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招標法、清單規范的大漏洞
時間:2022-02-14 0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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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招標法和清單規范,其原意肯定是想對國有部分進行強制監督。但是對項目造價中占最大比例的材料供應及計價形式沒有強制規定,對國有投資代表人(建設公司、重點建設指揮部、重點辦、市政公司等),也就是項目業主方,對材料供應及計價形式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的權限沒有給予約束,業主往往將材料供應及計價的權限歸為己有,借工程招投標脫離競爭和監督。具體做法就是招標階段指定價格要求投標人進行計價,或者規定結算時由業主方認質認價。名義上項目是經過第三方招投標競爭了,實質上項目造價的大部分就沒有經過第三方代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理的公開競價。要點有二:一是沒經過第三方,由業主自己定價,違反招標法;二是沒有公開競爭,業主為自己開脫解釋的定價程序,不符合國家招標法的公開競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