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思考
時間:2022-11-07 10:38:44
導語: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依據財政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的《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2018年5月1日,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正式開始為期一年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本文從人口老齡化和完善“三支柱”養老體系政策背景出發,分析推進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發展的必要性。通過解讀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國際經驗提出政策改進建議。
[關鍵詞]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
1政策背景
依據聯合國標準,若一國65歲及以上老人高于總人口的7%,則可判定該國進入老齡化社會?;诖藰藴剩袊缭?000年就已經正式邁入老齡化社會,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數量為8821萬人。截至2016年底,中國65歲老人占總人口比重已上升為10.8%,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經突破1.5億人,由此可見中國老齡化速度之快,老齡人口數量之大。“銀發浪潮”時代的到來,將讓中國面臨著沉重的社會養老問題。《“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中提到,完善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以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以及時、科學和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挑戰。目前,我國的“三支柱”國民養老體系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具體表現為“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失衡?!暗谝恢е被攫B老保險一支獨大,在基礎養老保險中,企業繳費為20%,個人繳費為8%,其繳費率過高,降低了企業活力。由于人口老齡化速度過得快,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實等因素,基本養老保險目前面臨著收不抵支的巨大壓力?!暗诙е币恢卑l展緩慢,2015年職業年金在中國強制建立起來,其制度尚處于定型階段,而企業年金發展接近停滯,《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僅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保職工僅為2325萬人。在第一支柱支付壓力較大和第二支柱發展緩慢的情況下,大力推進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發展,無疑對我國養老保險事業有著積極的作用。
2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
2.1個人層面上,提高養老金替代率,保障個人老年生活質量。在中國,養老金的替代率處于較低水平。在2015年前,中國老年人的養老待遇主要是依靠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金來提供,盡管我國第一支柱相比于國外要高,但是在國際上,補充保險(職業年金、企業年金)能提供替代率為20%的養老金,加上替代率為10%的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其總的替代率可達到70%,而中國的養老金替代率幾乎等同于第一支柱的替代率,約為58%,無法為中國參保人員提供充足的養老保障。推進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有利于做實做大第三支柱養老保障,通過引入市場商業保險的力量,通過精算平衡,風險共擔,為參保人員提供更高的養老保險待遇,從而真正做到“老有所養”。2.2商業保險層面,推動商業保險行業繁榮,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長期以往,由于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沒有真正地建立起來,政府開辦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處于絕對主導的地位,極大地擠壓了商業保險在養老領域的發展空間。政府出臺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將引導商業保險力量往養老領域發展,一方面可以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必將使商業保險贏來發展擴張的機遇。政府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將作為杠桿“撬動”商業保險,同時會推動中國保險行業市場規模呈現出爆發式增長。我國如此龐大的養老需求市場將為商業養老保險注入千億級別的資金,這巨大的增量將進一步盤活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市場往穩中向好的方向發展。2.3國家層面,做實做大第三支柱,加快多層次養老體系的形成。鄭秉文在講述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障制度時,提到,中國目前總的狀況是“第一支柱”突飛猛進,“第二支柱”積極跟進,“第三支柱”仍是相對短板。推進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補齊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三支柱”短板,使我國真正建立多層次的養老體系。而“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協同發展,正是“政府”與“市場”協同發展,使兩者都能在養老體系中承擔各自的責任,從而辦好人民群眾的養老事業,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3政策解讀
2018年4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證監會五部委聯合了《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本文將從試點地區及時間、政策內容、資金賬戶和產品管理四方面簡單解讀此政策。3.1試點地區及時間。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ê瑥B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為期一年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3.2政策內容。政策內容簡單歸納為三個方面:一是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支出稅前扣除;二是商業養老保險投資所得免稅;三是個人領取養老養老金時再征稅。3.2.1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對于符合條件的個人,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3.2.2賬戶基金收益暫不征稅。3.2.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3.3資金賬戶。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是由納稅人制定的、用于歸集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繳費、收益和資金領取等的商業銀行個人專用賬戶。該賬戶封閉運行,居民身份證綁定,具有唯一性。3.4產品管理。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以穩健型產品為主、風險型產品為輔的原則選擇,符合“收益穩健、長期鎖定、終身領取、精算平衡”的原則。
4現行政策存在問題
4.1制度累退性較強,存在不公平現象。根據財稅[2018]22號,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按照其薪金或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這就導致了制度具有較強的累退性,即高收入者所獲得的稅收優惠要大于低收入者的稅收優惠。制度的累退性使不公平現象出現,影響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如表1所示,不同收入群體所所享有的年稅收優惠額度有所不同,收入越高,其享有的稅收額度越高??梢钥吹绞杖氲陀趥€稅免征額的人群,由于其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0,所以其無法從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制度享有任何好處。而不同收入群體之間的年稅收優惠額差距較大,月薪18000的群體所享受的年稅收額與月薪6000的群體所享受的年稅收額的差距有7倍之多,可見其累退性的強度之大。4.2馬太效應突顯,保障范圍較小。馬太效應指的是“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現象,反映的社會現象是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富者更富,貧者更貧。在中國個稅遞延型商業保險政策中,由于采用的是個人投保、企業安排的“個險團做”制度安排,因此其保障對象將為在職者和自由職業者排除在外,而這部分人群恰恰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他們的養老保障權益最為缺乏,個稅遞延型這種制度安排無疑會促進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容易導致社會的矛盾出現。4.3沒有考慮不同群體的差異,制度靶向性有待提高。財稅[2018]22號沒有具體地針對不同年齡的參保人員進行制度設計,其針對性不強,無法應對不同年齡的參保需求。如對于年齡較大即將退休的參保人員,由于其個人的養老金賬戶建立的時間太晚,賬戶內累計的養老保險保費必然不足,因此其正當合理的養老需求無法得到保障。對于這部分人來說,他們年輕的時候也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但無法與年輕一代享受同樣的保障,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5政策建議
5.1對低收入者予以一定的財政補貼。由于低收入者繳納的稅款很少甚至不用繳稅,因此低收入群體在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制度中享受的優惠較小,制度無法吸引這部分群體去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因此建議借鑒德國里斯特改革的方式,讓職工基于自身意愿選擇從所得稅中扣除商業養老保險支出或者是選擇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直接補貼。一般說來,低收入者會選擇直接補貼,通過直接補貼激勵低收入者購買商業養老保險。這樣有利于化解制度累退性帶來的不公平問題,促進社會公平,解決低收入階層商業保險養老的問題。5.2對不同年齡參保人員予以不同的遞延限額。針對制度靶向性不強的問題,可以通過對不同年齡參保人員給予不同的遞延限額。這方面可以學習美國的401K計劃,美國的401K計劃根據投資者的年齡對“投資額”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對于50歲及以上的投資者,美國政府規定可以在其原有的全年16500美元的投資上限的基礎上增加5500美元,體現了美國對于即將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水平的關懷。中國的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可以對高齡參保者予以更大額度的遞延限額,以充分保障高齡參保者能夠享有較充分的養老待遇。5.3加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監管力度。一項政策的實施效果好壞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其監督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科學。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政策制度要想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需要從投保和領取兩方面入手,建立嚴格的監管機制。投保方面,稅務部門需要嚴格核查投保人的投保資格、投保資料和投保數額,以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淪為高收入群體漏稅、逃稅的工具。領取方面,嚴格按照領取條件對申請領取人進行審查,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做到保險金合理的發放。5.4提高立法層次,確立其法律地位。在試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需要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制度時,建議立法先行,通過立法確立其法律地位。在立法時,既要考慮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在一些具體易出現糾紛的內容上做明確要求,同時也要考慮到中國疆域廣大,各個地方具體情況存在差異,給予地方一定的制度自主權。
[參考文獻]
[1]孫鈺祥,高婕.我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研究[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17(06).
[2]郭林林.對我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的思考[J].南方金融,2012(01).
[3]袁笛.淺議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J].北方經濟,2011(05).
作者:陳耀鋒 單位:武漢大學
- 上一篇:石油化工電氣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方法
- 下一篇:建筑電氣工程安裝技術分析及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