黨建設意見
為了加強黨對社會團體的領導,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現就加強社會團體(不包括《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免于登記的社會團體和特定社會團體,下同)黨的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團體迅速發展,在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廣泛的作用。社會團體是黨的工作和群眾工作的重要陣地。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有利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社會團體的貫徹落實,有利于在新形勢下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滲透力,有利于保證社會團體的健康發展。目前,社會團體管理工作比較薄弱,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絕大多數社會團體沒有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尤其是有些已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沒有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在這些社會團體中工作的黨員長期不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一些已經建立黨組織的社會團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比較薄弱,黨員未能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社會團體黨組織的設置形式不夠完善,難以擔負起對社會團體的活動進行有效監督的職責;一些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對所屬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聞不問。對此,各級黨委一定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改變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薄弱的狀況。
二、建立健全社會團體黨的組織,理順黨組織的隸屬關系
凡按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要求,經政府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其常設辦事機構專職人員(包括長期聘用人員,下同)中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同一業務主管單位所屬的其他社會團體或其他鄰近單位建立聯合黨支部,或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入其業務主管單位或掛靠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活動。對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上級黨組織可向社會團體選派、輸送、推薦符合條件的黨員,為社會團體單獨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或指派黨的建設工作聯絡員,負責社會團體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及黨組織的建立工作。
社會團體黨組織的設置形式,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團體訴訟制度分析論文
一、團體訴訟的制度邊界
團體訴訟中的團體(以下簡稱“訴訟團體”),是從實體法領域轉換而來的程序性團體,程序性是訴訟團體的首要特征。訴訟團體這個概念是訴訟當事人制度中的有機內容,訴訟團體的導入,擴大了訴訟當事人的固有范圍,增加了訴訟當事人的種類,豐富了當事人制度。[1]可見,主體性和制度性是訴訟團體的又一個特征。
(一)團體訴訟的概念辨證
在團體訴訟的理論框架中,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便是對團體訴訟下定義。團體訴訟作為一項當事人制度能否獨立實存,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乃至是決定性的因素,便是團體訴訟的定義或概念界定中,是否包含著一定量的特殊因素,這些特殊因素的存在,使它區別于其他多數當事人訴訟形態并由此而獲得獨立存在的制度性價值;否則,團體訴訟便只能消化在復數當事人制度的解說之中。相對于集團訴訟乃至選定當事人制度而言,人們對團體訴訟的定義性認識似乎并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而且在制度的考證上也有人云亦云的明顯痕跡。從目前見到的典型的團體訴訟的定義,可以看出諸定義之間既有共性,也有相異之點。
主要而論,諸定義的共性在于:
(1)團體具有獨立的當事人名義。在團體訴訟中,團體本身就是當事人,它既不是像集團訴訟那樣,是一個虛擬的組織,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組織,它有名稱、人員、經費、組織、機構、章程、場所等等,本質上它就是一個法人實體;又不像非法人團體或其他組織那樣,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享有當然的單一型訴權,而是具有復合性質的組織——它可以提起訴訟,但也可以不提起訴訟;在它不提起訴訟之時,其成員可以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團體訴訟中的團體,其所享有的訴權,與其成員所享有的訴權,實際上是重疊的。團體享有的訴權屬性,并不排斥其成員的享有。尤其是,在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中,其訴權的獲得尚需通過成員的特別授權。
團體黨建設意見
為了加強黨對社會團體的領導,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現就加強社會團體(不包括《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免于登記的社會團體和特定社會團體,下同)黨的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團體迅速發展,在政治、經濟、文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廣泛的作用。社會團體是黨的工作和群眾工作的重要陣地。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有利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社會團體中的貫徹落實,有利于在新形勢下擴大黨的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滲透力,有利于保證社會團體的健康發展。目前,社會團體管理工作比較薄弱,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絕大多數社會團體沒有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尤其是有些已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沒有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在這些社會團體中工作的黨員長期不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一些已經建立黨組織的社會團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比較薄弱,黨員未能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社會團體黨組織的設置形式不夠完善,難以擔負起對社會團體的活動進行有效監督的職責;一些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對所屬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聞不問。對此,各級黨委一定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盡快改變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薄弱的狀況。
二、建立健全社會團體黨的組織,理順黨組織的隸屬關系
凡按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要求,經政府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其常設辦事機構專職人員(包括長期聘用人員,下同)中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同一業務主管單位所屬的其他社會團體或其他鄰近單位建立聯合黨支部,或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入其業務主管單位或掛靠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活動。對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上級黨組織可向社會團體選派、輸送、推薦符合條件的黨員,為社會團體單獨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或指派黨的建設工作聯絡員,負責社會團體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及黨組織的建立工作。
社會團體黨組織的設置形式,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文藝表演團體改革探索
最近讀了一些江蘇文化藝術方面的志書,對戲曲及“戲班子”的緣起與發展產生了濃厚興趣。聯想起當今方興未艾的文化體制改革,遂“浮想聯翩”,寫出以下文字,供方家指謬,以求共鳴。
一、江蘇戲曲的勃興
昨天的文化就是今天的歷史?,F在,讓我們鉆進歷史的隧道,對江蘇戲曲發展的歷程來一次浮光掠影式的“一瞥”,且以古鑒今,從戲曲與戲班子緣起與發展的角度看當今文化體制和藝術表演團體改革的走向。
江蘇是中國戲曲起源較早的地區之一。中唐時期,揚州就有擅長演出“參軍戲”的家庭職業戲班子。唐代《云溪友議.艷陽詞》記載:“……有俳優周季南、季崇及妻劉采春,善弄陸參軍,歌聲徹云?!边@是我國戲曲史上第一個有案可稽的職業家庭戲班子。五代十國時期,戲曲活動仍以參軍戲為主。南宋時期,蘇州、南京、揚州等地開始有南戲演出活動。元代,隨著雜劇的興起與繁榮,江蘇出現了一批名躁一時的藝人和劇作家,在南京形成了“金陵曲派”。元代蘇州地區南北曲流行,以昆山最盛:“聲伎之盛,甲于天下”。
曲藝,作為一種獨立的藝術樣式,大約形成于唐代中葉,起始于寺廟中的“俗講”。晚唐時,“俗講”從寺院走上街頭,有了以此謀生的男女藝人。元代,揚州地區還產生了“清曲”、“評話”。明嘉靖年間,蘇南地區誕生了昆曲,形成了江蘇有史以來第一個戲曲劇種。張岱在《陶庵夢憶》一書里記載了在虎丘舉辦的盛大的“昆曲演唱晚會”:“土著流寓、士夫眷屬、女樂聲伎、曲中名妓戲婆、民間少婦好女、崽子孌童及游冶惡少、清客幫閑、傒童走空之輩,無不鱗集。自生公臺、前人石、鶴澗、劍池、申文定祠下,至試劍石、一二山門,皆鋪氈席地而坐。”觀眾之多“如雁落平沙、霞鋪江上?!比绱寺晞莺拼蟮拿耖g文藝盛事,并非“官府”的精心組織,而純粹是民間自發的活動。真讓今天開展文藝活動還要去費心組織觀眾的文化人為之羨慕與驚嘆!明中葉,各種曲藝形式開始大量發展,評話在城鄉普遍流行。明末清初,出現了說書藝人柳敬亭,被后世評話藝人尊為始祖。清順治、康熙、雍正三朝,江蘇的戲曲創作以昆山腔傳奇和南雜劇為主,可謂劇作家輩出、佳作如林。雍正、乾隆年間,由于朝廷三令五申禁止現任官員置備家樂,于是出現了家班減少而民間職業昆班空前發展的盛況。蘇州一地就有昆班40個。1774年成書的《綴白裘》收錄昆曲折子戲430多個(其中一些劇目流傳至今,成為真正的傳世精品)。
清代的“四大徽班”進京,在京劇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而徽班的勃興均與江蘇揚州關系密切:春臺班是揚州鹽商江春于乾隆年間在揚州創建;三慶班、四喜班、和春班都是從揚州啟程開赴北京。嘉、道年間,四大徽班中的揚州籍名伶超過了安徽籍和蘇州籍的人數。自同治至宣統這一時期,京劇在江蘇境內廣泛流行。到了民國初,江蘇里下河地區的京班已經超過了100副,且陣容整齊,功底深厚。道光至同治年間,江蘇按察使司、常州府先后數次下令“永禁演唱灘簧(今錫劇的前身)”,縣、鄉均紛紛勒石立碑示禁,藝人遭到關押和笞打,但老百姓愛看灘簧之風日盛,藝人則紛紛授徒傳藝,組織班社。官府遏制不住老百姓看戲的熱情,而戲曲則以頑強的生命力傳承下來?!拔逅摹睍r期,灘簧(錫?。┭莩鰰r“觀者人山人海,大有萬人空巷之概”。宣統元年(1909年)蘇州東吳大學就率先排演過西洋劇本,開始在蘇州,繼而在南京,先后出現了各類新劇演出團體。1919年,南通民族工商巨子張謇邀請歐陽予倩在南通創建更俗劇場和伶工學社,使得南通不少南通青年受到話劇熏陶,故南通有“話劇之鄉”的美譽。民國時期,江蘇各地的聲腔進一步演變為本地的戲曲劇種,如“常錫文戲(今天的錫?。?、“蘇劇”、“江淮戲(淮?。?、“維揚戲(揚劇)”、“淮海小戲”、“潼子戲”以及滑稽戲等等。1936年,維揚戲班發展到30多個,大小劇目近500個(注意:歷史上幾乎沒有官府出面組織搞創作的,這上百個劇目可全是藝人們智慧的結晶)。
重視入團體驗加強團性教育
一.認識團性教育的重要性
兒童團是少先隊的一個分層組織,是少先隊的預備隊。一年級的學生剛進學校,就在少先隊的領導下,在兒童團里學習過集體生活,接受為期兩年的隊前教育,為星星加上火炬——成為少先隊員而奮斗。共同的理想、目標,共同的守則與活動,使孩子們從早期開始就建立親密的友愛合作、團結互助的關系,養成良好的集體觀念,樹立起“人生三大目標”——入隊、入團、入黨。他們在兒童團里學習做點社會工作,學習初步的領導管理的小本領,獲得組織活動、集體的小經驗,發展獨立工作和自教互教的能力。這一切都為少先隊的未來新中隊提供素質更好的隊員和隊干部,為隊的組織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每一年的九月,我們都要迎接一年級的小朋友進學校。他們幼小,不大懂事。在短短的幾個月時間里,要通過教育,通過活動,使這些剛剛從幼兒園畢業的小朋友成為兒童團員,并且在活動中,體驗兒童團員的光榮,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以往,兒童團的工作中,精力主要放在教會小朋友一些常規性的知識、內容,然后順利地戴上綠領巾就算完事了。其實,這樣的過程太簡單,也很省事,回頭再看看小朋友受到的教育,是很欠缺的,因為形式的痕跡太濃了,入團過程太匆忙。無法讓小朋友充分感受到,這個兒童團組織的光榮性。相反,卻讓小朋友覺得,入兒童團太容易了,從小就沒有鞏固好團的組織觀念,一如既往地對學生進行這樣形式上應付了事的的教育和活動,以至于在這種教育下成長的隊員,他們的隊組織的觀念也強,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輕視少先隊組織,漠視少先隊組織的存在。
在當今這個社會上,我們已經感覺到了,少先隊作為中國少年兒童唯一組織,它的唯一地位已經受到了許多外來力量的挑戰,我們許多學生的隊觀念不強,雖然是少先隊的成員,卻在思想上,感情上,甚至行動上游離于組織之外。從這個背景上來說,我們對“如何重視入團體驗,加強團性教育”這個問題的探討是很有價值的。我們應該從兒童團這個少先隊的預備隊的教育開始,就重視入團體驗,讓小朋友充分體味組織的魅力,為加強對性教育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重視入團活動的體驗
基層創辦先進團體材料
隊現有員工名,其中黨員人,主要承擔油田井資料錄取工作。近年來,班子成員從更新管理理念入手,圍繞“以一流的素質建設一流的隊伍,以一流的管理打造一流的現場,以一流的經營創造一流的效益,以一流的服務贏得一流的信譽”的管理主線,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標準,努力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作業施工質量不斷提高,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年連續3年獲油田公司先進黨支部;-年獲油田公司先進集體;年獲集團公司工程技術服務銅牌。
一、加強基層建設,必須有一個過硬的基層領導班子。
基層領導班子是基層隊的核心,實踐中我們體會到:什么樣的班子帶出什么樣的隊伍,什么樣隊伍完成什么樣工作。只有按照“六好”的考核標準,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發揮其整體功能;才能帶領員工創造一流的業績。
隊3名黨支部成員首先明確各自的職責,做到思想上互相幫助,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體貼,榮譽上互相謙讓。班子成員之間不分誰大誰小,不搞一人說了算,有事共商,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用,有成績是大家的,出問題時先從自身找原因,主動擔責任,隊長不在時,書記主動承擔全隊的工作;書記不在時,隊長既抓生產又抓黨務工作;同時,書記、隊長還全力支持技術員分管的技術質量工作。由于班子成員思想同心、目標同向、重任共擔、困苦共享,使得隊伍的凝聚力不斷加強。
一個隊伍的風氣是班子的作風和形象形成的,在試采六隊員工的眼里,他們隊就像是一個大家庭,他們的隊班子是一個極具協調性、極具親和力、極具人情味的班子。有榮譽先想到員工,每年評選先進干部們總是把名額讓給員工,年評選優秀員工時,大隊領導在討論上報名單時,考慮到隊的干部們工作干得都很出色,所以為他們增加了一個名額,希望他們隊評選上一名干部,他們經過研究后,班子成員互相推讓,最后,還是報上來一名工人,他們說最辛苦的最該受到嘉獎的是崗位工人。員工中誰家有個大事小情的班子成員都是幫助張羅到前頭,工人的愛人無工作本人因工作失誤受到留廠查看的處分,父親常年有病,孩子又考上大學需要很大一筆學費,家中生活非常困難,全隊黨員干部和員工及時捐贈2000多元錢,為他解決了燃眉之急。
管住自己才能帶好員工,這是隊班子成員自律的一個準則,要求員工做到的他們首先自己做到,由于工作流動大。施工場地經常變換,很多時候施工現場都離村屯較近甚至就在村屯中間。有的老百姓為能在施工中撈取一些便宜,想方設法和他們接近,有請吃的,有送禮的,還有軟硬兼施的,送禮不成就搞破壞或威脅恐嚇的。班子成員自覺從嚴要求自己,從不與這些人打交道,同時教育員工也不許和老百姓有交往,任何人不得以集體的利益去做個人的交易。干部的自律形象影響著員工的行為,04年在井施工中一天夜里員工值班在檢查施工現場的時候,來了兩個老百姓想用農村特產換點柴油或用現金買,當時在場只有他一人如果他同意也不會有其他人知道,但被他嚴辭拒絕了,并及時通知了隊干部。多年來,這個隊無論是干部還是工人,無一人違法違紀。書記連續多年被評為油田公司模范黨務工作者,隊長也先后被評為分公司優秀員工,典型及油田公司杰出員工,年被評為集團公司勘探工程技術銅牌。
團體輔導改善情感體驗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研究對象和方法;研究結果;討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培養心理健康、具備一定挫折承受力的健全人格的大學生顯得尤為重要、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主要表現為環境應激問題、自我認知失調、人際關系問題、情緒問題等、將篩查出來的心理亞健康大學生作為研究對象、心理亞健康人群的篩查使用國際通用的康奈爾醫學指數簡化問卷(CMI)進行調查、團體的建立本次研究共篩選出處于“心理亞健康”狀態的大學生、團體輔導干預①團體輔導前一周、有緣千里來相會、信任之旅、我思故我在、意義的找尋、實驗組干預前后康奈爾醫學指數問卷(CMI)得分比較、實驗組干預前后癥狀自評量表(SCL-90)得分比較、實驗組和對照組在干預前后SCL-90各指標的變化、自信心的高低會影響心理健康的狀態等,具體請詳見。
大學生處于青年中期,從心理發展水平來說,最一般的情況是:正在走向成熟而又未真正完全成熟⑴。正確把握他們的心理狀態,對于培養心理健康、具備一定挫折承受力的健全人格的大學生顯得尤為重要。國內外就大學生心理健康測評做了大量研究,表明大學生是心理障礙的高發人群⑵。另有調查結果表明:20%的學生有心理問題,約20%的學生心理問題雖不直接表現出來,但一遇到問題就有明顯的心理問題發作,可以說有約1/4的學生心理處于一種健康與非健康之間的狀態,可以稱之為“亞健康”狀態。與生理亞健康一樣,心理亞健康狀態并不是心理疾病,所以不一定有某一方面突出的癥狀。多數學者認為,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主要表現為環境應激問題、自我認知失調、人際關系問題、情緒問題等⑶。處于心理亞健康狀態的大學生常常在心理動力系統、適應性、情緒調控等方面都有表征,在行動上往往表現出動力不足、行動欠缺積極性、個體能力低下、情緒調控能力低、常受不良情緒控制。本研究采用團體輔導的方法對心理亞健康大學生進行干預治療,并對團體輔導方法對大學生心理亞健康人群心理健康狀況改善的效果進行評估。
一研究對象和方法
1.研究對象
采取整群抽樣的方法,隨機整群選取四川理工學院人文學院608名學生進行心理亞健康人群的篩查,將篩查出來的心理亞健康大學生作為研究對象。
2.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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