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課程考試改革的思考
時間:2022-09-01 0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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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學專業課程考試中存在著不少弊端。(1)考試動機日趨“功利化”,學生為“學分”而學。法學專業課程的考試是法學專業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主要目的是檢測學生的學習情況和教師的教學情況。而“功利化”的應試教育的考試只是為考試而學習,唯分數論。對學生來說,考試目的只不過為了修夠學分,獲得畢業文憑和學位。從而導致學生選課的目的是攢夠學分,并不考慮選擇的課程是否適合自己,所以學生中常流行這樣的話語:“必修課選逃,選修課必逃”?;谶@種功利的心理,學生只重結果不重過程。因此,上課不記筆記,下課不復習,考前加班突擊就成為一種常態。其結果就是,學生對學習沒有興趣,只是為了考試而被動的學習,考試成了負擔,更談不上創新能力的培養。當考試結束之后,學生也將這門課程遺忘了。大多數學生對于課程的重要知識點不能很好地掌握與運用。(2)考試形式不科學,不利于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目前法學專業課程考試形式主要是:閉卷考試為主,開卷考試很少;筆試考核為主,口試很少;理論考試為主,實踐操作很少。期末采用閉卷筆試仍是大部分法學專業核心課程考核所采用的主要方式。這種考核方式只注重于考查學生的法律理論知識,忽視學生法律實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創造性思維能力的考核。僅憑期末考試難以測試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情況,以一次期末考試成績來評價學生的學習是不科學的,也是不公正的。這種考試不利于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法學專業作為一門實用性很強的專業,它不僅要求學生學習法律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還要求學生得到法律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更要求學生能夠運用法學理論、法律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而這一切很難從一次閉卷筆試中得到真實和全面的體現。(3)考試內容單一,偏重知識點記憶、缺乏能力考核。目前的法學專業課程考試,“側重于知識點考核,考試內容局限于教材、課堂筆記、教師劃定的范圍、重點,對學生綜合素質、創新能力的考核普遍不足,以致于上課記筆記、課后抄筆記、考試背筆記、考后全忘記,成為目前大學生學習情況的真實寫照。在這樣的學習中,學生只能形成‘接受—復制性思維,不能形成‘創造—發散性思維’,其結果只能限制學生個性的發展。”[2]在大多數的法學專業課程考試中,題型多以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為主。這樣的專業課程考試,既不利于學生創新思維、分析和綜合能力的培養和提高,也不利于教學質量的提高。而且,考試內容一般遵循課本和教師的教案,只強調知識點的簡單記憶,容易束縛學生的創新精神。同時,此種考試方式也造成相當一部分學生平時不努力,考前突擊復習,投機取巧。這樣的考試模式使得教師只注重知識的講授,輕視或忽視對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可能導致學生對法學專業基礎知識不求甚解,只是囫圇吞棗、斷章取義式的死記硬背,最終結果只能是“高分低能”,不能適應社會對于職業法律人才的需求。
2法學專業課程考試方法改革的思路
2.1明確專業的培養目標
考試的目的在于掌握學生對于知識的學習情況和教師教學情況。“考試是雙向的教學活動,它既是對受教育者知識掌握和實際能力的考核,也是對教育者工作態度和教學能力的檢測。因此,樹立正確的考試理念才能調動教師和學生兩方面的積極性。”[3]傳統法學課程考核方式主要是筆答考試,考試也只在期中和期末舉行,對學生成績的評定也以期中、期末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得出,教師和學生追求的只是結果,而往往忽視過程。其實,科學的考核應該是一個有機聯系的、完整的提高過程,這個過程從開始學習該課程時就已經開始,即所謂“寓考于教”,這樣就能讓學生在學習中不知不覺地接受考試和檢驗。“法學人才培養的觀念要由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轉變,由重知識教育向加強能力培養轉變。尤其是,普通院校的法學專業教育培養目標應該清晰明確地定位于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而且應該是廣大基層所需要的應用型法律人才?!保?]過去傳統的考試方式重理論和書本知識,輕司法實務能力,結果培養出來的學生理論水平不高,實務能力或動手能力也很低,這不能不說是法學教育的失敗。因此,法學專業課程考試一定要緊緊圍繞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進行,不能好高騖遠。
2.2改變考試形式的單一性
為適應培養創新人才的需要,應改變當前法學專業課程考試中閉卷考試作為最主要考試方式的現狀,應根據不同課程的性質、特點,靈活運用閉卷、開卷、筆試、口試、答辯、論文、法律實踐等多種考試形式和方法。如筆者在本?!斗ɡ韺W》課程教學改革中,對考試方式也嘗試了變革。通過三個轉變,即考試方式向多樣化轉變,考試內容向注重綜合能力考核轉變,成績評定向綜合性轉變,引導教學內容和方法手段的改革,突出綜合能力的培養,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強化平時學習、小組學習講授在學期考核中所占的比重。改變原來的平時、期中、期末的1∶2∶7的成績比重,使學生平時學習和小組學習講授的比重占到50%,也就是平時、期中、期末的3:2:5的成績比重,有效激發學生平時、自主學習的積極性。在期中考試時,改變以往出幾道題開卷考試的傳統模式,進行全新的口試方式。教師提前準備口試題目近100道,然后學生提前抽取考試順序,考試時按順序選擇口試題目,激勵學生在口試前對前一部分內容進行有效的復習。此外,在另一個班期中考試加入了法律影評分析,讓學生邊看相關主題電影邊就電影中的法律問題進行思考,并限時寫出觀后感。這樣不僅可以加強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而且可以很好地鍛煉學生定時思考的能力。該班的期中成績按照影評分析和口試兩項計算。小組授課成績評定由兩部分組成:教師負責對每個人授課表現給予評判,而每一小組的分數由其他小組派出的評分員評定。最后每個人的小組授課表現由教師評定(占70%)和小組打分(占30%),這樣也督促每一小組的團隊協作。因為小組打分要計入每一個人的成績,而這一組所有小組打分都是相同的。以上改革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也符合了現代教育的流行趨勢———“合作學習”?!昂献鲗W習是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采用的教學方式。小組學習,將個人記分改為小組記分,形成了組內人員合作、組間競爭的新局面,使評價重心由鼓勵個人競爭轉向大家合作達標,由此培養了學生的合作精神和合作技能。”[5]改變傳統的課程成績由期末考試決定的做法,一門課程的總成績應由多重考核方法構成。加大平時成績在課程總成績中的比重,不僅可以解決“一考定乾坤”的弊病,減輕學生期末考試的心理壓力,也能夠全面地考查學生的學習狀況,使考試更加客觀、公平、合理。
2.3考試內容側重能力考核
長期以來,大部分法學專業課程考試由任課教師根據教材和講義來確定考試內容,這實際上就將考試內容限定在比較狹窄的范圍內,結果是大部分學生在課堂上只記筆記,逃課的學生在課后抄筆記,考試背筆記、背書就可以過關,甚至有些學生從未上過課,考試卻能得高分。這樣的考試,一方面無法檢測學生對知識掌握的程度,打擊了一部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影響了教學質量;另一方面,把考試內容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使學生的知識面越來越窄,阻礙了學生創造能力的發展。改革考試內容,就是要樹立適應法學人才培養的現代考試理念,按照創新人才必須具備良好的知識結構和寬厚的知識基礎的要求進行考試,應該把考試內容定位在對以往知識的理解和對學生獨立思考能力的考查上,即考試內容要有利于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和促進學生積極、理性、健康思維品質的形成。
3深化法學專業課程考試改革的幾點建議
3.1樹立現代考試管理觀念,重塑新型“學習觀”
考試改革不僅是形式上的改革,更重要的是觀念上的改革?!皹淞⑷碌目荚嚬芾砝砟睿袁F代考試理論支撐教育考試工作?,F代考試指導思想主張考試要將拓寬知識、培養能力和提高素質融為一體,采用綜合的、靈活的、相對的評分辦法,以檢測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引導學生在理解、掌握知識的基礎上,勤于思考,培養創造性思維能力?!保?]因此,必須要樹立新的考試觀,建立與創新人才培養相適應的考試模式,改革考試內容和考試方法,考試不僅要考知識,更要考能力、考素質,建立以培養合格的法律事務人才為目標的科學考試體系。
3.2構建現代考試方式,適時推進機考模式
當前,學生課程考試發展趨勢是實現考試的智能化———大規模試題庫的計算機網絡考試模式?!爸悄芑荚囅到y是傳統考場的延伸,它可以利用網絡的無限廣闊空間,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考試,大大簡化了傳統考試的過程,可以實現自動化組卷、教考分離以及考務工作的全自動化管理;運用計算機強大的分析與運算能力,可以更好地對教學結果和學生成績進行客觀和公正科學的評價,可以減輕教師的工作強度,更好地為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服務,通過智能考試系統的隨機出題功能,為每個學生設計不同的試卷,從而有效預防作弊?!保?]它具有傳統考試形式無法替代和比擬的優勢。現有發展趨勢表明,考試的標準化、智能化已成為當今考試的發展方向,當前國內外許多課程考試,都已實現或基本實現了智能化。在法學專業課程的考試中,要適應時展的需求,探索大規模試題庫的計算機網絡考試模式。
3.3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以多樣化的方式杜絕考試作弊
學校應加強大學生的誠信教育,打造誠信校園,塑造誠信氛圍,從源頭上控制考試舞弊,增強大學生的內在修養。“重視學生心理教育,幫助學生樹立健康的價值觀念。通過開展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詢等活動,充分掌握學生在學習生活中可能出現的心理失調和心理偏向,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心,倡導學生樹立“自立、自尊、自信、自強”的觀念,最終使學生形成健康的價值觀念,考試杜絕作弊從被動的制度制約轉換為主動的自律行為。”[8]此外,形式多樣化的考試和考核方式也有利于預防傳統考試方式產生的作弊情況。比如,通過采取口試、小組合作等考試方式,有效杜絕了作弊情況的發生。
本文作者:羅藝俞金香工作單位:甘肅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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