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對策

時間:2022-07-19 09:16:58

導語:新時期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新時期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對策

摘要:互聯網消費金融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是傳統消費金融的升級和轉型,已成為新時期全新的商業模式,是支撐傳統消費金融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是機遇和挑戰并存的,如何針對新時期背景下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健康發展的相關對策建議,是本文研究的重點內容。

關鍵詞:新時期;互聯網消費金融;現狀問題;發展對策

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費觀念的與時俱進,互聯網消費金融在網絡經濟中的地位也隨之越來越重要。我國日漸完善的金融體系、多樣化的社會融資渠道、不斷刷新的金融創新速度,為消費金融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但在現階段的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中,依然存在著較多的影響和限制因素,這也就需要針對互聯網消費金融進行不斷的創新發展。

1新時期背景下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管缺失

目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管嚴重缺失,究其原因是,其具有的混合性質無法具體歸到某一金融行業中。雖然有銀保監會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但是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管效果卻不盡如人意。雖然為P2P網貸平臺構建了相應的監管系統,為網貸平臺的各項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依據,但在具體的操作中,由于細節內容的繁瑣,監管作用仍然起不到良好的效果。與此同時,對于電商平臺而言,互聯網消費金融在操作中始終在打法律的“擦邊球”,互聯網消費金融的某些業務始終處于灰色地帶。

1.2融資渠道有限

由于對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界定始終沒有清晰劃分,因此其并不完全包含在金融機構的范圍之內,并不具備公開融資的資格,而對于同業拆借的融資方式,也不能使用,所以這就導致了互聯網金融融資的成本非常高,其資金的來源渠道較為單一,主要是依靠平臺的現有資金,而在互聯網消費金融市場不斷擴大的形勢下,各大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的資金出現了緊缺的現象。由此可見,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的融資渠道非常有限,要想從平臺以外渠道獲取資金難度非常大,尤其對于中小型的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更是如此。

1.3風險管控滯后

隨著互聯網消費金融的不斷發展,其逐漸趨向完善化,但是在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的過程中所面臨的風險依舊存在,風險類型主要表現在:技術風險、操作風險、外來風險、信用風險,等等。由于互聯網消費金融是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的,其系統發生風險的概率也會因此提升,如系統癱瘓、系統被外來者入侵、系統病毒等,這些問題一旦發生,將會給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帶來嚴重的損失。從目前的互聯網消費金融企業的發展來看,企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管理體系的不健全、監管體系缺乏等,都會對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的操作帶來巨大的風險,風險發生的概率增大,給金融平臺帶來的損失也會因此提升。與此同時,信用風險也是互聯網消費金融平臺所面臨的重要風險之一,其風險來源主要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用戶所產生的信用風險,另一方面是平臺所帶來的信用風險,具體為金融平臺的違約、對平臺用戶信息的泄露、偽造信息等,信用風險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平臺風險監管體系不健全所導致的。

2新時期下如何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健康發展的對策建議

伴隨著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快速發展,無論何種業務形式都處于飛速增長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如何確?;ヂ摼W消費金融與市場經濟下的金融發展保持同步,以不斷推動互聯網消費金融健康、良性、科學地發展,針對此問題以下從四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建議策略。

2.1完善個人征信體系

現階段我國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個人征信體系尚且不夠健全,而幾大銀行系統的個人征信體系并未完全對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共享。但是在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和高效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個人征信體系是重要的工作之一,所以在推動互聯網消費金融實踐的過程中,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不斷完善和優化個人征信體系,為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第一,建立并健全個人征信制度,以實現個人征信的信息共享;第二,對征信范圍進行清晰劃分,現階段以央行為核心的征信體系覆蓋范圍還不到50%,信息的盲區仍舊存在,因此對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而言,不僅要借助央行的征信系統,還要不斷利用大數據技術,以擴大征信范圍,最終完善個人征信體系;第三,目前金融市場中的征信機構之間沒有形成信息的共享,信息相對閉塞,這在無形中加大了征信信息的征集難度。因此,要積極建立并完善征信機構,以從根本上提高征信的覆蓋范圍,為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高質高效發展夯實基礎。

2.2完善監督管理制度

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而言,只有完善和健全的征信系統是遠遠不夠的,完善和健全的監管制度同樣重要,其是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奠基石?,F階段我國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的監管存在力度嚴重不足、監管細則不明確、相關的法規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在推動互聯網消費金融走可持續化道路的過程中,必須不斷完善和優化監督管理制度,使其保障互聯網消費金融的不斷發展。在完善監督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要從以下幾點進行著手:第一,在原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之上,進行不斷優化和完善,以將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發展進行規范化和嚴格化,使其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有章可循。第二,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中的高風險業務要進行重點關注,對其進行不定期的核查,以降低其風險發生的概率,從而加大監管的力度。第三,嚴辦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對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披露的相關內容提出標準化的要求,并按照此要求嚴格執行,一旦發現有違規行為,必須嚴懲。

2.3建立高效的風險控制體系

無論哪種金融模式,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金融模式與風險是共存共生的關系,對于銀行消費金融而言,其對風險的控制為銀行的防控系統,其管控的效果是非常好的,但其實際的操作效率卻差強人意。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風險控制系統而言,都是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通過實際經驗總結而構建的,鑒于這兩種構成性質,互聯網消費金融風險發生的概率要遠高于銀行消費金融風險發生的概率。針對這種情況,構建高效的風險控制體系,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發展而言是至關重要的,以下從貸款前、貸款中、貸款后三個方面著手論述如何建立高效的風控體系。第一,進行嚴格的貸款前的審查。這一個環節是至關重要的,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對借款人進行個人征信的審查,通過自身征信系統或者第三方征信系統,以及大數據信息來綜合審查借款人,之后再進行消費貸款額度的審批。對貸款人進行綜合信息的審查,是降低貸款風險最為直接有效的途徑之一。第二,嚴格跟蹤調查貸款中貸款人的資金使用途徑。在通過貸款審核,借款人還款的期限之內,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對于借款人的資金使用途徑要進行跟蹤調查,如果發現資金投向高風險產業中,則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或對其進行抽貸,或停止授信等。第三,及時催收還款。對于臨近貸款還款日的借款人,要提前1~2天對其進行提醒,以避免產生逾期,對于逾期超過1個月的,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可委托催收公司進行合理合法的催收,以降低壞賬率,降低由于壞賬所產生的風險。由于互聯網消費金融是以互聯網相關技術為核心基礎的,因此要最大程度地保障互聯網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只有系統平臺的穩定可靠,才能最終確保借款人的信息和資金的安全,所以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而言,要不斷加強內部平臺的建設,為金融業務的開展提供良好的環境,以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健康發展。

2.4拓寬融資渠道

無論何種金融形式,其關鍵的核心即為流動性,而這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而言同樣如此,因此不斷提高互聯網消費金融資金的流動性,不斷放寬融資渠道,以推動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運轉效率,促進互聯網消費金融的蓬勃發展。在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的新產品和新業務的審核上,要適時地放寬審核條件,為互聯網消費金融減輕壓力,從根本上降低其融資的成本。在增加互聯網消費金融資金流動性的過程中,還要加強對風險的控制工作,風險的產生是無所不在的,對于風險的防控也要時時刻刻關注。另外,也要認識到金融科技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的重要推動作用,憑借金融科技的力量為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發展助力。

3結語

總而言之,互聯網消費金融是建立在傳統消費金融的基礎之上的,其仍舊屬于消費金融的范圍之內,是以互聯網相關技術為核心依托,為廣大消費者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使金融服務更加趨向于信息化、時代化、網絡化,是符合時展規律的,與傳統消費金融相比,互聯網消費金融的優勢——效率性和多樣性更加明顯。雖然互聯網消費金融在發展中仍舊存在一些問題,但是在新時期背景下,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金融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對互聯網消費金融進行不斷的優化和完善,互聯網消費金融必將高質高效健康地發展,不斷拉動消費金融需求的新增長點。

參考文獻

[1]莊晨菲.淺談互聯網消費金融發展趨勢、問題及對策建議[J].營銷界,2021(16):57-58.

[2]張俏.互聯網消費貸的商業模式和金融體系安全研究[J].時代金融,2021(09):7-9.

[3]程雪軍.互聯網消費金融征信:域外經驗與中國鏡鑒[J].征信,2021,39(03):1-8.

[4]王霞.金融科技背景下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創新研究[J].中國產經,2021(04):23-24.

[5]尹婭玲,曾開瞳.“互聯網消費金融”資產證券化的財務效應分析[J].商展經濟,2021(02):57-59.

[6]趙丹.互聯網消費金融信用風險分析及其防范研究[J].商場現代化,2021(02):96-98.

[7]趙瑾婷.互聯網消費金融背景下高職院校征信教育路徑探析[J].現代商貿工業,2021,42(05):132-133.

[8]鄭夕玉.互聯網背景下我國消費金融發展研究——基于美國發展模式的啟示[J].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2020(12):92-96.

作者:焦麗麗 單位: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