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致辭稿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1 07: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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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儲蓄銀行慶典致辭稿
三歲了,回顧起立行的艱辛,我們永遠銘記!
三歲了,回顧起創新的膽識,我們引以為豪!
三歲了,矚目起發展的跨越,我們倍感喜悅!
三歲了,展望起2011年效益的收獲,我們充滿期待!
三歲了,也許對于一個孩子來說還屬于幼兒,但是對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黔東南分行來說,它已經僅用短暫的三年時間,經歷了一段艱辛的立行之年、有膽有識的創新之年和跨越式的發展之年后,現正以其卓越的業務成績、碩果累累的宣傳成果、健全的規章制度、寬敞明亮的設施環境、雄厚的人才隊伍、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等成效茁壯成長。
三歲了,回顧起立行的艱辛,我們永遠銘記!
郵政業務發展動員致辭稿
同志們
市局召開了一個全市郵儲業務快發展、強發展的緊急動員會,7月28日。會后,市郵政系統掀起了儲蓄業務發展的一個新高潮。今天,局把11個網點的負責同志和儲蓄業務員請了回來,召開全局職工大會,儲蓄業務發展方面拿出了切實可行的果斷措施,目的進一步動員全局職工自我加壓,獻計出力,恢復增長,加快步伐,盡快趕上全市業務發展水平。對局作出的決定,和劉局長完全支持。同時,市局對局長幾年來帶領干部職工取得的效果也表示充分理解與滿意。借此機會,還要代表市局黨委向長期奮戰的局干部職工致以高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堅定發展信念,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團結起來。圓滿完成郵政全年任務,為我市郵政新一輪改革與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局長做了一個很好的動員講話,剛才。市局劉局長和李主任、崔局長也從分管角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見?;A上,想再多占用大家一點時間,就當前本資料權屬,放上鼠標依照提示檢查更多資料局的業務發展形勢,特別是儲蓄業務的得與失、利與弊簡單談點意見。
一、日趨激烈的競爭態勢迫切要求局盡快實現發展觀念的覺醒。
全市郵政生產經營總體向好的形勢下,今年以來。局發展也總體不錯。
慶七一講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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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發言]在七一座談會上的講話
[慶典致辭]“七一”講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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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煙草企業品牌營銷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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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制建設的難點研討
2009年11月14至15日,由江蘇省經濟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礦業大學文法學院承辦、江蘇義行律師事務所協辦的2009年江蘇省經濟法學研究會年會在中國礦業大學舉行。省法學會副會長龔廷泰教授、中國礦業大學黨委副書記鄒放鳴教授分別代表省法學會和中國礦業大學致辭。省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力教授致開幕詞。省經濟法學研究會部分成員及有關部門代表、來自全省各高校經濟法學專業的專家學者、研究生等共計100多人參加了會議。本次會議確定的主題為“危機與發展:經濟法制新思考”,包括六個分論題:金融危機下的經濟法理論與實踐問題;反壟斷法專題研究;安全生產法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勞動法理論與實踐問題;三農問題與經濟法制建設;其它經濟法的熱點問題研究。會議共收到參會論文84篇,提交的論文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質量上都有明顯增加和很大提高。與會代表提交的論文既有對經濟法學理論問題的挖掘和反思,又有對現實中的經濟法學問題進行大膽探索,特別是探討了我省經濟法制建設中的難點、熱點問題,這反映出我省經濟法學的研究已經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為推動學術繁榮與發展,培養青年,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會議還對青年學者提交的論文進行評獎,評出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4名,并為獲獎者頒發了證書?,F將本次年會的主要研究成果綜述如下:
一、關于金融危機下的經濟法理論與實踐問題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陳愛蓓研究員認為,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國際市場需求大幅下降,國際新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由于WTO體制下的貿易保護主義在表現形式上具有全球性和多樣性的特點,其在WTO法律體制下運作又極具隱蔽性,要妥善應對,困難重重。如國外濫用WTO規則允許的貿易救濟措施,包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特別保障措施調查,而從我國企業層面來看,企業整體應訴能力較弱。從我國行業中介層面來看,地方中介機構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從我國政府層面來看,缺乏應對國際貿易摩擦,特別是應對國外反補貼和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的協調機制。因此她認為,從目前的形勢看,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建立,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快制度調整,推進國際標準認證,注重自主創新以及完善政府、行業、企業的多元應對機制,不失為有效的措施。淮陰師范學院法學院蔣大平副教授認為,次貸危機自2007年2月在美國爆發以來,已經逐步演化為全球性金融危機,并對全球實體經濟造成了深刻的影響。對此,美國政府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積極應對,例如在宏觀調控方面,美國政府主要采取協同降息,向金融機構注資,實施國有化以及提供擔保等措施;在金融監管方面,呼吁重建國際金融監管體系,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完善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風險的蔓延。為此,他建議,中國應在金融立法和監管方面從中汲取有益的借鑒:一是建立金融危機應急處理法律機制,及時應對和化解金融危機;二是彌補立法空白,規范金融業發展;三是加強金融監管機構的協同配合;四是從機構監管向“目標導向”監管跨越;五是正確處理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辯證關系。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袁潔認為,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國政府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重民生”的部署和要求,果斷實施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在這一背景下,積極推進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政策,研究開征物業稅有了更多的現實意義。
還有學者探討了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的司法應如何積極行動。如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南京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在讀博士生劉思萱在題為《金融危機下能動司法研究———以破產重整案件審理為研究對象》的發言中認為,金融危機的擴散導致進入我國訴訟領域的案件呈井噴狀態,并具有突發性、群體性、傳遞性、極端性的特點。為此,全國各級法院迅速出臺一系列措施以應對危機。對此,不少學者提出了質疑的觀點。劉思萱博士進而提出:通過對危機狀態下司法例證的分析,從行為類型化角度考察,破產重整的審理是危機狀態下司法行為的典型代表,以拯救企業為首要目標回應危機狀態下的經濟形勢;通過分析危機狀態下司法的特質,從行為目標角度考察,危機的不確定性特點需要司法以能動性方式回應,并以社會秩序的維護和新生社會關系正統性的確認等為優先的行動目標;通過研究危機狀態下能動司法的自我謙抑,從行為標準角度分析,司法能動性有其傳統的和現代的理論基石,而在危機狀態下,能動司法更應把握行為主體、內容和程序標準。南京大學法學院宋亞輝博士生對司法的這方面功能持審慎態度,在其提交的論文《公共政策如何進入裁判———以金融危機為背景》中,針對金融危機背景下,最高院出臺了一系列司法文件,要求裁判必須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的做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應對金融危機固然需要全國上下協調一致,共同落實公共政策。然而,由于公共政策在制定程序、慎重程度和思維方式上的局限性,使得公共政策在實施過程中難免出現意外后果。我國司法機關習慣性地追隨公共政策,毫無保留地將公共政策轉化為司法政策,并通過司法解釋內化到具體裁判中的局限性十分明顯。一旦公共政策本身出現難以預料的意外后果,則司法機關的做法勢必將意外后果引入司法領域,將損害擴大化。為此,他認為,鑒于司法機關所承擔的特殊職能,最高院在落實公共政策時必須保持慎重的態度,只有作為立法的過渡、彌補既有法律的漏洞、以及為應對社會的非正常狀態時,才可以將公共政策引入司法裁判。而且,被引入司法裁判的公共政策還應當具備良好的品質,即公共政策進入裁判之前,必須對其進行經濟分析和績效測定,盡可能把公共政策發生意外后果的機率降到最低限度。
二、關于反壟斷法
國務院、全國人大反壟斷立法顧問、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曉曄研究員作了主題報告,題目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中的若干問題》。她首先介紹了反壟斷立法的宗旨和意義,指出反壟斷法被視為“經濟憲法”,它一方面有利于維護市場的公平自由競爭;另一方面也給消費者帶來了最低的價格、最好的質量和最大的物質進步。因此,反壟斷法是最重要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此同時她也指出,由于中國經濟轉型的任務尚未徹底完成,再加上反壟斷法不可避免地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完善之處,我國反壟斷初期實施過程中將會遇到幾個嚴重的挑戰。一是缺乏關于執法機關的明確規定。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我國反壟斷法將會維持現有幾家機構分頭執法的局面。多家政府機構分頭執法毫無疑問地會影響反壟斷法的效力和權威,因此,希望國家盡快建立一個統一和比較獨立的反壟斷執法機關。二是反壟斷執法面臨行政壟斷。行政壟斷是我國當前經濟生活中最嚴重的限制競爭,其后果不僅扭曲競爭,而且妨礙我國建立統一、開放和競爭的大市場。因此,反對行政壟斷應成為我國反壟斷法的重要任務。我國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雖然做出禁止性規定,但由于反壟斷執法機關對它們沒有管轄權,使很多人質疑我國行政壟斷能否有效得到遏制。三是反壟斷執法機構與監管機構的關系。廣大消費者普遍希望反壟斷法能夠在電信、電力、郵政、鐵路等行業的大壟斷企業面前保護他們的利益。然而,由于這些國有大壟斷企業都有監管機構,反壟斷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之間的關系就成為一個敏感話題。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在被監管行業不能正常執法,將面臨更大的挑戰。最后,中國反壟斷法作為一個規范市場競爭秩序的基本法,還需要盡快建立相關的配套法規。如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適用本法。”但是,何謂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需要法律解釋。可見,在反壟斷法的規定非常原則性的情況下,壟斷協議、濫用監督以及控制經營者集中等方面都需要釋義性的配套法規。因此,王曉曄研究員認為,反壟斷法的頒布不是我國反壟斷立法的結束,而是剛剛開始。我國反壟斷法能否得到有效實施,將取決于很多因素:取決于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度,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和競爭文化,當然更取決于我國政府和立法者推動競爭政策的決心和信心。徐州市廣播電視大學的孟梅講師認為,我國《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實施至今已有一段時間,禁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是反壟斷法的三大支柱之一”,是比較適合中國國情,與中國現實的市場經濟狀況、人們的法律文化、競爭意識相匹配的一部法律。但同時也應當看到《反壟斷法》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制過于原則化,法律執行力比較低,要真正落實,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