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4 0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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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報告的技術修正

2011年浙江省率先在職稱評定方面新增了參評文章的學術不端檢測要求,并規定一般由該市較權威的高校圖書館負責第三方檢測。[1]檢測系統為以北大方正開發的cnki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擁有幾個端口,分類依據為文章類型:學位論文抄襲檢測系統、科技期刊抄襲檢測系統、社科期刊抄襲檢測系統、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等。[2]現在檢測系統還專門開發了一個全新的端口———“已發”,目前是收費端口,只有被cnki審核通過的機構才有權進行已發,用這個通行證嚴控職稱者的檢測權,以保證檢測的公平合理性。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來,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既可以按照學科進行分類,也可以按照論文是否發表分為已發系統和未發系統。

一、職稱系統的檢測原理

將待評審的職稱論文進行學術不端檢測是cnki學術不端檢測系統的一大新應用,其檢測原理是和未發系統的原理相同,只是檢測手段稍有不同。

(一)檢測原理———“文字比對”20世紀90年代后,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信息內容迅速增多,復制粘貼變得越來越容易與普遍。文本復制(抄襲)是學術不端文獻的重要特征。隨著內容管理與版權保護的需要,文本復制的檢測研究也得到進一步發展,陸續提出數字指紋、VSM等檢測方法。[3]筆者通過對檢測原理的深入研究發現,目前國內外的學術不端檢測系統都是以“文字比對”———提供文字復制比率為基本原理,也就是說出現了初級的文本復制類型的抄襲,系統可以輕易地識別。以這種“文字比對”為識別基礎的學術不端檢測系統采用的是“外形”對比以及針對文字、字母與數字的排列組合進行形式上的比對,如果被比對的兩段文字的句式、用詞、排列順序相同,就可以被檢測出來。但如果是意義抄襲就比較隱蔽,系統基本無法檢測出來。

(二)檢測手段的改進將一篇待檢測的職稱論文放在未發系統中會發現全篇皆紅,系統會提示這篇論文和該作者的已發表的論文重復率為100%,也就是說未發系統是沒有辦法對已經發表的論文進行檢測的,主要是因為該系統缺少一個時間模塊判定功能,即自動刪除該文章發表時間以及以后的“相似”論文。基于此,已發系統特別設置了時間功能,并要求委托人提供論文的發表時間。據此時間,去除了發表時間在所測時間之后(含發表時間在同一天)的“相似”論文,最終獲得由系統自動生成的“文字復制比”結論。這個結論雖然不包含所測時間之后(含發表時間在同一天)的抄襲結果判定報告,但是對該文章發表之前,它是否存在抄襲的現象是可以檢測的,這部分的功能和未發系統是一致的,所以我們可以適當借用未發系統部分適用的研究成果來探討對檢測結果的判斷。

二、抄襲判斷的量化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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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輪損耗自動修正系統設計研究

摘要:基于手動修正研磨輪損耗在TFT-LCD基板玻璃研磨加工過程中存在諸多缺陷,設計了一種應用于TFT-LCD基板玻璃研磨加工過程的自動修正系統,并對該系統原理及實際應用進行了詳細的介紹。

關鍵詞:TFT-LCD基板玻璃;研磨輪損耗;自動修正系統

在TFT-LCD液晶顯示行業中,研磨機的作業內容是分別對玻璃的長邊、短邊、角部進行線性的研磨和拋光,生產能夠滿足客戶品質需求的基板玻璃。行業內的基板玻璃邊部研磨幅度一般控制在0.15~0.2mm之間,角部尺寸多控制在2~5mm之間,但隨著研磨輪使用距離的增加,金剛砂顆粒不斷地從研磨輪剝落,研磨輪輪槽內的直徑變小,必然造成研磨尺寸的變化,行業內的一般做法是在特定的時間內持續抽檢玻璃,然后根據測量的玻璃尺寸數據手動進行研磨幅度的修正,但手動修正的方法受限于人員不間斷的抽檢和抽檢數據的精確性,被抽檢的玻璃必須廢棄,如果抽檢不及時又會造成批量的欠磨質量事故發生,嚴重制約生產節拍及產品質量的提升,加大了生產成本。故設計了一種研磨輪損耗自動修正系統,并針對其應用進行了詳細介紹。

1系統簡介

研磨輪自動修正是一種能夠自動地修正研磨輪在使用過程中的磨耗的方法,該系統包括PLC控制器、觸摸顯示屏、進給伺服電機和限位開關。PLC控制器用于數據信號的處理和傳輸;觸摸顯示屏用于相關參數的輸入,與PLC進行信號和數據的交互使用;進給伺服電機用于控制研磨輪的進給量變化;限位開關則用于保護研磨輪進給電機的進給量在工作范圍內,前進或后退超出范圍都會輸出一個反饋信號給PLC控制器并用于提示警告或直接斷開研磨輪進給電機的電源。在與PLC控制器連接的觸摸顯示屏上,操作員只需要輸入研磨輪修正距離和研磨輪修正因數即可,PLC控制器會根據內部運算法則自動生成研磨輪損耗量,并顯示在觸摸顯示屏上。系統再根據生成的研磨輪損耗量自動修正數據模擬研磨輪的運行現狀,從而確定研磨輪進給伺服電機的進[1]給量,進而實現研磨輪磨耗的自動修正。

2系統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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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正案缺憾論文

「摘要」2004年憲法修正案在人權保護和治理政府等方面有巨大的進步。但也留下了五大缺憾:一是修正案的個別規定含義不明。二是修正案的個別規定錯誤。三是修正案內容缺省。四是需要進一步提高憲法修改方法的民主性、透明度、程序性。五是注意憲法的落實,防止小法改大法。

「關鍵詞」2004年;憲法修正案;缺憾;憲政

2004年9月21日凌晨4點,一只蚊子驚醒了我的清夢。我起來摘下我的眼罩,打開所有的燈,與這只蚊子進行了一場我失鮮血它喪命的戰爭。這是一場不得不進行的戰爭。

人權是神圣的、天賦的。但有時候,一個人在陰暗角落里的一句話、一個批示有可能嚴重侵犯你的人權。這時,你必須戰斗!

所以,法律和法學的終極關懷是人權保護,是治理政府,而不是“政府治理”。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杰弗遜才告訴我們:“自由政府是建立在猜疑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p>

應該說,2004年憲法修正案在人權保護和治理政府等方面有巨大的進步。但也留下了五大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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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立法趨勢

為了有效應對當前恐怖主義犯罪的新發展趨勢,加大對恐怖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我國在2015年就正式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它其中對恐怖主義犯罪作出了相應規定,并對已有罪名進行了修改,新增加的罪名內容相當豐富,讓《刑九》成為我國新時期法制改革亮點之一。在《刑九》中,有關恐怖犯罪的修改內容就特別注重了對法益保護的早期化、處罰范圍的擴大化以及處罰程度的嚴厲化。同時它也實現了對幫助犯的正犯化、對預備罪的既遂化以及構成要件的交叉化??偟膩碚f,此次對《刑九》的修正是相當全面到位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規定豐富化

在全面革新的《刑九》中,就基于5個條文對當前的恐怖主義犯罪作出了相關規定,它們分別為第5、6、7、38和40條??陀^講,它實現了我國刑法中有關恐怖活動犯罪的規定規范化,專門針對當前有組織、有領導的恐怖犯罪活動,也迎合當前恐怖活動犯罪的多樣化、頻繁化、隱蔽化發展趨勢。下文就對《刑九》中的相關立法規定豐富化內容進行了解讀分析。(一)對財產刑的增加在修正案的第5條中專門對當前有組織、有領導的“正規化”恐怖組織犯罪活動進行了法定量刑修正,在恐怖犯罪中還增加了財產刑,它表示需要在定罪后沒收犯罪當事人財產,并處以一定罰金。(二)對行為方式的擴大新修正案的第6條專門對資助恐怖活動犯罪作出了調整,改為“幫助恐怖活動罪”。它是在原有物資資助基礎上進行了相應調整,增加了在本罪基礎上的另外兩種行為方式:它們分別為資助恐怖活動培訓行為犯罪和恐怖活動組織培訓招募及運送人員行為犯罪。所以說在《刑九》中對恐怖犯罪的行為定罪范圍是有所擴大的。(三)對罪名的增加在《刑九》的第7條中就又新增了5條有關多個恐怖主義犯罪的罪名,它們分別為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犯罪、宣揚恐怖極端主義、煽動情緒犯罪、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犯罪、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犯罪以及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犯罪。這5條都是極具煽動情緒的,具有相當的法律實施破壞作用,因此為這些行為定罪是極其必要的。(四)對關聯行為的增加在《刑九》的第38條同樣作出修正,對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的行為與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的行為一并作為犯罪行為處理。這條修正也說明政府對恐怖犯罪的關聯行為范圍有所擴大,定罪更加嚴格,要視情況嚴重行為而定,它們被定罪為恐怖主義犯罪、間諜犯罪或者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罪等等。而在《刑九》的第40條修正中,則明確了涉恐類偷越國家邊境犯罪行為,該犯罪行為在《刑九》以后被賦予了法定刑升格條件,通常情況下可判刑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做罰金處罰。

二、《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規定特點

新的《刑九》在針對恐怖活動犯罪的打擊力度及范圍都有所擴大,比如其中所增加的第120-6條和120-4條就分別提出了危險犯定罪處罰和恐怖活動犯罪構成要件兩大行為模式,它們擴大了對刑法的處罰范圍。而在《刑九》中也對恐怖犯罪行為及其預備行為的正犯化作出了說明,新行為背景下的新增法條件將不再適用于刑法總則,而是專門針對預備犯和幫助犯進行適當處罰。從整體來看,《刑九》的推出對恐怖活動犯罪本身的規定修改與條件增加都非常到位,它不但加大了對恐怖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也擴大了打擊范圍,增加了刑法處罰情形下,對恐怖犯罪罪犯死刑的適用性。就這一點來講它也體現出了刑法的謙抑性,這正迎合了當前我國希望學習海外國家,減少死刑罪名并嚴控死刑犯罪名額的基本刑法發展趨勢。最后,《刑九》的推出還希望以對恐怖活動犯罪預備行為的擬制為行為范例,結合法律評價角度分析社會的危險性及預備行為過程。同時希望對法益侵害的危險性與危險程度進行分析,對比恐怖犯罪與一般犯罪的預備行為法益侵害程度。結果十分明顯,恐怖犯罪的可懲罰性更高,法律對它的否定性評價也更深,它體現了國家對恐怖活動犯罪的嚴懲力度,其對恐怖活動犯罪的符合構成要件行為范圍也是一種擴大。

三、《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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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中經濟刑法綜述

本文作者:莊乾龍工作單位:山東工商學院

與其他犯罪相比,經濟犯罪有其發生的特殊機理,有著以利益為導向的特殊發生規律。刑法對經濟犯罪的規制既不是最主要的手段,也不是唯一手段?!敖洕谭ň哂醒a充性、二次性,經濟刑法是對第一次規范(如民法規范、行政法規范)所保護的法益進行第二次保護,是對不服從第一次規范的行為規定科處刑罰的第二次規范。”〔1〕經濟刑法中的術語應該嚴格于其他經濟法規范文件中的術語。蒂德曼承認,“在法律后果上,刑法根本有別于其他法律領域,刑法制裁是可罰行為的一般法律后果,而無須考慮該行為的其他法律后果,在其他法律部門,可罰行為的惡害程度只是由其公正性要求來判定?!薄?〕“在我國刑法中也有例證,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以次充好’就不同于《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以次充好’,前者的范圍應該更寬泛,包括以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失效變質的產品等冒充普通產品的行為,否則就無法對這種行為進行定罪處罰?!薄?〕隨著社會的發展,刑事立法已經認識到了這一點,并試圖通過修正案的方式糾正以往立法對其過度關注造成的不利影響。刑法修正案對經濟犯罪的修正代表著或預示著未來經濟刑法的走向。研究這一立法動向有助于認清其立法發展規律,總結有益經驗,發現其不足。這對完善經濟犯罪立法甚至整個刑事立法都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

一、表象概覽:刑法修正案對經濟刑法之修正

我國刑法典將經濟犯罪規定在第3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所涉罪名達100多個,占刑法總罪名的1/4??梢哉f,經濟刑法一直是我國刑法修改、完善中最活躍的領域?!?〕從該章所處刑法典序列看,其重要程度僅次于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它在我國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起到了重要的保駕護航作用,但在社會轉型與經濟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諸多問題。修正案以其權威性與及時性應對著經濟犯罪的變化。以下就歷年修正案關于對經濟犯罪的修正內容做一圖表分解式的說明。自1997年刑法修訂以來,我國連續八次以修正案的方式對刑法進行了大幅度修正。從修正時間上看,時間間隔較短,一般間隔兩年,時間最長者間隔三年,時間短者間隔一年,甚至一年連續頒布兩部修正案,修正頻率較高。從修正罪名上看,經濟犯罪占據了百分之八十以上,這與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著很大的關系。從以上圖表中可以看出,修正案對經濟犯罪的修正表現出以下兩個明顯特點:首先,采取兩種修改方式。其一是修改罪名的方式;其二是增加罪名的方式。從涉及罪名數量上看,修改罪名數量明顯多于新增罪名數量,但新增罪名呈逐次增加趨勢。修正案(一)修改罪名7個,增加罪名1個;修正案(二)未增改罪名;修正案(三)修改罪名1個;修正案(四)修改罪名4個;修正案(五)修改罪名1個,新增罪名1個;修正案(六)修改罪名8個,新增罪名5個;修正案(七)修改罪名4個,新增罪名2個;修正案(八)修改罪名19個,新增罪名3個。修正案共計修改罪名次數64次,除去重復修正罪名,修改罪名61個,新增罪名12個。如果將拆解罪名加上,共有新罪名13個,涉及74個罪名,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罪名總數的69%。修正案對本章節修正罪名之多、關注程度之高位居刑法各章之首。修正案罪名的過快增加不符合刑法的謙抑精神。并且經濟的特點決定了法律干預的有限性?!?〕因為“法律理論中的理想‘法律秩序’對于真正的經濟行為世界等于零,因為兩者處在不同的水準上,一個是在‘應有’的理想世界,另一個則在‘實有’的現實世界?!伞皇且环N具有實在效力的可能性而起到特定保障作用的‘秩序制度’?!薄?〕其次,從修正內容上看,包括三個方面的修正:罪名、罪狀、法定刑。第一,罪名的修正。八次修正案先后增加了數個罪名,新增罪名屬于重要的犯罪化方式之一。除新增罪名,對原有罪名的修正表現出較大的一致性。對于能夠涵蓋原來行為的,不修改罪名,這類罪名一般以較為抽象的形式出現的,如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漏內幕信息罪等。另一類罪名相對較具體,隨著罪狀的擴充,原有罪名不能包含新增行為內容,需對原有罪名進行相應的擴充,如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本罪修改擴充后的罪名變為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新增罪名大部分采用了具體描述模式,只有個別新增罪名采用概括模式。但對罪名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修正,都體現出犯罪化的一面,“選擇犯罪化的目的,是通過嚴密法網來強化人們的規范意識”?!?〕第二,罪狀的修正。在修改罪名中,修正案對相關罪名的修改一般采擴充式。擴充罪狀目的有二:其一是細化罪名,使得刑法更加明確,周延犯罪的各種情形,增加其可操作性。如在修正“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中,細化了濫用職權與過失兩種犯罪形式。在修正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中對自買自賣及與他人串通的情形進行了細化、規范,使其外延更周延。其二是擴張犯罪行為方式,嚴密刑事法網。具體表現為增加犯罪主體、擴充犯罪行為表現方式、取消限制性條件等。如對“用客戶賬外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的修改,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擴張了本罪:一是廢除“以牟利為目的”的犯罪目的;二是廢除“采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方式,將資金用于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的行為限制條件。又如,1997年刑法第161條“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罪”源自《公司法》(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第212條的規定,〔8〕“而2005年《刑法修正案(六)》第5條修改后的‘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增加了新的內容,即‘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使范圍超出了《公司法》的規定,但更有利于公平地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9〕第三,法定刑的修正。法定刑修正主要表現為三種情況:其一是提高法定刑,有三種方式。第一是增加從重處罰條款,如強迫交易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種是改定罪條件為量刑從重處罰條件,如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中,徇私舞弊的從重處罰。而在前罪名徇私、舞弊造成破產、虧損罪中“徇私舞弊”之犯罪動機屬于定罪要件,在此將其作為量刑從重處罰條件,實際上是從兩個方面加重了對本罪的處罰。首先是取消了“動機”的限制要件,擴大了本罪成立范圍;其次是規定了從重處罰條件。第三種是擴充處罰范圍,如在洗錢犯罪中,增加了對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其二是降低法定刑,主要表現為三種方式。第一種是直接刪除較重的刑罰,最為典型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對死刑罪名的大幅度刪除。第二種是降低最低法定刑,限制基本刑罰中的最高刑罰,或者取消基本刑罰中的罰金。第三種是提高入罪門檻,間接降低刑罰。如在“用客戶賬外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修改中將“造成重大損失的”修改為“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將“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修改為“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其三是綜合模式,包含提高與降低法定刑兩種情形。此種方式集中表現為對罰金刑的修改上。以往經濟犯罪中的罰金刑大多實行倍比罰金制,因倍比罰金制的固有弊端,修正案采用了非固定數額罰金制,增加了司法可操作性,司法主體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所處時代及實時刑事政策、社會綜合情況判處與其罪行相適應的罰金。

二、刑法修正案對經濟刑法修正之兩個發展趨勢

(一)形式方面:修改方式的集中性到分散性之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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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修正案偷稅罪制度的點評

[摘要]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修正案從立法理念到立法技術均對1997年刑法中關于偷稅罪的規定進行了實質性修改。而且蘊含了巨大創新,必將對我國刑法和稅法的理論、立法以及司法和稅收執法實踐產生深刻影響。因此,建議對其進行全面的歸納和分析,找出可進一步完善之處,這無疑將有助于豐富我國刑法和稅法理論,以便改進立法,指導司法和稅收執法實踐活動。

[關鍵詞]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修正案;偷稅罪;逃稅手段;定罪標準

我國《刑法修正案(七)》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于2009年2月28日審議通過,并從該日起實施。其中對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關于偷稅罪的規定修改為: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一、修正案有關偷稅罪的主要修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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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修正與憲政價值研究論文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第二次會議完成了對我國現行憲法的第四次修正。此次修憲的總原則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十六大精神,體現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的基本經驗,把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的方針政策寫入憲法。根據這個原則,這次修改憲法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對實踐證明是成熟的、需要用憲法規范的、非改不可的進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過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不改。

經過這次修改的憲法,進一步吸收與承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實踐中取得的寶貴經驗,即保持了穩定又與是俱進??梢钥隙ǖ氖?,修正后的憲法將帶給中國法制積極的影響,對樹立憲法法律的權威具有積極的作用。第四次憲法修正標志著中國真正邁上了憲政的道路。

一.執政黨對憲法最高權威的尊重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边@是我國現行憲法在序言中對憲法具有最高權威的確認性規定,是社會各界對憲法最高權威地位的認同。和前三次修憲一樣,第四次憲法修正再次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憲法的尊重,自覺維護憲法的最高權威。

黨的十六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是中國共產黨對國家多年發展和未來發展的正確認識總結和主張。此次修憲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將這些理論和實踐探索、創新的最新成果上升為國家意志即用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之所以中國共產黨要把自己的認識與主張上升為憲法內容,是因為她承認在我們這樣一個民主國家里憲法才最有權威;是因為她明白,要想使自己的正確認識與主張對全社會產生普遍的影響力、發揮指導所有公民行為并促進國家發展的作用,就必須把它上升為憲法原則或憲法規范。

中國共產黨對憲法最高權威的尊重還體現在她嚴格按照憲法修改程序的要求來推進憲法的修改。《憲法》第64條規定: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或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有權提議修改憲法。因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確定修改憲法的建議案后,正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定程序提出憲法修正案(草案),尊重了我國現行憲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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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刑法修正注重細節研究論文

摘要:1997年新刑法頒布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頒布了一個單行刑法、七個刑法修正案和九個刑法立法解釋,目前,第八個刑法修正案正在醞釀之中。圍繞刑法修正的有關問題,筆者提如下六點建議:

一、對待刑法修訂要持慎重態度

由于刑法修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而不像制定或系統修改刑法典那樣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因而程序相對要簡單些,社會的關注度也相對要低些。但刑法修訂的法律效力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刑法典是一樣的,如果不特別慎重,就有可能倉促間塞進一些不是很科學或者不是非入刑不可的內容。

現在,每年的“兩會”都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一些修改刑法的議案和建議,平時有關部門也會從各自的工作出發提出一些修改刑法的意見。由于刑法后果的嚴厲性及其固有的副作用,因此,立法機關對這些議案、建議和意見應當加以認真評估:一是看是否除了刑法已經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了,如果還有其他解決辦法,就最好不要動用刑法。

二是看刑法能否有效地解決這種問題,如果某種危害社會的現象雖然嚴重,但其成因復雜,且主要不是因為刑法打擊不力所致,就最好克制用刑,如《刑法修正案(七)》為加大反腐力度,提高了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法定刑,但這對反腐到底有多大效果?當前的腐敗現象嚴重是因為刑罰力度不夠還是有別的原因?恐怕主要還是因為別的原因,如監督不力,一些預防性措施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等。像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筆者認為對預防腐敗可以起到比刑法更好的效果。三是要進行利弊權衡,看刑法干預后是否值得。對這些方面的評估要通過廣泛吸納民意、多方聽取專家意見、參照國外和我國歷史上的經驗教訓來進行。這方面我們過去在有的地方還是做得不錯的,如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對《刑法修正案(六)》的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時,鑒于對違規鑒定胎兒性別要否入刑爭議較大,決定去掉該條款,留待繼續研究論證,這就是一種慎重的態度。

二、在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時要依法和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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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后未成年犯改造視角

刑法的修正是對社會轉型的動態適應。刑法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基本法,其修正一方面反映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變化以及由此產生的新問題、出現的新形勢,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對相應的社會管理提出的新挑戰和新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是歷次修訂動作最大的,已強勢地影響到監獄工作原有的穩定結構。未成年犯管教所作為唯一關押未成年犯的監獄機關,面對這種特定的歷史語境,應做出自身獨特視角下的解讀和應對,以提升改造和執法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一、《刑法修正案(八)》對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性精神

新的刑法修正案主要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犯罪的保護與寬容的主旨和精神。

(一)未成年人犯罪不構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痹幎ㄖ挥羞^失犯罪一種除外情形。通過這一修訂,未成年人犯罪將不再構成累犯,這意味著對于未成年犯從刑事角度給予了更多的包容。

(二)未成年人緩刑的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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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修正審計會計估計標準探討

2019年7月,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更新并重新命名的審計會計估計標準(AuditingStandard2501,以下簡稱新AS2501),取消原有的審計公允價值計量和披露(AS2502)和審計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活動和證券投資(AS2503)等兩項標準,將其統一入基于風險的新AS2501,要求對截至2020年12月15日及之后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項目施行。

(一)新AS2501的框架特征

1.為審計估計創建了更加統一的、基于風險的方法。新AS2501基于風險且可擴展的原則,既沒有規定審計員執行的詳細程序,也沒有規定每種情況下的審計程序范圍。相反,它要求審計師對評估的風險做出及時響應,并根據這些風險為測試估計提供指導。同時新AS2501強調,加強并將原有三個現有標準的要求整合到一個新的標準中,包括將當前審計公允價值計量的某些要求擴展到其他重要的會計估計并通過提供特殊情況的具體程序(例如使用定價服務的信息),將更清晰、統一要求審計工作并推動更加一致和更高質量的審計。

2.為審計專家工作創建了更加統一的、基于風險的方法。鑒于商業交易和財務報告要求的復雜性,包括會計估計,審計員和財務報表編制者往往需要具有會計和審計以外領域的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專家的協助。新AS2501反映了在監督活動中觀察到的某些最佳做法。由于會計估計變得更如普遍和重要,審計師對專家工作的使用也在不斷增加。審計人員傾向于尋求兩類專家,而無論是審計人員、審計師聘請專家,還是公司專家——對于確保高質量的財務報告通常都是至關重要的。

3.強化了審計師在審計管理層估計時應用專業懷疑的需要。包括公允價值計量在內的會計估計通常涉及主觀臆斷和計量不確定性,極易受管理層偏差的影響。審計估計也可能因認知偏差而變得復雜,導致審計人員以管理層的估計為基礎,不恰當地將驗證性證據置于自相矛盾的證據之上。新AS2501強調了審計師在評估會計估計時應用專業懷疑的重要性,包括更多關注潛在的管理偏差,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估計需要額外審計注意和適當的專業懷疑態度。新AS2501要求審計人員識別管理層對重大賬目及披露的會計估計偏頗,判斷操縱財務報表的可能;識別被審計單位使用的重要假設并訂立合理的審計程序;加強對被審計單位所使用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的評估等。

(二)新AS2501的評價與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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