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融資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3 09: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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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融資機制研討
一、REITs的概念
房地產投資信托,也即RealEstateInvestmentstrust,簡稱REITS,這是源起于美國的一個概念,1960年美國國會頒布的《國內稅法典》(InternationalRevenueCode,I.R.C.),使得設立REITs成為可能,法典在此基礎上給予其以優惠的稅收待遇。房地產投資信托制度在以往被稱為不動產投資信托,是指一種采取公司、信托或者協會的組織形式。它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并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并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然而在我國多將其稱為房地產投資信托。房地產投資信托是一種新型的信托形式,與一般的信托相比,它有著自己的獨特之處。首先,REITs的投資模式主要是對現存房地產的獲取與經營。這一點與共同基金的特征相類似。其次,從制度淵源我們也可以看出,房地產投資信托制度有著避稅的功用。REITs在一定程度上減免了組織實體應當繳納的稅款;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租金收入分紅的方式減少個人所得稅。這樣就避免了對REITs和個人的雙重征稅。最后,REITs是一種被動的投資。這種被動性體現在只能從房地產投資中被動地取得收入,這樣可以防止房地產過于積極地投入到市場風險之中去,進而對小投資者穩定收入提供保障。在實踐中,REITs往往會與一個與其相似的概念相混淆,那就是房地產資產信托(RealEstateAssetTrust,簡稱REAT)。房地產投資信托是在風險分擔的原則之下,不特定多數人的資金聚集,由專門知識技能的人負責運行的貸款投資。這類投資運用于房地產買賣管理或者是抵押權貸款。一般都是中長期投資,投資的利益分配給股東或者是投資人。區分REITs與REAT的實益在于,它們所受法律規束不同:REITs通常會受到專門立法的調整,而REAT往往只有信托法規范。因此有必要指出,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產品。
二、REITs在我國的現狀
中國的REITs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但是其真正興起,是自2002年下半年開始。這一時期,“一法兩規”開始實施,在經過了五次清理整頓之后,信托公司得到了新的生存機會。信托公司在央行121號文件發出之后,結合房地產企業對融資的迫切需求,推出了各自的作為基金管理人的房地產投資信托計劃。在這樣的環境下,中國房地產投資信托產品出現并積極發展。我國房地產投資信托產品,整體上來說,有以下的一些特點。首先,在產品的構成條件上,中國的房地產信托計劃必須受到的管束主要來自于《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暫行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規定,而這些規定對房地產信托計劃的投資方向、資產組合以及收入構成等方面都沒有具體地規定。這一點與美國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投資方向、資產組合等方面都有著嚴格的限定有著明顯的不同。其次,在投資規模和期限上,從中國人民銀行的《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暫行管理辦法》來看,并結合我國REITs實踐來看,我國RE-ITs產品往往體現出期限短、規模小的特點。這與美國產品有著很大不同,美國的REITs產品一般而言都是中長期信托,在金融體系中發揮著長期融資的作用。我國雖然也規定了信托公司的期限,它要求“信托投資公司接受由其代為確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資金,其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實踐中,目前中國一般的REITs產品多為1~3年期,很難說發揮了中長期融資功用。此外,規模小這一特征又使得投資組合的有效建立出現障礙,在有效降低投資風險方面不盡如人意。再次,在組織結構上,與一般國家既存在公司型,又存在信托型不同,我國目前房地產投資信托全部采取信托型。信托型的最大優勢就在于它在保護投資者資產和收益的安全方面可以提供其他類型不可比及的保障。信托型使得信托財產取得了相對獨立性,這就擺脫了其他資產或者管理業績的影響。如果某房地產置于了信托計劃之下,那么只要該房地產存在,信托計劃持有者仍可以取得其收益,這種取得不會因為房地產管理公司破產或者信托機構倒閉而受到限制。另外,我國依舊處于REITs的初級發展階段,選擇穩定性較強的REITs組織結構類型,可以降低其受股票市場等金融因素的影響,從而有利于REITs自身的發展。但是也有必要指出,我國應當在已有的信托管理經驗上,積極地探取REITs的其他種類。最后,在產品的銷售方面,由于監管政策的限制,我國的信托機構不可以開設分支機構,異地經營也受到限制,多數信托機構重新登記不久,積累的客戶量不多,直接銷售也不樂觀,如此一來,中國信托機構自己所擁有的營銷網點十分微薄,銷售網絡的優勢并不明顯。
三、我國對REITs的立法現狀及其存在問題
我國現階段并沒有具體針對REITs的立法規制,只是在大體上形成了“一法二規”的格局。這里的“一法”指的是2001年出臺的《信托法》,這一法律是我國在信托領域的基本法律規范,自然對REITs有著約束作用。所謂“二規”,指的是《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這兩部規定都是由銀監會在2007年出臺的。以上可以說是我國關于REITs的全部立法項目,不論在理論探討過程中,還是在實踐操作運行中,這些法律規制都不可謂完善。首先,我國相關立法并不健全。需要澄清的是,房地產投資信托在性質上更接近于投資基金,對于它的調控,除了專項法律外,還需協助以《證券法》、《合同法》、《信托法》以及《基金法》。這其中,《基金法》和《信托法》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從我國現階段立法來看,《基金法》嚴格說來,只是一部并不十分完備的“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法”。其次,我國現有的基金大多是契約型?;鸬脑O立和運作,有賴于契約的規定。由于契約不可苛求完備,其在權利義務和責任承擔等方面的不足之處,需要法規的詳備規定來補位。然而我國《基金法》、《信托法》包括其屬細則和實施規則,都沒有很好的發揮到法律補位的作用,對于權責安排、利益制衡等可能存在的漏洞也沒有法律的補救。在內容上,證券投資基金并沒有得到法律的定義,《基金法》實際上的調整對象并非十分明確;對于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等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規定也有失公允,這種失當安排往往使得了基金管理人較于他者處于優勢地位,不利于監管。整體來說,“一法兩規”的相繼頒布,雖然為信托業和信托公司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但是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不配套和實施細則的不健全,REITs如要獲得相關的法律依據還是很困難的。
民營企業融資難新型政策工具分析
摘要:當前,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呈現出新特點,不同性質、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企業面臨情況存在差異。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各級地方政府紛紛加大扶持力度,探索運用紓困基金、轉貸周轉金、知識/商業價值信用貸款等新型政策工具緩解融資難題,取得了積極效果,但在項目落地、風險管控、政策協同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難題。對此,相關部門需要在穩增長基礎上防范化解幾類風險,加強項目庫建設、完善風險分擔機制、構建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提高新型政策工具的效用。
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困境新型政策工具
改革開放40多年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得到長足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了50%的稅收、60%的GDP、70%的技術創新成果、80%的就業、90%的企業數量。但是,民營企業一直面臨融資難問題,其中既涉及企業自身、金融機構和政府之間主體關系的問題,又與新常態下民營企業面臨的內部環境、外部環境和行業環境下的相互交織影響有關。合理運用新型政策工具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需要找準關鍵環節,推動政策落地見效,以實現政府、銀行和企業協同發力、互利共贏的效果。
1企業融資理論發展回顧
民營企業融資難是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難題。1931年,英國政治家麥克米倫在調研了英國金融體系和企業后,提交給英國政府一份研究報告——《麥克米倫報告》。該報告指出,中小企業在籌措其所需的長期資本時,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盡管有擔保機制作為支撐,仍存在諸多融資困難,即存在“融資缺口”,需要政府采取某種戰略或措施來彌補與治理這個缺口[1]。20世紀70年代以后,新資本結構理論引入信息不對稱、成本說、融資優序理論、控制權理論等,從企業內部因素展開分析,把融資難題轉化為結構或制度設計問題。BergerandUdell在1998年提出金融成長周期理論。該理論認為,處于不同成長周期的企業,由于信息約束條件、企業規模和資金需求的變化,將直接影響到企業融資結構的變化。
2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現狀
新型并購融資渠道開拓論文
論文摘要:中國企業并購融資中忽視內部融資、對股權融資相對偏好、對債務融資輕視。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資本市場體系不完善,并購融資中介機構作用沒有效發揮??衫^續定向增發新股和進行信托融資。還需引入資產證券化融資,分期付款下的或有支付賣方融資,設立企業并購基金,以及完善企業并購融資的外部環境。
論文關鍵詞:并購融資信托融資資產證券化
企業融資方式和融資順序的選擇是并購融資必須面臨的~項重要決策。從中國上市公司的融資情況看,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內部融資優先,債務融資次之,股權融資最后”的融資順序正好相反,中周企業并購融資呈現出明顯的反向選擇性,表現為忽視內部融資、對股權融資相對偏好和對債務融資的輕視狀況。
一、并購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
中國企業目前的并購融資主要的融資渠道集中在內部融資、貸款融資及發行股票融資幾個方面。內部融資對于企業來說,可以減少融資成本及并購風險,但在當前企業普遍存在資本金不足、負債率過高的狀況下,融資數量是十分有限的。為并購提供貸款的融資渠道目前僅限于商業銀行,但由于受到貸款用途的限制(不能進行股票交易),一般也只限于非上市企業并購中使用。西方企業的并購融資活動,由于金融工具的不斷創新使得混合性融資工具和一些特殊融資方式尤為盛行。除了貸款、股票以外,企業在并購中大量使用認股權證、可轉化債券、杠桿收購以及賣方融資等方式,并將多種融資方式加以組合,增加了并購融資的來源。中國目前由于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完善,很多融資:具基本上還沒有應用,有待于發展創新。
二、資本市場體系不完善,并購融資中介機構作用未能有效發揮
企業新型融資擔保模式論文
摘要:本文通過對河北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進而構建新的的融資擔保模式,以期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提供切實可行的策略。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體系
河北融資擔保體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擔保機構資質較弱
河北省現有的282家擔保機構中注冊資本金在1億元以上的僅有20家,截至2008年3月末,累計擔??傤~僅占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3.3%,遠不能滿足企業信貸需求。除省級擔保機構外,市、縣級擔保機構擔保資金平均不到1000萬元,最少的只有區區200萬元,即便足額放大5倍,擔保總額度仍在千萬以內。如此的資金實力根本無法正常開展擔保業務,同時,也無法與銀行建立其認同的信用關系。所以,只有153家企業開展了擔保業務,近一半機構未真正開展業務,閑置資金高達10億元。此外,擔保資金放大比例小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全省79.4億元的擔保資金總額累計擔保總額190億元,放大比例只有1∶2.4。只有放大3倍才能盈虧平衡,小于3倍就要賠錢。目前兩倍的放大率幾乎讓許多擔保公司處于虧損狀態,所以大部分擔保機構寧可資本閑置也不愿介入擔保。
(二)擔保機構擔保條件苛刻
中國電影制片新型融資模式研究論文
摘要:近年來,得益于數字制作技術的推廣和市場營銷理念的深化,我國國內電影市場呈現出持續的繁榮景象,國有大型電影集團和民營電影公司的資本運作日益成熟,中小型企業也在不斷摸索壯大自己的發展模式,中國電影正邁入一個高速運營的資本時代。特別值得關注的是,中國電影業在新型融資模式上進行了有力的探索和實踐,涌現出很多經典的案例和成功的融資模式,關于新型融資模式的理論研究呼之欲出。結合大量的理論和案例分析可得,電影融資模式的現代與否已成為電影產業跨越式發展的杠桿。在資本給中國電影帶來深刻影響的今天,新型模式所搭建起的制片融資鏈條,將是決定中國電影產業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謀求生存與發展的一條生命線。唯有充分借鑒電影產業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積極的利用各種新型融資模式來吸引更多、更專業的投資資金,逐步優化融資結構,才能以更加堅定的步伐走中國電影市場化、產業化、集團化之路,最終建立并完善起具有中國特色的融資體系。
關鍵詞:電影產業;制片融資;新型模式;資本
引言
研究背景與意義
電影作為一門藝術形式,憑借著其獨特的視聽特性和審美情趣,為人們創造著非凡的文化藝術享受。但同時又作為一種高度市場化的產業類型,電影在很大程度上必須依賴于成熟的技術系統和完善的產業結構,實現從制片、發行到放映三大環節良性的循環運轉,這就自然而然的使其在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對各種資源的投入都有著非常之高的要求。尤其是作為電影產業鏈條上必不可缺的制片融資環節,對資本的運作更是已然成為了決定一部電影成功與否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條件。
熟悉電影制作和營銷的人都知道,電影是一個風險性極高的行業,是人才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相結合的產業,具有經濟外部性大、無形資產比重大、消費形式內容化、流通過程技術化和法制化等特點。如何能夠同時做到減少成本、擴大收益和控制風險,是任何投資者都不能輕視的三個基本問題,這就要求電影產業的發展在加強藝術水準和價值創造的同時,還必須將立足點放在提高制片融資環節的多元化、市場化、規?;头ㄖ苹潭壬希罅ν貙捜谫Y渠道,創新融資機制,為電影產業化的深入發展注入新鮮活力。
金融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研究論文
摘要:建設創新型城市是城市綜合競爭力提升,城市創新文化環境營造及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而金融支持對于創新型城市的建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分析了金融支持創新型城市建設的要素構成和作用機理。
關鍵詞:創新型城市;金融支持;金融支持系統
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城市化進程面臨包括城市綜合競爭力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城市創新文化環境營造等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和挑戰。
1創新型城市的內涵與特征
1.1創新型城市的內涵
對于創新型城市的內涵的理解一般有兩種:一是指通過創新解決城市發展中的問題;另一種是指以創新驅動城市經濟的增長和發展乃至社會的發展。本文認為應把兩者結合起來,從而可以得出創新型城市的科學內涵是:以城市內部創新要素為支撐,最初是通過創新解決城市發展中的問題,逐漸形成城市持續創新能力,實現建立在城市經濟增長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基礎之上的城市可持續發展(城市雙贏發展)。
金融機構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策略
摘要:作為現代產業體系的重要載體之一,創新型產業發展關乎國計民生、社會經濟的有序發展。而創新型企業作為產業鏈中的關鍵節點,承載著社會經濟發展的重任。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創新型企業發展離不開各類金融機構的扶持。一般而言,金融機構的融資,可以為創新型企業發展提供資金來源與創新動力。但就目前而言,在經濟發展新常態背景下,金融機構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面臨諸多困境。鑒于此,需要通過優化金融機構支持的政策環境、健全金融機構的管理機制、擴充金融支持產品類型等手段,有效解決金融機構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面臨的窘境。
關鍵詞:供給側改革;新常態;金融機構;創新型企業;關鍵要素
2021年7月自進入新時期以來,中國經濟發展處于新常態,這一階段,通過驅動創新、優化資源配置為宗旨開展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力[1]。一般而言,科技創新作為驅動企業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在產業結構升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金融是支持科技創新的核心要素,與之是一種相互融合且相互滲透的關系,這兩者有機結合成為新經濟發展的關鍵驅動力,也將加快創新型企業平穩發展。目前而言,金融機構是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的關鍵主體,整個過程涉及金融供給主體及創新型企業的參與,而創新型企業因金融支持能夠獲得相關的經濟效益,這種支持效應為企業帶來直接影響[2]。同時,金融機構還會承擔向創新型企業提供融資的中介作用。金融中介理論指出,金融機構通常會跨越信息不對稱鴻溝,并借助信息整合的方式,將影響創新型企業的第三方主體納入其中。如風險投資在向創新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同時,也會帶來先進的管理方式、渠道,這些都對創新型企業有積極的促進作用[3]。在金融機構資源有限窘境下,其配置效率對創新型企業發展起著關鍵性作用。因此,加大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不僅是激活創新型企業發展動力的現實訴求,也是推進企業科技創新、適應經濟新常態的重要舉措。那么,如何加強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從而更好地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是目前研究的核心議題。
1金融機構扶持創新型企業發展的實踐現狀
創新型企業涉及高新技術或技術密集型領域,也包括傳統產業中的創新型產業。隨著“中國制造2025”戰略的持續推進,我國創新型企業開始邁向高端產業,且正在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4]。進一步來說,現代服務業等新產業快速發展,數字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逐步出現。創新型企業若想更好地開展這些業務,迫切需要更多金融支持。
1.1產業基金的設立,有效扶持了創新型企業的發展
農業信貸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促進全區農業信貸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健全農業信貸融資擔保網絡,更好地發揮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作用,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銀監局關于印發<加快全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落實“三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脫貧攻堅和實施鄉村振興兩大戰略,構建財政金融支農橋梁,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信貸融資擔保體系,實施“資源聯合開發、信貸結合加工、風險共同管理、責任比例分擔”的“勸耕貸”農業信貸擔保模式,支持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實現農業持續增效、農民持續增收。
二、目標任務
2020年組建區級農業信貸融資擔保辦事處和鎮(辦)工作站,配備精干業務人員和設施設備,配合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農擔公司)積極推進農業信貸融資擔保業務,對接合作銀行開展農業信貸融資擔保創新試點工作。加快建成覆蓋全區、分步合理、經營獨立、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農業信貸融資擔保體系,著力解決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三、主要工作
扶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政策論文
[論文關鍵詞]創新型中小企業政策需求扶持政策
[論文摘要]基于創新研究的世界性熱潮和中國自主創新國家戰略的背景,在界定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分析其政策需求的基礎上,在相關的主體建設、制度和金融等方面提出扶持政策建議。
世界經濟潮流進入創新優勢主導階段,微觀經濟主體創新型企業最具競爭活力,創新型國家的成功得力于國家創新體系中擁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群,其中創新型中小企業更是根本。而創新型中小企業生存發展離不開政策支持,這已是被實踐證明了的世界性共識。我國實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急需扶持大批創新型中小企業。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將創新型中小企業從創新型企業總體和一般意義上的中小企業中劃分出來,提供有特點針對性的政策扶持,作為國家創新體系的基礎性研究,是當前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1創新型中小企業概念與認證
1.1創新型中小企業概念
本研究在比較和借鑒國外經驗,整合和提升國內相關概念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創新戰略總體要求,結合中國國情實際,本著突出技術創新能力和實績的核心原則界定認為,創新型中小企業是能以技術創新能力和管理創新優勢保持競爭力,并在新產品開發、專利、品牌和技術創新等方面收益突出的中小規模企業,而成為政策扶持對象要通過所建立的認證指標和認證制度系統具體認定。
農村金融立法困境與破解路徑
摘要:鄉村振興的推進激發了農村地區發展的活力,導致農村地區的金融需求增加,但由于農村金融立法不完善,部分農村經營主體面臨融資難問題。為改善這一現狀,應從立法層面完善農村金融法律制度,為農民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提供法律依據,切實保障農村生產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滿足,并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風險。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村金融;法律法規;抵押擔保;法律監管
伴隨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農民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需求越來越強烈。農村金融發展的關鍵在于立法,只有針對農村金融進行科學立法,以更完備的法律規制來推動農村金融發展,為農村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才能夠更好地實現鄉村振興目標。
一、鄉村振興中農村金融市場需求與供給現狀
(一)農村金融市場供需不對稱。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供需之間存在結構性矛盾。一方面,農村金融市場供給不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銀行開始走商業化道路,農村市場不再成為國有銀行的重點發展領域,造成了農村金融領域的資金嚴重外流,加之農村信用社和郵儲銀行在很長一段時間,并沒有對農村投入大量資金,導致農村金融市場長期缺少有效供給。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供給主體相對較少。特別是很多落后地區,主要分布的金融機構,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金融機構雖然在不斷發展和調整布局,但仍難以滿足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的多元化需求。(二)農村內部融資需求分化。隨著農村經濟社會不斷向前發展,農民的融資需求更為多元化,農村內部融資需求分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雖然我國農業現代化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就,但從當前我國農業仍以小規模經營為主,由于農民的觀念比較保守,在不考慮外界融資的情況下,以農民現有的資金難以實現大規模經營。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融資上占有一定優勢,與普通農民相比,金融機構更傾向于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服務。在金融市場優勝劣汰的作用下,農民屬于金融市場上的弱勢群體,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流了金融機構的信貸規模,導致農村內部融資需求出現兩極分化。
二、鄉村振興中農村金融立法困境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