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7 12: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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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環境

污染環境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三節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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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國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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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養殖污染環境探討

摘要:近些年來,我國養殖業發展速度不斷加快,養殖規模的不斷加大造成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如何有效對畜牧養殖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控制,提高環境保護效果非常必要。本文針對現階段畜牧養殖污染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畜牧養殖環境污染的相關治理對策。

關鍵詞:畜牧養殖;環境污染;治理方法

我國作為傳統農業、畜牧業發展大國,可以說畜牧業在我國經濟發展進程中占據的比重以及其所具有的經濟地位至關重要。因此,近些年來,我國畜牧業發展規模也在不斷擴大,規?;?、科學化及集約化養殖逐步成為養殖業發展的主要模式。可也正因為如此,養殖業大規模發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現象影響人們賴以生存的環境,污染情況的加劇直接威脅人們的生產與生活。所以,探究畜牧業養殖過程中環境污染現象的綜合治理對策,對于提高畜牧業本身的發展水平,促進我國畜牧業快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1我國畜牧養殖發展現狀及其環境污染情況分析

現階段我國畜牧養殖發展現狀看,其所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較為嚴重。尤其在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之下,環境污染問題成為制約我國畜牧業不斷進步的關鍵[1]。簡單分析,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我國缺乏從立法層面對畜牧養殖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制定和規范,這就導致養殖戶本身的責任意識不強?,F行的法律條款中,并沒有針對相關環境污染現象的具體懲處對策,所以養殖戶往往忽視法律層面的監督和管理,在生產及養殖過程當中違法排污,最終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后果。第二,對畜牧養殖業發展投入資金不足,導致其對環境問題的保障力度不夠,從而造成環境問題日益嚴重[2]。從國家角度來看,并沒有設立在生產不同階段的相應技術投入,同時由于養殖戶本身對飼料與環境的關系認識不足,從而造成養殖過程中盲目增加飼料以導致畜禽的排泄物中重金屬超標。同時,針對相關飼料配比的研究比較匱乏,這就直接造成排泄物中有機磷含量增加,加之沒有對排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直接影響環境發展。除此之外,畜牧養殖區域規劃不夠科學、養殖審批流程不夠規范、生態養殖技術投入力度不夠等都是嚴重影響我國畜牧養殖發展的關鍵,也是未來必須關注的問題。

2畜牧養殖污染環境綜合治理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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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環境罪懲治司法困境及出路

摘要:為遏制環境污染日益嚴峻的趨勢,近年來我國刑事立法及司法加大了對污染環境罪的懲治力度。司法實踐中,懲治污染環境犯罪仍處于立案處罰難、取證難、鑒定難、因果關系認定難等現實困境。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有案不移,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程序不暢;污染環境犯罪案件的取證工作有其現實困難;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司法鑒定體系尚未建立;污染環境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本身具有特殊性。應當通過完善“兩法”銜接機制、提升偵查取證能力、構建環境損害司法鑒定體系以及合理運用因果關系推定方法等措施走出司法困境。

關鍵詞:污染環境罪;司法困境;應對策略

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問題,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要加強環境保護,十六大報告提出要堅持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十七大報告首提推動“生態文明”,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綠色發展”理念,報告提出要“推進綠色發展”,要“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至今,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無一不圍繞綠色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進行。綠色發展進程中,用法律手段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資源意義十分重大。目前來看,我國污染治理的環境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司法力度不斷加強。刑事治理層面,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修改為污染環境罪,2013年6月和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污染環境犯罪實施中的問題先后兩次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2013年解釋》和《2016年解釋》),明確了污染環境罪定罪量刑的標準,嚴密了環境刑事治污的法網?!?013年解釋》和《2016年解釋》實施以來,我國司法機關對污染環境罪的懲治力度不斷加大,效果非常明顯。但是,由于污染環境行為本身具有因果復雜性、后果出現遲滯性等特征,加之司法工作機制不健全,污染環境罪懲治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機制,走出污染環境罪懲治的司法困境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一、歷年來我國懲治污染環境犯罪取得的成績

自1997年刑法第388條規定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修改為污染環境罪以來,我國對污染環境犯罪的刑事立法已有20年的歷程?;诹⒎?,司法機關對污染環境犯罪的懲治情況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97年10月至2011年5月。1997年刑法典頒布實施前,我國刑法沒有將污染環境行為犯罪化,當時治理污染的手段主要是行政執法。1997年刑法第338條將污染環境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設置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開啟了運用刑事手段治理污染的先河。1997年至2011年,刑事司法啟動了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制裁,但數量不多,環境刑事司法的保護效能并未得到應有的發揮。根據《全國環境統計公報》公布的數字,1997年刑法典頒布以來很長一段時間,我國每年針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生效刑事判決是個位數[1]。2002年至2011年,我國審結的環境刑事案件總數為81435件,其中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犯罪案件僅為109件[2]。第二階段為2011年至今。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修改為污染環境罪,降低了污染環境罪的定罪標準。2011年5月對污染環境罪進行懲罰以來,環保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環境污染犯罪的數量急劇增長。尤其是《2013年解釋》將“嚴重污染環境”的標準明確以后,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效果更為明顯。據統計,《2013年解釋》“出臺以來不到半年的時間,環保部門就向公安機關移送了近300起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數量超過之前5年的總和。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247起此類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起訴145起,達到歷史新高?!盵3]2013年,各級環保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706件,數量超過以往10年的總和[4],2014年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2180件,超過2013年的3倍。[5]2015年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的第一年,污染環境犯罪的數量更是急劇上升。截至2015年11月底,環保部門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478件①,僅廣東一個省環保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就達到312宗,較2014年同比增長26.8%[6]。2015年,公安機關開展“清水藍天”專項行動,共破獲各類污染環境犯罪案件603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萬余人,分別比2014年增長16%和42%。②2016年,環保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963件,較上年上升16%。③審判層面,污染環境類犯罪審判的數量有較大幅度的增長,2012年至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受理環境刑事案件42127件,其中污染環境案件達1124件。[7]2015年,全國各級法院一審判決的污染環境罪案件高達1322件。[8]2016年,全國法院共受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072件,審結1847件,生效判決人數2944人。[9]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近些年懲治污染環境犯罪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第一,刑事制裁污染環境罪的數量與過去年均幾十件的案件量相比快速增長,且呈不斷上升趨勢。第二,司法解釋從無到有,從不完善到完善,對刑事司法的指導效果非常顯著。應該說《2013年解釋》對“嚴重污染環境”的詮釋明確具體,實施效果也非常好。但是,近年來污染環境罪又出現了新情況和新問題,如危險廢物犯罪產業化、偽造自動監測數據問題突出,大氣污染難以取證等。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出臺了《2016年解釋》,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定罪標準進行了進一步完善??梢灶A測的是,隨著《2016年解釋》的實施,我國對污染環境罪的懲治效果會更加明顯。第三,刑事制裁污染的手段啟用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對于強化環境司法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我國污染環境罪懲治的司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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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合理利用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浙江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以及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采取有利于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負責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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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環境污染環境監測治理技術分析

摘要:在環境污染中大氣污染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前需要重視并解決的污染問題,大氣污染是由多種原因所造成的,且對大氣污染進行治理也有著較大的難度。本文首先對于造成大氣污染的原因進行分析,同時對于大氣污染所帶來的危害進行闡述,從而對于大氣環境污染監測技術進行探討,最后對于大氣環境污染治理技術進行研究。希望通過本文,能夠為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和治理工作開展提供一些參考和幫助。

關鍵詞:大氣環境污染;監測技術;治理技術

隨著工業化發展,環境污染變得更加嚴重,我國北方地區在冬季時會產生嚴重的霧霾,從而危害人們的生命健康,所以有必要做好針對這一污染問題的防范、治理以及監測方面的工作。形成大氣污染這一問題的原因涉及到了多個方面,那么在對其進行治理時就存在著一定的困難,需要在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和治理方面加大投入和研究,從而有效解決大氣環境污染問題。

1大氣污染的特點闡述

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大氣污染問題頻發,主要體現在大氣中的多種污染物因為復雜作用而生成的二次污染,同時也包括大氣氧化性的增加,從而導致了大氣環境污染的區域化蔓延。造成大氣污染的原因有多種,我國的大氣污染特征為煤煙型,主要污染物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顆粒物等等,尤其是在植被覆蓋率較低的北方冬季,再加上大風影響常常會出現嚴重的大氣污染問題,對人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與此同時,人們在吸入顆粒物后可能會導致呼吸系統疾病,對人們的生命健康帶來嚴重威脅。我國人口分布密集,大氣中有著較高的細菌含量,隨著城市建設發展,綠地覆蓋率降低,難以將綠色植物的凈化殺菌作用充分發揮出來,從而導致細菌含量超標,這對于人們的生命健康非常不利。

2大氣污染環境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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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第一條為了防治電子廢物污染環境,加強對電子廢物的環境管理,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拆解、利用、處置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產生、貯存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也適用本辦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電子類危險廢物相關活動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全國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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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環境犯罪治理難點與對策

一、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一,跨省傾倒廢油,犯罪人韋某構成污染環境罪。2016年5、6月份,韋某2(另案處理)經柯某(另案處理)聯系后,從廣東拉回二十多車廢油存放在來賓市興賓區寺山鎮陸正村芝麻嶺的廢棄煉油廠,后被鎮政府及環保部門發現,要求韋某2將廢油拉走。2016年8、9月,被告人韋某應其父親韋某2的要求從南寧拉鉤機回來到韋某2堆放廢油的地方,挖兩個大坑,將廢油就地填埋。經環保等部門聯合計量,被填埋的廢油為890.3噸。由于上述廢油隨意堆放、傾倒、填埋,致使當地環境受不同程度污染,導致來賓市興賓區境內需處置污染廢物共計3,464.13噸(含廢油、鐵皮桶及受污染土壤),支付處置費共計1,115.7992萬元。經抽樣檢測,被傾倒、填埋的廢油屬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另查明,2017年7月18日,韋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本案審理期間,韋某的家屬主動代為退出韋某違法所得1萬元。最后法院判決,韋某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典型案例二,陳某非法排污構成污染環境罪。2019年3月起,陳某在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情況下,擅自租用扶綏縣岜盆鄉岜盆村卓越木炭廠部分廠房設施建設廢舊輪胎煉油加工設施及設備并投入試生產,生產時將產生的一部分黑炭廢渣用水沖刷到未進行防雨、防滲處理的沉渣池,將另一部分黑炭廢渣堆放在未進行防雨、防滲處理廠房內的空地上,將存油罐底部的油水混合物排放到未進行防雨、防滲處理的沉渣池。經過磅稱量,堆放在廠房內的空地上的黑炭廢渣有139.16噸,排放到沉渣池內的黑炭廢渣為75.16噸。排放的油水混合物的排放量無法核實統計。經認定,黑炭廢渣、油水混合物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列舉的危險廢物。最后法院判決,陳某非法排污的行為構成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五千元。從上述兩個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既有內因的影響,受到外因的控制,相互作用下提升了刑事治理的難度。具體而論,其一,跨省轉移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案件高發、頻發,從造成的環境污染程度來看,后果相對嚴重。其二,廣西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多發生在較為偏遠、交通條件相對較差的地方或者是港口城市,犯罪手段多表現為二次加工或是隨意排污、隨意填埋。對于非法進口的固體廢物,多發生在港口城市,如廣西的防城港、欽州,手段多為隨意堆放。對于跨省移動的廢物和省內非法排污的物質,犯罪手段多表現為隨意排污、隨意填埋。其三,省內外人員相互勾結,并且利用當地居民貪圖蠅頭小利的心理,造成難以恢復的環境破壞事件。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黑心企業花生轉移廢物、危險廢物的案件,其主要是為了降低營運成本,這對于廣西嚴峻的環境保護居民無疑是雪上加霜。

二、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的難點

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搜索,顯示廣西各級人民法院在2014-2019年間共做出污染環境犯罪判決49份,其中一審判決37份,二審判決12份。從年度情況來看,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判決數量呈現較大幅度的上升趨勢,表明廣西司法機關對于查處污染環境犯罪的決心與力度。收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存在一些現實阻礙,影響了刑事治理成效的提升,對此有必要展開深入的探討。治理難點之一,當地居民法制意識有待加強。生態環境的好壞與當地居民的生活質量有著緊密的關系。從上述的分析可知,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多發生在偏遠的地區或是港口區域。一方面是可以避免監管,另一方面是可以降低犯罪成本。當地居民對于非法排污、非法傾倒的行為,應當具有天然的厭惡感,因為侵害的是與其切身利益相關的生態環境。然而,司法實踐的情況卻顯示,當地居民容易受到經濟利益的誘惑,允許他人在本地區傾倒廢物。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居民的收入偏低也是污染環境犯罪得以在廣西多地發生的主要因素之一。對此,一方面不僅要加強普法教育的宣傳力度,另一方面,生態扶貧工作應在已經取得的基礎上深入工作的力度,豐富當地居民的收入的方式,拓寬當地居民與外界聯絡的途徑,使其充分的認識到污染環境犯罪與自身利益屬于截然對立的兩面。治理難點之二,刑事治理長效機制尚未形成。廣西近幾年來開展了數次環境犯罪相關的專項治理行為,偵破了一批社會影響惡劣的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受到了普遍的好評。但值得注意的是,污染環境犯罪與一般的刑事案件不同,其危害后果既有當下的、能見的,也有長期的、未知的。因此,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的要點,首先是在于預防,其次才是懲罰。通過及時、有效的懲處污染環境犯罪,反過來積極的實現刑法的預防機能。對此,有必要將取得成效的、反映良好的刑事治理方式形成工作制度或是協同機制,借此形成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的長效機制。

三、廣西污染環境犯罪刑事治理的完善對策

(一)采取多元化手段實現刑法預防機能。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當地居民收入的方式與總額,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日常的行為與環保的觀念。作為法律最后一道屏障的刑法,僅在其他部門法無法抑制某類行為的時候才能適用,才具有正當性。對此,對犯罪人實施刑法處罰,一方面是為了懲罰行為人的惡性,另一方面是震懾潛在的犯罪人,實現犯罪的預防。從犯罪學的角度來看,犯罪是無法避免的,只有通過不斷的調整社會政策,降低犯罪的發案率。在治理污染環境犯罪層面,亦體現上述的法理。政府通過幫助和扶持林區的綠色生態產業,不僅能夠拓寬廣西當地居民的收入方式,而且能夠實現當地居民收入的可持續性增長,預期效果需要通過日常工作進行不斷鞏固。在目前,精準扶貧工作已經到了新的階段,即想方設法鞏固扶貧成果。生態扶貧與環境資源犯罪預防密切相關。在保護廣西環境資源的過程中因地制宜,善用國家各類的生態扶貧政策,大力發展綠色產業經濟。通過多元化方式豐富廣西當地居民的經濟來源,如政府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將各地有特色的農產品形成商品化、品牌化和產業化,不斷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最終形成市場有競爭力、生態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上述工作的最終效應,反饋在刑事治理層面,即為經濟的實現了刑法的預防作用,降低了犯罪治理的成本,提高了當地居民對于法治建設的認同感。(二)加大對污染環境犯罪懲處力度。對于污染環境犯罪問題的治理,不僅應加強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銜接,而且對于觸犯刑法的行為應當嚴格依據規定進行及時處理。其一,廣西污染環境犯罪案件頻發,一部分原因可歸結于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此,有關部門應當準確落實生態環境治理的監管責任,有針對性的開展調查工作,如明察暗訪、查閱檔案等方式。對于污染環境犯罪案件高發的區域,如廣西來賓、防城港,應納入密切觀察的名單。對于監督不力的地方政府部分,應當限期整改,并通過健全機制、加工工作力度等方式提升環境資源保護監管責任的落實程度。[1]從制度上確保環境資源能夠得到保護,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其二,通過多元化手段完善刑事治理的短板。在廣西少數民族地區,習慣法具有保護生態環境的內容。民族習慣法是廣西少數民族群眾在日常生活中總結出來的自然規律和提煉的行為準則,當地群眾對習慣法本身具有天然的親和度和認同感,得到世代群眾的自覺遵守。[2]在國家制定法強盛的背景下,應采取多元方式提升廣西當地居民的法治參與感和認同度。建設生態文明,保護生態資源,首先要喚起民眾對于自然的敬畏,激發民眾的生態保護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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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電子廢物污染環境,加強對電子廢物的環境管理,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拆解、利用、處置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產生、貯存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也適用本辦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電子類危險廢物相關活動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環境保護總局對全國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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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電子廢物污染環境,加強對電子廢物的環境管理,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拆解、利用、處置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產生、貯存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也適用本辦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電子類危險廢物相關活動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規定。

第三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對全國電子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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