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對于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系統的漏洞考量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30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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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對于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系統的漏洞考量研究論文

摘要:養老保險的初衷,就是實現老有所養。長期以來,我國忽視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口城鎮化步伐的加快,農村老年人口比重上升速度將持續快于城鎮,家庭養老所具備的條件在逐漸的弱化,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面臨著巨大挑戰。農民是我國最大的社會階層和利益群體,也是最大的保障對象群體。研究解決好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既是保障農民基本權利的客觀需要,也是關系到農村政治、經濟、社會能否穩定、持續發展的大問題。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問題;對策

黨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國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實現農民的老有所養,不僅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敖⒏采w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基本目標。如何為4000萬失地農民、1.5億農民工、1.6億農村剩余勞動力、8000多萬農村老齡人口提供基本養老保障,如何銜接城鎮和農村的養老保障體系,最終形成一體化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面對這些重大社會問題,我們必須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積極探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機制,建立與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職稱論文

一、建立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目的

(一)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可以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

有效地解決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不僅是對農民合法權益的維護,同時也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從土地的承載能力及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角度而言,我國現有農村的土地難以為所有農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無法保障全體農村人口的溫飽生活。通過建立適合農民特點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有利于加快城鎮化和農村現代化進程,為有效解決“三農問題”創造寬松的環境,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

(二)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可以推進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

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農民養老保險問題就嚴重影響了和諧社會構建的進程。老有所養是人類共同的追求,由于當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諸多缺陷使農民對參加養老保險積極性不高,農村養老保險停滯不前。因此,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體系,讓農民平等地享受法律賦予的權益,分享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及社會發展的成果,可以促進社會公平的實現,從而減少社會動蕩的因素,維護社會的穩定運行,進而推進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

(三)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是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

統籌城鄉發展,通過減少農民和實現土地有序流轉,逐步發展農村規模經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環節。而減少農民和實現農地有序流轉的主要措施就是讓部分農民真正脫離土地,成為市民。讓農民成為市民,要滿足兩個條件:有穩定的非農收入;有穩定的養老等社會保障。如果不能夠給予農民確定的養老保險,即使他們能夠穩定地從事非農產業并獲得穩定的收入,他們也不會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若長此以往,自然不利于統籌城鄉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讓農民與市民一樣享受社會保障,實質上就是還農民國民待遇的公正地位。

(四)建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是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發展的需要

當前擴大消費的重點就是要擴大9億農民的消費規模,而要擴大農民的消費規模,除了提高農民的收入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搞好農民的社會保障。就目前農村的情況來看,農民最關心的就是養老和醫療問題。農村合作醫療基本普及,但養老保險的發展狀況仍然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滯后抑制了農民的即期消費。因此,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可以起到一舉兩得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提高農民實際收入,增強農村的購買力;另一方面使農民老有所養,消除農民養老的后顧之優,增強即期消費能力。這樣農民既有能力又有意愿進行消費,從而促使總需求增加,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總之,加快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體系既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更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二、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家庭養老模式功能遞減

1、農村家庭趨向小型化。隨著我國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家庭規模逐漸縮小,農民子女凸顯養老負擔,給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帶來了很多消極的影響。我國在上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家庭規模逐步小型化,形成了“四二一”(少數是“四二二”)家庭結構,即一對夫妻要贍養4個老人,撫養1個或2個小孩。這直接導致贍養率的提高,從而使得老年人成為現代家庭的沉重負擔。

2、農村傳統觀念有所轉變。在日益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經濟的價值觀念對傳統家庭和倫理道德的沖擊日益強烈,傳統的代際轉移的觀念正受到挑戰。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民的價值觀念開始發生變化,維系家庭關系的“孝”道有所淡化,重經濟利益、輕血緣關系的現象時有表現,傳統的養老文化正在逐漸解體,導致我國農村在養老問題上發生的糾紛日益增多。

(二)土地養老保險功能弱化

我國農民的養老保障曾經世代以土地為中心。改革開放推動我國不斷加快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農民擁有土地的數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遞減。目前,我國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1畝,有660個縣的人均耕地面積不到半畝,已經接近或低于聯合國測算的、土地對人類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線0.8畝。這意味著,減少了農作物播種面積,加大了農業生產繼續增長的難度。加上農業天生弱質和我國農業勞動生產率依然低下,生產經營中的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非常巨大,絕對收益越來越低的趨勢沒有根本改變。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有限的土地越來越難以承載農民的養老需要。土地保障出現了“虛化”現象,土地保障實際能力已不能擔當起農民生活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而轉變為農村居民土地保障的情結,一種心理安全的防線。

(三)社會養老保險功能失效

1、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不具有強制性。社會保險是一種強制保險,所謂強制保險就是指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它要求凡是法律規定應參加某一社會保險項目的人們,必須一律參加,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稅(費),享受規定的待遇。然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以“自助為主,互濟為輔”為原則,把個人的交費和集體的補助都記在個人名下,而且在實施的過程中采取的也是自愿參加的方式,這種類似于完全個人賬戶積累制不能避免短視行為。同時,現行農村養老保險依靠個人繳費,且以自收自支的方式推行,沒有代際間的調劑,也沒有代內的共濟性,不能分散長壽風險,所以實際上并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社會保險行為。

2、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制度不穩定是造成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難以全面推進的重要原因。養老保險繳費是一個持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過程。只有在嚴格、規范的管理和健全的法律約束下,才能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正常、健康地發展。但是,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頒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這些辦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各地對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險金的籌集、運用以及養老金的發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是某些長官的意愿執行的,不是農民與政府的一種持久性契約,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

三、健全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幾點對策

(一)明確農村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

社會保障的責任,是指社會保障的提供者,主要是指國家和社會,對公民的基本生活所承擔的一種確?;蚓S持性質的責任。從依法行政的角度看,一種政府行為,應當有其相應的法律依據。一般而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城鎮延展到農村,是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具備了一定社會經濟政治條件后的必然產物。在歐美發達國家,盡管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目的、方式、水平、時間不一,但農民普遍被先后納入全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基本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這在全球已經成為一種大趨勢。我國剛出臺的《社會保險法》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模式采取了一體化的制度設計,第一次從法律上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的地位,這無疑會大大加快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建立和完善的進程。

(二)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特殊的國情決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能走“全盤西化”的道路。我國是處在工業化進程中的大國,二元經濟結構還十分明顯,農村和城鎮人員收入差距大并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即便是農村,地區收入分布也不均衡。因此建立適合我國實際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根據經濟的發展水平,有步驟進行。日本的農業模式和我國相似性比較多,從他們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制來看,經歷了長達半個世紀的循序漸進過程。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循序漸進,不能一蹴而就。二是要強化家庭養老的功能。家庭養老既是中華文化的傳美德,也是重要的社會安全網和穩定器,其某些功能是社會養老保險所不能替代的,現階段社會養老保險應與家庭養老互為補充。三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應有一定的靈活性。在制度沒計時,既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慮農村養老社會保險與城鎮養老社會保險制度將來接軌問題,為將來建立城鄉一體化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打下基礎。

(三)理順管理體制,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管理體制,一是要使農村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與基金管理、業務管理相分離,政府主要負責行政管理。二是在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障機構前提下,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能并使其協調有效地進行。農村社會保障的職能部門主要涉及到民政、財政、勞動、衛生、人事等部門,這些部門之間的管理職能必須明確并有所側重,在農村社會保障委員會的統一協調下進行有序管理,共同促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三是要針對不同的農村社會保障項目,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不同的管理內容和重點并使管理程序規范化。

提高管理效率,一是轉變職能部門的管理觀念和工作作風,真正體現為民服務的思想。二是提高行政管理人員的素質。農村社會保障不僅范圍廣,政策性強,而且涉及到農村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這就必然要求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政策水平等。三是改進管理方法和手段,尤其是要強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方法。

(四)加強對農民參保意識的宣傳教育

中國農村養老保險只是剛剛起步,只有政府和群眾雙方相互配合,才能把這項工作搞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意味著農民必須從世代相傳的傳統保障意識轉化為現代保障意識,意味著農民的心理、生活習慣及價值取向等方面都要發生深刻的變化。因此,廣泛而深入的宣傳是引導、促成這種觀念轉化、接受這項新事物最強有力的不可或缺的手段。要提高各級領導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采取多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經常、廣泛地宣傳農村新型社會保障的意義,講清形勢、算清經濟賬,調動群眾的廣泛參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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