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學實踐教學論文
時間:2022-01-10 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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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是本校本科教學的定位。在這一框架下,國際公法作為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之一,其實踐教學面臨著很大的困境,同其他法學課程相比較,國際公法學課程教學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主要體現在理論的抽象、體系的龐大以及內容的復雜上。因此,對于法學本科專業的教學而言,僅憑課堂理論教學,無法應對與理解國際公法的相關理論更無法達到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要求。美國大法官霍姆斯稱: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國際法的實踐教學作為溝通國際法理論和現實的橋梁,對于國際法基本理論的學習及培養和提升學生實踐能力以及職業能力的平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應用型的教學模式要求下,法學專業一般都開設了實踐性教學課程,總結起來有見習、法律咨詢、社會調查、專題討論、模擬法庭、審判觀摩和畢業實習等,這些課程對于加強法學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國際法學課程的特殊性,實踐教學方面的困境日益明顯。
一、國際公法課程的特點決定了國際公法實踐教學的困境
(一)國際法法理基礎薄弱。在國際法學體系中,對國際法基本理論的研究歷來不構成一個獨立學科,即國際法學之“法理學”一直缺失①。在法學教育培養方案中,在具體部門法學習之前先進行基礎理論學科的學習比如法學導論、法制史、憲法學等,這些基礎學科的設置和學習為了以后的部門法的學習奠定了基礎,但是對于國際法的教學并沒有產生很大的作用。國際法與國內法是兩個法律體系的二元論說法已經被廣泛接受,雙方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但是同國內法相比,國際法律體系形成的比較晚,欠缺深厚的基礎原理研究。學生往往不易理解國際公法的理論基礎,他們所熟悉的國內法的理論基礎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法學思維在國際公法的學習中不能適用,這些不僅對國際法的基礎理論教學和學習產生障礙,更進一步影響了國際法的實踐教學。(二)國際法體系龐雜。作為法學本科的基礎學科之一的國際法學,其學習內容依據調整的國際關系的法律性質歸類于不同的法律部門,其內容比較龐雜。主要內容基本有國際法主體理論、國家領土、國際海洋法、國際航空法、外層空間法、國際環境法、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及武裝沖突法等。這樣復雜龐大的內容體系對國際法的教學技術和教學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別在實踐教學這一環節比如采用案例教學法時,如何對案例進行選取、案例如何呈現、如何設計思考問題、如何進行案例的總結評價,相比于國內法的實踐教學要困難很多。(三)復雜的國際關系的變化對國際公法的影響。國際公法與國際關系之間關系非常緊密,而國際公法學與國際關系理論的教學相輔相成,這些特性決定了在兩個學科中教學互動的必要性②在國際公法的教學中,運用國際關系有關的論據和方法來說明和解決國際公法的問題,比如二戰的結果改變了國際關系的格局,其后果在國際公法領域引起的相關規則原則的變化。在比如通過中國與周邊國家之間關系的變化對我國邊境問題解決的影響來說明國際公法上有關領土的相關規范及原則。然而這種教學方法會面臨著兩個學科理論體系的沖突問題,這兩個學科的基本理論存在的較大的差異導致了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學習國際法的同時還要掌握有關的國際關系的理論知識,這對他們來說在理解和掌握上都存在著一定的難度。
二、國際公法課程實踐教學的特點決定了其困境
(一)學習理念上重國內法輕國際法。國際法是調整國際法主體之間關系的法律,體現形式為國際條約與國際慣例。同國內法相比,與學生實際生活的距離比較遠。在國內法的學習方面,基本理論的學習及相關的法律規范的制定與執行方面學生不會有太多的疑問。而國際法中無論是國際條約與國際慣例其成為國際法律規范還是在調整國際關系方面發揮作用的時候,都不會體現為有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實施這一法律特性,更為難于理解的是有時候事件的結果與現行的國際法律規范相關的規定是不一樣的甚至是相違背的,所以在學習的過程中對于國際法律規范對國際關系的調整效果會產生質疑。國際法的實施效果的確定性弱于國內法的實施效果,國際法沒有國內法的實施方面的強制力保障。比如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相威脅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但是美國對伊拉克的戰爭明顯違背的這兩個原則,但是美國并沒有承擔相應的國際法律責任。所以學生對國際法相關的理論知識與制度理解相對有一定的困難,學生的學習動力不足。很多同學在基礎理論學習中重視國內法輕忽國際法,導致了在實踐教學中忽視國際法。(二)國際法規范效力來源的特殊決定著國際法實踐的特殊性。國際法律規范是國際法主體在相互交往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規則原則。國際法規范的效力來源于“各國的協調意志”。所以國際法規范的應用體現在國際法主體之間政治經濟交往中的博弈。國際法規范的應用體現在國際法主體之間的國際交往中,體現在國際關系的處理過程中,對這一過程學生沒有參與感,大多時候感覺是一個旁觀者,缺乏對國際關系和國際社會直接的感性認識,往往覺得國際法不是法,只是國際關系中的行為規則而已。同國內法實踐與學生實際生活息息相關,學生能夠親自參與及親身體驗相比,國際法的實踐具有一定的距離感,學生的感受以及帶入感不強。(三)實踐教學模式尚未體系化。國際法實踐教學中缺乏科學的系統的理論作為指導。目前的法學本科教學中,應用型教學模式的要求培養學生的實踐教學能力,除了少數的實踐教學模式比如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其他方面并沒有形成長效的機制并納入到教學要求和計劃中。各種實踐教學模式之間銜接的不夠合理,并未處理好國際法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之間的關系,往往在大一的時候安排國際法的理論學習,但是到大三的下學期及大四的時候開始安排實踐性教學,兩種教學缺乏互補性。對于國際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存在的困境如何來解決,研究成果并不多。大多數都是從法學教學總體上來論述實踐教學模式的改革,針對的大多是國內法的實踐教學環節。對于國際法來說,大多數都停留在某一種實踐教學模式應用的論述上,比如抗辯式教學模式在國際法學課程中的應用,或者論述了國際法某一方面的理論的實踐教學環節,比如國際海洋環境污染方面的教學實踐環節的設計等。因此可以看出,國際法實踐教學的困境仍然存在。
三、國際公法實踐教學困境的解決思路
(一)教學主體的優化。法律自身的生命不僅取決于制度自身的完善與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創制適用和宣示他的法律人的資質和素養③。教學中主體包括教師和學生。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需要高素質、高層次的教育者,高校教育的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影響的這個專業的學生。國際公法教學本身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的授課水平。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結合自己的知識體系,不斷提高自身的教學能力,善于從教學內容中提煉出典型的或有爭議的熱點問題分發給學生,并且對學生加以引導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國際公法學科的特殊性決定了學生不僅僅要具備扎實的基礎知識,良好的法律素養,而且需要學生具備一定程度的英語水平,決定了其實踐要與西方的法律職業人進行交流對話,學生對西方法律文化背景和國際公法方面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決定了實踐的效果。(二)實踐教學模式的系統化。我國著名的國際法學者陳致中教授早就強調國際法的教學要重視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提出了教科書、文獻資料與案例三位一體的教學法,為此他還編寫了教材和翻譯了有關的資料④。針對我校的國際法教學實踐,筆者認為對于國際法實踐教學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案例教學法的采用。在案例教學的設計和運用中我們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案例的選取需要體現案例的教學價值。國際公法體系繁雜,案例比較長和復雜,在有限的課時教學中典型案例的選取比較重要。第二,案例中問題的提出。在案例教學中引導學生分析案例發現案例所涉及的主要問題應該應用的理論知識以及相關的知識運用。第三,案例分析總結中角色帶入。在分析總結的過程中可以要求學生進行角色扮演,如法官、當事人等,這一過程能夠引導學生了解國際法院等國際爭端的解決機構和專家學者們對案例分析的角度、分析方法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2.材料分析法的采用?;ヂ摼W的發達使我們能夠接觸到國際上正在發生的有關事件及爭端、爭端解決機構的意見等原始資料,并且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相關的訪談節目、中國期刊網等都可以查詢到。比如針對2017年11月美國總統特朗普訪華,我們可以從接待方式結合外交關系法的相關內容加以分析,在雙方達成的協議方面,我們可以介入國際公法中的條約法相關的內容,雙方有關朝鮮核武器的會談內容可以用國際爭端的解決方面的內容加以討論等,“活的國際法”不僅僅是體現在案例中而且還體現在國家和有關國際組織的活動中。3.模擬法庭的采用。法律實用能力是一種思維能力、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的結合,這一能力的培養離不開艱苦的理論知識的學習和知識的積累過程,同時也離不開法律與社會的互動實踐過程。濃厚的法律傳統、精深的法律原理與規則,準確的法律方法的應用都離不開反復的應用與實踐。模擬法庭是通過典型案件的選取、學生角色的扮演、法律規則的適用以及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使程序法與實體法,法律原則與法律規范在這一過程中都得以應用與融合,達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的效果。除此之外,國際公法的實踐教學還可以充分的利用學院的各種豐富的課外活動包括講座、假期實習、實地考察、參與研究項目等進行。國際公法的實踐教學應突出靈活性、實用性特點,不僅對學生是一種有效的學術訓練,而且更適宜于培養能夠滿足實際需要的具有“國際法思維”的應用型人才。
參考文獻:
[1]衣淑玲.國際法學研究生教學方法改革探析.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2).
作者:張海鳳 單位:白城師范學院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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