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育中的創新教學培養芻議
時間:2022-04-29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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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分析影響法學本科教育實踐教學發展的主要因素,準確定位培養目標,確定了培養模式,以此力求確立實踐教學在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地位。
關鍵詞:法學;實踐教學;創造性思維;培養
法學本科教育作為高等法學教育體系中具有較高層次的專業教育,承擔著培養法律人才,傳播法律知識、傳授法律技能和弘揚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務。然而,當前法學本科教育教學與法律職業要求嚴重脫節,多采用理論灌輸為主案例分析為輔的抽象思辨的教學方式,實踐教學活動安排較少且敷衍了事,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嚴重影響了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應當認真總結分析實踐教學的現狀及主要影響因素,構建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
一、現行法學本科教育的現狀考察
1.現行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不足之處
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是高校院校法學院、系為實現自己的培養目標——向社會輸送合格的法律人才而實施的培養方式,是一個包括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課程結構、教育內容、教育手段、教育方法、考試形式等諸多內容在內的動態系統。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根據國家發展的形勢和需要,不斷調整培養模式,為國家輸送了大批合格的法律人才,為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現行法學本科教育在培養目標、課程結構、教育內容、教育手段、教育方法、考試形式等諸多方面都存在嚴重的問題,培養模式的欠科學性制約了法律人才的質量。綜觀我國現行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總體上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課程設置僵化,培養目標單一,理論與實踐嚴重脫節
現有的法學本科教育中,只開設一些法學的主干課程,忽視了課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只注重理論知識,忽視實踐能力的培養,這種課程設置僵化,培養目標單一的人才培養模式致使學生知識面狹窄,基礎知識薄弱,應用能力差,難解決稍顯復雜和多變的綜合性法律實際問題。我國高等法學教育較多受大陸法系的影響。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教育不在于提供解決問題的技術,而在于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教導。法律教育所要求的內容并不是對世界情況的分析而是對法律組成部分的分析。從我國法律制度的特性看,成文法仍是其主要表現形式,受其影響,法學本科教育非常注重正規化的理論教育和法律知識的傳授。這種以理論灌輸為主、以案例分析為輔的抽象思辨的教學方式,所涉及的內容只限于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和法律條文的理解,著重對法律關系的研討,從學理上分析各種法律現象,這種被動的教學方式使師生在課堂上缺乏討論與交流,難于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和實踐能力。
第二,考試形式單調,考試內容教條
目前法學本科教育考試多采用閉卷筆試方式,大多以選擇題為主,以案例為輔,且考試內容的記憶性或者說相對的死記硬背的成分較多并占主宰地位,側重于考查學生理論知識再現的能力,而難以考查學生對法律問題的分析、識別與判斷能力等。這種形式狹窄、內容教條的考試,要想取得高分憑的是記憶而非思維,對學生法律思維能力與水平、法律知識的儲備與非法律知識素養的狀況、法律實踐操作技能的高低的測試則乏力顯現。
第三,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要求錯位
法律職業要求法律職業者具有法律職業思維和法律職業技術。法律職業思維是法律職業者必須具備的思維,如:觀察和思考;通過程序進行思考;遵循“向前看”的教義式習慣;注重縝密的邏輯,謹慎對待情理等因素等等。同時,法律職業者更應具備法律職業技術,包括法律解釋技術、法律程序技術、證據運用技術、法庭辯論技術、法律文書制作技術等等。雖然就現實而言,高等法學教育的職能還不能定位為法律職業教育,但由于課程設置僵化,培養目標單一,重理論灌輸,輕能力培養,考試形式狹窄,考試內容教條等弊端導致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要求嚴重脫節,使培養出來的學生難以具備法律職業者應具備的法律知識、邏輯思維能力和分析、判斷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2.法學本科教育的現狀分析
法作為一種行為規范而且是一種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其對于社會的作用就在于規范人們的行為,法的內容與社會實踐緊密相連。法學實踐教學是在傳統法學教學模式上提出的一種新興的法學教學模式,是通過學生眼觀、耳聽、動手等方式,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理論聯系實踐,學以致用,從而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然而,實踐教學在法學本科教育的開展狀況堪憂,是法學本科教育一個極其薄弱的環節。
教學方法陳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難以發揮出來法學本科教育教學多采用灌輸式、填鴨式的理論教育,把教室當成是教師的領地,把講臺當成是教師的舞臺。在“教”與“學”的關系中,“教”是主導,“學”要服從于“教”。課堂上,教師主要圍著概念、定義、特征等展開講述,學生則盡力記錄、背誦教師的標準答案,力求使自己的認識與教師的認識相吻合,不敢也不會創造性思維。這種法學教育培養模式的最大優點是學生能夠較為快捷地掌握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全面了解現行法律的已然性規定,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素養。而實踐教學活動安排較少且敷衍了事,學生基本上是封閉讀書,很少有時間和機會去接觸司法實踐。即使教師安排了實踐教學活動,也僅是流于形式的模擬式的法庭。模擬法庭雖然能讓學生了解案件的訴訟流程,或者讓學生按照司法機關的審判程序模擬演示,但學生對如何搜集證據,何時運用何種證據來證明案件的事實,如何駕馭法庭等等常識均不知曉。而診所法律教育、法庭觀摩、法律調查、法律學術報告、法律文書寫作、法律檢索等實踐教學活動的參與微乎其微,甚至連專業實習,時間也相當的短,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學生要全面學習各種法律技能、熟悉法庭程序、掌握法庭各角色的訴訟技巧幾乎是不可能的,也由此缺乏相應的實踐能力,這樣學生的創造性很難以發揮出來,整個大學四年就在這里背書被了四年。
影響現有法學本科教育的主要因素
造成這一狀況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欠妥。現行法學課程的開設主要以部門法學科的劃分或國家頒布的主要法律為標準,重視理論課的開設而輕視應用部門法學的開設,導致以培養和訓練學生的實踐能力為主要目的的課程,如涉及市場經濟法、比較法和國際商法的課程開設較少。二是受大陸法系學院式教學方法的影響深刻。雖然已有判例并不像美國那樣必然成為日后審判實踐的司法依據,但仍多采用理論灌輸為主、案例分析為輔的抽象思辨的教學方式,這種被動的教學方式使師生在課堂上缺乏討論與交流,難以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和實踐能力。三是教師自身業務素質欠缺。從事法學教育的教師,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理論研究上,又由于本身沒有足夠的法律實務知識,不太了解法律實務,不可能培養出了解法律實務知識、掌握法律實務知識的法律人才。四是學校與社會實踐基地合作度不夠。限于教師的社會活動能力、學校的財力、社會對法學教育的支持力度等各種主客觀因素,學校很難聘請有水平、有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前來講學,較難建立起固定的法律實踐和實習基地,及時建立起實習基地,由于教學經費的投入不夠,很少進行教學實習活動。
二、法學本科教育中創新思維培養的建議
法學本科教育有其內在的規律與功能、目標與模式,它負有為國家和社會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的重要任務,其培養目標是“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重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創新型法律人才。法學本科教育要準確定位培養目標,根據培養目標以實踐教學促進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構建。
1.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目標定位
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目標是法學本科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必須首先明確的一個問題。因為它涉及法學本科教育的內容、專業化程度、教學與學習的方法等一系列問題。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是素質教育,素質教育的核心就是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全面實施以創新教育為核心的高校素質教育,大力培養大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已成為深化高校教育改革,推進高校素質教育向縱深發展的基本任務。加入WTO后社會對法學本科教育法律人才的培養提出了三個層次的需求,即培養既懂法律,又能熟練運用外語和具備國際交往能力的高級專門法律人才;培養既懂法律,又懂外語和精通某一方面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既懂法律,又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普及型法律人才。無論哪一層次的法律人才,都要求具備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沒有創新,就沒有獨創性的法學理論見解,人類的法律就不會進步;沒有創新,就沒有創造性的國際法律適應,先進法律理念、法律思想的融會,國家的法律就不會發展;沒有創新,就談不上國際競爭。創新的關鍵在人才,人才的成長靠教育。法學本科教育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正確定位應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認清加入WTO對我國法律人才的發展帶來的機遇與挑戰,樹立素質教育理念,結合大學生自身特點和成才規律,滿足社會對法律人才的不同需求。因此,法學本科教育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高尚的職業道德,扎實的專業知識,廣博的行業知識,深厚的民族情感,開闊的國際視野,熟悉WTO規則,懂外語、懂經濟貿易,具備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創新型法律人才。
2.改革教學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
目前,在法學本科教育中,廣大教育教學工作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認為在本科教育階段不應當向學生過多地灌輸什么創新思維,認為創新思維是研究生階段所要解決的問題,或者有的人認為大一大二學生應該以注重基礎,大三大四學生才擴展一下學生的思維。由于這一指導思想的錯誤,導致了老師在教學的過程中總是照本宣科,教育學生知其然,不叫學生知其所以然,這樣的教學方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學生就成了背書、背法條的機器,加上考試也主要是記憶的東西,最后學生畢業時還不知道畢業論文寫什么,如何寫,因此而培養出來的學生高分低能以至于在激烈的就業競爭大潮中被淘汰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筆者認為,創新是社會進步的動力,大學教育理應要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不管是低年級還是高年級,那種到高年級才培養學生創新思維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應當徹底地進行改革,創新能力的培養就像孩子學習外語一樣,學習得越早越好,那種認為只有到高年級才適宜培養創新思維的做法無異于讓一個人成年以后再去學習一門外語,耽誤了學習語言的大好時機。所以要轉變觀念,大膽地進行教學方法的改革,改變那種錯誤的做法,從大學入學就要開始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當然培養創新思維不是說不需要較好的理論基礎,沒有扎實的理論基礎,要培養創新思維就像空中樓閣,那時虛無縹緲的,所以說,培養學生穿新思維必須要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培養出更多更好的具有創新型社會主義法治人才。
3.不斷增加實踐教學課程的比重
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是一項系統而復雜的工程。法學作為一門理論性、應用性、操作性極強的學科,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與實踐教學緊密相聯,培養創新型法律人才,就必須不斷增加實踐教學的比重。
第一,增加實踐性課程。由于我國的法治發展很快,而撰寫、出版、更新教材的周期比較長,我們所撰寫的教材往往是比較陳舊的。與我國當前努力實行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的需要相比較,教材內容中涉及市場經濟法、比較法和國際商法的所占比重不夠,學生們對社會發展中新興領域的法律知識了解不多,比如知識產權、商業談判、企業兼并、證券金融、國際貿易、國際保險等領域的法律知識,而這些恰恰是社會實踐最需要的。要增加實踐性課程,一是進一步拓寬基礎課,如開設法制史學、法律思想史、比較法、法律心理學、法律邏輯學等課程,拓展學生法學、哲學、歷史學、思想理論及專業基本能力等方面的知識;二是根據不同的專業方向增加實際操作課程,如法律英語、法律文書、口才學、律師實務等,這是法律人才能夠適應社會不可或缺的;三是增加選修課的數量,讓學生自己選擇感興趣的課程;四是與時俱進調整課程設置,盡快加強有關WTO方面知識的課程建設,增加全球化知識的比重,培養學生全球化的思維方式,有利于學生熟悉全球一致的業務規范和趨向統一的游戲規則。
第二,強化實踐教學方法。教師應以教學方法創新為重點,結合大學生自身特點和成才規律,根據社會對法律人才的不同需求,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注重實效的實踐教學方法,如判例教學法、“診所”法律教育、法庭旁聽、模擬法庭、法律學術報告等,形成一整套有利于培養創新型法律人才的法學實踐教學法體系。判例教學法打破了傳統教學中千篇一律從序論開始講概念、定義然后再闡述的理論性教學,而是通過選擇一些與某一部門法或某一主題的典型判例讓學生分析、討論來理解法律理論和原則,增強了學生的參與性,通過學生的自主性學習培養學生的求知欲及分析性思維和創新性思維,既讓學生學到了法律知識,又提高了學生的實踐能力。“診所”法律教育是讓學生在“診所”中在教師的指導下為處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詢,“診斷”它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為他們提供解決問題的途徑,并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診所”法律教育使學生有機會直接面對社會開展法律服務(主要是進行社會法律援助工作),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從事實際的法律服務工作,會見當事人,為客戶提供咨詢意見,乃至各種法律事務,讓學生在一個個非控制的現實場景中鍛煉自己的法律工作技能。學生在“法律診所”中通過辦理真實案件,可參與案件的全部過程和細節的處理,訓練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能培養案件判斷力、職業責任心和社會正義感。法庭旁聽可以使學生進一步加深對所學法律知識和本專業工作特點的了解,進一步熟悉庭審程序,培養學生的反應能力和應變能力。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教學活動,是培養和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有效途徑。通過模擬法庭實踐教學,學生在庭審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實踐開展庭審中的各種工作,把學習到的實體法內容和程序法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了學生系統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同時在角色分工和協調工作的過程中又提高了學生的團結合作精神,在法庭調查階段和法庭辯論階段培養和提高了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控辯能力。法律學術報告可促使學生自覺關注法律學術前沿,靈活掌握所學法學理論,根據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主動查閱有關資料,檢索法律文獻,有利于拓寬學生的知識面,提高理論功底和法學素養。總之,運用實踐教學方法,將有利于學生迅速提高法律分析和研究能力、事實調查能力、組織和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使學生直接了解真實的當事人和案例,直面各種社會沖突和糾紛,把理論與實際真正結合在一起。
第三,建立穩定的實踐培養和實習基地,解決實習經費問題。一是通過提高教育層次,增設相關學科、擴大規模、完善結構、擴寬內涵,創造創新型法律人才的成長條件。二是積極創造條件,加大經費投入,主動與外界聯系,聘請有學術造詣及實踐經驗的法學專家、學者、法官、檢察官、律師前來講學和指導工作,同時加強與人民法院、檢察院、監獄部門、勞動教養管理所、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交流與合作,建立起固定的法律實踐和實習基地。三是結合學生的自身素質和就業形勢,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考取法律專業研究生、培育法律教學骨干、輸送國家公務員等方面提升學生的法學素質,拓寬學生的就業渠道,加大創新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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