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率市場步伐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14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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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集中的費率監管體制,嚴重阻礙著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目前,不論從保險市場內部發育的情況,還是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推進的情況來看,改革已刻不容緩。推進改革的關鍵是更新觀念,清除阻礙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錯誤認識。
目前,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行嚴格的監管,大多數保險條款和費率是由保險總公司統一向中國保監會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執行。這種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在保險市場不發達,消費者保險意識不強的情況下,對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弊端,突出表現在:
一是費率標準大一統,缺乏差異性。我國現行主要險種的條款和費率由國家監管部門統一制定,好處是簡便統一,操作方便,但由于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情況差異很大,在自然災害的責任免除問題上存在著與實際情況脫節現象,更談不上體現城市與農村、沿海與內地、發達地區與落后地區的差別。
二是費率水平不斷上升。從我國保險事業恢復以來,主要險種費率水平基本上是處于不斷上升的狀態,保險費率的變動趨勢基本上不反映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趨勢。
三是保險公司對監管部門的依賴越來越強。在統一的高費率保護下,保險公司沒有外部競爭的壓力,因而缺乏改革的內在動力,不去積極開發新產品、調整產品結構。
四是監管部門承擔著無限責任。保險費率的高低由監管部門制定調整、審查核準、備案確認等。費率水平是否符合市場實際情況,保險公司并不關心,監管部門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保險公司的保護傘或者是代言人。
上述情況表明,保險費率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已經阻礙著保險企業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改革保險費率管理體制已刻不容緩。
當前我國保險市場已經具備了加快費率市場化進程的基本條件,具體表現在:
(一)從保險市場的內部發育情況來看
第一,保險市場多元化的競爭格局已初步形成。從80年代中期新疆兵團成立保險公司,打破中保公司獨家壟斷局面時起,太平洋、平安、天安、大眾、華泰等9家保險公司相繼成立,特別是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登陸上海以來,到目前為止,已有14家外資保險公司進入我國市場,保險市場多家競爭的局面已經形成。
第二,被保險人日趨成熟。經過20多年改革開放,中國的消費者無論在消費能力,還是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都有較大提高。從消費能力來看,中國的消費者的收入水平有了較大提高,隨之而來的是城鄉居民消費結構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城鄉居民消費總額中。吃的部分大幅度下降,居民更重視提高保障水平和投資能力的提高。從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來看,隨著消費者知識水平的提高、法律知識的普及,廣大消費者對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有了較大地提高。再加上消費者協會作為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組織也日漸強大,使消費者越來越有能力作為獨立的一方與保險公司抗衡,保險公司憑借壟斷優勢、任意宰割消費者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第三,保險市場體系初步建立。成熟的保險市場不僅要有獨立的市場主體——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還要有為市場主體服務的中介機構。近幾年來,保險中介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保險專業人、保險兼業機構像雨后春筍般的迅速崛起。隨著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保險市場體系逐步趨于完善。
第四,保險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初步建立。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建立起以《保險法》為核心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在全國各地的派出機構也已相應成立,標志著保險專業監管體系的形成。同時,作為保險行業自律性的全國組織機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也順利成立。這樣,以《保險法》和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為基礎的,以政府監管、企業內控、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為主體的保險監督管理體系和風險防范體系初步建立起來。
(二)從外部情況看
第一,我國商品市場市場化的程度大大提高。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商品市場的建設得到不斷完善。到目前為止,我國農副產品收購總額中的90.4甲e,生產資料銷售總額中的85.6%,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的94.8%以上的價格由市場形成,為整個市場體系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作為保險費率形成基礎的有形商品的價格已經市場化了。
第二,生產要素市場化邁出了較大的步伐。從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看,逐步形成以中央銀行利率為基礎的市場利率體系;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得到較大的發展;建立和完善了資本市場上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從勞動力市場體系看,建立了能進能出、職工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合理流動的用工制度;建立了主要由勞動生產率和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的工資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多層次的勞動力市場。從房地產市場體系發育的情況來看,建立起了有償的、有期限的、能流動的市場配置制度。
第三,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的壓力愈來愈大。隨著入世日期的臨近,外資保險公司邁向中國進入了倒計時。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所有企業都要依國際慣例辦事,保險企業也不能例外。但是我國的保險企業對市場經濟體制中運行機制還沒有完全掌握,有的甚至一知半解。特別是我國保險公司不論是從單個公司的實力,還是從我國保險公司的整體實力來看,與外資保險公司都有較大的差別,在實力上不可相提并論,保險技術上的差別更是不可想象的,而保險技術上的差別說到底是保險費率技術的掌握和運用。因此,加快提高我國保險公司的技術水平,壯大實力,迎接入世挑戰是中資保險公司面臨的最迫切的問題。
在當前條件下,加快保險費率市場化的進程,既不是理論難題,也不是實踐難題,最大的問題是思想上的不一致,有必要澄清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上的看法。
一是要等到保險監管法律法規健全后再實行費率市場化。任何一個市場,都必然要經歷一個從產生到發展直至不斷完善的過程,而市場的完善是依靠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做后盾的,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體系,就不可能有一個完善的市場。正是基于上述認識,有人提出我國當前現有的保險法律法規,與完善的市場所要求的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相比,相差甚遠。因此,近期內不宜實行保險費率市場化。從表面上看這種想法似乎是正確的,但仔細分析卻有問題。首先,這種觀點忽視了保險市場是處于運動狀態的。保險市場如同其他市場的發展經歷一樣,也要經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不完善到完善的過程,完善是暫時的、相對的,不完善是長期的、絕對的。那種絕對的、長期的、完善的保險市場如果存在,依據這種狀態而建立起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迄不是可以一成不變、一勞永逸了嗎?其次,保險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需要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在保險市場發展初期,保險業的發展應該講是放任自由的,由市場自發調節,沒有政府部門去監管,也談不上建立法律法規來加以規范的問題。只有到了市場自由競爭解決不了自身出現的問題時,政府才會出面,才有了法律法規,但法律法規的出現并不能保證不出現新的問題。而是在新的問題出現后,由政府監管部門根據新情況制定出新的法律法規,使保險監管水平又上升到一個新的層次。如果非要等到保險法律法規體系非常完善時,才實行保險費率市場化的話,那中國保險市場費率市場化恐怕永遠也不能夠實現。
二是目前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地保護民族保險業。有一種觀點認為,外資保險公司實行大規模經營,管理水平高,可以以較低的費率銷售保險產品,而中資保險公司處于起步階段,費率市場化不利于中資公司的生存和發展,需要市場適度保護。持這種觀點的人出發點是好的,但良好的愿望并不能代替殘酷的現實。市場是無情的,市場是有其自身的運行規律的,市場的規律不被遵守,就必然要受到規律的懲罰。首先,這種保護民族保險業的費率管理方式造成了目前市場秩序的混亂。以目前管理最為嚴格的機動車險和航意險為例,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這種費率管理體制造成費率水平偏高,由于目前保險市場已形成多家競爭的局面,各保險公司都想擴大自己的市場占有率,擴大市場占有率最為有效的辦法就是價格競爭,降低費率,提高手續費,因此目前機動車險、航意險普遍存在著退費、降費、提高手續費的情況,造成了保險市場的混亂。其次,這種管理方式嚴重地阻礙了保險業的結構調整和體制創新。受高費率保護,各保險公司賺錢無憂。因此,在產品開發上,各企業積極性不高,更談不上積極進行體制創新。再次,這種管理方式實際上保護了外資保險公司。目前外資保險公司已進入上海、廣州等地市場,外資保險公司利用中資保險公司現有的保險條款開展業務,但費率卻大大低于中資保險公司,特別是由于外資保險公司憑借雄厚的資本實力,利用高費率的政策空間,搶奪我國的保險市場。這在實際中起到了保護外資保險公司作用。
三是費率市場化不等于立即全面放開。一談到費率市場化問題,有人就認為費率應完全放開,由市場自發調節。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忽視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也不了解國家宏觀調控的實際情況,是一種憑空的想象。我國保險費率市場化至少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在保險費率改革的目標模式上,就是要使絕大多數條款的費率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少數必須由政府制定的費率的形成也要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市場的情況。二是在費率改革的基本內容方面,要以轉換費率形成機制為核心,即由政府直接制定費率轉換為市場定費的體制,使費率在市場競爭中,靈活地反映保險活動中風險損失情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并通過“供求—費率—供求”的自動調節機制使費率結構經常趨向和保持相對合理。三是在費率改革的途徑和方式上,采取漸進的方式,實行調放結合,這也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功經驗。采取漸進的改革方式,可以減少震動,防止改革步伐過大、過快引起不必要的社會震動。調放結合的方式就是實行調整政府制定的費率和放開政府對費率的直接管制相結合的方式,逐步加大放的比重。保險費率的市場化也應遵循這個原則,采取漸進的、調發結合的方式,先放開一些區域性的、短期的費率,對重點產品的費率可以區別不同情況,分別采取降低費率標準、規定適當的浮動幅度等辦法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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