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16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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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研究論文

摘要通過介紹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現狀,指出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分析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出現的原因,系統講述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常用手段,最后就在當前的證券市場中如何治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會計信息造假

會計信息造假是指會計活動中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采取欺詐手段在會計財務中進行弄虛作假,偽造編造會計事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從而為小團體或個人謀取私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近幾年我國資本市場上出現了較多的上市公司業績騙局,如瓊民源1996年年報中所稱的5.71億元利潤中有5.66億元是虛構的,占總利潤的99.12%,并虛增資本公積6.57億元;銀廣夏緊隨其后,造假可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在1999~2000年間該公司通過造假手段,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因此,治理會計信息造假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已經刻不容緩。

1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危害性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危害是災難性的,其危及到會計信息固有作用的發揮,以及對整個社會行業誠信的懷疑,威脅到證券市場的有效運行和整個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1造成信息使用者決策失誤和社會資源的無效配置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資源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企業之間的分配主要是通過資本市場來完成,資本的趨利性,使得資源總是流向效益好的企業,而效益差的企業必然會在資本市場上無法籌集到所需資金。投資者究竟投資于哪家企業,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所依賴的會計信息所反映的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由此不難看出,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是投資者做出正確決策和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的前提條件和保障。不實的信息勢必導致投資者決策上的失誤,利益受損,嚴重的還會引起整個社會資金幾十萬、幾百萬甚至幾個億的錯誤流向。

1.2打擊股民信心,引發股市震蕩,造成經濟運行不穩定

上市公司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嚴重地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使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結果使得投資者對股市望而生畏,談股色變,嚴重地動搖了投資者的信心;使證券市場不能很好的發揮其功能和作用,阻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如銀廣夏、鄭百文等公司在提供虛假會計信息、虛增利潤、真相被揭露后,其二級市場股價由百元左右(不考慮送配股因素)跌至現在的1元多,使廣大中小投資者損失巨大,嚴重破壞了投資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

1.3敗壞社會風氣,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上市公司往往是企業中較優秀者,大部分是國有企業,投資者認為上市公司與政府有關部門有著各種各樣的關系,上市公司提供的虛假會計信息與政府有一定的關系;或以為政府對上市公司監管不力,對違規公司處罰過輕,使造假成本太低而導致虛假會計信息泛濫,嚴重影響政府在投資者心目中的形象。由于虛假會計信息的存在,嚴重地影響了誠信建設,敗壞了社會風氣。

1.4會計信息造假行為為經濟犯罪活動提供方便,滋生腐敗

會計信息造假的本身必然會造成管理的混亂和內部控制漏洞百出,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2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原因

2.1上市公司存在進行會計造假的條件

(1)公司治理結構缺陷。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改制或由國家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投資興建而來,加之《證券法》中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其國有凈資產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規定,使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中表現出國有股一股獨大。而國家關于國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許上市流通的規定,更從制度上確保了國有股的絕對優勢地位。由此市場上就出現了這樣的現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廣大股東承擔著由公司的經營業績好壞引起股價波動的市場風險,卻很難作為股東行使到參與公司治理的權利,而持有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獨攬公司大權卻不必承擔股票市場的風險,股東大會也往往變成國家股股東的“一言堂”。

(2)上市公司會計準則制度不完善。我國的會計準則基本上是參照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模式,采用的是原則導向型。原則導向型的特點是各項會計準則的規范是粗線條的,具體操作要借助于職業判斷。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上市公司會計核算應當遵循穩健性原則,合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以防高估資產價值,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事實上在我國由于沒有統一的會計人員職業判斷標準細則,上市公司既可以通過少提資產減值準備掩蓋風險,虛增利潤,也可以通過多提資產減值準備減少利潤或加大虧損。這就在客觀上為企業操縱利潤提供了一定的空間。

(3)注冊會計師聘任制度的缺陷。我國目前的“誰委托誰付款”的獨立審計付款方式,是由委托者委托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這實質上就出現了委托人出錢委托注冊會計師審計自己的現象,這種委托人與被委托人合二為一的狀況打亂了審計關系三方有序的平衡關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處于明顯的被動地位。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的規范和道德水準的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具備相對獨立性,而實際的結果是管理層為會計師事務所的“衣食父母”,審計機構在同行競爭中為了生存“遷就”上市公司甚至與其共謀是一種“理性”選擇。

(4)會計人員對虛假會計信息的無奈。從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看,會計人員對企業經營管理的監督能力是有限的。任何會計造假的實行人都是會計工作者本身,在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的情況下,是否能夠造假、是否敢于造假已經成為了上市公司是否聘任會計人員的首要條件。而會計人員的薪金又直接和公司業績息息相關,為保住飯碗會計工作人員迫不得已不得不進行造假。

(5)會計造假的成本太低。在我國的資本市場上,會計造假違規的成本太低,這主要表現在:一是違法違規行為被發現的概率很低,二是懲罰力度遠遠不夠,會計造假收益很高,而會計造假成本過低。對會計造假行為,不僅刑罰和經濟制裁力度不夠,而且缺少名譽地位,升遷機會等方面損失。目前我國《會計法》中對違反會計法規的單位最高經濟處罰是10萬元,對具體責任人的最高處罰是5萬元,遠遠低于預期的違法收益,處罰未傷筋骨。由于會計造假的風險收益大大高于風險成本,致使某些單位和個人仍然敢于鋌而走險。

(6)中小股東對虛假會計信息的麻木。目前我國證券市場投機氛圍濃重,投資者主要依靠證券市場的股票差價獲得收益,很少有投資者去關注企業的經營情況、發展前景以及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會計信息質量的高低。即使某支股票的假賬曝光導致股價大跌,中小投資者也大都自認倒霉。

2.2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動機

(1)企業自身利益的驅動。我國證券法規定,發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須具備連續盈利的經營業績。由于這些規定,不符合條件的公司要想獲得配股資格以及面臨ST或PT的公司就不得不通過各種手法對企業財務報告進行處理,以達到其向資本市場“圈錢”提高公司股票價格并從中牟利以及扭虧為盈去掉ST或PT帽子的目的。

(2)企業經營者的個人利益驅動。上市公司管理者的利益(薪金、升遷)往往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鉤。而企業經營業績的考核則往往由利潤的完成情況、投資回報率、銷售收入、凈資產收益率等各項財務指標反映。為取得更多獎金和繼續保住經理的位子,企業管理層往往通過編造虛假會計信息,包裝利潤,以非法手段來操縱公司股價,從而維護自身利益。

(3)會計信息失真的政治動機。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就把經濟建設作為全黨、全國人民的工作中心,經濟發展指標已成為評價個人政績和地方政府政績的主要指標。雖然我們正進行建設政企界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但依然有部分國企的經營者和政府部門有著藕斷絲連的關系。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大多為所在地經濟的強勁推動力,其經營狀況往往涉及所在地區的利益、形象和政績,因而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由于利益需求和地方政府提高自身政績的需要,某些地方政府對當地上市公司會計造假行為采取默許甚至支持的態度。

3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的常用手段

3.1經濟交易陷阱

我國的某些企業主要是通過構造各種實質上虛假的經濟業務來設置報告陷阱,設計缺乏實質內容的交易,并讓交易“真實”地發生,實現報告粉飾、規避會計規范的約束,達到期望的目的。最典型的例子是股份公司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或為了影響股票的市價,公司管理業績評價或籌資方便等目的,往往設置財務報告陷阱,弄虛作假、披露不真實的財務報告信息,創造財務報告“收視率”欺騙投資者。

3.2常規會計處理陷阱

目前主要包括上市公司過早記錄收入、夸大收入的實際數字、編造產生收入的交易的收入陷阱;利用資產計價而使企業“資產虛胖”,是讓企業虛增利潤的一個司空見慣的手段的資產計價陷阱;由于非經常性損益帶來的收益是暫時的具有一次性和偶發性特點的非經常性損益陷阱。

3.3關聯交易陷阱

目前,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其向公眾披露的合并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上市公司與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間普遍存在著錯綜復雜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這些關聯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并數據提供了一個平臺,成為合法擢取利潤的游戲場所。因此,以調節收入和利潤為目標,尋找各種合乎邏輯的借口,在關聯企業之間進行非實質性轉移交易,構造連環陷阱,為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造假提供了一條新的陷阱設置途徑。

3.4資本經營陷阱

目前主要有:采用兼并其他盈利企業的手段來“增加”其合并報表的利潤的合并會計陷阱;利用資產評估隨意給企業資產增值、減值的資產評估陷阱;借用資產重組實施實施的資產置換和股權置換的資產重組陷阱。

4治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的建議

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需要綜合治理,而不能單純就會計治會計,治理會計信息造假的過程同時是一個產權制度、公司制度、會計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

4.1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1)逐步妥善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中國證監會頒布《股權分置試點方案》,邁出了產權變革的實質性一步。要在保證證券市場穩定且給予社會公眾股東合理補償的前提下,逐步實現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實現股權分散化,增強不同持股者之間的相互利衡,以約束非流通控股股東,公司管理層的經營行為。要強化社會公眾股東各項權利的實現機制,改善股東參與監控會計信息的條件。

(2)完善內部利衡機制和監督機制。首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要切實建立政企分開、產權明晰、責權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股東等財產信息需求者參與監控的動機與能力;其次,完善業績評價機制,應考慮增加一些涉及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非財務會計指標,使人所得的利益與企業目標約束掛鉤;第三,改變激勵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為,就經營管理者的激勵措施將長期績效補償與短期工薪支付分開;第四,建立健全獨立董事制度,增強董事會內部制約機制,切實維護中小股東利益;最后,完善公司內部會計審計體系,嚴格規范公司財務行為。

4.2加強外部監督,特別是要加強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外部監督體系,強化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對各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的監督,實行經濟和法律手段,對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實施實時監督和過程監督,從源頭上遏止會計造假行為的發生。在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方面:首先,實行上市公司審計強制輪換制,要求上市公司每兩年強制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以免其因與上市公司長期合作而喪失獨立性;其次,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督管理,實行無限責任,提高違規風險成本;第三,改革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格局,成立隸屬于證監會的會計監督機構,負責對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監督和調查,對違規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進行嚴厲處罰;最后,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教育,使誠信教育落到實處。

4.3完善會計法規體系

要完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首先,應壓縮財務報告粉飾的空間,這可以適當增加財務報表的附注,鼓勵企業披露非財務信息。其次,加快制訂和出臺新的具體會計準則,針對我國特別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現的問題的準則加以規范。最后,納入會計職業判斷標準,對會計政策的選擇方面更加具體嚴厲。

4.4嚴格執法,加強法制建設

(1)盡快建立民事賠償制度。對參與造假的無論是公司(投資者或是經營者)、律師、還是評估師、會計師、只要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訴訟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2)加大處罰力度。徹底摒棄“內部清理門戶”和過分強調“市場穩定”的做法,嚴格將造假者繩之以法,以法律的嚴格執行促進證券市場規范發展。

(3)公開透明。上市公司是公眾公司,其所有的信息都應該向公眾公開透明,執法情況也不例外。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媒體以及發表公告、公報等形式,對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會計造假問題突出的單位和責任人員,公開曝光其違規事實和對其處罰情況,使“造假者”無處藏身,提高法律的約束力。

4.5加強信息披露的規范化建設

第一,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采取季報披露制度等,加大信息披露的頻率;第二,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在信息未披露以前,相關人員應嚴守秘密,否則應予以上市相關人員或交易所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以保證投資者獲得信息的平等性、對稱性。

4.6實行誠信工程,加強誠信教育

(1)著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級政府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地方保護,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絕“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浮夸風,把誠信作為一個地區、部門考核的政績指標。

(2)建立信用檔案。目前我國的信用檔案還是空白,因此我國要借鑒國外的做法,對違反誠信的單位與個人要記錄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隨時查詢,從而增強單位及個人的誠信意識。

(3)強化誠信教育。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誠信不僅僅是道德要求,而且是市場經濟下的基本游戲規則。因此,當前應配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落實,對全體會計從業人員進行誠信教育,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所有會計人員要用性命擔保,“誠信為本、操守為重、遵循準則、不做假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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