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現狀問題與對策論文

時間:2022-07-18 0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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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現狀問題與對策論文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等項內容。其中社會保險內容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當前我國社會保險的政策依據:

養老保險:《關于統一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9.7國發26號)

醫療保險:《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12國發44號)

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條例》(1999.1國務院159號令)

工傷保險:《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66}號)

生育保險:《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

一.我國社會保險的進展情況

1.養老保險

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和職工.各類從業人員,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不含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統籌基金)+部分積累(個人帳戶)

繳費:20%(單位工資總額)+8%(本人工資)

進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總數:13016萬人

其中:在職職工:9954萬人;離退休人員:3062萬人;負擔比:2.98:1

全國平均費率:26.4%

其中:用人單位:20.99%;個人5.41%

2000年1-9月份:

基金收入:1571億元.基金支出:1544億元.當期結余:27億元

累計結余:769.6億元.養老金替代率:86.2%.按時足額發放率:99.1%

2000年11月底:

社會化發放人數:2634萬人;社會化發放率:89.5%

2.失業保險

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繳費:2%(單位工資總額)+1%(本人工資)

待遇給付:職工失業后,可享受12-24個月的失業救濟。

進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0188萬人

其中:企業8442萬人.事業1658萬人

應征基金78.64億元,實收58.73億元,收繳率74.68%

登記失業人數575萬人,失業率3.1%

3.醫療保險

覆蓋范圍:企業.機關.事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制度模式:社會統籌+個人帳戶

繳費:6%左右(單位工資總額)+2%(本人工資)

進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人數:1902.6萬人

其中:統帳結合995.9萬人

大病統籌906.9萬人

進展:(2000年1-9月份)

統帳結合:基金應收45億元,實收37億元

繳費基數人均482元/月

大病統籌:基金應收28.3億元,實收21億元

繳費基數人均415元/月.支出17.4億元,結余3.6億元。

4.工傷保險

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

繳費:1%(企業工資總額)

差別費率:行業工傷事故及職業病風險程度的高低

費率

浮動費率:安全生產情況

進展:(截止到2000年9月底)

參統企業職工4129萬人,比99年底增加169萬人;平均費率:0.8%

13萬人享受待遇,未參統企業仍實行<企業責任制>。

5.生育保險

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單位的全部職工。

制度模式:現收現付

繳費:不超過工資總額1%(參保企業)

待遇給付:

孕產期醫療費用: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以及合并癥.并發癥費用

產假期間的生活津貼:按上年度平均工資100%發放。

進展:(截止2000年9月底)

參保職工2955萬人,有20萬人享受保險待遇。

全國平均費率:0.66%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險面臨的問題

1.保障水平低,與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職工承受能力有差距

A.企業社會保險成本分析:

企業社會保險支出構成

6%20%2%1.5%4%4%

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補充養老補充

總計37.5%。結論:企業成本加大,負擔加重

B.個人繳費分析:

個人繳費

1%8%2%

失業養老醫療

總計11%。結論:個人負擔比例高

C.保障水平

月平均養老金538元/人;月平均繳費工資623元/人

養老金替代率:86.4%,世界最高

其中: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八個省超過100%

由此形成提前退休比率達30%-33%。

2.政策不完善,制度尚待規范

A.養老保險:

●現收現付與部分積累結合

社會統籌基金+個人帳戶基金

全部用于發放養老金年缺口300億元

●企業負擔重

設計缺陷: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8%+企業繳費部分(3%)

現實情況: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5%)+企業繳費部分(6%)

●提前退休

――病退

――特殊工種1836種,各行業自行規定沒有規范

――已破產――紡織壓錠

●余命計算

方案設計余命以10年計算;退休年齡:女50歲(干部55歲),男(60歲)

但以大連測算為例:男女混合平均余命為17.55年,平均退休年齡62.5歲,壽命73歲

B.醫療保險:

統籌起付標準(起付線):社平工資的10%左右(金額或比例),相當于一個月工資

最高支付限額(封頂線):社平工資的4倍左右(保險有限責任)(2.5~5.5萬元)

●結論:大病風險無法抵御

●待遇水平:與原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相比,水平下降較大

3.勞動力市場建設滯后,用工不規范

勞動力市場建設:規范勞動關系,規范用工制度←→社會保險關系用工

合同工

用工

季節工

非合同工農民工

外來工

用工不規范:無勞動合同,不繳費

4.基金支撐能力薄弱

●無積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

保險制度建立,無積累,以代際為主支付養老金

●欠費嚴重:養老保險欠費:398億元,涉及1/5企業

失業保險欠費:67億元;醫療保險欠費:20億元

●替代率高:養老保險年缺口300多億元,養老基金收不抵支的超過20個省

醫療保險費用增長過快,支付困難

●風險預測和抵御能力差

5.保險層次單一,多層次社會保險有待完善

養老保險:僅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僅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企業補充保險制度沒有建立,不能滿足需要

6.社會保險法尚未出臺,缺乏法律依據支持

依法參保:目前,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缺乏法律依據。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及補繳欠費:對企業經營情況.財務狀況難以及時.準確了解,很大程度上依靠企業的財務報表和企業的自覺性,缺乏強制手段。

基本管理:基金運營.基金流失

7.社會保險管理體制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

管理體制:費率差別較大(最高為36%);統籌層次參差不齊;基金運營渠道單一,調撥.劃轉不順暢;不同統籌地區待遇標準差別較大;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僅統籌地區內可以轉移,統籌地區之間無法轉移(繳費年限計算.視同繳費.個人帳戶為空帳)

管理手段:業務量大,并且要求準確性.及時性;管理手段的落后直接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信息化管理還有待完善。

8.對社會保險認識不足,制度推行難度大

地方政府:對社會保險的意義和重要性沒有充分的認識和重視;對社會保險與國家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國企改革的密切聯系認識不足。

企業:對社會保險的強制特性及其分配機制不理解

個人:不清楚社會保險與自己的權利義務關系

三.采取的對策

1.國務院已確定在遼寧進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

●調整和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企業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實帳運行――增加積累,減輕企業負擔,計發與個人繳費掛鉤。

――由現行的“三條保障線”向“兩條保障線”并軌

――各地也要選擇一個縣(市)進行試點

●目的:改變模式上的缺陷

2.加快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是: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資金來源多元化:確保主渠道:擴大覆蓋面,提高收繳率。

政府分配:各級財政調整支出結構

探索基金運營渠道:國有資產變現.發行彩票等等

保障制度規范化:規范和加強制度建設,適應逐步發展的社會保險需要

管理服務社會化:養老保險: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

3.增強基金支撐能力,探索基金運營渠道

一方面,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提高收繳率,統籌層次

(1)在城鎮強制推行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險;(擴面對象:全覆蓋)

(2)規范和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統籌,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增強調節功能。

另一方面,開拓資金渠道,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

(1)建立社會保障國家預算,調整財政預算支出結構(占財政預算的15-20%)

(2)將征收利息稅.遺產稅的收入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3)通過回購.配售等形式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國有股減持.債轉股)

(4)探索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的保值增值渠道,成立社會保險基金理事會,對個人帳戶基金管理運營

4.規范用工.分配制度,促進以市場為導向的就業機制

用工:從機制上解決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建立的問題。

即:建立勞動關系→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享受待遇

分配制度: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就業:

●圍繞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廣開就業門路(如社區就業)

●加強職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就業能力

●全面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

5.醫療保險制度.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流通體制三項改革要同步推進

打破壟斷,建立醫療費用的分擔機制,醫療機構的競爭機制和藥品流通的市場運行機制。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

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的需要。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分擔機制

●醫療機構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引入競爭機制

●藥品流通領域去掉“虛高“價,醫療機構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

6.加大立法.執法力度

立法:修改完善《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勞動合同法》。政府部門,包括審計.工會財政.經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共同研究.探討.制定.完善相關法規。

執法:審計署2000年對14個省69戶企業進行稽核.審計。

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

7.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

全國信息系統建設,核心平臺推廣,地方計算機管理。

風險預測業務流程

↘↙

計算機管理

↗↑↖

決策依據定期評價統計匯總

8.推動多層次保險,提高保障水平

養老保險: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強制推行,政府行為

第二支柱:補充養老保險由企業效益決定,目前的統籌外補貼,企業行為

第三支柱:個人儲蓄性保險、高收入者,個人行為

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

目標:第一支柱做到全覆蓋

第二支柱,即統籌外養老金向補充養老保險過渡,鼓勵開展個人儲蓄性保險

9.加強宣傳,增加透明度,提高全社會的認識

針對性:政府.企業.個人

社會保險意義的宣傳.政策的宣傳及信息反饋。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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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地區按月公布養老金發放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