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中有關面積的誤差的規定

時間:2022-02-14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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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中有關面積的誤差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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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與購房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當約定面積誤差的處理。

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并約定在建筑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套內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辦法。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未作相關約定,按下列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應具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絕對值超出3%(不含3%):1、買房人有權退房。開發商在收到買房人退房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買房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房價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息);2、買房人不退房,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房人補足;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開發商承擔,產權歸買房人;3、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的面積,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含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返還購房人;絕對值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房人。

三、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誤差,當事人不解除合同,應當簽署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