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主權與人權關系思索

時間:2022-04-17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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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主權與人權關系思索

一、主權與人權的內涵

主權是指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其一切內外事務的最高權力,具體表現為國家對內最高權和對外獨立權兩個方面。所謂“對內最高權”是指國家對其領域內一切人、事、物及對領土外的本國人所享有的統治權力;所謂“對外獨立權”,是指國家獨立自主處理其內外事務,并排除任何外來侵犯和干涉的權利①。主權是國家固有的根本屬性,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了主權就不能稱之為國家。主權與國家同時產生,同時消亡。一個國家只有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和認可,才能在國際社會上立足,而這種承認其實就是對這個國家享有主權這一事實的承認。人權是指一個人作為人所享有或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二戰以前,人權問題基本上是被當作純粹的國內管轄事項來對待的。人權問題廣泛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是二戰以來的事情。②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是一個人生來就應該享有的一種自然的基本權利。所以人權不是任何主權國家賦予其子民的,而是與生俱來的,任何一個國家沒有權利去剝奪或創造人權,它只能盡最大的努力去確認和保護人權。因而人權是就其本質上說是一國的內政問題。

二、主權與人權的關系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快速發展,主權與人權的關系也變得日益復雜,二者不是完全矛盾對立的,但也不是完全協調統一的。它們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基于這一關系,人權和主權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統一的一面。二者矛盾對立的一面表現在:

首先,國家主權對人權保護的制約。

⑴一個國家參加和制定的人權保護條約,決定了人權保護的內容。一個國家的國民享受何種權利都是取決于其所在的國家。國家參加某一條約或不參加某一條約完全有獨立的自主權,所以,一個國家的公民享有人權的廣泛程度和具體所享有的人權范圍都是由其所在的主權國家來確定的。同時,個人相對于國家來說,只是其中一個小小的組成要素,只有在國家主權的范圍內,只有在國家充分享有主權時,才能夠實現人權的真正保護。

⑵各種侵犯人權的問題和糾紛主要是通過一個主權國家的國內法途徑解決的。人權從本質上說屬于一個國家的內政范疇,因此當一國國民的人權遭受侵犯,不管這種外力來自國內還是國外,對受侵害者的救濟與保護基本上是國家主權管轄內的事情。保護本國國民的權益是一個主權國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由此可見,人權的實現需依賴國家主權,所以主權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人權。

其次,人權對國家主權的制約。

⑴主權國家必須履行國際條約中有關保護人權的國際義務?!堵摵蠂鴳椪隆泛推渌幌盗袊H條約都為各國政府設定了保護人權的一般性國際法律義務。這就構成了對國家主權的一個重要限制。也就是說,對人權的保護并不僅僅是一個國家的國內事務,人權保護已然上升為國際范疇的一部分,因此,人權保護具有國際性。

⑵國家不得違反其締結或加入的國際人權條約所規定的義務。如果一個國家加入了有關的國際人權條約,便承擔了相應的國際法義務,就必須履行的,不能以任何借口來推托。主權與人權除了相互制約的一面,還有協調統一的一面,國家主權是人權的基礎和保障。一般來說,個人人權的實現有賴于國家。個人享有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各方面的權利都是主權國家通過國內法的方式予以調整和保護的。

對于一些國際人權公約所確認的人權,主權國家在立法時一般都將其融入國內法中,使其成為該國法律體系的一部分。此外,國家還根據具體國情,在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來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權的實現。一個國家人權的狀況直接或間接的反映了一國的民主政治狀況,各國都在積極地創造條件,為改善國民的人權狀況而努力。如果沒有國家主權的庇佑,人權是不可能實現的。歷史上無數次的戰爭就是最好的例子,在戰爭中,不管政客們出于什么目的,最終受害者還是普通百姓,不管是侵略國還是被侵略國的人民,他們的人權都會受到侵害。所以,沒有國家主權,人權將無從談起,主權是人權最強大的后盾。

三、結語

人權具有國際性,但是并不是說人權的國際保護就可以逾越國家主權的界限,就可以干涉他國內政。不干涉政原則早已成為國際法的一個基本原則,根據這一原則,任何國家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國的任何內外事務,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他國。任何打著“人道主義干涉”的旗號對他國主權進行干涉的行為,都是違背國際法的,應該受到國際社會和輿論的譴責。不干涉內政原則是主權原則的派生。要辯證的看待國家主權與人權的關系,只有堅持國家主權,人權才能得到保障;只有尊重他國的國家主權,人權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正確處理國家主權與人權的辯證統一關系,尋求國家主權與人權保護的和諧統一,對于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