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語言特點
時間:2022-09-09 0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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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公文的基本要素,特殊的應用目的使公文的語言具有一系列特點。
公文語言的主要特點是:莊重、準確、樸實、精煉、嚴謹、規范。
莊重——指語言端莊,格調鄭重嚴肅。
準確——指語言真實確切,無虛假錯漏,褒貶得當,語意明確,符合實際。
樸實——指語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流暢,通俗易懂。
精練——指語言簡明扼要,精當不繁,服從行文目的及表現主題的需要,當詳則詳,當略則略。
嚴謹——指語言含義確切,文句嚴謹,細致周密,分寸得當,忌模糊含混、語意多歧。
規范——指語句不僅合乎語法及邏輯原則,而且要合乎公務活動的特殊規范性要求。
在語詞方面,用規范的現代書面語言,不用口語詞、方言詞、土俗俚語及生造語詞等。公文除了以雙音節詞為主外,還常用一些單音節詞、多音節的公文專用詞和介賓詞組、“的”字結構等。
在語句方面,句子含義完整確切,具有較強的獨立性,關鍵句脫離上下文不生歧義;過渡句少;一般都有表達公文主題的主題句;句子帶有較多的限定性修飾詞;泛指性無主句較多;“是……的……”形式的判斷句較多,用以表達作者的見解、態度和解釋。
在修辭方面,追求準確鮮明,質樸平勻、精煉順達,反對含糊暖昧,繁冗堆砌,重內在美;修辭以消極修辭為主,重在選詞煉句,慎用修辭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