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分支機構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監督管理

時間:2022-12-27 08:21:52

導語:央行分支機構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監督管理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央行分支機構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監督管理

一、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監管面臨的現狀

(一)統籌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不夠強

目前各統籌機構的工作人員變動頻繁,而且業務素質也參差不齊,與日益發展的統籌工作要求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風險防范意i只欠缺,風險識別能力不高,不了解統籌政策連續性和變化情況,不能正確識別風險點,這些因素的存在就會造成會計核算不規范、相關制度執行不嚴格、監督管理不到位等等方面的問題,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金運行的風險,極容易釀成截留、挪用、轉移統籌基金的風險事故,影響其健康、可持續地運行發展。

(二)統籌業務工作復雜化程度不斷加深

近幾年統籌基金缺口金額逐年增加、個別養老金項目列支渠道多次調整、總行年底集中撥付統籌基金缺口等等因素,這些都給統籌基金的會計核算、年底預決算、養老保險統籌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統籌管理系統”)的信息維護增加了難度,也給統籌基金的監管和運行提出了新的課題。

二、養老保險基金監管中亟需關注的問題

人總行先后出臺一系列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并完善了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先后研究制定基金內控、預算、支付、結算等制度及個人賬戶、統計、檔案管理辦法。但當前的基金監督管理機制仍需進一步健全。

(一)曰常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

1.現有基金管理制度中缺少“三級審批”機制。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款項劃撥和會計核算由統籌會計和統籌出納分工協作、相互制約完成;會計主管主要負責對會計核算和款項劃撥的審核和簽章。即“支付結算單”由統籌會計和會計主管簽批后,統籌出納即可據此辦理款項劃撥,基金的管理由統籌機構內部的“二級審批”后即可完成,沒有建立對基金支付環節的“三級審批”制度,不利于基金的安全與管理。2.“統籌管理系統”的維護缺乏“復核”機制。各級統籌機構在“統籌管理系統”中設有操作員1名,負責統籌機構內部所有參保人員基本信息、收人信息、收入臺賬和支付臺賬、增加減少人員等等的具體維護,由操作員維護后,系統生成最終數據。但對操作員各項信息維護的正確與否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來監督,不利于維護參保人員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對養老基金的收支監管。3.統籌基金的會計核算缺少及時有效的核對機制。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會計處理仍然采取原始的手工模式,總賬、分戶賬和結算戶存款之間的賬務核對主要依靠手工逐項核對來完成,不利于規范統籌基金的會計核算和統籌基金的實時監督管理,更不利于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堵塞漏洞。

(二)定期檢查缺乏有力的監督措施

1.內部定期監督手段不能有效解決基金運行風險。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檢查主要為上級行統籌基金管理部門的定期定項檢查和同級養老保險統籌機構的全面自查。但這兩種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上級行統籌基金管理部門的定期檢查不能及時、實時地發現基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同級養老保險統籌機構的自查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有效發現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2.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來監管基金的健康運行。目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大部分依靠統籌機構的內部監督來完成,監管手段單一,缺乏外部監督部門對基金進行有效監督,使得基金運行潛在風險集中,對基金運行安全產生威脅。

三、“內外兼修”,強化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監督管理

(一)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強化統籌基金的內部監督力度

1.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三級審批”制度。統籌會計在“統籌管理系統”中生成“支付結算單”后,逐級由統籌會計、會計主管和主管行長簽字確認,再交由統籌出納再進行款項劃撥,進一步加強對基金支付環節的審批制約,保證統籌基金的安全。2.強化會計主管對基金運行的定期檢査職責。由會計主管在日?;鹗罩徟幕A上,按月對會計原始憑證、資金劃撥、賬務處理,對重要空白憑證、重要空白憑證使用情況登記簿進行全面檢查,對參保人員的信息情況進行抽查,著重抽查收入信息情況和支付臺賬等情況。3.在“統籌管理系統”中增設復核員(可由會計主管擔任)。由復核員對操作員在“統籌管理系統”內的數據維護進行全面或重點性的復核和監督,經復核操作后,“統籌管理系統”才能生成相關信息的最后記錄,加強信息維護的準確性。4.開發使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會計核算系統”(以下簡稱“會計核算系統”)。引人現代化的核算系統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進行會計核算,在“會計核算系統”中設置統籌會計、會計復核、統籌出納和會計主管四級操作員(其中會計主管和會計復核可由1人兼任),由復核員對統籌會計在“會計核算系統”的每筆賬務處理進行復核后,“會計核算系統”最終確認賬務處理結果。同時“會計核算系統”會自動完成總賬、分戶賬與“結算戶存款”的自動核對功能,保證了賬務核對的及時性,提高了賬務處理的準確性。建議“會計核算系統”與“統籌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共享,或在“統籌管理系統”另增加子模塊來完成會計核算的功能,以完成兩個系統數據的相互制約與核對,進一步保證基金的安全、提高會計核算質量。5.建立上級統籌基金管理部門非現場監督方式。上級統籌基金管理機構除定期定項進行現場檢查外,可通過季度報表、年度報表、日常報表等反映出的可疑問題或情況,通過“統籌管理系統”對轄區內各統籌機構的系統數據進行監督,變事后監督為事前監督,變定期檢查為隨時監督。

(二)內外聯動,形成基金監管合力

仿照地方社保機構成立基金監督委員會,成員單位為人事、會計、內審部門。委員會成員通力協作,各自發揮基金監管的職能作用,形成對養老統籌基金有效監督的制約機制。主要采取以定期為主、不定期為輔,事前、事中監督相結合等形式實現全面、動態、適時監管。1.建立與同級會計財務部門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定期對賬機制。會計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協調建立按季度對基金征繳劃撥、工資執行、基金缺口等情況的對賬制度,并建立對賬情況備查登記簿,由各部門的經辦人、會計主管、主管行領導簽字確認。2.建立同級會計財務部門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定期檢査機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的規定,會計財務部門為全行預算賬戶的管理部門,承擔著本級機構銀行賬戶的使用和日常監督管理職責。由人事部門與會計財務部門溝通建立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按季檢查制度,由會計財務部門按季對統籌基金的收支情況、會計核算情況和內控制度建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檢查意見和整改意見,并負責監督對檢查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3.建立同級內審部門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按年監督機制。人民銀行內審部門承擔轄區人民銀行系統內部審計的工作職責,由人事部門與內審部門溝通協調,建立由同級內審部門每年對養老統籌基金專項審計機制,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統籌基金收人和支出、財務管理、內部管理、個人賬戶和“統籌管理系統”管理等方面,由內審部門形成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并督促統籌管理機構對審計報告和意見進行落實。4.強化總行“崗位風險監督管理系統”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風險點的防控作用。各統籌管理機構結合崗位分工在“崗位風險監督管理系統”中,科學設計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管理的風險防控點,具體檢查人員按規定實施風險點檢查,并由會計主管和管理員對其檢査情況進行監督,及時、如實地將檢查情況登記到“崗位風險監督管理系統”中,強化紀檢職能對基金運行情況的監督。5.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基金查詢系統的功能。參保職工登錄“查詢系統”對本人繳納費用情況、個人賬戶情況、繳費基數、參保時間連續等情況進行實時査詢,充分發揮外部監督主體的作用,以進一步加強對統籌基金的外部監督,確保每位參保職工的信息準確。

作者:閆巖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