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導向的經濟法教學改革

時間:2022-01-21 1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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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導向的經濟法教學改革

摘要:近年來,我國法學專業就業率和專業對口率相對較低,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在現行的法學教育模式下缺乏對學生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本文在對法律職業能力進行界定的基礎上,提出了以法職業能力培養導向經濟法“第一課堂”的教學改革,如:以學生為主導的教學內容上的革新,如何運用案例教學法和模擬法庭等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等;另外構建了以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導向的經濟法“第二課堂”,如建立學科交叉培養機制,參加法律援助活動,建立經濟法本科教學的實踐基地等。

關鍵詞:法律職業能力;經濟法;教學改革

近年來,大學擴招與法學熱導致法科畢業生不斷增加,我國法學專業就業形勢嚴峻。2010—2014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法學專業連續五年都是就業“紅牌”專業,就業率和專業對口率相對較低。對于法學專業的畢業生,用人單位更看重學生具有全面的綜合素質,強調學生具有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解決法律實務問題的能力。然而,在大陸法系的概念法學模式下,我國法學教育更強調學生對理論體系的構建,缺少對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高層次、高素質、具有實踐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嚴重缺乏。用人單位也表明,缺乏工作經驗、實踐能力差是大學生與其他就業群體相比一個明顯的劣勢。當前,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日益融入全球經濟的背景下,社會對解決經濟領域法律問題和經濟糾紛的應用型經濟法律人才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新的要求。因此,我們有必要在法律職業能力培養視角下思考經濟法的教學改革與創新。下面,本文結合個人的教學實踐,談談以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為導向的經濟法教學改革構想。

一、法律職業能力的界定

法律屬于實踐性非常強的應用型社會科學,因此法學專業學生必須具備較強的法律職業能力。法律職業能力應當具有以下基本的專業實踐技能:溝通、協商的能力;談判、妥協的能力;辯論的技巧和方法;制作法律文書的能力;獲取、掌握和應用信息的能力;制定規則的能力;起草合同的技能;審核、鑒別和有效運用證據的能力等。”[1]法律職業能力的涵蓋面很廣,我們在經濟法教學乃至法學教學中要重點培養學生以下幾方面的能力:首先,法學專業學生應當具備扎實、系統的法學知識。知識是能力的支撐,否則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這要求學生掌握法學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體系等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對法律的結構、相互關系以及運行規律有深入的把握。法學專業知識是否扎實系統,是法科學生從事法律職業的前提和基礎。[2]其次,法律職業思維的培養。英美法系國家的法學教育的核心是培養學生“像律師一樣思考”,這是我們在法學教育中欠缺的。法律人的職業思維是重要的職業技能之一,它不同于大眾思維的自然理性,而是一種經過專門訓練而得到的“人為理性”。[3]它要求在辦案中,要重證據,去除盲目的主觀判斷和道德評判,而只能依法律原則、精神和相應的法律規則來進行合法與否的評判。在搜集證據,辦理案件過程中,只能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辦事。再次,法律職業道德的培養。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律從業人員除了具有法律學問外,還需要擁有高尚的法律職業道德。因為一個人的道德若是不好,學問或技能越高,越能損害社會。最后,法律職業技術的訓練。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離不開法律職業技術的訓練,這也是當前法學教育最缺乏的。法律職業技術,包括調查取證技術、法律推理技術、法庭辯論技術、溝通和協調技術、法律文書寫作等等。

二、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導向下的經濟法“第一課堂”的教學改革

“第一課堂”是培養學生的核心媒介,也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所以,在以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的目標指導下,我們對經濟法“第一課堂”的教學進行改革與創新。

1.經濟法教學內容的改革

經濟法內容十分龐雜,知識的跨度非常大,涵蓋了與社會經濟生活相關的諸多法律知識,章節繁多。經濟法課程的學時一般為54個,不可能講完所有的章節,除了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外,分論部分只能選擇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來講。如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財政法、稅法等。對于不講的章節,可以布置學生課外自學,自己熟悉教材上的內容,并根據老師提出的問題,獨立的查資料,經過思考分析后得出自己的結論,然后課堂討論,老師最后給予點評、補漏,歸納章節的主要體系內容。這樣不僅可以完善學生的知識體系,解決學時短、內容多的問題,也有利于培養學生的自我學習能力。經濟法受經濟關系、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處于不斷的變動之中,經濟法較其他傳統部門法更具有政策性特征。所以,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老師需要與時俱進,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時刻關注經濟關系的變化和經濟領域的新問題以及經濟法立法的動態。這些都為經濟法教學提供大量的素材,可以誘導學生結合經濟法的相關知識對經濟領域的新問題、新事件和國家相關的調控政策進行分析、討論;也可以讓學生課下在查閱資料的基礎上以學業論文的方式完成,逐漸的培養學生對實際生活中發生事件的法律敏銳性和用法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是一個引領者,其對教學內容的設計對學生影響重大。企業往往重視團隊合作,而高校教學中,老師從備課到講授基本上是“單打獨斗”。一個人受精力、視野和資源的限制,設計的教學內容往往會有不如人意的地方。如果學院可以以教研室為單位實行團隊備課,同一科目的專業老師能實現資源共享,則會最大限度的“吸取精華、棄其糟粕”,為學生呈現一個更優質的教案,實現學生利益最大化。在實踐操作中,為避免“搭便車”現象出現,學院應要求專業老師先獨立備課,交上教案,然后專業老師再溝通、互通有無,力爭呈現出最完美的教案。

2.經濟法教學方法的改革創新

經濟法的教學方法多種多樣,通常包括課堂講授法、案例分析法、問題討論法、論文教學法、情景教學法和診所教學法等。筆者結合自身的教學經驗,著重談案例教學法和模擬法庭在經濟法教學中的運用。①案例教學法。伴隨著法學教學改革的推進,經濟法課程的教學也取得了較大的改善。為避免理論與實踐的脫節,案例教學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成為一個基本的、必要的教學手段。但在應用中更多是作為理論教學的一個陪襯,選取的案例大多不是真實的案例而是壓縮版的案例,只是為解釋或適用某一法律規定而編設的。這樣的案例往往法律關系簡單,法律的適用清楚,雖能以生動的形式使抽象的知識形象化,但對于提升學生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幫助不大。所以,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應力求選擇完整、真實的案例,以便使學生掌握案件的全貌,從紛繁復雜的事實中歸納出相關的法律關系,提煉出有用的法律事實,引導學生依據所學的經濟法基本理論和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例進行分析。學生可以分組討論,推舉代表發言,或者讓學生進行角色扮演;老師最終針對學生的觀點進行評析,肯定其對的地方,而對其錯誤的和不全面的地方進行解析。這樣,不僅能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也有利于學生法律職業思維的培養和法律實踐能力的提升。雖然案例教學法有其不可替代的優點,但這種真實、全景案例教學在整個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占得比例不宜過高,一學期進行一次或兩次即可。因為我國的法律制度主要以制度法為主,因此課堂講授主要是一種法律解釋,這種案例教學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經濟法的內容繁多,課時緊張,不大可能大量地進行全景式的案例討論,同時案例教學要復印大量的資料,這也加重了經濟上的負擔;另外,我國高等院校法學師資隊伍,擁有司法實務工作經歷的教師比例偏低。沒有司法實務工作經歷的老師想通過真實的案例分析來鍛煉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往往力不從心。因此,高等院校應提高既具有深厚的理論背景又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的“雙師”教師的比例,鼓勵老師兼職從事實務工作。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經濟法》課程教學中更好地實施案例教學。②模擬法庭。模擬法庭是實踐性教學中重要的環節,也是提升學生法律職業能力的重要手段。隨著法學教學改革的推進,高等院校的法學院基本上都建立了模擬法庭。但遺憾的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模擬法庭的利用率不高,模擬法庭并沒有作為一項教學計劃,而僅僅是學生的一項業余活動,一學期開展一兩次這樣的活動,這大大浪費了教學資源,也損失了提升學生實務操作能力的機會。學生們正是通過親自制作各種法律文書,在法庭上陳述、反駁來鍛煉自己的實務操作能力。本人認為,法學院應把模擬法庭活動作為一項必須完成的教學任務,能進行模擬法庭活動的學科都要在學習過程中進行一到兩次的模擬法庭活動,在開學之初就協調、安排好不同老師進行模擬法庭活動的時間。另外,高校進行的模擬法庭活動往往選取的案例是民事或刑事案件,經濟法案件幾乎沒在模擬法庭中用過。為了加強經濟法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經濟法老師應利用模擬法庭資源讓學生理解經濟法的實際運用過程。首先老師需要提供比較完整、合適的案件資料,將學生分組進行案件討論,分析案件的法律關系和要適用的法律規定,然后確定學生各自所模擬的角色,如審判員、原告、被告、人、證人等,一些同學來扮演角色,其他同學做相關的輔助工作,確保學生都能有效的參與其中,教師在當中給予適當指導,切忌越俎代庖。最后,老師對模擬審判活動進行點評,肯定其好的地方,同時指出不足,使學生能在實踐經驗中成長。

三、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導向下的經濟法“第二課堂”的構建

1.學科交叉培養機制

因經濟法是國家對經濟運行調控之法,其功能是對市場失靈的矯正。這就必須對市場進行研究,只有了解市場的運行機制及其缺陷,才能更好地理解經濟法的功能價值,才能在深層次上理解經濟法。[4]經濟法又是調整特定的經濟關系之法,注定了經濟法的經濟性特征更強。經濟法中經常涉及金融、財會、證券、稅收等經濟學專業知識,而經濟法老師往往不具備經濟學的知識背景。所以,一方面,經濟法老師需要自習或去經濟學院學習相關內容,提高自身素質、完善知識結構外;另一方面,也應鼓勵學生去讀經濟學院的雙學位,或者旁聽經濟學院的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證券等相關課程。也可以加強院系之間的合作,聘請經濟學院的專家學者,為法學院學生開設貨幣銀行、財務會計、稅收等課程供學生選修,從而使學生的知識體系更加完善,對經濟法也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參加法律援助活動

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一些課堂上的實踐教學,比如案例分析、學術討論、模擬庭審等,由于時間問題往往安排較少;一些課外的實踐教學,如旁聽庭審,直接參與辦案等活動安排幾乎沒有。這樣,就導致學生在學習經濟法時雖然機械地記住了經濟法基本知識,但在遇到現實問題時無從下手,不能學以致用。法律援助活動可以幫助學生直接面對現實的法律問題,提升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據統計,目前國內每年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大概是70萬件,而實際政府能夠提供的法律援助數量只有18萬件,約占需求量的1/4。[5]法學院學生可以成立法律援助機構,參與法律援助活動,既可以緩解法律援助的供需矛盾,也可以提升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學生法律援助機構應與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聯系,經濟法老師可以借助這個平臺帶領學生參與經濟法案件的辦理,把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辦案中加強對學生法律職業技術的訓練,以學生為主導,老師只在需要幫助時給予指導,切忌包辦過多。如果老師沒有法律實踐經驗,可以利用法學院校的師資力量進行理論和實踐的培訓,也可以邀請實踐經驗豐富的律師、法官進行實務培訓,讓學生了解并深入實踐,為將來要從事法律實踐工作的學生積累經驗。

3.建立經濟法本科教學的實踐基地

法學院應與當地的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讓這些司法部門成為法學教學的實踐、實習基地。當法院正在審理經濟法案件時,可以與之取得聯系,帶領學生去旁聽庭審,讓學生直面感受法官的審判活動,也能觀察到當事人、律師、證人等的訴訟行為,通過具體的觀摩了解他人對具體法律的理解和運用,并與自己的理解和認識相對照,找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不斷的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模式。旁聽庭審,也應該作為一項必須的教學任務。凡和實務相關的課程,一學期至少進行該項活動一次。經濟法是國家協調經濟之法,經濟管理機關在經濟法律關系中占主導地位。所以,學校也應與相關經濟法實踐部門建立合作關系。例如,稅務部門、工商部門、質監部門等。讓學生可以利用寒暑假到這些部門實習,或者聘請這些實踐部門專家為教師和學生進行專題講座,讓學生了解經濟法是如何在執法層面上得到實施的。

注釋:

[1]霍憲丹.法律職業與法律人才培養[J].法學研究,2003,(04).

[2]龔廷泰.“十一五”本科“質量工程”建設的檢視與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J].南京師范大學學報,2012,(05).

[3]馬晨清.基于法律職業能力培養的法學教學改革探究[J].法制與社會,2013,(07).

[4]應飛虎.經濟法研究方法的思考[EB/OL].法律教育網,2006-02-16.

[5]桂兆金.論高校法律援助活動與法律診所教學的融合[J].教育與職業,2006,(21).

作者:張娜 單位:曲阜師范大學法學院