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定價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9 1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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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定價

轉移定價的影響及戰略探究

改革開放以來,利用外資有效促進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

到2010年底,我國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達到71萬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到10511億美元。但我們也看到,在外商投資企業迅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矛盾問題,其中重要問題之一,就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問題。所謂轉移定價,就是跨國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進行內部交易時所使用的一種價格,也就是跨國公司內部交易之間的定價。目前,我國有半數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處于虧損狀態,而虧損的企業中又有半數以上屬于非正常的虧損,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些企業用轉移定價的手法把利潤轉移到國外,使我國在經濟和稅收方面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一、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動機和方法

第一,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動機。這種價格不是按照市場供求關系變化和競爭原則確定的,而是跨國公司從自身的戰略目標和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由總公司上層決策者人為確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轉移利潤,規避所得稅,即將利潤從高稅率國家或地區轉移到低稅率國家或地區,從而實現納稅最小化。

第二,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方法。一是商品轉移定價。主要是原材料由國外高價購進,又將生產成品低價銷往國外,使利潤大量地向境外轉移,造成我國境內外商企業賬面虧損或微利。二是勞務轉移定價。我國外資企業向境外關聯企業無償或低價提供勞務,同時境外關聯企業向我國外資企業提供勞務時提高勞務費,使外商投資企業以支付勞務費的形式向關聯企業轉移利潤。三是無形資產轉移定價。

一般情況下無形資產為跨國公司專有資產,跨國公司往往用收取無形資產高額轉讓費用的辦法實現利潤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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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資金轉移定價論文

內容提要: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簡稱FTP體系)是西方商業銀行公平評價績效、集中管理市場風險、科學指導產品定價和優化資源配置的有效工具,在發達國家已被商業銀行廣泛運用。在國內,FTP體系才剛剛開始被我國商業銀行所認識。本文詳細介紹了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的基本概念和定價方法,全面分析了推行FTP體系對國內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其中可能存在的困難,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基本原理、實施困難、相關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4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770(2006)06-031-03

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以下簡稱FTP體系)自上世紀80年代被美洲銀行首次運用于銀行經營管理以來,經過20多年的演進和發展,現已成為國際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基礎工具,在評價績效、資源配置、產品定價、風險管理等多個領域發揮著基礎平臺的作用。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縱深推進,國內商業銀行傳統的粗放式經營管理模式正面臨嚴峻的挑戰,根據國際經驗,引入和推行FTP體系成為國內商業銀行全面提升經營管理水平的必要途徑。

一、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內部資金轉移定價體系是商業銀行內部資金中心與業務經營單位按照一定規則全額有償轉移資金,達到核算業務資金成本或收益等目的的一種內部經營管理模式。在國外被稱為FundsTransferPricingsystem,簡稱FTP。資金中心與業務經營單位全額轉移資金的價格稱為內部資金轉移價格(以下簡稱FTP價格),通常以年利率(%)的形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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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定價對我國經濟的干擾

改革開放以來,利用外資有效促進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

到2010年底,我國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達到71萬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到10511億美元。但我們也看到,在外商投資企業迅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矛盾問題,其中重要問題之一,就是跨國公司轉移定價問題。所謂轉移定價,就是跨國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進行內部交易時所使用的一種價格,也就是跨國公司內部交易之間的定價。目前,我國有半數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處于虧損狀態,而虧損的企業中又有半數以上屬于非正常的虧損,其主要原因就是這些企業用轉移定價的手法把利潤轉移到國外,使我國在經濟和稅收方面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一、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動機和方法

第一,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動機。這種價格不是按照市場供求關系變化和競爭原則確定的,而是跨國公司從自身的戰略目標和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由總公司上層決策者人為確定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轉移利潤,規避所得稅,即將利潤從高稅率國家或地區轉移到低稅率國家或地區,從而實現納稅最小化。

第二,跨國公司轉移定價的方法。一是商品轉移定價。主要是原材料由國外高價購進,又將生產成品低價銷往國外,使利潤大量地向境外轉移,造成我國境內外商企業賬面虧損或微利。二是勞務轉移定價。我國外資企業向境外關聯企業無償或低價提供勞務,同時境外關聯企業向我國外資企業提供勞務時提高勞務費,使外商投資企業以支付勞務費的形式向關聯企業轉移利潤。三是無形資產轉移定價。一般情況下無形資產為跨國公司專有資產,跨國公司往往用收取無形資產高額轉讓費用的辦法實現利潤轉移。

二、跨國公司轉移定價對我國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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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論文

一、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準則規定:“在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準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準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本唧w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所謂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業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主要有:購銷商品或其他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租賃、融資、擔保和抵押、管理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仇議等。

由于關聯關系的存在,將可能影響關聯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在非關聯方之間可能不會發生,即使發生,關聯方之間交易可能不會按與非關聯方之間交易的金額進行。因為企業與非關聯方之間的交易一般是按照公允市價進行,但是由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有著重大的影響,因而關聯方之間的交易的定價較為靈活,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允市價。根據美國學者對164家美國跨國公司的調查表明,在內部交易中采取正常交易價格的只占35%.關聯方交易行為的不確定性和交易價格的非市場性、多樣性,使其定價政策成為交易的核心內容。

二、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的動機

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主要包括關聯方之間貨物和勞務購銷活動的轉移定價,貸款利息、無形資產、租賃資產的轉移定價及資產、股權的轉移定價。從理論上來講,企業轉移定價制定的方法主要有以市價為基礎和以成本為基礎兩種。但企業在進行關聯交易時,往往根據其戰略需要進行調整。因此,關聯方交易的實際轉移價格往往與理論價格有差異。在有些情況下,關聯方交易的轉移定價甚至與其成本或市價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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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工業企業轉移定價動因分析

我國外資工業企業國際轉讓定價的稅務動機

﹙一﹚出口環節是否存在國際轉讓定價的稅務動機從出口環節來看,由于我國僅對極少數礦產品征收出口關稅,出口環節的國際轉讓定價將不會影響關稅;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企業會采取“低價出口”的策略將利潤轉移出去,但這又會導致母國企業所得稅的增加。因此,在出口環節企業是否存在國際轉讓定價的稅務動機,可以通過比較我國和投資母國的企業所得稅負擔得出結論。2008年以前,我國對外資工業企業一直實行以區域稅收優惠為主的鼓勵政策。按照稅收優惠程度,我們把這些外資工業企業所在地分為三類,具體適用稅率見表1。2008年以后,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統一實行25%的基本稅率。我們選取累計對華直接投資額最大的國家或地區,按投資來源地把外資工業企業也分為三大類:一類投資來源于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荷蘭、意大利、瑞士等發達國家;二類投資來源于新加坡、韓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新興工業國家和我國港澳臺地區,其中來自港澳臺地區的投資總額占全部外資總額的比例接近40%;三類投資來源于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百慕大、薩摩亞和巴拿馬等低稅率避稅地。這三類外資工業企業投資母國的企業所得稅具體稅率如表2所示。具體分析如下:1.投資來源于發達國家的一類企業。除瑞士外,發達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都較高,并對跨國公司的國外所得征收所得稅,其稅率一般都超過30%,高于我國外資企業的實際稅率,且發達國家一般與我國都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實行免稅法或者抵免法。在我國企業所得稅法改革前后,除投資母國為瑞士的外資工業企業在適用24%、30%和25%稅率時存在通過“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外,來自發達國家的企業都不存在向外轉移利潤的避稅動機。2.投資來源于新興工業國家或地區的二類企業。2008年之前,對設在經濟特區等一類地區的企業來說,均不存在“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對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的企業來說,在“兩免三減半”優惠到期前,不存在“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優惠到期后,只有投資來源于新加坡和港澳地區的企業存在“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對設在其他地區的企業來說,在“兩免三減半”優惠到期前,均不存在“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優惠到期后,除了投資來源于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的企業之外,其余二類企業都有“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2008年以后,則只有投資來源于新加坡和港澳地區的企業存在直接避稅的動機。3.投資來源于避稅港地區的三類企業。避稅港地區實行零所得稅或極低的象征性所得稅,且不同的避稅港有不同的優惠稅制,企業可選擇適合的避稅地區轉移利潤。理論上,投資來源于避稅港地區的三類企業都應當有“低價出口”的避稅動機。﹙二﹚進口環節是否存在國際轉讓定價的稅務動機從進口環節來看,國際轉讓定價也會影響企業的進口關稅和企業所得稅負擔。一方面,企業為了少繳關稅,會采取“低價進口”的策略,即壓低從國外關聯企業進口的產品價格,但“低價進口”會降低外資企業的進口成本,增加其利潤而多繳企業所得稅。另一方面,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企業會采取“高價進口”策略,但又會導致關稅負擔增加。下面以實現企業稅后總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建立一個簡單模型來進行具體分析。假設B為我國外資工業企業,A為其國外的母公司,A向B出口中間產品;一單位產成品僅需要一單位中間產品;模型中只考慮企業所得稅和關稅,不考慮其他稅費;改變中間產品進口價格并不影響B公司的銷售價格決策和產品銷售量。設定:PA為A企業生產該中間產品的單位成本;PO為B企業從A企業進口中間產品的正常價格;Q為B企業進口中間產品的數量;PB為B企業銷售產成品的價格;r為我國關稅稅率;TA為A國企業所得稅稅率;TB為我國企業所得稅稅率。則可以求出:A公司的稅后利潤為:﹙P0−PA﹚×Q×﹙1−TA﹚﹙1﹚B公司的稅后利潤為:﹙PB−PO−POr﹚×Q×﹙1−TB﹚﹙2﹚稅后總利潤為:R=﹙P0−PA﹚×Q×﹙1−TA﹚+﹙PB−PO−POr﹚×Q×﹙1−TB﹚﹙3﹚如果企業為逃避稅收采用國際轉讓定價策略,B企業從A企業進口中間產品的價格改變為P٭,那么稅后總利潤為:R٭=﹙P٭−PA﹚×Q×﹙1−TA﹚+﹙PB−P٭−P٭r﹚×Q×﹙1−TB﹚﹙4﹚對公式﹙4﹚和公式﹙3﹚左右分別求差,整理后可得:ΔR=ΔP×Q×[TA−TB+r﹙1−TB﹚]﹙5﹚其中:ΔR=R٭−R,為稅后總利潤的變化量;ΔP=PO−P٭,為產品正常進口價格與國際轉讓定價后進口價格的差。企業國際轉讓定價的目標應該是使得ΔR=R٭−R>0,若TA−TB+r﹙1−TB﹚>0,則企業應該通過國際轉讓定價使得ΔP=PO−P٭>0,這時企業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若TA−TB+r﹙1−TB﹚<0,則企業應該通過國際轉讓定價使得ΔP=PO−P٭<0,這時企業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若TA−TB+r﹙1−TB﹚等于或接近于0,則企業在進口環節應該不存在國際轉讓定價動機,因為國際轉讓定價也存在成本。下面我們結合TA、TB及r的數據進行分析。隨著經濟全球化及入世程度加深,我國的關稅稅率逐漸降低,從1992年的43.2%下降到2010年的9.8%,且在具體實施中還另有減免措施,因而實際關稅稅率并不高,從而使TA−TB+r﹙1−TB﹚值逐漸變小﹙參見表3和表4﹚。對上述三類外資工業企業國際轉讓定價的稅務動機分析如下:1.投資來源于發達國家的一類企業。從TA−TB+r﹙1−TB﹚的具體值來看,在2008年企業所得稅改革前后,除了適用30%稅率的投資來源于瑞士的企業外,其余的企業母國所得稅稅率都高于或等于我國的所得稅稅率,TA−TB≥0,TA−TB+r﹙1−TB﹚>0,因而企業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2.投資來源于新興工業國家或地區的二類企業。2008年前,設在經濟特區等一類地區的企業均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的企業,除投資來源于澳門地區的企業在2004年至2007年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外,其余均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設在其他地區的企業,除了投資來源于新加坡和港澳地區的企業在“兩免三減半”到期后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外,其余均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2008年后,只有投資來源于港澳地區的企業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其余則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3.投資來源于避稅港地區的三類企業。2008年前,全部企業在兩年免稅期間、一類地區的企業在三年減半征收期間、設在沿海經濟開發區的企業在2001年減半征收期間均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其余均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2008年后,企業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三﹚通過國際轉讓定價進行“三角避稅”的可能性分析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投資來源于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國家或地區的外資工業企業,在多數情況下均不存在通過從投資母國的關聯企業“低價出口”和“高價進口”的國際轉讓定價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而由于避稅港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幾乎為0,投資來源于避稅港地區的企業幾乎都可以通過“低價出口”和“高價進口”來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而獲利。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國家或地區的跨國公司無法通過“直接避稅”方式達到滿意的避稅效果,就可能在百慕大、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和巴拿馬等避稅港設立關聯公司,把避稅港的關聯公司作為簿記中心,負責簽訂虛擬合同和進行賬務處理,從而把投資母國和東道國的利潤都集中到避稅港,實現全球利潤最大圖1跨國公司國際轉讓定價“三角避稅”模式圖化,這種模式被稱為“三角避稅”﹙見圖1﹚。理論上講,我國外資工業企業利用避稅港地區來進行“三角避稅”的動機應該明顯。隨著跨國公司對華投資增加,我國外資企業的進出口額也不斷增加。從1998年開始,我國外資企業的進口額占全國進口總額的比率超過50%;從2001年開始,其出口額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率也超過了50%。為了探討我國外資企業是否存在“三角避稅”的動機,下面實證考察我國進出口的國別或地區的結構和投資來源的國別或地區結構之間的關系,并驗證其是否顯著受到稅率等因素的影響。1.模型及假設由于面板數據模型的變量取值都帶有時間序列和橫截面的兩重性,為分析我國外資工業企業進出口是否存在明顯的通過國際轉讓定價實現“三角避稅”的動機,筆者選擇了解釋變量包括反映是否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對華投資額FDI、反映市場規模的GDP、企業所得稅CTAX和關稅TAR的面板數據模型,并假設我國外資工業企業“三角避稅”動因明顯。根據假設,企業國際轉讓定價方式主要不是通過與母公司或投資國的關聯公司進行直接業務往來,而是與避稅港的關聯公司進行間接業務往來。因而其與我國的進出口貿易額不受其對華投資額FDI及反映其市場規模大小的GDP的影響,而只顯著地受企業所得稅稅率的影響;對于“三角避稅”動因不明顯的投資來源國或地區,實證結果應剛好相反。具體模型如下:IMEXP=C+β1FDI+β2GDP+β3CTAX+β4TAR+ε﹙6﹚其中,IMEXP為投資來源國或地區與中國的進出口總額,FDI為對華直接投資額,GDP為投資來源國或地區的國內生產總值,CTAX、TAR分別為投資來源國或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和關稅稅率。2.數據選取從《中國統計年鑒》中選取1999年~2008年的數據,研究在我國外商直接投資額排名前24位的國家和地區各年與我國的進出口總額﹙百萬美元﹚IMEXP、對華投資額﹙FDI﹚、當年該國的GDP、企業所得稅率CTAX、關稅率TAR之間的關系。這24個國家和地區具體包括10個發達國家,9個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以及5個避稅港。根據2000年6月26日經合組織的《認定和消除有害稅收行為的進程》報告,本模型涉及的5個避稅港均屬于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避稅地。因而將我國累計實際直接投資額排前24位的國家和地區分為兩組:第一組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瑞士、荷蘭、中國香港、中國臺灣、中國澳門、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澳大利亞;第二組包括開曼群島、百慕大、薩摩亞、巴拿馬、維爾京群島。分別利用模型﹙6﹚檢驗來自各投資來源國或地區的FDI是否存在“三角避稅”動機。3.實證結果﹙1﹚隨機效應模型和固定效應模型檢驗結果﹙見表5﹚根據表5和表6的數據分析結果,對于第一組的國家或地區來說,被解釋變量IMEXP和解釋變量FDI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正相關,FDI對其進出口有顯著的正影響,其對中國的投資額每增加100萬美元,就增加47萬美元的進出口總額。除被解釋變量CTAX外,各變量的系數都通過了5%的顯著性檢驗。該結果表明,投資來源國家或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低并未對其與中國的進出口總額產生顯著影響;而一國對華投資額越大、國內生產總值越大或關稅稅率越小,其與我國的進出口貿易額也越大。根據假設,投資來源于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外資工業企業應該是直接與我國進行進出口貿易,其通過避稅港實現“三角避稅”的證據不明顯。對于第二組的5個避稅港來說,其進出口總額與對華投資額并不顯著相關,除被解釋變量IMEXP﹙−1﹚外,各變量系數都不能通過10%水平下的顯著性檢驗。該結果表明,5個避稅港與中國進出口總額均未明顯受到其對華投資額、國內生產總值等因素的影響,它們與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可能存在自身的特點。如目前在維爾京群島上注冊的80多萬家企業中,有30多萬家系中國人開辦,它們與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可能還存在著中資企業的避稅動機。

我國外資工業企業國際轉讓定價的非稅動機

﹙一﹚合資合作企業中的外方侵占中方利潤外商對華投資最初以中外合資和合作的方式為主。2000年后,外商獨資比例逐漸超過50%,成為最主要的投資方式。據商務部的統計數據,近年來我國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實際投資額中,以合資企業和合作企業形式的投資比例仍占20%。國內學者樂為和陳潔﹙2004﹚[18]的研究則認為,在華投資的跨國公司在共有股權企業中的股權比重是其轉讓定價的重要原因,其國際轉讓定價動機的強弱與股權份額呈負相關關系。下面通過建模來探討合資或合作企業是否存在侵占中方利潤的動機。設母公司A所在國或地區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TA,國內子公司B的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為TB,名義稅率為Tb,當年B公司產生的合理利潤為R,為侵吞本應屬于中方的稅后利潤而利用國際轉讓定價轉移出去的利潤為r,母公司A占有子公司B的股權份額為k。由于企業將利潤轉移出去有“低價出口”和“高價進口”兩種方式,從利潤最大化出發,這里不考慮關稅因素的影響,只分析“低價出口”這種不會引起關稅增加的情況。下面把母公司A所在地分為兩類,一類是對在我國所得實行免稅法的國家或地區,另一類是對在我國所得實行抵免法和稅收饒讓抵免法的國家或地區,分別分析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母公司在對華投資過程中以集團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國際轉讓定價決策。1.對在我國所得實行免稅法的國家或地區的母公司的國際轉讓定價決策對在我國的投資所得實行免稅法的國家和地區有德國、法國、新加坡、中國臺灣、中國香港等,母公司A在國際轉讓定價前從子公司B獲得的稅后利潤為:R×﹙1−TB﹚×k﹙7﹚國際轉讓定價后母公司A從子公司B獲得的稅后利潤為:r×﹙1−TA﹚+﹙R−r﹚×﹙1−TB﹚×k﹙8﹚實施國際轉讓定價后的稅后利潤應大于此前的稅后利潤,即有:r×﹙1−TA﹚+﹙R−r﹚×﹙1−TB﹚×k>R×﹙1−TB﹚×k﹙9﹚公式﹙9﹚可轉換為:k<﹙1−TA﹚/﹙1−TB﹚﹙10﹚下面結合TA、TB的實際數據進行計算分析,計算結果如表7所示。2008年之前,合資或合作企業在剛開始盈利的兩年免稅期間,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的股權比例要求最嚴格,中德、中法、中新及港資和臺資的合資或合作企業中,外方和港臺方所占股權比例必須分別小于62%、67%、80%、84%和75%,母公司才能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隨著適用稅率的提高,股權比例要求的上限也逐步提高?!皟擅馊郎p半”優惠期結束后,新加坡、香港在沿海經濟開發區投資的合資或合作企業不存在股權比例要求,新加坡、香港和臺灣在三類其他地區投資的合資或合作企業也不存在股權比例要求,均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2008年之后,中德合資或合作企業中,只要德方所占股權比例小于82%,就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中法合資或合作企業中只要法方所占股權比例小于89%,也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而中新合資或合作企業、臺資企業和港資企業則不再存在股權比例要求,均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2.對在我國所得實行稅收抵免和饒讓抵免的國家的母公司的國際轉讓定價決策英國、日本、加拿大、韓國和澳大利亞等國對在我國投資所得實行稅收抵免和饒讓抵免。其一般做法是:對國外子公司稅后所得均按照子公司所在國的企業所得稅的名義稅率進行抵免。2008年前,我國外資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為33%,2008年后為25%。其中,美國對在我國投資所得實行稅收抵免,但不實行饒讓抵免。母公司A在國際轉讓定價前從子公司B獲得的利潤為:R×﹙1−TB﹚×k×[1−﹙TA−Tb﹚]﹙11﹚母公司A在國際轉讓定價后從子公司B獲得的利潤為:r×﹙1−TA﹚+﹙R−r﹚×﹙1−TB﹚×k×[1−﹙TA−Tb﹚]﹙12﹚要使國際轉讓定價后的利潤大于轉讓定價前的利潤,則:r×﹙1−TA﹚+﹙R−r﹚×﹙1−TB﹚×k×[1−﹙TA−Tb﹚]>R×﹙1−TB﹚×k×[1−﹙TA−Tb﹚]﹙13﹚上式可轉換為:k<﹙1−TA﹚/[﹙1−TB﹚×﹙1+Tb−TA﹚]﹙14﹚下面結合TA、TB及Tb的實際數據進行計算分析,計算結果如表8所示。2008年之前,由于美國對來源于我國的投資所得不實行稅收饒讓抵免,因此中美合資或合作企業中只要美方所占股權比例低于94%,都可以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在剛開始盈利的頭兩年免稅期間,中英、中日、中加、中澳和中韓的合資或合作企業在外方所占股權比例分別小于70%、65%、66%、70%和72%時,母公司都能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隨著適用稅率的提高,股權比例要求的上限也逐步提高。中美合資或合作企業在免稅期間不存在股權比例要求,在三類其他地區設立的中英、中澳和中韓合資或合作企業在“兩免三減半”優惠期結束后也不存在股權比例要求,均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2008年后,中美、中英、中日、中加、中澳和中韓合資或合作企業在外方所占股權比例分別小于95%、98%、95%、97%、98%和99%時,均可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獲利。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只要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中的外方所占股權比例符合一定條件,外方股東都可以通過國際轉讓定價侵占本應屬于中方的稅后利潤,通過逃避中國企業所得稅而獲利。在我國合資或合作企業的管理實務中,由于中方存在多重委托及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對外方的監督較弱,給外方實施國際轉讓定價提供了機會。而從股權結構的變化來看,越來越多的外商采取增資擴股等方式控股經營,控制企業的進出口定價權,使其能通過國際轉讓定價將利潤轉移出去。﹙二﹚規避匯率風險規避匯率風險也是我國外資工業企業國際轉讓定價的動機之一。世界各國都在鑄造和使用本國貨幣,而且幣值一般都在很小的幅度內波動,但對于擁有上億甚至上百億美元資產的跨國公司而言,這種波動卻可能會對公司資產價值和經濟利益產生巨大影響。因此,如何規避匯率風險是每個跨國公司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一般的做法是,如果跨國公司預期某種貨幣會貶值,則會讓下屬子公司與投資于該東道國的子公司之間進行關聯交易,通過購銷貨物、資金借貸、無形資產交易與勞務服務等國際轉讓定價方式,把資金從貨幣貶值的國家轉移到幣值較為穩定或是預期貨幣會升值的國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民幣匯率的波動比較明顯。1980年到1994年,我國實行的是雙重匯率制度,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從1.498持續貶值到8.619;1994年到2004年,人民幣與美元非正式掛鉤,匯率在8.27到8.28窄幅范圍內浮動,匯率基本保持穩定;從2005年中期開始,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有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總體逐漸升值,但每個月的匯率仍有波動,而這對跨國公司的大宗交易量和交易額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近年來,美國多次通過制裁法案干涉中國匯率,對人民幣升值施壓,遭到我國堅決反對。加之我國貨幣還不能完全自由兌換,外資企業缺少了規避匯率風險的工具,因而外資企業就會采用國際轉讓定價的方式來繞開我國的外匯管制,將利潤匯出國外。﹙三﹚規避國內社會政策風險東道國政治與政策的穩定性是跨國公司進行海外投資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政權的更迭或是政策的重大變化,均可能對跨國公司的子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為應對政策風險,跨國公司就可能通過國際轉讓定價的方式來規避子公司所在國的社會政策風險。其一般做法是:當外資企業預期到東道國的政策將發生變化,且可能會危及到公司的經濟利益時,外資企業就會與國外關聯公司進行交易,通過購銷貨物、資金借貸、無形資產交易與勞務服務等國際轉讓定價方式,把公司資金轉移到社會政策環境相對穩定的關聯公司所在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增長,投資的硬環境和軟環境都有了較大的改善,但國際政治環境復雜,國際反華勢力捏造“中國威脅論”,并存在中日政治摩擦、中美貿易摩擦、臺海局勢、南海爭端等問題,這些都可能導致外資企業通過國際轉讓定價轉移資金,以規避社會政策風險。再加上我國處于改革的進程中,部分政策存在不穩定性,一些地方政府管理缺乏透明度,也會使外資企業通過國際轉讓定價轉移利潤。

1.投資來自歐美和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外資工業企業通過“高價進口”和“低價出口”方式向外轉移利潤直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不強,但具有通過“低價進口”方式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這一動機隨著我國近年來進口關稅水平的降低而減弱?!暗蛢r進口”會增加我國企業所得稅的負擔,而2008年后一類、二類地區所得稅稅率提高,使這些地區的企業“低價進口”的動機減弱,投資于三類地區的企業則由于所得稅稅率降低而使這一動機增強。2.投資來源于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的外資工業企業,2008年以前大多存在“低價進口”以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2008年以后,投資來源于港澳地區的企業存在“高價進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其余企業則存在以“低價進口”逃避我國關稅的動機。2008年以前,新加坡和港澳地區投資于二類地區的企業和投資于三類地區的大部分企業在“兩免三減半”優惠到期后,存在“低價出口”轉移利潤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2008年以后,只有投資來源于新加坡和港澳地區的企業存在這一動機。3.投資來源于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港的外資工業企業,存在通過“高價進口”和“低價出口”以逃避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動機。但投資來源于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外資工業企業通過避稅港實施國際轉讓定價進行“三角避稅”的證據不明顯,原因可能是近年來各國出于本國稅收利益,紛紛進行“反避稅”立法,加強針對通過“避稅港”進行避稅的審計和國際合作。4.近年來,仍有20%左右的外資工業企業采取合資或合作的方式進行投資,并通常由外資控股經營。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外方持股小于一定比例,且擁有進出口定價權,就可以通過“低價出口”的方式侵吞本應屬于中方的稅后利潤而獲利,這種可能性在2008年所得稅改革之后進一步增大。5.我國的匯率制度一直在不斷進行改革,匯率存在波動,加之目前我國貨幣還不能完全自由兌換,外資企業缺少規避匯率風險的工具。此外,長期以來我國對于外商匯回其投資利潤有著嚴格的時間限定,這些均會導致外資企業盡可能通過國際轉讓定價將利潤轉移出去,以避免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6.外資企業出于對中國政治穩定和政策連續性的擔憂,會通過國際轉讓定價將利潤轉移出去,盡快收回投資,規避社會政策風險。中小外資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其規避政策風險的動機會更強一些。

本文作者:龍朝暉王妍周麗賢工作單位:中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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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定價的相關因素與方式

轉移價格通常與市場價格形成對照,市場價格是在非關聯人之間進行商品或服務貿易時由市場確定的價格。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通常沒有必要完全按照公平交易原則下所發生的成本定價。因此他們的商業利潤會有不同程度的區別,有時是恰好合適,有時是設計好的,發生后就似同非關聯方的交易。轉移定價主要發生在同一集團下的兩個公司間的具有關聯企業性質的跨國交易。

一、轉移定價的成因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通過轉移定價進行國際避稅,其成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我國在經濟體制、法規制度、人員觀念等方面存在的各種不足,在客觀上為外同投資者通過轉移定價進行避稅提供了便利條件。

1、外商投資企業為獲取合資的高額利潤

第一,逃避稅收??鐕疽匀蚨惡罄麧欁畲蠡癁樽钪饕慕洜I目標,以盡可能減少繳稅作為跨國公司的經營方略。第二,逃避外匯管制。和許多國家一樣,我國在一定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跨國公司為了及時從其投資的子公司取得股息、紅利等,母公司便從貨物價格、勞務費、特許權使用費、技術使用費等的支付中變相取得股利,以繞開我國對匯出利潤的外匯管制。第三,最大程度上獲得合資企業的利潤??鐕緦χ袊耐顿Y,主要以合資與合作的形式開展為了獲得更多的稅后利潤,境外母公司利用與子公司交易,通過轉移定價,把本來屬于中方投資者的一部分利潤也占為己有。第四,增強子公司的競爭能力。

2、國有企業改制落后,外企中方所有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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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模型論文

改革開放以來,外資銀行在我國發展迅速。截到1994年底,已有來自33個國家和地區的跨國銀行在我國20個城市設立了393家代表處,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跨國銀行在我國13個城市設立了118家業務機構。隨著外資銀行的不斷進入,強化對其監管的重要性日益突出。本文擬就此提出一些看法。

一、加強我國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必要性

10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外資銀行的引入,對我國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主要是:開辟了我國吸收和利用外資的新途徑,彌補了國內建設資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外商在我國的直接投資;為國內“三資”企業及進出口企業提供了較完善的涉外金融服務和國際市場信息服務;為國內金融機構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培育現代金融管理人才提供了有利條件;強化了我國金融業的競爭機制,促進了金融體制改革,等等。但是,由于外資銀行所涉足的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核心行業——金融業,它們的任何舉動都可能對我國的整體經濟運行產生影響;尤其是在我國當前金融體制改革尚未完善、金融業發展水平還相當落后、市場體系還很不健全的情況下,外資銀行的大量進入,難免會對我國的金融業發展帶來沖擊,增大貨幣政策、貸政策和外匯管理政策的制定、實施難度。因此,在目前形勢下,加強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是非常必要的。

從現行制度來看,我國目前對外資銀行的管理主要體現在業務范圍的限制和進入程序的管理上。業務范圍的限制方面,主要是不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及吸收國內企業、個人的人民幣、外幣存款。進入程序的管理方面,一是要求外資銀行攜入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標準;二是對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銀行進入附加對等設行的條件;三是外資銀行一般只允許在沿海開放地區設立分支;四是申請在我國設立分支的外資銀行總行必須出具對該分支承擔稅務、債務責任的擔保書;等等。應該說,這些監管措施對我國外資銀行的引進和發展曾經起到了相當大的促進作用。但我們也應看到,隨著我國經濟和金融開放的深入發展,現有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措施已遠遠不能適應實際需要;特別是“復關”后我們將不得不逐步開放金融市場、修改和取消現行對外資銀行過于僵化和嚴厲的管制措施,向國際慣例靠攏,短期內必將對國內金融業造成較大沖擊。從這一角度說,如何改善和加強我國對外資銀行的監管,是關系我國金融業長遠發展的重大課題。

二、強化和完善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幾點構想

1.逐步建立合規性檢查與風險性監管相結合、以風險性監管為主導的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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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轉移定價法在節目成本核算的應用

摘要:隨著媒體產業的迅速發展,節目成本優勢電視臺事業發展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了建立起一套適用于電視臺自身特點、科學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案,本文針對電視節目成本構成復雜、間接成本比重較大的特點,對內部轉移定價法在電視節目制作成本核算中的應用進行分析和討論。通過制定內部轉移價格,實施內部收費,將間接成本轉化成直接成本,并對內部轉移價格和節目制作實際應承擔成本進行差異調整,形成真實完整的節目成本。同時,提出加強成本意識、建立績效考核體系、推進業財一體化信息建設等配套措施。

關鍵詞:電視臺;節目成本核算;內部轉移定價

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國家電視臺承擔著宣傳國家大政方針方面的職能和社會責任。與此同時,隨著廣播電視產業的迅猛發展,轉企改制進程不斷推進,經濟屬性也在日益凸顯,節目成本優勢對電視臺事業發展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建立起一套適用于電視臺自身特點、科學合理的節目成本核算方案,是新形勢下的必然選擇。

一、推行節目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長期以來,電視臺事業單位的性質導致了成本管理手段落后、核算模式粗放,既缺少同行競爭的外部壓力、又缺少創造收益的內在動力,在重宣傳輕管理、重投入輕產出、重社會效益輕經濟效益的慣性思維之下,甚至存在為了宣傳不計成本的情況。一方面隨著各類新興媒體形態的不斷涌現,傳統媒體廣告收入被大量分流。另一方面人工、設備、服務等節目生產要素成本普遍上漲,支出需求不斷增加,電視臺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沖擊和壓力,加強成本管理越發必要和迫切。目前,我國廣電行業成本核算未能形成一個具有科學框架價值的系統性體系,缺乏行業統一標準和指導方法。根據電視節目制作的特點,本文借鑒集團公司中內部轉移定價的理念,探索研究以內部轉移定價法在電視節目成本核算中的應用,對推進電視臺節目成本核算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指導意義。

二、內部轉移定價法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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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論文: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淺析

[摘要]關聯企業轉移定價是企業的戰略性行為,但也是企業逃稅避稅和操縱財務報告、轉移資金的常用手段。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的規范主要包括稅務調整和信息披露。正常交易原則是稅務調整的基本原則,但調整的方法有多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選用。為了使會計信息使用者正確認識企業的關聯方交易,從而評價企業的機會和風險,應當在財務報告中詳細披露關聯交方易轉移定價的詳細情況。

[關鍵詞]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稅務調整;信息披露

轉移定價問題最先引起注意的是跨國公司的出現,導致稅收的國際分配問題。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尤其是企業集團的不斷增多,轉移定價已不僅僅是一個國際稅收問題。企業利用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來粉飾財務報表、轉移上市公司資金和利潤,已成為證券市場上人所矚目的現象。本文擬對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的動機、影響、調整和信息披露問題作簡要的探討。

一、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準則規定:“在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準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準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本唧w包括: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受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所謂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業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主要有:購銷商品或其他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租賃、融資、擔保和抵押、管理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仇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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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規制研究論文

一、關聯交易轉移定價稅務規制的必要性

轉移定價或轉讓定價(transferpricing),是指企業集團內部成員企業之間或其他關聯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產品、勞務或財產而進行的內部交易作價,也包括同一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內部交易作價。通過轉移定價所確定的價格稱為轉讓價格或轉移價格。由于現代企業集團有可能跨國經營,因此,轉移定價問題既可以發生在一國之內,也可以發生在國與國之間。后一種情況又叫國際轉移定價(internationaltransferpricing)。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主要包括關聯方之間貨物和勞務購銷活動的轉移定價、貸款利息、無形資產、租賃資產的轉移定價及資產、股權轉移定價。

由于關聯關系的存在,將可能影響關聯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在非關聯方之間可能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交易價格也可能不同。因為非關聯方之間的交易一般按照公允市價進行,但是,由于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有重大的影響,因而關聯方之間交易的定價較為靈活,往往高于或低于公允市價。美國學者對164家美國跨國公司的調查表明,在內部交易中采取正常交易價格的只占35%(徐靜,1997)。關聯方交易轉移定價對參與交易各方的利益都有著較大影響,因此,是關聯方交易中的核心問題。

從理論上來講,轉移定價制定的方法主要有以市價為基礎和以成本為基礎兩種,以及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協商價格和雙重價格。但是,由于關聯交易轉移定價是企業戰略的一部分,是企業實現其經營戰略的重要手段(注:關聯交易轉移定價的非稅務動機主要有:扶持新建公司、轉移資產和利潤、進行盈余管理、轉移資金、業績考核等。),企業在進行關聯交易時,往往根據其戰略需要對交易價格進行調整。因此,關聯交易的實際轉移價格往往或多或少地背離其理論價格。在有些情況下,轉移定價與其理論價格甚至相去甚遠。

關聯交易轉移定價具有正反兩方面的效應,對于國家稅收而言,同樣如此。

關聯交易轉移定價是企業(集團)實現整體稅負最優化的重要手段。通過轉移定價,可以使整個企業集團稅負的時間和金額安排實現最優化。因此,正常的關聯交易轉移定價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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