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發展創新

時間:2022-03-07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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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保險發展創新

一、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的本質

(一)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的本質是銀行保險合作

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在業務拓展中,從產品銷售渠道選擇的創新,到主動開發設計適合銀行柜臺窗口服務的特殊保險產品,再到與銀行聯盟或控股,成立專門的銀行保險組織機構,并逐漸形成了一系列銀行保險經營管理文化理念的發展與演化過程的結果。這已超出了原來銷售保險產品的渠道選擇問題,其內容與形式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銀行與保險在物質技術、組織制度和文化意識等層面全方位創新,本質上看則是銀行保險合作。

銀行保險合作從保險公司簡單地借助銀行柜臺窗口作為保險產品的營銷渠道,到利用銀行豐富的客戶資源、大量的網點、強大的信譽和資金優勢設計適合銀行銷售的獨特銀行保險產品,再到在混業經營情況下能與銀行經營風險形成平衡對沖的獨特銀行保險產品的開發設計,從物質技術層面上體現了銀行保險技術內容的不斷豐富和完善。其次,銀行保險合作還沿著減少交易費用的制度變遷軌跡,從嚴格分業經營制度背景下松散的協作,到混業制度背景下的銀行保險雙方緊密的戰略聯盟,再到參股分權或設立子公司的組織制度層面上的演化。另外,從起初消費者單一的保險消費,到保險公司提供“一攬子”以分散風險、保值增值的理財服務為核心的多樣化金融保險產品組合,從保險消費意識到保險經營理念均體現了銀行保險的意識層面的變遷。

(二)銀行保險發展創新是銀行資源與保險資源整合的產物

1.銀行資源與銀行產業資源

銀行資源就是貨幣和信用。它主要指貨幣資金、流通證券、社會成員間以及社會成員與政府間接受的信用。而銀行產業資源,是指一個國家或經濟所擁有的銀行體系,而且,銀行產業資源的利用就是銀行體系對經濟過程提供的整體性功能服務,而銀行資源的開放就是將經濟中的各種資源用于對銀行體系的投入。銀行不僅要科學地開發利用好銀行資源,還要合理高效地利用好銀行產業資源,而保險尋求銀行或與銀行的聯盟,甚至參股銀行等,則正是充分利用銀行產業資源拓展保險資源的體現。

2.保險資源與保險產業資源

保險資源是指在一定的技術、制度和文化背景下,一定的時間內,可以被保險人利用、開發設計成保險商品的可保風險標的,是投保人擁有的財物及其相關利益(或生命與身體)存在的致損(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是投保人希望以商業保險方式轉移的純粹風險,它產生的后果是損失(害)。保險經濟活動是保險公司通過擁有的人財物等保險產業資源,將保險資源開發設計成保險商品,保險商品一部分進入生產領域(企業財產保險、工程建設保險、給職工辦職業年金計劃等,保險費都計入生產成本),一部分進入了消費領域(個人或團體保險消費,主要是基于安全、情感和自我實現需要的消費品),從而參與到整個社會經濟系統的物質再生產與精神再生產過程中。盡管保險資源總量會受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總量規模、發展水平、積累程度,以及人口數量、質量和結構、法律制度、醫療、衛生、科技、教育、環保等因素的制約,但保險資源的開發利用狀況,還與人們的風險意識、保險意識、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有關,還與整個保險業的保險產業資源的發達與完善狀況有關。

保險產業資源是指一個國家或經濟系統在某一時間所擁有的保險體系,它是保險經濟活動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歷史地形成的三個層面。一是保險經濟活動中歷史地積累形成的物質技術層面的內容,如風險管理與保險活動中直接占有使用的人力、資金、財物等物質資源,以及風險管理與保險技術等知識資產。二是保險經濟活動中歷史地積累形成的組織制度層面的內容,如各種風險管理與保險組織機構形態、組織制度規范、法律條款、政策文件等非物質資源。三是保險經濟活動中歷史地積累形成的保險文化意識層面的內容,是保險產業資源的第一、第二層次內容在社會意識形態上的反映,是風險管理與保險文化建設積累形成的精神成果,如保險文化理論、保險心理理論和保險道德理論等。保險產業資源的利用,就是保險業系統對社會經濟過程提供整體性功能服務的過程。

保險資源是保險增長與發展的基礎,保險產業資源是保險增長與發展的條件。保險公司不僅要科學的開發利用好保險資源,而且,還要合理有效的利用好保險產業資源,而保險尋求銀行或與銀行的聯盟,甚至參股銀行等舉措,正是借助銀行產業資源來實現保險資源和保險產業資源的有效利用。

3.銀行保險產品是金融技術創新的產物

金融混業經營使保險市場、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信托市場間的互動成為現實,推動著金融與保險的滲透和變異,刺激了保險專業化分工。特別是隨著以法律為中心的條款設計技術、以財務平衡為中心的精算技術、以承保業務與資金運用業務為價值鏈的實務操作技術等保險產品設計技術的日趨成熟,很多成本低利潤高的金融型保險產品相繼問世??梢?,保險通過銀行保險實現了業務的專業化和歸核化,開拓了新的營銷渠道,使業務上了規模,節省了業務成本。銀行則利用自身資金優勢、客戶資源優勢、營銷服務網點優勢,通過銀行保險拓展新的業務空間,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又降低了業務結構上的經營風險,并延長銀行的業務價值鏈,形成更大的規模經營,增加新的利潤生長點,卻不會增加太多成本。

顯然,銀行保險產品是金融創新的產物,是集金融物質技術創新、金融組織制度創新和金融文化意識創新為一體的在產品技術形態方面直接的體現,是適應銀行業與保險業在不同深度與廣度相互融合而出現的一類特殊金融服務創新,相應的金融保險組織機構與制度管理創新也應運而生。

4.銀行保險服務是金融管理創新的產物

銀行保險服務價值鏈(以財產保險為例)包括市場調研、險種研發、精算定價、營銷渠道、推介展業、核保承保、共保分保、資金運用、客戶管理、防災防損、查勘定損、核賠理算等活動環節。但不同經營主體其銀行保險服務價值鏈結構是不同的,這是導致經營主體在物質流、資金流、信息流等內部治理結構差異的根源。另外,銀行保險的不同發展階段,其服務內容與形式都完全不同。如在銀行分銷階段,營銷渠道、推介展業、核保承保等環節是由銀行獨立完成,其它環節則由保險公司完成。而在戰略聯盟階段,銀行參與的服務活動內容就多些,上述環節銀行都參與。在銀行人股保險公司階段,銀行股權性參與的服務內容就更廣泛。顯然,銀行保險服務也是保險商品服務活動形成的價值鏈管理不斷創新的結果,其價值鏈上的活動則是為顧客提供的具體服務創造利潤。

5.銀保戰略聯盟是金融組織制度創新的產物

銀行保險的發展歷程表明,銀行保險是金融業從最初的自然混業經營,到嚴格分業經營,再到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混業經營的制度演化變遷的產物。以美國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和1999年的《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為界標,銀行保險大至可以分為萌芽的銀行保險期,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和石油危機后的成長期,在世界經濟金融化、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進程日益加快的趨勢下,金融市場激烈的競爭和市場客戶需求的推動,激發了金融技術創新與制度創新,銀行與保險雙方由松散協作,發展為緊密協作的戰略聯盟階段,并逐漸向銀行保險的高級階段演化。

銀行保險合作雙方為了更大的節省合作成本,更多的分享合作利潤,在松散的短期分銷合作模式基礎上,會自發地升華、衍生形成一種緊密的、長期穩定的、戰略聯盟的合作模式,即由寄生模式轉化為共生模式,共同出資,聯合開發設計產品,共擔風險,共享利潤。

銀行保險戰略聯盟的共生模式,在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模式下,除了不能共同出資參股外,有著分銷模式不可比擬的優勢。一方面,此模式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充分擴充新的保險區域,拓展新的保險市場,尋找更多的銷售渠道,維持較高的續保率,保持較高的保費收入增長率;另一方面,此模式可為銀行客戶提供全方位的以“保本求利”為核心的金融保險理財服務,有利于銀行客戶接受保險保障,提高客戶對銀行服務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銀行保險戰略聯盟的高級階段是相互參股,甚至出現巨型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內設專業化銀行保險公司。當然,這要求銀行保險的法律制度層面提供必要的支持環境,以促進銀行保險更高層次的健康發展。

二、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的經驗

在金融市場不斷完善、金融企業不斷網絡化和虛擬化背景下,銀行傳統的壟斷地位被動搖并逐漸削弱。銀行客戶需求的多樣化與銀行單一服務的矛盾加劇,激烈競爭加速了銀行業自身的改革創新,推動其主動融合。

(一)中國的銀行保險發展創新生機勃勃

對于仍然處于嚴格分業經營狀態下的中國保險業,剛剛起步的銀行保險業務已呈現出勃勃生機。統計資料顯示,目前,銀行保險與個人營銷、團體業務,已經逐漸成為我國保險公司保費收入三大來源。自1995年開展銀行保險業務以來,發展速度很快。如2002年全國銀行壽險保費收入388.5億元,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17.1%;2003年全國銀行壽險保費收入765億元,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26%;2004年全國銀行壽險保費收入795億元,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25%。2005年由萬能壽險的熱銷引發井噴,各保險公司業務量迅速上升,僅萬能壽險實現的保費收入就占到總保費收入的36%??傊?,近年來由銀行保險產品引發的一波又一波銀保浪潮,正在改變著各類金融企業的經營理念,影響著人們對自己資產結構和方式安排的思考,改變著人們對銀行和保險的傳統看法。

但是,我國的銀行保險合作仍然處于銀行保險的初級階段,即銀行分銷保險產品階段。銀行保險雙方融合度不高,僅限于保險業務,使得合作中的銀行與保險雙方資源難以實現互惠互利,無法向合作的縱深發展,離股權性的參股階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且,隨著利率回調,客戶興趣也逐漸開始轉向共同基金、投資信托和其它產品,而保險公司在銀行手續費不斷交替攀升的惡性競爭中,長期的“賠錢賺吆喝”無利潤經營模式,使保險公司開始轉向了高利潤產品和渠道,進行業務結構調整,壓縮不盈利的業務品種和規模,甚至退出銀行保險市場。另外,在現有分業經營與分業監管的法律框架下,雙方不能直接相互持股,既無法在經營行為上緊密合作、協調一致,又不能實現利潤分成,只能以兼業模式出現,依靠手續費來獲得利潤。這從組織制度層面上鎖定和限制了銀行保險的深層次合作。由此引起雙方合作的短期行為必然使銀行保險合作的結果不是雙贏。

當然,隨著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逐步放寬,保險經濟活動的承保業務和資金運用業務兩個輪子都正常地轉動起來后,保險公司的綜合實力將更強,保險產品的價格將更低,或者說返還給投保人的利益將更大,則銀行保險產品將更有市場競爭力,銀行保險合作將會向廣闊的縱深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激烈競爭使不受制于自身資本金限制的中間業務成為銀行業的重要利潤生長點,也會迫使銀行在近期收益與長遠的業務發展上做出更理性的選擇。這樣的銀行保險雙方博弈才是雙贏。顯然,客戶是銀行保險的最終受益者。

(二)銀行保險綜合經營已成趨勢

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多樣化需求的刺激,推動著金融創新由物質技術層面為中心的產品創新,轉移到了金融組織制度創新和金融文化意識的全面創新時期,引發了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業一輪又一輪的綜合經營兼并浪潮,一些規模龐大實力雄厚的金融機構應運而生,涌現出一批國際知名的金融保險“巨無霸”,形成了不同產品、不同業務相結合的綜合性金融機構,而金融業務的重心仍然緊緊圍繞著居民個人金融業務展開。顯然,以綜合經營為趨勢的并購浪潮既是以資本為核心的金融資源的重新整合,又是金融組織制度的重構,也是金融產業結構的調整,也是專業化分工協作推動下的金融產業價值鏈的延伸和再造。此趨勢不但迅速改變了保險業的地區和業務格局,對今后世界保險業的發展方向也有著深遠的影響。

綜上所述,銀行的功能是資金融通,即資金盈余者以收取利息為回報暫時讓渡給資金短缺者。是一定時空內財富總量不變下的余缺調劑,解決相對短缺矛盾,結果產生新增價值。進入金融市場是為了尋求財富的保值升值,銀行活動經營的是貨幣負債與資產業務,是信貸分配。保險的功能是分散風險,提供保障;是損失導致財富總量減少下的短缺補償,解決絕對短缺矛盾,其結果不產生新增價值。進入保險市場是為了尋找風險處理的財務資源,保險經濟活動經營的是風險,是風險的再分配。顯然,保險是經營風險的,銀行是排斥風險的。保險與銀行,無論本質、功能、運作機理、產生效用等都不相同。然而,由于業務交叉,引發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互動,從而引發了銀行保險、保險信托和保險證券間的混業現象,進而引發了整個金融業的物質技術創新、組織制度創新和文化意識形態創新。盡管混業經營趨勢下,保險與銀行有聯系、有交叉、有融合,但是銀行與保險不能也不可能相互替代,只能共生共存共發展。顯然,銀行保險的本質是銀行保險合作。

目前,盡管發展中國家分業監管的制度局限并沒有打破,但都沒擋住金融各產業對方興未艾的銀行保險領域呈現出的誘人前景的開拓熱情??梢灶A見,銀行保險未來的發展必將緊緊圍繞著居民個人金融業務展開,并隨著金融創新進程的加快而更加豐富多彩,為綜合經營趨勢下產品設計技術的自主創新提供了更廣闊的天地,對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的發達和完善,以及彼此間的互動提出了更高要求,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嚴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