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養老探討論文

時間:2022-12-21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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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養老探討論文

摘要:受格蘭諾維特的“弱關系”和邊燕杰的“強關系”概念的啟發,借助于韋伯的理想類型法,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可以分為“弱網”和“強網”。前者是指由弱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后者是指由強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從強度、多元性和互換性對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進行了分析后可以得出結論如下:當前我國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屬于強網的范疇,從強網向弱網的過渡和轉變是農民養老改革的必然趨勢。

關鍵詞:農民養老,社會網絡,社會保障,強網,弱網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了今后5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督ㄗh》指出“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實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多種形式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農村。根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農村65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占農村人口的7.36%,超過城鎮6.29%的水平。據預測,到2030年,我國農村65歲以上老人占農村人口的比例將達17.39%(城鎮為13.1%)。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的不斷發展,再加上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向城鎮的轉移加快、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家庭結構的變化、農村家庭規模的下降和家庭養老功能的衰弱,農民養老問題將日益突出。從共享社會發展成果的角度來看,農民養老問題不僅是衡量社會發展質量的重要尺度,而且也是能否實現階層和諧和社會結構合理化、現代化的重要條件。當前我國正處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重大歷史任務的關鍵時刻,如何構建合理的農村養老模式,有效地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既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也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研究背景

社會網絡分析發端于20世紀30年代,是在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數學以及統計學領域中發展起來的。作為一種新的“范式”或“視角”,它已經在社會學研究中占有了重要的一席之地。如艾莫白等(EmirbayerandGoodwin)學者指出,如果說1940年代是美國社會學研究的分水嶺(定量和定性),那么網絡分析就是另外一個分水嶺。如果社會學理論總停留在大型理論階段,則實證工作很難銜接,必須由大型理論到中層理論,再發展到可驗證的、指定清楚的因果模型(causalmodel),環環相扣。社會網絡分析可以看作是對帕森斯所構建的宏大社會理論的一種回應,它在宏大理論和微觀理論(如經驗研究)之間搭建了一座橋梁,成為中層理論的一個有力的支撐點和典范。

國內外學者對社會網絡這一概念從各自的學科定位和知識范疇進行了界定,形成了一種眾說紛紜的局面。如戴維·波普諾認為,社會網絡是指個人之間的復雜的聯系網。米切爾·達弗爾姆認為社會網絡是“某一群體中個人之間特定的聯系,其整體結構可以稱之為該群體中個人的社會行為”?;粽秸J為社會網絡是一定范圍內的個人之間相對穩定的社會關系。劉軍認為,“社會網絡”指的是社會行動者(socialactor)及其間的關系的集合。相對而言,筆者更傾向于最后一種界定,因為前三者僅局限于個體層面。其實,在社會網絡分析中,任何一個社會單位或者社會實體均可以成為其分析的對象。例如,行動者可以是個體、公司或者集體性的社會單位,也可以是一個教研室、系、學院、學校,更可以是一個村落、組織、社區、城市、國家等。社會網絡理論認為,正如經濟行為“嵌入”(embeded)社會結構中一樣,網絡中的一個成員的行動也是“嵌入”網絡之中的,因為它體現于與他人的互動之中。因此,社會網絡理論不僅可以避免古典經濟學關于原子化個人的概念陷阱,而且也可以避免把技術、所有權結構或文化視為經濟事件的排他性解釋的理論。社會網絡理論的要點在于,不管從何種角度出發來研究經濟現象,都必須仔細考慮經濟行動者所處的社會結構(這種社會結構限定著經濟行為)以及個人或群體之間的具體互動。

綜觀以上種種對社會網絡的界定,筆者認為,不論從哪種層面上來看,社會網絡分析核心在于,從“關系”的角度人手來研究社會現象和社會結構。格蘭諾維特將“關系”定義為“人與人,組織與組織之間由于交流和接觸而實際存在的一種紐帶”,并在這個基礎上提出了“關系力量(strengthoftheties)”的概念。在他看來,“關系”可以分為強關系(strongties)和弱關系(weakties)兩種,而它們在傳遞信息、溝通人群方面發揮著不同的作用:由于弱關系是在社會經濟特征不同的個體之間發展起來的,其所獲得和傳遞的信息往往是異質性的,且分布范圍較廣,所以弱關系主要用在群體、組織之間建立紐帶聯系,它比強關系更能充當跨越社會界限去獲得信息和其他資源的“橋梁(Bridge)”。在格蘭諾維特之前,弱關系的力量一直受到忽視。到1973年,他發表了“弱關系的力量”一文,弱關系才受到了重視。他在研究市場經濟中的就業過程時發現,當個人運用他們的個人網絡找工作時,他們更經?;蛴行У赝ㄟ^弱關系而非強關系得到相匹配的工作。林南的社會資源理論是弱關系假設的一種擴充和延伸。與格蘭諾維特和林南的主張不同,邊燕杰根據中國天津的千戶調查提出了一種新的強關系假設。在所有被調查的948個樣本中大約有45%的人找過關系。其中43.2%的幫助者是被調查者的親屬,17.8%的是朋友,39%的是熟人。邊燕杰認為這樣就證明了強關系較之于弱關系更能找到工作。李培林對濟南市進城農民工的調查表明,農民進城尋找工作所獲得的社會支持主要是通過“強關系”,即就業的信息來源主要是親屬和朋友,兩者合計占到了80.9%;通過老鄉或親戚找到第一份工作的占到了75.13%。綜上所述,雖然到目前為止,國內外關于“弱關系”和“強關系”的研究很多,但主要是局限于找工作的社會支持網絡,很少有超越這一界限而去研究其他領域的。

受格蘭諾維特的“弱關系”和邊燕杰的“強關系”的啟發,借助于韋伯的理想類型法,筆者認為,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可以分為“弱網”和“強網”。前者是指由弱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由于這種網絡中存在不同的社會等級地位,且這些上層成員的數量要少于下層成員,因此這一個個的上層成員實際上成為各個網絡中的核心,圍繞其周圍的是處于邊緣地位的下層成員。具體表現為幾代人之間養老育幼縱向的代際社會支持,其中老人處于核心地位,子女處于邊緣地位。這是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的一個重要特征。后者是指由強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在這種網絡中,所有的支持都發生在一個平面上,所有的支持者均只是該平面上的一個點,類似于市場中的一個個的經濟主體,這些點在平面上相互支持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支持網絡,不存在核心與邊緣的問題。這是社會養老的一個重要特征。從內容上來看,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可以分為經濟支持網絡、日常照顧網絡和精神慰藉網絡,其中經濟支持網絡是最重要的,但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因素的影響,日常照顧網絡和精神慰藉網絡也日益呈現出不可替代之勢。本文著重探討農民養老的經濟支持網絡。

二、研究設計

(一)假設的提出。

目前中國農村的三種最主要的養老方式包括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農民自我養老是指老年人自己供養自己的一種養老方式,是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小型化的發展而促生的,是與傳統的家庭養老倫理和文化格格不入的。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這種養老方式開始逐漸為人們所了解和接受。(下文將對此進行分析)農民家庭養老實際上是以血緣為紐帶的一種代際經濟支持網絡。我們在考察人類養老歷史的過程中不難發現,無論是哪種社會形態或哪種社會制度的養老模式,其實質都是通過代際經濟交換來實現的。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實質上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互相供養、互相支持,就是通過兩代人之間的社會交換來實現的。具體表現為:幼年時受父母撫養,成年時撫養子女、贍養父母,年老時被子女贍養。除此以外,鄰里和親屬在中國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實中也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筆者認為,農民家庭養老是基于以血緣(子女和親屬)和地緣(鄰里等)關系為紐帶的一種代際經濟支持網絡。

在現代社會中,由于農村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的快速發展,農民家庭養老主體和資源的經濟支持網絡正在突破家庭的界限,家庭養老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危機。農村社會養老正是適應了這一發展趨勢,是解決家庭養老危機的一劑良方。社會養老是基于業緣關系(村集體和政府等)為紐帶的一種代際經濟支持網絡。

在此基礎之上,筆者提出了以下五個假設:

假設一:家庭結構越小,農民越傾向于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反之,則越傾向于家庭養老。

假設二:年齡越大,農民越傾向于家庭養老;反之,則越傾向于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

假設三:年收入越多,農民越傾向于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反之,則越傾向于家庭養老。

假設四:文化程度的高低與農民的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意愿成正比,與農民的家庭養老意愿成反比。

假設五:農民養老資源的供需之間的關系是同質性的,這種同質性的關系決定了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是一種強網的范疇。

(二)概念的界定。

弱關系、強關系、弱網和強網是本文的四個核心概念。弱關系是指當前農民養老社會網絡中異質性的關系,也就是業緣(村集體、政府等)關系。強關系是指當前農民養老社會網絡中同質性的關系,也就是血緣(子女、親屬等)和地緣(鄰里等)關系等。弱網是指由弱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強網是指由強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具體而言,本文所指的弱網是指由異質性的關系,在當前農民養老社會網絡中,即是由業緣(村集體、政府等)關系所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而強網則是指由同質性的關系,在當前農民養老社會網絡中,即是由血緣(子女、親屬等)和地緣(鄰里等)關系所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

(三)抽樣與樣本資料。

洞口縣位于湘中偏西南,雪峰山東麓,郝水中游??偯娣e2199.38平方公里,約占湖南省總面積的1.04%。全縣680926人。洞口鄉位于縣城東北部,轄金武、茅鋪、灣塘、天井、報木、袁蓬、雙聯、華南、平梅、平棟10個村??偯娣e52655畝。全鄉3746戶,14300人。從調查的方便性和資金不足的角度出發,筆者選擇了自己的家鄉洞口縣,于2006年暑假對洞口縣洞口鄉的5個村進行了抽樣調查。首先從所有的10個村中隨機抽取5個村(金武、茅鋪、天井、雙聯、華南),然后再從這5個村中每個村隨機抽取60個村民(18歲以上)進行問卷調查,共收回問卷300份,其中有效問卷288份,有效回收率為96%。

樣本結構如下:1.性別:男,132人,占45.8%;女,156人,占54.2%。2.年齡:年輕人,68人,占23.6%;中年人,106人,占36.8%;老年人,114人,占39.6%。3.文化程度:從未上過學,38人,占13.2%;小學,122人,占42.4%;初中,70人,占24.3%;高中(中專、職高)44人,占15.3%;大專及以上14人,占4.9%。4.家庭結構:單身家庭,26個,占9.0%;核心家庭,192個,占66.7%;主干家庭,68個,占23.6%;聯合家庭,2個,占0.7%。5.家庭年收入:1000元以下,8戶,占2.8%;1000元-4999元,106戶,占36.8%;5000元-9999元,92戶,占31.9%;10000元以上,82戶,占28.5%。(參見表1)

三、結果分析

(一)年齡和家庭結構是影響農民養老意愿的顯著因素。

筆者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人口數、家庭結構和年收入為自變量,分別以農民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意愿為因變量建立了多元邏輯回歸模型,以期找出上述各個自變量對農民養老意愿的影響。從統計結果來看,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人口數、家庭結構和年收入與農民家庭養老無顯著關系(P值均大于0.05)。但從回歸系數(B值)來看,性別、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結構和年收入與農民的家庭養老意愿呈負相關,其中婚姻狀況和家庭結構更為顯著。除家庭結構與農民自我養老意愿有顯著關系(P=0.047),并且是強正相關(B=.859)。其余的各個自變量與農民自我養老意愿均無顯著關系。但從回歸系數(B值)來看,文化程度和家庭人口數與農民的自我養老意愿呈負相關,但都不顯著。除年齡與農民社會養老意愿有顯著關系(P=0.043),并且是強負相關(B=-.759)外,其余的各個自變量與農民社會養老意愿均無顯著關系。但從回歸系數(B值)來看,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結構和年收入與農民的社會養老意愿呈負相關。(參見表2)

(二)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強度。

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強度是指構成該網的成員之間關系的緊密程度。一般認為,親戚、朋友或鄰居象征著緊密的社會網絡,而熟人等則表示松散的社會網絡。從統計結果來看,在農民養老開支的來源中,選擇“子女供給”(79.9%)最多,其次依次為“父母自己勞動所得”(56.9%)、“其他”(3.5%)、“親屬或鄰居支持”(2.8%)、“養老保險金”(1.4%),而選擇“村集體供給”(0%)最少(參見表3)。其中,“父母自己勞動所得”(自我養老)、“子女供給”和“親屬或鄰居支持”是緊密性的關系,屬于強關系的范疇。“養老保險金”、“村集體供給”和“其他”是松散性的關系,屬于弱關系的范疇。由此可見,目前農民的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處于主導地位,是一種明顯的強網。同時,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養老的比例有所增加,但增長幅度不大,是一種明顯的弱網。

(三)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多元性。

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多元性是指該網中成員之間關系的異質程度。社會網絡成員之間的關系種類越多,則這個網絡的多元性較高,亦即異質性較高。從統計結果來看,農民獲得轉移性收入的情況中,獲得轉移性收入的農民只占13.2%,其余86.8%的沒有獲得轉移性收入。進一步的分析表明,在這些獲得轉移性收入的農民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或帶回的收入”占68.4%,“城市親友贈送”占21.1%,兩者之和為89.5%。而“離退休金、養老金收入”僅占10.5%(參見表4和表5)。另外,在農民目前主要的養老方式中,選擇“家庭養老”占52.1%,選擇“自我養老”占47.9%,選擇“社會養老”的為0%(參見表6)(當然,在我們的調查中有4個農民參加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由于每年只能領取135元的養老金,他們主要還是靠家庭養老)。首先,農民獲取養老資源的途徑比較單一,僅限于同質性的以血緣(子女和親屬等)和地緣(鄰居)關系經濟支持網絡。其次,雖然有一部分農民(如在調查中有13.2%的農民)獲得了轉移性收入,但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或帶回的收入”和“城市親友贈送”所占的比重達到89.5%,“離退休金、養老金收入”只有10.5%,仍然呈現出明顯的同質性的網絡特性。最后,從農民目前選擇的主要的養老方式中,100%的農民選擇了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而沒有人選擇社會養老。由此可見,農民養老的經濟支持網絡仍然主要是以同質性的結構為主,遠未達到多元性的要求。換句話說,農民養老屬于強網的范疇。

(四)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互換性。

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互換性是指該網的成員之間互換對稱的程度。中國傳統的家庭養老實質上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互相供養、互相支持,就是通過兩代人之間的社會交換來實現的。具體表現為:幼年時受父母撫養,成年時撫養子女、贍養父母,年老時被子女贍養。根據布勞的互惠原則,父母年老時之所以能夠被子女贍養是因為“人們之間交換報酬越多,越可能產生互惠的義務并以此來支配以后人們的交換”?!愣?,人們所期望的養老報酬是與其成年時撫養子女、贍養父母所支付的養老義務成正比的。一個人支付的養老義務越多,他得到的養老報酬也就越多。在現代社會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農村的家庭養老正在突破儒家的“孝道”文化和“家”的觀念的界限,社會養老開始占據一席之地且有欣欣向榮之勢。筆者認為,農民養老實質上是代際公平的社會交換。在農民養老保險經濟中,既表現為同代人之間互通有無的橫向社會交換,也表現為幾代人之間養老育幼縱向的代際社會交換。

從統計結果來看,中年人(52.8%)和老年人(52.6%)的家庭養老意愿明顯高于青年人(32.4%)。青年人、中年人和老年人的自我養老意愿差別不大,其中,老年人稍微明顯一點。年輕人的社會養老意愿最強(35.3%),其次是中年人(17.0%),老年人的社會養老意愿最弱(10.5%)。年輕人的社會養老意愿是中年人和老年人的兩倍還多。(參見表7)由于青年人的家庭養老意愿明顯低于中年人和老年人,更傾向于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因此,老年人和中年人預期的養老收益與年輕人的養老意愿發生了斷裂,形成了一條明顯的“代溝”。或者說,不同年齡的群體之間的養老資源與機會的互換對稱的程度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即由原來不同年齡的群體之間的互換對稱性(子女—父母)向目前的不對稱性轉變。這種轉變表明,農民(尤其是年輕人)的養老模式(至少是在養老意愿上)開始呈現出多樣性趨勢。國內外經驗告訴我們,社會養老由于突破了傳統家庭養老的局限性(如同質性強、互劑性差等),其成員之間獲取養老資源的機會也大大增加了。

總之,從目前不同年齡的農民的養老意愿來看,他們選擇互換對稱性的養老模式(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的比例遠遠高于選擇互換不對稱性的養老模式(社會養老)。

四、結論與討論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農民的家庭養老意愿方面,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家庭人口數、家庭結構和年收入與農民的家庭養老意愿均無顯著關系。在農民的自我養老意愿方面,家庭結構與農民的自我養老意愿有顯著關系(P=0.047),從回歸系數(B=.859)來看,農民的家庭結構越大,就越傾向于自我養老。換句話說,即聯合家庭中的農民的自我養老意愿最高,然后依次是主干家庭、核心家庭和單身家庭。這與理論界以往的結論剛好相反。這一方面反映了農民家庭結構的變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農民(尤其是青年農民)社會養老意愿的增強。而其余的因變量均與農民的自我養老意愿無顯著關系。在農民的社會養老意愿方面,年齡與農民的社會養老意愿有顯著關系(P=0.043),從回歸系數(B=-.759)來看,農民的年齡與其社會養老意愿呈現出明顯的負相關。也就是說,農民的年齡越小,就越傾向于社會養老。在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方面,從強度、多元性和互換性的角度來看,農民的養老資源的供需關系呈現出明顯的強關系性質,是一種典型的強網。至此,假設一、假設三和假設四被證偽,而假設二和假設五被證實。

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筆者認為以下幾點值得作進一步的討論:

(一)家庭結構與農民養老意愿的關系。一般認為,農民的家庭結構越大(如我國傳統的主干家庭和聯合家庭),就越傾向于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但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得出的結論剛好與之相反。本文并沒有對此進行詳細地解釋,還有待于進一步的探討。

(二)農村養老模式的變化趨勢。目前學界對當前中國農村的養老模式有一個比較一致的共識,即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呈現出“三足鼎立”的發展格局。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這一觀點。但家庭養老、自我養老和社會養老是一個此消彼長的過程,至于它們誰消誰長,以什么樣的方式消長,在多大程度上消長等仍需要作進一步的探討。

(三)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中的日常照顧網絡和精神慰藉網絡。從內容上來看,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包括經濟支持網絡、日常照顧網絡和精神慰藉網絡。本文僅對其中的經濟支持網絡進行了分析,而沒有對其他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但隨著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小型化的發展,日常照顧網絡和精神慰藉網絡在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中的地位將日益提高。因此,如何從理論和實證兩方面對它們進行研究顯得十分重要。

五、幾點建議

養老保險作為一種最重要的社會保險,互濟性是它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這種互濟性不僅強調同質性的養老的社會網絡(如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更重要的是強調異質性的養老的社會網絡(如社會養老)。而目前我國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其所具有的強度不夠、結構單一(多元性不足)和互換性的缺位等嚴重地阻礙了社會保險互濟性的有效發揮。從國際經驗來看,從強網向弱網的過渡和轉變是農民養老改革的必然趨勢。當前我國正處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重大歷史任務的關鍵時刻,正確認識農民養老的網絡結構,在確保農民增產增收的同時,努力構建一個合理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對解決目前我國的“三農”問題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進一步加強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強度。

上文中,筆者將中國目前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界定為以同質性的關系(如血緣和地緣關系)連接和維系的社會網絡,是一種強網的范疇。因此,如何實現從同質性的關系(強關系)向異質性的關系(弱關系)或者說從強網向弱網的過渡和轉變是進一步加強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強度的一個重要的內容。那么,如何才能進一步加強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強度呢?筆者認為,目前主要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首先是加快城市化進程,想方設法釋放農村的剩余勞動力,使他們離開以同質性的關系(如血緣和地緣關系)為特征的農村社區,盡快加入到以異質性的關系(如業緣和趣緣關系)為特征的城市社區,以實現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從強網向弱網的過渡和轉變。其次是加快農業產業化的進程,千方百計增加農民的收入,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是實現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從強網向弱網的過渡和轉變的重要的經濟基礎。

(二)有效地促進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多元性。

上文中,筆者主要是從經濟支持網絡的角度對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進行探討的。同樣地,經濟支持也是有效地促進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多元性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原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按照“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基金籌集原則進行基金積累的。表面上,這種基金籌集原則兼顧了個人、集體和國家三方面的因素,是一種有效的形式。實際上,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踐來看,由于絕大多數的集體經濟處于名存實亡的狀態,再加上國家的政策扶持往往只是一張“空頭支票”,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設計者初衷中“三條腿走路”的格局蛻變成了“一條腿走路”的格局,也即上文提到的單一性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正是由于這種蛻變或者說村集體和國家職能的缺失,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改革實踐的失敗。有鑒于此,筆者認為,目前有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的討論的焦點不是“要不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而是“如何有效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問題。因此,筆者認為,只有從社會網絡的多元性的角度出發,結合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際,合理地確定一個個人、集體和國家的養老費用的分擔機制,即以“三條腿走路”的方式有效地促進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多元性的形成。

(三)努力實現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互換性。

從上文的有關論述中,筆者認為,這是目前中國構建一個合理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實現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的基石和保證。因為互濟性是養老保險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而要實現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互換性是其中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內容。具體而言,就是國家和社會要想方設法使中國目前的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從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和轉變。只有社會養老才能實現農民養老資源在更廣泛和有效的范圍內進行調劑,從而突破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只局限于以血緣和地緣關系為主的調劑的界限,充分發揮各種養老主體和養老資源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推動新型農民養老的社會網絡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