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修改
時間:2022-07-23 0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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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遏制婚姻違法行為
1980年修訂后的《婚姻法》實施20年來,總有人“包二奶”、養情人,破壞一夫一妻制;有的人夫權、父權思想嚴重,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了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婚姻法》的修改,背后有諸多代表議案的支撐。作為眾多關于修改婚姻法議案中的一位牽頭人,山西呂梁人大工委主任段麗卿代表說:“當有些婦女找我哭訴丈夫包二奶時,我卻愛莫能助。因為婚姻法里沒有這方面規定,顯然已不適應新形勢需要,必需修改?!倍嘻惽浔谎埩邢珖舜蟪N瘯h時,曾三次接過話筒,發表自己的建議。
基層人大代表的建議,得到了肯定?;橐龇ǖ男薷牧腥肴珖舜蟪N瘯⒎ㄓ媱潯_@部法律,征求群眾意見之廣泛是前所未有的。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于2001年4月28日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原婚姻法37條,修改后增加到51條,共修改了33處。修改后的婚姻法,針對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確立無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制度的規定。這些規定,為有效地遏制嚴重危害婚姻家庭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最大限度地維護了受害婦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