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法律監管
時間:2022-12-23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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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
作為支持在我國現階段中,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面,缺乏專門性的法律法規作為制度保障,并且與其相關的法律文件一般都是在各個部門或單位的規章以及文件中標明的,也就是說并沒有建立自身規范的法律框架。雖然在現階段中一些法律法規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做出一定的規范,比如說《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以及《信托法》等,但是這些法律并不能全面的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進行規范,也不能完全適用于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管理,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容易存在一些漏洞或者模糊的地方,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法律保障力度不夠。
(二)我國尚未建立健全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管體系
要想保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規范性以及合理性,那么其法律監管體系必須全面的包含法律監督、專門監督、內部監督、社會監督以及行政監督等,從而形成一整套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體系。但是在我國現階段中,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管體系中僅僅包含行政監管,專門監督、內部監督等監督方式并沒有得到充分的貫徹落實,并且在行政監管中也同樣存在著許多的弊端。
(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管制度不夠完善
從總體上來講,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督制度應該包含市場準入、資產獨立、收益擔保以及投資限制等對方面的監管內容,對各個環節的內容都要制定相應的法律制度進行有效的法律監管,但是在我國現階段的法律法規中,只針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投資渠道進行了相應的法律監管,而忽略了對其他內容進行監管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在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方面,我國對其投資方式的規定相對來說比較嚴格,在進行投資的過程中容易出現投資渠道狹窄以及投資渠道少的現象。再加上缺乏完善的法律監管制度作為支持,所以最終導致了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保值增值目的并不能得到充分的實現。
二、如何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法律監管
(一)建立以及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信息披露制度
對于養老保險基金投資而言,在對其實際的運營過程進行外部監督的過程中,相關的單位應該與部監督體系實現緊密的結合,比如說審計師事務所以及資產評估公司等,從而保證外部監督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中各種信息進行準確的掌握,實現外部監督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合理監督。在這一過程中,要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審計力度,在平時的工作中相關單位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檢查,從而及時發現并解決一些資金不合理的現象,進一步強化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監督和管理。隨著信息技術發展的越來越完善,媒體的社會監督作用也逐漸的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督管理中顯現出來,通過媒體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信息進行披露能夠有效的促進外部監督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監督。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法律體系
為了有效的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規范化運營,我們必須建立健全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法律體系。在這一階段中,由于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起步比較晚,相對來說還處在一個逐步探索的階段,所以對于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監管應該保證其規范性以及全面性。在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法律體系時應該以政府行政監管為核心,基金公司以及其他機構等的監管體系都應該與之相配合,從而形成一套完善的監管法律體系。與此同時,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法律體系在構建之后還要得到充分的貫徹落實,明確各個監管部門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中應承擔的監管職責,從而保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監管的有效性,實現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規范化,為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以及增值奠定堅實的保障。
三、結語
總而言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對實現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規范化管理與監督是當下行政監管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深入研究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法律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從而采取行之有效的對策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法律監督,為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的管理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程柏霖 單位: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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