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構建

時間:2022-03-07 1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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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構建

摘要:在企業的監督體系中財務監督占據關鍵地位,要針對企業正在進行的相關業務進行嚴格的控制管理?,F階段,企業財務監督體系這一環節過于弱化,因而財務監督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有效發揮財務監督的實質意義。不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導致財務監督工作無序混亂,經常出現違法亂紀的現象,阻礙企業經濟收益以及社會收益的提升,限制企業的進步和長期發展。

關鍵詞:企業財務監督;內部監督體系;產權

企業財務監督的產生主要是因為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所有者為了監督企業經營者的財務行為,不得不對其進行監督管理。合理的財務監督體系可以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但現階段,由于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很多企業的財務監督職能部門都形同虛設,財務監督體系不完善,無法真正發揮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進行有關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將結合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構建的實際情況,提出解決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中存在的問題的對策,希望為以后企業財務監督體系構建工作提供一些幫助。

一、現代企業財務監督概述

1.現代企業財務監督的涵義

財務監督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對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所謂財務監督管理就是監督主體對監督對象進行財務監督管理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監督主體可能會采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證監督對象的所有財務行為以及和財務行為有關的活動都是合法的、合理的。完善企業的財務監督體系不僅可以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同時還能促進企業進一步發展。財務監督的主體就是執行財務監督權力的一方,監督主體通常都和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有著緊密關系。但財務監督主體有兩種,一種是企業內部的監督主體,即企業的所有者以及負責財務監督的管理層,如董事會、股東大會、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等;另一種是企業外部的監督主體,外部監督主體主要是國家為保證企業合法財務行為而設定的國家相關職能機關以及第三方機構。例如,國家的審計機關、稅務機關、金融部門以及社會上的中介機構等都屬于企業外部監督主體。財務監督的對象,也可稱之為財務監督的客體,就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的財務活動以及和財務活動有關的財務行為。企業財務監督有很多不同類型,這主要和財務監督分類的標準有很大關系。例如,財務監督可以分成國家監督、社會監督、企業內部監督等三種類型,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依據具體執行監督權力主體的不同而劃分的;財務監督可以分成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以及事后監督,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以監督行為發生的時間不同而劃分的;財務監督可以分成全面監督和專項監督,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以監督內容的不同而劃分的。但在實踐過程中,比較習慣將財務監督劃分為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和企業外部財務監督,這種分類方法主要是以監督主體和被監督企業之間的關系為劃分標準的。

2.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具體劃分

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構建需要考慮到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是企業的治理結構,這是企業財務監督體系實施的平臺,另一個就是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都屬于實現企業財務監督的手段,只有內部審計和財務審批才能對企業財務監督的實施起到作用,它們是企業實現財務監督體系作用的基礎。因此,企業治理結構、內部審計、財務審批是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下文將對此進行詳細介紹。企業治理結構是在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制度下產生的,其主要作用是為了保護企業所有者的權益,使企業所有者和企業經營者之間保持一種相對平衡的關系。企業內部的財務監督制度一方面是為了保證企業經營者能夠按照企業所有者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另一方面是為了讓不同級別的管理者能夠遵守公司規定,建立一個比較健康有序的上下級關系。由此可見,正是因為企業治理結構的存在決定了財務監督制度的存在,可以說企業財務監督制度是企業治理結構的具體實施手段。此外,企業的治理結構也是企業財務監督制度中多層次關系的一種體現方式。在企業內部財務監督過程中,不同的利益相關者所具有的財務監督權利不同,從而使得這些利益相關者之間形成了多層次的財務監督關系,而企業的治理結構也是比較復雜的,利益相關者之間具有多重關系。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是實現企業內部財務監督的兩種基本手段之一,另一個是財務審批。所謂內部審計就是指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企業財務活動的風險進行管理、對內部控制的效果進行評價,以改善組織營運的能力。內部審計是企業中的一個獨立機制,包括檢查會計、財務等業務。財務審批包括兩部分內容,分別為財務審查和財務批準。按照審批工作詳細程度的不同可以將其分成核查細節的審批、審閱型的審批以及批準型的審批三種。核查細節的審批主要工作不是為了審批,而是為了查找其中存在的疏漏或錯誤。審閱型的審批并不會直接做出決定,大部分只是審閱人在查找某些具體的信息。只有批準型的審批才是真正的審批,本文所介紹的財務審批就是批準型的審批。

二、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構建的必要性

1.企業財務審批“一支筆”制度存在不足

《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可以對單位一切活動負責,這其中也包括財務活動,但是財務活動一直就是企業管理中比較重要的一個問題,財務審批更是直接關系到財務活動是否合法。但在很多企業中都由企業負責人直接負責財務審批,從而形成企業財務審批“一支筆”制度,即企業的所有財務審批均由公司負責人完成。雖然,企業中都有明確的規定,財務審批應是按照企業組織結構從最下層開始逐漸上報審批,例如,需要進行財務審批的工作人員將審批報表上報給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再上報給分管副總,由分管副總上報給總經理。但最終只需要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即可。這種審批制度看似很嚴謹,但卻反映出企業在財務管理上的落后,財務管理行為不夠透明,給企業財務違法違規操作提供了很好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構建企業財務監督體系,對企業的所有財務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以確保企業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2.企業產權結構不清晰

企業產權結構有兩種,一種是一元化的產權結構,即企業的所有者只有一個,或者是企業具有多個所有者,但是其中一個所有者占有絕大多數股權,這種類型的產權結構屬于股權高度集中型的,一般國有企業都屬于這種類型,即政府對企業擁有絕對控制權。這種類型的企業也不存在股權不清晰的問題;另一種是多元化產權結構。即企業的投資者有多個,但每個投資者對企業的所有權又沒有顯著差別。其中,多元化的產權結構還可以細分成兩種類型,分別為股權相對集中型與股權高度分散型。但是,現在很多企業都存在產權不清晰的問題。由于產權結構會因投資者在企業中地位和影響的變化而變化。企業中沒有很好地劃分利益相關者的權益,使得企業產權結構模糊。在這種情況下,為避免出現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必須構建企業財務監督體系,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3.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工作效率較低

因為企業治理結構、內部審計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使得企業的財務監督工作難以按照預期目標開展,導致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工作效率較低。首先,企業治理結構存在很大問題。企業中各個利益相關主體職責范圍劃分不清,股東不能按照規定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能,董事會又缺乏獨立性,難以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而監事會又因自身權力有限而無法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其次,內部審計存在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企業的內部審計缺少獨立性。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都是由企業的管理層直接管理,使得內部審計的工作人員在財務審計時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不敢按照規定進行財務審計,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形同虛設。此外,這種管理模式還導致很多工作人員都對審計工作存在偏見,不愿從事審計工作或者對審計工作比較輕視,這不僅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同時還降低了審計工作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第二個問題就是審計人員專業素質水平較低。很多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都不具備專業審計知識背景,對審計業務不了解,這樣很難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此外,部分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偏低,在從事審計工作時難以抵抗外界的誘惑而做出違背職業道德的事。在這種情況下,只有構建合理的企業財務監督體系,才能真正發揮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的作用。

4.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還不完善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很多制度都不健全,影響了部分工作的正常進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也存在很大缺陷,導致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效率偏低,難以達到預期效果。為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必須通過構建企業財務監督體系來輔助企業財務管理活動,從而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三、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的發展現狀

1.企業內部財務監督體系不完善

企業內部財務監督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目前,大部分企業都有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但這些制度并不完整,還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實施過程中難以達到管理企業活動的目的。還有一些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形同虛設,根本不能落到實處,導致企業的財務活動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企業中憑證作假、私設“小金庫”、行賄受賄現象嚴重;第二,企業中財務監督管理意識薄弱。很多企業的管理者都存在重管理輕監督的思想,在財務管理時誤以為只要進行支出管理即可,而忽視了企業財務收益的管理;第三,企業預算控制不嚴格。很多企業在進行財務預算時都沒有充分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都將預算的范圍擴大,怕后期沒有資金,這種不科學的預算方法也使得企業財務監督難度增大,企業中項目多、內容雜,導致隨意支出現象普遍,難以追蹤資金的具體用途。

2.企業外部的財務監督體系難以發揮作用

導致企業外部財務監督體系難以發揮作用的原因包括下述幾點。第一,外部監督機構和企業的信息不對稱。外部監督機構獲取的財務信息大多來自企業,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性的提供財務信息,而企業卻有全部的財務信息,在這種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進行企業外部財務監督的難度較大,財務監督的范圍有限。第二是企業和外部監督機構目標不一致造成的。企業經營者的目標就是為了規避風險,獲得自己應得的報酬,不會關心其他方面的問題,而外部監督者是為了監督企業財務活動的合法性,二者之間目標的不同使得他們很難具有統一的行動,從而也就影響了外部財務監督的執行效果;第三是外部財務監督機制不健全。企業外部監督主要包括三種,分別為政府監督、社會監督、第三方機構監督。政府監督制度不完善,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相關法律法規建設還不健全,無法為政府監督行為提供法律支持。社會監督根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社會群體也無法獲得企業全面的財務信息。而第三方機構大多由企業聘請,是為企業服務的,以企業利益為最高行為準則,難以發揮監督的作用。

四、針對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現狀的有效解決對策

1.鞏固和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能

首先,要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監督制度建設。第一,要建立有效的財務約束機制,打破財務審批“一支筆”的現狀,讓企業的財務活動變得更加公開化、透明化;第二,要實施民主的理財制度。由企業內部審核人員完成賬表、財務憑證等的審核工作,定期進行審計;第三,要充分發揮企業內部財務部門的監督作用,提高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使其能按照國家的規定完成審計工作。其次,要加強企業內部財務監督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第一,要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不僅要進行相關專業知識培訓,還要定期對財務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培訓,提高其專業素養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第二,要加大專業人員引進力度。特別是一些比較關鍵性的崗位更應安排一些專業能力比較強的人。最后,要加強企業財務監督體系考核工作。即要對企業構建的財務監督體系進行定期的考核,及時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問題,不斷完善企業財務監督體系。

2.構建高效的企業外部財務監督體系

企業外部財務監督體系的構建應從我國財務管理的制度入手,健全我國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使政府財務監督部門能有進行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的參考依據。其次,還應改變企業和外部監督主體信息不對稱的現狀,提高企業財務信息的公開性和透明性。最后,要完善第三方監督機構的管理制度,加大對其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五、結語

現階段我國企業財務監督體系還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企業財務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因此,必須進行現代企業財務監督體系研究,構建新的企業財務監督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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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亞男 彭麗坤 單位:渤海大學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