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優化路徑

時間:2022-07-08 05: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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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優化路徑

[摘要]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保障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改善民生心態,提升老年人的存在感和幸福感,減輕家庭的壓力,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增值和保值能力,是促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展的關鍵,因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社會的穩定奠定了基礎。文章圍繞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優化路徑進行了探究。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優化路徑

為保障居民的生活,國家制定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隨著我國不斷深化改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了其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促進了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從本質上解決了社會公民共同享受公平公共福利的問題,是我國文明社會進步的標志。雖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為我國社會的穩定、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依舊存在很多缺陷,制約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隨著老齡化問題的加劇,改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展概述

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推廣和實施,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重要的發展,也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伴隨著我國城鄉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以及物價水平的不斷上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時難免出現很多問題。根據我國待遇的水平、繳費的檔次、制度的轉換、基金監管增值等方面來分析我國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缺陷,所以要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切實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為我國社會的運行提供有利的保障[1]。為了堅持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我國拓寬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資金籌集渠道,并強化了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制度,健全了我國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健全了網絡服務項目,提高了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水平,為參保的居民提供了便利的條件。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滿16周歲就可以參保,繳費的標準為:淄博市統一設置年繳費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繳費的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2]。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要求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和其他保險制度相配套,讓養老院的保障方式發揮積極作用,使參保的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到目前為止,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斷地提高,養老保險制度也更加地完善,由于是關乎居民基本生活的問題,所以難免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隨著社會發展的變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也需要不斷地改革和完善,才能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生活需求。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2.1繳費的檔次較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檔次有12種,但是當地政府會根據各個區域的實際情況,圍繞城鄉居民收入的情況,制定繳費的檔次,但實際上,多數的城鄉居民在進行參保繳費時都選擇較低的檔次,在很大的程度上因為保險制度沒有實行激勵機制,導致居民養老保險對參保人沒有吸引力,也不能有效滿足參保人的需求。盡管新的居民養老保險對調整繳費檔次有一系列的規定,但一般都是引導,沒有實際的策略和價值,養老保險實施的效果不理想。例如,年滿60周歲不再繳費可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可是大部分的參保人都選擇100元或300元的檔次,農村的居民本來就比城市的居民收入低,在參保上當地的政府也沒有進行有效的推廣,存在不信任感,認為居民養老就不是社會保險,對晚年缺少規劃。由于戶籍、年齡、婚姻狀況、收入等因素讓居民整體參保檔次較低。另外,年輕人認為自己離養老還很遠,政府的宣傳力度也不夠,讓年輕人也選擇較低的繳費檔次[3]。城鄉居民的收入決定著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物價也隨之上漲,再加上近年來通貨膨脹的影響,對于農村的居民,讓參保人獲得的養老保險金很難滿足居民養老的需求。當地政府需要改變繳費檔次的調整制度,將定額繳費改為可調整的,才能實現自動調整,滿足不同層次居民的實際情況。

2.2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大

通過對我國養老保險購買的情況來看,農村和城市存在差異,城鎮居民購買的是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居民購買的養老保險并不完全相同,制度的差異導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不能滿足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求[4]。隨著城市的發展,城市居民越來越注重養老保險的重要性,開始積極地購買養老保險,而相比城市對養老保險的購買率,農村居民對養老保險的購買率在不斷下降。為此,城鄉一體化的實現,才能確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

2.3政府財政能力有限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全部由地方財政部門補貼,但是很多地方財政本來就比較困難,資金短缺,沒有相應的經濟實力來保障居民的養老生活[5]。由于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統一上受到了影響。對于城鎮的居民來說,他們有部分人是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來繳納養老保險金,因此,繳納養老保險的資金上不存在短缺的問題,而農村的居民只有自己承擔,再加上農村居民收入不穩定,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就比較困難。其次,農村的村干部能力不足,新的惠農政策的頒布,讓農村的工作越來越復雜,農村干部的素質不高,工作方法不得當,使得農民對村干部有抵觸情緒。

3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優化路徑

3.1協同城鄉共同發展

協同城鄉的發展,可以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實現城市與農村的全面經濟發展和不斷進步[6]。新農村的建設,首先需要建設農村經濟的發展、教育的發展、公共衛生的發展,要注重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與此同時還要建立城鄉共同發展的長期規劃,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讓農村的經濟得以快速的發展,改變城鄉的差異,縮小城鄉各方面的差距,逐漸形成城鄉一體化。例如,按照各村的具體情況,加大對農村的投資力度,促進經濟的發展;加大對農村教育教學的要求,教育設備的提供和教育資源的建設,實現城鄉教育水平的平等。其次,實現農村“村村通公路”以及垃圾的處理,確保公共衛生的建設。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應提高城鄉養老保險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最終提高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率。

3.2創新居民養老模式

為了確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保值與增值得到提升,就必須對養老保險的模式進行創新,加強對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力度,改變傳統的養老保險方式。社區應加強對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讓老年人認識到養老保險的益處,積極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同時提高居民對養老保險的參保意識。除此之外,社區養老還應輔助居民養老,為居民減輕家庭的壓力,提升老年人的存在感,通過積極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例如,通過電視臺、公眾號、APP等方式進行宣傳,全面解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策,包括參保登記、繳費檔次、待遇領取、政府補助等優惠政策,引導居民積極參保;也可以借助某個社區的經典案例進行宣傳,加深居民對養老保險的認知,營造參保的良好氛圍等。

3.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針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情況,政府應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扶持力度,切實推進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堅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運營相分離的原則,由稅務部門負責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運營管理。同時,建立開放式的監督機制,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力度,充分保證基金安全[7]。由于我國農民收入水平偏低,城鄉有一定差距,政府應加大力度投入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財政支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順利發展。通過對農村養老保險的補貼,實現養老保險的價值,提高農民繳納保險金的檔次,確保養老保險落到實處。例如,進一步明確政府在農村基本養老保險的責任、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可按“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扶持”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積累方式的養老保險、擴大對農民養老保險的補貼等。

3.4健全養老保險相關制度

總書記在黨的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8]。對于農村養老保險,目前我國頒布了新農保與老農保、新農保與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持政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新農村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等,在政策上應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明確制度的目標,優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制度,同時還要注意在未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中,要便于統籌制度、管理水平,為制度的建設減少成本,使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

4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讓城鄉居民享受到了制度帶來的社會保障,提供了全民享受養老制度的權利,讓居民更加了解養老保險制度。但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時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需要進行優化,因此,要協同城鄉共同發展,發展農村的經濟、教育和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城鄉養老保險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同時還要創新養老保險的模式,改變傳統的參保模式,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居民參保的積極性,政府要加強扶持的力度,擴大對養老保險的補貼,還要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居民的生活,從而為我國社會的穩定奠定基礎,促進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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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艷.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不足及優化策略[J].財經界,2017(17):139.

[3]汪婷婷.論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存問題的路徑[J].新財經,2019(4):30-31.

[4]楊柱生.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困境探討[J].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2020(8):217.

[5]李一帆.新形勢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優化設計[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8,17(15):70-71.

[6]歐宣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跨入新時代[J].新商務周刊,2019(9):175.

[7]李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系統化的建設及完善[J].現代經濟信息,2019(2):55,57.

[8]范志翠.新時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的不足及優化策略[J].消費導刊,2017(34):205.

作者:國玉香 單位: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