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區別

時間:2022-11-03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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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區別

律師行政訴訟案件時,應當注意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案件在程序上的區別,如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有些案件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這些案件要經過行政復議的前置程序,律師在行政訴訟時,必須依法審查有否先進行復議的規定,然后才能按法定程序辦案,此外,在行政訴訟中,對于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律師還應注意訴訟程序上的不同點。如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對行政訴訟案件的被告不適用拘傳;人民法院有一定限度的變更權,“對行政處罰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在行政訴訟期間,除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